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和炎樱去买东西,我的很多零食和衣裳都是炎樱陪着我买的。我很自私,主动陪她买的却很少。她有时也抱怨,但是并不是真正生气。我很欣赏她的审美与眼光,她不写字,要是发奋写起来,必定是超过我的,她有时艺术直觉真的让我惊讶。那天我们先去逛街,她在报摊上把报纸杂志翻得一团糟,最后一本也没有买。报贩子讽刺她说:“谢谢你。”她马上答道:“不客气。”把报贩子气得直瞪眼。我们跑到一边,她开心地大笑不止。她有时候很天真,非常享受这样的淘气。她买东西,会抹掉零头,这是她的老习惯。即便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会这样做,她把皮包亮给老板看,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我们本来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太好了,忍不住—”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说:“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啊?”但是老板出面了,劝自己的女人:“就这样吧,不然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还告诉我们附近哪家茶室蛋糕最好。我们离开商店时开心死了,我猜想那个老板是被炎樱的孩子气所打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棕黄色皮肤的初恋吧?或者他把炎樱当成他早逝的妹妹。
一直逛到分手,炎樱才向我打听我的设计要求。第三天她就骑着脚踏车来送画稿,急急忙忙地上楼来:“张爱,要亲我一下,我都爱死了这封面。”我白了她一眼,说:“什么呀?”她急急地打开画稿:“张爱,你也会爱的,真的。”我看到那幅画,是晚清的一个仕女,还穿着古朝衣裳,有点像我。这个女人在那里幽幽地弄着骨牌,旁边坐着个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最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突然就有个比例失调的人形,像鬼魂一样出现了。她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往里偷窥—这个现代的女人也可以看成是读者,他们要偷窥我的生活,我笔下那个古色古香的世界。这画面有点使人不安,但是正是我希望要的。我谢了她,请她吃了蛋糕。然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家报馆打来的,说“大东亚第三届文学者大会”邀请我参加,报上已经登出我的名字了。我大大地吃了一惊,这件事怎么事先不通知我?我自从和胡兰成结婚,又和李香兰在一起座谈,就变得“臭名昭著”。如果再参加这个什么“大东亚第三届文学者大会”,我该怎么在上海滩活下去?不被骂死才怪。我趁着送炎樱来到报摊,果然买到头天的报纸,上面赫然列着我的名字。我很生气,好几天了,也没有人通知我。我回到家气得不行,把报纸放在桌上。姑姑看了看说:“这些人不能沾的。”我说:“我知道,我什么时候主动贴上去沾过他们?沾到人就是沾到脏。”姑姑说:“嗯,也包括姑姑。”我气得瞪了她一眼,姑姑说:“我知道你受够了我,有地方去,你早跑掉了。”我想这是她对我的想法,我打算反唇相讥,最后还是忍住了,是她受够了我,她没有办法。
后来,我还是给那家报社写了封信,希望他们刊登出来以表明我的态度。我的信很短,只有一行字:“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
隔了几天,报上报道会议情况,代表名单上仍然有我的名字,这个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随它去。但是在《传奇(增订版)》出版时,我写了一篇“有几句话同读者说”,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讲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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