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米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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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它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你相信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11年前,我大概会嗤之以鼻;而现在的我,可能会相信。

    但与其说相信,不如说我希望这种说法是对的。

    我今年39岁,依台湾人的说法,岁数逢‘九’那年会比较难熬。

    伟人尤其是如此,例如岳飞和郑成功都在39岁那年去世。

    幸好我不是伟人,只是平凡的男子,所以活到40岁以上的机率很高。

    虽然39岁这年应该难熬,但我在这年的运势反而逆势上扬,甚至可说是我生命历程中的高峰。

    或许当我70岁时回顾人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但对39岁的我而言,只觉得艰难的岁月似乎都过去了,从此我将平稳、安定地过日子。

    所谓‘艰难’的岁月是从何时开始?

    大概可以从我28岁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养了一条狗,它叫米克。

    米克的原名其实是米克斯,英文的意义是mix。

    第一次带它去打预防针时,兽医在‘品种’那栏填上:mix。

    ‘mix?’筱惠问,‘米克斯犬?这是哪种狗?’

    “笨。”我说,“mix表示混种或杂种的意思。”

    ‘哦。’她笑了,‘不过米克斯这名字不错,我们就叫它米克斯吧。’

    但米克斯只叫了两天便觉得拗口,后来干脆省去‘斯’,只叫米克。

    筱惠那时是我的女朋友,我在研二快毕业时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

    我们年纪相同、兴趣类似,也很谈得来,一个月后便成为男女朋友。

    其实认识她的时间点并不恰当,因为我一毕业就得去当兵。

    俗话说:男当兵女变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担心的事就是这句话成真。

    记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等车。

    月台上还有几对和我们一样因入伍而即将分离的情侣,他们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甚至如丧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车终于进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筱惠笑着说,‘放假时一定要来找我哦。’

    “为什么妳不难过?”我很疑惑,“妳在逞强吗?”

    ‘哪有。’她轻轻推了推我,‘快上车吧。’

    我上了火车,走进车厢前还依依不舍回头望着她。

    ‘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她说。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的心瞬间下沉。

    ‘我--会--等--你。’她双手圈在嘴边,一字一字小声说。

    我心头一热,眼角有些湿润。

    ‘bye-bye。’她挥挥手。

    “不准妳追着火车跑。”火车起动的瞬间,我说。

    ‘我才不会。’她又笑了。

    筱惠果然没追着火车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断挥手,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视线消失为止。

    但有几个女孩真的追着火车跑,边跑边哭边呼喊情郎的名字,其中有一个穿高跟鞋的女孩还不小心跌倒。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吗?

    新训时我的心情还好,但下部队前我居然抽到外岛签,我心想完了。

    果然在外岛服役期间,我只回台湾本岛三次。

    虽然每次都见到筱惠,而且她的笑容依旧甜美,但我担心这只是假象。

    部队的老鸟说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后,才会说出已变心的事实。

    因为她们怕男孩想不开而成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于是发疯抓狂,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后开枪扫射同袍。

    一年十个月后,我终于等到退伍这天。

    听过《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这首歌吗?

    我的心情就像歌里所唱的一样,但我没叫筱惠在月台柱子上绑黄丝带。

    我先坐船回台湾本岛,到台湾后打通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她,告诉她我退伍了、刚回台湾,然后我再坐火车回家。

    下了火车,走出车站,竟然看见她站在出口处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没有变心哦。’

    我感动莫名,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要跟这女孩一生一世。

    筱惠在我服役期间离乡背井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两年。

    退伍后半个月,我也离乡背井到筱惠所待的城市里,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

    这年我和筱惠都是26岁。

    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很努力工作存钱,不放过任何加班的机会。

    原本工作很稳定,但后来公司受不景气影响,开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薪水的窘况下,老板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筱惠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研究所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念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筱惠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筱惠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么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余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念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里像是只属于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里两个多月后,家里就遭小偷。

    家里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印表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筱惠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筱惠说。

    “养狗?”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

    ‘为什么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

    筱惠满脸疑惑看着我。认识好几年了,我猜想她认为已足够了解我。

    在她的认知里,我应该是不讨厌狗才对。

    我突然这么反对养狗,也难怪她会觉得惊讶。

    其实我不讨厌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欢狗。

    这种喜欢,恐怕比一般喜欢狗的人还喜欢。

    我反对养狗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再养狗而已。

    在我上幼稚园时,家里养了一条黄褐色短毛狗,我们叫它小黄。

    小黄其实是我爸养的,据说他希望让家里三个小孩接触狗、爱护狗。

    他说爱护狗的人会比较善良,也会从狗身上学会忠诚、尽责等特质。

    我不晓得我是否已具备这些特质?

    我只知道小黄的存在让我很开心。

    我常偷偷把小黄抱上床一起睡,也常把便当中的肉块留给小黄吃。

    妈妈发现后总是一顿骂,既骂我,也骂小黄。

    但后来最疼小黄的人,反而是妈妈。

    每天早上小黄会跟在妈妈的脚踏车后,陪她到菜市场。

    然后小黄会在菜市场入口安静等待,妈妈买完菜后小黄再陪她回家。

    ‘小黄好乖。’妈妈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摸摸小黄的头。

    有次小黄钻进墙角瓦斯桶旁,把困扰妈妈很久的那只大老鼠咬死。

    ‘谁说狗拿耗子叫多管闲事?’妈妈笑了,‘小黄乖,干得好。’

    念小学时,放学后走到离家门口还有十步,小黄总是突然从家里冲出来扑到我身上,然后我抱着它,又叫又跳。

    那是我一天当中笑得最开怀的时候。

    念国中时,我养成快到家门口便蹑手蹑脚的习惯,没想到小黄也养成躲在门后的习惯,我一进家门它又是一个飞扑。

    有天小黄突然失踪了,那时我刚升上高三,小黄已经12岁。

    小黄不可能走失,更不可能会有人将它这种老狗抱走。

    但我们全家人足足找了三天,却怎么找都找不到小黄。

    三天后爸爸才从房子的地板下抱出小黄的尸体。

    那时我们住的是老旧的和式房子,一楼地板比地面高约60公分。

    地板下面的空间又黑又脏,再怎么有好奇心的小孩也不会钻进去。

    小时候玩捉迷藏时,都会先说地板下面的空间是禁地,不能躲进去。

    谁也没想到小黄竟然会在那里。

    爸爸抱着小黄钻出来时,脸已被灰尘染黑,头发上也满是蜘蛛丝。

    印象中妈妈从没哭过,但妈妈一看到小黄的尸体,却突然哭了出来。

    那一瞬间我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反应,只觉得茫然。

    直到当天晚上痛觉才开始出现,然后越来越痛,持续了好一段日子。

    小黄陪我度过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它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小黄的离去,对我而言像是失去至亲和最好的朋友,我悲伤不已。

    那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的‘死别’经验。

    我下定决心不再养狗,我不想再尝到那种痛苦的滋味。

    小黄已经去世十几年了,现在因为筱惠想养狗又让我想起小黄。

    也依稀想起当初的那种痛觉。

    所以我坚决反对筱惠养狗。

    ‘就养狗吧。’筱惠拉了拉我衣袖,柔声说:‘好不好?’

    “不好。”我说,“听我的劝,不要养狗。”

    ‘不要就拉倒。’她似乎生气了。

    “要就推起来。”我说。

    筱惠瞪了我一眼,不再回话。

    我试着多劝她几句,也说些无聊的话逗她,但她就是不开口。

    我突然想起,筱惠很讨厌狗啊,也曾说过她不可能养狗。

    记得有次我们在街头散步时,有位妇人牵了条小狗迎面走来。

    那只小狗不知道怎么回事,擦身而过时对着筱惠吠了几声。

    筱惠吓了一跳,那位妇人也说了声抱歉。

    ‘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养狗?’妇人走远后,筱惠皱起眉头:

    ‘狗又吵又臭又脏。而且养狗还会干扰到别人呢。’

    “等妳养了狗,妳就不会这样说了。”我淡淡笑了笑。

    ‘不可能。’她很笃定,‘我讨厌狗,所以我一定不会养狗。’

    对啊,筱惠讨厌狗,为什么现在却想养狗?

    难道小偷的光顾竟然对她的心理造成那么大的冲击?

    我仔细看了看筱惠的神情,她的三魂七魄似乎吓跑了一魂两魄。

    “妳再考虑几天吧。”我于心不忍,只好叹口气:“如果还是想养狗,那就养吧。”

    ‘真的吗?’她眼睛一亮。

    “嗯。”我点点头,“但妳要考虑仔细。”

    ‘我一定会仔细考虑。’她张开双臂环抱着我脖子,很开心的样子。

    其实还有另一个我反对筱惠养狗的理由, 那就是我担心她只把狗当成可爱的宠物。

    如果这样的话,一旦这宠物不再可爱,就会有被遗弃的风险。

    我念大学时,有个学妹养了一条小黑狗,一开始也是宠爱有加。

    后来发现小黑狗喜欢乱叫,尤其是学妹不在家的时候。

    邻居来抗议了几次,学妹也觉得它很烦,便把它载到公园放生。

    念研究所时有个学姐养了条拉布拉多幼犬,非常温驯而且可爱到爆。

    但拉布拉多是中大型犬,才养了一年多,可爱幼犬就变成粗壮大狗。

    学姐嫌它不再可爱,也觉得家里空间不够,于是它的下场还是放生。

    说是放生,实际上是让狗等死。

    虽然我相信如果筱惠养了狗,是不太可能会把它放生,但我还是担心会有万一。

    我只能期待筱惠在仔细考虑过后,会觉得养狗只是她的一时冲动。

    接下来几天,我在门上加了副新锁,下班后也尽快回家,希望能让筱惠安心点,然后打消养狗的念头。

    有天下班回家时,打开门突然听到小狗细碎的叫声。

    “我好像听见狗叫声。”我问,“妳听见了吗?”

    ‘在那里。’筱惠右手遥指墙角的一个纸箱子。

    我走近纸箱,看见一只小狗。小狗看见我,又叫了几声。

    “怎么会有只小狗?”我很惊讶。

    ‘同事家里的母狗上个月生出一窝小狗,她问我要不要养一只。’

    筱惠越说声音越小,‘所以我就……’

    不知道该说这是劫数还是缘分,我看着那只小狗,久久说不出话。

    筱惠说今天回家的路程很惊险,下班后她先陪同事回家看狗。

    当她看到一窝小狗时,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便想打消养狗的念头。

    但事已至此,同事又很热心帮她挑狗,她只好硬着头皮点头。

    同事抱起小狗要交给她时,她却吓了一跳,又起了鸡皮疙瘩。

    即使是可爱的幼犬,她还是不敢摸,更别说抱了。

    同事只好将小狗装进纸箱内,再将纸箱放在筱惠的机车上。

    骑机车回家的路上,筱惠根本不敢低头看狗,全身的神经绷到最紧, 握住手把的双手也微微颤抖,好不容易才安全回家。

    我转头看着躺在床上的筱惠,她拉着棉被盖住全身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的眼神流露出不安和些微恐惧,像闯祸的小孩正等着被责罚。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既然这么怕狗,干嘛非得养狗?

    “它断奶了吗?”我问。

    ‘同事说它刚断奶。’

    “我弄点东西给它吃吧。”

    ‘好。’筱惠的声音很细,‘谢谢。’

    “既然养了狗,就要好好照顾它。”我说,“知道了吗?”

    ‘嗯。’她的声音更细了。

    隔天下班回家时,除了听到小狗叫声外,竟然还听到筱惠的尖叫声。

    “发生什么事?”我急忙打开门,心跳瞬间加速。

    我没看见筱惠,只见小狗在关上门的浴室外头猛叫。

    ‘你……’筱惠发抖的声音从浴室内传出,‘你赶快把它抱走。’

    我把小狗抱在怀里,敲了敲浴室的门,说:“没事了,妳出来吧。”

    筱惠缓缓打开浴室的门,门只开了三分之一,便侧身闪出跳到床上。

    “有这么夸张吗?”我叹了口气。

    筱惠说小狗突然舔了她的脚趾头,她又惊又怕,反射似的闪躲。

    但小狗却一直跟着她,情急之下她只好冲进浴室锁上门。

    于是小狗在浴室门外猛叫,她在浴室内尖叫回应。

    “即使再怎么怕狗,也应该保留最后一丝人的尊严。”我说。

    ‘什么尊严?’

    “应该是小狗被关在浴室,人在浴室外面才对。”

    ‘无聊。’筱惠看我抱着小狗向她走近,急忙挥挥手:‘不要过来!’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先让筱惠不怕狗才行。

    我抱着小狗,开始训练筱惠用一根手指头轻轻碰触小狗身体, 然后再用一根手指头抚摸小狗身体。

    一根手指头的训练课程结束后,接下来便是两根手指头。

    最后筱惠已经敢用整只手掌抚摸小狗身体。

    “妳真是厉害,竟然只花三天就敢用手摸小狗了。”

    ‘你这是赞美?’筱惠白了我一眼,‘还是讽刺?’

    我笑了笑,将怀中的小狗作势要递给她。

    筱惠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

    接下来的训练课程是让筱惠从小狗背后抱起小狗。

    当她习惯了以后,便要尝试看着小狗眼睛,从小狗正面抱起小狗。

    这部份最难,筱惠迟迟不敢动手,我怎么鼓励都没用。

    “妳做不到的话,我就不娶妳了。”

    ‘你敢?’

    “妳敢不抱小狗,我就敢不娶妳。”

    ‘抱就抱。’筱惠别过脸、闭上眼睛,终于从小狗正面抱起小狗。

    “眼睛要张开。”

    ‘知道啦!’筱惠睁开眼睛,转头面对小狗。

    小狗突然叫了一声,伸出舌头,表情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筱惠先是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

    可能是筱惠太开心了,也可能是一时冲动,她竟然将小狗抱进怀里。

    ‘你逃不掉了。’筱惠抚摸怀中的小狗,笑着说:‘你得娶我了。’

    “这是我的荣幸。”我也笑了。

    经过了六天,筱惠终于不再怕狗。

    筱惠开始用‘狗狗’称呼小狗,也开始喂它吃饭。

    她还会问狗狗‘吃饱了吗?’、‘好吃吗?’之类的蠢问题。

    晚上我们在阳台聊天时,筱惠总是将它抱在怀中。

    ‘应该要帮狗狗取名字了。’筱惠说。

    狗狗的毛色以白色为底,掺杂着黄褐色,很难用传统的颜色命名法。

    我和筱惠只好想些名字,但想了几天,所想到的名字都不甚满意。

    直到第一次抱着狗狗去打预防针时,才决定把它取名为‘米克斯’。

    两天后再改叫‘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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