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智慧书2: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女人-爱比爱情更奢华,心比心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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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的痴情是罪过

    聪明的女子应该让男人明白:想出轨吗?对不起,我会让你出不起!

    第一次得知老公在外面有情况时,陶陶在我面前哭得天崩地裂,仿佛到了世界的末日。也难怪,大热天的中午,自己忽然心血来潮去老公的单位给他送降暑的绿豆汤,却迎面碰上老公正搂着女下属的腰亲密地往车子里钻。看到她的那一刻,一向稳定自如的男人“唰”地一下就变了脸,讪讪地不知如何是好。那夜,她流着泪要跟男人离婚,男人却流着泪跪在她面前,说,与那个女人只是逢场作戏,其实内心里爱着的还是她。她的心就无端地软了,把自己的一份委屈深埋,继续打起精神来过那五味杂陈的日子。

    只可惜陶陶的老公并没有就此罢手,桃色的花边电影,倒有愈演愈烈之势。有几次,陶陶竟然从自家的卧室里找到其他女人的物件。当她拿着那些东西气咻咻地质问面前的男人时,那个男人已修炼得面不改色心不惊:“是我的女客户的东西,让我帮忙从外地捎回来的,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再后来,他们双双被她堵在家里,那个女人倒是大方,从从容容地整理衣衫,从她身边大大方方地走过去。陶陶气疯了,冲上前找老公拼命,谁料那个男人却不急不恼,觍着脸说:“急什么急,再怎么着你也是这个家里的正宫娘娘!”他想得倒挺美,还想妻妾成群。

    事情发展到那样的地步,要是男人女人的身份掉个个儿,再窝囊的男人估计也要拍案而起了。陶陶却没有,她仍然无法做到用力还击,因为那个男人,是她从20岁起就爱上且一直爱了十几年的。他背叛她,伤害她,她却只有偷偷心碎哭泣的份儿。

    “要么离!要么给他点颜色看看!”人家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我对陶陶却是毫不口软。“怎么给颜色?去他的单位大闹,他以后还要怎么做人?再怎么说我们也是夫妻多年,感情总还是有的……”真恨透了这个女人的软弱痴情,到那般田地了还在维护着男人的利益与形象。我终于明白,这个世间为何有那么多的“陈世美”了,原来都是痴情女子给惯出来的。

    从古至今,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不知上演了多少。旧时男子,皇宫里三宫六院粉黛无数,就是寻常百姓家的男子也能堂而皇之地养个三妻四妾,只要养得起。因历史的原因、时代的原因,那时小女子的地位还及不上一件男人喜欢的衣服,自然不敢站出来去要求与男人平起平坐了。

    历史的车轮滚动到今天,女人再将自己弄成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样儿,就有点说不过去。你以为痴情可以换回他的真心吗?他却将你的痴情当成软弱。你以为痴情的女子会惹人怜惹人疼吗?他不过多了一份向其他女人炫耀的资本。冰雪聪明的张爱玲,对胡兰成可谓痴情吧?看着他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看着他在众花丛里流连忘返,却仍然苦苦地守着对他的那份痴恋,愿意为他低到尘埃里,愿意在尘埃里为他开出卑微的小花。结果如何?仍旧挡不住那个男人寻花问柳的脚步,仍旧难逃孤独地客死他乡的凄凉晚景。而在胡兰成的大作《今生今世》里,在胡兰成众多的红粉知己中,张的地位并不比别人高出多少。她也不过是他生命中寻常的一位过客。

    试想,女人如果不是那么痴情,如果不是那么害怕会伤害到那个伤害了自己的男人,从男人一有出轨的苗头时就为自己的一份合法的权益据理力争,这个世间,也许就会少了许多的“负心汉”和怨妇。没有谁规定好女人就一定要贤淑到底,大敌压境,奋而抗击,是一个女人保护自己爱情,保护自己的权利。

    聪明的女子应该让男人明白:想出轨吗?对不起,我会让你出不起!那些“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后来人,就更不必把自己的幸福押在一个连自由都没有了的男人身上了。

    爱情有原则,痴情有规则。古龙小说里有句经典名言:谁先动心,谁就满盘皆输。而现实中,容易心软的往往是女人。女人,千万别因为自己的痴情,碎了自己的心,把自己弄成怨妇模样,还把一位好男人生生宠进“坏男人”的行列。须知,生活真的不相信眼泪。

    爱情,要温度还是要纯度

    爱情,如果不能落实到柴米油盐、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小事情上,是不能长久的。

    在凡事讲求效益与利益挂钩的今天,爱情几乎被挤得无处容身。拜金女、富二代,借着爱情的名义,在公众面前大肆宣扬他们的爱情观点:“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你有房有车有存款吗?如果没有,别来跟我谈爱情。”“如果我是喜儿,我愿意嫁给黄世仁,然后用他的财富来做慈善事业。”眼睛里看多了,耳朵里听多了,人的心灵都被一团污云浊雾裹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我们似乎只有在电影电视里才能找到爱情的天使。但是,那些毕竟只是想象,现实生活中,爱情不是一尘不染的样子。爱情本身,不可能像百分百的蒸馏水。甜蜜有之,伤痛有之,欢笑有之,泪水有之,这才是爱情本身的模样。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故事,曾经感动了多少红尘中的男女,可千古化蝶,却只能是我们臆想出来的神话。

    在一个缺乏爱情的时代,我们只能用神话来安慰日渐荒芜的心灵。

    曾经看过一段关于已故大师季羡林的异国爱情故事,年轻时留学德国的季羡林与房东的女儿发生过一段纯真热烈的恋情,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异国的街道上、公园里,都曾留下二人无限的甜蜜。可那一段爱情,却注定不会有结果。他最终离她而去,他离不开自己的祖国,她亦不能跟他远渡重洋。他归国、娶妻、生子、做学问。她却守着当年为他打字的一台老旧打字机,孤独终老。她说:“我在等他,我相信他还会回来见我。”那时她已满头白发。已是耄耋老人的季羡林听到这个消息时,只留一声长叹:她太傻了。

    是的,她太傻了,用自己长长的一生,来期许与爱人一次没有约定的见面。那样的爱情,纯洁,热烈,那样的爱,真的让人荡气回肠泪湿双眼。可那样的爱,我却希望它不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因为,那是用一个女人一生的孤苦与期盼铸成,最终却无果而终。

    有一位视爱情为圣坛的朋友,第一次遇到生命中深爱的男子。他事业有成,性格温良,待她更是温柔体贴。二人相恋八年,她也不曾下定决心牵起他的手。因为太爱,害怕那一份如此纯洁美好的爱情在粗粝的现实面前被打磨得黯淡无光。她说,她愿意将那份神话般美好的爱恋持续到底。可那份爱恋,只持续了八年。因为他遇车祸去世,她再也牵不起他的手……天啊,如果可以用我的生命,换来与他一日的夫妻岁月,我愿意。女友哭得痛断肝肠。天听得见,他却听不见了。

    曾经特立独行背着行囊为爱走天涯的三毛,在阅尽了人世红尘之后,也曾感慨地说:爱情,如果不能落实到柴米油盐、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小事情上,是不能长久的。是的,我们皆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凡人的爱情,脱不开烟火、吵架、和好、温暖、忧伤、幸福、痛苦、犯错、包容……这样一份凡俗的爱情,可能与纯白无瑕的爱无关,却是爱情最本真的颜色,是一份真实温暖可触摸的爱情。

    如果没能与那样一段所谓的纯爱邂逅,你也不必遗憾后悔。那样纯粹的爱,原本就是一个神话,且常是一个凄美的没有温度的神话。爱情的温度与纯度,如果不能做到最完美的结合,那么,还是去选择一份有温度的凡俗之爱来得更稳妥实在。

    绝情也是一种美德

    生活终于教会我狠。狠心忘记,狠心舍弃。狠,有时就是好,对自己好,对他人好。

    故事很俗: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相遇了,相爱了,爱得如火如荼,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分开了,这中间分开的几年里便有人填补了女孩子的空白,再后来,男子与后女友也因种种原因分开,又恰遇前任女友回来,再续前缘;两个人准备谈婚论嫁的当口,消失了的后女友又回来了。一份爱情里挤着三个人,谁都不舒服,可那份选择权却优先落到了男孩子的手里。左右权衡,前女友温婉似水,后女友热情如火,男人哪一个也不舍得放弃。他就把那只皮球又踢给了两个女友。后女友的答案只有一个,今生非他不嫁。委委屈屈的前女友只好黯然退场。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也就罢了,让那只可怜的小猫儿独自舔一会儿伤,过一年半载再去重新寻觅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可事实是,故事并没有结束。选择了刚烈女的男孩子带着满心的愧疚与心痛又找回来:舍了你,我真的很心痛。可你是否明白我的苦衷?她太刚烈了,我真怕我离开她,她会想不开做傻事。而你不一样,你能写会画,没有我,你一样会活得很好。只希望你能理解,别在心里怨着我……小猫儿把他写给她的日志一则又一则地发给我看。发完了,又发过来一张流泪的脸:姐,心太疼了。

    为何心疼?为失去这份爱情?为他?还是为你自己?

    为他。他太难了。我现在倒希望他真的就此把我忘记,而不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傻姑娘,为你自己庆幸吧,庆幸他舍你而去,庆幸他在你还输得起的时候就把重新选择的机会给了你。这个男人,离开就离开吧,他不配拥有你的爱。

    把这样一行字发过去,小猫儿沉默了半天,才缓缓地敲回三个字:为什么?

    因为这个男人自私又自恋,因为这个男人的不担当。爱与不爱,其实都不需要任何借口的,爱了,死心塌地地将自己交付于对方相携相伴走一程;不爱,挥一挥手,把所有的借口带走,不给对方留下一丝希望的云彩。这样的分手,绝情是绝情了些,却干净利落。被抛弃的伤心人,伤心过,哭泣过,会重新收拾重新上路。这个男人倒好,上了别人的船,还惦记着旧船主的好。细想来,他哪里是惦记着旧人的好?他是惦记着他自己。害怕自己的高大形象一夕崩塌,所以他百般婉转地解释。弃了你又让你心里永远记着他的好,把别人推进绝望的深渊,却又要强行在那方伤心之地为自己留一条退路。这个男人,心够狠。

    还沉浸在他的万分柔情悔意里的小猫儿,肯定听不进我的劝。她黯然下线,再没有出现。她一定是觉得我这个做姐姐的太绝情了,哪里会晓得今天这个绝情的人昨天就是那只受伤的小猫儿。相似的故事,相似的情节,连故事里的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相似:

    你有学历有能力,离开我,照样可以有一份好的生活,而她不同,她除了我,就什么也没有了。当年,19岁的我穿越千山万水去看那个人,看到的是他同前女友温柔相携的一幕。心碎了一地,泪飞了满天,世界在那一刻一塌到底。可那个傻傻的人,不是为失去了爱情而哭,让我更疼的是他的矛盾与不舍。他说,舍掉我,他也疼。

    疼着他的那份疼,甚至愿意为他从此彻底将自己忘记。那时也有人劝我批我,说我傻瓜。我听不进。爱无解药,只能在时光里慢慢自我修复,直至痊愈。后来,慢慢发现,自己在对方的生命里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

    离开我,他们活得很好,比我好。

    我才开始慢慢醒悟,在他做出决定要离我而去的那一刻,他已经不爱了。那些情意绵绵的话不过是他送给我的最后一点尊严,或者说是留给自己的最后一点余地。他怕太过绝情的自己会让柔弱的我走上不归路,也怕倔强的我从此将他彻底从生命里删除。可他不知道,岁月的眼睛是雪亮的。终于还是在很多年后,我深深地感谢了他,感谢他当初的离开,感谢他给我邂逅下一次幸福的机会。

    很多年后,再度重逢,我关注眼下各自的生活,为那个略已发福的人祝福,他则急于怀旧,急于让我忆起当年的那些温情细节。我真的已经忘记了,但我还是向他表示感谢,那一份感谢,比恨和遗忘更加让那个走向中年的男人惶恐与失落。他说,你太狠心。

    是的,生活终于教会我狠。狠心忘记,狠心舍弃。狠,有时就是好,对自己好,对他人好。

    我相信,那只可怜的小猫儿,终究有一天会在岁月的帮助下看清这个男人,到那时她会庆幸他当初的离去。

    如果爱,就深爱,如果散,请带着所有的道歉与借口转身离开。相较于旧情人之间藕断丝连的暧昧,绝情也不失为一种美德。

    不是所有的灰姑娘都喜欢水晶鞋

    爱情可以不论出身,婚姻最好还是门当户对。灰姑娘嫁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童话里的事。

    女友青莲,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女孩子,上学、工作,一路走来,踏踏实实,没有任何跳板依靠,全凭了自己的朴实能干,竟也坐到一家大公司财务副经理的位置。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先是被自己的上司欣赏,继而又被上司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见面、约会,他们的恋情,顺风顺水得让人嫉妒。

    男友是典型的“富二代”,身上却无半点纨绔之气,婆家有别墅香车,二人也谈得来,对青莲来说,幸福已是触手可及。可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青莲竟然选择了放弃,远离。

    面对青莲的逃离,朋友们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是谁,没有水晶鞋,你就是一灰头土脸的灰姑娘。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听朋友们七嘴八舌把矛头全指向自己,青莲并不恼。青莲不嫁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想做那个穿上水晶鞋跳舞的灰姑娘。她是一棵来自乡野的树,喜欢自由自在地呼吸成长,而不是被养进一个豪华的温室里。那个家,真的很好。可在那份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不对等的婚姻里,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希望寄托,唯独她不能。那份婚姻,没有给她自由的个性留下任何空隙。嫁进去,她就得学会化妆、应酬,就必须接受那份于她完全陌生的贵妇人的生活,甚至要忍痛与曾经的过去告别。那样的豪华生活对于来自乡间的她,无异于桎梏,她不喜欢,便拒绝。

    今天,婚姻已不单纯地担负着男欢女爱的重任,它还可以是幸福的跳板。为了这个跳板,多少女孩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避开爱情本身。青莲的选择,让人看起来多少有些不能理解。可细想,又不免为她的明智而欣慰。

    灰姑娘穿上仙女的水晶鞋,城堡、王子、美满人生,一下子全在眼前。一则童话里的故事,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经久不衰,也不过是为不劳而获找一个美丽的借口。但童话却只能是童话,童话与现实常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现实里也有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上演,却差不多皆以悲剧收场。漂亮聪明的平民姑娘戴安娜遇上了查尔斯,风风光光的王室生活背后却是苦不堪言的混乱与无助,最终也只能是香消玉殒,徒留一声叹息。多少苦拼苦打从底层奋斗起来的女星一朝嫁入豪门以期一劳永逸,豪门里的幸福却那样迅急不可挽留。前一夜的恩爱,一转眼就变成双方对掐的伤。台湾女星贾静雯与前夫的夺子大战让人不寒而栗,那一捧伤心泪不知何时流到尽头。

    “我不是戴安娜,我比戴安娜明智。”青莲就是青莲,她一点也不羡慕曾经笼罩在戴安娜头顶的光环。哪个灰姑娘不曾做过穿上水晶鞋的梦?平民姑娘戴安娜穿上了璀璨夺目的水晶鞋,却不幸把自己弄碎了。等待仙女出现,赐你一双水晶鞋,莫如自己努力去打造一双。这是青莲的幸福宣言。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然,爱情与婚姻,终究不是一回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彼此相爱就足够,婚姻却是两个大家族的结合,终要面对两大家族之间种种的较量对决。爱情可以不论出身,婚姻最好还是门当户对。灰姑娘嫁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童话里的事。比戴安娜理智的女子,拒绝嫁入豪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冒着傻气,但她遵从自己的内心,坦坦荡荡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这份清醒与勇气,恰是时下很多女孩子缺少的。

    初念浅,转念深

    佛经上说:初念浅,转念深。是说人的第一个念头往往是对事件的情绪反应,通常肤浅,但一转念,可能就有了更深的理解。但爱的世界里,却与此说有点背离。

    他从酒楼里歪歪斜斜地走出来,朋友要为他叫辆出租车,他摆摆手拒绝了。外面的天空正下着一场冬天的雨,雨丝细细的,打在人的脸上却是刺骨的冷,他似乎没有感觉到。

    摸出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响过两下后他就挂机。虽然他喝得有点醉,但他还是没有忘记她的叮嘱。她的屋子里有座机,只要她在家,她都让他打过去,她再打回来,她说手机费太贵了,打座机会省点钱。

    他曾不止一次对她说,让她放弃了那边的工作到他所在的这个城市来,他有能力养活她,她却一笑带过:“你这人和钱有仇呀,我在这里干得好好的,工作顺手,收入也好。等我们有足够的钱我们就买一套好看的房子,我就做里面的女主人。”

    说过好多次后,他就懒得再提了。可他的年纪不等他,他已经快30岁了,仍然过着独来独往的单身生活。他有份不错的工作,曾设计出许多精妙的作品,唯独,他设计不好自己的爱情与婚姻。她太独立了,不会按照他的设计走。他有时无奈地称他们是“电话夫妻”,所有的情爱只有通过电话。其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些缠绵的爱情悄悄话已被另一种琐碎的问候所代替了。每天那几个电话已成例行公事一样:“你做好饭了吗?别喝白酒,可以少喝点啤的。”“出门别忘记关掉煤气呀。”……她像个老妈子一样把他的生活安排得头头是道,唯独不能飞到他的身边陪着他,可他最需要的是一个有她在的温暖的家。

    既然不能在一起,他决定放手,放了自己也放了她。所以那天他特意拉着朋友到一家酒楼里喝得大醉,他需要酒来给他勇气。

    她给他打电话过来时,并没有和往常有什么不同:“亲爱的,这么晚了,是不是又在外面散步呀?”她知道他那个时候常在外面跑。“没有,我和朋友喝酒了,还在外面呢。我告诉你,今天是你最后一次打这个电话了,明天我就把这个号换掉。我要开始一种新生活,不想再等下去了……”他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出来,几乎没有给她回话的余地。“你真的喝醉了,你在说什么呀,你又喝酒……”她开始嗔怪他。“你根本没在乎过我,你在乎的只是你的工作,你的感觉,你没有想过来我这里。”他边踉跄着往前走,边大声地同她说。每一次她都要他不要在人前大声呼喊,说那样没有教养。他早受够了,他就是要大声地和她讲出来。

    电话那边有瞬间的沉默,良久,他听见她温柔地说:“亲爱的,你真的喝醉了,好好顺着有树的地方走,不要摔倒了,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吗?”“我没有喝醉,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我们分手吧。”他的语气里有几分决绝。“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只要你觉得快乐。”她的声音里已有几分哭音,他忽然有种很痛的快意。

    说话间他已摸索到了自己的门前,他开始找钥匙去开门。可他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依然没有找到:“坏了,钥匙丢了。”他小声嘀咕着,酒已有点醒了。“什么?你把钥匙丢了,那你今天晚上要怎么进屋里。你还喝得这么醉……”这次她真的慌了。“没事,我就在门外坐一晚上好了,冻死活该。”他负气似的倚在了冰冷的门上。“你快告诉我你朋友的电话,我打电话给他让他来帮你,他怎么可以这样,把你弄醉了就让你一个人回来。”她开始忙着去找纸和笔,“你说吧,我要打电话让他过来的。”“好的,我说,1385539……”他顺口就告诉了她这个电话。“我再说一遍你听听对不对,1385539……对吗?”“嗯,对了。”“那好,你待在那里不要动,我给他打电话让他来帮你。我先挂了。”她匆匆忙忙地挂掉了他的电话。

    天,她居然可以忘记了他的电话,那个她每天至少要打三次或者更多的电话,居然那么认真地重复了两遍,他以为她开玩笑却没想到她当真的。过了几秒钟,他的电话又响起来,他接起来,正是她打过来的:“你快去帮下我家默然,他喝醉了……”她的声音里有着无法形容的焦灼与心痛。他想笑却再也笑不出来:“亲爱的,是我……”眼眶里有些潮湿,他使劲把那些雾气逼回去,不让它们凝聚而掉下来。“天,我,我,我……”她在电话的那头轻轻地啜泣,再也说不下去。“刚才和你开玩笑呢,我已好好地躺在温暖的床上了,我困了,要睡了,你也睡吧。晚安。”“你吓死我了,你不要这样子吓我了,明天我就辞职,我不能再这样子让你吓了,你还是长不大……别忘记在床头放一杯水,免得口渴找不到……”他们就那样轻轻挂了彼此的电话。

    她不知道,他是真的把钥匙丢了。那一夜,他就在自己家的门口蹲了大半夜,可他的心里却不再寒冷。

    这是发生在一位女友身上的真实的故事,给我讲这些时,她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工作飞到男友的城市去陪他过一份烟火的日子。他们的爱情,终于从云端降落人间。

    佛经上说:初念浅,转念深。是说人的第一个念头往往是对事件的情绪反应,通常肤浅,但一转念,可能就有了更深的理解。但爱的世界里,却与此说有点背离。无心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往往情深,细细思量之后则是情浓。那一抹深情,我们生命中最是温柔灿烂的花,需要一颗细腻的心悄悄捕捉。

    爱情公积金

    如果爱情可以建立一个账户,存入的也应该是情,而不是金钱;如果你的爱情账户上存入的是钱,也应该是被每一寸每一缕的情缠绕过的钱,是相爱的两个人共同努力共建爱巢的见证。

    他们像时下很多校园情侣一样,在菁菁校园相识相恋,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却总也止不住大把大把地花钱。尤其是他,本来家庭条件就不是很好,还怕在她面前失了面子,看到她喜欢的东西,总是不声不响就替她买回来。如此下来,他月月都把家里寄来的生活费花得精光。

    看他为了生计,在课余时间拼命地打工,花前月下时,那些辛苦得来的钱又流水一样花掉。她的心,隐隐地疼,为他。

    “不如我们建立一个共同的账户吧,每人每月往里面存两百块钱,共同支配。”这个主意,是她考虑了好久之后才想出来的。他笑:“好啊,只要你愿意,怎么都行。”“就算我们的爱情公积金了,如果将来谁违约背叛了爱情,谁就失去动用这笔公积金的权利。”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补充。他忽然感觉有种淡淡的不舒服,听她补充完最后一条的时候。不过,他还是按照她说的,将他们的爱情公积金账户建立了起来。

    生活果然大有起色,他们眼看着卡上的钱一点点上涨,心里美滋滋的。她很会打理,再不愿意乱花钱了。别的情侣们依旧做着“月光族”的时候,他们的卡上已有了几千块钱的节余。

    后来,他们双双毕业,在那个城市找到了各自的工作。他们每月存入的爱情公积金也越来越多了。由最初的两百到五百到一千到五千,他的事业越来越得心应手,手里也越来越宽裕。

    “我们再加把劲,攒够了首付,就可以在这个城市买一套房子了。”他说的是真心话,爱她就渴望给她一个温暖的家。那时候,他已是公司一个重要部门的经理,月薪由最初的几千到现在逾万了。她向他撒娇,你每个月都有这么多钱了,咱们再多存点放里面吧。他仍答应,他早忘记了当初的协议了,只想早一点,拥有他和她的房子,早一点攒够他们举行婚礼的钱。

    她却没有忘记。眼看着自己和他的差距越来越远,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他的路越走越宽,她也越来越担心失去他。

    她劝他将一笔又一笔的爱情公积金存入账户。那样子,她心稍安。

    相爱几年来,银行卡一直交由她保管,他只管回来把钱如数交到她的手上。那天他发了一万元的奖金,想一下子存进去,送给她一个惊喜,他猜想,工作四年来,他们的积蓄再怎么也要将近二十万了。可当他输入卡号密码,按下查询键时,整个人就呆在了那里,账户上只有不到十万块钱了。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密码被盗,钱被别人盗取了。他急急火火地打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显示关机。他只好回家,心急火燎地等。

    几个小时后,她回来,一脸的喜色,拎着大包小包,为他买的领带,给自己买的裙子,说商场里正在搞活动,那么一大包东西才花了不到五千块钱。不到五千块钱?他听着她轻描淡写地说出那几个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有些陌生。她变了,再不是当初那个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小女子。他淡淡地问,卡上怎么只有那么点钱?她一下就火了,冲着他叫:家里的房租、电费、水费、柴米油盐,哪一项不要钱?她做服装设计的,出门总得先把自己打扮得像样子一点吧?那些钱,是她花的。

    争吵没有持续太久,他闭口了,说真的,他不想因为钱,将他们几年的爱情往别的方向去想。日子仍旧继续,他们之间却似乎隔了点什么,再回不到融洽的最初。那张爱情储蓄卡,成了他们最敏感的话题,谁也不愿意提及。

    发现他的心已游走在别处,是大半年以后的事情了。在一家超市门口,她远远地看见他被一个娇小的女子亲热地挽着走了进去。明晃晃的阳光底下,她的心沉入了又深又暗的冰窟。他到底背叛了她。

    她没有上前打扰他们,一路飞跑回家,她去银行做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把他们的爱情公积金,一共十六万元,全部转到了她的账户下。她认为,那是她挽留他的最后一根稻草。然后,她开始反思自己,处处争强好胜,处处要他迁就自己,她给他的关心和爱太少了。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她试着去调整自己的心态,她决定再做回原来的自己,好好爱他。

    他却没有再给她那样的机会。他明确地对她说,他们之间,已经遗憾地结束。她哭,说5年的感情就抵不上一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员的魅力吗?她知道那个女孩不过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他笑,爱情这东西就是这么玄妙,她不如你聪明,但她比你可爱。她终于发怒,那好,就按当初说的那样,从今天开始,你没有再支配那笔爱情公积金的权利了。终于说到那个最敏感的话题,她希望他会因此而迟疑。

    也好,十几万块钱,就算买一个教训吧。说完那些,他收拾东西,开门离去。

    她知道,这一次,她是彻底失去他了。那张小小的爱情账户,已空空荡荡,只是一张毫无意义的卡片而已。她瘫坐在地上,泪水狂涌而出。

    如果爱情可以建立一个账户,存入的也应该是情,而不是金钱;如果你的爱情账户上存入的是钱,也应该是被每一寸每一缕的情缠绕过的钱,是相爱的两个人共同努力、共建爱巢的见证。为了挽留爱情而建立的爱情公积金,从建立的那一天起,就已踏上一条危险的征途。

    爱情,可以争,但不讨

    爱情,可以争,但不能讨。积极的争取让自己的爱情世界里不留遗憾,不卑不亢不讨则保住了爱情里一个女人最珍贵的尊严。

    “拜托,大小姐,请你醒醒,他明天就跟人家正式订婚了,订婚的消息都已见报。对方是一个家世比你好,年纪比你轻,容貌比你漂亮很多的女孩子,你以为你会在天亮之前遇到神仙来搭救你吗?哼,白日做梦……”

    她坐在镜子前,一心一意地往脸上涂抹,爽肤水、美容液、美容霜……镜子里的那张脸就渐渐变得神采奕奕起来,唇红齿白,明眸似水。旁边喋喋不休的闺蜜,说得口干舌燥了,她却连扭头看她一眼也没有。

    一个小时后,她走进了他公司的大门,径直向他的办公室走去。彬彬有礼的秘书小姐没能拦住她。她说,她是他们老总的老朋友,不需要提前预约。

    当他听完她不疾不徐的讲述时,鼻梁上的眼镜差一点就掉到阔大的办公桌上来。

    “你说什么?你要来阻止我明天的订婚?”他最初是怀疑自己听错了,既而怀疑自己面前坐着的这个看上去已不再年轻也不再漂亮的女人精神出了问题。她不约自来,来到他面前坐下,一番简单的自报家门后,就说请他给她一个机会,先推迟一下第二天的订婚仪式,因为她将比那个年轻女孩更加适合做他的妻子,与他共度人生的后半部分。

    他在商海里摸爬滚打几十年了,情场上也曾阅人无数,她的出现,还是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她这样勇敢——不——是鲁莽的女子。

    不,我不是来阻止你的,因为我无权阻止你做任何事情,我只是来请求你给我一个机会,等你听完我的陈述,如果你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改变,我不会再来扰你。她笑意盈盈地迎着他咄咄逼人近乎愠怒的眼神,没有丝毫的慌乱与怯弱。他再一次被震撼,他还没有遇见过如此自信且镇定的女人。心底的怒气被一份好奇慢慢取代,他饶有兴致地望住她,听她不慌不忙地讲下去。

    “我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开始关注你,也可以说是爱上你。你何时出国读书,何时回国开公司,你这些年在公司里打拼所遇到的种种波折磨难,你的第一段不如意的婚姻,你平时的生活喜好……我都知道。爱上一个人,会关注这个人的全部……”

    她娓娓而谈,脸上始终洋溢着一种让人舒心的微笑。他被那份微笑感染,也被她的故事感动。这些年,他的生活中不缺女人,漂亮的,优雅的,富足的,知性的……他都曾结交过,但像她一样对他了解得如此透彻的还真没有遇到过。他相信了她的话,没有一份特殊的感情,一个女人不会花费如此多的精力与心血在一个男人身上。

    感情的天平,在这一刻向着这个陌生的女人偏离。他果真推迟了自己的订婚日期,那一推迟,又是三年时间。

    三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他的事业做得更加红火,他的工作也更加忙碌,她对他一如既往的好,他对她则是一如既往的若即若离。他依然无法确定,她到底是不是那个可以与他相守终生的女人。他被第一段婚姻咬怕了。如果不能选择一位年轻且容貌姣好的女子,那个女人的身上就该另有入得他心的优点。

    她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还是痛恨那个机会的到来。他外出出差,在几千里地外,他老家的母亲却突然生病住院,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她。三个多小时后,她出现在他母亲所在的医院。那一段路,好天好道开车子也要六七个小时,那天天上还下着小雨。他的心,第一次因为她而生出了疼惜与后怕。问她何苦,她则笑笑说,听到电话根本就不记得高速路上行车的忌讳了,只想快一点见到老人家,早一点让她脱离险境……她成了他的妻,在一次勇敢的表白、三年辛苦的等待之后。

    他们的婚姻,如她期许的那样,很幸福很甜蜜。

    当时真的替你捏把汗,看你那样子不管不顾就去追人家,在那样的情形之下。当年的闺蜜还是她的闺蜜,只是她一直都没弄明白这位密友当年哪来的勇气。

    你以为我真的是鲁莽,没有丝毫准备地就去见他吗?我去见他,除了带着一份对他深深的了解和一份爱之外还有一份自信。我相信自己能够打动他,让他改变主意,也相信自己有经营好那份爱情的能力。她一改素日的活泼俏皮,一脸的郑重。

    那万一他无情拒绝了你,你的脸面将往哪里去放?你会多么难堪难过啊。

    如果他听完我的讲述还会无情地拒绝我,那么,就说明他不是我要找的人,我该庆幸才是,为何要难堪难过呢?我去给自己争取爱情,不是乞讨爱情。

    爱情,可以争,但不能讨。积极的争取让自己的爱情世界里不留遗憾,不卑不亢不讨则保住了爱情里一个女人最珍贵的尊严。如此得来的爱情,方是幸福,长久。

    拥抱很浅,回忆很暖

    有一些人,彼此之间也许只是一个拥抱的距离,我却愿意用一生的回忆来呵护守望,不再向前踏出半步。她走时,他对她说的。

    她原本是他的下属,她要做的只是努力工作,去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报酬。

    初入行,她丝毫不懂那行的规矩,一个报表,难得她满面涨红。做好了,交上去。他很快就给她返回来,上面用红色的笔勾勾画画,已经改得面目全非,却没有半句不满与批评,递给她,只温和地笑笑:“刚起步,都一样的。别着急,慢慢来。我相信你。”

    她红了脸,接过去。有泪在眼眶里转,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情绪,似苦似甜。

    私下里她开始暗暗用功,找来相关的专业书猛啃,一次又一次找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她的进步之快,让人吃惊。半年之后,她的业务已经很棒,在自己的岗位上游刃有余。

    他表扬她悟性好,她的头深深地低下去。

    她的目光开始有意无意地跟随他转,在他经过的地方,在他停留过的地方。一摞他看过的文件,一只他用过的没洗的水杯,甚至他坐了一天留有他体温的沙发椅,都让她莫名地激动。

    梦里开始若隐若现出现地他的影子,春日晴好的天空下,绿草如茵的青草地上,他拥着她,跳着优雅的探戈舞,是她最熟悉的《化蝶》……好梦易醒,醒来竟是两行冰凉的泪。

    可她不敢说,她知道,横在他们中间的不止一条浅浅的天河。

    那一次会议,原本是安排另一位员工去的。事到临头,那位员工却病倒了。他走来问她:“愿意跟我出去走一趟吗?刚好锻炼一下。”

    愿意。话出口,才被自己吓着,答应得太干脆痛快啊。

    会议就在那座美丽的海滨城市进行,整整七天。她的任务并不重,只不过跟着他做做会议记录,偶尔也在酒场上随他一起应酬。

    第一次看到工作之外的他,身着休闲便装,在酒桌上与客人把酒言欢,第一次听他亮开歌喉,在湖中小船上引吭高歌。一个成功、自信、儒雅的男人,一枚刚刚好的成熟的果,蜕去所有的青涩,所有的只是滋味绵长的香甜与诱惑。可那已经是别人枝头的果子……嗯,明天上午的飞机,估计中午就到家了,你做好饭,我中午来家吃……真快啊,七天时间一眨眼就过。明天,就要回家。他当着她的面,给家中的女人打电话。声音很响,表情兴奋得有些夸张。别过脸,心头是一股无言的酸涩。七天了,她多想他走过来,给她一点点哪怕最轻微的表示。让她知道,她所有的心事,他都明白。

    可没有。那会儿的他,好像木头、傻子。或者,是他根本就不曾在意。

    她讨厌酒,闻到酒味儿就头晕欲吐,可最后一晚的告别宴会上,她却破天荒地向服务员要来酒杯,让她们帮她倒上满满一大杯。他坐在她的旁边,正跟身边的客人们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他的思维已经有些微的混乱。

    “你胃不好,不能喝。来,给我。”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他们两个人听到。很低的那一句,却似一声惊雷,是春天的第一声惊雷。不容拒绝,那满满的一杯酒已经倒进了他的杯子。他继续喝,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

    她呆呆地坐着,眼眶发酸,很想哭,却只能拼命地抑制着。

    酒后,很多人拥到歌厅去唱歌,继续最后的狂欢。

    出去走走吧,喝得有点高了。他的步态已经有些蹒跚。她走近他,听得见他粗重的呼吸,伸手去搀他的胳膊,他的大手,轻轻从她裸露的胳膊上滑过,又迅急地移开了:没事儿,这点小酒,撂不倒我……出了酒店,顺台阶而下,走不远,就到湖边。湖边是干净的白沙滩。他们就在那片白色的沙滩上坐下来,不远不近,半米的距离,能听到彼此的呼吸。深夜的湖边倒也安静,月光很好,湖上的荷已经睡去,却仍把淡淡的荷香毫不吝啬地送过来……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说话,她亦不说。

    后来,她开始唱歌,唱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着唱着,天上的月亮就模糊成一片……“你这个傻丫头……”他站起来,她也站起来,她看到他眼角那两枚晶莹的小月亮。

    “晚了,该回去了。来,抱抱吧。”他张开双臂,轻轻地拉她入怀,一个浅浅的拥抱,又轻轻放开。那一切来得很快,又似是轻风一样自然。她想了千万次的心潮澎湃的感觉,还没来得及来,所有美好的记忆就已在此定格。

    后来,他们回房间,各自睡去。

    后来,她从他的公司辞职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嫁人,生子。

    有一些人,彼此之间也许只是一个拥抱的距离,我却愿意用一生的回忆来呵护守望,不再向前踏出半步。她走时,他对她说的。

    一个浅浅的拥抱,是生命里一杯淡淡的香茗,回味的最初是舌尖上轻微的苦涩,之后是悠长的芳香与温暖。也是爱的一种味道吧。

    爱比爱情更奢华

    有时候,爱,真的比爱情更奢华。因为,爱的内涵,远非爱情能够包容得下。

    五月午后,浓睡醒来。案头莹白如玉的栀子花,正妖娆着掬一袭花香,水波样荡漾满室。室外却正烟雨如织,窗外偶尔会有一只无名的鸟飞过,留下一串悠然清脆的叫声,又复归宁静。

    “……最近一直在忙,新买了一条船。什么时候你们再来,可以开着我的船下海。头顶蓝天白云,脚下是深蓝色的海。与故友在船上把酒言欢,漂荡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之上,当是此生一大幸事……”你的信,早在几天之前就已飘落在我的案上。再次读来,仍禁不住莞尔。

    知道这可能又会是一场遥远的梦,就像你以前从遥远的西域大漠给我发来的召唤一样。那时,你说,来跟我一起看大漠里的落日孤烟,一起听驼队洒下的叮当驼铃……可山水迢迢,我们中间隔着的不仅仅是那一片波澜壮阔的海,那一片夕阳下苍凉又壮美的大漠。“隔一程又一程的山水,你是我回不去的原乡。”多美的诗句啊,却有太浓的忧伤。我们,只能坐于光阴的两岸,静静对望。可我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在你的双脚亲吻过的每一寸土地上,也替我留下两行浅浅的脚印;感谢你,在长长的寂寞旅途中,把心底里的悲喜与我共享。

    尽管,我们已是相隔天涯。

    曾经遗憾过,为了今生曾经牵手又轻轻错开。最美的青春年华里,一场最美丽的相遇。那一朵绚烂的爱情之花,却没能结出甜蜜的果子。世事难猜,情路难测。有些时候,最浓烈的爱在现实面前也会苍白无力。我们为各自的亲情舍弃了爱情。挥手,作别。在那方小小的站台。从此,人海茫茫,天各一方。

    “我们没有离开,我将给你爱情之外所有的爱。”第一次捧读你从茫茫雪原上寄来的信。我的泪,将那封信湿得一塌糊涂。爱情之外,你又如何给得起我?

    你喜欢上旅行,是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因为在我们相恋的贫寒岁月里,我们曾不止一次地坐在月下憧憬。雪域高原、荒凉的大漠、蓝得看不到底的海……我们相约,等我们有钱了,会携手走过每一个梦境里的角落。可那时我们太年轻、太贫穷。等我们有钱时,走在路上的却只有你一个。拍大组的照片,写或长或短的信。信里,你向我们绘声绘色地讲。在你经过的每一个地方。也常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小包裹会从几千里几万里外寄来。送给我的一件披风,送给他的一只工艺烟斗,送给孩子的一双工艺水晶鞋子……你的心思如此缜密又如此透明,把我和我的爱统统绵密地包裹进去。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之间的这份情谊才得以绵绵不断地延续下去。

    我们相知,熟悉得像彼此的左右手;我们相亲,是世间隔得最远又离得最近的亲人。可我们却永不再提爱情的“爱”这个字。有时候,我们甚至可以省略所有烦琐的语言。只隔了重重山水,淡淡地打一声招呼:嗨,最近可好。还好,你呢。我也是。

    “日子依旧忙碌,却也能忙里偷闲。闲时,弄花种草,研究厨艺。也会泡一杯绿茶捧一本旧书打发掉半天的光阴。孩子很好,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他亦很好,只是近来有点忙……”笔墨相亲,沙沙地记录着我们或美丽或忧伤的凡俗日子。在这个红尘喧嚣的世界,依然喜欢用这种古老的方式传递着彼此的牵挂与祝福。没有了年少轻狂的一份炽热,再回首,一切云淡风轻。曾经痛楚的疼,终在岁月里化成淡淡的暖,曾经弥漫心头的遗憾,也随着年轮的加深而烟消云散。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的灵魂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与你分手的最初,捧读徐志摩的这一句,心会痛到发抖。以为,失去你我的爱情,是我今生最大的不幸。岁月流转,终有另一双温暖的大手轻轻牵引着我走向幸福的深处。他爱我,却不嫉妒。他爱我,连同我的过去。不敢奢望,你们会彼此接受。可你们,竟然成了一对最好的朋友。因为,你们都怀了一样的心情,希望我快乐幸福。

    你我站在爱情之外,却仍用爱取暖。那种爱,是亲情的爱,是友情的爱。方知,有时候,爱,真的比爱情更奢华。因为,爱的内涵,远非爱情能够包容得下。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

    爱情,本就是一道永远无解的谜,如何是对,如何是错?再高明伟大的作家,也只能是描述它的样子,却无力道尽个中滋味。

    那天,他被派到那栋富商的大院,去送一封电报。人声嘈杂的院子里,他一眼就看到一袭白衣的她,正在窗前安静地教另一个女人读着英文单词。只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对视,便有不一样的风景涌到他的面前来。金色的阳光,绿得滴翠的叶子,红得让人心跳加速的花。小鸟儿在窗外啼叫,一声声,呢喃的全是一个人的名字。夜色漫上来,拧亮一盏橘色的灯火,纤细的鹅毛笔踮着脚尖在散发着淡香的信笺上跳舞。一行又一行,倾吐着梦呓一般的絮语。不知怎么天就亮了,他的双眸里却无丝毫的困意。他转身,拿起桌上的小提琴,走向窗边,却是曲不成曲,调不成调。

    母亲走进来,看他苍白的脸,又急急去摸他的额头。那双深潭一样的眼睛里,燃着两簇小火苗,泄露了他所有的心事。

    母亲笑了。她知道,儿子迎来了他生命中最美丽的爱情,迎来了他生命中的春天。

    是的,“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那个年轻的傻小子,一个贫穷的小电报员,就那样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春天里。他扔下手上的扫把,欢快地接过上司递给他的那封电报,喜滋滋地跑向她的家时,并不晓得,那扇大门洞开的瞬间,他的人生也将从此被改变。

    他把写了整整一夜的长信,借周末去教堂的机会悄悄塞到了她的手上。此后,是漫长的等待。在等待的那段时间里,他病了。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还伴随着恶心呕吐,淋漓的汗,打湿了他乌黑浓密的卷发。他躺在母亲的怀里,感觉自己快要死了。母亲却面带微笑,轻声地抚慰他:孩子,尽情地享受这种痛苦吧,要让自己勇敢地尝试人生里的各种滋味,这种绝妙的时刻,过去了,便不再回来。母亲起初以为他得了可怕的流行病,后来明白,那种病的名字不叫霍乱,而是叫相思。

    她跟他的症状差不多。坐在修道院的教室里,面前摊开着书本,眼睛却瞟到了书本下面的信上。姑姑充当了他们的秘密信使,那一封封火热又浪漫的信把她年轻的脸映红了。也把老修女的脸气红了,她气势汹汹地去找那位富商告状。

    他们的春天,戛然而止。

    一心想把女儿嫁给上等人家的富商,气急败坏,想尽一切办法来阻挡那场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打发走了送信人姑姑,对女儿软硬兼施,去找那个穷小子谈话……无济,只得举家搬迁。他不能解决的问题,距离也许可以。

    那位父亲的决定是对的。那场到处流窜的霍乱病毒正好成全了他。她病了,躺在床上,年轻英俊又体面的医生走进来,他为她检查身体,她美丽的胴体第一次赤裸裸袒露在一个年轻的男人面前。她莫名加速的心跳,给了那位医生莫大的勇气。医生频频向她发起爱情攻势,她终于成了医生的妻。而那个她曾经日思夜想的送报员,成了悬在她心上的一个梦……是的,只是一个梦。若不是她细细珍藏起的那些情书,还有情书里夹着的他的一缕细细的头发,她甚至会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怀疑自己曾经在年轻的岁月里与那个苍白的少年相恋过。

    他却不曾忘,一日也不曾。

    她结婚了,穿了洁白的婚服笑靥如花,走在俊逸的新郎旁边。他站在人群里,默默地望,那种熟悉的心绞痛再度袭来,疼得他的额上沁出大颗的汗……她做了母亲,带着年幼的儿女从小街上穿行而过,一脸的幸福与满足。他抬起头,远远地目送她远去。又低下头,把那腔无望的相思写成火热的情书,递到别人的手上。他成了一名专为人代写情书的人,他在别人的信笺上流自己的泪:我戴花冠的仙女,我爱你永生永世。

    她成了他的病,一份连岁月与距离都无可奈何的病。爱她是他活着的最大乐趣,也是他最大的苦痛。那一个又一个女人,就那样走近了他,又被他走马灯一样地换掉了。她们是他排解痛苦的出口。

    那颗爱情的处子之心,他固执地为她保留。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半个多世纪的等待。那天,陪伴她半世纪之久的医生丈夫去世了。那天,已是满头白发的他,匆匆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他是来向她求婚的……故事的最后,可谓结局圆满,在长达五十四年的等待之后,他和她,终于完成了灵肉合一。尽管,那时他们都已经很老了,她的皮肤松弛,他也雄风不再。到底,还是让那一段爱情善始善终,有一个让人含泪带笑的结局。充满南美风情的热带河流上,高高飘着黄色旗子的“新忠诚号”上,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如“霍乱”病人一样再次陷入狂热的恋情之中,平静的河面上,那艘爱情航船一直驶向金色的深处,永不靠岸……《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一部感动过无数人的作品。

    电影版中有一个镜头,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手上拿一朵洁白的小花儿,欲送给他的心上人费尔米纳·达萨,他说,这是一朵情花。那一朵白色的情花,是一朵什么花,影片里没有交代,应该是一朵白色的山茶花。但我宁愿一厢情愿地猜测那该是一朵白色的罂粟花。那样美丽芬芳,又带着一种致命的毒素。长达半世纪的等待,那样的痴情,心肠再硬的人也不免为之落泪。半世纪的等待里,用那样一种畸形极端的方式来排解爱的相思之苦,“用身体的上半部分来进行精神之爱,用身体的下半部分来进行肉体之爱”,那样分裂的爱,又实在太过可怕,非一般俗世男女能够理解接受得了。至少,在我,是无法接受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费尔米纳·达萨带给他的痛苦,以性或者爱的名义转嫁给另外那些无辜的女子,这又该如何让我们把这种爱情与伟大画等号?

    马尔克思的这部爱情史诗,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也许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也许,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尽管在他的这部爱情巨著中,他一直在小心翼翼又充满激情地对“爱”进行着思考,他还是不无遗憾地说:“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情,本就是一道永远无解的谜,如何是对,如何是错?再高明伟大的作家,也只能是描述它的样子,却无力道尽个中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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