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二《元延二年日记》所见传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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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文多次提到墓主师饶在这一年中有37天夜宿传舍,出行所及本郡及周围郡国的13个传舍。他为何频频外出?这与传舍的使用关系密切,不可不察。

    如果将师饶一年中的出行按照目的地划分,可析为郡内与周边郡国两类。宋杰对此做过简要的讨论,见所著:《〈元延二年日记〉反映的汉代郡吏生活》,《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3期,第108—113页,特别是第111页。

    就郡内的活动而言,《日记》中记录了如下九次:    日期地点、住宿情况与目的1二月三、四日到祝(况)其县的羽,宿羽两夜2三月十一日至厚丘县平乡,三月十三日去柘阳/,柘阳地望不详,另据《尹湾汉墓简牍》“前言”,第3页,该简位置并不能肯定。姑存疑。宋杰前引文算上此次,所以郡内出差共10次。宿该乡3六月十二日再次去祝(况)其县,宿该县

    (续表)    日期地点、住宿情况与目的4六月廿四日去良县(成),宿良县(成)传舍5七月十四日到过荣阳,荣阳地望不详,但从师饶当天的行踪看“旦之荣阳,莫宿舍”,荣阳应在东海郡内,且距离郡治郯县不远。高村武幸亦判断荣阳为东海郡的地名,见前引文,第68页,蔡万进也有同样的看法,见前引书,第16页。未过夜,晚上宿舍6七月廿—廿六日跟随决掾至蔺陵县(宿传舍一夜)、建阳侯国(宿传舍三夜)、阴平侯国(宿阴平),再经蔺陵(宿该县紫朱亭)回到郯县7九月八、九日先后到山邮李均明认为“山邮”之“山”指东海郡的“山乡县”,“山邮”为“山乡邮”,见前引2004年文,第34页,可备一说。(宿该邮一夜)与开阳县(宿该县都亭一夜)8九月廿六—廿九日为“逐贼”至襄贲县,逗留该县三夜(宿该县传舍前后各一夜,中间宿该县樊亭一夜,一日缺)9十月三、四日跟随卿至羽,宿博望置一夜、羽北一夜

    在上述九次郡内出行中只有第八次注明了目的,其余八次除了第二、三次出行前后都是“宿家”,去厚丘前四天更是明确注明“旦休,宿家”,关于“宿家”与“宿舍”的分析,见蔡万进前引书,第12页。关于汉代官吏工作时居住地点与休沐归家一般情况的分析,参大庭修:《汉代官吏的勤务与休假》第三节《官吏的舍》,原刊《圣心女子大学论丛》四,1954年3月,后收入前引书,第468—473页;其说过于笼统,新近的研究见廖伯源:《汉官休假杂考》,原刊《史语所集刊》第65本第2分,后收入所著《秦汉史论丛》,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3年,第307—317页;《汉代官吏之休假及宿舍若干问题之辨析》,原刊《中国史学》第4卷,后收入上引书,第346—361页。或非公务外出,余下六次均应属出公差。这七次公出,一次是为了追赶“贼”,也就是为了维护郡内的治安。这应是地方官吏重要的职责。敦煌悬泉所出的汉简“传”文书抄件中也有类似的内容。《释粹》三八,Ⅰ0110①:5:“永始二年三月丙戌朔庚寅,泺涫长崇、守丞延,移过所,遣□佐王武逐杀人贼朱顺敦煌郡中,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第43页,就是签发给到敦煌郡追捕杀人犯的官吏的“传”。

    东海郡地处帝国东陲,甚少内忧外患。参邢义田:《尹湾汉墓木牍文书的名称和性质——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出土简牍读记之一》,《大陆杂志》第95卷第3期(1997年9月),第11页。鲁唯一(Michael Loewe)亦指出这一点,见所著《尹湾汉墓中的行政文书》,收入前引《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07页。具体到元延二年(前11),检《汉书》、《汉纪》与《通鉴》,从全国形势看是承平之岁,局势安稳。就东海郡而言,亦未见异常情况。此年师饶外出活动可视为日常性的,属于平日工作的一部分,其他年份亦应如此。

    西汉景帝以后地方政权出现一显著变化,即郡国长官开始积极干预县道民政,甚至侵夺县道令长的职权,有关研究参张功:《汉代郡县关系探析》,《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第59—63页;周长山:《汉代地方政治史论——对郡县制度若干问题的考察》第二章《汉代地方行政重心转移之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46—76页,特别是第60页以下。郡国属吏对县道的巡视也随之增多,师饶的郡内出行应在这一背景下加以认识。根据《日记》,这一年中师饶先后担任郡法曹(七月十五日)、□曹书佐(八月二十八日)与功曹(十月十九日),当时郡吏职务变动很快。西川利文:《尹湾汉墓简牍の基础研究—三·四號木牘の作成时期を中心として》,佛教大学《文学部論集》八三,1999年,第5页。法曹,文献中出现不多,据《续汉书·百官志》,公府的法曹“主邮驿科程事”,郡国法曹或职责相同。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A,影印第五版,2006年,第134页。若此,亦应时时至属县检查邮驿工作。功曹为郡吏之首,总管众务,并掌握诸吏选黜之权,严耕望上引书,第119—122页;杨鸿年前引书,第366—374页;黎明钊:《汉代地方官僚结构:郡功曹之职掌与尹湾汉墓简牍之关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第八期(1999年),第39—42、50—57页。最新的研究见仲山茂:《两汉功曹考》,《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二七号(2003年3月),第1—27页,作者强调了功曹地位在西汉与东汉的变化,认为功曹出现于西汉后期,原为凡俗小吏,两汉交替的动乱时期因辅佐长官而显露头角,东汉后期地位突出,背景在于地方社会与郡守关系力量对比的变化。不仅要处理文书,还经常要到所属各县督促工作,了解官吏工作情况。此外,功曹亦有向郡守推荐人才的责任,这也需要经常巡行辖区,发现人才。七月十五日以前师饶担任的官职不详,但亦多次巡行属县,可以推知其他郡国的官吏亦应如此。师饶该年至少七次郡内公务中有三次在传舍住宿。此外,西汉中叶以后出现的郡督邮亦负有督察属县长吏与豪民、奉诏捕囚犯的职责,需要经常性地巡行诸县。严耕望前引书,第138—144页;杨鸿年前引书,第376—381页;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齐鲁书社,1985年,第105—111页;史云贵:《汉代督邮管窥》,《信阳师范学院学报》第24卷第1期(2004年2月),第106—109页。文献亦表明,汉代州郡国官吏一旦离开官舍外出到属县巡视,往往离不开传舍,《后汉书》卷八二上《 方术·任文公传》,巴郡阆中人任文公,州辟从事,西汉哀帝时,有人说越巂太守欲反,“刺史大惧,遣文公等五从事检行郡界,潜伺虚实,共止传舍”,第2707页,是州从事宿传舍之例;督邮到属县奉诏书拘捕囚犯亦是如此,见《后汉书》卷六七《党锢·范滂传》,第2207页。又如《三国志》卷二六《 魏书·满宠传》 满宠守高平令,“县人张苞为郡督邮,贪秽受取,干乱吏政,宠因其来在传舍,率吏卒出收之”,第721页,则是县令到传舍逮捕乱法的督邮。或住宿或在传舍饮食,传舍与郡国官吏日常统治的联系程度可见一斑。

    此外,这一年中师饶亦曾经六次出行周边郡国,具体情况如下表:日期    行程、途径地点与逗留情况1一月十九日至卅日经宿武原就陵亭、中门亭至(楚国)彭城,住彭城传舍至少5天(前后有3天简缺),回来经宿武原传舍,卅日莫(暮)至府,辄谒2二月七日至十三日经宿兰陵良亭、武原中乡、(中间2天简缺)(楚国)吕传舍,宿烦亭,13日夕回到府3二月十五日至三月六日经宿荣阳亭、鹿至亭、(楚国)吕传舍,至(楚国)彭城,宿防门亭,后至少9天宿南春亭(前后共6天简缺或残),6日日中回到府

    (续表)日期行程、途径地点与逗留情况4三月廿五至六月三日经宿酆酆亭、下邳中亭,至(楚国)彭城,宿彭城传舍五天(中间一天简缺,亦算在内,后一天残,未计),后宿(楚国)菑丘传舍、(楚国)梧传舍、南春宅、子严舍、某传舍,后再次宿彭城传舍10天,后宿南春亭1天、(一日简缺)、宿南春宅4天、子严舍3天、二日简缺或残、宿南春宅23日至五月廿九日(中间数日缺或残,通计在宿南春宅内),宿霊亭、南春宅、房离亭、竭虑亭5十一月廿六至卅日?经宿利成南门亭、临沂传舍、(一日简缺)、(琅琊郡)高广丞舍,至(琅琊郡)东武县,宿东武传舍,何时归未记载6十二月九日至十五日经宿开阳亭、(城阳国)莒传舍、(琅琊郡)诸传舍、一日简缺、(琅琊郡)高广都亭、(城阳国)莒传舍、临沂传舍

    这六次出使周边郡国有四次是去楚国,二次去琅琊郡,目的《日记》并无记载,只是第四次出访彭城时,四月二十日,即宿彭城传舍的最后一天,有“主簿蔡卿至”的记载,蔡卿应是楚国的主簿,“至”指拜访师饶,或是临行前的送行。主簿是郡国阁下群吏之长,职最亲近,常为守相的代表,严耕望前引书,第124—126页。显示了楚国对师饶的重视,师饶亦郑重其事,将蔡卿来访记录下来。看来此次两人会面颇为重要,只可惜内容无从知晓。此外,唯一可知的是当时在位的楚王是刘衍(前23—前2年在位),为楚孝王刘嚣子,原封为平陆侯。参《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第422页,卷八〇《宣元六王传》,第3319页。关于出行目的、道路与每日的行程等,学者已经做过初步分析,见前引高村武幸文,第56—59页。这里再就比邻郡国间的往来问题做些补充。

    师饶的六次郡外旅行应该说均是公务活动,每次出行均在传舍与亭住宿,到达目的地后亦主要居住在传舍中,且前三次出行回到郯县后立即到“府”,可以看出出行应是奉郡守之命而为,完成任务后则须立即汇报。如学者所指出的,同墓出土的名谒就有若干为周边郡国的守相,如楚国的相、琅琊大守与沛郡大守,遣吏送给墓主师饶的,显示了双方的密切往来。前引高村武幸文,第57页。由于传世文献主要是从朝廷的立场出发组织叙述的,更多地注意的是朝廷及其与郡国的纵向关系,对于郡国之间的联系很少记载,因此亦长期没有引起学者的关注。这批材料则提示了当时官场生活的另一侧面。

    尹湾汉简十六号木牍反面云:“琅琊大守贤迫秉职不得离国谨遣吏奉谒再拜”,告诉我们当时郡守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辖区,“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后汉书》卷七七《酷吏·李章传》,第2493页。确是当时的规定,此外,诸侯与中朝官也不能随意出界。程树德:《九朝律考》卷一《汉律考五·律令杂考下》“出界”条收录了六条相关记载,可参。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18页。因此,郡国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除了文书往来以外,文书往来可参胡平生、张德芳前引书,一〇九(Ⅴ1611③:308)、二二一(Ⅵ91F3C①:25),第91、155页,并参张俊民:《〈敦煌悬泉汉简释粹〉校读》(2007年2月刊发在简帛网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7/zhangjunmin001.htm)。人员的交往主要由属吏承担,《日记》的主人师饶便屡膺此任。

    如果我们相信汉帝国境内遵循统一的律令,具有相当的划一性的话,无论是在本郡,还是外郡,师饶白天在传舍享用“传食”与夜宿传舍都应持有由东海郡守及/或郡丞颁发的介绍信——“传”。尹湾汉简中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敦煌悬泉汉简中却保留了许多“传”或“传信”抄件,有助于了解当时传舍使用的手续。如下简:    初元二年四月庚寅朔乙未,敦煌太守千秋、长史奉憙、守部候修仁行丞事,谓县,遣司马丞禹案事郡中,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四月乙巳东。 卩。 II0213②:136《释粹》,第41页,并据张俊民前引2007年文改订释文。这是公元前47年农历四月六日,即汉元帝时,敦煌郡太守等联署发给一位名叫“禹”的司马丞的“传”的抄件。这位司马丞被派到郡内各县查案,执行公务,需要在属县的传舍住宿,因而太守签发了上述介绍信。而悬泉置出土的是禹及其随从经过悬泉置并在该置享用传食或许住宿其中时由置的小吏抄录的“传”的副本,禹等离开后还在副本尾部注明离开的时间与方向。最后的符号“卩”属于钩校符,表示某种行为已施行,参李均明、刘军前引书,第84—88页。在此应指此事已经做过核对,当是其他官吏核校此件“传”文书与相关“传食”账目时留下的记录。汉代在传舍使用上管理的严格与严密可见一斑。同在汉家天下担任郡吏的师饶,离开东海郡治所外出公务,自然也要持“传”。师饶一年中郡内外公出至少有13次,得到13枚“传”。他仕郡为吏多年,因公出得到的“传”的数量一定相当可观,或许公务完成返回郡府时要缴回用过的“传”,汉制不详,由唐制可略见其仿佛。《唐律·职制》“用符节稽留不输”条规定:“诸用符节事讫应输纳而稽留者,一日笞五十,二日加一等,十日徒一年”,疏议解释说“其传符通用纸作,乘驿使人所至之处,事虽未讫,且纳所司,事了欲还,然后更请,至门下送输。既无限日,行至即纳。违日者,既非铜鱼之符,不可依此科断,自依纸券,加官文书稽罪一等。”见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上册,中华书局,1996年,第833页。据此,唐代乘驿所持的纸制传符也需要及时缴还官府,而且到达出使地要交还出使所持的传符,回程时另行申请回程的传符,返京后亦要送到门下省。且“传”太过平常了,墓主没有有意保存副本,置于墓中。而该郡的诸“传舍”当时也应保留过类似的记录,可惜亦化为尘土了。

    还应指出的是,据《日记》,该年中师饶亦曾有29晚在亭住宿,涉足的亭有17个,另有两天分别住在“邮”与“置”。这些机构,尤其是“亭”亦具有一定的食宿设施,如此看来,似乎传舍与上述三机构间似乎无甚区别,后人观念中确有这样的说法:“传舍谓邮亭传置之舍”,《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与我决于传舍中”索隐曰,第1974页。以为这四类机构均有舍,总称为“传舍”。准确地说,此说扩大了“传舍”的外延,并不确切。邮亭传置各有分工与职责主次。传舍接待使者官吏、亭主治安、邮置传递文书。参《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行书律”,第45页。“律”规定邮要有席、井磨等设施,亦有责任为路过的没有随从的公出官吏做饭,临时提供住宿亦属正常。内地郡县应是分别设置,西汉末东海郡即是如此。参前引《尹湾汉墓简牍》一号、二号木牍,图版,第13、14页与释文,第77—84页。该郡有亭688,卒2972人;邮34,邮人408人。据“亭长”数量看,多的54人(海西),少的2人(不明县国),各县国“亭”数量不等。邮则集中在少数县国。在提供住食宿一点上又可相互补充,其中,传舍设施齐全,彭卫称传舍为汉代设备最为完整的旅舍,当不为过,前引文,第297页。为主,其余只是辅助性的,为次。《日记》与文献中之所以出现不少在“亭”食宿的记载,当与“亭”分布广泛有关——亭有城内的都亭与散布各地的乡亭之别,西汉平帝时全国有县级机构1587个,亭29635个,《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3页。平均每县18.7个。而成帝时东海郡有县邑侯国38个,亭688个,《尹湾汉墓简牍》一号木牍,图版,第13页;释文,第77页。平均一县18.1个。东海郡下邳县则有亭长46人,当有亭46 个,广布县境,最少的县级单位也有2个亭长,即2 个亭,而传舍仅一所,如前文提到的下邳传舍,在治所;且亭亦为官设机构,有亭长等小吏。县以下无传舍,一旦官吏公出因各种原因无法抵达县治,只能投宿其中。而师饶亦曾在若干城内的都亭住宿,如九月十八日宿开阳都亭、十二月十三日宿高广都亭,原因待考。“邮、置”主要分布在邮路上——邮路往往与交通线重合,数量无法与亭比,但也具备简单的食宿设施,可临时投宿。因而后人产生邮亭传置均有舍的印象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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