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有张年轻的脸-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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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梦里,在我想象里,在我心里,你定格在那个梳着马尾辫笑声清脆的大学时代。

    而我之所以那么想你,不仅是想你,也是因为你,就是我自己青春的影像。我想念那清新纯净的日子。

    重逢真的很了不起

    五月的清晨,我做了一个梦。这是一个曾反复出现的梦,但在这个清晨以前,已销声匿迹了很久。

    我又梦见了你,鹊姐姐。你掀开我的蚊帐,死点点,臭点点,懒点点,再不起床我们宿舍要得零分啦!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看到手机在床头柜上震动着唱歌。是了,昨晚我把闹铃换成脆生生的叮叮声,跟你说话风格是一个类型。这,就是我梦见你的原因。

    可我又怎么解释不久前的那个午后。太阳光很猛,风很大,我穿过马路去临街一家食品店买绿豆糕,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忽然间我耳边响起你的声音,你叫我,点点,点点!

    我停下脚步,仿佛看到人群中你朝我跑来,你跟从前一模一样,梳着马尾辫,穿着你喜欢的藕荷色连衣裙。你奔过来,兴奋地叫着:死点点臭点点坏点点,想死我了!

    我仿佛闻到了你的气息,我的脖子上是你胳膊环绕过来的触感。一切都跟真的一样,眼泪就这样盈满眼眶。

    然后,我醒了。

    我一直相信,即便我们分散在地球南北极,我们也能通过一个点,重新取得联系。这个点,就是我们的大学。我们曾在那里朝夕相处,毕业后各奔东西。但你的伯父伯母,恰好是我们那所学校的老师,他们就住在学校的教师生活区。你带我,带着我们宿舍的姐妹们去他们家吃过饺子,我跟在你后面,也管你堂姐叫姐姐。

    堂姐拍一下我的肩膀,这妮子,嘴巴可真够甜。

    是啊!当我叫你的时候,鹊姐姐,鹊姐姐!岂止是甜,简直就像撒娇发嗲呢!全宿舍六个女孩,当我知道我排第二,上头还有个你,你说点点,以后你要管我叫姐姐时,我啊,我心花怒放,幸福得快晕了过去。

    我是家族中的长孙女,从小当惯了姐姐,总盼着能当一回妹妹。鹊姐姐,当我腻在你边上,吃着你为我削的苹果,与你分享同一副耳机时,我冲着同样爱你、同样叫你鹊姐姐的室友们挤眉弄眼,我在炫耀,炫耀我是你最宠爱的妹妹。

    那几年里,我们亲亲密密,比手足还亲,分享彼此的快乐和秘密,我们得意忘形,忘了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分离。

    相聚的日子早有定数。分离的时候,哭过,别过,还是笑着的,总觉得再过些时,我们还会重聚。即便不聚,我们也会通信、通电话。总而言之,我们不会失去对方的消息。

    没错。后来,手机普及,我们在互联网上有了校友录,有了QQ群,几乎所有同学的信息都汇集在了一起。鹊姐姐,你看,科技进步多么快,在这个资讯社会里,隐居,简直比想红还要难呢。

    可是,鹊姐姐,我们唯独失去了你的消息。

    我最后一次得到你的消息,是在上海,

    那时我刚来不久,总公司给我三个月时间,有业绩就留下,没有就回武汉。回去没问题,只是面子不好看,因此,几乎每天我都在这座城市里奔波,脑子里只有两个字:业绩。

    那天我走过南京东路外滩,打算到东风饭店门口乘车回公司。不知是飘着雨的缘故,还是外滩的空气本身就比这城市其他地方的要潮湿,风吹过来,带着江水特有的咸腥气,耳边传来轮船的汽笛声,一切的一切,都比平时多了份惆怅的意思。我循着汽笛声朝马路对面黄浦江的方向望了一眼,却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点点。

    好像你的声音,但不是你。

    你的堂姐,从南京东路外滩地下通道上来,在出来的那一刻,恰巧看到扭头翘望的我。

    在异乡的人山人海里,这是比约定好某时某刻在某地见面还要巧的邂逅。而我和你,在这之前已有好几个月没有通信。上个月,我曾在公司里悄悄拨通你南京家中的电话,不知是白天大家都上班了,还是别的缘故,那电话总是响着,却没有一次被人拎起话筒,对我说一声“喂”。

    我纳闷过,不知你最近在忙什么。我担心邮递员弄丢了我写给你的信,我也担心你搬了家遗落了我的地址。

    暮春的黄昏,天色转瞬变暗。我们站在路边,堂姐说她是到上海来参加一场出国进修资格考试,住在亲戚家里,过几天才回去。我问了问堂姐考试的地方,跟我公司离得不远,于是我们说好,在她考完试那天,我们在一家烧烤火锅店见面,我请她吃饭,到时候再畅聊。

    亲爱的鹊姐姐,我满心欢喜,我觉得跟你堂姐的邂逅简直就是奇遇,而我跟她之间,全是因为有个你。

    我不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你的消息。

    两天后我和堂姐如约再见。我们所谈的话题,从我的工作到她的恋爱,从她出国定居的可能性到我留在上海的利与弊。然后,我们谈到了你,鹊姐姐。

    堂姐说,你父母的单位是兰州某化工建设集团,在南京的项目结束后,自然就要迁回兰州。

    这一点,早在读书时我就听你提及,所以也只是点点头,心想,难怪你一直没写信给我,原来是忙着大迁移。

    堂姐停顿一会儿,又说起你的工作。她说你现在没上班,因为,你哥生了重病,你正忙着照料他。

    我坐在那里,被堂姐报出来的几个医学名词给惊到,脑子里是我们大二暑假在南京西善桥生产实习时去你家玩,你父母热情的笑容和你哥哥幽默可亲的样子。在我们别后的所有来信中,你从没提到你哥哥的健康,想必你也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没有联系的这短短数月,我只当你忙着工作,忙着谈恋爱,忙着各种各样的琐事,但我没想过你会遇到从南到北的举家迁移,没想到你正在照顾重病中的哥哥,安慰忧愁的双亲。

    我忽然想到你在信里提过的男朋友。于是我问堂姐你们现在怎样,堂姐似乎没听见我的问题,沉默不语。

    亲爱的鹊姐姐,我虽然震惊、难过,对你的处境还是抱着乐观的态度。我相信你哥哥会霍然痊愈,我相信你有配得上你的好男孩,我相信一切困难都会过去。然后,我会收到你的来信,一如过往,絮絮叨叨,却云淡风轻。我会在电话里听到你银铃般的笑声和温柔的轻语。

    那天我找堂姐要你在兰州的地址和电话,堂姐翻翻随身携带的通讯录,抱歉地告诉我,你家的新址写在另一个簿子上,在她家里。我把自己在上海的联系方式写在你堂姐的通讯录上,我说告诉她,把我的地址和电话告诉鹊姐姐。

    可我再也没有你的消息。

    我不知堂姐有没有告诉你我们曾在上海相遇。半年后我换了家单位上班,我对旧同事们说,要是我同学的电话打到这儿来,你们一定要把我的新电话告诉她啊。

    后来我在新的单位果然接到好几个辗转打来的电话,但都不是你。我在武汉的家里,再也没收到你的信。渐渐的,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那以后,你跟所有的同学失去了联系。

    十年前,搜狐网上我们创建了班级校友录。八年前,我们开始热衷于大小规模的同学聚会。鹊姐姐,没人知道你的联系方式,网上找不到你的踪迹。

    从那时起,你不期而至,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开始真正地思念你。

    无数次拿起电话,想打给我们的母校。尽管你伯父伯母早就退休,但,问到他们的电话,应该不难吧?找到你的伯父,就能找到你家的联系方式,就能找到你。

    然而找到你之后,再怎样呢?通告彼此的境况,或者见个面,看看对方跟当年变化有多大?十几年的日子,浓缩成一句寒暄,一声感慨?

    之后仍旧各奔东西,各过各的日子。曾经亲密无间的你我,隔了十几年的时空,互相问候一句,探望一眼,难道这就是一段友情的结局?

    无论问候时的感情有多浓,凝望彼此的眼神有多不舍,终究我们还是要分离。而这次的分离,不用自欺欺人,将与我们同学聚会时的感触一样,留在彼此心中的,是你我此时的模样:年少时纯净的眼睛蒙上了岁月的风尘,青春明媚的姿容已成幻影。

    而你,鹊姐姐,聪明如你,是不是早就深谙此理?

    假如你要找我,找到我们,只要上网登陆校友录,找到我们的班级就可以!所以,我想,鹊姐姐,也许你跟我想法一样。重逢没什么了不起,就这样戛然而止,未尝不是一段友情的最好结局。

    有人说,年少时的朋友是彼此青春的收藏家。最好的朋友,也只能陪你走一段,人生旅途,终究还是一个人独自走下去。鹊姐姐,这样也好。在我的梦里,在我想象里,在我心里,你定格在那个梳着马尾辫笑声清脆的大学时代。而我之所以那么想你,不仅是想你,也是因为你,就是我自己青春的影像。我想念那清新纯净的日子。

    不会再来的过去。

    我怅然许久,直到电脑QQ提示音响起。编辑给我留言,问我是否可以用书信体写一篇文章,急稿,越快完成越好。我将写给你的这封信交给她,取名为《重逢没什么了不起》。在结尾,我狠狠地写道:

    “重逢没什么了不起。与其对你的生活怀有好奇,不如在心里默默思念,深深祝福。鹊姐姐,鹊姐姐,到老,到死,我都会这样叫你。”

    多么孩子气!多像在赌气!我怪我们缘分太浅,曾经朝夕相处、亲如姐妹,忽然就消失于人海,此生只能在梦里重逢。

    时间转眼过去一年,一名同校学长偶然读到我写的这篇文章,通过校友QQ群找到我,他说他知道你哥哥的消息,在兰州,一切无恙。他已与你哥哥联系上,拿到了你的手机号,你在上海,去年五月就来了。

    幸福就这样击中了我!当我在电话里听到那熟悉的、清脆甜美的声音时,我哽咽着,大喊着,却让你猜猜我是谁。

    “点点!臭点点!就是你!”

    你已全家移居上海。鹊姐夫,就是许多年前你在信中对我提到的男孩。他陪你从南京到兰州,再回到南京,转战上海。而你哥哥,经历万般凶险,如今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堂姐与我在上海相遇的那一次,恰逢你家遭遇重重变故的纷乱时期,而堂姐,也在我们见面不久后远赴国外留学。

    你曾上网查询过我的踪迹,而我们的班级校友录,不知何时已被创建者加密。你知道我们都在那里,却隔着一道密码,看不到我们的身影。

    一切都好,只欠重逢。我们记得彼此年轻时的模样,不怕重逢后经历过风霜的面容,更不怕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看到对方越来越老,像照镜子一样,通过彼此,看到岁月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迹。

    念念不忘的友人,命运给了我们重逢的机会,又怎会再让我们失散在人海里!

    有本书里说,如果你心中强烈渴望,整个宇宙都会来帮忙。

    流星雨 如意剪

    刘沁芳应康城一中的邀请,漂洋过海,回来参加母校六十周年校庆。

    老同学相见,人人互道你没变,还跟过去一模一样。沁芳知道这是客套话,但她也打心眼里认为这话发自内心。记忆收录了老朋友身上最明显的特征:神态、笑容、声音、姿态……而这些特征,通常会伴随一个人终身。

    欢宴结束后,沁芳意犹未尽,在酒店外叫了辆出租车,打算去老城区的四街坊寻访老友。车过双洞口时,她看到街边一个眼熟的店招,不禁连声喊停。

    夜幕如深蓝天鹅绒,星星点缀其间。眼前挂着“梦娜”招牌的美发屋,像梦境中的宝盒,召唤沁芳走近、打开。

    正给客人修剪头发的老板娘,转身瞟了一眼门口的客人,又瞟一眼,忽然就定住了,眼中有泪光闪烁。

    沁芳揉揉眼睛,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对掐了一下,有点疼。不是梦,也不是酒醉后的幻觉。沁芳笑着流出了眼泪。

    “如意!你的‘梦娜’真的开在了双洞口!”

    如意,就是刘沁芳今晚要寻访的老友。她们十几岁时就认识,如今已分别整整十五年。

    与少女如意的相遇,对沁芳来说是个偶然。

    1978年春末夏初的一个上午,沁芳跟母亲换了两趟车,好像已走出城外了,才抵达一片名为工农村的地方。

    母女俩此行是去看望住在工农村的一位阿姨。大概是怕沁芳无聊,阿姨硬塞给她几张零钞,让她去街上的江南副食品商店买些零嘴儿吃。

    正午的阳光白亮亮的,空气中散发出慵懒的味道。电线杆歪歪迤逦着,陌生的街巷却越走越窄。沁芳没看到江南副食品商店,想问路,又有些犹豫。她茫茫然的,被日头晒晕了一般,呆立路口,等候一个合适的问路人。

    如意就在这时跳入她的眼帘。

    对于沁芳来说,这女孩儿是一名合适的问路人。女孩与她年龄相仿,眼睛乌溜溜的,看上去很机灵。

    “喂,江南副食店在哪儿?”

    女孩瞟她一眼,视线滑到她攒着钞票的手上。

    “江南?知道了,就是赵一曼副食店。我带你去。”女孩的口音,像外地人。

    1970年代,很多地名、店名都改了新名字。匆忙之间,阿姨忘了跟沁芳交代清楚。

    穿过两个巷子,赵一曼副食品商店就在眼前。沁芳朝女孩笑笑,进店里逛一圈,买了一纸包的“树皮”(腌杨桃干的俗名),还剩一毛钱,她准备带回去还给阿姨。

    巷口窜出一人,拦住了沁芳。

    “怎么?”沁芳不知这带路的女孩在玩什么把戏。

    “给我五分钱,就放你走。”女孩伸出一只手,脏兮兮的手,一根指头上还划开了口子。

    光天白日的,耳边是叮当的自行车铃声、行人的谈笑声,沁芳却遇到了“剪径大盗”。

    “凭什么?”沁芳不害怕,眉头皱着,是困惑。

    女孩结巴起来,“凭,凭我,给,给你带路了。”

    给人指路就要钱?沁芳盯着女孩,既恼火,又有些好奇。

    女孩咬着嘴唇,固执地杵在沁芳面前。眼泪漫上她的眼眶,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她的手仍伸着,却在簌簌发抖。

    沁芳心软了,赶紧递给女孩一枚硬币。。

    走过一个茶水摊、一溜儿墙上刷着粗陋标语的平房,沁芳再次看到那女孩儿。她左手多出一小捆青菜,右手握着一根土黄杆儿带橡皮擦的铅笔。女孩也看到沁芳,一溜烟跑了。

    青菜和铅笔,准是用那五分钱换来的。沁芳心想,这女孩儿,倒是会过日子。

    那一年的春和夏,长得像一个梦。先是父亲摘掉右派帽子,从外省农场回家,接着是搬家,沁芳家搬到康城四街坊第二排,住进一套两居室的宿舍楼里。而这梦的尾梢,是八月末一辆开到宿舍区的小卡车,三两件家俱,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搬进沁芳家前排的宿舍楼里。

    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瞪着沁芳,脸上随即漾开笑容。最后跳下卡车的女孩儿,认出看热闹的沁芳,而沁芳,也认出了三个多月前的“剪径大盗”。

    偶然相遇的女孩,变成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女孩有个意头很好的名字:王如意。十三岁的如意,父亲工伤身故,作为补偿,多病的母亲被安排进厂做工人,带着她和八岁的弟弟,从浙江老家迁到康城,先在城郊落脚,再由工厂安排宿舍。

    跟沁芳做邻居之后,如意也从未解释过那次“抢劫”事件。沁芳知道,街坊人都知道,她们这三口之家,日子过得艰难。

    秋天的傍晚,母亲收拾了一包沁芳和哥哥穿不下的衣裳、鞋子。

    “给前排赵阿姨家送去!天凉了,小丫头还穿个薄衫,裤子也短了。她家那小子还光脚穿双女凉鞋,你哥有双鞋,估计他凑合着能穿。”

    前排一楼的房门半掩着,飘出中药味。如意家只点了一盏八瓦的灯泡,母亲病在床上,弟弟在灯下写字,如意见沁芳皱着眉头受不了中药味的样子,赶紧带她坐到大门口的矮凳上。

    “不要这个。”她说。

    “为什么?”沁芳不解。

    “白白要东西,不可以,会被人瞧不起。”

    沁芳想笑。丫头,拦路抢钱的事你都敢做,现在却说这个话?

    如意却惊叫起来,头仰着,“看!”

    一颗流星划过深蓝色的夜空,又一颗,仿佛还夹杂着“砰砰”的响声。五六颗流星,在她们眼前划过美丽的弧线,消失在天际。

    如意满足地夸赞:“跟金币一样。”

    沁芳忍不住,轻声纠正:“那是流星雨。”

    如意“嗯”一声,想起什么似的,转身要进屋,没走两步又转回来,把那包衣裳鞋子提进去。再次转回时,她手里多了一个小玻璃瓮。

    “不能白要你们的东西。这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杨梅泡酒,拉肚子、不消化,喝一口就好。给你!”

    十四岁的刘沁芳,遇到一个天生会做生意的王如意。五分钱是问路费,杨梅酒交换旧衣服。一物换一物,贫而不贱。

    日子流水般过着。冬天里,如意帮她病怏怏的母亲腌大量的萝卜条;春天,沁芳看到如意在泥地上挖荠菜;夏季里,如意摘了凤仙花儿染指甲;再一个秋天,沁芳考上省重点康城一中,住校,一两个月才回家一趟。

    她们来往不多,每次遇见,也没多少话讲。沁芳考上大学了,如意技校毕业了,沁芳留校当老师了,如意厂里不景气,开始自学理发手艺。1988年,沁芳家搬离住了十年的四街坊时,二十三岁的王如意,在巷口开出一家美发屋。

    “厂里发不出工资,我干脆办了停薪留职。”她摆弄着一把理发剪,“老天饿不死手艺人,要过得称心如意,就靠它了。”

    “这样不行吧?”沁芳不以为然。半路出家的理发师,开在冷清宿舍区的美发屋,怎么看都不像能赚钱的样子。

    “行。”如意瞪她一眼,“我只能这么办,我必须这么干,我一定要让它行。”

    如意太激动,手一滑,沁芳的齐刘海被她剪斜了。

    沁芳暗暗叹息,这丫头,哪儿来的傻脾气?瞧她那样子,好像只要下了决心,事情就一定会办成。

    沁芳不看好这家店,她能做的,只是隔上几个月就来“梦娜”一次,把一头秀发交给如意打理。钱是照付的,一分不少,沁芳却知道,如意对别的顾客用了十分的心,对她,则用了二十分。

    沁芳去约会,去准婆婆家,去领结婚证,如意为她做的发型,一次比一次美。1988年到1992年,在沁芳身上发生了许多事。如意呢,或许——不,肯定也发生了许多事,但都是在她心中波澜起伏。

    沁芳知道的是,如意守着她的美发屋,照顾她瘫痪卧床的母亲,还要负担弟弟读大学的生活费。

    开在宿舍区的“梦娜”美发屋,没为如意带来好日子,糊口而已。

    “如意啊如意,什么时候你才能喘口气?”

    “没办法,除非天上掉金币。”如意想了想,“你说对了,这里市口不好。等你下次来,我会把这个店开到双洞口。”

    关闭吹风机,她冲镜中的沁芳笑了笑。二十七岁的女郎,眼角已添细纹。

    那是她们最后一次见面。那以后,沁芳想到这位老邻居、老友,总定格在这镜中的笑容、眼角的细纹上。她过得好吗?她结婚了吗?她在繁华双洞口的新店,开出来了吗?

    这倔强的老友,她不光只有雄心壮志,她是那样的努力,那样渴望过上好一些的日子。命运之神,你有没有听到她的心声?

    1992年,沁芳迁居深圳。此后几年,父母兄嫂也迁过来。沁芳的家,从康城连根拔起,挪到了南国的土地上。1999年,沁芳移民加拿大。

    “十五年没见,你一点儿都没变。”如意张开双臂,拥住了沁欣。

    “你也是!如意,你跟从前一模一样!但你又有些变化,你想办到的事都办成了!”

    不变的是性格、勇气,变的是一个人的命运。

    1978年从工农村巷口窜出的“剪径大盗”,已然是康城名剪。“梦娜”的墙上挂着如意的奖状,收银台后摆着她荣获金剪刀殊荣的奖杯。

    又有人进店来。是一名中年男人,手捧着热腾腾的夜宵,笑呵呵招呼如意:“老婆,忙好了没?快来吃点东西。”

    有本书里说,如果你心中强烈渴望,整个宇宙都会来帮忙。对如意来说,如意的日子来得虽晚,终究还是来了。

    “梦娜”双洞口新店开业第二天,如意和老友沁芳重逢。就在她们重逢的那个夜晚,爆发了2007年的双子座流星雨。美发屋外,一颗流星划过夜空,又一颗划过,像金币洒落。

    他们分头跟不同的人恋爱,其实只是跟对方在恋爱。人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他们不自知。他们谈了一场好拥挤的恋爱,就象一场舞会,他们这对舞伴,分头与人共舞,好不容易等到那些人都散了,舞池里只剩下他俩,却是最后一支舞曲,《友谊地久天长》。

    他们跳了一夜的舞

    1991年12月31日,城大新年舞会。

    晚会主持人宣布大家可以点歌对唱时,殷晓彤如蒙大赦,立刻借纸笔写了点歌条。迎新年通宵舞会啊,殷晓彤却什么舞都不会跳,邓肯教得满头汗,她还是要踩他的脚。

    跳舞,她不行;唱唱歌,她是从不怯场的。

    她不怯场,邓肯怯。殷晓彤点的本来就不是男女对唱的歌,还是粤语,邓肯认为这是主持人故意拿情侣们逗乐,拒绝登台亮相。殷晓彤和主持人呆站了十秒钟,有人跳上台救场。

    “有歌词吗?我记不住歌词。”这是许嘉华上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乐队里有人递来一本歌本,许嘉华翻到《似是故人来》,音乐声就起来了。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梅艳芳是殷晓彤的偶像,一段歌唱完,抽空觑一眼台下,双双对对翩翩起舞,而她俨然是当晚最耀眼的明星。殷晓彤得意陶醉,忘了侯场十秒时的尴尬。

    许嘉华一开口,她就懵了。什么叫记不住歌词?许嘉华根本就不会唱!跑调跑到非洲去了,嚎出来的歌词还是国语版。

    台下已经笑翻一片,邓肯在前面笑弯了腰,他旁边的女生,也就是许嘉华的舞伴,边笑边摇头,“嗨,许嘉华明天要声名大噪了!”

    趁着乐队演奏过门,许嘉华凑在殷晓彤耳边低语,“救场如救火,我是舍命陪君子,出丑也在所不惜。” 殷晓彤恨不得舞台上有条缝钻进去,一边坚持把歌唱完,一边在心里诅咒这天杀的许嘉华。什么救场?分明是拉她一起出洋相!

    终于唱完了。四个人站在台下说话,殷晓彤还是不能原谅许嘉华。音乐再响起时,许嘉华一口一声彤姐,拽过她进了舞池。

    这是1991年最后一支舞。城大开舞会,最后一支舞永远是《友谊地久天长》。殷晓彤跟许嘉华混在潮水般的人群里,灯光忽明忽暗,她很想踩他一脚以泄舞台出丑之忿。她进他退,她踩他躲,两个不擅跳舞的人,在新年钟声中胡乱舞完了一支曲。

    许嘉华和殷晓彤是好朋友,但他们的友谊,其实就是金钱关系。许嘉华不会管理生活费,每个月都要找殷晓彤借钱。他借得不多,十块十块的借,声明有借有还,绝不赖账。

    城大南门口有间小百花餐厅,水饺三毛钱一两,一两六个。许嘉华每次都叫上两瓶啤酒一斤水饺。大白菜猪肉馅儿的饺子,滋味特别美。请吃水饺算是借钱付的利息,这是许嘉华和殷晓彤的君子协定,否则的话,都是穷学生,谁肯三天两头借给他钱呢。

    不要钱的东西吃起来就是香,坐在简陋的小百花餐厅靠窗的位置上,殷晓彤得意洋洋,许嘉华喜滋滋,全当这顿饺子宴是天上掉下来的午餐。

    殷晓彤一年级时的男友名叫马可,他算了一笔账:十块钱借五天,四两水饺一瓶啤酒要两块钱,也就是说,殷晓彤放的是黄世仁的高利贷。

    会算账的马可更会吃醋,不许女友借钱给许嘉华,更不许女友借了钱还要人家付利息。殷晓彤听不得那些不许,干脆炒了马可的鱿鱼。

    许嘉华被选中参加大运会开幕式表演,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训练。训练真的很苦吧,殷晓彤借钱给许嘉华时,一不留神就动了恻隐之心。小胖子许嘉华瘦了不少,在紧身训练服的包裹下,居然显得很苗条。好吧,多吃点不要急着还钱。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安排自己的生活,真叫人操心哪!

    1992年国庆节前一天,殷晓彤和邓肯挤在二食堂的电视机前看大运会开幕式转播。人肉布景,所有参加表演的人,统统是人肉布景。可是,殷晓彤还是在密密麻麻的人头中看到了她的老朋友。

    ——看!许嘉华!

    邓肯没看见。

    ——看呀!他又出现了!

    殷晓彤欢呼尖叫,伸出手指着五六米外的二十一寸彩电,二食堂的所有人就不看电视,转过头看她了。她摇着邓肯的肩,喂,你看到了吗,许嘉华的大特写,那么多人,给了他两个特写呐!

    她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出风头露脸的是她殷晓彤的死党老友,邓肯却慢慢地甩开了她的手。

    许嘉华把一只特别大的水饺夹到殷晓彤碗里,恨铁不成钢。别哭了,男友又不能当饭吃。你失恋了,不是还有我请你吃水饺嘛。

    她跟他,也就是借钱还利息,失恋请吃水饺的关系。是她遇人不淑,还是男生其实比女生更小气?

    减去赘肉的许嘉华忽然成了美男子,成了低年级女生仰慕的对象。美有什么用,他还是很穷,还是常常找殷晓彤借钱,但殷晓彤已经不再接受他的水饺利息了。

    李鑫没什么特别的好,也没什么不好,然而殷晓彤觉得换男友太多也不行,她怕落下花心的恶名。跟许嘉华疏远也不是全因李鑫。许嘉华的女人缘不错,那些低龄幼齿们都以为她是许嘉华的红颜知己,在宿舍楼走廊里朝她翻白眼。

    流光催人老,转眼就快毕业了。同校师姐妹,出了校门,没准哪天又会遇见,何必为个不相干的许嘉华,得罪这帮姑奶奶们!

    许嘉华很知趣。到底是长大了,他不仅越来越帅气,也越来越少找她借钱了。他跟很多女生打得火热,嫌小百花的水饺档次太低,他请她们看电影,吃代表甜蜜爱情的巧克力。

    1993年开始,物价飞涨,许嘉华却出手阔绰,已然从穷小子变成了慷慨的小绅士。

    殷晓彤管教这个小她数月的小弟。吃饭找我借钱,泡妞却有钱,老实交代,外债多少?

    许嘉华做捶胸顿足状,苍天啊,大地啊,我找你借钱是为了泡你啊!

    殷晓彤死也不会相信许嘉华从来就不缺钱用。他现在学会了油腔滑调,有时又假装深沉,偶尔找她借钱还钱,不请吃水饺冲抵利息,怕她的李鑫吃飞醋跟她闹分手。

    只是,没有许嘉华捣乱,殷晓彤的恋爱结局还是分手。毕业时,殷晓彤的家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让她分配到了上海,李鑫则飞奔至南方特区珠海。

    殷晓彤不开心。工地上的灰尘很大,上海话绕口又难懂。人人都说上海好,可是,1994年的上海,显然不如南方特区的发展更迅猛。让她放弃上海户口跟着李鑫去珠海么?她舍不得。其实说白了,殷晓彤是现实派,她不喜欢上海,但她对那份勉力维持却日渐稀淡的感情,显然更没把握。为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为一个男孩放弃一座城,不是殷晓彤的做派。

    然而,这一次的失恋还是伤了殷晓彤的心。二十三岁的殷晓彤,又成了孤单单一个人。下班后她不回单位借给她的宿舍,跑到外滩漫步。带着咸腥气的江风拂面,江面有轮船驶过,偶尔听到汽笛呜呜时,她会想起逆流而上的那座城市,想到城大和城大的往事。

    每个礼拜她都会接到许嘉华的电话,他不在这个工地,就在另一个工地上。所以,许嘉华从不给她留下他的电话号码。

    我的号码常常换——再说,就算给你了,你也不会打过来。你这黄世仁,抠门小气,让你给我打长途,不如要了你的命。

    许嘉华忽然不说话了。过了两秒钟,他说,明年我就要回上海了,黄世仁,无论如何,你要请我吃饭吧。

    1995年春天,许嘉华以上海支内人员子女的身份回到他父亲的家乡。命运喜欢开玩笑,武汉人殷晓彤被父母设法安置进了上海,上海人许嘉华毕业后却留在了武汉,直到第二年才通过另一种途径返回上海。按照许嘉华爹妈的说法,这孩子爱犯傻。

    许嘉华到上海的第一个礼拜六,约了殷晓彤在外滩陈毅广场碰头。他们散步,他们叙旧,一人买支可口可乐,边喝边吹牛。走到累了饿了时,在沙市路美食街上看到一家水饺店,两人兴奋起来,那间店又小又旧又眼熟,怎么看都像是城大小百花餐厅的翻版。

    一斤水饺,两瓶啤酒。他们酒足饭饱,去外滩继续漫步。哗啦,一朵大浪拍打着防汛墙,发出巨大的声响。远远的有音乐飘过来,是那支著名的苏格兰民谣,《友谊地久天长》。许嘉华揽过殷晓彤,在人流如织的外滩上,他们跳起了一支慢四步。

    整个大学时代,他们分头跟不同的人恋爱,其实只是跟对方在恋爱。人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他们不自知。他们谈了一场很拥挤的恋爱,就象一场舞会,他们这对舞伴,分头与人共舞,好不容易等到那些人都散了,舞池里只剩下他俩,却是最后一支舞曲,《友谊地久天长》。

    舞会结束。有些糊涂虫的恋爱,就这样过来了。

    爱,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人浑然忘我,瞬间发光发亮。

    洛丽塔的流言

    康城是武汉一家部属大型工业集团的职工生活区,方圆十里,独立成片,自成一体,颇有城中之城的意味。然而康城到底毗邻厂区,没有市中心那样的繁华时尚,就连小小的建桥理发店,也算得上是康城一景。在我的记忆里,建桥的理发师别无是处,只会给中年妇女烫刨花头,给男人剃平头,给少女剪一款丑陋的学生头。因此,当我的嘉宝造型中心做出了一定的知名度,建桥理发店的上级单位跟我商谈在康城投资开家连锁店时,我立刻回到这座生活了多年的城中城,查看店面,洽谈细节,很快把合同敲定。

    嘉宝造型康城分店,将永不会再现那种缺乏美感营养不良青涩不堪的学生头。

    所谓学生头,其实很象著名的靳羽西女士在相当长时间里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那款童花头。刘海一排齐,后面也是一排齐。不同的是,靳羽西的童花头打理得有层次,吹风定型一丝不苟,而学生头则是童花头伪劣盗版。远看差不多,走近了,刘海高出眉毛一寸处,厚厚的,要么老实地贴着脑门,如锅盖,要么东倒西歪,象堆杂草。后面呢,后面更糟,一般来说与耳垂齐高,同样是缺乏层次和修剪,没有厚薄之分,睡一觉之后,保证发梢会朝外翻翘。

    可惜,1990年前后的康城一中,校园里到处是留着这种发型的女孩。建桥理发店的理发师们,大抵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喜欢且“擅长”替女学生们剪这款由他们命名的学生头。

    我常陪同学去建桥理发,但我本人的头发则是交给住在我家楼上的何姐姐搞定。我是她试验各种新款发型的模特,她说我的头形生得好,发质也好,无论怎么弄都好看。我满足于这无上的赞美,甘心做她的小白鼠,何况洗剪烫染还都是免费的。

    何姐姐是待业青年,正在一家著名的美容美发学校学手艺。与何姐姐的手艺比起来,建桥的理发师都该羞愧至死。

    但这不妨碍我陪同学去建桥,我对美发美容这类事儿似乎有着天生的兴趣。

    有时我会陪李琳去修剪一下她的长马尾,头发太长,发尾就容易分叉,需要剪掉。我也常陪孙芙去建桥理发。孙芙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适合学生头的女生。圆脸,尖下巴,大眼睛,总是停留在发育初期的那种扁身材。她看上去象幼女,幼女是无所谓发型的,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只有她,唯有她留着那款建桥出品的学生头,看上去还有几分美感。

    孙芙在初中时跟我做过一年同桌,功课极好,聪明极了,在我眼里几乎算得上天才,理科天才。我俩的关系还行,但绝不象我跟李琳那样气场相投。考上康城一中的高中部后,她在1班,我在3班。原以为我们之间会慢慢变淡,淡到见面打个招呼随便聊几句,孙芙并不允许我这样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常常在课间时跑到3班的教室门口找我说话。

    特意找我说话,好像我是她在康城一中唯一谈得来的朋友。事实上,除了课间十分钟,我们很少有交集,有时在放学路上遇见了,我们也并不亲热,彼此之间缺少臭味相投的默契和叽叽喳喳交换心事的倾述欲。

    我知道她与我的关系有点儿特别,但我懒得接着问问为什么。李琳说,因为你是我们班她唯一的初中同班同学,因为你这人是个很好的利用对象。

    只要孙芙过来,李琳就扭头跟其他女生说话。李琳讨厌孙芙霸占我跟她的课间聊天时光,对孙芙怀有偏见,恶毒地指控她对我的友好别有居心。

    我对李琳的大多数歪理都欣然接受,唯独这一条,我笑而不理。少女之间的友谊有时如同爱情,有独占欲。我为此有小小的得意。看,我的受欢迎程度,就连李琳这样特别的女生也会嫉妒。

    那个初春的上午,阳光温煦,孙芙照例在课间跑来找我说话。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我们说笑。忽然,温煦的阳光变得刺目起来,我看到与我半米之遥站在走廊中间的孙芙,整个人被一道光照着,从头发到脸颊的绒毛、眼神,全都发出金色的光。她的姿态变得造作起来,有点儿僵,有点儿故作妖娆。

    阳光温煦,亮度、温度,并没什么改变。我花了好几秒钟才确定一件事,孙芙的变化不在光线变幻上,而在她自己的身上。

    一个男人朝教室这边走来,我扬头一看,没错,是我们的班主任,物理老师刘昆仑。

    那天李琳破例跟我一起,与孙芙说说笑笑。我俩交换了一个眼神,什么也没说。老刘笑意浓浓地走到我们这堆人中,站定,抬起手看看腕上的手表说,要打铃了。

    话音刚落,果然听到刺耳的上课铃声。走廊上的人作鸟兽散。

    物理老师刘昆仑,从来就是男生们的噩梦女生们的庇护神。倘若同一道物理题,女生做错了,得到的是温柔耐心的解答,男生呢,则是劈头盖脸的呵斥外加上皮里阳秋的讽刺挖苦。重女轻男,异性相吸。男生们除了自认倒霉外,只好怨恨自己见到老刘时无法变为女儿身。

    但,即便都是女生,老刘的态度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李琳,老刘对她淡漠而敬而远之;比如我,他留意我每次更换的新发型,几乎每次都发表评论,让我觉得他视我为成年人。

    他最喜欢的发型,竟然是学生头!

    “你这些发型都太老气,只有这学生头,才是少女的发型。你呀,你就去折腾吧。”老刘并不刻意掩饰他对孙芙的喜欢,他是物理组组长,孙芙是物理天才,在他的辅导下获得过省级竞赛的一等奖。

    而老刘对我和李琳最大的好处是,他不干涉我们的发型服饰。在1990年的康城一中,不许染发不许烫发不许穿高跟鞋奇装异服,其实是写进了校规里的。

    “凡事要翻过来看看。没错,他袒护我们的违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证明老刘本人就是个不把规矩当回事的人。这个人,无视世俗常规。”李琳有时候会向我展露出她特别表里不一的特质,表面看来她对老刘恭敬礼貌,对他的教学水平大加赞许,私下里,她常有疑虑,如同老刘对她的态度一样,他们对彼此怀有警惕心。

    刘昆仑38岁,师母比他小一轮,在郑州教书,与他两地分居,唯有寒暑假才能团聚。结婚好几年了,两人尚无子女。在1990年的十里康城,大武汉之内的一个职工生活区,老刘的私人生活已够得上八卦的级别。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如何忍耐长期的分居生活,为什么不设法把老婆调到身边,他是怎么娶到小他那么多的外省女子?

    我们有好奇窥私的兴趣,对身边成年人的私生活却不如对港台明星的八卦感兴趣。关于老刘的飞短流长很多,却只是一听而过。李琳不同,那个初春的上午,李琳得出了结论,她认为老刘有少女癖。她甚至担心孙芙已经深陷其中,受到了老刘的诱惑。

    在此之前,我只听李琳提过《洛丽塔》这本书,其实就是一个有着少女癖的精神病男子的病历。我只是听她说,并没机会阅读过。李琳的父亲是钢院教授,比起同龄人,她的阅读量要大得多,很多个假期,她都在钢院的图书馆里度过。

    李琳在那个时候就显示出了她的标新立异与众不同,语不惊人死不休。她把绿色短风衣的腰带系在脖子上当围巾,又用一条橘黄的纱巾扎在胳膊上当汗巾。同时,她坚持穿高跟鞋,理由非常严肃:穿平跟鞋,我随时可能向前倾倒。

    其实还有另一个版本的理由。李琳敲打我的后背,对我偶尔含胸缩肩的姿态深恶痛绝,她说:穿高跟鞋吧!挺胸收腹提臀,何止是不会驼背,对胸脯小腹和臀部的造型都有好处。

    不就是丰乳肥臀外带着蜂腰嘛。我挺直后背,因为发育太快,我为我的胸脯而害臊,有时就会难为情地佝偻一下以做遮掩。

    李琳扬扬下巴,什么丰乳肥臀呀,关键是造型。造型你懂吗,光有丰肥,那是不够的。

    然后她的手就朝我胸前探了一把,又捏捏我的屁股,嗯,遗传基因不错,比我强。我希望去广东或海南住几年,那边盛产木瓜,丰胸。

    我常常觉得李琳应该学文科当作家,写些惊人的句子给读者看,因为我总能听到她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时刻说出些我完全想不到事后却又觉得颇有道理的话来。事实上,理科生李琳后来还真的成了一名作家。工作几年后李琳辞了职住在广州,那里木瓜新鲜,大量供应,满足了她少女时期的丰胸夙愿,她有时也写小说,写得最多的则是情感指导方面的杂文,在好几家杂志和报刊开了专栏,文风辛辣,小有名气。这些都是后话。

    我喜欢她的乱穿衣和说话率直,她喜欢我大智若愚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惊奇的气度。是的,李琳这么形容我。她不说我反应慢嘴笨舌拙,她说我大智若愚处变不惊。我们两人彼此欣赏气场相合。

    李琳对孙芙的偏见与担忧,并不见得是因为读了《洛丽塔》,说白了,还是为了陈勇。陈勇是李琳的老邻居,青梅竹马,异性死党。所谓异性死党,从来就是个说不清的概念。陈勇喜欢孙芙,李琳会在我面前鄙视他的眼光;孙芙看不上陈勇,她又忿忿不平杞人忧天。

    我有时也会跟李琳唱唱反调。我说陈勇象个小男孩,孙芙怎么会看中他。我还替老刘辩解,顶多是师生恋,哪里就有她想的那么坏。即使刘昆仑真的引诱过孙芙,我也忘不了孙芙在走廊上知道他走近时的变化。她爱他,我确信她爱他。爱,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人浑然忘我,瞬间发光发亮。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单第二天,发挥超常考上南京大学的李琳就坐火车去了北京姑妈家度假兼旅游。我的成绩波澜不惊,考上个外省的三流大学,没有得到远程旅行的奖励,仅仅跟几个同病相怜的同学结伴去了临近的九江,爬了庐山三叠泉,逛了白鹿书院。回来后百无聊赖,爬山导致的疲惫连日不退,再看看外头骄阳似火,我干脆整日窝在家里睡觉、猛吃冰棒西瓜消暑,日子过得浑浑沌沌却也自在如飞。

    午饭后我昏昏欲睡,已经歪在床上半入梦乡时,孙芙来了。不用戴上近视眼镜就知道隔着纱门站在门口的女孩是她。瘦瘦的肩膀,小小的胸脯,纤腰,连衣裙下露出两条光溜溜的细腿。

    当然,最明显的特征是她的发型,学生头。孙芙看样子是要保留着这款经年不变的发式,继续上她的大学了。

    她进来,站在床头同我东扯西拉。聊了大半个小时,她问我要不要一块儿坐轮渡去汉口逛逛。我害怕毒辣辣的太阳,但转念想想已是多日没出过门,点点头,两人一块儿到江边码头坐船去汉口。

    渡轮上人不多,浑黄的江水哗哗拍打着船舷,日光洒在宽阔的江面上,反射出白白亮亮的光,让人不得不眯起双眼。江风吹在身上,温热潮湿。著名的武汉酷暑天,这样的风,也让人觉得是种享受。

    我眯着眼睛看江水,不说话,一副慵懒无所事事的做派。孙芙也一样,与我并肩而立,寂然无语。

    船快靠岸时,孙芙建议我们不如去老刘家坐坐,这么热的天,去他家喝杯水坐一下再逛街。

    刘昆仑老师家就在粤汉码头附近一栋老房子里,寒假时,我们班一大帮同学曾经结伴去给他拜过年,但我是路盲,并不记得准确的地址。

    孙芙说,没关系,只当是散步,找得到就去,找不到就不去,没准歪打正着,一寻就寻到他家了呢。

    果然,几乎没走一步弯路,我们找到了老刘家。看到我们,他显然有点吃惊,但也很高兴,倒了汽水切了西瓜请我们消暑。

    多数时候是他们在说话,有时我会插嘴发表一下我的看法。每到这时候,老刘都显得很重视我的样子,细细咀嚼我的话,慢慢点头,态度温和,不,算得上温柔。

    老刘家的天井里种了月季、石榴,还有一株很大的无花果。天井里有水龙头,一人多高的无花果树旁,有石桌和几张石凳,边上有张杌子凳,上面摆着招待我们的汽水和西瓜。我坐在一张藤椅上吃吃喝喝,孙芙和老刘坐在石凳上,石桌表面刻着棋盘,两人下起了一盘为时漫长的围棋。

    天光转暗了,我俩才离开老刘家。出了他家门我才想起一个大问题。

    ——孙芙,怎么今天没见到我们师母?

    ——管她呢!

    夕阳象一枚咸蛋黄挂在天边,孙芙的脸上衣裙上都仿佛染了太阳的金。然而她似乎被我的问题惊到了,竟然停了停脚步,过了会儿才答我这三个字。

    寒假去老刘家拜年时,我曾见过师母。师母年轻俏丽,老师待她尊重客气,相敬如宾。

    相敬如宾还是冰?孙芙叹口气,方菲你知道吗,老刘的老婆是他教的第一届学生。

    过了一个礼拜,原定返家的李琳居然还没有消息。我去她家找她,她妈告诉我,李琳跟她姑妈一块儿去了云南昆明旅行。好个自在逍遥的李琳,乐不思蜀,把我这老友忘得一干二净!我闷了一肚子气,又羡又妒又生她的气,骑着车在街上遛弯儿,骑到孙芙家附近时,我在居民楼下的一排无花果树旁看到她的自行车。对于我们这种以自行车为坐骑,五十米远的路程也要骑车的人来说,车在,人也不会走远。我刹车,打算上楼去找孙芙玩儿。

    孙芙家住四楼,初中时我就去过她家,那时她父母还没分居。她哥哥考上北京的大学后,她妈就搬到了单位宿舍,抛下孙芙与她爸爸单另过。当然,这些都是流言。在我的印象里,孙芙爸爸嘻嘻哈哈,粗鲁却豪爽,比她那个娇滴滴爱皱眉林黛玉似的的妈妈要可爱得多。

    我上楼,敲门,叫孙芙的名字等,无人应答。就在我以为孙芙不在家,转身掠过孙家靠过道的厨房窗户往楼梯口而去时,我听到拉窗帘的声音,同时看到屋里有人朝门口走来。

    窗玻璃映出一个男人的影子。我的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奔下楼。

    ——那个男人是老刘,刘昆仑,我的物理老师,班主任。

    跨上车骑到居民楼拐角处时,我看到陈勇。拦住他的车头,我贸贸然劝阻他:“孙芙不在家,别去了。”

    陈勇朝我身后看了看,嘿嘿笑了,调头,与我并排骑行了一段,到了路口,我们分手,他在我身后轻轻说拜拜。

    从高一到高三,陈勇暗恋了孙芙三年。我看到他的车篓子里放着一束玫瑰,红色玫瑰花,热情似火,但他看不到我平静面孔下热浪翻滚的思潮。告诉他我看到的事情!什么也不要说,由他去!不,不要让他看到我刚刚看到的那一幕!

    我将永不知陈勇跟我说了拜拜后有没有再去找孙芙。孙芙的自行车就停在楼下,二四的红色女式车,孤零零地停在无花果树旁,陈勇一定早就看见了。

    那年九月,我们从康城出发,奔赴一所所分布于不同城市的大学,与康城做一次长达四年或更长久的分离。期间也聚会,每个月也与高中时期的好友写写信。新的生活让我们淡忘过去,过去,则靠着一则则消息或流言,在我们心头永驻。

    在孙芙家撞见老刘的事儿,我连对李琳都没有说起。因为没有面对面实打实撞见,因为我情愿自己看花了眼。因为,我不想成为流言的始作俑者。

    然而流言越来越多,所有流言似乎都在向我证实一件事:那一天我确定没有看花眼,那个人,是老刘,只有老刘。

    有人看见老刘周末送孙芙去华工大上学,替她提着大袋大袋的水果和点心。有人毕业后分在康城教育处,系统内部关于老刘的传言是,他已经跟他老婆离了婚,现在和孙芙在一起。还有人在2001年毕业十周年返回母校怀旧时,听说老刘早就跟孙芙分了手,49岁的刘昆仑,新近同居对象,芳龄二十。

    老刘有少女癖,老刘专长勾引女学生,老刘热衷于谈一场场的师生不伦恋情。流言满天飞,每一句都满含着对老刘的批判与对孙芙的同情。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想起那个初春的上午,在教室门口走廊上,打在孙芙身上的那道光芒?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想到那个暑期的下午,孙芙与老刘坐在石凳上下棋说话的恬然适意?

    ——我的道德观已经沦丧了吗?

    专栏作家李琳现在已无意讨论我的道德观,她的异性死党从美国归来,黄金海归派,却是孑然一身。问他想找怎样的伴侣,他说,人不如故。

    “瞧,他依然想念孙芙。我不知该说他执着还是偏执。”2005年,李琳在我32岁生日时打来漫长的长途电话,提到陈勇再次追求孙芙的事儿,茫然无解。

    三岁看到老。有时碰到以前的同学,大家聊到各人的现状时,我会有这样的感触。方菲同学成为武汉美容美发业的知名人士,老邻居何姐姐,现在是我公司的资深高级美发师。回想起来,这一切似乎毫无悬念。就象我早就知道李琳会成为一个作家一样,每个人要走的路,其实早在多年前就有征兆。

    2009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在自己位于建桥理发店原址的康城分店里巡视,看到两个久违的身影。暌别多年,孙芙胖多了,也老多了,如果不是她那款标志性的学生头,我几乎认不出她来。她的身后跟着一位男士,男人不显老,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他是陈勇。

    请孙芙做了面部保养,又打了个大大的折扣,让我的店长亲自出手,替她精心修剪了和她钟爱的学生头类似的波波头。看到她隆起的腹部和脸上淡定的笑容,看到陈勇注视她时的眼神,我忽然觉得任何叙旧的话题都是多余。这些年来听到的所有关于她的流言都灰飞烟灭了,落地成尘。

    夜晚,我给在广州的死党李琳打电话,告诉她下午在我的店里遇到一对故人。良久,李琳在电话那头给我念了一句诗: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唯独一人……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哀戚。

    我不是文青,却也知道这句诗,叶芝的《当你老了》。

    人人都说他爱她,却没人知道,这样两个人,只要单独相处,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他们拉开。

    在时间的长河里,那样的爱,如一朵特别的浪花,璀璨,叫人称赞,可是,它终究还是会缓缓落下,归于平息。

    人人都说你爱我

    十几个人的聚会,从小饭馆转战到老王家的客厅里。

    七月流火,人又多,客厅的柜式空调设置在22度。君怡一贯怕冷不怕热,又不好意思自个儿去把温度调高,左顾右盼,看到一扇虚掩着的房门,乘人没注意,君怡侧身闪了进去。

    热乎乎的空气包裹全身,君怡舒服地转了个身,门已关上,刘辰皓站在她面前。

    “这里很暖和。”她的身子还没暖透,声音微微发颤。

    辰皓点点头,看了她一眼。

    这屋子大概是老王家的储物间,厚厚的窗帘遮挡了午后强烈的光线。门外传来电视机的声音,正在放一首歌,是梅艳芳的《似水流年》。

    辰皓伸出手,欠个身,“从没请你跳过舞。”

    同学四年,君怡从不知辰皓会跳舞,也没想过他会在这里,在老王家的一间小屋里请她跳舞。但她并不觉得奇怪,也说不上是自己迎上去的,还是辰皓把她拽进怀里的,两人就在不足四个平方的小屋空地上跳了起来。

    辰皓舞步拘谨,手心里全是汗。君怡的额上也沁出汗来。两人默默地小幅度挪动脚步,房间里的空气渐渐变得粘稠,让人透不过气来。

    音乐声若有若无,渐渐消失。一曲终了,辰皓却没松开手,迎着君怡探询的目光,他的头低了下来。

    君怡闭上眼,与他接了个长吻。

    客厅里有人提到他俩的名字,人呢?人呢?立刻有人呵斥道,你真多事!人家单独谈谈心可以吗?

    可以可以。屋外是压低的、此起彼伏的笑声,喜悦、善意、意味深长。

    刘辰皓喜欢潘君怡。人人都知道。

    刘辰皓从未追过潘君怡。也许他怕被拒绝,也许他还不够爱她。这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没人知道确切原因。

    这是他们班大学毕业后第一次聚会,也是上班入职前的最后一次欢聚。明天君怡要去黄山旅游,辰皓则奔赴广州,在那里开始他的第一份工作。君怡不觉得她跟辰皓能谈一场异地恋,对她来说,这个吻,与其是开始,不如是结束。

    是她对一个男人单恋着自己的奖励。

    从黄山回来后,君怡每个礼拜都接到辰皓的电话。他说自己的工作,说他对南方那座城市的印象。君怡饶有兴致地听着,在心里勾勒出辰皓的工作生活图景。

    她是铁了心只跟辰皓做老同学的,几个月下来,那每周如期而至的电话却成了一个牵挂。

    “你猜我现在哪儿?”

    “西藏,云南,内蒙古,海南岛……”君怡最不喜欢猜谜,报一串儿不着边的地名,末了从鼻子里哼一声。

    “我在你公司楼下。”

    停顿一会儿,辰皓解释说,他临时被派到武汉出差,正好在君怡公司附近办事。“我晚上的火车,出来见个面吧?”

    君怡做了几下深呼吸,突然怦怦急跳的小心脏,想尖叫的冲动,简直是被爱神射过一箭的反应。二十分钟后,她看到辰皓,大冷天的,穿件蟹青色薄款西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站在写字楼大堂的中央。

    他们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从心底发出同样的感慨:他/她变了。

    跟在电话聊天时的熟络程度相比,他们都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显得有些陌生。辰皓伸出手在君怡肩头轻拍一下,嘻皮笑脸的,“越来越漂亮了。你,是想逛商店,还是请我吃饭?”

    君怡长呼一口气,斜睨着辰皓,“到了我的地盘,当然要请你吃饭了。”

    那突如其来的小紧张,云遮雾罩般的两人关系,此刻已拨云见日般清楚。老同学出差路过,君怡当尽地主之谊,请客、陪逛,如此而已。

    刚拿了几个月薪水的职场新人,囊中羞涩。不过,君怡还是找了家物美价廉口碑不错的小饭馆,请辰皓大吃了一顿。

    结账时辰皓抢着买单,君怡不让,听到服务员报出的数字,辰皓停止争抢,“嗯,那我下次请你吃顿贵的。”

    君怡莞尔,语气却含讥带讽,“好啊,那我等着。”

    饭后两人在附近一家商厦逛了逛。从化妆品区逛到女装部,辰皓指着一件驼色风衣,“你穿这个准好看。”

    君怡不信,这风衣又长又老气,标价高不可攀。然而从试衣间出来,君怡呆住了。镜中的她,高挑、修长,极难驾驭的驼色,将君怡的脸色衬得光洁如瓷。她第一次发现,在她随和、明朗的面容下,隐藏着一个高傲、神秘的潘君怡。

    这个潘君怡,比她看惯了的自己,别具魅力。

    君怡的桃花,在那以后竞相绽放。追求她的男士,像孔雀开屏,让人目不暇接。辰皓的电话照常打来,君怡也照常接听,有空时同他多聊几句,没空时随便敷衍一下就挂了。

    谈了几场像流感发作的短期恋爱后,君怡认识了杰。每天都要见面,每次见面后都不想再分开。杰到天津出差一周,夜里,两人一通电话说了一个半钟头,刚收线,那种孤单的感觉就铺天盖地般压过来。君怡翻翻通讯录,看看有没有肯在夜晚十二点陪她聊天的人。刘辰皓的名字映入眼帘时,君怡的大脑停止了运转。

    多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辰皓终止了他每周一次的来电?

    他们再次见面,是三年以后了。杰考取上海交大的研究生,打算毕业后也留在上海,君怡不舍得跟杰分开,投了上海公司的简历,也跟着来了。

    她没想到在上海有这么多老友。老王早就调到华东公司的一个项目上,老王的女友也是熟人,是比他们低一届的校友佩萱。几个电话一联络,老王牵头,当即在一家饭店里订了包房,大家晚上聚一次。

    君怡到得迟了些,欢迎的掌声和罚酒三杯的起哄声中,她听到一个人的沉默声。

    只有两个空位。其中一个,一边是佩萱和老王,另一边,是那个一直默默注视她的人,刘辰皓。

    老王在电话里说过,辰皓也在上海,去年就来了。

    君怡在对面另一个空位上坐下,开始与左右边的同学讲话。这位置也不好,一抬眼就看到对面的人。

    老王的人缘和口才最好,三言两语就把聚会的气氛调动起来。吃喝谈笑,推杯换盏,不知谁先提到这四年来同学们的变化,未婚的有哪些人,结婚的有哪几个,生子的又有哪几个,老王笑着问君怡:“你现在算哪一队呢?”

    如此简单的问题,君怡心里却发了慌。莫名其妙的,她竟站了起来,举起酒杯。

    “我?借这个机会,我宣布一下,我,已经结婚了。”

    一秒钟的沉寂后,掌声、笑声、祝福声、碰杯声,声声入耳。

    热闹过后,君怡看到辰皓站起来,嘿嘿笑着,“同居不能算结婚的。潘君怡,领了证才算哦。”

    君怡轻声说,上个月领的证。她的眼睛眨了眨,还是喝多酒眼睛花了?对面那个人身子晃了一下,脸色刷白。

    她还在恍惚中,肩膀已被人按住,是辰皓。他使劲儿跟她碰了下酒杯,“祝你幸福!”

    包房的空气在这一瞬仿佛凝固了,所有人都没出声。人人都知道,刘辰皓爱潘君怡。但,君怡结婚了,新郎不是他。

    君怡无法准确定义她跟辰皓的关系。爱,是需要语言和行动来表达的。辰皓没为她做过什么,也没跟她表白过。也许,除了那个吻。

    有一次,佩萱跟君怡逛街的时候提到这件事。她说:“情深似无情。也许,刘辰皓对你的感情太深了,人人都看得出,身在其中的你,反而感觉不到。”

    君怡觉得这话可笑。深情似无情,反过来,无情也似深情吗?不过,她想到那天晚上,得知她婚讯的刘辰皓,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给她,醉得语无伦次了,说的却全是祝福的话。这么一回忆,她又觉得佩萱的话有点意思。第二天,君怡给辰皓拨了个电话。

    “你好啊!”

    她能听到电话那边的人倒吸冷气的声音,“潘,君,怡!”

    刘辰皓爆发出欢纵的笑声,笑了很久。君怡很快从被感动变得烦躁,刚要说话,辰皓笑嘻嘻地问:“怎么?你跟你老公吵架了吗?他对你不好?”

    君怡气急败坏地“呸呸呸”,这什么人啊?以为她找他是想倾诉懊悔、不幸?

    “我好得很,让你失望了。”她草草结束了这通电话。

    刘辰皓是乌鸦嘴。

    君怡跟杰真的吵架了。先是为些零零碎碎的家务事,再是为了房子、学业、工作、落户这类事。吵了两年,两人筋疲力尽,离婚收场。

    离了婚的君怡蔫过一阵后,重新变得饱满润泽。二十八岁的君怡,是不折不扣的熟女,比之从前,魅力不减反增。

    佩萱跟老王结婚时,君怡正跟杰闹得不可开交,没心情出席婚礼,等她恢复单身,佩萱已怀了宝宝。君怡干脆陪大肚婆逛商店,买了双份的婴儿用品和服装,略表心意。

    “你这是干嘛?什么都买两份,售货员还以为我怀的是双胞胎。”佩萱嗔怪她,又想起什么似的,犹豫了一会儿,“说到双胞胎,我差点忘了告诉你,刘辰皓现在混得很好,跟人合伙开了家公司,做一种外国设备的中国总代理。他的合伙人就是一对双胞胎。”

    佩萱最后补充说,他们跟刘辰皓经常见面,刘依然单身,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没一个固定的。

    君怡知道佩萱话里有话,笑一笑,取出手机来,拨了一串号码。

    “潘君怡。”辰皓第一时间喊出她的名字,“大概除了你,不会有人再给我这个号码打电话。”

    原来,刘辰皓在一年前就启用了新的手机号,老号码不敢注销,就怕因此走散了故人。

    “这个号,现在真的可以销掉了。”辰皓叹口气,直接问道:“有空见个面吗?”

    君怡说,嗯。辰皓就说了个地址和时间,问她是否方便。因为佩萱就在边上,君怡不愿啰嗦,行啊,你发个短信给我。

    佩萱冲着君怡笑,偏不问她两人都说了些什么,好像问不问,答案都是明的。商场里忽然放起了音乐,佩萱说:“听!《十年》,陈奕迅的歌,我最喜欢了。”

    说起来,君怡和辰皓,十八岁那年认识,也有十年了。

    辰皓定的地方有点偏,君怡却知道,这家海鲜酒楼是近几个月冒出头的餐饮新秀,档次高环境好,附近还有新开的咖啡馆、夜总会、宾馆。懂的人才知道,那儿是约会谈事儿的好地方。

    为赴这个约,君怡特意去把一头直发做成妩媚的长卷发。

    发型师Coco是熟人,“今天你肤色真好,满面春色哦!这样的发型,非得好气色才配得上,不然就显得没精神,像欢场上混的。”

    君怡注视镜中的自己,笑着撇清:“气色好不好,大概也是周期性的,每个月总有几天特别差,也有几天特别好。”

    坐出租车过去,迎宾员把她带进一间大得过分的包间,辰皓从沙发上起身,疾步迎了过来。

    他伸出手,“好久没见了。”

    脸色是激动的,语气却是平淡的。多年过去,刘辰皓终于脱胎换骨,俨然成功人士的标版。

    那天他们说了些什么,吃了些什么,君怡后来不大记得了。印象深的只有一个细节。她看到辰皓鬓角有一缕白发,笑着指了出来。辰皓却说,我这是天生的,一直有,你却现在才看到。

    他叹口气,苦笑着说:“那也正常。一直是我仰视你,那个角度,你是看不到这些的。”

    五个月后,相亲认识的一名三十岁女郎成了刘辰皓的新婚妻子。婚礼那天,君怡正在三亚的海边,跟她在飞机上认识的大明一起游泳、日光浴、谈着各自的经历和对未来的憧憬。

    佩萱向君怡报告了婚礼盛况,新娘子长得不美,据说很能干。

    “你呀,你就从没给过刘辰皓机会。现在好,他死了心,闪婚!老王说了,那女的是会计,刘辰皓娶了她,很快就会被盯死。没有财务自由的男人,连跟老同学喝杯咖啡都要拿发票冲账……”

    君怡摇头大笑。人人都说刘辰皓爱着潘君怡,却没人知道,这样两个人,只要单独相处,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他们拉开。

    君怡和大明结婚时是租的房子,儿子降生后,他们才在浦东康桥的新开楼盘买了一套高层公寓。佩萱和老王带着他们四岁的女儿过来玩,小姑娘叽叽喳喳活泼得很,这两口子却不知为何,沉闷得不像话。

    送他们回去,走到公寓外,老王牵着女儿在前面,佩萱挽着君怡的胳膊,示意她看前面一排房子。

    “刘辰皓就住这儿,12楼。比你们早一个月装修好搬进来。我说,我知道这是巧合,可——”她的眼睛瞪得溜圆,“这也太巧了,谁说得清楚啊!”

    君怡淡淡一笑,心里却有一股涩涩的水流淌过。很多年前,在辰皓每周给她打个电话的那段时期里,他们聊过不少漫无边际的话题。没钱没房甚至不知在哪座城市扎根的日子里,辰皓说,以后他们一人买一套房子,在同一个小区,一人一台车子,呼啸来去。这种事儿,光是想象一番,就觉得牛气。

    君怡以为这些话根本没往她心里去,想不到时隔十年,她还记得。

    有缘天涯咫尺,无缘咫尺天涯。住同一个小区的她和他,冬去春来,半年过去了,从未相遇过。

    夏季的黄昏,微微起了点风,吹走了一些暑气。大明提议带儿子到附近新开的超市逛逛。走到小区大门口时,君怡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嗨!”

    刘辰皓跟她打过招呼后又跟大明握手,还跟小朋友扮了个鬼脸,说,小家伙真可爱。

    他说他也住这里,还说很想要个孩子,但情况不大好,目前和太太正在积极治疗中。聊了一会儿,他们笑逐颜开地挥手道别。

    “你这位同学,从前暗恋过你吧?”大明得意洋洋,是胜利者的姿态。

    “你以为啊!”君怡白了老公一眼,同时听到一声叹息落在心底。

    人人都说刘辰皓喜欢潘君怡。在时间的长河里,那样的爱,如一朵特别的浪花,璀璨,叫人称赞,可是,它终究还是会缓缓落下,归于平息。

    好在,她从未试过去追逐这样一朵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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