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生死之间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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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中集

    庆幸是活过来了,又在地上行走了。茫然是怎么活过来的呢?医生知道,病人不知道。上帝知道,凡人自己不知道。但终究是回来了。重新迈开人生的步伐了。

    《被机器所审视》

    据我对机器的有限了解,就是它们不像人看一遍没看清楚,揉揉眼或擦擦眼镜再看几眼。它们是一看一个准的。这便是机器冷酷的精确性。当然,它们与我们更大的不同,就是从不试图去看它们看不清楚的东西。

    病人中间有一句常人不会心自然也不觉得好笑的笑话:看中医是看医生,而看西医是看机器。由此可见,病人发明的笑话多半不好笑,病人只要不怨天尤人,表现出对幽默感的追求就很不错了。至于幽默感能否发挥出来,发挥到怎样一个程度就不必苛求了。

    况且,这句话还是说出了看病的人面临的部分实际情形。譬如去看西医,你连医生面容都未及熟悉,他就埋下头往电脑上敲几个字,然后机器把这几个字吐在一张纸上,有经验的病人都知道,这是一张前去拜会某台机器的通行证。我也算是个有经验的病人,如果在电脑里玩偷菜,这些经验可以升级获得再开一块荒地的资格了。上周四,去看朋友介绍的一个新医生。寒暄毕,他就开出了这么一张新单子。

    我知道,又要去拜会某种机器了。

    这张单子在由众多分科诊断室、检查室和电梯、楼层、廊道构成的迷宫般的构成中标示出一种肯定的去向。我到达的是放射科砩造影室。造影室?反正我不会误以为是有人要替我画一幅素描或漫画。就像从手术室出来,右腹部那条蜈蚣状的伤疤我不会误认为是精心绘剌的文身,虽然心情好时瞧上去的确也像个精致的文身。

    好了,回到医院里来,进入规定的流程吧。把单子递进某一间半开着门的屋子,里面活动着一些面目不清的人,他们都穿着白衣服,我认为他们就是我将要拜会的那台机器与我之间的翻译,或信使。信使给我一个号码,如果有人呼叫这个号码就是告诉我终于轮到与机器约会了。

    我忘记自己的名字,记住这个号码,警醒着等待自己被呼叫。等到上面闪烁着一盏红灯的厚重的门打开,让我进去拜会那机器。更准确地说,是去被机器审视,被冷冰冰的机器任意审视。

    不对,那不是一些机器,简直就是科幻电影中的智能机器不然,它们怎么能把你的五脏六腑看得一清二楚?这些机器看上去冷冰冰的,却自有一种扬扬自得的味道。坐在放射科幽深走廊的某条长椅上,等待被机器扫描的时段,想起了拜会过的那些机器。B超啊、X光机都不屑去说了,是前科幻电影时代和宇航时代以前的低级发明,这些机器至多带着一点稍嫌落伍的时代感。我所说的起码是CT,那才是具有未来感的机器。虽然这类机器还是由人来操纵,但这人让你躺在一张硬邦邦的床上就消失了,让你独自面对一台巨大的、看起来比身下这张床更硬更冰凉的机器。其实,这张床也是这台巨大机器的一部分,是这台机器有力的下腭,如果它想活吞了你,只消稍稍抬一抬下腾就可以了。只消把下腭和同样坚硬的上腭合在一起,轻轻错动—下,“咕吱”一声,一个人就香消玉殒了。但是,CT机没有这么做,它只是俯下身来,嗡嗡作响。提示你它开始工作了——一开始扫描你,开始审视你了。某个地方,还有一盏灯闪烁着,同时嘟嘟作响。这让人有点害怕,害怕发生科幻电影中出现过太多次的场景:这台显然有着某种程序性智慧的机器突然获得自主意识,那个在你胸腹上来回观测的镜头中突然伸出一双锋利的剪刀手。

    相对于CT来说,做核磁共振的机器更具科幻感。它也有一张床。如果说这床在CT像下腭,这台机器则相当于一条舌头,当你脱去太多的衣服——科幻电影中的人通常都穿得很少——躺到那张床上,它就把舌头缩回中,你也就随之滑入了一个灰白色的穹隆里。先是头,其次是上半身,再其次是下半身。不知道这穹窿算是这机器的大口,还是它的腹腔?好在这台机器并不疯狂,只是按规定的程序在运行。穹窿顶上灯光闪烁,让人有强烈的被审视感,从里到外无一遗漏地都被看见。于是想起昨晚淋浴时某个角落没有太仔细打扫。与我的沮丧相比,机器简直是得意扬扬,得意地发出某些磁力与光波在宇宙中穿梭时那种规律的声响,并不断改换着节拍。照理说,我们的耳朵听不到这些光啊波啊的声响,但电影让我们听到了这样的声响,所以现在我才有了这样的联想。现在,一些无所不至的光或波正在穿越身体。那么庞大的机器,那么好的穿透性。你的身体被一台机器一览无余,以至于你不相信它只是一台机器。

    差点忘了交代一个细节,进到这个穹隆之前,被扫描的人还要戴上一副耳罩。你被告知是为了防备机器发出的那些声音太过刺激。此时耳机里却传来指令:呼气一吸气一吸气一屏气!直到你感觉到下一秒钟就要憋死,耳机里才传来新指令:呼吸!两三分钟后,这个过程再循环一次。在那样一个逼仄的空间里,或者说在一台所有地方都坚硬冰冷的机器里面(口里?肚子里?),机器再次启动,再次嘀嘀、噼嘛、叽叽、嘟嘟地响起来……躺在那个地方,我想起了那本叫做《1984》的小说,觉得这机器就是一个权威无从质疑的“老大哥”呼气一吸气一再吸气一屏气!那指令本来是在另一间屋子里操作机器的人发出的,但这命令经过一些线路,在耳边响起,已经是非人的“老大哥”的声音了。

    列位,这些就是我在放射科等待被另一台机器审视时唤醒的记忆。

    现在一个声音把我唤醒。白衣服飘过来,把我领到另一台机器前。宽衣解带,在一张床上躺下,那种氛围叫你明白接下来不是巫山云雨,而是伸出右胳膊,静脉注射:碘。便于机器给某些器官或通道造影,也就是便于机器清楚地看见。注射完毕,人就消失了。只剩下我仰天躺着,整间房子和那台机器陷入了颇具威胁性的沉默。我想,不能叫机器吓住。我决定用观察来克服莫名的恐惧。“我决定用观察来克服莫名的恐惧”,这是某个哲人说过的话吗?或者我自己想出这么一句话,证明我也有些哲人的潜质。就像苏格拉底临死还叫人记得还别人的鸡。他也是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忘掉恐惧吗?虽然背上凉飕飕的,正是可以加深恐惧所需的那种效果,但我既然作出了这个富于哲学意味的决定,就能稍微忽视一下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正式开始观察这台第一次谋面的新机器。首先是它灰中泛白的颜色,是世界上任何自然的景物所不具备的颜色,但越是先进的机器就越带这样的颜色。这种颜色成为机器当中一种高级别的标志:是新材料的,有功能强大的电脑芯片的。然后是质感,是一种多种金属混合的质感,甚至还混合了塑料的质感。对化学和物理学甚至是生物学为基础的未来的材料学来说,总的趋向就是把所有可以混合的东西和不可以混合的东西都混合到一起,用这种方式来证明尼采所说“上帝死了”的话不是疯话。我躺着,那台机器悬在上方,准确地说用什么东西吸附在水泥天花板的两条钢铁轨道上。机器身量庞大、沉重,从上方把身体悬垂下来,完全是一个对蝙蝠一类喜欢倒悬感的动物的仿生学设计。还有一根粗大的有着整齐环节的塑料管盘旋于坚硬的机身上,使这架机器柔中有刚,从而更具生命感。好像它不只是通上电就能运转,还要通过这根防毒面具上的管子一样的塑料管来呼吸点什么。机器通电了,运转了,慢懞降下来,它的光学镜片的独眼中间有一个黑色的十字。了解狙击枪的人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许是开始观察后,身心都放松了,所以我没有因为这个帮助精确瞄准的东西的出现而让我的后背更加冰凉。反倒觉得这台机器好玩,有幽默感。它悄无声息地从我跟天花板之间的半空中降下来,带十字的玻璃独眼在我胸腹之间来回游移,最初的姿态不像是来观察,来透视,而是像狗鼻子一样在嗅闻什么。我身上会有什么味道?今天早上灌进肚子的清粥小菜的味道?昨天晚上洗脚水中所加精油的味道?或者刚才注入身体的碘的味道?这只鼻子,不,这只超级眼只是小小试探一下又缩回到原来的高度。这时,一只马达开始呜呜旋转,我注意到机器上还有一台给自己散热的小风扇,但我不能确定这声音是由风扇发出来的。我们还不能很直接地描述机器,所以,不但机器的设计依据了仿生学的原理,我们对机器的描述也只得遵从这种原理。当这台机器发出呜呜声,就像是一台汽车在起步前加油,更像一头准备冲刺的公牛在蓄积即将爆发的力量。它会猛然向我撞击,撞击我刚刚经过手术的下腹部?但这种猛然冲剌的情形没有发生,接着是塑料管子做出了吞咽动作,然后发出了泄气的声音。我想问它,是什么地方憋破了。但是,我想它这样做,只是为了比过于一本正经的CT机、核磁共振机显得好玩一点。好像它也知道自己所置身的是一个一切都要好玩、都要具有娱乐性的时代。这个时代,如果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断头台还要使用,可能需要装上一个讲段子的装置,让临刑的犯人哑然一笑时才落下快刀。算了,还是停止对这个时代的抱怨,继续来跟这台机器相互窥测吧。当它“扑哧”两声泄了气,可不要认为它就要休息了,不,它这才正式开始工作,前面只是热身运动。机器那只独眼变红了,默默和我对视片刻便慢慢凑近了我的肚子。此时那些碘已经进入了脏器和一些特别的通道,这个大红眼通过看见那些碘来看见我的脏器和连接脏器的管道。它看了一阵,红光消失了,缩起脖子,退回到半空中,一声不响,好像在思考,在分析,在评判。它当然不会把这些结果直接告诉我,而是通过一些我不了解的途径,告诉给屋子外面那个往我静脉里注射了碘液的人。我想,我该起来了。但是,马达又一次鸣呜作响,机器在准备冲刺的时候又“扑哧”两声泄了气,红眼睛又凑拢来了。还有什么没看清楚吗?据我对机器的有限了解,就是它们不像人看一遍没看清楚,揉揉眼或擦擦眼镜再看几眼。它们是一看一个准的。这便是机器冷酷的精确性。当然,它们与我们更大的不同,就是从不试图去看它们看不清楚的东西。

    如是者三四次,操作机器的人才进来,解开了压在我肚子上的扣带,我坐起身来,从一种随时可能被一台发疯的机器所攻击的窘境中解脱出来,现在却只想知道那机器看见了什么。我看着那个白衣服的操作手,现在,他是这台机器派来的信使,要宣读某种确切的判词。但这个白衣信使和气地说,明天,24小时后来取报告。

    走出这幢有很多这种密室的大楼时,我一直在努力记住走廊所有的拐弯,为了明天,24小时后准时得到那份判词。同时,我听见自己有点神经质在默念:“被机器审视,被机器审视,被机器审视。”好像这是一句神奇的咒语,可以把人从某种窘迫的情境中解脱出来。一直到出了大楼,还能看见院子里那株树冠巨大的榕树上披拂着明亮的阳光。

    我又想,要是要写一篇文章,刚才念叨的那句话可以做文章的标题,但要加上一个字,就是“被机器所审视”。

    《以为麻醉剂能让我飞起来》

    有的人惊惧,像要入地狱;有的人沉静,听天由命;也有我这样的,忐忑而又兴奋,好像进入了一个目的地不明的始发站。

    做胃镜前夜有点紧张,担心查出什么不好的东西,其实如果没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又做什么胃镜呢?

    更多的却是兴奋,因为要使用麻醉剂。

    问了医生又问了护士,都很肯定地告诉说,用了药后会完全昏迷过去。一直就在想,怎么样子的昏迷过去呢,跟平常的睡过去应该很不一样?那么,是飞起来,又慢慢坠落吗?飘飘悠悠地像电影《阿甘正传》中那片羽毛。那时,灵魂跟肉体是分开的吗?沉重的往下陷落,轻盈的却往上飞升。那种短暂的分离不是撕裂,而是展开一个新的平时无从意识的空间?

    不知道。

    但想知道。

    输完液出去散步,顺便逛逛华西医大附近的新知书店。显眼的当然都是大路货,径直就往僻静处走。在一个角落,找到一套新译的法国诗歌丛书。有我在法国布列塔尼乡村旅行时随身带着的雅姆。还有亨利·米肖,二十年前吧,读过他的几首诗,从一本法国诗歌选本里。现在见一本他的小书竖在那里,不由得心生喜欢,当下就买了,躺在医院床上读起来。这是一本适合在身上有些痛楚时读的书,一本简洁的诗体游记。作者也是一个病人,带着一颗不适合旅行的心脏作长途旅行。徒步、骑马、乘独木舟,在南美洲的厄瓜多尔作长达数月的旅行。这本诗体游记就叫做《厄瓜多尔》。

    这个人甚至为在旅行中折磨他的心脏写诗:

    啊!我的灵魂,

    是走还是留,

    你要赶紧决定,

    不要这样测试我的器官,

    有时那么关注,有时又心不在焉。

    我想一个病人,应该有这样的坦然。这时,已然忘记对明天使用麻醉剂时感受的想象了。

    一本好书就该是这样,让人忘记一些东西,同时又唤醒一些东西。比如对病变器官的一点幽默感。

    但这不是最好的阅读,最好的阅读会产生奇异的相遇感。

    这个有些难眠的夜晚,奇异的相遇真的发生了。我放下了随身带到病房的书,读起了这本刚刚买来的书,竟然在三分之一还多的地方,在126页上,读到作者写于1928年3月30日的诗体日记。

    他用麻醉剂让自己致幻,并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

    我吸了醚。仿佛一下子被抛到了空中!多么宽广的景象!

    醚的效果飞快,同时让吸它的人变得伟大,变得难以把握。吸它的人就是我。并在空间中将此人延伸,延伸,毫不吝啬,没有任何可比性。

    醚以一种火车的速度到来,而且是跳跃着,跨越着到来的:就像一把以悬崖峭壁为台阶的梯子。

    该死的,我对被麻醉的想象又被强烈地唤起了。这是在盼望着一次合法的致幻的体验。就像尼采所说:“你当超脱于自身之外,并且要走得更远,登得更高,直到看到群星已在你脚下。”一个被病痛困住的人容易产生这样的渴望。更多的人暂时没有病痛,也会有被生活困住的感觉,这样的渴望也在内心深处潜藏。

    —觉醒来就是第二天了。

    已经空腹十几小时了。饥饿让人有一种飘浮感。在去给胃造影的路上,这种飘浮感让人感觉已在致幻的边缘。手背上扎上了一支静脉注射器,里面那些透明的液体在灯下闪烁着很诱惑的光,就是它会把人带入一种特别的状态,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

    排号等候。

    所有手上绑了一支静脉注射器,注射器中贮满麻醉剂的人们在排号等候。

    有的人惊惧,像要入地狱;有的人沉静,听天由命;也有我这样的,忐忑而又兴奋,好像进入了一个目的地不明的始发站。

    不断有麻醉后肠胃系统被内窥过的人躺在床上,躺在蓝色垫子上被推出来,大多数人昏睡不醒,被扣上一只氧气面罩后,他们慢慢睁开的眼睛里全是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穿蓝衣服的医生(护士?)拿着病历夹,叫着表格上的名字,把他们进一步唤醒。然后,这些从麻醉中半醒过来的人从床上下来,跌跌撞撞出门去了。一点不像去过天堂的样子。当然,也不是从地狱归来的样子。他们在门坐下来,等待检查结果,那一纸对肉身某一部位的判词。

    身体有毛病的人真多,自然,在医院的等待总是漫长。漫长的等待在销蚀我对致幻的想象。

    终于我也躺到了床上。一个“蓝衣服”让我吞下一管药水,整条喉咙当即就麻木了。但我没有机会试试还能不能发声,人就被推到了有显示屏、有接在长管子上的内窥镜的机器前。一只塑料面罩来到了面前,面罩咝咝有声。我想麻醉开始了。我想,我至少要知道自己是怎么昏过去的。我还想,最好醒来后还记得昏过去的过程与体验:肉体里那个东西是飞升还是坠落。管子和管子挡住了我大部分视线。我看不到医生的脸,但能看到她脖颈上一串珍珠项链。我想,也许一切就从那些珍珠开始失去实体感,开始虚化的。

    于是我决定盯紧这串珍珠。

    再睁开眼睛,珍珠不见了,穿白衣服的医生不见了。“蓝衣服”在耳边叫:“醒了醒了!”

    我还在想:珍珠。

    “醒了,醒了。”

    我慢慢坐起身,说道:“完了?”

    “完了!”

    检查真的做完了。

    “回病房吧,报告会送过去,不用自己来取!”

    我看了看手上,那管药不知什么时候给推进了身体里,只剩下一支空针管用胶布贴在手背上。真的完了。那些头上有灯、有镜头的管子已经钻到胃里巡视过了。而麻醉剂只是让我迅速地昏睡过去,迅速到连怎么睡过去都没有感觉,迅速到连科幻电影中那些超时空飞行器突然加速时的那种感觉也没有出现。

    没有飞升,也没有下坠。也未曾有片刻体会到灵肉分离,所体会到的无非是一个器官有毛病的人在医院照例的际遇而已。回病房时穿过院中的花园,看到一块石碑上刻写着希波克拉底的誓言。上面也只说医生要为病人解除痛苦,而并未声言要在麻醉时给病人特别的、宗教式的体验。所以作为一个病人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但失望总是难免。于是,在病床上挂上输液瓶,又打开那本小书,读诗人关于致幻的体验:

    然而,我的脚与腿,仿佛在那里一滴一滴地留下了我的物质重量,开始远离我,在我身体的另一端渐渐变成橡肢。

    而在我的嘴巴上,出现了另外一张冰冻的嘴。

    冰冻的嘴,我想,并哂哂自己的嘴唇,尝到了药物微苦的余味。

    《错过了蜡梅的花期》

    几天后,我巳经走到楼下去看入院时将开未开的蜡梅了。也就十多天时间吧,满树的蜡梅已开到尾声了。浓烈的幽香还在严寒中缕缕浮动,但枝上的成串的花朵巳然萎败,要看新开的蜡梅必得是来年的冬天了。

    那些人形如鬼魅。

    那个“L”形的狭长地段是被淡蓝的冷光所笼罩的,是生死之间的一个过渡地带。那些人形来去飘忽的时候,自然具有某种超现实的味道。

    中国文学常被批评缺乏超越现实的能力,我在这么个地段行时,突然相信自已找到了一种方法,就是让写作的人在合适的时刻到这样的地方观察一番,来看看如我这样的术后病人,带着起死回生的表情,在这狭长的通道中间练习重新走向沸腾生活的步伐。

    合适的时间:早上六点以前,或者晚上九点以后。之后或之前,活力四射的人,心事重重的人,一身冒着俗气的人来来往往太多了。本该是在静寂中体味着什么、忍受着什么的医院,却热闹如集市。

    地点: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六层肝胆胰外科。

    也可以是别的医院差不多的科室。不能是肿瘤科,那里气氛一定过于绝望。也不能是妇产科,那是医院里唯一欢乐与希望能够轻易压倒痛苦的地方。那种从腹腔里拿掉点什么后人还能活过来,并且不太痛苦因而喜忧参半的地方最为合适。据我这些年进出医疗机构的经验,医院里有的是这种地方。

    是的,包括我在内的那些人形如鬼魅,在华西医大附属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六层肝胆胰外科那个“L”形走廊中来来去去。

    他们一个个趿着拖鞋,穿着条纹病号服,都曾被深深麻醉,都曾在堕入黑暗的时候被拿掉了身上某个器官,或某个器官的某个部分。这些人正从麻醉剂残留的威力中解脱出来,所以脸上都带着某种恍然的表情,好像都在费力地用变慢的脑子思索,且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失掉了一个或某部分器官,于是脸上才带着这样迷惘的表情。他们没有见过这个失去的器官(只是通过疼痛感受过),医生开膛破肚将其拿掉之时,自己在麻醉中昏睡。刚醒过来,或者已经醒过来一小会儿了,病人还对身处何种情境一无所知,就听见教授或他的学生对我说:“完美的手术。手术很完美。”

    我想说要看看从腹腔里拿掉的东西,但是氧气面罩让我失去了说话的可能。

    出手术室,进电梯,从高处下降,回到病房。回到那些将要失去某个器官或者已然失去某个器官的病人们中间。

    几小时前,是坐电梯上升,到陌生的手术室去,被麻醉,被利刃打开腹腔。之前,还要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要自己承担上去了就可能一直上去而不再下来、肉体上不去了灵魂就继续飘升的“后果”。

    但现在,这样的情形没有发生。

    “下来了。”

    “下来了。”

    人还在麻醉剂制造的昏昏沉沉的余绪中,仍然听到了等待的人们如释重负的声音。

    下来好像比上去容易多了。

    三天后,就可以捂着伤口战战競競地从床上支撑起身体,扶着床栏小心挪动步子了。

    并且试图走出病房。

    手术之后,走出病房对我来说已是一次历险。胸腹部那道伤口不过就十几厘米,却足以使人不能走路,也不敢走路,以至于觉得自己真的不会走路了。每一个术后刚下床的病人几乎都捧着那个被开了子,随即又缝合起来的地方。换药的时候我看了那个地方一眼,十多厘米长的一道子,被几只钉书钉一样的金属钉牵扯在一起,像科幻片里的一只铁蜈蚣,又像一个超现实风格的漂亮文身。只是这个文身没有使人变酷。捧着它,在床边小心挪动脚步,犹如捧着一个易碎的物品,或者,自己本身就变成了一个易碎品。

    因此,几次艰难挪到门口,又都以退回病房而告终。那么多没病的人熙来攘往,一个个脚步生风,高声大嗓,把走廊变成了一个凶险世界。直到晚上九点,人潮消退,病房才有了点病房的安静。手术后,病人们从床上起来了,从一间间病房向外面探头探脑一阵,然后捧着胸腹部的伤,像捧着一件易碎品一样,捧着整个的自己,慢慢来到了走廊。

    一个一个病房的门打开了,从一个一个的门洞里,冒出来一些穿着条纹服的、捧着胸腹部的战战兢兢的身影。都对探身出去将要迈出的下一个步子犹豫不决,最后,都长出一气,对最终迈出的那一步没有踏空,既没有踏着地狱的火焰,也没有踏中天堂的祥云,而是实实在在踏在了医院走廊上而把心从伤口后面放了下去。于是,被伤痛拧紧的眉毛得以小小地舒展一下,脸上露出茫然中夹杂着庆幸的笑容。庆幸是活过来了,又在地上行走了。茫然是怎么活过来的呢?医生知道,病人不知道。上帝知道,凡人自己不知道。

    但终究是回来了。重新迈开人生的步伐了。鉴于此,脸上有一点过分的郑重其事的表情是情有可原的,脸上带着点羞怯的、有些害怕的表情也是情理之中的。

    我自己也捧着胸腹间的伤迈开了步子。

    先是在晚上的九点,然后,是早上的六点。和隔壁那个换肝的人,和再隔壁那个胰腺上长了某种瘤子的人在医院淡蓝色的走廊里相遇,对视,虚弱而苍白地微笑。

    就这样,一天比一天多走出几步。几天后,我已经走到楼下去看入院时将开未开的腊梅了。也就十多天时间吧,满树的醋梅已开到尾声了。浓烈的幽香还在严寒中缕缕浮动,但枝上的成串的花朵已然萎败,要看新开的錯梅必得是来年的冬天了。

    《我只看到一个矛盾的孔子》

    读《论语》让我明白,在一个封建意识浓重的国度,知识分子从来就处于一种极度的矛盾当中,即便是为知识分子(士)立下许多道德原则的孔子本人,也不能例外。

    病痛使时间变得特别漫长。

    特别是夜。灰昧不明,没有尽头。好像朝阳破云而出的时刻永远不会降临,世界从此陷入了黑暗。

    也许,多病的作家写出绵长作品的原因就在于此吧。不由得想起写《追忆逝水年华》的普鲁斯特。不喜欢他的东西,最根本的原因可能就是不喜欢病。不喜欢病给人的状态,不喜欢散发着病痛气味的文本。

    人不能不生病,但我不喜欢病恢恹的文体。所以不会再去读第一次就没有读完的《追忆逝水年华》,也不会读才读了三页就极不喜欢的《尤利西斯》,那是另一种病,精神上的病。

    所以,现在躺在病床上重读清新的《小王子》。

    这次进医院也没带《小王子》这么轻松的、有真正幽默感的书,带的是另外两本。一本是《法国与德雷福斯案件》,看过同一套书的《黑暗时代的人们》和《科学精神的形成》。一套书如果编得好,彼此之间就会相互映照,相互生发。

    再一本,是几年前读过的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国学不热的时候,读过;现在国学热了,热得都不是国学本身了,就想再读读。因为孔子在流行的读物中差不多成了一个心灵鸡汤的调制大师,是一个心理平衡术玩得很好的人——据大众媒体上那些搞廉价心理按摩的专家的说法。老夫子活在今天,不但可以办学收点束脩,还可以开心理门诊,给生活压力沉重、急欲逃离现实的白领金领搞心理咨询。

    但,在我心中,他不是这样。

    在我的理解中,孔夫子是一个有理想的、有治国之术想要售与帝王家的人。所以,学生问他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好石头,是藏在很好的盒子里呢,还是卖给—个识货的商人。孔子连声说:“卖了吧,卖了吧!”(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锡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活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问题是想卖又卖不掉,就造成了他人格上的矛盾。

    有理想有抱负的时候他是可爱可敬的。他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

    老夫子说:要信仰坚定,喜爱学习。不去危险的国家,离开动乱的国家。天下太平就出来继续售卖理想与治国之术,天下不太平就躲起来在什么地方。这种世故和他.自己说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决绝就相互矛盾。

    老夫子接着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李泽厚先生翻的白话文是这样:“国家好,贫贱是耻辱;国家不好,富贵是耻辱。”看看,他并不是一味地教育人们安贫乐道。而是说,世道不好的时候,人们用正当的手段,用正常的知识赚不到钱,所以,那是“邦无道”。但是,有点文化的人甘愿为统治者说话已经很多很多年了。不过是今天说到了电视上,说到网上而已。想必他们的话还会在更简化的短信和微博上流传。

    读《论语》,很多时候,就是听一个抱负难展的人在长吁短叹。

    有诗意的时候,他会感叹“逝者如斯夫”。

    也有讨厌的时候,比如《乡党第十》那些记述其举止做派的话。

    更讨厌他说过这样的混账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读到这里,便想将这书掷下了。

    在官场上有小小顺利时,这个人也是很世故,很遵守官场礼仪的。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李泽厚先生译文:“孔子,走进国君的大厅,弯着腰,好像容不下自己一样。”)

    见了国君出来,“没阶,趋进,翼如也。”(也是李译:“下完了台阶,快速前进,像鸟展翅。”那个时代,他们这样的人喜欢宽袍大袖,如果有点风,脚步又快,真会有点要飞起来的感觉吧。

    依我理解,这些话,都是孔子教导学生要怎么措手足的。但他自己也是会这么做的,不然老师不会这么去要求学生。至少我们知道孔子这样的人,要求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也是一定要做到,能做到的。这一点不像今天的老师和领导,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所宣讲的那些东西。

    从来不相信什么儒学可以重新成为中国人精神皈依的那些昏话,也不相信断章取义加一些圆润轻浅的生发,就可以让国人焦躁的心脏得到熨帖的按摩。读《论语》倒让我明白,在一个封建意识浓重的国度,知识分子从来就处于一种极度的矛盾当中,即便是为知识分子(士)立下许多道德原则的孔子本人,也不能例外。今天的中央集权国家较之当时陈蔡卫齐之类的封建之国强大不知多少倍,无论规范与利诱的力量都难以抗拒。《论语》当中说得对的地方,人们无从做到,倒是孔子指斥过的现象倒一天天变本加厉。制度(礼)不可靠,人,包括知识分子的言与行都不会可靠。

    也许外国人在这方面还坦诚一些,例如,生活在德意志封国众多时代(阿伦特称这样的时代为“黑暗时代”)的莱辛这样说:“我没有义务解决我所造成的困难。或许我的观念总是有些不太连贯,甚至显得彼此矛盾,但只要读者在它们中能发现一些刺激他们自己思考的材料,这就够了。”

    我同意这样的话,我读《论语》,也就是在这么一种意义上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输液瓶高悬在架子上,药水一点一滴从管子中下来,仿佛一个古代的计时器,让白天与夜晚都变得漫长。药水进入静脉,奔向我病变的器官,就这样,我用三夭时间重读了孔子的语录,而且相信很长很长时间不会再碰这样的书了。

    现在,在床头待读的书是艾轲的两本《小记事》和莱辛两本关于非洲的书,2007年,她在斯德哥尔摩诺奖颁发仪式上的演讲中谈非洲谈得真好,所以,特别想看她怎么感受与看待非洲。

    如果说生病有什么正面的意义,那就是让自己与好多无意义的事情隔绝了,可以静心读书,也可以让那些有意思的念头在心中生长了。

    《善的简单于恶的复杂》

    虽然说道德有些时候被道德家们弄得很复杂,但归结到每一个人内心道德感的生发,却总是依从于人类生活初始时就产生出来的那种最简单,也最天经地义的逻辑。

    总体上说,多丽丝·莱辛算是一个温情的作家,正是这种温情,使她部分写作显得单纯而清晰。英国女作家有单纯的传统,比如曼斯菲尔德——应该是二十年前读过,一个个短篇具体的情节已经淡忘了,但那氤氲的温情与惆怅却仿佛成都冬天的雾霭,随时都可以降临身边。英国女作家更有复杂的传统,比如伍尔芙,但这个复杂并不是历史、政治或当下世相的复杂交织,而是女性主义写作所唤醒的,更有弗洛伊德以来的现代心理学对这种自我分析或者说自我深究所提供的方法。莱辛作为一个英国的女性作家,自然也不能自外于这个传统——或者说“潮流”兴许更为恰切一些。

    准确地说,多丽丝·莱辛有时候明晰简单,有时也复杂纠缠。

    作为女性作家,当她用女性主义的方式写作,潜入主人公内心进行开掘时,她是复杂的,甚至是夹缠不清的。

    可是当她的视野与笔触转向外部世界,特别是转向她度过了青少年时代的前英国殖民地南罗得西亚,今天的独立国家津巴布韦时,处理这种想来应该更加复杂的题材时,她倒变得清晰简单了。

    我个人喜欢这个简单明晰的莱辛。

    从对她作品的阅读,我相信文本的简单不一定是作家才华或风格所致,而是出于信念的原因——坚定的信念使复杂的世相在其眼中和笔下变得简单。

    当年,多丽丝·莱辛离开因民族独立运动而动荡不已的南部非洲,带着书写英属非洲殖民地的长篇小说《野草在歌唱》回到英国时,就因为清新、同情与明晰受到了广泛欢迎。我在十几年前读过这部作品。但是,清新的作家,明晰的作家,信念坚定的作家,不一定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不一定就能引爆潜在写作者强烈的创造力,所以,我们已经将这个人淡忘了。

    多丽丝·莱辛是英国人,在大英帝国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时代出生于伊朗,后来,又随全家移民到非洲的南罗得西亚。生长于土地肥沃的白人农场。成人以后,作为殖民主义的既得利益者,她却同情当地黑人的独立运动和对土地的要求,离开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统治下的国家。她离开的是自己视为故乡的囯家,回到了英国,她父亲的故乡,她文化上的母国。

    这样一种看起来足够复杂的经历,不由得给人一种期盼,期盼出现一种对反殖民主义浪潮下复杂世相与人性的动荡书写。但《野草在歌唱》并没有充分满足我这种期望。看这本书,某种程度上像是看一个文字版的《走出非洲》,且还没有电影那么深致的低回与缠绵。那时候,我们多么喜欢复杂甚至夹缠的文体啊!——福克纳式,乔伊斯式,王尔德式,艾略特式,“新小说派”式,杜拉斯式,虽然有些时候,一些看似单纯天真的方式却又在不经意间就牢牢地抓住了我们,但我们还是将这个人慢慢淡忘了。直到2007年,她才以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的身份再一次回到中国读者视野中间。

    这时,我依然没有读她。

    因为所有媒体和随着大流读书的人们轰轰然传说一本书(说她,当然是以说比较夹缠的《金色笔记》为多)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刻意地去回避,而读着一些被流行阅读冷落的文字。直到生病住院时,有朋友送了几百块钱购书券来,输完液就去医院近处的人民南路书店。先买了几本海外学者研究中国的书,之后是奈保尔的一本新书《自由国度》。再在书架间巡行下去,就遇到莱辛了。通常介绍她的创作成就时都没有提到过的书,而且还跟非洲有关,就买了下来——《非洲的笑声》和《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准备手术时,就把她和奈保尔定为术前与术后要读的书了。《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是一个短篇小说集,并有一个副标题叫“非洲故事一集”。为此又跑了一趟书店,怕自己遗漏了二集或更多集。读了作者曾于1964年和1973年两次再版时的自序,知道这本书原来是两个小说集的合集,也隐约知遣,以后并没有再写下去。于是,就读她的短篇。第一篇是白人农场主家一个天真少女和一个非洲土著酋长的故事(木施朗加老酋长》。

    同大部分白人农场一样,父亲的农场也只散布着几小块耕地,大块儿的地都闲置着。

    故事中的少女就是这个父亲的女儿。从她出生以来一切就是这样,所以一切都天经地义:肥沃的土地,野生动物出没其间的荒野,众多的黑人仆役……农场上的黑人也和那些树木岩石一样,让人无法亲近。他们像一群蝌蚪,黑黑的一团,不断变换着形状,聚拢,散开,又结成团,他们没名没姓,活着就是帮人干活,说着“是,老板”,拿工钱,走人。

    荒野是这个少女学习狩猎的地方。不上学的很多日子里,这个少女不是像电影《飘》里的那些农场姑娘在有很多镜子的房间里整理各种蕾丝花边,而是这样子行动着:“臂弯里托着一支枪,带两条狗做伴”,“一天逛出去好几英里”。这是殖民者尚武传统的一种自然流露。

    荒野对一个有着敏感情怀的少女来说,就是奇花异木的国度,对一个身体中流淌着征服者血液的少女来说,森林是一个狩猎的场所,更是家庭农场中众多仆役所来自的地方。

    少女携枪带狗在森林中穿行,如果遇到黑人,他们会悄无声息把路让开,尽管这个黑人不是他们家的仆役,但一样会露出对主子的顺从表情。但是,某一天,她遇到了一个不肯主动让路的黑人。她因此知道,除了在白人家充当仆役,在农场用劳动力换取一点微薄工钱的低贱的黑人,在她所不知道的更广阔的荒野里,还有着拥有自己的完整社会,有着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有着自己的尊严的黑人。现在,她所遇到的三个黑人中就有一个是这片荒野的真正首脑,一个酋长。少女家由白人政府划给的广大土地,过去曾属于酋长的部落。

    这次相遇,在少女眼前打开了另一扇世界之门。

    那年她14岁。“这是个万籁俱寂的时刻,侧耳倾听的时刻”,“我看到有三个非洲人正绕过一个大蚁丘朝这边走来。我吹了声哨,把我的狗唤到裙边,晃荡着手里的枪朝前走,想着他们会让到路旁,等我先过。”

    他们没有给白人小姑娘让路。老黑人的两个随从告诉她路遇的是木施朗加酋长。

    姑娘被黑人的自尊所震动,受震动之后,回到家里看书了。她看到了初到此地的白人留下了这样的文字:“我们的目的地是木施朗加酋长国,它位于大河北边。我们希望能够获得他的允许,在他的领地上勘察金矿。”于是,“这句话……在我心中慢慢发酵。”于是,“我阅读了更多关于非洲这个部分开发时代的书。”谁的开发时代?显然是白人来到这块土地探矿的时代,从欧洲来到这里定居,在原先酋长的领地上建起一个个农场的时代。

    “那一年,在农场那块土著南来北往经常穿越的地方,我碰上他(酋长)好几次。”“或许,我之所以常去那条路上游荡,就是希望遇上他。他回答我的招呼,我们互相以礼相待,这都似乎在回答那些困扰我的问题。”

    小姑娘有什么问题呢?一句话,这土地到底是谁的?很显然,白人农场的土地本来是酋长们的。但在她出生长大以前,这土地就已经属于自己家了。对她来说,这个现实无从改变。但让她难解的是,为什么反倒是后来者高人一等,土地原先的主人反倒要过着穷困而且没有尊严的生活。小说中写道,木施朗加酋长的儿子,也就是土著部落未来的酋长就在白人农场主家里充当仆役(厨子)。

    她不想也不能改变眼下的现实,但这并不妨碍内心中对失去土地同时还失去尊严的黑人产生了深深的同情。

    小姑娘当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人很好地解决过这个问题。但因为是问题盘旋在心头,她独自上路了,要去看看酋长残留的未被白人势力深入的国度。后来她勇敢地去到了那里,“那是林间空地上搭建的一带茅草棚屋群落。”在那里,她见到了被族人拥戴的酋长。但她想对酋长表示友好的话都没有说出来。刚刚抵达,她就对欢迎她的酋长说了再见。酋长自然也想没有挽留。

    再后来,故事就到了尾声,因为老酋长控制的村庄,被代表政府的警察宣布为非法的存在,一年以后,“我又去了那个村庄一次,那里什么都没有了。”“听说木施朗加酋长和他的族人被勒令向东移二百英里,搬到一个法定的土著保留地去了。那块政府所有土地不久将被开发,供白人定居。”

    据作家在自序中说,小说集是她的第二本书。写于20世纪50年代。那是个什么年代呢?作家说,在那个年代,种族问题对身处南部非洲现实中的人来说是熟视无睹,但在这个小世界之外的大世界之中,对种族隔离制度的愤慨也还没有成为进步人士的共识——“进步人士良心的常规构成”——但她已经在小说中涉入这样的现实了。作家也无非是这样,关注到某种被大多数人有意无意视而不见的现实,表示出自己的情感(在莱辛就是种深深的同情),如果公众、媒体与社会对此保持沉默,那么,对一个作家来说,也就仅仅是写下了这么一些文字。用我们语境里的话说,叫“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很多高蹈的批评家经常号召作家干预生活,与社会保持一种“紧张的关系”,却没有深究过身边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作品出现而自己和读者与媒体一起陷入了暖昧的沉默。并且进而研究下,在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态下,大家未曾预约却像预约好的一样陷入了这种沉默。作家写作如果有什么目的,我深信,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唤醒人们基本的道德感。批评家应该多研究一点这种唤醒机制和唤不醒的原因,倒比自己爬到道德的制高点宣读空洞的判词要对这个世界有用许多。用道德评判来代替文学批评是批评家给自己营造的一个万全的堡垒。又安全,还可以不断往外放枪。唯一的缺点,里面空气不太好。因为道德这个东西也需要小心对待,一不小心,自身就腐烂了,使空气污染。

    在我看来,道德感在作家的故事中潜伏着,比在批评家的判词中直接出现要好很多。就像在多丽丝·莱辛的非洲故事里所起的作用一样。

    手术后第四天,举得起硬面精装、五百多页的书了,就开始读了《非洲的笑声》。这本书当然让人看到了南部非洲的某种现实,更让我看到了一个有良心,有道德的作家在这个复杂世界上的尴尬处境。

    前面说过,多丽丝.莱辛离开了白人统治的黑非洲国家南罗德西亚。

    这个国家历史很短,“1900年,南罗得西亚成为国家,举国上下一片明艳的粉红色”。

    在此之前,远征那里的白人遇到了世居的黑人,“对英国人来说,必须把他们看成一无所知的野蛮人,惟其如此,才能把他们的一切归于他们的征服者。”由于这个原因,“从50年代开始,抵抗运动开始形成。”后来,战争爆发。“像许多战争一样,南罗得西亚独立战争本不必爆发。这里的白人至多也就25万,我相信他们大多数会愿意妥协,同黑人分享权力”,但这种理想的情形没有发生,黑人反抗了,战争爆发了,“战前,白人远非团结一心,可战争的激情让他们联成一体。”我想,黑人阵营也未尝不是如此。而像多丽丝·莱辛这样意识到战争是一个错误的少数人,则要面对自己人的仇恨、诬蔑甚至迫害。

    而在另一边,“年轻男女只要够了岁数就逃离村庄,加入游击队。”“整整一代黑人青年,其中相当一部分都在游击队接受了教育,有时他们也学几句马克思主义号,可真正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始终是对白人的仇恨。”1980年,黑人反殖民主义的解放战争取得胜利,一个新的国家津巴布韦诞生了。

    多丽丝·莱辛在被白人统治的南罗得西亚禁止入境许多年后,于1982年立即动身前往这个换了主人也换了名字的新国家。并用非虚构的形式记录自己的见闻。她一定对这个新的国家怀有美好的想象。虽然很多此前就已独立的黑非洲国家的残酷现实对她肯定有一种警示的作用,但是情感压倒了一切。人们总是希望有例外,总是希望自己的故乡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是一个温柔的例外。如果上帝是一个常常疏于管理的农夫,自己所在的这一国度应该是他精心佑护的示范田。当然,更重要的是,对人类最基本的道德感来说,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失去了自己的土地与自由的人们从不义的白人手中夺回对这块土地的支配权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说道德有些时候被道德家们弄得很复杂,但归结到每一个人内心道德感的生发,却总是依从于人类生活初始时就产生出来的那种最简单,也最天经地义的逻辑。

    所以,复杂的我们总是一面嘲笑简单,同时感动我们的又总是那些没有太复杂动机的人与事。

    多丽丝·莱辛也是这样感动我的。

    作为一个始终对无偿地强力地占有黑人土地怀着负疚感的白人,当那个黑人国家一旦获得独立,她就奔向了那里。在书中她没有告诉我们她是否做好了面对失望的准备。但是那里的现实显然让她失望。或者说,那里的现实肯定要让她失望。

    我们亲爱的女作家回到了这个新国家,却走不进黑人的世界,就像早年,那个少女去到木施郎加酋长的村庄,却无从交流,只寒暄几句就踏上归程。除了不顾别人的警告,偶尔让徒步的黑人搭搭顺风车,去书店买几本当地黑人作家的书来读,她依然和早年熟悉的那些经营着农场的白人们待在一起,回忆过去,或者和他们因为新社会,对新国家,对新领导,对黑人的不同看法而争论不休。

    她看到,不是所有黑人都成了主人,没有掌握政权的当年的不同派系的游击队成了恐怖分子,在劫持人质,以达到经济或政治上的种种要求。

    她看到,“报纸上也不会说实话。”旧日邻居请她往伦敦打电话,是想知道在自己的国家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看到,“野生动物几乎消失了,森林鸦雀无声。”

    她看到,物资匮乏。

    她看到,那些这片土地的解放者成为大小官僚,办事效率低下。这些大小官僚俨然是这个国家的新主人,而大多数黑人,仍然生活在原来的位置上。所不同的是,原来他们还可以将贫苦无助归咎于罪恶的白人,现在,他们却找不到理由反抗和自己同样肤色的新主子。而是眼睁睁看着“出现了一个被平民百姓称为‘头儿’的新阶层”。

    更重要的是,新政权并没有致力于民族和解。白人失去了政权,于是白人的世界对黑人封闭起来。黑人则在同一国度构筑别一个世界。不同族群的人,在精神与文化上完全分开,在同一平面上构成互不交叉的平行世界。

    她离开的时候一定是非常失望的吧。作家没有写出她的情绪,而是继续怀着温情写她离开的时候,又怎么停下车,打开门,捎上两个黑人妇女,半道上又搭上了一个黑人青年。这是她在机场登机前做的最后一件事。这是她在不到两百页的篇幅中好几次写自己不顾别的白人警告而让黑人搭车的事了。她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与不同的黑人接触来管窥与揣测这个新国家中黑人的状况。

    流动的轿车是她观察一个国家、观察另一种肤色的族群生存状态的取样点。

    有良心的人总是善解人意,总是往好的方向去想问题,而掌握大权者行为乖张的程度总是超过人们最坏的想象。即便到了2007年,在诺贝尔奖的获奖演说中,她还在说着有些天真的充满理解的话:“我站在门望着满天滚滚的沙尘暴,我被告知说,那里依然有没有被砍伐的原始森林。1956年,那里有着我所看到的最美的原始森林,如今全被毁灭。”但她迅速找到了原谅这种状况,对这种状况表示理解的理由,“人们得吃饭呀,要有燃料呀。”

    我自己也出生在原始森林曾经密布的地区,以我的经验,敢保证森林的消失绝不是因为当地土著吃饭取暖那点有限的采伐。但有农场生活经验的她是这么说的。

    六年之后,她又一次回来了。

    她看到了什么?看到了所有坏的东西往更坏处去。她尽量在这个国家四处行走,想发现可以使人感到鼓舞的新东西。但她没有发现。新的国度上演的政治戏剧其实从来都很古老。所以,她发了感慨:“爱上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权,实在是一桩危险的事,你的心几乎肯定会因爱而破碎,甚至会丢了性命。”她说得很好,问题是从来就不存在一个抽象的国家。国家从来都是由一个政权来代表的。

    她看到,“状况很危险,是革命之后的典型。”“大批青年得到许诺,将拥有一切。为了那些许诺,他们作出牺牲,可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她看到,或者是人们不断告诉她,这个“国家腐败成风”,但她还在辩解,说,“穆加贝也在努力。”

    这次,她到了黑人的农村。她看到了童年时代的白人农场模式以外的农业。白人农场是具有规模效应的、技术含量很高的方式。而在黑人农村,穆加贝同志部分兑现了承诺的地方,白人农场的地被抢过来,划成一小块一小块分给了黑人。这样的农业运作方式,或许可以使耕作者温饱,但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南罗德西亚时代的农业是成功的。但是,津巴布韦的当政者没有借鉴这种成功的经验。

    更重要的是,这种现实不会被真实呈现出来,因为在这个国家流行着两套语言:“一种是官方场合公开使用的语言,是一种自我保护;另一种是活生生的语言,承认第一种语言的虚假。”“要是你能私下接触某位部长,你就会发现他们对实际局势都很了解。可当他和别的部长们出席内阁会议时,或者出任某个委员会时,他不敢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另一个英国移民作家的话可能更精辟,萨尔曼·拉什迪说:“有两个国家,真实的和虚构的,占据着同一个空间。”

    离开这个国家前,她回到了自己长大的“老农场”。“我被带到这里,从五岁起生活在这里,直到十三年后永远离开它。”

    1988年,她再次离开,依然没有告诉我们离开时的心情。但是,1989年,她又回来了。是怕自己看错了什么吗?

    这个在非洲算是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最好的国家,“从东到西,人们到处在谈论腐败。”

    艾滋病开始流行了。“人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它只是一个人们私下里的话题,“它悬浮在谈话的边缘,刚冒个头,又自行沉了下去,它让人感到不舒服,仿佛谈起它就是在散布谣言,害怕为此而受到惩戒。”同时,在左派政治神话中说,“艾滋病毒是CIA制造出来的,目的是削弱第三世界国家”。

    1992年,她第四次回来。

    在这本书中,第一次回来时笔墨最多,然后,越来越简短。这一次,她回来,在五百页的书中只写了二十页。因为现状依旧,只是程度加深,更加匮乏,拥有特权者更加高高在上,更加腐败……书写这些现实,不过是让人更加绝望。多丽丝·莱辛在这本书中从不直接讲出自己的心情,这一次,她引用了别人给她的信中的话:“每当我想到独立时那些梦想,我就想为津巴布韦放声大哭。”也许,这也是她想说的话吧。

    这次,她结束得很匆忙,确实也不必写得太多了。她终于在最后一个小节里谈到了农业(是想探讨一下穆加贝的革命事业失败的原因吗?),许多国家的立国之本。她谈到农场和农场主的存在本是津巴布韦农业成功的主要原因,但是革命者们总是如此——尤其是游击战出身的革命者更是如此,不愿意依凭前人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当这种经验是来自自己的革命对象。正是这样的思路导致了津巴布韦农业的失败。须知这是一个未曾工业化的农业国,农业的失败就是这个国家全面的失败。

    于是,“货帀贬值了,现在津巴布韦元只值过去的四分之一,这让业已贫困交加的人更加走投无路。”那是1992年,到了2009年,“津巴布韦中央银行已发行单张面额1000亿津元的钞票,以对付失控的通货膨胀。目前,津巴布韦官方公布的年通货膨胀率高达2200000%。但独立的经济学家认为实际数字更高。”

    到作家去斯德哥尔摩领奖时,那里的情形就更糟糕了。看到一则访问,津巴布韦出租车司机希卡姆巴无奈地说:“是的,我是一个百万富翁,一个什么也买不起的百万富翁。津巴布韦现在遍地都是百万富翁。我们是一个盛产百万富翁的国家,但是同时我们也一无所有。”但她在获奖演说中没有再议论那个国家所有方面的情况,也许是不忍心,也许是真的感到议论对那里情况的改变毫无作用。一般而言,知识分子的议论对改善某些方面的情况会产生一些作用时,这个社会是一个比较正常的社会。但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当国家政权被某些利益集团所把持时,议论是无足轻重的,也无助于情形改善。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极权政体与她所关心的那个国家的现实情形,都会让她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形下,还有些行动自由的人会选择做一点在局部会产生些积极作用的事情。所以,作家在获奖演说中反倒只谈她正在参与做着的事情,“我属于一个组织,它起始于把书籍送到非洲村庄里去的想法。”“我自费去津巴布韦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发现津巴布韦人想要读书。”她只说了这么一句委婉地表达不满的话。她说:“人们拥护值得拥护的政府,但是我不认为这符合津巴布韦的情况。”

    读多丽丝·莱辛的那些日子,我整天躺在病床上,脑子里被激活的问题有足够的时间久久盘桓。在许多批评家那里,作家介入社会生活好像始终是单向的,仿佛那是一个巫师的祷神仪式,只需完成,而不需回应。但在我看来,一个正常的社会中,且不说文学介入的途径与形式的多样,作家介入社会生活更依赖于来自社会与公众的反响。即便是拉什迪那样被某个国家所通缉,在奈保尔看来,也是“最极端的文学批评形式”。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对这样的作品就像根本不曾出现一样不作出任何反应昵?就多丽丝·莱辛这个例子来说,我想她前一部作品肯定是在当时的社会中有所反应的,所以她才有热情去写《非洲的笑声》。但我想,非洲真的发出了笑声,用沉默——如果沉默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讥讽的无动于衷的狂笑的话。我想,一个作家写下一部关于南部非洲某个国家的书,并不是为了给远在万里之外的我这样的读者提供一个关于远方的读本一客观上它当然有这样的作用。更进一步说,当作家表达了一种现实,即便其中充满了遗憾与抗议,也是希望这种现状得到改善。但作家无法亲自去改善这些现实,只是诉诸人们的良知,唤醒人们昏睡中的正常的情感,以期某些恶化的症候得到舒缓,病变的部分被关注,被清除。文学是让人正常,然后让正常的人去建设一个正常的社会。

    她获奖的一半理由是“用怀疑、热情、构想的力量来审视一个分裂的文明”,而面对绝望的现实,始终保持着一份热情去关注、去审视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所以,尽管她关于非洲的文字,关于种族问题,关于新生国家治理的文字都显得简单,但直到登上诺贝尔奖的领奖台,她的获奖演说,一直喋嗓不休的还是那个国家的人与事,所以,我想,简单明晰的作家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换句话说,成为伟大的作家不一定要非常复杂。更直接一点说,小说的文体与文字,其实不必因现实夹缠而夹缠,因现实丑恶而丑恶,而中国的许多小说就是这样。因为美好,因为善本来就是极其单纯的,当有人要把一件事或者一些事弄得过于复杂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怀疑其动机了。

    复杂,还是简单?这对作家来说是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很多人未曾动笔就先被问住了,而多丽丝·莱辛用作品作了很好的回答。

    《不是解构,不是背离,是新可能》

    我们得承认,这个世界真的出现了一些新的“格局”。在这些新格局之下,不用解构什么,也不用背离什么,自然而然,就会生长出新的人。新的人多了,以他们为土壤,就生长出了新的文化,或者,有了成长出新的文化的可能性。

    一直想谈谈奈保尔,这位诺贝尔奖得主。但我不是因为这个而谈他。那么,是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来谈他?如果是这样,不是还有更多的被谈论过很多的优秀的作家吗?被谈过的作家总是更好谈一些,甚至连作品都不必看,就可以根据那些谈论来谈。而拉什迪被翻译得够多,但至少在汉语当中,对他的谈论是很少很少的。想必是因为根据我们惯常的路数,这个人和他的作品是很难进行讨论的。但我想谈这个人已经很久了,只是总在犹疑,不能确定到底从何入手。这跟很多批评家不一样,甚至跟在网文后跟帖发表评论的一些网友不一样。他们都太肯定,太不是此就是彼。但我发现,当你认真思索,真想解决自己内心的问题,而不是简单表示立场与态度的时候,可能就会不断对自己提出疑问。

    读过奈保尔很久了。

    先是读他的短篇小说集《米格尔大街》。

    继而读到台湾繁体字版的《大河湾》。后来译林出版社出版了该书的简体字版,除译文有些区别外,书名也少了一个字,译成《河湾》。

    再后来,相继读他的“印度三部曲”。

    那时就想谈他了,但一直没有谈,没有找到头绪。

    年初病中,又重新把上述这些作品都集中起来,重读了一遍。而且,还增加了三种:《奈保尔家书》、小说集《自由国度》、《作家看人》,准确地说是奈保尔这个人怎么看一些作家。

    这更坚定了我的看法:这个人是有着独特的前所未有的认知价值的,他和诸如拉什迪这样的作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文学经验,但这个价值到底是什么,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也就是说,在脑海中搜索已经储存起来的现成的文学经验与理论,都不能对这种价值进行命名或归纳。

    直到今天,在重庆开一个文学方面的会议,在这样的讲坛上,差不多全部关于文学的讨论都是基于现成的文学经验与理论。听到不太想听的话题时,我就借故短暂离开一下会场。其间某次,我打算去外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揿下按钮,电梯降下来,降下来,一声“叮咚”的提示音响起,光滑的金属门无声洞开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猛然一亮堂,做了这篇文章标题的那句话清晰地出现在脑海:“不是解构,不是背离,是新的可能!”

    我知道,终于可以谈论他了。

    我们如今的文学理论,先自把所有作家分成了两类。最大多数那一类,在祖国、母族文化、母语中间处之泰然。比较少的一类,或不在祖国,或不在母族文化,或不在母语中安身立命,竟或者几处同时不在,处境自然就微妙敏感。我属于后一类。三不在中就占了两处,常惹来无端的同情或指责。就在博客中,就有匿名的大概是身在母族文化又自以为母语水准高超者,潜隐而来,留言,提醒,教训。我的态度呢,不感动,也不惊诧。人家同情我流离失所,在外面的世界有种种精神风险。我呢,作为一个至少敢在不同世界里闯荡的人,对依然生活于某种精神茧子中而毫不自觉的人反而有深刻同情。这是闲话,打住。虽然如此,文章之道还在于多少要讲些闲话,但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吧。

    不想说前一类作家,关于他们已经谈得太多太多了。文学史以他们来建构,文学理论以他们来形成,当我们评述今天日益复杂的文学现状,所援引的尺度也全由他们的经验来标识。后一类作家是少数,但他们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不因为其他,只是因为时势的变化。全球性的交流不断增加,这个世界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原先的环境(祖国、母族文化和母语),起初,这样的离开多是出于被动,比如非洲的黑种人来到美洲,比如二战前后的犹太人逃离纳粹的迫害,以及冷战时期昆德拉们的流亡。但这种情形渐渐有了变化。这种离开渐渐成为人们主动的选择。他们主动去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寄托了更多理想与希望的世界,重新生根,长叶,如果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写作,还会时时回首故国,但这种回首,与其说是一种文化怀乡,还不如说成是对生命之流的回溯。这样的作家已经越来越多,其中许多已经具有世界性的影响,比如奈保尔。而且,这还只是一个开始,这样的作家将会更好更多。而我们对这一类作家的意义认识不仅不够,甚至有方向性的错误。这种错误就在于,我们始终认为,—个人,一个个体,天然地而且将不可更改地要属于偶然产生于(至少从生物学的意义上)其间的那个国家、种族、母语和文化,否则,终其一生,都将是一个悲苦的被放逐者,一个游魂,时刻等待被召回。在这样一种思维定式下,无论命运使人到达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如果要书写,乡愁就将是一个永恒的题目。但我时常怀疑在这样的表达中,至少在某些书写者身上,是一种虚伪的、为写作而写作的无病呻吟。我不相信提着公文包不断做洲际穿梭旅行,皓发红颜精力充沛的四处作文化演说的人有那么深刻真实的乡愁。真有那么深重的去国流离的悲苦,那么回来就是嘛。要么,就像帕斯捷尔纳克,就是外面给了诺贝尔奖也怕再不能回到祖国而选择放弃。我不是道德家,不会对人提这样的要求,也反感对人提这样的要求。我只是把不同的人两相对照后,生出些怀疑。无时不在文字中思念故国者笑国悠游,偶尔回来说点不着四六的爱国话就被待如上宾,反倒是那些对母禹现实与母族文化保留着热爱同时保持着自己批评权利者瘐死故乡。20世纪的西藏,就出过这么一位叫更敦群培的。本来从西藏南部去了异国,在那里接触到封闭的经院之外的语言,并从那异族的语言中感到思想的冲击,回头来自然对经院哲学中的僵死保守的东西有所批判,而且,还要回到西藏,在那个封闭的世界里去实行继续的批判,结果遭受牢狱之灾,毁坏了身体,继而以佯狂放浪的方式,半是声讨,半是自保,结果身体更加不堪,西藏近代史上一位稀有的思想者,正当思想者的壮年,却因以身试法,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了这个他欲加以改造、希望有所变化的世界。

    奈保尔则溢出了这样的轨道。

    他的父辈就带着全家离开了印度。他出生时,和他家庭一样的印度裔的人,已经在那个名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国家,在那个国家的首都西班牙港形成了自己的社区。他的表达精妙的小说集《米格尔大街》就是他多年后身居英国而回望自己的成长岁月时对那个社区生活与人物的叙写。这本小说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笔调活泼幽默,描写简练传神,有豁达的命运感叹。但没有通常我们以为一个离开母国的作家笔下泛滥的乡愁,也没有作为一个弱势族群作家常常要表演给别人的特别的风习与文化元素。因此之故,我就爱上了他。

    他在《作家看人》中品评一个印度作家的时侯,写道:“在自传性的写作中,个人偏见会让人读来有趣。”这有趣是他颇为幽默的说法。而他真实的想法是“我感觉他困于网中为什么呢?”在关于加尔各答生活的近乎民族志学研究的那一章中,乔杜里利用这点取得了极佳的写作效果。我没有读过乔杜里的作品,这么引用并不是赞同奈保尔对这个作家的评判,因为我个人的写作,有时也有这种民族志的眼光。但这种引证可以证明一点,《米格尔大街》中回避文化与故国之思,是一种有意的安排。后来,读到他回忆写作这本书的文字,更印证了我的看法。

    他说:“那本书写的是那条街的‘平面’景象。在我所写的内容中,我跟那条街凑得很近,跟我小时候一样,摒弃了外界。”

    诺贝尔奖以这样的理由授予他:

    “其著作将极具洞察力的叙述与不为世俗左右的探索融为一体,是驱策我们从扭曲的历史中探寻真实的动力。”

    到他的长篇小说《河湾》和小说集《自由国度》,他的眼光已经转向了更广阔的世界。《河湾》起初还写了一点印度裔的人,在白人和数量众多的黑肤色非洲人之间的那种飘零感(因为小说的背景是非洲),但很快,小说的重点就转入了对后殖民时代非洲动荡局面的观察与剖析。这是一种新的超越种族的世界性眼光,而不是基于一种流民的心态。这种方式在《自由国度》中表现得更加自由舒展。作为小说集重心的故事,就是一对男女驾车穿行一个马上就要爆发动乱的非洲国度的过程与心态。如果小说中有所倾向,那也是人类共同的关于自由与民主的渴求的理念。在我们习见的经典文学表述中,作家都是基于国家民族和文化而有一个明确的立场。但在《自由国度》中,主人公在这种习见的基点上,与黑非洲并无关联,因此,我们习以为会毁掉一部作品的主人公与那些概念的疏离反倒提供了更多样观察的角度与更丰富的感受。套用苏珊·桑塔格的话,是新的时代造成了新的人,这些新的生存状况的人带来了新的感受方式。桑塔格把这叫做“新感受力”。当然,桑塔格所命名的这种“新感受力”指的不是我说的这种东西,但借用一下这个说辞也是基于表达的方便,也更说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时移势迁,“新感受力”的出现也是多种多样,而不止是她在纽约所指的当代艺术方式嬗变的那一个方面。

    而在不大愿意承认这种“新感受力”出现的地方,这样的作家就会变得难以言说。还是借用桑塔格的说法,如果你要用旧方式去评说他,他就会“拒绝阐释”。

    这个人的父亲离开了一次故国,他又从所谓第二故乡再次离开,却为什么没有那么多乡愁呢?如果我们希望他有,或者责难他没有,是他的错,还是我们过于“乡愿”的错?为什么我们不能对奈保尔们在自己处境中创造出来的新东西有“同情之理解”?为什么我们一定以为去国之后就一定更加爱国怀乡?为什么一定以为离开母族与母语之人一定悲苦无依?奈保尔在英国用英语写作,其实,很多身在印度的印度作家一样用英语写作,至少在泰戈尔的时代,情形就是如此了。

    更离谱的是,这个人数次回到印度,用游记的体裁写了三本关于母国的书“印度三部曲”。大多数的时候,他的语调都暗含讥讽,而且批评远远多于表彰和颂扬,绝望的情绪多于希望。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们要愤怒了。听听这个人是怎么说的吧:

    “独立的印度,是个早已被挫败的国家。纯粹的印度历史在很早前就结束了。”“印度于我是一个难以表述的国家。它不是我的家也不可能成为我的家。”

    “印度,这个我1962年第一次访问的国度,对我来说是一块十分陌生的土地。一百年的时间足以洗净我许多印度式的宗教的态度。同时,也明白了,像我这样一个来自微小而遥远的新世界社区的人,其‘印度式’的态度,与那些仍然认为印度是一个整体的人的态度会有多么大的差异。”

    这是他到达印度时候说的话。离开的时候他这么写道:“一个衰败中的文明的危机,其唯一的希望就在于更迅速的衰败。”

    在人类文明史上,这样的人,这样的言行无数次被判决过了:背叛!卖国者!大刑伺候!用大批判肃清流毒!对这一切,任何人都可以预见,所以他事先就发出了疑问:“一个人如果从婴儿时期就习惯于集体安全,习惯于一种生活被细致规范化了的安全,他怎么有可能成为一个个体、一个有着自我的人?”是的,我们非常习惯于那种道德的安全,而且时时刻刻躲在这个掩体后面窥测世界,甚至攻击别人。与此同时,在那个看上去庞大坚固的掩体后面,很多人正在以加强这种安全性的名义来不断解构。不是一些艺术家所声称的小打小闹的解构。而是以热爱的名义,坚守立场的名义,使人们对国族与文化的理解更僵死,更民粹,更保守,更肤浅,更少回旋余地,因此也更容易集体性地歇斯底里。相较而言,奈保尔们的工作倒有些全新的意义,显示了一种新的有超越性的文化知识的成长。

    就在两天前,我作为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的前一届得主陪新得主苏童去某大学演讲,规定的题目就叫“个人史与民族史”,我就结合奈保尔的介绍谈到个人史在现今社会有时会溢出民族史,这时就有年轻人起来诘问,那些挟带着一个个有力问号的句式,一听就知道其自以为占着某种道德的优越感,我不忍用同样的语气回驳一个求学时期的年轻人,耐心回答的同时,在心里暗想,他从教材里学到的是多么正确而又渐渐远离了现实的东西啊!

    奈保尔还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一辈子,时时不得不考虑各种观察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

    我们得承认,这个世界真的出现了一些新的“格局”。在这些新格局之下,不用解构什么,也不用背离什么,自然而然,就会生长出新的人。新的人多了,以他们为土壌,就生长出了新的文化,或者,有了成长出新的文化的可能性。

    《道德的还是理想的——关于故乡,而且不只是关于故乡》

    我们生活在一个动荡的但总留有些人情温暖的的时代,旧传统被无情打破,但新的人文环境并未按革命者的理想成形。在所有宏大的命名下,只有“人”这个概念,被整体遗忘。

    我有个日渐加深的疑问,中国人心目中的故乡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这个疑问还有别的设问方式:这个故乡是虚‘饰的,还是一种经过反思还原的真实?是抽象的道德象征,还是具象的地理与人文存在?

    的确,我对汉语的文艺性表达中关于故乡的言说有着愈益深重的怀疑。当有需要讲一讲故乡时,我会四顾茫然,顿生孤独惆怅之感。当下很多抒情性的文字——散文、诗歌、歌词,甚至别的样式的艺术作品,但凡关涉到故乡这样一个主题,我们一定会听到同样甜腻而矫饰的腔调。在这种腔调的吟咏中,国人的故乡都具有相同的特征:风俗古老淳厚,乡人朴拙善良;花是解语花,水是含情水。在吾国大多数无论是人文还是自然都并不美好的地方旅行,我会突然意识到,这就是被某一首诗吟过,被某一首歌唱过,被某一幅图画过的某一个文化人的美丽的家乡。但真实的情况总是,那情形并不见得就那么美好。带着这样的困惑,有一天,在某地一条污水河上坐旅游船,听接待方安排的导游机械地背诵着本地文化人所写的歌唱这条河流美景的诗句时,我不禁闭上了眼睛,陷入了自己一个荒诞的想象:假如我们的文化发达到每一±也都出了文化名人,都写了描绘故乡美景的篇章,我们再把这些篇章像做拼图游戏一样拼合起来,那么,吾国每一条河流都不会有污染,每一座山峦都披满了绿装,没有沙漠进逼城市与村庄,四处都是天堂般的风和日丽,鸟语花呑。城镇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彩虹般的灯光照亮,没有波德莱尔笔下那样的“恶之花”从卑污处绽放。

    由此,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绝大多数文艺性的表述中,那个关于故乡的言说都是虚饰的,出自于一种胆怯乏力的想象。关于人类最初与最终居住地的美好图景,最美妙的那一些,已经被各种宗教和各种主义很完整、很大胆地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度描述过了。当我们描绘那些多半并不存在的家乡美景时,气度上却缺乏那样大气磅礴的支撑,不过是在局部性地复述一些前人的言说。于是,一种虚饰的故乡图景在文字表述中四处泛滥。故乡一村庄、镇子、胡同、大院,所有这些存在或者说记忆到底是应该作为一种客观对象还是主观的意象,已经不是一个如何写作的问题,而早就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用句套话说来,不是存在决定一切,而是态度决定一切。

    帕慕克说:“我们一生当中至少都有一次反思,带领我们检视自己出生的环境。”但大多数时候,我们文字里的故乡,不是经过反思的环境,而是一种胆怯的想象所造就的虚构的图景。

    没有查书,但大致记得亚里士多德说过,人都会通过文字或思考来使对象“净化”,但是,这个“净化”是“通过怜悯与恐惧达到”,而不是通过虚饰与滥情来达到。想想我本人的写作,或者是就在实际的生活中间,一直以来就有意无意回避对故乡进行直接简单的表述,我也从来没有自欺地说过,有多么热爱自己的故乡。

    不愿虚饰,可又无力怜悯。

    少年时代,我曾想象过自己是一个孤儿,在路上,永远在穿越不同的村子与城镇,无休止地流浪。幸福,而且自由。自由不是为了无拘无束去天马行空,而是除了自己之外,与别的人没有任何牵扯与挂碍。幸福也不是为了丰衣足食,但至少不必为不够丰衣足食而生活在愁烦焦灼的氛围之中,生活在为了生存而动物般的竞争里。那是一个川西北高原上的僻静村庄,阳光是透明的,河水是清澈的,鲜花是应时开放的,村后高山上的积雪随季节转换堆积或融化。但人们的生活,如果只是为了生存而挣扎,那人之为之,又有什么意义呢?可在中国乡村,特别是我们这一代人青少年时期生活的乡村,使旧乡村有些意味的士绅与文化人物已经消失殆尽,几乎所有人都堕入动物般的生存。树木与花草没有感官与思想,只是顺应着季节的变化枯荣有定。但人,发展出来那么丰富的感受能力,却又只为嘴巴与胃囊而奔忙,而兴奋与悲愁,这样的故乡,我想,但凡是一个正常的人,恐怕是无法热爱的。何况,那时使故乡美丽的森林正被大规模地砍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伐木工人的数量早就超过了我们这些当地土著的数量。跟很多很多中国人一样,我青少年时代的许多努力,就是为了逃离家乡。

    但是,当我们在学校学习,或者通过阅读自学,在汉语的语境之中,好像已经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一个人必须爱自己的故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个人在道德上就已经失去了立身之地。这处境有点像我们在某些需要举行表决的场合,虽然规则说可以投反对票,但所有人都知道,要么你不举手,要举手就是投赞成票,否则,就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另类,一个不识时务的傻瓜了。

    其实,故乡只是一个地理性存在,美好与否,自然条件就有先天的决定,本来那只是地图上的一个点,一个人总归要非常偶然地降生在一个地方,于是,这个地方就有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叫做了故乡。从此开始,衍生出一连串宏大的命名,最为宏大而前定的两个命名就是民族与国家,“人生签牌分派给我们的国家”。故乡之不能被正面注视,不能客观书写,也是因为这两个伟大的命名下诞生出来的特殊情感。因为从家到族到国的概念连接,家乡的神圣性再也无可动摇。再从国到族到家,这样反过来一想,老家所在的那块土地,也就神化成一个坛,只好安置我们对理想家园梦境般的美好想象。幸福家园的图景总是那么相似,故乡的描述终于也就毫无新意,就像彼此抄袭互相拷贝的一样。

    我们生活在一个动荡的但总还有些人情温暖的的时代,旧传统被无情打破,但新的人文环境并未按革命者的理想成形。在所有宏大的命名下,只有“人”这个概念,被整体遗忘。在家乡,你是家族中的一分子,你的身份是按血缘纽带中的一环来命名与确认的,就像我们在整个社会机器中,你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而是按你在整部机器的运行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得以确认。于是,人就只好知趣地自己消失了,人在故乡的真实感受与经历也就真的消失了。

    我们虚饰了故乡,其实就是拒绝了一种真实的记忆,拒绝真实的记忆,就等于失去记忆。

    失忆当然是因为缺少反省的习惯与反思的勇气。

    于是,失忆从一个小小的地方开始,日渐扩散,在意识中水渍一样慢慢晕染,终于阴云一样遮蔽了理性的天空,使我们这些人看起来变成了诗意的、感性的、深情的一群,在一个颇能自洽的语境中沉溺,面对观想出来的假象自我陶醉。而失忆症也从一个小小的故乡,扩展到民族,扩展到国家历史,使我们的文化成为一种虚伪的文化。当我们放弃了对故乡真实存在的理性观照与反思,久而久之,我们也就整体性地失去了对文化与历史,对当下现实的反思的能力。

    《三思阿凡达》

    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也提供了一种警示,就是人有可能只剩下一副躯壳,其余的那些,灵魂啊、情感啊、思想啊,都由别人来填充。所以,在不同文化工具的影响下,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别人“阿凡达”。

    都在说这部电影,弄得我这个养病的人也非得去看看不可了。看了,很炫目的技术,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也许就是巨大的资本力量。

    白种人仗着好马快枪,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居住的美洲大陆深处了。至少在电影里,印第安人原来的生活是安详平和的。白种人要土地,要了土地上生长的还要在土地下蕴藏的种种东西,却不把印第安人视为同类,冷酷地大开杀戒。很多美国电影都是这样开始讲述征服新大陆故事的。

    外星故事《阿凡达》也是这样开始的。

    而且,故事一开始,熟悉好莱坞故事套子的观众就预感有一个“好白人”要觉悟了。只不过,这个“好白人”是一个瘫了下半身的海军陆战队前队员。一个瘫子在如此依凭于物质力量的世界中如何能推动这个故事的完成?能!因为这个时代是未来的科学时代。因为这部用了西部电影故事与人物关系套子的电影叫做科幻片。自己瘫了,但科学会派发给他一个替身,一个“阿凡达”,有野蛮人的身躯,野蛮人的力量,野蛮人的本能与反应,同时拥有文明人的感受与思路。这就是所谓故事套子所说的“悬念”与“张力”。

    故事就从“好白人”杰克从地球出发去外星处开始了。旅程要展示的无非是新奇与历险,和老的西部片一模一样。然后,他开始工作——以一个外星入侵者的身份,用一个高科技的替身作掩护,潜入了野蛮的土著人内部。然后,内心的良知被灵魂纯净崇高的野蛮土著所唤醒。于是,他要饱尝一个“背叛者”的内心煎熬了,并终于义无反顾——前提是自己一方展示出更多的贪婪与残酷,而单纯美好的土著人这一边,生命与家园被无情毁弃,这些无辜的人陷于恐惧,却并不确知最后苦难降临是一场怎样的末世景象。

    当然还要有爱情。

    从有印第安人如何被屠杀的电影故事以来,土著部落里就会有一个最美丽最聪慧的姑娘,爱上那个来自外部的人。爱上那个“好白人”,并使之好上加好。然后,他们两个人借助最伟大的爱情力量来拯救那个事实上已经陷于绝望的世界,使之起死回生。虽然在真正的历史场景中,印第安人被大量屠杀,印第安文化更是万劫不复,只剩下马丘比丘之类的废墟在寒风中日日倾颓。

    但今天讨论的是电影,不是历史。所以还是说回电影吧。作为故事套子的电影,作为后殖民时代体现政治正确的电影当然还要展示土著人生存其中的美好自然,更要展示他们巫术般的自然信仰——在作为一部科幻电影的《阿凡达》里,在土著人那里,是一种万物有灵论(包含了所有植物与动物,都能彼此感应,彼此通灵,土著人的发辫就是种信息传输导线),电影里的科学家对此进行了解释,那是一个在广大世界里互相联系(未明联系机理)的生物电场。“好白人”杰克首次出走的机缘,就是掩护科学家去做这种生物电场的测量。

    从西部电影开始,电影里的白人就被定义成了这样一种人:最船坚炮利,因此也是最有力量的人,能犯下最重罪恶的人,同时也是最能自我醒悟的人。白人群体像一个生殖力无限的细胞不断裂变。只是这种裂变不符合遗传学:这个巨大细胞不断自我复制时,怎么能够不断把坏白人分出去,把好白人留下来,以至于白人最终是好的。也因为最终是好的,所以就永远是好的。电影里的最终也是一样。那些坏白人都咎由自取,被自己亲手点燃的火焰烧焦了,盲从的白人被发配回已经资源枯竭的地球故乡。好白人留下来,和那些通灵的土著人,通灵的树木花草,通灵的飞禽走兽,一起留在这个资源丰富的星球,拥有他们最优秀的公主,并以远远超过土著的眼界与知识领导他们。

    除了以科幻片的名义把美洲大陆西部的深山换成了要在飞船上睡六年觉才能到达的遥远外星,除了电脑特技制作的奇花异草、飞禽走兽,这真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故事。卡梅隆用3D技术把一个老套的故事弄得人眼花缭乱。

    就卡梅隆本人而言,相比于《终结者》与《真实的谎言》,这是一个退化中的卡梅隆。

    大导演退化也是迟早的事,特别是在吾国,在吾国的文化诸界之中,进步看得少,退化的类型与情态,再不堪再不能入目的却都看见过,所以,看一个外国导演有限度的退化真是毫不惊诧。

    不只不惊诧,是有些惊喜——外国的名导演也有无话可说而勉强成篇的时候啊,也有宣传海报上没有什么可写的东西,就写一部本该是艺术品的电影如何用一些复杂或并不太复杂的电脑技术,用很多很多的钱制造出来!这个时代的艺术最为有趣的特点就是,艺术史上起作用的那些因素——心灵的激荡、情感的沉潜、思想的深化、形式的美学——在这个消费社会不再灵验的时候,一念“钱多钱多”这句咒语,百分之百地就万事皆有可能了。

    不但艺术上诸般问题皆可从此获得解决方案,即便放到政治上去也差不多百试不爽。

    电影院内外,《阿凡达》的宣传海报上所列的就是卡导每部电影的全球票房数目。其实仅就科幻片而言,这部电影除了花的钱和花钱制作的那些特效,还不如早些年他导演的《异形2》有创新的冲动,有着一个艺术家该有的想法。

    电脑技术进入制作过程的这些年来,让多少腐朽的思想回到电影世界中来了啊!

    遥想当年,人还没有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时候,该是多么依赖于视觉的刺激啊!看看在进化之路上被我们抛在身后的飞禽们吧,从视觉上来讲,它们在世界中运动的姿态比我们漂亮百倍千倍,为了爱情或者性欲,雄性们把自己打扮得多么漂亮。如果柏拉图跑去对一只漂亮的雄鸟说,还要心灵美,还要诗,还要深沉的思想,鸟类哲学家一定会抗议:不对!唯有眼球,唯有视觉!这是鸟类艺术的口号。鸟类艺术家协会代表大会的会场上一定悬挂着这样的标语:“把所有的眼球从眼眶里抓出来!”一个批评家会半公开地说出对这种艺术主张的直白阐释:“就像色情片把生殖器从裤裆里抓出来。”

    既然是讨论一部科幻片,那就顺带说一点科学,鸟类所以如此依赖于视觉剌激,是因为脑子太小。而人的进化就是脑子一点一点变大。变大的结果就是对世界的认知不再过分依赖于视觉的剌激。顺便说一句,早些年里,有些书商为了推销绘本和卡通书,就在宣称“读图时代”来临了。顺便说一句,早在人没有出现之前,早在书啊、影视啊这些东西还未出现时,整个动物界就一起进入了“读图时代”。

    电影里最漂亮的生灵就是对鸟的模仿,而最高级的模仿,只能让“好白人”驯服的模仿就叫“魅影”,旗帜般鲜艳,比火烈鸟还鲜艳!

    看见一篇博文的标题,也是典型抓眼球时代的那种标题:《揭秘〈阿凡达〉背后的高科技》。想必出自精通IT技术的“潮人”吧。未来学家们,科学至上主义的信奉者们早就预言过,一个人有幸生活在高科技时代的种种妙境,但他们却没有预言过这个时代的艺术最终会在高技术的遮掩下,走上一条只靠视觉剌激感官的道路,同时也是思想与情感萎缩的道路。

    我自己在十多年前写过一篇小文章,叫做《科技时代的文学》,发表在一家不重要的报纸上,如今已经杳不可求了。我也是行文至此时突然想了起来,那篇文章也是作一种预告,说在这个时代,文学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炫技性的写作,因为技术时代自然会生成技术迷恋。现在看来,这话说错了,因为今天的文学已经没有什么技术,也就是没有什么艺术性的追求了。但当时那种忧虑却也不是毫无道理,就是技术泛滥的时候,心灵与情感的空间就会日渐萎缩了。文学走了一条抛弃前世积累的艺术经验的道路,到网络的无门揽的空间中去搞码字的平民狂欢节了。反倒是电影走上了曾担忧过的那种局面。

    让当年在美洲大陆上跃马横枪屠戮无忌的白人勇士们如入无人之境的故事是多么刺激啊,多么爽啊,多么酷啊!况且这次他们不再骑着马,而是驾驶着更具科学时代美感的钢铁机器与飞行器,用威力比来复枪强大万倍的自动枪与导弹与催泪瓦斯与燃烧弹,制造出种种刺激人的声光效果,这一下就把我们迷狂得不行了。

    坏白人们痛痛快快地大开杀戒吧,显示力量吧,你们尽可以显示力量,道德上的内疚感有好白人替你们代偿。地球上的殖民时代结束了,但殖民时代的老思想老感觉可以保留下来,因为到外星的殖民时代还未到来。很多懂西方的人说得对,他们的宗教里有救赎的观念。这是外国人高明的地方。不像吾国大导演的大片,英雄杀人时一路砍瓜切菜般杀过去,再杀回来。穿着黄金甲杀人如收割铺展着大片金黄色的菊花一般。反正梁山好汉黑旋风下江州劫法场时就是这么一路杀过来杀成了英雄的。所以,中国观众从电影院出来,还能为站在弱者一边的“好白人”而歓獻不已。不像武松血溅鸳鸯楼仇人也杀,端茶的侍女也杀,挑灯笼的小厮也杀。好快刀!杀人如砍瓜切菜一般!

    所以,外国导演能在充分演示了暴力后再用一点温情、一点愧疚来感动我们,让我们不去想,在地球上已经臭不可闻的殖民主义为什么出了地球就可以借尸还魂。难道地球的基本伦理不应上升为宇宙的伦理?就像今天的地球上,某些利益集团的伦理不能成为全民的伦理,某些强大国家的伦理不能成为全地球的伦理。

    所以,卡梅隆这样的导演即便退化起来,也还有个底线,至少不会退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利益线下。即便是一部科幻片,仍然毫不犹豫地相信白种人既有科学又有良心,还拥有自动消除“坏白人”的自净的能力,并以此保持对未来世界的领导权。不像前些时候看到我素来尊敬的《南方周末》的文化版,对某国产大导演的采访,标题就很恐怖,气得人当时就要扔了报纸。不是怨导演,是不舒服我敬重的报纸大版登载这样的言论。准确的题目懒得去查了,大概意思不会错,说,“文化大革命”过去那么久了,还要让人沉重多久啊!

    换成卡梅隆,退化归退化,打死也不敢在世人面前说类似的话。他不敢对斯皮尔伯格说,二战都过去多久了,还搞出奥玛哈海滩和犹太集中营那么多死人,弄得那么沉重干什么?就科幻电影来说,他不会因为用了那么多钱和那么多特技,就敢去糟蹋早年间的科幻电影《E.T.》:“挖掘什么人性啊,累不累啊!外星人怎么有比地球人更高的智慧呢?多弄点特技,今天是娱乐时代了,人民要轻松,要娱乐!”

    也许他会心里悄悄说,但不敢公开这么说。

    但我们敢!

    《阿凡达》来了,人民帀走了,去弥补物质贸易的逆差去了。

    《阿凡达》来了,央视都在文化新闻里替它作广告,最新一条说上海影院为了对付应接不暇的观众,票价要从150元涨到200元了。另一条央视消息说,外交部发言人抗议美国对台出售爱国者导弹防御系统。

    这几天散步时从电影院附近路过,总遇到那种一脸茫然望着夜空,流露着对一个超现实世界的向往神情的人。我知道他们多半刚从电影院出来,刚刚交出了那副架在鼻梁上相当沉重的3D专用眼镜。都是意犹未尽的表情。也许明天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当地报纸的娱乐版上找对这部电影的惊叹之词。

    ——那么炫的电脑技术!

    ——那么多亿的钱,还是美元!

    我想,大部分人出了影院,其实感到的就是一种被剥夺了感知力的茫然。除了那些新奇的视觉刺激,这部电影还能留下什么呢?科学万能?资本家或者操控国家机器的人才会失去同情与良知,而真正的科学家不会(想起了那个死在通灵树下的女科学家了吗)?但这些东西在过去的电影里已经说过很多了,在那些只花几百万就拍出来,就成为经典的片子里就已经说到,无须再说了。于是,走出影院的人们脑子空荡荡的,中间窜飞着“魅影”和其他外星生物的魅影—电影里,他们被表述为本土,而来自地球的好白人与坏白人才被描述成外星人——但那不过是地球上关于种族问题政治正确的一个延伸。好白人这种外星人博得了土著酋长女儿的欢心,而且老酋长又在坏白人发动的战争中死去了。那这个好白人还不是土著的新国王?!

    没人想这些,视觉剌激把思索能力剥夺了。

    以至于第一天是被“震”昏的我们,第二天才从那些娱乐报刊上抄到说辞:那么多科技!那么多美元!同志,美元都是不多钱的人们身上一点点挤出来汇集起来的!那么多拿了宣传费来忽悠人的媒体,那么多被忽悠而忘了自己也要有一个脑子,而像傻瓜一样对着艺术呼喊我们要娱乐,要刺激的人,当然愿意掏钱,当然愿意捐钱出来共同制造更大的票房神话!

    想起了《2012》,此片在中国大卖据说是投合了国人膨胀中的民族主义,因为其中的中国元素,因为青藏高原救世界。从佛教借一个关于生命与时间的说法——“劫”,原来这一劫之后人类的诺亚方舟是从中国西藏出发。民族主义者们多么高兴与自豪啊!看,好莱坞电影都不得不考虑中国观众的喜好了。但是,紧接着《阿凡达》来了,这一次的外星殖民可没中国人,甚至黄种人、黑种人什么事了,让科学赋予超级能力的好殖民者与坏殖民者都是当年哥伦布们扬帆出海时那一种人,白皮肤蓝眼睛的人。美国黑人作家托妮·莫瑞森在小说中把他们称为“没皮肤的人”。如果再拍《阿凡达2》,你会发现,顺理成章的故事发展就是好白人成为那星球的实际领袖了。地球人获得新生以后,新的外星殖民又没别的人种什么事情了。但这一次,民族主义者为什么不愤怒了呢?不像拒进家乐福一样拒看一回?因为——

    我们除了是什么什么之外,我们同时还能是另外的什么什么,比如,同时是高技术的迷恋者,只有迷恋高技术才能与时代同步!我们同时还是世界主义者,在地球人的生存面临挑战时,我们能和所有人种结成统一战线,去远征外星球,只要是地球人胜利我们就高兴,就欢呼!

    我们同时还喜欢钱,如果有时显得不喜欢,那是因为少,如果多,而且是很多很多,是数以亿计,而且还是美元的话,不让我们眼光放亮是极不人道主义的,不能体恤人心的柔弱的。

    所以,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好多年前,还在藏区生活,内地的小姐们正在往那些刚刚开发出歌舞厅和洗头房的地带进发,不久,当地就传开一个自我揶揄的段子,说小姐往家乡发电报召更多的姐妹前来淘金,电报很简短,六个字:人傻,钱多,速来。醒来后,我想,肯定好莱坞的大片导演们和电脑特技高手们也在这样传说着中国的市场。

    我想,好多年前,弄了好些戏说和武打片的香港人就是这么用粵语哄传这六个字一路北上的,现在,轮到好莱坞人用英语或者别的什么语这么哄传了。当然,他们还会加上两个字:嘎得(天哪)!

    说到这里,有人会以为我是一个反对外国电影的人了。对不起,我不是。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我们总是为这样的电影鼓噪不已。而当外国人真拍了好电影,我们的媒体却不声不响,公众也因此浑然不觉。那些需要看盗版碟才能看到的且不说了,就举这些年电影院公映过的为例吧。

    一部是法国的二战片《光荣岁月》。电影发行的那一年,我正好在法国农才寸旅行。那些一两千人的小镇上也到处张贴着这部电影的海报。几个阿拉伯男子,眼睛里漠然而又坚定的神情,穿着法国军装在欧洲土地上搜索前进。回国后差不多一年,在一家电影院偶然看见这部电影也在我国上演。那天电影厅里只有三个人,后来也没有看到或听到有人或媒体谈论这部电影。那些阿拉伯人从当年还是法国殖民地的阿尔及利亚的贫穷村庄里征召进入法国军队,一边领受着正宗法国人的歧视,一边为宗主国而战斗,在远离故乡的欧洲土地上,一个一个流血牺牲在反法西斯战场。

    当然,这个话题有点沉重。

    再一部,也是事先毫不知道,而在电影院偶然碰上的,就是电影《巴别塔》。也许这部电影知道的人稍多一点,就不重复它的内容了。当然,有关所谓全球化时代不同发展水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间多么难于相互沟通,这个话题也过于沉重。

    还是请给我们网游一样又美,又暴力的,轻松还刺激的《阿凡达》吧。思想,还说什么思想?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了?

    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也提供了一种警示,就是人有可能只剩下一副躯体,剩下的那些,灵魂啊、情感啊、思想啊,都由别人来填充。所以,在不同文化工具的影响下,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别人“阿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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