尽显繁荣-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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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是"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为消除自80年代末出现的市场"疲软"现象,1990年,国家在坚持供需总平衡的前提下,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措施,如增加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城市住宅建设的投入等,使社会需求有新的扩大。有效地扼制了经济滑坡,促进了经济的正常运转。

    工业生产扭转了连续6个月的下降局面。呈现稳步回升的势头,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发晨超过了一般工业的增长,标志着我国工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有了良好的开端。市场在经历了8个月的萎缩后,也出现了复苏迹象,社会商品霉售总额有了缓慢上升。对外贸易有了大幅度增长,过去挡不住的耐用消费品进口狂潮趋于平静;以农副产品和矿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逐步被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所代替。困扰人们多年的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物价增幅稳定下降,上涨率保持在3%左右,这同1989年上涨20%的幅度比,的确是一项"奇迹"。

    这一年尽管已取得了上述成就。我国国民经济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国民经济循环不畅、产品积压现象严重、"三角债"蔓延、地区间的贸易壁垒使产品和资金的正常流通难以进行;经济效益下降,企业亏损面达30%,亏损额成倍增长:国家财政收支不平衡矛盾突出。这也说明迫切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科技、文化、体育事业方面。我国在1990年也取得了很多成就。北京正负电子对擅机和北京谱仪,主要技术指标都已达到或超过了设计要求,其性能达到了80年代的国际先进水平。第十一届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振奋了民族精神。亚运会上,中国体育健儿获金牌总数第一,全国人民高涨的爱国热情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

    年是我国全面贯彻实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年。经济形势有了明显好转,但问题仍很严峻。

    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召开

    1月4日至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讨论以企业改革为重点的1990年改革工作的任务。李鹏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是继全国计划会议和财政会议之后,在经济方面又一次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再一次向全国、全世界说明:中国改革开放政策不会改变。改革开放不仅要继续进行下去,而且要搞得更好,沿着更健康的轨道前进。会议着重讨论了三个问题: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关系。会议指出,那种认为我们现在搞治理整顿是"倒退了",或者是"不搞改革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至少是对这个问题缺乏深刻理解。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治理整顿的目的,是为改革开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在治理整顿期间,我们一些改革措施要围绕治理整顿来进行。治理整顿是整个改革开放不可逾越的阶段。对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应明确以下几点:(1)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两个基本点缺一不可。对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决不动摇。(2)我们讲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3)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或者叫基本模式,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比较适合我国国情。(4)对10年来已经出台的改革开放政策要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要有大起大落,以保护生产力的稳定发展。(5)当前要利用治理整顿的机会,对新的改革措施进行试点。

    会议指出,10多年来,在体改战线长期从事改革工作的同志,兢兢业业,为改革出了力,对改革起了推动作用。因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将继续保留,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综合职能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城市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供领导决策,对一些改革措施进行试点和推广。在体制方面,只要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允许存在不同的观点,对不同意见允许争论,因为改革的方法和步骤都需要进行探索。

    会议在肯定体改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体改工作存在的弱点:一是在体改队伍的组成方面有弱点,做理论工作的同志相对多了一些,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少一些。这两方面的同志都需要,而且要把彼此的长处结合起来,要深入实际,虚心学习,更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我们的工作就能取得更大成绩。二是过去有的同志提出的一些改革设想或方案,没有很好地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诚然,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外国经济管理的经验,但必须注意两条:一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二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离开了这两条,就会出现脱离国情、脱离实际的毛病。因此,我们希望搞体改工作的同志尤其要深入基层,多做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工人、农民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这样,我们提出来的改革方案才会真正符合国情和实际,在实践中切实可行。三是有一段时间,我们在研究经济体制改革时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计划有点脱节。本来,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制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也是为了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按比例开发或配置国家资源,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工作不能截然分开。因此,今后在制定城乡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时,要与制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结合起来进行。

    怎样看待当前的经济形势。会议认为,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总的是好的,是朝着我们预定的方向发展的,治理整顿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市场疲软,生产增长速度下降,部分产品积压,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增多,待业人员增多,给社会带来了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会议重申了在全国计划会议上的三条措施,以克服这些困难。一是企业要自觉利用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变压力为动力,由速度型转向经济效益型,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消耗,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企业要很好地利用这个机会,动员全体职工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由速度型转向经济效益型。不这样,就不能摆脱企业的困难。二是国家要为企业创造比较好的生产条件。如适当放宽银行贷款,清理"三角债",在煤、电、运输和原材料供应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三是商业、外贸要发挥蓄水池的作用,多收购一些适销对路的产品,为企业排忧解难。但是,我们不能回到包销包购的老路上去。如果这样做,我们就会失去改造企业的机会。企业不能听说国家要收购,就提高价格。给收购增加困难。企业要薄利多销。打开市场。占领市场。在市场问题上,企业应当把眼光放远一点,对有困难的企业,国家有责任帮助它们渡过难关。

    会议就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提出七条主要措施,即:完善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继续实行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采取措施推进企业兼并;强化企业管理,向经营管理要效益;有计划地推进各种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党中央和国务院都肯定在企业要继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是因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无论是对发展生产,还是对克服当前暂时的经济困难,都有积极作用。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为广大企业所习惯。但是,目前承包经营责任制也存在一些弊端、缺点,需要不断完善、补充、提高、深化。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关于新一轮企业承包的合同期限。在治理整顿期间提倡滚动承包,但不排除对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实行五年或比较长时期的新一轮承包。在进行新一轮承包或滚动承包时,基数要稳定。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包干办法不变,财政包干的基数不能减少。对企业的承包基数极不合理的,省、市可以做一些调整,但不能减少对中央的财政上缴。二是承包条件要进一步完善。会议指出,"两包一挂"的承包条件是好的,但还不够完善。因此,要增加一些承包条件。为推行"双向包保",可以先试点,对一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中型企业,先实行包保。

    三是承包人的选择问题。倡导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全员承包,至少是集体承包。这有利于调动企业领导人的积极性和工人的积极性。

    四是关于厂长(经理)与党组织的关系。要求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加强团结,党管干部的原则不能丢。对厂长(经理)要爱护,他们工作出现缺点或失误,要帮助。要纠正不正当的经营方式。

    五是关于承包单位的选择。提倡由经济实体、法人一级承包,对下搞比较完整的指标考核。

    六是关于企业内部的分配。总的原则是要按劳分配,拉开档次,奖勤罚懒,对于有贡献的人要给予物质鼓励。奖金不能没有,但占工资总收入的比重不能太大;差距不能没有,但差距也不能太大。企业的分配要注意以丰补歉,不要吃光用尽,要建立职工保险体系。

    会议最后指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我国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经济制裁不能阻挡中国人民前进的步伐。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通知》指出,一些部门和地区纷纷向农民摊派、收费和集资,使农民负担日益加重。不少地方农民人均负担的增长,超过了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严重挫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这样,必将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作为治理整顿、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措施如下:

    进一步明确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和使用范围。农民除按税法向国家缴纳税金外,向乡村集体上交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一部分义务工,是应尽的义务,要教育农民积极完成。但是,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和使用范围再作如下明确:(1)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取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数量及用途要由其成员民主商定。每年可按不同年景,作适当调整。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兴办集体企业等。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和对特别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支出。管理费用于干部报酬和管理开支,要严格控制数量,规定用途。(2)农民负担的乡(包括镇,下同)统筹费,要坚持定项限额原则,由乡统筹安排用于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交通等民办公助事业。要按项目入帐,专款专用。每年可对分配、用途进行调整,但要经过民主商定。(3)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抢险、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农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劳动积累工,不属于义务工,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国发(1989)76〕执行。

    明确规定农民负担的比例。以乡为单位,人均集体提留和统筹费,一般应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经济条件好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取比例可适当高一些。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应包括在内,按《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执行。农村义务工,每个农村劳力每年平均负担5至10个标准工;有条件的地方,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增加。

    改进农民负担的提取办法。集体提留,主要按经济收人分摊,也可按土地亩数或劳力分摊。乡统筹费,可按不同产业负担。集体提留和统筹费,全年统算统收,严禁在农民交售农副产品时借机扣取。农村义务工,以出劳为主,一般不以资代劳,不能出劳者,经村农业集体经济代表会议评议,可给予减免照顾。

    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集体提留,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备案。乡统筹费,由乡人民政府编制预算方案,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工作部门备案。每年年底,乡人民政府要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集体提留和统筹费使用情况,并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有关文件,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纠纷案件的处理等。本通知下发后,未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工作部门审核、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自行下文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以及巧立名目集资、摊派、募捐、赞助等。

    及时查处违反本通知的行为。除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及其提取比例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应予取消,超过规定提取比例的应降下来。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增的统筹费项目和其他收费,基层组织和农户有权拒绝执行。对控告、检举、揭发和抵制不合理负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1988)价涉字278号〕。对有禁不止,继续摊派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规定严格的惩处办法。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减轻农民负担。要继续鼓励支持乡村集体事业的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集体可适当保留或增加一部分机动田地、水面、山地,巩固和发展集体农牧综合场、林场、茶场、果园等。要尽量用集体经营增加的收入和乡村企业上交的税后利润,兴办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年减少乡村干部的工资来自农民提留的比例。同时,要下决心精简乡村由集体负担的脱产和半脱产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办法。通知进一步指出,国务院各部门未经农业部审核、国务院批准,不得下发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工作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农民负担情况,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此后,各地组织力量,对农民负担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对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农业部审核,由农业部汇总报国务院审定。凡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应坚决停止执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新时期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我们国家长治久安和政治、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党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尽管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成效,但问题还不少,有的还很严重。在1990年3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提出了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1990年7月,中纪委分三片相继召开了全国纪检工作座谈会,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集中讨论和研究了如何加强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核心内容的党风和廉政建设。1990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下达了《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了阐述。

    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如果不同时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党风和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坚持"两手抓"的重要方面。但是,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存在着不能正确看待党风和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稳定局势关系的问题,有的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一手硬一手软,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一时紧一时松,都会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所以,无论是在遇到某些挫折,经济出现暂时困难的时候,还是在工作发展顺利、取得成绩的时候,都丝毫不能动摇"两手抓"的指导思想。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斗争,必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地抓下去,决不能时紧时松,半途而废。

    从办实事人手,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惩腐倡廉,从办实事人手,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人民群众反映很好。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脚踏实地办实事,说一件办一件,办一件成一件,切实抓出成效来,以取信于民。这要求我们除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认真抓好。

    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行业不正之风虽然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实质都是以权谋私。它直接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严重腐蚀干部和职工队伍,败坏党和政府的声誉,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种腐败现象。各行各业,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和政法部门,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解决行业不正之风,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是关键。要深入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素质。要强化行业管理,在找准本行业的主要问题、集中进行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依靠和动员群众,揭发那些凭借行业特权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勒索用户、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纪国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主管部门的责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条条"和"块块"要密切配合,协调进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省委、省政府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各行各业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整改。纪检、监察和其他监督执法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发挥重要作用。

    认真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问题。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党政干部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于不顾,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和修装住房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有的甚至贪污受贿,违法犯罪。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恶化了党群关系,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强烈不满和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下大的决心,加强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清理。清理中,要坚持自上而下,首先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公开政策规定,公开个人申报登记及组织核查与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要明确宽严政策,凡主动交待问题、深刻检查、经济上彻底退赔的,可从宽处理,对拒不交待和弄虚作假、阻碍干扰清理工作、甚至搞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而清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上级应派工作组帮助清理。对在清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袒护包庇、徇私枉法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有关清理和处理的具体规定,继续按《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的要求执行。

    严肃党的纪律,认真查处违纪案件。首先,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这对于保证全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十分重要。由于我们同敌对势力之间的渗透与反渗透、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是长期的,所以,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其次,要集中力量查处党员干部在经济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狠抓大案要案,重点是查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搞权钱交易以及由于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经济建设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县以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要认真研究分析经济领域中违法乱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对那些团伙作案,数额巨大、手段隐蔽的经济案件,要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知情人的工作,通过揭发举报,扩大线索,突破疑点和难点,一查到底。要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抵制说情风,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对于袒护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干扰案件正常查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决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使处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最后,要把支持、保护改革作为我们的出发点。要保证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必须注意政策和策略,建议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制定必要的规定,以利于正常的经济交往,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纪守法、勇于改革创新的,要予以支持和保护;对在改革中既有成绩又存在一些缺点错误或出现某些失误的,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克服缺点,纠正错误,鼓励其大胆工作,继续前进;对打着改革旗号、钻改革空子、挥霍浪费、损公肥私、搞违法乱纪的,要严肃处理。

    着重抓好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央和省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从执政党的阶级意识、公仆意识和忧患意识的高度,认识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大深远意义,带头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解决的问题,上级必须首先解决。要树立和宣传一批领导干部中清正廉洁、敢抓敢管的典型。对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要大力表彰。对弄权勒索、搞权钱交易的要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对已经腐化变质的,要坚决清除出党。要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组织有关检查监督机关,对所属党政领导机关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党风和廉政检查,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而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难点问题。

    《意见》指出: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改革开放的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

    3月下旬,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公安部与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布署在全国19个省市组织开展了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1990年3月20日,在部署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的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俞雷、铁道部副部长石希玉、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先后在会上讲话。

    俞雷指出,近几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对铁路、公路交通线上抢劫、盗窃、甚至聚众抢劫等"车匪路霸"活动不间断地进行打击,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对稳定铁路、公路交通的治安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刑事犯罪仍持续增多的形势下,"车匪路霸"犯罪活动依然是当前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1990年以来,一些铁路、公路线上接连发生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洗劫客车、抢劫货车的案件,造成很坏的影响。广大群众对出门乘车没有安全感意见很大,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1989年,全国铁路发生旅客列车上的抢劫案件211起,比1988年上升1573%。1990年的1、2月份,又发生此类案件54起,比1989年同期上升80%;同时还发生14起抢劫铁路运输物资的案件。公路线上的"车匪路霸"以及长江航线上的"江盗"活动也相当严重。"车匪路霸"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一是结伙作案。二是"车匪路霸"犯罪已由铁路支线、偏僻公路区段向主要干线和路段发展蔓延。因此,为了保障国民经济动脉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为了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大局的稳定,遵照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多次指示精神,决定在部分"车匪路霸"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一次强有力的集中打击行动,打掉"车匪路霸"的嚣张气焰。石希玉、郑光迪在讲话中,分别要求各地铁道、交通部门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协同作战,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的犯罪活动。

    在这次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中,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采取"定人、定线、定区段、定责任、定目标包干"的"五定"措施围剿车匪路霸,取得显著成效。在短短的两个月里,他们就捕获各种刑事犯罪分子608人,破获犯罪团伙25个,抓获"票贩子"238人,从而使旅客列车秩序趋于稳定。铁道部部长李森茂要求在全路推广他们的经验。

    另外,在这次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中,"江盗"也受到了惩处。例如,长江航运公安局采取了一些具体行动措施,如加强对港口和专用锚地的控制,组织警力夜间巡江,派出小分队在案件多发航段主动出击,随船守候等。这些措施的实行也取得了一定效果。自3月底以来,长航公安局各分局已破获"江盗"案件20多起,逮捕了一批犯罪分子,追回了一些物资。

    总之,在这次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中,经过公安机关和铁路、交通、航运部门的共同努力,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车匪路霸",初步整顿了铁路、公路、水路交通沿线的治安秩序。仅据铁路公安机关的统计,到5月底,共抓获各类危害铁路运输的刑事犯罪分子6800多名,破获刑事案件3200多起,其中重大案件900多起。

    清理"三解债"

    由于一段时间里市场疲软,产品积压,工交生产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锐,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的现象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困扰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1989年全国范围的拖欠总数超过;000亿元,进人1990年后又呈现上升趋势。"三角债"现象既妨碍了生产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损害了社会信誉,破坏了经济秩序。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务院于1990年4月初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三角债"。决定中指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这次清欠要抓住重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搞好四个结合,即清欠与启动、促进当前工交生产相结合,清欠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清欠与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相结合,清欠与推动、搞活市场相结合。具体实施步骤是,实行条块结合,自下而上进行。

    第一步,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范围内和基建、外贸、商业、物资等系统进行,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组织清欠工作。这次清欠工作,要结合最近发放各项贷款的情况,凡是建设资金和外贸、商业、物资系统收购资金已经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付清所拖欠的生产企业的设备或原材料货款,先还款,后建设。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尚未到位的,财政、信贷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如数拨付,不再增加新的拖欠。基本建设项目要清理项目、清理资金、清理合同、清理欠款。对于已经决定停建缓建的项目,有关单位要落实还债措施,不能占压供货单位的流动资金。外贸、商业、物资部门要组织清理所拖欠的生产企业的贷款。机电行业要从重点企业人手,既要清理被拖欠的债务,也要清理所拖欠的原材料货款。

    第二步,以被拖欠货款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为中心,组织跨省(区、市)的区域性清理。吸收东北三省的经验,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国分成六大区,每个大区指定一个省(市)牵头,组织大区内的清欠工作。

    第三步,在区域性清理的基础上进行全国范围的清理。清欠工作争取在1990年7月底以前基本结束。

    为了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以邹家华为组长,叶青、周正庆为副组长的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清理"三角债"的工作。在4月4日召开的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邹家华、李贵鲜讲话,对做好清欠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各级政府要十分重视清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动员企业主管部门、各专业银行和企业,认真挖掘潜力,积极筹措清欠资金;在清欠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本位主义,服从全局利益;加强银行监督,健全信用制度,大力推行票据业务;努力做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工作;在清理拖欠的同时,各地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要督促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商业部门要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供应服务工作,引导适度消费,薄利多销,推陈出新,开拓市场,加速商品流转。目的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抓紧落实,力争使困扰经济建设的"三角债"问题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得到较大的好转。

    月,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公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清理企业拖欠货款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就此发出通知指出,国务院把清理"三角债"作为1990年下半年促进经济形势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主要内容是:

    清理拖欠的范围是:凡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所属机构设立贷款帐户的国营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和农林企业、供销合作社、"三资"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包括有条件办托收的乡镇企业),均可参加清理。

    清理的时间为: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拖欠货款。

    清理金额的起点是:对同一付款企业,累计金额为5万元(收付款单位均是商业企业,起点可为1万元)。在上述对象和范围之内,如有以下情况,不予办理:交易双方预收预付的货款;交易双方商定约期支付的欠款;赊销、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非商品、劳务交易的拖欠;有交易纠纷的货款拖欠。清理拖欠的原则是:"企业主动收款,银行协助清理,多方筹集资金,结合商业票据"。

    这次清理拖欠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8月1日起至8月15日止,由开户银行受理收款企业的托收凭证并寄往付款企业开户银行。第二阶段,从9月15日起至10月10日止,由付款企业承付货款和银行办理付款,收款。全国范围内的清理拖欠工作于1990年10月10日结束,以后不再办理清欠专用贷款。

    同月,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决定,从8月20日开始,对全国500多个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拖欠款进行集中清理。中国人民银行还安排了一部分信贷资金专项用于清理工作。这次清理基本建设拖欠款要按照投资来源渠道和"谁投资、谁还债"的原则进行。并发出通知,要求搞好企业清欠中承付货款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要认真履行监督付款企业按期付款的职责,所有托收凭证,必须转付款单位审查,不得擅自退票;银行要加强对单位拒付理由的审查,从严掌握拒付标准;各企业、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筹措资金,主动付款;各级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要加强对清欠工作的同步稽核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91年年底,清理"三角债"工作取得很大进展。1991年全国共注入银行清欠贷款306亿元,地方和企业自筹245亿元,通过组织连环清欠,共清理拖欠款1360亿元,达到了投入1元资金清理41元拖欠的显著效果,超过了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原定目标。这次清欠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款这个源头注入资金,着重对机电、冶金、煤炭、有色金属等生产资料行业的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债务进行了清理,大部分清欠资金流人了国营大中型企业,使这些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增强了活力。同时,还加快了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1992年2月1日,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发出《关于1991年全国清理"三角债"成果和r992年继续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公告》,提出1992年要继续把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款作为清理"三角债"的重点。清理范围是1991年未清理过和1991年底已投工投产仍有拖欠的项目,对1992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拖欠,国家不再组织清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布

    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旨在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本法共九章160条。九章分别为:总则;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对外事务;本法的解释和修改;附则。主要内容为:(1)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4)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5)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6)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者批给个人、法人或者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7)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8)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9)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10)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1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12)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13)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14)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15)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香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有旅行和出人境的自由,有信仰、选择职业、进行学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权得到秘密法律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律师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在法庭上为其代理和获得司法补救。香港居民有依法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愿生育的权利受法律保护。香港居民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保障的其他权利和自由。(16)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17)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18)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19)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20)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用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用财产的所得人得到补偿的权利。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税收制度、货币金融制度独立;不实行外汇管制政策,为单独的关税政策。(2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政策。(22)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23)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部艰辛而有创造性的杰作,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国际意义和法学意义。

    第一,基本法的历史意义是重大的。从其内容上说,它全面地、正确地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精神,从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政治体制、居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经济文化等角度反映了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坚持两种不同制度的观点。这样的法律是历史上所没有的,具有开创意义。从现实情况来说,基本法无论对实现国家统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它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不可分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使我国向国家的统一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另外,基本法的通过,对维护香港当时及以后的繁荣与稳定是十分有利的。同时,基本法的通过,对澳门和台湾也会产生巨大影响。

    第二,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现在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战争方式还是用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虽然大规模的军事冲突目前并不存在,但局部的或小规模的武装冲突并未停止。为了避免某些武装冲突,就应当寻求新的办法解决国际间的争端。基本法的通过有力地说明:许多地区和国家之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争端,只要当事的国家和有关当局具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有求实的精神,采取互谅互让的合作态度,是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的。历史的发展也将证明,基本法为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法律上的范例,对促进人类和平事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基本法的通过对我国法学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律,这些法律都属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由于基本法的诞生,1997年我国除了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法律以外,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属于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普通法。这样,在我国将出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主体的法律多样性的情况,存在着两种法律体系,这就出现了"一国两制"下许多新的法学课题,促使我国法学工作者去研究解决。

    我国成功发射",亚洲一号"卫星

    1月2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江苏厅里,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副总经理马可力代表中方,亚星公司首席执行官薛栋代表用户,分别在双方议定的用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发射"亚洲一号"卫星的合同书上,郑重地签署了自己的名字。瞄准的发射日期是1990年4月。

    年2月3日,一颗通信卫星由美国航天飞机送人太空,但未能进入静止轨道。同年11月12日,美国宇航局和休斯飞机公司合作,宇航员加德纳和艾伦在航天飞机第14次飞行期间,通过舱外活动将它拖到航天飞机上,带回地面。美国休斯公司将卫星修复后,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英国大东电报有限公司和香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在香港合资建立的亚洲卫星公司将它购买下来,这就是"亚洲一号"卫星。该卫星重124吨,有24个C波段转发器,分南北两个波束。定点于东经1055度赤道上空,可成为亚洲地区的区域性通信卫星,覆盖面积达30多个国家和地区,能为东南亚、朝鲜半岛和中国部分地区提供较为先进的通信服务。

    年10月,中国政府宣布:"’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人国际市场,承担对外发射服务。"1988年10月和12月,中美双方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进行了两轮谈判,并于12月正式签署了《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和《关于卫星发射责任的协议备忘录》。1989年1月,中美正式签署了《关于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贸易问题的协议备忘录》。这样,我国进行空间技术的国际合作具有了可靠的法律保证。

    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加入《关于援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及送回射人外空之物体的协定》、《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关于登记射人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的决议。到1988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完成了加入上述"外空三条约"的手续,从而为发射"亚洲一号"奠定了相互信任的基础。

    航天发射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根据协议,"亚洲一号"卫星于1990年2月12日入境,我方将承担包括卫星、固体发动机、卫星燃料、地面支持设备等接转运输任务。卫星和地面支持设备的集装箱空运到西昌机场,必须用一种大型升降平台卸下。但平台尺寸超宽,无法通过成昆线,涉外运输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分两步运送,先由铁路从北京运到成都,再由公路从成都运到西昌。

    年1月16日晚10时55分,运送升降平台的火车从北京开出,一路单机牵引,7天后到达成都。从成都到西昌,有547公里的公路。路窄,弯急,坡陡,空车通过都有困难。但是,一支由开道警车、清道车、指挥车、平台拖车、汽车吊车等8辆汽车、6个单位31人组成的升降平台运输队,穿过3区(州)8县,通过21座大桥、两个隧道,横跨大渡河、岷江、青江,终于比计划提前一天,于27日17时30分到达西昌机场。

    年2月12日6时25分,由美国洛杉矶飞来的运送"亚洲一号"卫星的波音747货机在首都机场徐徐降落。当天,卫星从北京运抵西昌。晚上21时30分,"亚洲一号"卫星一路顺风,转运到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亚洲一号"卫星入境之前,部分地区设备等已经运抵首都机场;卫星推进剂通过广州黄埔港人关。我方均按要求,安全、准时地运到西昌。

    为确保"长征三号"有足够的运载能力,1989年初,火箭总设计师系统作出决定:在火箭原起飞推力280吨的基础上,一级发动机再增大48吨推力。上海新新机器厂接受任务后,马上把它作为重点,迅速抽调设计、工艺、检验产品车间、热处理等部门的20多位精兵强将组成攻关小组,在主任设计师张葆率领下,对关键部件汽蚀管进行技术攻关。经过300多次艰苦认真的实验,终于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年2月,距瞄准发射日期只剩2个月了。休斯公司卫星技术专家通知我方火箭总设计师,将大椭圆过渡轨道远地点提高11119公里,即高度由标准的35786公里上升到368979公里,以节省远地点发动机的推力。这一改动,意味着两个月精心设计计算完成的飞行软件要全部重做。箭载计算机被称为火箭控制系统的"大脑",火箭在飞行中的拐弯、关机、俯仰、滚动等各种飞行姿态都是由它的中枢神经——飞行软件来实施的。火箭飞行软件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达到卫星"按时发射、可靠飞行、准确人轨"的总体要求,"亚星"发射指挥部决定在25天内拿出质量绝对可靠的两套主要飞行软件。如此短的时间完成如此艰巨复杂的任务,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上海华东计算机研究所、万源公司总体部和第12研究所紧密配合,终于解决了这一难题。

    一个难题刚刚解决,另一个难题接踵而来。发射"亚洲一号"卫星,休斯公司提出了要用火箭带动卫星起旋的要求。而我国已成功发射过5颗通信卫星的"长征三号",都是在"星箭分离"后卫星自动起旋。承担这一设计任务的研究小组立即钻进了以数据构织的资料海洋,反复分析研究火箭起旋的运动状态和多种因素对起旋运动的干扰和影响。他们选择了可靠性较高的固体燃料起旋技术,采用4个起旋部件来防止万一。经过实验,达到了卫星起旋的要求。前后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为了成功地发射"亚星",虽然此时西昌城已经建起了配套完整的测试发射、指挥控制、跟踪测量、通信、气象和技术勤务保障6大系统,但为适应对外发射服务的需要,设备仍在不断完善着。为了在"亚星"发射前进行测试,需要建设一座面积为700多平方米,温度控制在25℃左右,湿度控制在35%~50%左右,洁净度达到10万级的高大厂房。其洁净度就是指在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大于或等于05微米的尘埃数必须少于35×10万个。要建造如此高洁净度的厂房,国内尚无先例,也无国外资料可供参考。在这种情况下,北京特种工程设计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万才大率领攻关小组夜以继日,短短50天时间里,就拿出了120多张设计图纸。厂房竣工后,按预想起码需要40天才能调试出来,但到第7天时,最佳状态可以达到5000级,尘埃更少了,比休斯公司提出的要求高出20倍。

    随后,研究院设计人员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塔架的改造方案,在卫星段增加了大小两个封闭口,使内部的洁净度、温度、湿度达到了"亚洲一号"卫星的要求。为方便负责"亚洲一号"的国外技术人员,还建起了腾云楼宾馆。在宾馆设立了咖啡厅、健身房、台球室,装备了程控电话系统。另外,发射中心专门引进了一套11米的卫星地球站,它可以与洛杉矶詹姆斯堡开通,同休斯公司保持直接联系,中心还为外宾提供了能够接收国外节目的电视接收系统。

    年4月7日,北京时间21时30分,随着"起飞"令下,火箭尾部喷出一股桔红色的烈焰,"长征三号"腾空而起。发射中心的欢呼声,掌声响成了一片。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指挥控制大厅中央,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亚星"技术协调员张有根,高兴地把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传送来的起旋火箭点火时间,星箭分离时卫星姿态和6个初始轨道根数的传真件,郑重地交给了美国休斯公司的首席科学家斯坦豪尔。斯担豪尔先生迅速挥笔签了字。这标志着发射"亚星"任务的圆满完成。

    中国西昌所发生的壮举,立即成了全世界的热门话题:菲律宾《世界新闻》发表社论,称赞这次发射成功令人惊叹和瞩目;泰国《中华日报》评价:"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联邦德国的驻京记者说:"中国的卫星发射技术被外国专家认为是可靠的。中国人的口袋里已经装着另外一些外国卫星的发射合同";亚洲卫星公司来电:"这次亚星发射成功,全世界报章均以大幅报道,使中国’长征三号‘火箭登上世界舞台,加强了中国的威望"。发射"亚洲一号"卫星,使中国正式进入国际航天发射市场。这是我国航天事业的一跃,也是扬国威、振民气的一跃。

    开发开放浦东

    建立上海浦东开发区,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工程。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政策。他指出,这是中央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出的又一个重大部署。欢迎外国企业家及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参加浦东开发。中国将为此提供优越的合作条件和日趋完善的投资环境。上海有良好的工业基础,有众多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有几百万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产业工人,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又有同国外广泛联系的渠道,依据这些综合优势和中央给予的政策,上海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扎扎实实地把浦东建设成为一个设施比较配套、齐全、现代化的和外向型的工业基地。

    此前,3月28日至4月8日,姚依林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率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同志,视察上海,对浦东开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他说,开发浦东对上海和全国都是一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大事,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上海的综合优势,振兴上海经济,使老工业基地焕发新的活力,为国家作更大贡献,而且对内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可以促进和带动长江南岸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措施。

    上海市提出准备开发的浦东地区,指黄浦江以东、长江口西南、川扬河以北紧靠市区的一块三角形地区,东北濒长江、南临杭州湾、西靠黄浦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现有人口110万人,有良好的建港和水运条件,有~定的工业基础。为了提高对外交通运输力,已在浦西与浦东之间建造了两条越江隧道,正积极建设或筹建南浦大桥、外高桥新港区和电厂等。

    月30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长朱镕基宣布开发浦东10项优惠政策,内容是:(1)区内生产性的"三资"企业,其所得税减免按15%的税率计征;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三年减半征收。(2)区内的"三资"企业进口用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运输车辆、自用办公用品及外商安家用品、交通工具、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3)外商在区内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应以产品出口为主,对部分替代进口产品,在经主管部门批准、补交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后,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4)允许外商在区内投资兴建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对其所得税实行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5)允许外商在区内兴建第三产业,对现行规定不准或限制外商投资经营的金融和商品零售等行业,经批准,可以在浦东新区内试办。(6)允许外商在上海,包括在浦东新区增设外资银行,先批准开办财务公司,再根据开发浦东实际需要,允许若干家外国银行设立分行。同时适当降低外资银行现行的所得税率,并按不同业务实行差别税率。为保证外资银行的正常营运,上海将尽快颁布有关法规。(7)在浦东新区的保税区内,允许外商贸易机构从事转口贸易,以及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代理本企业生产用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和出口业务,对保税区内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办理多次出入境护照,提供出入境的方便。(8)对区内中资企业,包括国内其他地区的投资企业,将根据浦东新区的产业政策,实行区别对待的方针。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浦东开发与开放的企业,也可酌情给予减免所得税的优惠。(9)在区内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政策,使用权限50年至70年,外商可成片承包进行开发。(10)为加快浦东新区建设,提供开发、投资的必要基础设施,浦东新区新增财政收入,将用于新区的进一步开发。

    朱镕基还宣布了开发浦东的总体实施规划:第一步,"八五"期间为开发起步阶段;第二步,"九五"期间为重点开发阶段;第三步,2000年后的二三十年或更长一些时间,为全面建设阶段。这样。就揭开了浦东开发这一历史性工程的序幕。此后到9月,上海市接待了有投资意向的外商1500多批,4000多人次。浦东新区已经成立的外高桥保税区开发公司、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和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于9月11日起正式挂牌开业。上百个工业性项目和第三产业项目正在洽谈之中。

    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向中外记者宣布了开发、开放浦东新区的9项具体政策法规。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长戴杰分别宣布了《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黄菊宣布了《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浦东新区的若干规定》、《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上海浦东新区产业导向和投资指南》、《关于上海浦东新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办法》6个政策法规。

    这些具体政策规定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10项优惠政策以及中央有关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文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的有关政策制订的。其中有3项法规是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宣布的;其他6个文件是由上海市政府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起商定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这些政策法规内容广泛,综合反映了浦东开发开放所涉及的主要方面,既适合浦东的特点,又使中共中央国务院的10项优惠政策具体化,使外商投资基本上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些政策规定具有权威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标志着浦东开发进入了一个实质性启动阶段。开发、开放浦东,表明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首都青年纪念五四运动

    5月3日,首都各族各界3000多名青年聚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报告会,庆祝五四青年节,纪念五四运动71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出席报告会并发表了题为《爱国主义和我国知识分子的使命》的长篇重要讲话。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宋德福主持了报告会。江泽民、李鹏、乔石、宋平、丁关根等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走上主席台,同各族青年代表亲切见面。各族青年代表向出席报告会的中央领导同志献了花,他们一遍一遍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学习雷锋好榜样》,展现了亿万青年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首先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全国各民族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军人、青年知识分子和所有青年,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为中国革命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老一辈知识分子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在社会主义建设各条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广大知识分子表示减挚的问候,向在海外为振兴中华勤奋学习的留学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祖国建设和统一大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国外侨胞中的知识分子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泽民的讲话共分四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使命;中国知识分子成长的正确道路;进一步做好党的知识分子工作。

    江泽民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当代知识分子要履行自己的历史职责,就必须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沿着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继续前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先进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把它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

    江泽民说,在我国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祖国统一的事业。

    江泽民指出,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越加深刻地认识到,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同历史上任何时期相比较,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自己的知识分子提出如此广泛、如此迫切的要求。我们相信,我国知识分子一定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努力增强民族自豪感,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贡献全部聪明才智,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江泽民说,我们历来认为,我们的知识分子队伍是一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的优秀的队伍,是一支能够创造丰功伟业的队伍。在去年那场政治风波中,我国两千多万知识分子绝大多数表现是好的。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反对动乱,经受了新的考验。一小部分同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说了一些错话,办了一些不妥当的事情,认识到了,吸取了教训,就应该欢迎。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知识分子,要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当然,知识分子中确有极少数人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依附于海外、国外的敌对势力,成为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煽动者、策划者和组织者。这些人不能代表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败类,也是中华民族的败类。

    江泽民强调,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重视知识分子的劳动成果,使之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并逐步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和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尽心尽力地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江泽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是全党的一项主要任务,要采取严肃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

    江泽民在讲话的最后对青年们说,青年是社会中最富有活力的部分,是我们事业的希望,21世纪是你们的世纪。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你们的肩上。老一代牺牲奋斗取得的成果,需要你们去巩固和发展。老一代坚持革命斗争方向的英勇精神,需要你们去继承和发扬。社会主义祖国的美好未来,需要你们去创造。青年要勤奋学习,努力实践,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这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我们坚信,有广大青年的生气勃勃的工作和劳动,有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团结奋斗,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一定有光明的前途宋德福在报告会上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他代表广大青年表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一定不辜负时代的要求,不辜负人民的希望。要在各自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写好创业的历史,留下奋斗的足迹。李德生、杨得志、余秋里、陈锡联、迟浩田等出席了大会。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延东、李源潮、冯军、李克强以及老一辈知识分子、中年知识分子的代表,团中央学雷锋演讲团成员也参加了会议。报告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圆满结束。这次报告会,对于我们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实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旗法颁布施行

    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国旗法是在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下,经过专门立法机构研究制定的。一位政协委员曾在他的提案中这样写道:"国家观念是民族凝聚力之本。国家观念淡薄了,人心散了,比经济问题更可怕。因而需要制定一部国旗法,通过法律形式,加强公民的国旗意识,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本法共20条。主要内容为: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外交部;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等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7)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民用船舶和进人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公安部门执行边防、治安、消防任务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国旗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从而把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6月20日,李铁映在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民动员广播电视讲话中指出:人口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只有把人口情况查清楚,各项社会经济发展决策才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把这些变化情况搞清楚,需要做大规模的调查研究。通过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可以查清我国人口总量、人口增长、人口分布以及人口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家庭和生育状况。通过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还可以查清我国人口城乡间迁移情况、劳动力资源、在业人口的行业和职业构成、民族人口的数量等情况。人口普查获得的大量而丰富的数据、信息,对于我们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县情、乡情,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年6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布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命令:国务院决定,从1990年7月1日北京时间零时起(北京夏令时7月1日1时),到7月10日北京时间24时止(北京夏令时7月11日1时),在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中国城乡居民要积极参加,如实申报。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分三步进行:1990年9月底前完成几项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92年5月底以前完成电子计算机10%提高抽样汇总工作;92年底以前完成电子计算机的全部汇总工作。

    年10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1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全国总人口为1160017381人,其中大陆的人口共1133682501人,同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982年7月1日零时相比,8年间共增加了12550721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8%。其它,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0204880人;香港、澳门地区中国同胞的人口为6130000人。大陆共有家庭户276947962户,人口为1097781588人。占总人口(不含现役军人)的971%。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6人。在民族构成上,汉族人口为1042482187人,占919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1200314人,占804%。同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8年间汉族人口增加了101602066人。增长10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3905147人,增长3552%。在性别构成上,男性占516%,女性占484%,性别比为1066:100。在文化程度方面。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15人上升为142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779人上升为803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7892人上升为233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237人上升为37057人;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2281%下降为1588%。大陆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出生率为2098900,死亡率为628900,自然增长率为147%0。大陆市镇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623%,其中市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869%,镇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54%。

    年11月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2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分别列举了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地区分布、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以及市镇总人口数据。

    关于人口密度。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8人(含现役军人),比1982年人口普查时的105人增加了13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密度差异较大,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每平方公里超过500人的有上海、天津、江苏、北京、山东、河南6个省和直辖市;每平方公里在200至499人之间的有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湖北、湖南、辽宁、福建、江西9个省;每平方公里50至199人的有海南、四川、山西、贵州、广西、陕西、吉林、云南、黑龙江、宁夏10个省和自治区;每平方公里不足50人的有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5个省、自治区。

    关于人口自然增长。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按由低向高的顺序排列,低于109‰的有上海、北京、浙江、天津、辽宁5个省、直辖市,其中上海市的自然增长率最低,为496‰,自然增长率在10‰至1499‰之间的有四川、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内蒙古、江苏、广西8个省、自治区;自然增长率在15‰以上的有青海、云南、山西、广东、贵州、甘肃、湖南、陕西、湖北、海南、福建、河南、江西、新疆、西藏、安徽、宁夏共17个省、自治区。

    关于市镇总人口比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镇总人口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由高向低顺序排列,他们是北京、天津、上海、辽宁、黑龙江、吉林、广东、内蒙古、浙江、新疆、湖北、山西、青海、山东。其中,北京市的市镇总人口比重最高,达7308%;市镇总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高于20%的有宁夏、海南、甘肃、陕西、福建、江苏、江西、四川8个省、自治区;其余8个省、自治区的市镇总人口比重均在20%以下。

    年11月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3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公报指出,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56个民族中人口超过百万的民族由16个增加到19个,他们是: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人口低于100万但高于10万的民族由13个增加到15个,他们是: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仡佬族、锡伯族;其余22个民族的人口均不足10万。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8年间人口增长一倍以上的民族有满族、土家族、仡佬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赫哲族。

    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4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公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按由低向高排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88%的有北京、辽宁、天津、广东、吉林、广西、黑龙江、上海、山西、湖南、新疆、海南、河北、内蒙古、福建、湖北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88%,但低于20%的有河南、江西、四川、山东、江苏、浙江、陕西7个省;高于20%的有宁夏、贵州、安徽、云南、青海、甘肃、西藏7个省、自治区。

    此次普查与前三次相比具有一些新特点。这是国务院作出自1990年起每10年进行的一次人口普查,在年号末位逢零的年份进行的规定后的首次普查;它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在项目设计、普查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查摸底、超生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加强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如在普查项目中,增加了"人口迁移流动"和"户口性质"两项调查内容。此外,还加强了边疆省区的普查工作。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程通过国家验收

    7月21日,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正式通过国家验收,性能达到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这项工程1984年破土动工,1988年10月首次对撞成功。正负电子对撞机包括电子注入器、贮存环、探测器及数据处理中心、同步辐射区等4个主要组成部分,是由数百种、上万件高、精、尖专用设备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这是国内目前用于基础科学研究并兼顾应用研究的最大实验装置,是多种高技术的综合体,具有难度大、精度高、技术先进的特点,在设计思想上有所创新,成功地实现了既可做高能物理实验,又可做同步辐射应用的研究,"一机两用"。

    在国家财力有限、科研经费又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中国把24亿元投进对撞机工程,是基于以下考虑:物质微观结构研究在20世纪始终是全世界最前沿的科研课题,也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和工业水平的标志之一。要想研究比原子核更深层次的物质微观结构及其运动规律,就离不开对撞机。

    对撞机建造的成功,使中国高能加速器的技术跨过了世界上50、60、70年代建造打静止靶的高能加速器阶段,一步进入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且主要性能高于国外同样类型的对撞机,工程速度也达到了国际标准,建设造价仅相当于国外同规模机器造价的50%。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建设的成功,为中国赢得在高科技国际竞争中的神圣一席,使中国已形成参与国际技术合作的优势,已具备出口加速器、探测器和同步辐射装置部件和承制高难加速器的能力。对撞机工程不仅成为我国高能物理的研究基地和同步辐射光研究的国家实验室,还将逐渐成为物理、化学、生物、地质等学科交叉综合发展的科学中心,带动我国微电子、环境、医学、材料等学科和工业技术的发展,其社会效益相当可观。同时,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同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和卫星上天一样,是我国科技人员的骄傲。它是我国科技人员把自力更生与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两者紧密结合的成功典范,它向全世界表明,中国科学家是有潜力和才能的,中国人是好样的。

    沈大高速防公路建成通车

    辽宁省决定修建沈(阳)大(连)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于1984年6月开始动工,经过两年的试验准备,1986年开始大规模施工。1988年10月,沈阳到鞍山段开始区段性通车。1989年通车里程达239公里。1990年8月20日,开始全线试通车,9月1日全线正式通车。

    被誉为"神州第一路"的沈大高速公路,是中国大陆兴建最早的一条高速公路,也是包括台湾在内的当时中国最长的高速公路。它纵贯辽东半岛,连接沈阳、辽阳、鞍山、营口、大连5座大中城市、3个港口和两个国际机场,全长375公里,全线路基宽26米,中央分割带3米,全线封闭为汽车专用公路,上下行4车道,设计时速100~120公里,可通行总重450吨平板车,通行净高61米。设计通行能力为每昼夜5万辆。整个工程历时6年多,耗资22亿,其中80%是辽宁自筹的。建设这条高速公路共挖填土石方3500万立方米,修筑沥青混凝土路面930万平方米,修建百米以上的大桥16座,立交桥及跨线桥共101座。公路配有微波通讯、服务区、停车厂、管理所等设施。

    年9月1日,通车典礼仪式在沈大公路321处的跨海大桥上举行。国务委员、国防部长秦基伟和国务委员邹家华为沈大公路剪彩。参加典礼的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辽宁省和其它一些省的领导,30多位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350位来自日本、美国、德国、苏联等国的外宾,以及参建单位、筑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建部队的代表1800人。交通部长钱永昌代表全国交通系统500万职工对沈大公路的建成表示祝贺,并高度重视沈大高速公路的建设经验。他说。辽宁省成功地建设沈大公路,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高速公路的路子,是中国公路建设史上的里程碑。许多外国专家看到沈大公路路面平稳严密,立交桥雄伟坚实,附属建筑配套合理,盛赞中国有能力修建高水平的高速公路,中国筑路已达世界较高水平并开始进入高速公路时代。

    沈大高速公路的成功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建设质量好。大部分路段已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不少国外专家实地考察后认为,这条路同国外的高速公路比毫不逊色。二是建设速度快。从1986年开始,平均每年向前推进70公里。单条路的筑路速度超过日本。三是成本低。每公里造价600万元,比国内已完工或在建的几条高速公路低30%~40%。四是见效早,效益高。从1988年起就开始区段通车,修成一段使用一段。1990年已收费5000多万元。

    修建沈大高速公路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国务院的关怀下,沈大公路被列为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并补助投资44亿元。辽宁省各级党政领导对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他们创造条件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提出了"政治动员,行政干预,经济补偿,各方支援"的口号,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局、沈大公路工程公司、铁道部13局等参建单位的广大职工、技术人员和参建部队指战员日夜奋战,形成了"团结拼搏、艰苦奋斗、严格管理、争创一流"的沈大精神。

    征地动迁是修路最困难、花钱又相当多的一项工作。省政府决定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线补偿土地占用费和房屋动迁费。这个决定得到了沿途5个城市的理解和支持。大连市的态度是:"修沈大路是我们自己的事,谁也不能敲沈大路的竹杠,不动迁不行,动迁多要钱也不行。"海城县主持动迁工作的副县长李久阳说:"海城决不提出让沈大路为难的要求。"沿途各级政府的支持,使沈大路没因征地扯皮耽误一天工期。公路需要钢板做护栏,鞍钢经理李华忠说:"这条路鞍钢受益最大,我们要做贡献。"他们慷慨地提供了15万吨平价材。需要沥青,辽河油田二话不说,拿出了7万吨平价原油。需要电,东北电业管理局千方百计,每年挤出1000多万度平价电。因此,沈大高速公路在全国已建的几条高速公路中造价最低,上下支持是一个重要因素。

    沈大高速公路的建成,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沈大路每年仅省油、省时、减少车辆磨损等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就达4亿元,更为重要的是它为辽东半岛及整个东北筑起了一条振兴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黄金通道。国务委员邹家华称沈大路是"志气之路,腾飞之路",的确名副其实!自辽东半岛对外开放以来,辽宁加快了投资环境的建设:大连港、大东港、鲅鱼圈港、锦州港的扩建或兴建正在加速进行;沈阳仙桃机场和大连机场已建成国际机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出口加工区和沈阳铁西改造都初具规模。如今沈大高速公路贯通辽东半岛,不仅使它联接的5个大中城市更加接近,而且抚顺、本溪等市也可利用这条公路使其与沿海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辽宁省各地可以互相借助各自的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圈,也为外商投资向内地的延伸提供交通和其他方便。沈大高速公路的建成,对于辽宁、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振兴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改善我国公路的交通布局和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社会效益和加强国防都具有重要作用。

    清理"三乱"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9月11日举行的国务院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上,讨论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文件。1990年10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决定指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以下简称"三乱")的情况,曾多次发布文件严加制止。各地区、各部门虽进行了一些清理整顿,但总的来说,效果不明显,问题仍相当严重。不少地区和单位继续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名目繁多,标准过高;有的随意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罚款,甚至乱设关卡,敲诈勒索;有的搞建设、办事业不量力而行,强制集资摊派;有的财务管理混乱,监督检查不严,违法违纪现象经常发生。"三乱"屡禁不止,日趋严重,已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因此,必须下大决心对"三乱"进行综合治理,坚决加以制止。措施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制止"三乱"的紧迫感。"三乱"的出现,有体制改革不配套、经济过热、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有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缺乏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三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清理整顿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坚决制止"三乱",关键在于各级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必须看到,"三乱"不仅加重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负担,造成国家财政收人的大量流失和浪费,而且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助长了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挫伤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制止"三乱"提到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把制止"三乱"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结合起来,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解决。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量力而行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能超越社会承受能力乱铺摊子,不能只顾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随意开收费的口子和乱罚款,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滋生和发展。

    对现有的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各种摊派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现有收费、罚款和集资项目的依据、标准、范围、资金用途和执行罚款单位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整顿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执收执罚机构、现行规章、票据、执法纪律。在清理整顿时,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密切配合,协调进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带头清理整顿。在地方的中央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布置。各部门、各单位要先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处理。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对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清理整顿,解决"滥、散、乱"的问题,取缔非法行为,维护合法的收费、罚款和集资。

    严格审核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标准。对现有的收费、罚款、集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凡符合国家审批规定又合理的予以保留,继续执行,但对其中标准过高的要降下来。不合理的要取消,重复收取的要合并。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应立即停止执行。对其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保留的,必须按规定权限重新审报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取消。国家行政机关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除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者外,不准收费。罚款幅度过大的,要划清档次,明确标准。用集资建设的计划外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要停建。在清理整顿期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特批的外,不审批新的收费、罚款项目。

    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摊派。国务院1988年4月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和1990年2月发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申: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之外,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无偿地、非自愿地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都是摊派,一律予以禁止。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准收取上述文件所禁止的费用,不得以赞助、捐赠等为名变相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摊派。企业自愿捐赠、赞助的,只准从企业留利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刊登广告和订阅报刊杂志,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用行政手段强制摊派。

    明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加强项目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两级。根据收费项目情况,分别由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和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重要项目须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设立各种基金的审批权集中到财政部,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批准。各种证照的发放和收费要严格控制。罚款项目,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确定罚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集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集资项目,应由同级计委、财政部门会审,经当地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集资规模必须纳入国家计委下达给当地的投资计划,进不了计划的不批准集资。乡镇企业的资金筹集管理,仍按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建立健全收费、罚款和集资的财务、票证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或预算外管理。罚款收人上交财政,取消各种形式的罚没收入提留分成办法;执法部门所需办案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对集资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基本建设的,要统一存入当地财政在建设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和建设银行监督使用。上述各项收支都要入帐,纳人单位财务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或存人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挪用私分或私设"小金库"。有关单位在收费时必须持"收费许可证"。、各种收费和罚款,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票据,否则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努力减少各种收费。对以收费为主要经费来源的单位,经过清理要撤并一批。确实需要保留的单位,经批准可继续准予适当收费或增加财政拨款。对各类检查站(点),要减少数量,尽可能实行部门联合检查。针对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过多过滥的状况,民政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清理整顿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社会需要、不具备基本活动条件的,应予撤销。对行业、学科分工过细或重复成立的,要进行合并。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不得向社会收费用。会费的收取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今后除特殊情况外,新增加的工作必须由原职能部门承担,不准另设机构,也不准以自行收费不要财政负担为由,搞编外机构和人员。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把对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的检查列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之制度化、经常化。财政、物价、审计、监察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常委会可结合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这方面的检查。可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查,进行监督。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及时处理。要通过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公布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公开处理。有关单位要亮证执收执罚。各级财政、物价、计委(经委)、农业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对"三乱"建立举报制度,负责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依法制止"三乱"。要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运用法律、法规、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执收执罚人员的监督,形成一种抵制"三乱"的社会监督机制。对目无法纪,继续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单位,其非法收入除按规定退还被收、被罚、被摊派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余全部没收上交财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给予这些单位和审批部门领导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私分财物、贪赃枉法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者要依法从重处理,决不姑息。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应该肯定,我们的执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多数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但确有少数执法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要大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要使每个执法人员懂得,他们是代表国家执法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声誉,应更加自觉地秉公执法。对执法严明的,要加以表彰;对不适合做执法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少数贪赃枉法的,要坚决清除;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对新上岗的执收执罚人员,要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对执法机关中已招收的合同工,必须全面审核,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才可从事执法工作。今后,有关部门不得招收合同工、临时工行使执法权。

    切实加强对治理"三乱"工作的领导。制止"三乱"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参加,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理"三乱"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在治理"三乱"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清理整顿乱收费的工作,由物价、财政部门负责;清理整顿各种摊派的工作,由计委(经委)负责;清理整顿乱罚款的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以上各项涉及农民负担的,要与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本决定提出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布署,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搞完。已经开展清理整顿的地区和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这项工作抓深抓细,不能走过场。清理整顿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此后,各级党委和政府抓紧了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采取切实措施治理"三乱"。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乱收费情况有所好转,乱摊派得到了清理,执法部门的行业不正之风也受到了遏制。

    粮食购销体制的初步改革

    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难度很大而又十分敏感的问题。在粮食购销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如国家平价粮食收不抵支,难以平衡;购销价格倒挂,国家用于粮食方面的补贴越来越多;粮食购销与财务脱节;粮食市场机制不够发育,粮食调拨不灵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将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国务院在1990年先后作了如下调整:

    年9月11日,国务院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家专项储备粮制度的决定。这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由国家拨出专款把农民手中的余粮收购起来,作为国家储备,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以丰补欠,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的长期基本稳定。会议还着重指出,为了防止"谷贱伤农",国务院决定对小麦、稻谷和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作为国家专项储备;为了保证农民生活与生产的需要,各地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留足口粮、种籽和饲料,不要出售过头粮。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会议决定组成以国务委员陈俊生为组长的国家专项储备粮领导小组,直接负责领导和统筹这方面的工作。会议还决定再增拨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增加国家专项贮备粮仓库不足的问题。各地方也要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粮食仓库建设。9月16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

    国家专项储备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短期内就已颇见成效。到10月底,国家专项储备收购近100亿公斤,粮食库存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同年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中南海同出席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的代表座谈时强调,国家专项储备粮收购进度很快,受到广大农民、地方政府和中央的普遍欢迎。因此,要把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坚持下去,地方政府也要逐步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使国家和地方两级都做到手中有粮。以便调剂余缺,稳定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同年11月10日,商业部部长胡平在全国粮食工作会议上宣布:国务院决定,从1990年秋粮收购开始,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交售国家定购粮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必须保证完成。原定购任务500亿公斤的数量、收购价格和"三挂钩"政策都不变。

    这次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并不是粮食购销政策的改变,而是在提法上更加准确。1985年我国将粮食统购制改为合同定购制,但合同定购的数量基本上是指令性的,国家下达的任务必须完成。合同定购任务以外的粮食,采取议价收购的办法。这样,粮食合同定购的合同,就与一般经济合同不同。但在执行过程中,农民对此产生了一些误解,认为既然是合同,那么合则同,不合则不同,交售定购粮的义务观念淡薄,给收购工作带来了困难。这样,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有利于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增强农民的国家观念、义务观念和任务观念,保证国家定购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全国粮食工作会议上,胡平还强调,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全力以赴抓好秋粮收购,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后要积极组织议价粮食收购,一是坚持敞开收购,绝不准以任何借口限收拒收;--是坚持保护价,绝不准低于保护价收购;三是坚持把农民口粮、种子和饲料留足,绝不准购过头粮。另外,在全国粮食工作会议上,明确了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要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既不能回到统购统销的老路上去,把粮食管死,也不能完全实行自由购销。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要培育市场,搞活流通,做到有统有放,放管结合,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统一的粮食市场和粮食流通秩序。

    上述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加快了粮食收购的进度,增加了粮食收购的数量,而且收购的粮食质量也较好。这既保证了国家的粮食库存,又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举行

    9月22日至10月7日,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自己土地上举行的第一次综合性国际体育大赛,也是亚洲运动会诞生以来的40年间第一次由中国承办。1984年9月,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通过决议,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1985年4月,亚运会组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任名誉主席,北京市长陈希同任主席,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任执行主席。第十一届亚运会的宗旨是:团结、友谊、进步。亚运会的精神是: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第十一届亚运会的会徽图案中上方的太阳光芒,取自亚奥理事会会徽,代表本届亚运会受亚奥理事会委托举办;图案中心是由雄伟的、象征着中国古老文化的长城图案组成的"A"字,代表亚洲(ASIA),"A"字又以艺术形式构成了罗马数字"XI",体现了第11届的意思。本届会徽的设计者是上海工业大学建筑美术教研室的朱德贤。本届亚运会的吉祥物是一手持有天安门图像的亚运会奖牌,另一手高举表示欢迎和鼓励的熊猫"盼盼"。"盼盼"寓意盼望和平、友谊,盼望朋友到北京,盼望获得优异运动成绩。"盼盼"的设计者是长春电影制片厂的美术师刘忠仁。本届亚运会的会歌《高举起亚运的火炬》由石祥作词,施光南作曲。

    年,本届亚运会的工程建设动工。整个工程投资约为218亿元人民币,另有举办费约33亿元,两项加起来约25亿元,其中国家先后拨款105亿元,贷款2亿元,北京市政府承担65亿元。其余部分由国家集资解决。本届亚运会基金会主席由荣毅仁担任。集资方式包括请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和赞助、指定产品和标志产品、做广告、发行奖券。本届亚运会的第一位捐款人是江苏省建湖县第二中学学生颜海霞,她在1987年3月2日向亚运组委会捐款16元。向亚运会捐款最多的个人是香港著名爱国人士霍英东先生,他于1989年1月12日捐款1亿多港元。向亚运会捐款最多的国内团体是全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曾于1990年3月9日捐款2050万元人民币。社会集资突破6亿元。

    年4月底,本届亚运工程建设全部竣工,交付使用。整个工程的总建筑面积为130万平方米,共有80个比赛训练场馆,其中新建和改建55个,建筑面积46万多平方米。为亚运服务的邮电中心、新闻中心、电视制作中心、中央电视台发射塔等工程,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位于首都北郊设施齐全的亚运村和国际会议中心,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由亚运村长办公室、运动员公寓和餐厅、竞赛信息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奥委会服务中心、健身中心、娱乐中心、中心花园、医疗中心等组成的亚运村,占地面积16公顷,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亚运村有7栋错落有序的运动员公寓楼,有3900个房间、7200个床位,亚运村的运动员餐厅同时可容纳2500人就餐。亚运村的村长为焦若愚。本届亚运会必须配备的器材共303种,其中有70%是我国自己生产的并获得了国际体育组织的批准。北京工人体育场内的计时计分系统,长44米,高11米,是亚洲最大的电子显示装置,被誉为"中华第一屏"的彩电大屏幕,是国内最大的电视屏幕。

    "亚运之光"火炬,于1990年8月7日下午,由15岁的藏族少女达娃央宗,从西藏念青唐古拉峰下采得火种,然后被护送到北京。1990年8月22日上午9时,本届亚运会盛火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由江泽民总书记点燃。当天,组委会派出4路护送组,将火种送至黑龙江的哈尔滨,新疆的乌鲁木齐,西藏的拉萨,海南的海口,并在当地举行欢迎仪式。8月23日,全国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分4路举行。9月20日晚,火炬接力传递终点的交接仪式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8时半,李鹏总理点燃了铜铸的亚运圣火之鼎。鼎中的火引燃的火炬,在9月22日进入第十一届亚运会开幕式会场。"亚运之光"火炬传递活动行程达18万公里,有全国各族干部、群众17亿人参加。

    年9月7日,亚运村开村仪式在亚运村升旗广场隆重举行。9月8日迎接首批进住的体育代表团。亚奥理事会39个成员中,有亚洲3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本届亚运会。这些国家和地区是:马尔代夫、马来西亚、也门、不丹、日本、中国台北、文莱、巴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泊尔、老挝、伊朗、约旦、阿曼、阿富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国、科威特、香港、叙利亚、泰国、菲律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斯里兰卡、越南、韩国、缅甸、蒙古、新加坡、黎巴嫩、澳门、中国。本届亚运会的比赛项目共27个: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击剑、高尔夫球、体操、手球、曲棍球、柔道、卡巴迪、赛艇、藤球、射击、垒球、游泳(包括跳水、水球)、乒乓球、网球、排球、举重、摔跤、武术、帆船,还有两个表演项目棒球和软式网球。参加本届亚运会的各体育代表团人数6578人,国际裁判、仲裁、技术代表600多人,国际奥委会委员、亚奥理事会官员、亚洲各体育组织、各奥委会及其他来宾900多人。参一加本届亚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人数最多,为838人,团长袁伟民。

    年9月22日16时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宣布第十一届亚运会开幕。亚运会组委会主席陈希同在开幕式上致辞。亚奥理事会副主席西尔瓦和哈桑在副主席金宗河、艾哈迈德、陈先陪同下,宣读了已故亚奥理事会主席法赫德亲王生前为本届亚运会撰写的开幕辞。中国的陈龙灿代表全体运动员向大会宣誓。开幕式上表演了气势磅礴的大型团体操《相聚在北京》。

    本届亚运会是打破纪录最多的一届亚运会。在有记录项目的13天比赛中,各国和各地区运动健儿共打破4项世界纪录,超6项、平5项世界纪录,刷新42项亚洲纪录和98项亚运会纪录。中国22岁的自行车选手周玲美,在女子场地自行车1公里计时赛中,以1分13秒899的成绩打破苏联运动员埃里卡·萨鲁米叶保持了6年之久的1分14秒249的世界纪录,从而在自行车运动史上第一次在世界纪录栏中写下了亚洲人的名字。

    本届亚运会仅多块金牌或银牌的获得者就有198名运动员,仅他们获得的奖牌就达528块,其中中国运动员有10,8名,占一半以上。多项获奖牌的选手的前19名全是中国运动员,游泳名将沈坚强名列第一,他一人获得5枚金牌。在本届亚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以183块金牌的成绩,遥遥领先,第三次获得亚运会金牌总数第一,奠定了亚洲"体育强国"的地位。

    年10月7日晚,历时16天的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胜利闭幕。闭幕式上,亚奥理事会会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下届亚运会承办国——日本国国旗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徐徐升起。亚奥理事会副主席德·西瓦尔宣布本届亚运会闭幕。中国奥委会主席何振梁从亚奥理事会副主席金宗河手中接过亚奥理事会会旗和火炬。交北京市人民政府保管,4年后送往日本广岛,在下届亚运会开幕式上交还亚奥理事会主席。闭幕式上演出了壮丽的大型团体操《今夜星光灿烂》。

    第十一届亚运会进一步奠定了中国亚洲"体育强国"的地位。在本届亚运会上,中国体育健儿以183枚金牌的成绩令亚洲和世界刮目相看。海外报刊和通讯社在评论中国健儿在本届亚运会上取得的成绩时普遍惊呼"中国体育进步惊人",赞扬"中国写出了亚运新篇章,独领了亚洲体坛风骚","中国成了屹立在亚洲的巨人"。许多国际体育界人士认为,亚运会的成功,标志着中国已成为国际体育中心之一。

    第十一届亚运会向世界展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艺术,振奋了民族精神。外电评论,开幕式的大型团体操"显示了中华民族体质剽悍,向上心和荣誉感","写下了亚运史最美的诗章"。长达一个多月,盛况空前的亚洲艺术节,汇集了63台精彩节目,在京演出180场,观众达18万人次。我国52个艺术团体献演的优秀节目,代表了目前中国最高艺术成就,受到了中外观众的热情赞誉。"亚运热"激发出中国人的自豪感、自信心和凝聚力。"亚运精神"在全国各地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十一届亚运会充分体现了团结、友谊、进步的精神。亚运盛会促进了海内外中国人的大团结。台湾"中华台北"队大批人马赴京参赛,是40年来的第一次,同时也是台湾地区20年来重返亚运体坛的第一次。大陆、香港、台湾、澳门4支由中国人组成的体育代表团出现在北京赛场上,更是海内外中国人大团结的象征。亚运盛会推动了海峡两岸的各项交流。除台湾运动员外,台湾新闻界派出了庞大的报道队伍。本届亚运会发展了亚洲各国人民的团结和友谊,为我国外交活动提供了新舞台。我国成功利用这一新的空间改善了中越、中日、中新关系,有效地打破了1989年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的对华制裁格局。越南副总理武元甲将军作为"中国的贵宾"出席开幕式,从而恢复了中越高级领导人中断多年的接触,12年来,越南体育代表团首次跨过"友谊关"进人中国。日本文部大臣保利料浦应邀前来参观亚运会,进一步打破了西方国家禁止与我"高层接触"的禁令。10月3日我国与新加坡建交。巴基斯坦、朝鲜等国领导人在亚运期间来访。北京亚运会还为分别了8年的北、南朝鲜代表团提供了重逢和交流的舞台,对双方加强体育合作的愿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台湾通过两岸关系条例草案

    台湾岛内形势有了急剧变化,两岸关系随之有了新的发展。这突出表现在:

    来大陆人数明显增多,各种交流日益频繁。1989年台湾来大陆探亲、旅游、经商、考察和进行文化学术及体育交流的各类人员共54万人,1990年则大幅度增加,截至10月底,台湾来大陆从事上述各项交流活动的人员已逾70万人,预计到年底将超过80万人。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大陆会亲探友,台湾各界人士纷纷以个人身份或组团来大陆考察投资环境,洽谈贸易和投资,或进行文化、学术、出版、体育等交流活动,各方面的交流呈现出热烈局面。据统计,1990年1至6月,两岸经香港的转口贸易总值达1829亿美元,较之1989年同期增加467%。台商来大陆投资的项目和金额也有增加,据台湾"中央银行"预估,1990年台湾从各种途径流人大陆的资金可能超过50亿美元。两岸经贸关系正在出现几个新的变化:(1)以间接贸易为主逐渐向以投资为主的方向发展;(2)部分台商对大陆的投资由短期经营行为转向长期经营打算;(3)以中小企业为主,投资规模逐渐扩大,出现大、中、小并举的趋势;(4)独资企业显著增加,而且渐居主导地位,这种情况在福建、海南、广东等省最为明显。

    两岸人员往来和接触的层次提高。在各方压力下,台湾当局于1990年4月决定开放台湾各级"民意代表"以个人身份到大陆探亲、访问,国民党中常委、中评委、中央委员经审核可以私人身份来大陆探视;7月间又决定允许政务官以下公务员来大陆探病和奔丧。因而,1990年岛内来大陆的人员,不仅有一般民众,还有不少知名的专家学者,甚至党、政上层人士。一些国民党中央委员、"立法委员"、"国大代表"、"省市议员"等纷纷以个人身份单独或组团用各种名义公开来大陆访问。

    两岸政治互动关系增强。1990年以来,两岸出现了"隔岸喊话"和"间接对话"的局面。台湾当局决定以个案方式处理国民党中常委、中评委、中委来大陆探亲和允许各级"民意代表"来大陆探亲、访问,使两岸上层人士有机会进行接触和沟通。随着形势的发展,台湾一些党、政上层人物、"民意代表"出于各种动机,纷纷来大陆进行传话和摸底,或者在"立法院"提出各种"谈判方式"的构想与建议,试探大陆方面的反应。5月20、日,李登辉在"就职演说"中推出新的大陆政策,提出两岸接触、沟通和全面开放两岸交流的3个先决条件,放出"一国两府"、"政府对等谈判"的试探气球。6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台湾问题发表重要谈话,指出,只要双方坐下来,真正本着"一个中国"的原则商谈祖国统一,而不是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国两府",一切问题都可以提出来讨论、商量。他严正批评台湾当局的"一国两府"政策,明确指出"一国两府实质是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是走向分裂,不是进向统一"。之后,台湾当局高层人士纷纷把话缩了回去,否认说过或提出"一国两府"。8月底,台行政当局又提出以"一国两地区"的观念来处理未来海峡两岸人民间民事法律关系,并采取"法律冲突理论"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以上背景,台湾当局于1990年11月1日通过《两岸关系条例草案》,全称《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由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后改称为"大陆委员会")于1990年9月18日公布,共有总则、行政、民事、刑事、罚则和附则6章,计79条。1990年10月29日,大陆委员会又对该条例草案作了修正,修正的条款包括第一条、第四条和第十条等,修正后的条例草案不久即提报"行政院院会"。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该条例在"行政院院会"通过后,行政院副院长兼大陆委员会主任施启杨表示,该条例通过后,其意义有两点:(1)使两岸关系法制化,行政机关可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可依法审判,一切都有法可循;(2)使政策与法律一致化,以后即可在法律基础上推展"大陆政策"。此外,该条例修订过程中着眼点在于"确保台湾2000万人的福祉"。原则上仍禁止两岸直接通商、通邮和通航,力图用法律手段将两岸关系固定化。不仅如此,台湾当局高层人士还一再鼓吹,要利用大陆的开放和两岸交流之机,扩散"台湾经验",对大陆进行政治渗透和影响。

    由此看出,在发展两岸交流和实现祖国统一的道路上仍然存在不少阻力和障碍。台湾当局仍坚持反共拒和立场和"三不"政策,在"确保台湾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借口下,继续实行"民间性、单向性、间接性"的开放政策,对大陆去台人员实行严格的限制,致使海峡两岸的交往处在不正常状态,基本上仍停留在单向和间接的层次,还不是双向和平等的。但是,扩大两岸交流和实现"三通"合潮流、顺民意,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台湾当局难以阻挡的。台湾当局的紧缩政策,当即受到台湾舆论的广泛批评。据台《中央日报》10月15日报道,台湾一项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赞成开放两岸直接通航、通商,促进两岸交流。台湾一些学者指出,"目前台湾民众普遍赞成两岸交流。不应因噎废食,紧缩两岸交流活动";"在两岸关系上,应由允许单项交流变为双向,间接贸易与投资变为直接贸易与投资"。可以看出,尽管台湾当局进行控制,后来岛内的"大陆热"仍继续升温,两岸民间的交往也进一步频繁,海峡两岸关系波浪式地继续向前发展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

    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月19日,上海市副市长黄菊、香港贸发局主席邓莲如女士、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刘鸿儒庄重揭开了覆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牌上的大红绸布,宣告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大陆开业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正式对外营业。五百多名中外金融界人士相聚在黄浦江畔,参加了证券交易所开业庆典。

    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在开业典礼上致词,他指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它表明我国正在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第二,它表明我们正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中央关于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战略决策付诸实施;第三,它表明我们在振兴上海、开发浦东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发展金融事业,采取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利用证券筹措资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朱镕基还说,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的证券交易市场方面还缺乏经验,在探索、实践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认真吸取各国发展证券市场的成功经验,完善法规,加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一定能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周正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主席、恒生银行董事长利国伟也在典礼上讲话表示祝贺。另外,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典礼的来宾还有中国金融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周道炯、戴相龙、李佑民、经叔平等。海外来宾有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总裁林楚鹏、吉隆坡证券交易所主席约瑟夫、东京证券交易所专务董事长川和弘、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理事长徐国炯;上海市的领导有刘靖基、庄晓天、汪道涵、李储文、毛经权等。

    该交易所是实行会员制的事业法人机构,不吸收个人会员入所,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业务是:组织证券上市,提供证券集中交易,提供集中清算交割,股票集中过户,提供证券市场信息,交易所采用现货交易为主,不搞期货交易。开业初期以债券交易为主,同时进行股票交易,后来逐步转为债券与股票交易并重。

    该交易所第一批有22个会员加入,包括上海、山东、沈阳、江西、安徽、浙江、海南、北京等地的证券公司、银行、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信用社等地方和全国性金融机构。至1991年9月,会员已达到26家;交易规模不断扩大,11个月累计成交达10多万笔,交易额近60亿元;上市的证券已有39种,其中股票8种,国库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31种,债券交易约占交易总额85%左右。1991年11月21日,李鹏总理参观上海证券交易所并题词:"证券交易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推动浦东开发创造了日趋完善的投资环境,适应了股份制经济发展的需要。股份制是依靠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横向资金融通而形成扩大的,因此,其发展需要有发行股票、向社会集资的场所。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是通过自由转让产权、分散风险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的,他们也需要有产权交易的固定场所。所以,股份制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宏观配合十分重要。应尽快建立一个结构完善,机制健全、经营灵活、管理有效的资金市场,以打破信贷资金纵向分配和条块分割管理对资金横向流动的束缚,促进多种融资形式的发展,使股份制企业能以最小的成本筹措资金;股东可以方便地转移资产;政府能够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对股份制企业的间接管理。由此看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张,为中国发展证券交易、完善金融市场,树立了一面良好的旗帜,它对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七五"计划完成

    4月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到1990年底已胜利实现。

    到1990年底,"七五"计划规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绝大部分完成或超额完成。"七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8%,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78%;均高出计划规定的发展目标。工农业持续增长,国内市场繁荣,对外经济活跃,大多数经济指标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其主要表现是:

    农业经济全面发展,粮食、油料、糖料生产创新的历史纪录。1990年全国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6253万吨,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878%,平均每年增长134%,以粮、棉、油、糖为主要标志的种植业生产,"七五"前期处于徘徊阶段,后一两年开始出现转机,特别是粮食生产两年丰收,199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3500万吨,比1985年增加5590万吨,扭转了粮食生产多年的徘徊局面。1990年棉花产量达到447万担,比1985年增加32万担,超过了计划指标。油料、糖料、烤烟、蚕茧、茶叶、水果等产品也有不同程度增产。牧业、渔业生产稳步发展,居民菜篮子比较丰盛。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有所提高。1990年末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达3886亿元,比1985年末增长824%;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854亿瓦特,增长365%;化肥施用量增长468%,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等的使用量也有所增加,科技兴农有了良好的开端。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发展迅速,形成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七五"时期非农产业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9%,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已由1985年的429%上升为1990年的546%。1990年乡镇企业的出口创汇总额已达到13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创汇总额的217%。

    工业经济主要计划指标提前实现,重工业品产量在国际上的位次上升。轻工业增长快于重工业增长,各种经济类型工业全面增长。"七22"期间,轻工业年均增长73%,集体工业年均增长176%,"三资"工业年均增长74%。全民和集体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由1985年的977%下降到1990年的914%(含全民和集体合营)。列入"七五"计划的28种主要工业产品中的23种产品提前达到或超过了计划的要求。钢产量登上了6000万吨新台阶,原煤突破10亿吨大关,发电量越过6000亿千瓦小时,表明我国工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工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与1985年相比,1990年我国的布、水泥产量继续保持世界第1位,煤、电视机产量由第2位上升到第1位,发电量、化学纤维由第5位上升第4位,生铁、铁合金由第4位上升到第3位,原油、化肥、钢等产量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七五"时期,工业部门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2000亿元,比"六五"时期增长一倍多,平均每年有上百个大中型企业建设项目竣工投产,一些重要生产能力逐年扩大。到1990年底,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3亿元,比1985年扩大一倍。

    固定资产投资形成了一批新的生产能力。"七五"时期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投资总量与结构都有较大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9795亿元,比"六五"时期增加11797亿元,年均增长121%,比计划超过84个百分点。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12469亿元,比"六五"时期增加7139亿元,年均增长134%,超过计划89个百分点。因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七五"时期投资有一定虚增成份。"七五"时期基本建设新增了一批生产能力。五年累计,新增煤炭开采能力13亿吨,发电装机容量4543万千瓦,石油开采能力171万吨;铁路新线里程3448公里。新建公路8万公里,路面档次有所提高,沈阳至大连等高速公路的建成,结束了我国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沿海港口吞吐能力149亿吨,新建、扩建了宝山钢铁厂,扬子、齐鲁、大庆三大乙烯厂,几个大型复合化肥厂等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大型企业。城市建设取得显著进步。"七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六五"时期增长一倍,一大批与城市功能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排水、煤气、热力、道路、环境卫生等设施相继建成使用。

    交通运输邮电业继续发展。"七五"时期,运输基础设施有所改善,运输能力增强。1990年末,铁路复线里程占总营业里程的比重由1985年的192%提高到244%,主要铁路干线的复线率已达90%以上,新增电气化铁路里程2790多公里,公路质量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开始起步,到1990年末,已有5条高速公路部分建成通车,通车里程510多公里。各种运输工具完成的运输量全面增长。1990年货运总量完成96。8亿吨,比1985年增长304%,客运量达774亿人次,增长249%;港口吞吐量48亿吨,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385%;邮电业务总量完成8156亿元,增长176倍。邮电通信能力大为增强。邮电运输、长话业务电路、长途自动交换机容量、电话交换机总容量等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传真、用户电报、特快传递等新兴邮电业务成倍增长,和世界各国的通讯往来也有长足进步,国际通信业务年平均增长50%,已有296个市县电话可直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随着生产的发展,国内市场商品货源充裕,消费者挑选余地明显扩大,199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300亿元,比1985年增长928%,平均每年增长1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5%,主要商品销售有较大增长,高档耐用消费品销售尤多。多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渠道逐渐形成。1990年和1985年相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404%下降为396%,集体所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372%下降为317%,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03%上升为05%,个体经济由153%上升为189%,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由68%上升为93%。同时,城镇就业进一步扩大,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七五"时期,共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070万人。居民收入增加,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387元,比1985年增长1倍,平均每年增长15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1%;农民人均纯收入630元,平均年增长96%,扣除商品性支出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2%。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平均每年提高34%。1990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7034亿元,比1985年增长33倍。

    对外开放迈开新的步伐。"七五"时期,我国继续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特区、开放城市、开放地带构成的沿海开放区进一步发展。1990年中央又作出开放、开发上海浦东的战略决策,内地对外开放也逐步展开,特别是边境地带的双边往来有新的突破。与此同时,进出口增长快,商品结构有所调整。1990年海关进出口总额达11541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658%,平均增长106%。其中,出口总额达6206亿美元,进口总额5335亿美元。我国已与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出口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由1985年的第16倍上升到第14位,缩短了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贸易水平的差距。进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进口的高档耐用消费品大幅度下降,初级产品比重由125%提高到185%:出口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商品由32种增加到83种,工业制成品比重由494%上升到745%。利用外资也增长较快。"七五"时期全国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628亿美元,比1979~1985年7年间累计增长11倍。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又有新发展。"七五"时期,我国获得一批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有的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正负电子对撞机、重离子加速器,同步辐射装置等大型科研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亚洲一号"通信卫星,"风云一号"气象卫星发射成功,标志着我国尖端科技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教育事业按照实际需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进行了结构调整。"七五"时期国内培养毕业研究生158万人,比"六五"时期增长近3倍,其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有26683人,增长738%。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人数由1982年的615人提高到1990年的1422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922万人,比1985年增长31%;培养农业、职业中学毕业生3895万人,增长24倍。普及初等教育取得新进展,全国经验收合格的已普及初等教育的县由1985年的731个增加到1990年的1459个。扫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文盲、半文盲人口所占比重由1982年的2037%下降到1990年的1588%。文化事业在整顿中保持繁荣,基本达到"七五"计划要求。广播、电视事业突飞猛进,日益成为城乡人民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卫生事业继续发展,医疗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1990年末医院病床数达2624万张,比1985年增长177%。体育事业也取得了新成就,群众性体育运动蓬勃开展。特别是在1990年,我国承办的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获得圆满成功,我国运动员夺得奖牌总数第一,其中获得金牌183块。

    "七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经济还面临许多问题:财政困难、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很严重;工业生产虽然有回升,但整个经济循环不快,库存积压增加,产成品占用资金继续上升,市场继续疲软;影响经济总量平衡,结构失调,经济效益低下的体制根源尚未消除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八五"计划中,通过深化改革,把经济中的深层次的问题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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