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智慧书2: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人-你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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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好他的胃不如填饱自己的钱包

    男人不是小狗儿小猫儿,欲望仅仅停留在吃好喝好这么浅薄的层次。他们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和立足,要成就一番事业,仅有女人天天摆上来的饭菜,肯定不够。

    他和她,一对夫妻,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都可以对我无话不谈,掏心窝子说烦恼。他们一直很相爱,那份爱情,在她的眼里,简直可以用完美无缺来形容。一起走过初恋、热恋,一起共过生死,一起分享苦乐,在对方的眼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那份爱情,曾经让多少人羡慕不已。

    女人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被她狠心辞了。她辞工作的理由说起来也很让人感动:我去上班,起早贪黑,无法照顾好他的饮食起居,所以,我回来了。只希望他每天从外面回来时,桌子上会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在等着他。娶妻如此,夫复何求?男人很是快乐了一阵子。早起上班,她勾在他的胸前跟他吻别;晚上回来,她已笑若灿花地守在丰盛的晚餐桌前。屋子里常换新的鲜花,餐桌上常更换新的菜品……女人可谓挖空心思。研究菜谱,周末跑到很远的郊外去采不必花钱的野花,只为能够营造一份浪漫的情调。

    爱他,就花他的钱,给他一种成就感。

    爱他,就喂好他的胃牵住他的心,让他时时惦念着家里的饭桌、床上的女人。

    她说,她愿意那样子,陪着他,地老天荒。

    一门心思在经营婚姻、经营爱情的她,肯定做梦都不会想到,她的婚姻也会出现问题。虽还没有到要分崩离析的地步,可男人的怨言,已经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渐渐显露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每天只一个感觉,累。真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我一个人的身上,我真怕万一哪一天我倒下了,这个家怎么办?”“她的爱,让我很感动,也让我觉得很累。”

    ……

    同样一份爱情,在两个人的描述中,已向着不同的方向而去。她仍然在有滋有味地做着她的贤妻良母,快乐无比地花着他挣回家的钱,快乐无比地研究着如何喂好他的胃。而他已在越来越沉重的现实面前,慢慢对那份爱厌倦。也是,眼下,各行各业的竞争如此激烈,你再怎么在他面前软声细语、嘘寒问暖都抵不上现实里那一张张养家糊口的钞票。

    我做的是一份自由职业,常年宅居在家,交往的圈子不大,无非就是网上那些与文字沾边的朋友,或者生活中的左邻右舍。久了,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些幸福指数极高的女人,与贤妻良母常常不搭边儿。一个饭做不好、衣服懒洗、屋子懒收的女人,倒被男人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饭没做嘛,好,咱出去吃;衣没洗嘛,好,我洗;屋子一个星期打扫一次就OK。对于女人说出的话,提出的要求,自然也是言听计从。化妆品要换了,咱就换;新到的衣服款式来了,看中了,买。二话不说。为何?财大才能气粗。别小瞧了那小女子,天天坐在电脑前,手指一敲就是钞票。花自己的钱,心安理得,男人有什么理由埋怨?高兴还来不及呢。

    有人说男人是种爱面子的动物,在婚姻里一般不能接受女强男弱的两性局面。我挑水来你浇园,我挣钱来你打点,男主外,女主内,貌似是一种幸福和谐。但那也只能是搁在男耕女织的田园时代,男人有力气,女人有细心,一刚一柔,就支起一个家。现在这个社会,生存压力猛于虎,再把那副担子心安理得地交给男人自己挑,不把他累垮,就把他累逃。纵逃不出婚姻,也免不了心偶尔跑出去逛荡一圈。

    男人也需要休息,需要一个释放压力的出口。

    “抓住男人的心,就去抓住男人的胃。”不知这一句,是哪位贤妻良母型的女子说出来的,在我看来,这句话,真真害人不浅。男人不是小狗儿小猫儿,欲望仅仅停留在吃好喝好这么浅薄的层次。他们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立足,要成就一番事业,仅有女人天天摆上来的饭菜,肯定不够。他们也会累,也会脆弱,累了、脆弱了,他们也想有一个地方靠一靠。那时候,一枝柔柔弱弱的解语花,肯定没法与一棵枝繁叶茂与他并肩而立的大树相提并论。

    喂饱男人的胃很重要,但喂饱女人自己的钱包,在我看来,更重要。世间餐馆永远比银行多。你永远无法保证他在你这里吃饱不会再惦记着另一家的美味,但能为他赚钱、肯为他赚钱的女人可不是遍地都能抓得到。在美味与钱包面前,男人会有自己的权衡。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权衡再三,最终选择了去善待他的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生活。女人,你还怕什么?

    婚姻的N个结局,你选什么

    长长的一生里,没有哪一份婚姻会一直一帆风顺,它有可能要面对N个不同的路口,N个不同的结局,往哪走,决定权却在你自己。

    晓雨跟男人结婚,只在乡下老家摆了几桌酒席,举行了一个结婚仪式而已。那时,他们连结婚证儿都还没领。倒不是领不上或者来不及,是晓雨不愿意去领。那一场婚姻,在晓雨的心里,就像小时候玩过家家。

    结婚不领结婚证,婚后合得来就处下去合不来就分;婚后同住不同居,各自保持各自的自由;即便以后同居了也不能强迫她要小孩儿,她觉得自己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婚前约法三章,她公主似的向男人宣读,那个老实木讷的“眼镜男”竟然规规矩矩地点头答应。

    新婚大喜日安排在一个天寒地冻的冬日,在男人乡下小村。结婚前夜,男人忽然给晓雨打来电话,问:“明天婚礼上你拿鲜花还是塑料花?”晓雨当即火冒三丈:“你见谁家婚礼上拿塑料花?”男人说:“什么花不都一样的,我们……”晓雨不想听他解释,只撂下一句:“这婚,你爱结不结。”

    第二天一大早,男人手捧一束五彩的花前来路口迎接新娘。晓雨打开窗玻璃,随即又关上了。他到底还是捧着一束塑料玫瑰来了。晓雨不下车。男人好哄歹哄说以后给她补上,晓雨才极不情愿地走下车子。

    那天的婚礼上,晓雨一直寒着脸。

    本来就是不情不愿地嫁给他。晓雨的第一任男朋友,高大帅气又浪漫体贴,知道何时对晓雨温柔呵护,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对晓雨霸道,靠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晓雨曾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子。可太幸福的事儿,就如繁花过眼,转瞬就败了。男友考博去了大洋彼岸,那一段恋情也无疾而终。她又稀里糊涂遇上了现在的男人,一个据说从上大一就开始暗恋着她的男子。这个男子,在晓雨看来,除了好脾气能容忍她,几乎没有别的好。家在农村,典型的凤凰男,人很木讷,好像浪漫的绝缘体,学历是大本,跟先前的留洋博士生没法比。可晓雨还是嫁了,她觉得幸福有时就是一场赌。

    晓雨在婚前的约法三章,不到一年就全部土崩瓦解,瓦解它的人不是那个已做了她老公的男人,而是她自己。在乡下举行结婚仪式五个月后他们就手牵手去领了结婚证,领证儿三个月后就开始幸福呕吐,一个爱情小结晶已悄然入住她温暖的子宫,同住不同居的约定当然更是一纸空言,孩子都有了嘛。

    几个昔日的闺中好友聚在一起,看她一脸幸福地说起他们家的木讷先生,笑得肚子痛:晓雨的生日,她千提醒万提醒暗示男人别忘记那个重要的日子。男人倒真没忘记,下午下班时就打电话告诉她他给她买了一束玫瑰花,可等晓雨下班回家时,桌子上却只摆着一坛东北酸白菜。玫瑰花呢?卖了。十五块钱买进三十块钱卖出,卖给路边一位急等玫瑰向女孩子求爱的年轻男士了。然后就用赚来的十五块钱给她买了她最爱吃的酸白菜。一束玫瑰花,温暖了两位女子的心,最后还换回一坛子酸白菜,他觉得值。晓雨头一回发现自己的男人原来还这么“幽默”。她用那个词来为当天老公的行为定性时,发现自己的心胸豁然开朗了。不过那么一件小事,换一个角度,所面对的结局就完全不一样。

    晓雨的幸福婚姻也许就来自她的聪明,她能适时地自省反思。她开始细细体味男人于她的爱。不那么浪漫,却有着贴心贴肺的温暖。她也不再冰冷地站在高处,她试着回应男人的热情与真诚。

    那天,晓雨的一段话让我感触颇深,她说:每一份婚姻,从缔结的那一天开始,就面对着N个不同的结局。就如我和他,我任性,他宽容,如果一直这样发展下去,我们就有可能要面对三种不同的结局:一,我继续任性,他继续宽容,我们一直这样子过下去,但这种可能似乎不太大,因为一个男人的耐心不会无限地供你任性挥霍;二,我继续任性,他的耐心却达到极限,我们分手;三,我慢慢改变自己,回应他的宽容与爱心,然后相携相伴走下去。

    很显然,晓雨选择了第三种,那自然是一种最幸福的结局。

    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不过是爱情里的美好愿望,长长的一生里,没有哪一份婚姻会一直一帆风顺,它有可能要面对N个不同的路口,N个不同的结局,往哪走,决定权却在你自己。

    为爱画道一米线

    相爱的人,并非亲密无间就好,也应该在两个人之间画出一道一米线,一米线外相亲相爱,一米线内留一片自由的空间给对方。

    都说才子风流、文人多情,她偏不信,她下决心把那个多情的文人打磨成一情痴情圣——一辈子一颗心里只装着我,一辈子只许爱我一个,不许瞒着我偷偷想别人,不能把你的心对我上锁……热恋当中,被爱情冲昏了头的男子点头如捣蒜,她骄傲得如同女皇高高在上。

    男人果真如她所望,多才却不风流,多情却不滥情,恋爱结婚后,都只一心一意写诗作文兢兢业业经营他们的爱情。挣了钱,交给她打点;写好的稿子,她做第一任读者;第一次试着在网上投稿,她帮忙申请的邮箱;以后试着开通博客与读者朋友交流,她坐在后台垂帘听政;甚至连他的QQ她也得时不时进去替他清理一番——所有的密码,全掌握在她手上呢。

    对男人嘛,就得跟放风筝一样,他飞得再高,手里也得有根儿线在那里扯着他。每每与我们在一起谈起她的“驭夫经”,她总是满腹经纶。对她的那番理论,我不敢苟同,却也不得不赞叹那个男人的定力。那样的幸福生活,他们一过就是十年,竟然安如泰山。

    问题终究还是出来了,我们私底下的担心变成现实。

    “这个该杀的家伙,他竟然瞒着我与那个女诗人眉来眼去好多年,可怜我还巴巴地守着他爱着他、还当他,是世间唯一的痴情好男儿……”发现一个坏男人有外遇,女人顶多生气伤心一会儿,发现一个好男人出轨,女人的世界顷刻就塌了。

    男人外出归来,大醉如泥,她替他宽衣解带,扶他休息,他却拉着她的手泪眼迷离:烟雨,我好累……烟雨是哪个?就是有段时间天天跑到他博客里留言献花的那一个?当时看她发的那些肉麻兮兮的评论她就气不打一处来,统统清扫到垃圾箱里了事。后来,烟消雾散,叫烟雨的女子再也不出现。他仍然是她的好丈夫,她仍然兢兢业业地替他打理着他的邮箱博客。孰料烟雨竟变流云,跑到她看不见的天际与她的风筝兀自缠绵去了。

    那一惊,非同小可。哭,闹,就差最不济的一招上吊。面对她气势汹汹的追问,男人不辩解,只摇头:“这些年,我实在太累了,要不,咱们分开一段时间?”

    负心汉,渣男,她能做的唯有在怒骂中忐忑不安等着他出轨的心再度回归。可是,还能吗?即使他回来了,他还是曾经的他吗?

    另一位朋友的故事,与这个版本恰恰完全相反。两个人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婚前约定,婚后实行AA制,互相尊重互相不干涉,各人仍然来去如风。两个有闲有钱的小资男女,很是在那样自由宽松的婚姻里快活了一阵。婚后,她不必为柴米油盐操半点心,家里装潢精美的厨房就从来没飘过油盐味儿。口袋里是满的,外面的快餐店到处林立,随便哪里都能解决肚子的问题。他也不计较,婚前说好的嘛。他也有自己的自由,下班后与一帮狐朋狗友喝酒、唱卡拉OK,唱到深夜也不会有人来催。那纸婚书,除了在法律上有意义,生活中,几乎没沾上半点烟火气。那样的婚姻,最终也成了他们爱情的坟墓。他在外面有了人,她却似乎没有半点惊讶与伤心。两个人的分手都是那样平静。

    婚姻需要自由,但自由过了度就没了温度。距离产生美,距离远了就找不到对方了,更谈不上美。这是他们分手前给对方的最后忠告。

    汉语中有一个成语叫“亲密无间”,常被用来形容伴侣、友人、亲人之间的关系,现实中看来,“亲密无间”对爱情来说并非一种最佳的情感表达。那位深受爱情伤害的女友说,男人就像风筝,只要线在手上就好,可放风筝也是要讲技巧的,风筝的线,不能太松,太松风筝会飘得不知去向,但也不能拉得太紧,太紧容易扯断,那样的结局与太松其实是殊途同归。

    大家去银行取款、存款,任是谁都得乖乖站在一米线外等候。爱情其实也有座小银行,也需要我们认真经营,经营好了,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爱陪你幸福走一生,经营不好,爱去楼空,徒留伤心。相爱的人,并非亲密无间就好,也应该在两个人之间画出一道一米线,一米线外相亲相爱,一米线内留一片自由的空间给对方。该清醒时清醒,得糊涂时糊涂。那样的爱情才能走得长长久久。

    左首绵羊,右首狮吼

    女人晓得自己何时可以做绵羊,何时可做河东狮,基调是一个“爱”字,有爱也便有了度,有度也便有了一份和谐与幸福。

    某天早晨,我被枕边“哧哧”的笑声惊醒,扭头看过去,某人的眼睛还没睁开,嘴却提前醒了:“哈,笑死我了,多好玩的一个梦啊……”

    两拳把他揍到彻底醒,他就给我讲述了那个把他笑醒了的极有意思的梦: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你,一个在我左边,一个在我右边,可你晓得不,这两个人的性情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壤之别,左边这个你,温柔善良,低眉顺眼,说话柔声细语,柔顺得像一只乖乖的小绵羊;右边那个你,风风火火,大大咧咧,盛气凌人,像一只草原上的母狮子。

    那么多的形容词从一个理科男的嘴里集中出来,也是挺不容易的一件事,但他那个梦确实来得有意思,在他的心里眼里,我就是绵羊与狮子的化身。

    形容一个女人的温顺,最常用的一个比喻就是小绵羊。年少时家在乡下,曾不止一次与那些柔顺的小绵羊接触过,清亮温柔的眼波,厚墩墩软绵绵的羊绒,就连长在头上的那对犄角也是弯弯的,把尖尖的角尖藏在犄角的最里层,绝不会伤人半点。一群羊里面,山羊调皮,蹦上跳下,从不安宁;绵羊安静,低头啃草,抬头看天,从来不让那个放牧的人费心。想来,第一个形容女人温柔如小绵羊的人,一定曾是位穿行在山间草地上的牧羊人吧。

    有人做过一份调查,问女人最吸引男人的是什么,众多美好品质中,“温柔善良”高居首位,远远胜过女人的外表。逃得过你貌美如花,却逃不过你温柔似水。温柔的力量实在不可小觑。

    实在很感谢那个做梦的人,梦里还有绵羊般的俺在他的左边。

    将悍妇喻为“河东狮”,从宋人洪迈著的《容斋随笔》里可找到其具体出处,说北宋有一文人陈季常,自称龙丘先生,喜好宾客,蓄纳声伎,其妻柳氏非常凶妒,对陈季常经常非打即骂,有时连他的朋友也跟着受牵连。他的好友苏东坡便给这位“妻管严”写了一首打油诗:“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河东狮,自此就成了悍妇的代名词。悍妇不可爱,一哭二闹三上吊,撒泼发痴,不达目的不罢休,其形其态,都让人生烦。没有女人天生爱做悍妇,若非那个陈季常沉于声色不思进取,那个柳氏又何尝不愿做一个端端正正的大家闺秀?而事实也证明,必要时候,那一声河东狮吼,确实是维护女人幸福的法宝。当年胡适发妻江冬秀也深谙此道,一把剪刀架到脖子上,多少红粉佳人乖乖后退。一个女人,能悍,是因为她爱,爱到不顾及自己的女人形象,爱到死都不怕了,男人的心再硬,怕也说不出什么了。当然,能顾及女人的悍,还在意那一声河东狮吼,于男人来说,也不仅仅是一个“怕”字吧,定是有份难以割舍的情在里头。

    只是我想破脑袋也没想到自己有那般强悍的时候,将我放在狮子的位置上,多少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好在,后来某人解释:是说你热情洋、溢风情万种啦,当然,有时候你发起脾气来也挺不招人喜欢。前一句陪衬,后一句重点吧。想来那才是他的心里话。

    婚姻城堡里摸爬滚打十几载,外人眼里我从来都是一个温婉到没有脾气的人。曾有数次,朋友好奇:你们两个,怕是从来都没有吵过架吧?我笑而不语,身边的那个人委屈得直瞪白眼:她的好脾气?切!我的好脾气留在外面,坏脾气全在他一个人面前表演了,有时一句话,就能刺得我跳起来。好在他有极强的忍耐力,每每我着急上火发脾气,他就乖乖不出声。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是他的法宝。某天心情好,问起他哪里来的容忍,这么多年,也真难为了他。一向不爱抒情的男人在那一刻竟然也变得深情款款了:你是有点小脾气,但温柔的时候更多,待我好的时候更多,想起你的那些好,那点小脾气就不算什么了。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娇羞。更多时候,我更愿意与你静静享受这样静美的日子,在你面前,做那只温柔的小绵羊。但我不会温柔到对你百依百顺失去自我,我会生气、会发怒、会在不开心的时候对你指手画脚甚至会扎疼你,但那也是一个真实的我。爱一朵玫瑰,就不要拔掉玫瑰上的刺,爱我绵羊般的温柔,也请接受我偶尔的河东狮吼。从另一方面来说,男人也正是因为舍不下那份温柔,才愿意包容那份狮吼吧。

    多少人的婚姻,其实都是这样,甜蜜有之,吵闹有之,风里走过,浪里穿过,最终相安无事,相伴白头。女人晓得自己何时可以做绵羊,何时可做河东狮,基调是一个“爱”字,有爱也便有了度,有度也便有了一份和谐与幸福。

    给爱最好的尊重

    等你学会了沉默,就证明你已真正走向成熟。等你学会了把爱恨都冷静地埋在心里,交给时间来处理,你已经知道给爱最好的尊重。

    有一种爱情,镜头一闪,风云变幻,一世就过了,爱情就走到了尽头。坐在荧屏前的观众,好半天还不能回过神来。刚刚不还是一对世人堪羡的金童玉女吗?咋一转眼就已经劳燕分飞。分飞倒也罢了,不能让人忍受的是他们的恶语相向。都把自己往日的温情彻底撕掉,互相攻诘,彼此揭短,为种种利益,公然对薄法庭的也大有人在。

    满地狼藉中,他们把世人对爱情的信心轰炸得粉身碎骨。曾经温柔圣洁的玉女,竟然也出口咄咄逼人,曾经温文尔雅的金童,不动声色中就把玉女抖搂个老底儿朝天。看那架势,哪里是曾经山盟海誓甜蜜至死的情人恋人,几辈子的仇人掐起来,也不过如此。倒是把一边的看客们心疼惋惜得要死,总还盼着他们冷静以待,把误会澄清,再回到当初的恩爱。

    怎么可能再回去?把一份恩怨大白于天下,已经是对爱最大的伤害。覆水难收,纵是神仙再世也无回天之力了。

    爱不在了,曾经的好也就死了。死了却不代表它没有来过。把曾经的美好留下,把一份伤害从心底里屏蔽,于对方,于自己,这是一件双赢的事,为何偏偏选择相反的做法,剔除了美好的回忆,只把伤害留下,最终弄个两败俱伤。

    女友小猫,一次次爱,一次次伤,却仍然对爱满怀期待,依然在苦心寻觅,直到找到她命中的真命天子。她幸福地把自己嫁了。被爱伤过的女人,在她身上,你丝毫看不到刀光剑痕。跟之前分手的那些男友,要么不再有任何联系,要么做哥儿们似的好友。却从来没听她攻击他们半句。为什么要攻击他们?当初我能爱上他,就说明他有值得我爱的地方。她只记住了他们值得她爱的地方。她就在那样的失恋爱恋中把自己修行成一个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魅力的女人。收获一份幸福,于她来说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爱不在了,转身,沉默着渐行渐远,直到把彼此在生命的深处慢慢淡忘,或者深藏,永不再提。真的很难吗?前段时间写《最好不相忘:张爱玲传》,几乎把她的散文小说作品都搜罗来读了一遍,试图在她的文字中找到一星半点她关于自己爱情的描写,与胡兰成,那一段世人诟病的倾城之恋;她与赖雅,那一段执子之手的黄昏恋歌。搜罗的结果让我大失所望。没有只言片语。甜蜜的、伤痛的,她竟只字不提。便只能从别人的描述中,去把那一段填满。这个女子,却是在我的心里高高地立起来了。还有哪个,能做到如她这般?这般尊重自己,尊重与她曾经爱过的人,也尊重她心里的爱情。

    眼下是一个不需要含蓄更缺少含蓄的时代,爱情裹着的那层神秘面纱已抵挡不住年轻男女那份火热的激情,相识相恋相爱,迅如闪电,表白爱情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不似旧时,要等月上柳梢头,要等云中谁寄锦书来。如今,博客、微博、空间、QQ签名上,随处都可以成为年轻人宣誓爱情的地方。看着那些变幻不定的爱情宣言,今天爱得死去活来,明天恨得咬牙切齿,就那么赤裸裸地大白于众人眼下,我的心里总会生出那么一份不舒服。

    爱情,本就是一种极为私密又极为美好的感情,它只适合放在心的深处,慢慢培育,独自享受。爱情犹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这是一个历尽人世沧桑走遍千山万水的女人得出的爱情箴言。我深以为然。无论甜蜜与苦痛,将一份爱情大白于众人的视野之内,本就是对它的不尊重。若做不到这点,再如他们一样恶语相加甚至大打出手,爱情的尊严,就被践踏尽了。好生令人心痛!

    懂得,自是懂得,不说亦是懂得。

    不懂,自是不懂,说了也不会懂。

    那就什么也不说。

    等你学会了沉默,就证明你已真正走向成熟。等你学会了把爱恨都冷静地埋在心里,交给时间来处理,你已经知道给爱最好的尊重。

    幸福在低处

    千帆过尽,终于知道浪漫不过是生活的一点点点缀,永远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唱主角,知道真正的幸福其实在低处、在生活的深处向你微笑。

    女人天性浪漫,一个才情心气都很高的女子,渴望自己梦里的“黑马王子”——一个浪漫又不失强悍的男人,一股黑旋风一样狂卷而来,让自己在那份浪漫又热烈的爱情里,幸福至死。

    那样的爱情,还没来得及花开,她的日子就跌入一种沉甸甸的现实里。二十岁那年,一向精力充沛不知病痛为何物的她忽然软绵绵没有了力气。去过很多家医院,每一家医院都给开出各式各样一大堆药。具体为何病,却是莫衷一是。望着屋子里堆满墙角的瓶瓶罐罐,她终于绝望。对生活绝望,也对她所持的那份浪漫情怀绝望。林妹妹只在纸上惹得万千男人心动,现实里又有谁会喜欢一个病秧子似的女人?

    他来了。没有骑着剽悍的黑马,更不是那个亦正亦邪的王子。一个很普通的男人,在学校里做着很普通的教师工作,是她的同事,对她仰慕已久,之前却一直没有勇气表白。面对他略带羞涩略显笨拙的表白,她的嘴角飞快地闪过一丝笑。很美丽,也很冷,闪着青瓷一样的光芒。

    她就在那年把自己匆匆忙忙地交给了那个男人,也交给了一份自己曾经极为不屑的俗世。翅膀折断,所有飞翔的梦想从此与她绝缘。

    婚后的日子,很平淡,平淡得近乎不起任何波澜。只是男人的日子比平时忙了许多。带她去医院做检查,差不多每月都要跑几次。中医院,西医院,楼上楼下地跑,脸上从来不会流露半点不耐烦。抓回的药,严格按照药方上的比例来煎。看到那个自己并没有爱过的男人,又是煲汤又是煎药鞍前马后地伺候自己,她心里也有丝丝不忍。不忍,也仅仅是不忍,化不成爱。她想要的那种爱,他给不了她。

    倒是他身上的缺点,越来越不能让她容忍。不讲究生活情调,在菜市场上与小菜贩斤斤计较;不注意个人卫生,有时穿着鞋子就大咧咧踩脏家里刚刚擦好的地板;工作之余不思进取,下班之后很少读书喜欢到球场上疯跑;对她的精神需求更是一无所知……她试图跟他交流过,每次他都是一副很无辜的样子:过日子,不就这个样子吗?哪来那么多的讲究,那样活着该有多累?

    是累。跟那样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没有情趣,没有波澜,从年轻到年老,日复一日,一眼就能望到底了。那样的日子,不是她想要的。她执意与他离婚。

    那样的决定,让他如坠五里雾中。但他还是答应了她,竟然没有半句埋怨。临别,只留给她一句话:只要你过得幸福、开心就好。

    结婚五年,没有被他这么感动过。那一刻,她忽然扑到他的怀里,哭了。

    离婚,他们仍然是很友好的朋友,他们相约再一起去寻找各自的幸福。

    她的幸福,比他的提前来到。一位在网上神交很久的男人,与她相当的年纪、相同的爱好,在商界闯荡得不错,身上也不缺少文艺男人的浪漫气质。每晚睡前一通电话,永远有讲不完的话题。他知道的那么多,像一座永远挖掘不完的小金矿。他容她向他尽情撒着女儿娇,他也会霸道地告诉她此生只许爱他一个。他像一朵高高飘在天际的玫瑰云,时时让她梦,时时让她想,却总是在她将要伸手够着时便迅速远离,之后再恰到好处地靠近。她不是小女孩了,知道自己遇上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那份恋情,持续了两年。两年的时间里,她生活在幸福的云端。两年后,她跟他谈婚论嫁时,他只留给她一句话:想不到你也这么俗。之后,他便杳无踪迹。

    心碎神伤的日子,才莫名怀念曾经的过往,关于她和前夫的故事,一幕幕,竟然全是温暖。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她忽然想跟他牵手一起去逛逛她以前从不屑于去的菜市场。买几把新鲜的小菜,一起下厨做一顿素常的晚饭。她急匆匆打车赶到他所住的小区,小区大门口,才迈出出租车的她就一下子愣在了那里。他正从小区里骑车慢悠悠往外走,一脸的神采飞扬,后面的车座上,一位年轻的女子,正幸福地搂了他的腰,大声且开心地跟他说着什么……满腔的喜悦与期盼,瞬间成冰。她一闪身,躲在门岗的后面,眼睁睁看着他们向不远处的菜市一路谈笑而去……千帆过尽,终于知道浪漫不过是生活的点缀,永远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唱主角,知道真正的幸福其实在低处、在生活的深处向你微笑。可惜,她的领悟还是太晚,曾经的一份幸福,已悄然远去。

    背后的怀抱

    有好多时候,真正的问题不是不爱,而是在琐碎的日子里,我们慢慢失去了发现爱、感受爱的能力。

    自从他升任了单位的部门经理,回家的时间就越来越晚了,天南海北的出差不说,每天回来差不多都是一身的酒气。他说他的应酬太多了。面对他疲惫的眼神,她越来越不想听他的解释。忙,不过借口而已,是他们之间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才是。他再不是以前那个细心体贴的男人了。

    她一直让自己克制,不跟踪,不询问,尽力平静地表现着自己的从容大度。她是素质女子,读了二十年的书,不能像平常妇人那样小家子气。可她越是如此的时候,越发显出自己的心虚。到底还是想知道他的行踪,想知道,他的心到底是否游移。每天,他身边穿梭的年轻女孩,在她来说,都如一颗颗定时炸弹,不晓得什么时候可能就将她炸得灰飞烟灭。像一座沉默却蓄势已久的火山,在他第N次的迟归之后,她把家里闹了个底朝天:“这哪是人过的日子,家成了旅馆,你永远都不用再回来了!”盛怒之下,被他们视若宝贝的水晶相框被彻底摔在地上。随着那声清脆的碎裂声,他们都沉默了。

    接下来的好些日子,他们互不理睬。他还是匆匆忙忙地来,风风火火地走。一场从未遭遇的冷战席卷了往日温馨的小家。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死亡,那样温暾的日子,她再也无法忍受。距离,在她和他之间,已是无可避免地出现。他是年薪十几万的经理,她是一个只会写几篇稿子的业余写手;他在外接触的是风情万千的红尘世界,她却躲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孤芳自赏。哪怕分手,也要分得体体面面,她不愿意让人知晓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可怜女人。所以,她先提出离婚。

    她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他正坐在电脑前认真地做方案。听完只淡淡一笑:“又发什么神经了,缺乏素材了?”便再不理她。那天他一直忙到深夜,她恨恨地去看过几次,看他的眉头一直皱着,面前的烟蒂堆满了烟灰缸,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过电脑屏幕。她心里忽然就有些酸涩,家都要没有了,他却还在那儿拼命工作。这个男人,到底在想些什么?她还是忍不住,把滚烫的牛奶递到他的手上。“谢谢你,早点休息吧。”他向她淡淡一笑,眼角闪过一丝难得的柔情。心,轻轻地一颤,她转身退出。床的一角,泪水就湿了枕头。她还是经不住那柔情的一击。

    他还是那么忙,日子还是那样继续。她对他,时而恨,时而爱,时而相信,时而怀疑,竟然复杂到自己也分析不透。离婚的话题却从此没再提起。那天他很兴奋地回家告诉她,说单位里搞了一次大联欢,可以带家属去。“终于可以把我们家的大才女带出去露露面了。”他的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像个未长大的孩子。

    就那样跟着他去了。席间,她一直话不多,置身事外般看着那些红男绿女在灯光酒影里应酬来往。他却很活跃,揽着她的肩膀将她介绍给几乎所有人,一番谦虚过后,末了都不忘记加一句:“她呀,没什么本事,就是会写几篇文章!”傻瓜都会听得出,语气里的那份得意。她一直以为他不在意自己的文字的。

    酒至酣处,公司老总突然提议来做个游戏,游戏的规则很简单:在场的每一位丈夫都站到妻子的背后一定的距离,妻子不回头,向后倒,然后由背后的老公抱住,看哪一个接得最快配合最好。小孩子的把戏,她在心里冷笑了一下,不明白老总是什么意图。还是照做了,所有的丈夫妻子很快按规定站好,她也是。然后听见一阵嘻嘻哈哈的笑闹声,伴着几声沉重的“扑通”声,人群里掀起更高的笑声。她扭头,看到几位倒在地下的女人,正满脸通红地从地上爬起来,丈夫则一脸的窘迫,忙不迭地去扶。她们毫不怀疑地向后倒,结果丈夫还没来得及接住。哼,你们以为男人就那么可靠。她从心眼里瞧不起那些女人,把所有的幸福信任和盘托出。游戏进入高潮,有摔倒的,有完美地由丈夫接住的。她迟疑、等待、观察,确信他在背后做好准备了,才小心翼翼地向后倒去。就在这时,游戏结束。人们的眼光一下子落在她和丈夫身上,看看身边所有的人,包括刚才摔倒的那几对,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只有他们,尴尬而立。丈夫的脸一下子红了,因为他的胳膊始终在做着拥抱的姿势。她的泪水,不争气地滑下。她辜负了背后那个温暖的怀抱。

    其实,老总的意图正是在此:“我知道,我们公司的事务很忙,我们这些男人可能有时会忽略了你们,让你们受委屈了。但是,你们要知道,我们,就像在你背后张开的那个怀抱一样,一直都在。只是,你们对这个怀抱的温暖与结实产生了怀疑,你们不敢再放心大胆地将自己交给他,才会让自己的丈夫空空地张着臂膀在等待。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情况,你们把所有的信任与爱都交给了丈夫,而你们的丈夫却不小心伤害了你们。美满幸福的婚姻,应该是这样一种完美的结合:你放心地躺向背后的怀抱,背后的人,准确无误地接住你。”

    老总的话,让她如醍醐灌顶,原来,他一直都在,爱,一直都在。只是那份爱躲在了她看不见的背后,她便怀疑、犹豫、痛苦、不安。有好多时候,真正的问题不是不爱,而是在琐碎的日子里,我们慢慢失去了发现爱感受、爱的能力。

    即使拥抱不柔软

    婚姻的经营,并不仅仅是一味地容忍,而是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学会如何与对方相处,学会在两个人都张开刺时适当地绕开行走。

    遇上他之前,她曾不止一次地跟朋友们说过,她若嫁人,三种人不嫁:同行不嫁,比她大5岁以上的不嫁,大男子主义倾向严重的不嫁。可她遇上了他,电光石火间,所有的坚守瞬间土崩瓦解。他不是她不嫁的三种人中的某一种人,用他的话说,她不想要的东西全部在他那里实现了:他是她的同行,一年到头从一个片场到另一个片场忙着拍戏;他比她大,不止5岁,是10岁;他的大男子主义严重到连她起床的快慢都想限制一下。

    她还是嫁了,义无反顾。爱情,就是这么没有道理。

    可爱情是一回事,婚姻又是另一回事。恋爱时卿卿我我,大男子主义是男人味道,固执是男人的个性,怎么看怎么顺眼。结了婚,天天在一个屋檐底下,素面相对赤诚相见,日子里就只剩下让人触目惊心的现实。

    起床,多小的一件事啊,可他们曾经为这点儿小事纠缠不休。他起床快,军事化行动,她却是个习惯赖床的小女人,尤其是周末或者不上班的时候,慢腾腾地穿衣、懒洋洋地起床于她就是最好不过的享受。他却老是用自己不和谐的声音将那份暖融融的温馨静谧打破:要养成好的生活习惯,赖床对身体不好。她不服,依旧不起。他再说,声音却比先前高了许多,她不想跟他吵,于是起床,却有满心的不舒服。

    家不是一个让人放心安身的地方吗?她为什么体会不到?

    逛街,在她来说是一种绝好的休息与放松。紧张的拍戏之余,在各大商场的柜台前慢慢地逛,时尚的衣服、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可爱的小装饰品,看到心仪的掏钱买下来,不买也不要紧,漫无目的地饱一下眼福,也很好。他却不一样,陪她逛街,堪比受刑。毫无目的地在人群里穿来穿去,忍受着嘈杂的车声人声不说,脚也跟着受苦。他就有了意见:要买什么东西出来之前就想好,省得在这里晃啊晃,累不累啊……一个是温室里的花朵要把日子过得精致无比,一个是来自西北大漠的胡杨习惯了粗糙的风沙。她和他的婚姻,从缔结的那天开始就让多少亲朋好友替他们捏着一把汗。那些担心当然不是多余的,最初那些围城里的争吵,也不是没有威胁到他们的爱情。吵得最激烈时,她曾拎了包头也不回地走,他在她身后受伤地吼:实在过不下去就离了吧。

    自然是没离,舍不得。一段冷战之后,彼此又向对方敞开了温暖的怀抱。

    现在的他们,已经结婚五载,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儿。两个人依然在忙碌,奔波在各自的片场,忙碌之余侍弄那个可爱的小人儿。他仍然一脸的刚毅、一身的大男子主义,老是试图用自己的豪放粗疏来改变一下她身上的小资气息,她仍然张扬又热情,活得任性又洒脱,还会因为他偶尔一次不洗脚就往床上倒而唠叨他。他们像两只浑身长满刺儿的刺猬,都在执着地守着自己的旧习与领地,可他们那些激烈的争吵却是越来越少,甚至几乎找不到了。

    有人说,两只相爱的刺猬,爱着却不敢亲密相拥,那样做的结果会让彼此都被扎得遍体鳞伤。那么,相爱的刺猬就只能拔掉浑身的刺,只求与爱人一次柔软的拥抱吗?连自我都失去,那样的爱,还有什么意义?倒是这一对聪明的爱人,他们谁都不曾刻意去拔掉自己的刺,他们只是绕开一点点距离。她老嫌他买东西不注意,比如买回的东西价高物不美,他便放手由她去买,从家里的日用品到他浑身上下的行头;他不喜欢陪她逛街,每次外出,她便主动让他在商场楼下咖啡店里慢慢喝咖啡看书等着她……“因为从相识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对方,所以,才肯容忍吧。当然,也不仅仅是一味地容忍,而是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学会了如何与对方相处,学会了在我们两个都张开刺时适当地绕开行走。”看她一脸的幸福,你就知道,那份幸福真的驻在她心里。

    哪一份婚姻里不曾有过这样那样的棘手问题?迎头而上,针尖对麦芒,换回的可能是彼此伤害甚至是一份幸福爱情的风流云散。相反,在那些彼此不能相容的尖锐的问题上稍稍绕开一点,呛人的战火就会化成和风细雨,两只刺猬也可以相亲相爱共赴幸福。

    爱情跷跷板

    两个人的围城,也许就是这样子吧,就像儿时玩过的跷跷板,起起伏伏,风风雨雨中,找到那个让彼此都舒心的平衡点,那便是爱,便是幸福。

    女人是遇上男人之后才开始变笨的,一年又一年,不见好转,倒是越来越严重。

    女人常年用电脑,除了会在电脑上打字,其他一概不通。有个把小病毒攻击了她的电脑,她就一个电话打到男人那里:电脑中毒了,来给我看看哦。

    好。男人答应得从来都是那么利索。

    女人正在厨房里炒菜,蓝色的火苗忽然变红,红色的火苗又慢慢弱下去,最后悄无声息地灭了。锅里,一锅青菜炒得半生不熟。女人急了,抓起电话,又打过去:家里的煤气没了……好,我这就去给你换。

    女人要去参加一场考试,却不知道如何换乘公共汽车。走到半路,竟然迷路,站在公交站牌下不知所措,只能再摸出手机打给男人:我在将军路口,不知道去四中要换哪一路车。

    男人就在电话里把乘车路线再详细地跟女人说一遍。临了,终于忍不住加一句:笨婆娘,你也就适合放在家里养着。

    说归说,女人还是那么笨,那么没有脑子。

    习惯成自然,慢慢地,男人也就习惯了女人的笨。每次出差前,男人几乎要把整个家都检查一遍。水费、电费,统统缴足,门窗、水管,统统检修一遍,女人常用的电脑,认真杀毒、清理……总之,他要让女人在他不在的那段日子里安心平稳地走过来。

    男人的那场病,来得很是突然。一向体壮如牛的男人,忽然在那个冬天倒下去。倒也不是什么大病,多年的痔疾发作,男人以为只是如往常一样清洗上点药就可缓解,谁料拖到最后,竟然那么凶险。

    不行,你不能再这样子拖下去,我们去医院。那一刻的女人,着急是着急,却比任何时候都表现得更冷静。之后,她去了男人的单位帮他开转诊单,顺便帮男人请假,再出去联系车子,拉上男人直接去了那个城市最好的一家医院。

    挂号,就诊,女人扶着男人楼上楼下地跑。医生检查之后说:见过很多长这种病的,没见长这么严重的,要引起组织坏死你的麻烦就大了,抓紧时间住院手术吧。

    男人的手术,做了整整四个小时。小病竟闹成一个大手术。男人在医院整整住了半个月。

    那半个月,对男人与女人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疼。男人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肉体疼痛,女人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心理疼痛。看着麻药药效散去后,男人躺在床上疼得浑身被汗打湿。女人只能一刻不停地坐在他的床前,握着他的手,一次又一次替他揩去脸上、脖子里的汗。

    夜里,男人紧皱着眉头,睡不实。坐在床前的女人更睡不实,她隔五分钟就起来给男人擦一次汗,隔十几分钟再起身拿勺子给男人喂一点温开水。

    你睡一会儿吧,别再把你熬坏了。男人看着女人那个样子,心疼。

    不会的,我现在结实着呢。

    女人说得没错,那些天,一向食欲不怎么好的她,突然食欲猛增。倒不是她的胃口突然好了,是她的理智在强逼着她吃。她知道,那个时候,她的强壮比什么都重要。

    想吃点什么?我回家给你做。女人嫌医院食堂的饭菜不好吃,每天都回家给男人做。一日三餐,女人变着样儿做。做好了,放在一只小小的保温饭盒里,去给男人送。女人骑着一辆红色的小电动车,从那个城市的这头到那头。走过一次就把那条路记在心里。

    家里的煤气刚好在那个节骨眼儿上用完了,为了不耽误给男人做饭,女人竟然拎起几十斤的煤气罐就下了楼。去液化气站换好气,再一个台阶一个台阶慢慢挪到自家住的三楼上去。

    做那一切时,女人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的笨、自己的弱。她觉得,那一刻,她就应该那么做,她也必须那样做。

    那一段时间,女人就那样风风火火地穿梭在家与医院之间,中间还要在商场、菜市、银行、单位之间跑来窜去。女人竟然没有迷过一次路,没有一次丢三落四,更没有在男人面前掉过一滴泪、叫过一声苦。从始至终,她只给男人传递一种信息:你安心养病,家里一切有我!

    女人原来也有如此干练能干的时候。

    只是,那种干练与能干,持续的时间很短。等男人养好病,又虎虎生风去上班的时候,女人一下子就退回到最初的起点。她又开始犯糊涂又开始犯笨,出门不记路,出差不收拾行李箱,自己的手机号竟然也记不住,要打电话问过男人,男人再打电话回来告诉她……他很少再叫她“笨婆娘”,偶尔叫一次,语气里也是浓浓的怜惜与宠爱。

    两个人的围城,也许就是这样子吧,就像儿时玩过的跷跷板,一人占据一角,你高高在上强势无比时,我会把自己放得很弱很低,你落下去时,我会勇敢地站在你曾经站的高度,牵着你。起起伏伏,风风雨雨中,找到那个让彼此都舒心的平衡点,那便是爱,便是幸福。

    让幸福遍地花开

    幸福是我们脚下一朵又一朵无名的小花儿,一朵花败下去,另一朵又会盎然开起来。只要相爱的两人惺惺相惜,只要我们懂得去欣赏,平凡如斯的日子里也会遍地花开。

    在百货商场购物的兑奖券到期了,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喜滋滋地前去兑奖。一等奖是一台海尔洗衣机。如果幸运,正好可以把家里那台破旧的“小天鹅”换掉。

    妈妈,你们又带我去哪儿?车后座的小女儿仰着小脸儿特兴奋。

    和你爸爸去百货商场抬咱家洗衣机。

    你们又买新洗衣机了?

    不是。是我们的购物奖券中的。男人女人同声回答。

    周末的商场,人头攒动。男人挤到贴着中奖名单的广告牌前一个号码一个号码地对照着看。女人在一边拉着女儿的手捂着嘴偷偷地笑。

    没有。咱家洗衣机被别人抬走了。男人转回身,一脸无所谓的笑。身后的两个人早已笑得哈下了腰。

    那个场景曾经在我们一家三口身上上演了很多次,幸运的大奖却从没有砸到我们头上。

    每次都不中,为什么每次你们还这么高兴地来?小女儿不解。

    一件事情没有去做之前,不要轻易否定它更不要轻易放弃。没做就放弃,希望就是零,尝试着去做,至少还有一份希望在。

    到目前为止,我们购物奖券上中过的最大的一次奖,是得了一块五块钱的舒肤佳香皂。可那个“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却已深深植入孩子的心中。那才是我和他共同的目的。

    天气晴好的周末,我和女儿搂着他的腰,乐滋滋地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我们去旅游。不去公园,不去游乐场,他说要带我们去一个最好玩的地方。和暖的风扬起我长长的发,吹得他衣襟呼啦啦地在风里飘扬。孩子兴奋地对着路边一闪而过的田野指指点点。绿油油的稻田,似乎还未从晨光中醒来,三三两两的村居散落在碧野之中,淡淡的雾霭是附近乡村上空飘来的炊烟。好一幅美丽淡雅的水墨山水画。

    车子拐上一条干净洁白的乡村白沙小路,路越来越难走,我们的兴致却越来越高。山道弯弯曲曲,两边的山石树木纷纷后退。我和女儿搂紧他的腰,一阵又一阵地尖叫,仿佛在坐过山车。

    良久,摩托车发动机停下来。一阵清凉沁着花香草香从四周袭来。各种不知名的鸟儿叫声,高高低低,婉婉转转,一粒粒清脆地掉在耳畔。站在绿树四合的山坡,贪婪地吸吮着甜香的山中空气。我几乎不敢出声,怕惊醒了那个美丽的梦一样的世界。脚下有各种不知名的小花儿,仰着小脸儿在霞光中开得热闹纷繁。女儿不似我,她管不住自己的好奇与热情,早已蹑手蹑脚,向停在花丛中的一只白色蝴蝶靠近……回头看他,真心地想对他说一句“谢谢”。他的目光正深情地锁定在我和女儿的身上。“你怎么知道这处好玩的地方?”他笑:“前段时间带学员来进行野营训练时发现的,就一直想找机会带你们来呢。这么美的地方,自己独享总觉得心里少点什么一样。现在咱手里还不宽裕,等有钱了,我带你们去更好玩的地方……”认真地听他说,我的眼睛忽然有点发涨。他不晓得,他已把世上最美丽温情的幸福带到我面前。

    在山下路边遇到一家简陋的小吃店,油毡纸胡乱搭起的棚子,居然堂而皇之地在门楣上挂着“幸福饭店”。冲着那个名字,我们进去了。

    是农家人自己养的小土鸡,还有山里的时令野菜。红红的木柴烧起来,火舌舔着锅底,锅里冒出浓浓的香气。翠绿的小黄瓜,洗净了端上来,算是饭前的小点心。咬一口,淡淡的清香一路滑入五脏六腑。山菇炖小鸡儿端上来,黄灿灿的肉,黑的山菇,浸在香浓的汤汁儿里,还没来得及伸筷,口水已流下来。放下所有的顾忌,一家人坐在棚子底下,吃得热火朝天。一顿饭吃下来,不过八十几块钱的样子,真是经济划算。

    看着五大三粗的老板和细眉细眼的老板娘屋里屋外地张罗忙活,他们身上的衣着陈旧,一举手一投足间却溢着满满的幸福快乐。男人快乐地叫女人“老婆子,水开了”,女人幸福地喊男人“老头子,就来了”。再抬头看“幸福饭店”那四个字,忽然觉得那么合适。一蔬一饭里的平淡岁月,依旧是那样一味永难言。

    回程的路上,摩托车一拐就拐进路边的竹制品作坊。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漂亮舒适的竹子摇椅就到手了。回头将它放在阳台上,你写作看书累了的时候就坐上来休息一下。他边说边细心地将那张椅子绑在车子后座上。我的眼圈儿却已蓦然发热。三个人坐的车子再在后面绑上那张椅子,已明显拥挤。可我的心,为什么一路还是快乐得要飞起来?

    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过有钱人的生活,也曾为自己暗淡的日子而悄悄自卑过。可那一次,搂着孩子安心地坐在他的身后,看路边山花一路星星点点地铺向天边,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塞满胸臆。好多人,穷其一生都在追寻幸福的路上忙碌。可有人,到死可能也不明白自己要的幸福到底是什么。幸福是我们脚下一朵又一朵无名的小花儿,一朵花败下去,另一朵又会盎然开起来。只要相爱的人惺惺相惜,只要我们懂得去欣赏,平凡如斯的日子里也会遍地花开。

    爱的咫尺与天涯

    爱,不能以距离来论深浅。无论咫尺与天涯,你都在我的心里。你知,或者不知,爱,都在那里。

    女人跟男人结婚十几年了,曾经的热烈与浪漫早已化作淡淡温情,波澜不惊。女人一皱眉,男人就知道她要发脾气;男人一沉默,女人就知道他一定在单位上受了气。

    彼此熟悉得就像各自的左右手,默契有余却少了几分爱情的浪漫。

    女人天生多愁多情,曾用一支笔写下世间形形色色的爱情。在别人的爱情里甜蜜或者痛苦,却唯独品不到自己爱情的滋味。男女一起相守十几年,还会有奢侈的爱情吗?

    男人外出驻训一个月,女人独自守着一间大大的屋。出来进去,看不到男人的身影,男人的气息却无处不在。到底还是有些牵挂有些想念了,她眼巴巴地盼着男人抽空回来一下,哪怕只是一次小聚。

    男人果真回来了,在他外出驻训第十五天的时候。女人去邻居家串门,遇上爱说的女邻居:你们家老王昨天回来了,想你了吧?女人一愣,心蓦地沉下去。她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分开十五天了,中间隔了近百里的距离。他有机会回来了,却连家门都不入,甚至连跟她说一声都没有,又悄悄地回去……兀自坐在黑暗的屋子里,女人心里的不满又多了几分。

    女人的胃病犯了,在男人驻训第二十天的时候。睡至夜半,女人被疼醒。摸起电话打过去,他的手机竟然是通的。原本不想夜半扰他不安的,可他是她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外面天黑如盖,电闪雷鸣,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这座城。女人又疼又怕,顾不得想太多。

    “别急,别怕,写字台第二个抽屉里有胃药,先吃一点下去,等天亮了赶紧去医院……”电话里,男人的声音有些许的疲惫,却镇定自若,让女人无比地心安。她答应着,起身去找胃药。那些药,他何时备好放在那里的,她竟然完全不知。

    服过药,药力上来,胃里稍稍舒服些,困意也袭上来。一番折腾,抬头看墙上钟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女人迷迷糊糊睡去。女人做梦:男人浑身透湿,两脚泥水,站在门口,含笑望着她……一个美梦呢,女人翻个身,扬了扬嘴角,继续睡。她想把那个梦继续做下去。

    “喂,来给我开下门,我回来了。”门外低低的呼唤声,女人在梦里也听得清楚。心里“咯噔”一下,睡意全无。披衣下床,趿拉着鞋子去给他开门。门开,一个湿淋淋的人带着一股雨气闪身进来。“天,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女人惊叫。那会儿已是凌晨三点钟。眼前这个被泥水裹住的男人,实在吓到她了:男人身上穿了雨衣,可头发上却在滴滴答答往下滴水,眼镜上沾了一层雾气,根本无法看清他的眼神,裤角全湿了,膝盖处撕开了一个二寸长的口子,黄色的作战靴上,沾了一层厚厚的红泥巴……一百里山路,男人骑着摩托车回来了,路上风雨泥泞,摔了好几个跟头,把衣服扯烂了。

    “嘿,咱们这破摩托车,挺好用,这么大的雨也挡不住它。”男人边拿女人递上的热毛巾擦脸边傻乐。

    “你有病啊,深更半夜骑着这破车往家赶。”女人心里很疼,说出来的话却很冲。

    “你打电话说胃不舒服,我不是不放心吗……夜里也没有车子了,只好骑这破车回来……胃怎么样了?舒服一点没有?”

    女人不答,只定定地盯着男人的脸,“我真搞不懂你,前几天明明回来了,走到我们楼下了,都不上来看一下我,这会儿深更半夜又是风又是雨的,你连滚带爬摸回来……”

    “你知道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是这样子,那天在训练时,心脏跳动忽然加快,单位派车把我送回来体检的。去医院做了个心电图,也没什么大碍,就没让你知道,怕你担心嘛,你那点小心眼儿……不信,你看……”男人孩子气地掀起衣角,那一个个紫红色的铜钱印子一下子映入女人的眼帘……轻轻地抚过那些紫红的印痕,再看男人一身的狼狈,女人的眼泪“啪啦啦”掉下来。

    一直想要一个答案的,在自以为爱情渐失颜色之后。那个风雨之夜,男人把女人想要的答案完整地给了她:爱,不能以距离来论深浅。与你近在咫尺,却不愿让你知道我曾来过,与你相隔天涯,一样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刻出现在你面前。无论咫尺与天涯,你都在我的心里。你知,或者不知,爱,都在那里。

    一起走过最长的夜路

    相爱一场,相伴一生,一起走过一段最长的夜路,才知道,彼此有多在意,才知道,有阳光的日子有多么好。

    那年春节回老家,他们选择了自驾车回去。那时,他刚刚拿到驾照不到半年,车子都没出磨合期。

    从南到北,四千多里路,中间穿越几个省。她不会开车,他一个人驾驶,车子上坐着一妻一女,他生命中最珍贵的人。可他不怕那些,临行前一个多月,他就开始忙活。大到车子的防滑链,小到所经之地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小镇的地图,他都一一从网上查阅,该购买的购买,该准备的准备。因为之前曾经历过雪灾路冻之苦,那次临出发前,他除了把保暖的衣服、被子带足,后备厢里几乎塞满了吃的东西,牛奶、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热水瓶……看他弯腰躬身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后备厢那点有限的空间,不断地往里塞东西时,她站在一边取笑他:要不,再带上锅和煤气灶?

    开个玩笑而已,对他所做的那一切,她还是放心且舒心的。

    凌晨两点钟从家里出发,到第二天晚上八点钟时,他们已在两千里之外的城市。因为出发前带足了吃的用的,一路上,除了给车子加油,他们几乎不用停下来。

    原定那天晚上会在那个城市休息的,天黑时飘起的雪花却改变了一切。

    那一场雪,来得毫无征兆。未来一周的天气预报里,不曾有一颗雪花的图标。可那雪,还是下起来了。飞絮一样扯不断,翻滚着向他们的车窗玻璃扑过来。

    怎么办?走,还是不走?她看着阴沉沉的天,心也无端地沉下去。

    走!片刻的沉默过后,他果断地将车子拐上另一个方向。他说,如果被大雪耽搁在路上会更可怕。他知道,有一条新开通的高速公路,晚上车子一定少,走那里,相对安全。

    她不知道那条路有多长,她甚至不记得他们在那条路上到底走了多久。从晚上八点多钟开上那条路开始,他们就如同进入一个魔幻世界。黑色的路面,红白相间的路桩,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飞快地后退。白色的雪花很快就把黑色的路面给盖住了,一阵风刮来,又顽强地把路面上积雪扬起,露出路基的轮廓。他把车灯开到最亮,把车子的时速降到40迈以下,可迎面飞来的雪,大片大片,大团大团,没有边际的雪,还是给她造成一种强烈的错觉,她觉得他们被抛进了时光隧道,抛到一段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永恒。那一个永恒里,却只有漫天的恐怖与寒冷。

    她很害怕,害怕到无以复加。她只是强制自己不表现出来。她坐在他旁边的副驾上,一直在找话题跟他聊。天南海北,从古到今,天上地上。她想不到,她竟然可以在那个夜晚里记起那么多。

    车子上的时间显示,已是第二天的凌晨两点钟。那个时段,茫茫无际的高速路上似乎只剩下他们一辆车子。一座又一座的山,一道又一道长长的隧道。他始终保持着最初的开车姿势。路陡且滑,他不敢有半丝的马虎。但她的唠叨,还是让他心安。

    车后座上的孩子,早已在温暖的小铺上睡着了……你困吗?困了咱们就靠路边休息一下。一路上,她问得最多的是这一句话。看他开车的样子,她心疼极了。天那么冷,他的额头还是汗珠不断。

    还行,再往前走一段吧。他给她的,只有这一句回答。

    你困了就闭着眼睛睡一会儿吧,没事的,放心。他知道,她困极了。出发前的几天夜里,她因为激动,根本就没睡好。

    我也不困。我陪你说话。她调整一下坐姿,再搜肠刮肚地找下一个话题。嗓子已经干涩得要着火了,可她知道,她不能停。她不想,把那么黑的夜,那么长的路,留给他一个人走。

    他们就那样一路跟雪赛跑,或许,更确切地说,他们被雪赶着跑。

    那一场雪,很奇怪的雪,竟然从南向北下,像是从背后赶着他们一样。等他们的车子钻过一条长长的隧道,她忽然惊喜地发现,雪没了,一点儿也没了。黑色的柏油路面,变得清晰无比,车前玻璃的视线也变得畅通无阻。

    雪停了,他和她一起长长吁了口气。

    在一个服务区停下来,走出车子,他们才发现,东方已泛起隐隐的鱼肚白。他们,竟然在那条并不算长的高速公路上走了整整一夜。

    回到老家以后,她才知道,那一夜,他的痔疮发作,血把蓝色的毛线裤都染成了黑色……回到老家以后,他才知道,到了家里,她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时,嗓子已经哑得说不出一句话……回到老家以后,他们才知道,在他们走过的那条高速公路上,有大队的车子人马因为大雪封路而被阻在路上,无法如期回家过年。

    之后,日子复归宁静,两个人偶尔还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吵,却是谁都不愿意再跟对方较真儿争斗下去。吵到激烈处,总有一个会主动喊停:“嘿,别吵了,想想咱们一起走过的那段最长的夜路……”

    相爱一场,相伴一生,一起走过一段最长的夜路,才知道,彼此有多在意,才知道,有阳光的日子有多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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