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千阙歌-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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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照程玥的看法,司凌云一直算不上一个温顺听话的女孩子,她的叛逆是从幼儿期而不是青春期开始的。她从小便任性固执,几乎在每一件事上都不肯跟妈妈合作。

    就算在父母婚姻破裂以前,忙碌的司霄汉也没空管她,程玥管不住她。父母离婚之后,她上了本地有钱人家子弟聚集的私立住宿中学,如同脱缰的野马,比小时候更多了几分放任。她与包括李乐川在内的一帮同龄孩子一道,时常找机会悄悄溜出学校,那种牵手看电影的青涩早恋当然不在话下,略大一点,又加上飙车、闲荡、流连酒吧、抽烟喝酒……种种离经叛道,让老师和她妈妈都大伤脑筋。

    在她读初三那一年,那所收费昂贵、会集了一流师资的学校接连出了几件有损名誉的事件。先是一对少男少女到酒店开房偷吃禁果,偏偏赶上警方扫黄,被连同一帮买春、玩婚外情的成年人士一起抓到警察局,险些被送去劳教。一波刚平,另外一个初三女生悄悄到小诊所打胎,弄到大出血,被送往大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最严重的一件事则是一个月后,又有几个初、高中生与来历不明的社会青年参与械斗,一人丧命,三人重伤,酿成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轰动一时。

    学校方面大受震动,董事会问责之下,换了一任校长,开始以铁腕抓校风,惊骇之余的家长也开始对各自的孩子严加管教。程玥本来一意维持女儿在前夫心目中乖巧可爱的形象,从来只报喜不报忧,这一次也不得不恳求他的干预,让他跟女儿好好谈谈心。

    不过司霄汉本人没有上过大学,从来不把学校教育看得太神圣,他把女儿从学校带到公司,说来说去,就是让她要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当然没什么说服力。而且他当时忙碌异常,正在修建顶峰大厦,办公室里人来人往不说,还不停接听电话,讲着讲着,便全然忘了女儿还等着他发落。

    司凌云笔直地坐在办公室角落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司建宇再一次进办公室找他父亲签字,临出去时瞥她一眼,突然停下脚步折回来,主动说他愿意带妹妹出去吃午饭,司霄汉这才记起司凌云仍在办公室,当然马上点头答应。

    司凌云对这个异母哥哥根本没印象,冷着一张脸跟他出去,一直到坐在餐厅里也爱答不理的,他问她想吃什么,她的回答是随便。不过司建宇并不介意她无礼的态度,点好菜,轻松地问她:“一个半小时前我进办公室,你就那么坐着,你打算那样坐多久?”

    “我想看看他什么时候想得起来我在那里。”

    司建宇摇摇头,“以后别做那个尝试了。我十二岁时,曾经试过离家出走了三天,你猜怎么样?他根本不知道有那么回事。”

    司凌云一怔,有无名的难过,又有些好奇,“那你妈妈呢?”

    “她身体不好,当时在住院。我花光了身上的钱,灰溜溜地回了家,从此知道自己在乎自己,比等他来在乎我要可靠得多。”

    司凌云突然想到,司建宇十二岁时,也就是司霄汉离婚再娶程玥、她出生的那一年,这个大哥经历过的痛苦也许比她要多得多。她恼恨地说:“他既然根本不在乎我们,何必一个接一个地生个没完,还非要摆出个当爹的架势来管着我们,假惺惺的,真讨厌。”

    她这个激烈的语气让司建宇一怔,他随即摇摇头,“他——我是说我们的爸爸,不见得不在乎我们,不过我想,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有的人父性或者亲情意识比较强烈,有的人比较淡漠。你可以认为他很自私,可他还真不屑于对谁都装假。”

    司凌云只得承认,司建宇说得没错。

    她的很多行为能够马上激怒她母亲,然后两人大吵起来,可放到司霄汉那里,他甚至根本不会注意到她跟平时有什么不同。他算得上疼爱她,喜欢她对他撒娇,给她买礼物大方得过分,差不多从来没有对她发过火。可是除此之外,他再没给她什么过多的关心——她不止一次怀疑,他看不到她,八成也不会特意想起他还有她这个女儿,也许她恨的正是他的那份淡漠。她沮丧地撑着头,“我觉得没意思透了。”

    “所以你逃学,不听你妈的管教?”

    她反问:“我该乖乖当个好学生、好女儿,让他活得更心安理得吗?不瞒你说,我妈说得太轻描淡写了,我还早恋、抽烟、泡酒吧。”

    司建宇大笑,“真的吗?你吓到我这个成年人了。”

    司凌云听出他的调侃之意,悻悻地瞪了他一眼。

    “你做过的那些事,我基本都经历过,你愿意听的话,我想说说我的看法。”

    她没有吭声。

    “任性地生活,有时会有快感,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告诉你当年我离家出走的事,就是想让你明白,你现在经历的一切并不新鲜。不管你怎么做,父亲都会心安理得,他绝对不会觉得他这个爸爸当得差劲。你就算努力当个坏女孩,也惩罚不了他。到头来,你还得自己承担当坏女孩的后果。”

    对于生活中缺乏父亲、兄长这些角色存在的十四岁女孩子来讲,这个已经成年、面貌敦厚的哥哥非常有亲和力,也非常有说服力,司凌云垂下头,努力控制着不流泪。

    “我们有一半血缘关系,我又从你那个年龄过来,所以知道你的感受。你表现得叛逆,不过是因为你很孤单,你希望有人在意你的感受。但是成年人的思维跟你不一样,他们不见得理解你传达的信息。你也不可能这样不管不顾一直厮混下去,你会一天天长大。人都是社会动物,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生活,谁想打破规则,谁就会付出代价,或早或晚。”

    司凌云能够理解“代价”这个词。差点死于堕胎的那个女孩子与她同年级,宿舍只隔两个房间,平时看着非常乖巧斯文;开房被抓的小情侣背着处分,被家长转到不同的学校;死于械斗的那个男孩子更是李乐川的铁哥们儿,也是她的好朋友,他高高的个子,一双机灵的眼睛,一笑便露出左边一颗不太整齐的虎牙,与李乐川一样,爱开有几分粗野的小玩笑,是个快乐的话痨。李乐川那天是因为重感冒才没有跟他一起出去打架,事后长时间陷入深深的沮丧中,任她怎么安慰,也无法释然——他们付出的代价可谓惨痛至极。这一段日子里,她跟其他同学一样,相互之间不肯谈论这些事情,心里却都有了浓重的阴影。

    她垂下了头,烦躁地说:“不管是学校,还是爸妈,他们什么事都要管,总想为我做决定,根本不理我的想法。我要是再什么都顺着他们,真的会有发疯的感觉。”

    “恐怕在这一点上我得说一句让你扫兴的话,你先得证明你能为自己负责,才能让别人不再抢着为你做决定。”

    司凌云默然。

    司建宇诚恳地看着她,“凌云,坦白讲,生在我们这样复杂的家庭,没法指望一个正常亲密的兄妹关系,我当不了经常跟你谈心的大哥哥,不过我希望你好好生活。谁也没权利选择父母,别为了叛逆而叛逆,知道怎么做对自己好,才是最重要的。”

    司建宇送司凌云回家,后来并没有再联络她,但司凌云确实听进了他的那些忠告,她没有马上摇身变成好学生、乖乖女,不过她开始悄悄约束自己,将心思放回到学习上。与此同时,她的好友李乐川突然对音乐产生了狂热的兴趣,他学习打鼓,参与组建乐队。那些激烈张扬的摇滚音乐也迷住了司凌云,业余时间她会去看他们排练,结识的新朋友兴趣更为广泛,阅历更为丰富,跟他们在一起,眼界开阔,很自然地便不再参与那些没意义的恶作剧、逃课。

    高中生留学的风潮那时刮起不久,学校里高一年级的同学有不少逃过高考,去了不同的国家,司凌云也有些动心。她收集好资料,试着跟妈妈讨论,然而程玥明确告诉她,不会支持她的留学计划,“你就留在国内上大学,毕业以后去你爸爸的公司工作。”

    程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司凌云头一次主动去找司霄汉,可是他也一样不以为然,“这件事我同意你妈妈的决定,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国外不安全,国内大学多得是,没必要跑那么远。”

    司凌云的成绩远没好到能拿国外大学奖学金独立出去的程度,只得带着几分不甘心考上了本地的财经政法大学,她做出的反抗是不听妈妈的建议,没有报工商管理或者会计专业,而是进了法学院。相比读中学时,少了课业的压力,多了几分自由,她长得漂亮,衣着时髦,很快便有了系花之名,身边聚集了不少新的追求者。

    这些跟司凌云同龄的男孩子不知道的是,她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从有性别意识开始,她对爱情从来就没什么憧憬和想象。她对朋友能够做到友善大方,对她的追求者却表现得不耐烦、霸道、蛮横,苛刻到不讲道理,容不得一点欺骗、敷衍,稍不如意便会翻脸分手。

    2

    读到大一下学期时,一直顺风顺水的司凌云终于踢到了铁板。

    她喜欢上了一个叫祁家骏的英俊男生,他来自南方,高她一年级,身上有某些特质跟同龄的男生不一样,冷淡得近乎阴郁,对她若即若离,让她的好胜心与好奇心同时被激起。她头一次认真跟人相处,他对她似乎也无意疏远。然而,他对另一个一年级女生关爱有加,给司凌云的解释只是简单地说:“她跟我一起长大,就和我妹妹一样。”

    包括李乐川在内,司凌云有一大把一同长大、关系很好的朋友,她能理解的友情是不一样的。她当然不满意祁家骏这个说辞,不过她决定收敛一点任性,对祁家骏、对那个女孩子表现得大度一点。

    她的大度没维持太久。在她十九岁生日那天,祁家骏以她男友的身份在一间酒吧帮她庆祝生日,却当着一帮同学对那个女孩子再度表现了亲昵。她终于不肯忍下去了,发作之后,拍案扬长而去。

    祁家骏追出来,硬是上了她叫的出租车,却不像她从前的追求者那样低声下气一意挽回,只礼貌性质地要求送她回学校,以保证她的安全。

    那个年龄,容易受伤的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自尊。司凌云更加被激怒了,拿手机打电话给李乐川,问清楚他们已经结束演出从酒吧出来,正去一处排档消夜,她叫司机直接开过去和他们会合。

    下了车,她顺手抓住曲恒——平时他是深黑乐队四人组合中跟她最不亲密的一个人,见面机会再多,他也总与她保持着一份距离感。但她跟李乐川太熟,下不了手,而卢未风和温凯都有女友,只有他一直形单影只——她不由分说地踮脚吻上他的嘴唇,他分明错愕,可是她不等他推拒,抱得更紧。李乐川、温凯在旁边吹着口哨,年龄稍大一些的卢未风则笑着摇头。

    曲恒身上除了长时间待在酒吧内必然沾上的烟酒味道外,还有属于草木的清气,她来不及分辨这个陌生的气息,就结束那个带表演性质的吻,勾着他的脖子,斜睨着跟下车来的祁家骏,冷笑道:“看到了吧,你可以走了。”

    祁家骏没什么表情,耸耸肩,“好,我先走了,你也不要太晚回学校。”

    曲恒看着他上车离开了,才扒拉开司凌云的手,语气厌烦地说:“玩够了没有,真是又无聊又任性。”

    她难以排遣心底的挫败感,不理会这个评价,哼了一声,“阿恒,好人做到底,帮忙送我回学校,至少再跟我约会一个月,管接管送,我请你吃饭。”

    曲恒不置可否,温凯被逗得大乐,李乐川好笑地拍拍她的肩膀,“你就是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李乐川固然没拿那一吻当真,司凌云与曲恒也都没受到什么影响。曲恒依旧是乐队里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他跟从前一样专注于音乐,对司凌云的态度没有任何改变,从不主动搭讪。司凌云打电话叫他去学校接,他只要有时间,心情又不错,便会答应下来,接了她,也不找话题跟她攀谈。他有事的话,则会毫不客气地拒绝。她既没有将他真的当成男友,当然丝毫不会生气。

    人人都知道司凌云甩了祁家骏,与另一个追求者火速在一起了——曲恒的相貌不及祁家骏英俊,但他是在学生中有不少粉丝的地下乐队的成员,有出众的音乐天分,吉他弹得很好,会作曲,瘦削修长的身材配合他的一头乱发,他的沉默让他在同龄人中显得不同,他的孤僻冷漠中带有一股落拓不羁的文艺气质,一样会让女生们注目。

    司凌云不落下风地结束了前一段感情,没有丢掉身为系花的面子,却有些意兴消沉。

    她想,比起父母失败的婚姻来讲,她始自十三岁的恋爱史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团烈火般爱她的那些男孩子,她既不爱,也不理解他们追求的热情;唯一一个她有感觉的男孩子,明摆着并不爱她,把感情倾注在另一个女孩的身上。如果说这样拉锯与相互折磨就算是恋爱,那么她并没从中得到太多乐趣。

    她早就从书上、从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那里了解到男女更进一步会走到哪里,但她更直观的经验来自她的父母。他们离婚前,程玥用尽手段想将司霄汉留住,将这段婚姻的寿命尽可能延长;离婚后,她又想尽办法地吸引他回来留宿,向他提各种物质要求。这个过程落在一个半大孩子眼里,甚至比离婚本身更不堪,伤害也更大。

    司凌云眼睁睁看着两个人突然由夫妻变成了纯粹的肉体关系、男女之间的纠缠,她无法接受,却也不可能改变什么,只是被深切地腻味到,并由此产生心理与生理上的反感,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激起她身体上的欲望,她需要的只是有人做伴打发孤独。从这个意义上讲,跟朋友在一起,更有效一些。

    一旦认识到自己害怕的是孤独,司凌云心情沮丧,觉得恋爱这个游戏越发没意思了。

    3

    过完暑假,司凌云读大四,这一年财经政法大学从市区搬迁到了交通不便利的郊区,只有一路公交车进去,间隔时间还特别长。学生们来不及欣赏大了很多的校园、气派的图书馆和教学楼,便纷纷抱怨好像被关进了一个牢笼里。再加上本地演出市场不景气,深黑乐队开始接外地的演出,司凌云与又一位追求者吵翻,她的生活冷清了很多,不可避免地陷入情绪低落期。

    她和她母亲的关系从来就没有寻常母女亲密,一语不合便会争执起来。在一次大吵后,她有两周没有回家,这天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不冷不热地说:“眼看要搬家了,你也该回来打包一下自己的东西吧,而且小峰也一直在问姐姐怎么不回家。”

    司凌峰是司凌云最惦记的人,她只得答应下来。到了周五,她回家一看,室内一片混乱,程玥正在指挥钟点工打包行李,见她进门,当然还是高兴的,“大小姐,你总算肯回来帮忙了。先去看看小峰,这孩子不知道闹什么脾气,我怎么叫他他都肯不出来。”

    她嘀咕着,“这兵荒马乱的,我先去帮他收拾好了。”

    她进了弟弟的卧室,他正戴着耳机躺在床上发呆,她过去,推他让开位置,摘掉他的耳机,面对面躺到他身边。这一年司凌峰十三岁,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性格略为沉静,跟姐姐的感情一向很好。

    “小傻瓜,干吗这么不高兴?”

    “你这么久不回家。”

    她胡乱揉着他的头发,“姐有事嘛,而且姐的学校那么远。等明天搬完家,我带你去吃比萨看电影好不好?”

    司凌峰偏头避开她的手,咬着嘴唇不吭声,她只得继续逗他,“要搬去新家了,在江边,等到了夏天,我可以带你去游泳,在长江里游泳可比游泳池里有趣得多,这也不开心吗?”

    司凌峰闷闷地说:“不开心。”

    “今天怎么这么别扭?跟谁生气了?”

    “妈妈叫我找爸爸再要一辆车子,说好接送我上学。上次找他要房子,我……”司凌峰的声音带着一点哽咽,眼泪流了出来,不过就算在姐姐面前,他也有大男孩的羞耻感,猛然将脸扭开。

    司凌云大吃一惊。

    自离婚以后,司霄汉的会计在每个月第一天毫不拖欠地往程玥账户里打钱进来,但那只是生活费而已,足以保证他们一家三口人相对优裕的生活,远没有多到可以奢侈挥霍的程度。

    司霄汉并不小气,对程玥和她生的一双儿女也不刻薄。不过当一个男人已经再度结婚,有了孩子,现任太太由秘书上位,深知前车之鉴,索性到公司任职掌管财务大权,对丈夫严防死守,任何一笔大的支出都要经过她时,前妻想要得到额外的财产可想而知是十分困难的。

    程玥想要的东西很多,她最初的策略是让司凌云代她开口,司霄汉毕竟疼爱这个唯一的漂亮女儿,可是司凌云从小就不受人摆布,连妈妈硬逼她穿上讨父亲喜欢的可爱少女装都不情不愿,更别提找爸爸要什么了。

    司凌峰过六岁生日时,程玥约司霄汉吃饭庆祝,正要开口让他暑期送母子三人去欧洲玩一趟,张黎黎突然杀到了那家餐馆,大模大样地坐下,也只有司霄汉的神经强悍到没觉得这个场面有什么尴尬。尽管张黎黎对着司霄汉只一本正经讲公司的事,然而她轻蔑掠过的眼神已经足以刺痛一个正处于过于敏感时期的十四岁女孩子了。司凌云一怒之下,站起身来,跟谁也没打招呼,提前离席,直接去了住宿学校,足足一个月拒绝回家,最后还是司凌峰打电话哭着央求,她才回去了一趟。从那以后,程玥就再没有打她的主意。

    程玥离婚时分得的那套房子是本地建得较早的豪宅,无论是配套还是外观,都已经显得落伍,有条件的邻居纷纷搬迁,此处不复昔日风光。她当着姐弟两人念叨,他们都已经长大了,需要更好的生活环境,应该让他们的父亲再买一套房子。司凌云根本不肯接腔。

    去年程玥拿到滨江花园新居钥匙,喜不自禁地展示,司凌云只当是妈妈自己去跟父亲开的口,完全没想到是逼弟弟做了她不愿意做的事,这且不算,居然还想再要一部新车。司凌峰的个性远比她敏感内向,在父亲面前一向有些畏缩,她当然想象得到他受到了多大折磨。

    她心疼地伸手过去摸着弟弟湿漉漉的脸,“你不用去跟爸爸开这个口,我会去跟妈说。她要再跟你说这件事,你只管不答应。”

    司凌峰努力压抑着哭声,“那妈妈会不开心的,她又要跟你吵架,我不想看你们吵,更不想让你气得不回家。”

    司凌云替他擦着泪水,搂着他低声说:“姐答应你,以后尽量不跟妈妈吵架,你还是小孩子,别去操心别人开不开心。妈妈跟姐一样是大人,大人碰上不开心的事,总有解决的办法,不会看得太认真的,你觉得开心最重要。”

    当然,司凌云没有兑现对弟弟的承诺。

    她等到搬完家,送司凌峰去了学校,才跟程玥谈判,要求妈妈不再逼弟弟向父亲开口要什么。

    程玥正站在新家单独辟出的一间舞蹈室内对着四壁镜子摆着姿势,一听这话顿时大怒,“小峰是他儿子,找他要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

    “问题是,那都是你想得到的东西,不是他想要的。”

    “我拿到的一切不是为了你们吗?有哪一样是我独自在享用?”

    司凌云冷笑,“真的吗?Hermes的包包可是你一个人在背,Cartier的表是你一个人在戴。”

    程玥气得直哆嗦,“谁家女儿像你这样,一心一意要跟妈妈作对?”

    “我不反对你享受,你能要到手尽管要,可是别让我们去要。不换房子,不要新车,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好,麻烦你考虑一下小峰的自尊心。”

    “这跟自尊心有什么关系?他爸爸的财产他都有份儿。”

    “你以为现在是分遗产吗?爸爸爱怎么花他的钱是他的事,我和小峰用不着向他伸手。”

    程玥也冷笑了,“真清高啊,司大小姐。你爸爸现在有多少财产,你根本一点概念没有,他每个月给你一点生活费,你就满足了。”

    “你倒是对他的财产很有概念,可又能怎么样,不是白白垂涎吗?”

    母女两人不出意外地再度大吵起来,言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地翻着旧账,相互指责对方无情无义,自私得不可救药。她摔门而去,回了学校,又一次连续几周不回家,只抽时间去司凌峰的学校看他。

    她的心情极度低落,对一切消遣玩乐都没了兴趣,这天正躺在宿舍床上发呆,突然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转告她爸爸的通知,她大哥司建宇婚期在即,让她去给新娘充当伴娘。

    “为什么找我?”

    “又不会发请柬给我,我怎么知道?”程玥酸溜溜地说,“你爸叫你去,你就去吧。”

    她尽管对这个大哥有好感,但还是有些意外。她知道司霄汉一向非常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会旁人的感受,她可不愿意去自讨没趣,于是直接给司建宇打了电话。

    司建宇看来早有准备,爽朗地笑,“你嫂子说她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结婚了,找伴娘有些困难,爸爸说家里现成有一个漂亮女儿,何必还要找别人救场?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小云,来帮一下大哥的忙吧。”

    她马上一口答应了下来。

    4

    司建宇的那场婚礼极尽奢华,排场之大,在本地轰动一时。

    早上司霄汉的堂弟司洪民开车将司凌云接到司建宇的新娘米晓岚那里。她家在一个新建小区内,宽大的三居室房子连同装修和所有的家具陈设全是崭新的,如同样板间一样,气派堂皇,没有丝毫居住磨合的痕迹。米晓岚的相貌比司凌云想象的还要娇美,她的父母看上去则十分普通,而且老实寡言,穿着同样崭新的衣服,在自己家里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那种在生人家做客一般的难为情和拘谨,弄得司凌云这个真正的客人十分奇怪。在场的数个亲戚也都是一个类型:木讷、过分客气、不怎么讲话。司建宇过来,门一敲即开,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进来接到新娘。离开那所房子,司凌云几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司霄汉当时已经在本地商界颇有影响力,他一向行事张扬,从不奉行低调原则,为长子婚礼更是出手十分豪阔,一长排名车组成迎亲车队从城市主干道穿行而过,包下城中最好的酒店,会场用空运过来的名贵鲜花布置得花团锦簇,城中政要和工商界人士悉数到场,同时请了知名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婚礼,一众表演嘉宾中还包括两位当红的香港艺人,场面盛大得让人眼花缭乱。

    司凌云早就知道父亲有钱,却还是头一次直观认识到父亲居然有钱到了这个程度,她不得不承认她有小小的震动。

    除了司霄汉、他的堂弟和司建宇,她一个人也不认识。司建宇的母亲微微发福,长相普通,面容憔悴,头发染黑后,仍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苍老许多,听儿子介绍她后,脸色如她预计的那样沉了一下,再不肯正眼看她。倒有她家不少亲戚偷偷看她,再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司凌云性格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肯示弱,旁人明显的八卦表情落在她眼内,她只在心底暗暗冷笑。她当然也不去主动找任何人搭腔,尽伴娘职责陪着新娘米晓岚以外,就是一个人坐在一边,毫无不自在的表情。

    司建宇过来问她:“小云,看到你大嫂没有?来了重要客人,爸爸要她跟我过去一下。”

    “大概在化妆室吧。”

    她陪司建宇过去,推开门,只见米晓岚正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在交谈,她已经换下那套缀着细密珍珠的曳地婚纱,穿着刺绣凤凰的大红色旗袍,越发显得高挑娇美,而那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背影十分修长。

    见他们进来,米晓岚连忙说:“介绍一下,这位是傅轶则,他家跟我家是世交,我们双方的父母是同事。他刚从美国回来,来参加我的婚礼。司建宇,我先生,司凌云,我先生的妹妹。”

    傅轶则对司凌云点点头,跟司建宇握手,“祝贺你们。”

    司建宇客气地说:“谢谢。小云,你帮我招呼一下傅先生。晓岚,我们得出去了。”

    司凌云没料到招待客人的任务落到自己头上,她无可奈何地看着傅轶则,傅轶则正看着司建宇和米晓岚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傅先生请跟我出去吧。”

    她将他带到大厅,随便找一张有空位的桌子请他坐下,他彬彬有礼地说:“司小姐,我跟这里谁都不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坐你旁边可以吗?”

    司凌云看看傅轶则,他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有轮廓清晰而俊朗的面孔,浓黑的头发,两道醒目的剑眉下,一双眼睛异样深邃,深色西装搭白色衬衫,在非富即贵的如云宾客中,也显得十分出众。她想,她刚好只能坐在一群陌生人中间,起码这男人看上去足够赏心悦目,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傅轶则不怎么看台上的节目,也几乎没动筷子吃东西,只一杯杯喝着红酒。他天生有一种距离感,而司凌云根本没有身为主人要招呼好客人的自觉,既不去招呼他,也不跟同桌客人搭腔。

    司霄汉满大厅走动着,与客人寒暄敬酒。他看上去已经有点儿喝多了,脸红通通的,额角冒着汗珠,声音过分洪亮。他一眼看到了司凌云,显然很得意标致的女儿,马上献宝一样拖着她去跟刚结束表演的那两位香港明星合影。父亲这样拿她当追星的小孩子看待,她不免好笑,可是她不打算扫他的兴,听话地过去拍照,然后去了洗手间。

    她正要出来,只听外面化妆室有两个女人一边补妆一边聊天,谈的居然还是她。

    “刚才跟老司合照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他第二个老婆生的。”

    “想不到今天她会来。”

    “你来得太晚了,没看到好戏,下午在新房那边,不光大姨懒得理她,其他人也都不跟她讲话。不过她年纪轻轻的,脸皮倒是很厚,态度跩着呢。”

    “还是老司的第三个老婆识相得多,根本没露面。”

    司凌云为之气结,她当然不在乎别人跟不跟她讲话,事实上,她巴不得不用跟陌生人应酬。换个场合,碰上这样背后讲坏话的,她多半会促狭地现身出去吓对方一跳,再刻薄上几句。不过她知道在这里议论的人肯定是司建宇母亲那边的亲戚,看大哥的面子,她决定忍了,挨到她们走后,她才出去。

    她走回来,隔了几步远,便听到同席几个男男女女也大声谈笑得正欢。

    “老司真是财大气粗,这场婚礼的规模,大概是本地近几年最大的。”

    “听说新娘好像家境不好,人丁单薄,都没什么亲友来出席婚礼,这场婚事说不上门当户对啊。”

    “只要男人还存着好色之心,女人的姿色就是天生的资本,家境不好算什么。”

    一个胖男人邪气而别有深意地笑着对前面示意一下,“你们女人啊,总是不理解,男人娶漂亮太太,绝对不是浅薄。好色和以貌取人其实是一种生物学的本能,能够保证下一代的基因改良。”

    司凌云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新婚夫妇正并肩敬酒,在高挑娇美的米晓岚的衬托下,司建宇矮了她半个头,更显得肥胖且其貌不扬。

    又一个中年女人接腔,“看看老司女儿的长相就知道,他已经亲自给儿子做出示范了。”

    司凌云强忍着的那一口恶气再也按捺不下去,待他们笑声稍微停歇,冷笑一声,“几位吃着酒席八卦主人,八卦得好,八卦得妙,八卦得真有意思。”

    那几个人这才注意到她回来了,顿时都有些尴尬,司凌云正待继续发作,傅轶则突然站了起来,一手放在她肩上,力道不轻不重,她吓了一跳,他却笑道:“你回来得正好,你大哥找你,我们过去吧。”

    傅轶则托着司凌云的手肘,带着她一直走出了大厅,她不耐烦地挣开,“这是干什么?”

    “你一脸要跟人吵架的表情,虽然看你骂人肯定很有趣,不过我可不想让你搅了晓岚跟你大哥的婚礼。”

    “听起来你还真维护她。”

    他耸耸肩,“她也说了,我们是世交嘛。”

    “不过别人说她难听的话,你可以安然坐在那里听着,真是好修养。”

    傅轶则笑了,司凌云注意到,他那张冷漠的面孔一笑之下,嘴角出现一个纹路,十分优雅,“我拿晓岚当成年人看,她选择了她的生活,既不需要别人对她下结论,也不需要我帮她辩护。”

    这个超然的态度让司凌云无话可说,她转身向外走,傅轶则仍然跟着她,“你去哪里?”

    她没好气地说:“没伴娘什么事了,我待腻了,不打算继续跟那帮嚼舌的小人坐一起。”

    “我也不想留下来参观闹洞房,送你回去吧。”

    司凌云心情不好,不想说话,报了地址后,只看着车窗外,好在傅轶则显然也没打算攀谈,两人一路沉默着。出租车到一条僻静小路口红灯处停下,司凌云一眼看到了母亲程玥挽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两人并肩而行,一边亲密交谈着。她一下呆住,眼睛定定跟着他们,直到他们走进了路边的一家经济型酒店。

    车子启动,她如梦方醒,敲着车窗玻璃大叫停车,司机不明所以,开过路口才靠边停下。司凌云开门下车,往回跑着冲过十字路口,一口气上台阶进酒店,狭小的大堂内已经没了客人。前台工作人员诧异地看着她,礼貌地问:“小姐,要开房吗?”

    她喘息着,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跟着她走进来的傅轶则忍着笑说:“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没意见,不过我们可以找一间好一点的酒店。”

    她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么不假思索、气势汹汹地追进来,简直是个笑话。她当然不打算跟傅轶则解释,一语不发,转身就走。她虽然穿着高跟鞋,还是走得又急又快,傅轶则身高腿长,毫不费力地跟在她身边,“不用跑,女生随时有改主意的权利,我不会介意的。”

    他的调笑终于惹恼了她,她一下站住,“我们差不多不认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坦白地说:“因为你很漂亮,漂亮女孩子穿成这样到处乱走,很容易出事。”

    她冷笑一声,“你多虑了。”

    “还因为你很脆弱。”

    这句话让她为之愕然。

    “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应该对所有浪漫的仪式满怀向往,可你大概是婚礼上最心不在焉的人,对婚纱、仪式、明星都没什么兴趣,活像一只刺猬,绷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扎那些胆敢来冒犯你的人,并且不给任何解释。”

    她撇嘴,不客气地说:“这算什么——街角坐着的算命先生也会这一套:小姐,你印堂发暗,像有心事,我帮你批批八字流年,说得不对分文不取。”

    他被逗乐了,“我倒没想到我看上去像神棍。”

    她看看他,他神情自若,薄唇挂着一点笑意,显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魅力,也没有怀疑过别人对这份魅力的感受。她突然有了一点模糊的警觉之意,仿佛意识到某个说不出的危险悄然无声地逼近。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不及细想,转身要走,他仍然跟着她。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家,我准备找个地方喝酒。”

    “正好,我也想喝两杯,你会发现,我是个很不错的酒友。”

    5

    那是一个司凌云后来再不愿意回忆,却根本无法忘记的混乱夜晚。

    酒吧内音乐喧闹异常,司凌云往虎口撒上一点盐,舔了一口,仰头喝下一大口龙舌兰酒,再含一口柠檬吸吮。她这样重复着,柠檬的酸涩多少中和了烈酒的味道,可是烧灼感还是让她张嘴吐着气,像缺氧的鱼一样。傅轶则打量着她,她斜睨他一眼,“看什么?”

    “你舔盐的样子确实非常性感。”

    从小到大,她早听惯了别人对她容貌的夸奖,却还是头一次听到“性感”这个赞美,表情瞬间有些凝滞。

    他的声音保持着平静,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她不自然地闪避开他的眼神,“不过照这种喝法喝下去,明天早上就够你受的了。”

    这个酒吧她跟朋友来过,尝过一次他说的那种清晨起床头痛欲裂的滋味,本来发誓再也不沾龙舌兰酒,可是她根本不愿意想明天的事,只期待从口腔一路延伸的烈性酒精像小小火球一样穿过体内,将满心郁积的混乱情绪一下烧成灰烬。

    她再度撒盐,抬手腕去舔虎口,他夺过她的酒杯,找服务生要来冰、可乐、苏打水,加进柠檬,倒龙舌兰酒进去混合一下,再递给她,“慢慢喝。”

    她尝一口,做个鬼脸,“没劲。”

    “相信我,宿醉头痛的滋味没那么有趣。”

    “喝酒为的就是不去想明天,今晚过后,哪怕洪水滔天,谁还在乎明天的头痛。”

    “这已经是标准酒鬼的口气了。”

    她无心再跟他争论,呆呆看着前方,脑袋里盘旋的全是刚才在十字路口看到的画面。

    她父母离婚多年,她倒从来没有让妈妈守身如玉的念头,不过眼睁睁看着妈妈挽着一个穿着浮夸的成套白西装、白皮鞋的男人,走进挂着“钟点房80块起”招牌的廉价酒店,实在让她觉得恶心。

    她又能怎么样?

    她撑着微微发晕的脑袋,自嘲地笑。一直以来,她跟她母亲的关系都很紧张,吵架的起因多半是程玥试图干涉掌控她的生活,而她刚才脑袋里一片空白,几乎要冲进酒店“捉奸”,可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干涉妈妈做什么?

    傅轶则一直看着她,在音乐的间隙突然说:“你的表情一直都这么跟环境不协调。”

    司凌云隔了一会儿才做出反应,“什么?”

    “在婚礼上,你不够兴奋投入。现在嘛……”傅轶则漫不经心示意一下台上跳钢管舞的女郎,“你也是游离的,大概根本没留意到你在看艳舞吧?”

    “说实话,我甚至没留意到你还留在这里没走。”

    她看看周围,变幻的灯光不停扫过场内,台上的女孩伴随音乐舞动得更加活色生香,一双双紧盯着台上的眼睛里赤裸裸的欲望热切流露。她再看傅轶则,他保持着神态的清明,她凑近他,认真端详他,他不避不让地坐在原处。

    “看出什么来了?”

    “那女孩子跳得够不够热辣,或者说性感?”

    “我看过更热辣性感的。”

    她不客气地说:“所以,你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只不过见识过更大的刺激而已。”

    他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情欲是很自然的事,我犯不着去掩饰。”

    说到情欲,司凌云不免想到了妈妈。她刚才劝解自己,她在读大学,弟弟在上寄宿中学,平时家里只有妈妈一个人,她一定会很孤单。可男女携手走进酒店,想必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情欲而非打发孤单——她更加恶心了。

    他的笑意加深,嘴角现出一条浅浅的纹路,眼神更加魅惑,“你显然还根本不知道情欲是怎么回事。”

    这是她根本无可辩驳的事实,她同时觉得两人的距离已经近得危险,他的目光、他的身体语言、他散发的男性气息,让她嗅出明白无误的诱惑意味。她退后一点,喝了一大口酒,只觉那个小火球在身体里冲撞,所到之处如同火焰蔓延,让她血液涌动得燥热。她蓦然站起身,“太闷了,我要出去走走。”

    6

    司凌云跟刚才一样,迈步疾走,她先去超市大事采购,傅轶则看着那些像是为郊游野餐准备的酸奶、薯片、饼干和牛肉干,一脸好笑的表情,但还是什么也没说地付了钱。她上了出租车,叫司机开到寄宿中学的侧门。

    “你不会想溜进中学操场喝酒吧?”

    她竖个手指到唇边示意他别作声,走到紧闭的铁门那里,敲门卫室的玻璃,熟门熟路地拿出一包刚买的香烟递给门卫,门卫点点头,关上了窗子。

    过了一会儿,那门卫领着她弟弟司凌峰出来,他隔着铁门看到姐姐,一声欢呼,迫不及待地接过食物袋。

    “姐,妈妈带给我的东西早就吃完了。”

    司凌云摸摸他的头,“拿进去吧,想吃什么给我打电话,我下次再送过来。”

    司凌峰转身要走,却又停住脚步,招手示意姐姐低头,悄声问她,“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

    司凌云笑着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小傻瓜,当然不是,快回宿舍去睡觉。”

    “怎么弄得跟探监一样?”

    见过弟弟以后,司凌云心情好了很多,“你肯定没上过这种寄宿中学,确实有一点像监狱,家长有固定的探视时间,带什么东西都有限制。学生平时不能出校门,不能用手机,吃厌了食堂饭菜,馋得连方便面都能干咽下去。”

    “这种准军事化管理有用吗?”

    “天知道,我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不过我读书的时候,校规没这么严格,围墙也没修这么高,可以偷偷翻出来,跑到那边湖边去玩。”

    “我们现在也去湖边吹吹风吧。”

    她确实需要让湖边的风吹散龙舌兰酒带来的燥热之感,她带着傅轶则往学校旁边的湖走去。本地以湖泊众多闻名,像眼前这样一眼看不到边际的大湖都在相对偏远的城市边缘,湖岸线逶迤蜿蜒,周围星星点点的灯光迷离闪烁,映照得湖面波光粼粼。

    她在湖边站定,深深吸气,深秋时节的风拂面而来,带着轻微的水腥味和凉意,她只穿着吊带伴娘小礼服裙,微微瑟缩。他马上脱下西装,披到她身上。

    她拢住西装外套,笑道:“以前我跟同学经常在半夜跑到这里来吃消夜、抽烟、聊天,或者绕湖暴走。”

    “听起来很像是精力过分旺盛的孩子爱干的事。”

    司凌云感叹:“可惜这一片现在全开发成了住宅区、酒店和写字楼,以前湖边荒凉得多,也好玩得多。”

    他轻声笑,“在这一点上我同意开发商,这片风景,只给小鬼头抽烟的话,未免太浪费了。”

    她正想反驳他,他突然伸手揽住她,嘴唇轻轻触了一下她的额头,“别跟我说你没偷跑到这里来接吻。”

    被他说中了,她确实曾跟早恋的小男生来过这里约会,可是那个初吻甚至比他随随便便印的这一下还要蜻蜓点水,便被她嫌恶地推开了。

    她哼了一声,“口水交换,没意思。”

    “那是因为你们不懂怎么接吻。”

    他拿起她的左手,在她做出反应以前,已经低头舔到了她的虎口。她完全没有预料,震惊得如同石化一般,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还有一点咸味。”他的声音带着丝绒一般柔和的质感,“从看你喝酒开始,我就想这么做了。”

    他根本没让她多想,他的舌尖继续掠过那片皮肤,这样身体的挑逗纯粹、直接,准确击中她心底从不示人,甚至自己都模糊略过的欲望,让她如同被催眠了一般停留在他怀里,失去了推拒的能力。

    来自一个成年男子的进攻,从容不迫,目的明确,他清楚地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障碍,应该怎样瓦解对方的防御。

    司凌云完全没有招架之功,她发现,傅轶则和她以前认识的男孩子不同,他明显具备心理上的优势,这种优势对她而言几乎具有无法言喻的压迫感,让她失去一向在男孩子面前的自信与倨傲,重新成了一个幼稚的女生。

    他的确是在教她怎么接吻,一点一点,由浅及深,辗转吸吮,那个感觉让她惊骇地迷失。

    上一个男友愤怒地指责她是冷感冰山的情景浮上脑海——也许她只是没碰上对的人而已,她模糊地想。她的心如同身后的湖水,被风拂过,激起连绵不绝的涟漪。她本能地想退后,脱离他如同磁场般危险而强大的引力,可是她的身体却不由自主贴得更近,让这个吻加深到足以让她忘记自我。

    她意识到眼前这个陌生男人深不可测的危险,可是她对自己说,那又怎么样?克服诱惑的最好办法就是向诱惑屈服,让它不再具有诱惑力。她还从来没跟这样的男人有过交集,也不打算因为害怕而示弱逃开。

    司凌云一向自认为,她对爱情这件事早已经看得透彻,没有小女生愚蠢的向往与患得患失。可她忘了,她毕竟只有二十一岁,她的全部恋爱经验不过是恃靓行凶,跟同龄男孩子如同过家家般地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到了傅轶则这里,她根本只算一只待宰的羔羊。

    随着傅轶则到对着湖的那间酒店开房,司凌云处于混沌状态。傅轶则办着手续,她突然记起她的妈妈——这个不合时宜的联想再次刺痛了她,一进电梯,她便投进他的怀抱,不给自己任何反悔的机会。

    无论怀着什么样的情绪走进那间客房,司凌云都自那一夜起从一个女孩子变成了女人。在被傅轶则占有的刹那,她所有忐忑、畏惧、咬牙强装的镇定全数化为云烟飘散开去,他覆盖着她,妥帖、严丝合缝,月光透过敞开的窗帘洒在他的背上,让他身体的线条反射着清冷的光,她仿佛迷失在这一片夜色之中。

    她头一次体验到如此极致的身体亲密的感觉,痛楚与欢乐交织,一瞬之间,她似乎完全失去了自我,忘记世间种种。原来她经历过的那些肤浅得不值得再想起,原来她也可以感受到激情,原来这才算是灵欲合一的恋爱——她叫着他的名字,那样陌生的两个汉字组合,几乎带着让她哭泣的声音。

    他叹息着,低低地回应她,吮去她的眼泪,吻她的眼睛。她在那一刻沦陷了,从身到心。

    7

    第二天早上,傅轶则带司凌云去了他家。

    那里离她就读的大学不算远,小区整个就是拷贝所谓西方小镇风格,钟楼、雕塑、修剪成几何形状的灌木一应俱全。傅家住着一套三层联排house,虽然房间距不够宽,院子也狭小得不像话,却基本符合商品房开发之初消费者对异域居住环境的想象。

    他告诉她,他父母都在桥梁设计院工作,是业内知名的桥梁设计专家,两年前买下了这套房子,不过他们目前在南亚做一个项目,他也刚从美国回来,这边有半年多没有住人了。他拿钥匙开门,里面装修得十分朴素大方,家具全罩着防尘白布,他的两只行李箱还放在门厅没有打开,但整个房子看上去很洁净,并没有无人居住的闭塞感。

    “我父母把钥匙给了晓岚,请她有空时帮着照看一下这里,她很细心,大概是她打扫过了。”

    他打开窗子透气,然后一样样撤着防尘布,司凌云故意和他反向拉扯,灰尘被抖起来,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每一粒尘埃都像细小的金沙,飞舞不定,仿佛具备了某种魔幻的力量,让整个场景突然显得不真实。她有片刻失神地看着他,他一用力,她被拖得跌到沙发上,他丢下白布,过来捉住她的双手,将她钉在身下,作势打她屁股,她气息不定地躲闪,笑着讨饶:“救命,救命,我再不捣乱了。”

    他停了手,改为抚摸她,“你确定你要逃一整天课吗?真是个不乖的学生。”

    她坦白承认,她从来就不算一个好学生,今天更没有上课的心情。他引她去楼上主卧,打开他母亲的衣柜,让她去挑件衣服,换下揉皱的丝质小礼服。她换好衣服下楼,发现他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知道他大概是倒时差,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他眉目舒展,呼吸平缓,显然睡得正熟。她打量着他,她还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长时间地细致看一个人。尽管他们缠绵了整整一夜,但此刻他安静地躺在她的俯视之下,依旧显得十分陌生。

    她意识到,从昨天七点在婚宴上见面到现在,他们只认识了十来个小时而已,对她而言,他确实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近似于露水情缘。

    她的我行我素更多表现为性格上的叛逆,而不是行为上的豪放。程玥从来不像其他母亲那样对女儿的早恋充满恐惧担忧,她甚至没有对司凌云做过贞操教育,只在她青春期来临时,给她一本书,特意圈了避孕一节警告她。如此开放的态度,加上父母之间离婚前后的牵扯不清,反而让她对性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憧憬。

    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以及李乐川那帮玩音乐的朋友,全都表现得远比她放纵,她也许是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到二十一岁还保持着处女之身的女孩子,更可笑的是,几乎没人认为她仍是处女。她并无守身如玉的决心,有时也不免疑惑,她的冷漠是天生冷感,还是得追溯父母的婚姻给她留下的巨大阴影。

    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轻易便摧毁了她的心理堤防,他唤醒、激发她欲望的过程如此直接,让她对自己一向的认知产生了怀疑,她突然不能确切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了。

    而他又是谁?

    在头天晚上激情的间歇,傅轶则点了一支烟,告诉她,他结束了纽约大学的两年神经生物学博士后,“我父母希望我继承家里的传统,当清贫的学者,不过我对做研究有些厌倦了,想尝试一下其他工作,他们知道我的打算,似乎不大开心。”

    她枕着他的手臂,向他介绍自己,“我正读大四,学的是法律。跟你一样的就是,我也不确定将来会做什么工作。”

    “可能跟你大哥一样,进家族企业工作吧。”

    “那多没劲,我才不要去。”

    “你看起来不大像适合做律师的那种人。”

    她接过他手里的烟,吸了一口,再吐出来,半明半暗之中,那个烟圈扁扁的,然后不成形状地飘散开去。这是李乐川教她的,她并不喜欢抽烟,但无聊之下,还是练了,“那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这我还真说不好。”

    “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装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这又怎么可能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露水情缘,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她凝视着他,心底涌动着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鬈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最不想谈的就是她母亲,指了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的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二十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像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十五岁,属于未成年人,招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去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处,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音乐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里?”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找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个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名字叫《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

    你说你已踏上归途,

    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

    甚至没有擦肩而过,

    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

    “小孩子听歌,都会沉迷于青春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用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约我明天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 Cohen的专辑The Best Of 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只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m Your 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你这个年龄,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不会错的。”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位。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不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8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一边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了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

    米晓岚声音凄婉地说:“我永远不会删除那些信的,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的。”

    她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不知道她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事实上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亲爱的轶则:

    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是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

    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邮件。

    亲爱的轶则:

    我犹豫彷徨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消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在你面前,我愿意我始终是透明的。

    我要结婚了,我知道我永远没办法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他很爱我,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你的世界太广阔,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也没能打动你。我始终不确定我能够在你心里占据我希望的位置,也许最终没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吧——我自私地希望,但愿如此。

    我如此深爱你,以至于我决定不再用我的爱束缚你,让你的自由不受一丝约束。想到这一点,我竟然有些安慰。对,我说过我会永远等下去,等你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可是我已经二十六岁了,随着青春流逝,来自世俗的压力越来越大,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请原谅我只是一个软弱怯懦的小女人,没有你那样成熟淡定的心态。答应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眼泪完全无法控制。

    ……

    一行行规整的字句开始变形,司凌云的眼睛仿佛遭遇强光突然照射一般地被刺痛了,她啪的一下合上笔记本。

    所有零碎的事实突然全涌到她眼前,仿佛在自行挣扎着奔赴合适的位置,组成一幅拼图,将真相揭示给她。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从小认识,他们是一对恋人,她爱他,他出国做博士后,她用邮件不停地诉说思念。她厌倦了无休止的等待,突然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在婚礼前一周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他这个消息。他从美国回来的当天,放下行李便来参加她的婚礼,然后在她的新婚之夜和她丈夫的妹妹上床……

    司凌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恢复意识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有比这更痛快、更直接的报复吗?

    你竟然以为你体验到了突如其来的爱情,你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白痴——她冷冷地对自己说。

    她走出书房,回卧室拿起手机,打给李乐川,“阿乐,过来接我好不好?”

    李乐川笑道:“我出了点儿小事故,驾照被扣了,等一下,我叫阿恒过来接你。”

    曲恒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依旧是冷冷的,“地址?”

    她将地址报给他,他简洁地说:“半个小时以后到,我按喇叭你就下来。”

    司凌云深吸一口气,慢慢下楼,在还有五六级阶梯的地方停住,“咦,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客厅里的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她,她凌乱的长鬈发披散在背后,穿着傅轶则的一件白色T恤充当睡衣,空荡的下摆下,两条修长笔直的腿近乎挑衅地裸露着。米晓岚的嘴一下张开了,停了一会儿才机械地回答:“我刚过来。”

    司凌云无视她的目光,漫步下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问她:“欧洲好不好玩,在希腊度蜜月一定很浪漫吧?”

    米晓岚的神情怔忡不定,勉强一笑,“还好。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傅轶则送她出去。司凌云放下水杯,上楼进浴室洗漱、化妆。傅轶则上来时,她正在涂唇蜜。他走进来,拢住她的长发,随手拿了一把梳子给她梳着。

    “都不问晓岚过来干什么吗?”

    她对着镜子微微嘟起嘴唇,看唇蜜的效果,粉嫩的颜色衬得她的唇丰盈闪烁,她勾起嘴角,做出一个笑容,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是世交嘛。所谓世交,我理解就是一起长大,情同兄妹,非常亲密。她过来不是很正常吗?”

    梳子突然碰到她的鬈发纠结处,牵得她的头向后一坠,她轻呼一声,他放下梳子,用手指一点点将头发理顺,动作十分温柔。她仰头,他俯首,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吻上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得重而激烈,她咬痛了他,他闷哼一声,试着移开一点,她却站起来回过身,双手抓住他的衬衫,向两边用力一扯,纽扣四下迸落,她的嘴唇、牙齿密密落到他裸露出的身体上。他在短暂的愕然后一下被激发了同样的热情,甚至没有脱下衣服,一手抱起她,将她推靠到洗手盆边缘,另一只手撩起她的T恤,凶猛而直接地进入她。

    从湖边酒店的第一次开始,他一直充当那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可是今天她表现得让他陌生,她完全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从他的指引,追随他的节奏,体会他赋予的感受,而是沉浸于他无法感知的情绪中。

    她身后的镜子中清晰反映出猛烈纠缠的两个人,她的腿缠在他的腰际,她的手指缠绕入他的头发之中,她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她脸上有他看不懂的孤注一掷,她乌黑的长发披散着,随着他的动作在她脸庞边飘拂。

    他托着她的下巴,让她回头看着镜中。这一切带来的感官冲击如此强烈,她似乎坠入迷惘之中,蓦然合上眼睛,在一个近乎失控爆发的瞬间,他意识到她的指甲掐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刺痛伴随狂欢而至。

    傅轶则将司凌云抱出浴室,放到床上,然后躺到她身边搂住她。经过刚才的迸发,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他抚着她颈项上的斑斑红痕,在她耳边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这时楼下传来有节奏的两声喇叭响,她坐起身,淡淡地说:“关于我,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很多。”

    她下床,在他的视线之下,一件件穿好衣服,走到窗边,楼下停着李乐川那辆黑色帕拉丁,曲恒倚在车边抽烟,她探头出去高声对他说:“等一下,我马上就下来。”

    她将散落在房间里的手机、化妆包一一装入背包内。

    “什么时候吃完饭,我过去接你?”

    她回头看着半靠在床头的他,浮起一个笑,“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从外地回来了,正在楼下,所以,我以后不能再跟你见面了。”

    傅轶则脸上浮现出不能置信,而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

    “所以——你是有男友的?”

    “当然。我昨天给你看过那张专辑,他是深黑乐队的吉他手,非常有才华,我很爱他。他们去外地演出,一走三个多月,总算回来了。”

    “那么跟我在一起,算是接受性教育吗?”

    “嗯,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我以前在这方面很无知,太在乎他了,更想表现得好一些。我得承认,你是一个很不错的启蒙老师。”

    他神情不定地盯着她,“真是一个surprise。”

    “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各式各样的surprise。谢谢你这段时间陪着我,帮我打发了寂寞,让我知道性这件事还是很有乐趣的,再见。”

    她再不看他,拎起包,扬长下楼而去。

    9

    曲恒丢下烟头,正要上车,却被司凌云那个惨淡的表情吓到。

    “怎么了?”

    司凌云扑进他怀里,他一怔,下意识抬头,刚才她探头出来跟他打招呼的二楼窗口站着一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冷冷向下看着他们,白色衬衫敞开,随风吹拂不定。

    曲恒顿时醒悟,压低声音烦躁地说:“你又来了,这一手怎么玩也玩不腻对不对?这么一直无聊任性下去有意思吗?”

    “等会儿再教训我吧,是哥们儿的话,就什么也别说。”

    她脱力一般软软瑟缩在他怀里,声音疲惫而低哑。这个如同受伤小动物的姿态让他原本僵硬的手臂软了下来,他默默抱住她,迟疑片刻,安抚地拍着她的背,直到她不再发抖。他反手拉开副驾驶座车门,抱起她坐了上去,然后上车发动了车子。

    曲恒并没有再教训司凌云,他一路保持着沉默,将车开到了卢未风家里。这里还未改建,保持着租界区老房子的幽深残破,门虚掩着,一楼光线昏暗,放满了旧家具。他们走进去时,楼上传来了歌声,两人不约而同地站住。

    如果你不曾给我承诺,

    我也不会计较你的模棱两可。

    我们混迹的世界如此荒唐险恶,

    我们的未来如此变幻莫测,

    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

    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

    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

    如果我向你要求承诺,

    你的回答是否仍旧这样冷漠?

    我们共度的岁月如此轻易溃落,

    所有的过往抵不住时光消磨。

    你在笑,你的笑容牵引我为之沉没,

    谁来告诉我怎么抵挡一个又一个诱惑?

    哪怕永恒是一个美丽的错。

    ……

    司凌云腿一软,坐倒在楼梯最下面一级,双手抱住了头。曲恒迟疑一下,蹲下来看着她。

    “我记得我们给这首歌编曲的时候,你也在旁边。”

    这首歌叫《我要的承诺》,由曲恒作曲,卢未风作词,三年前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完成编曲排练,司凌云是他们的头一批听众之一。

    他轻轻一笑,“当时你给我们泼冷水,说要承诺的人是傻子,给承诺的人是骗子。我就想,这小妞自以为看透一切,可真是冷漠得讨人厌。”

    她哑声说:“结果现在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装酷的傻子而已,对吗?”

    “不,你恋爱了,你特别在乎他,他才有可能伤害到你,这可不是犯傻。”

    她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了下来。她绝望地想,他也没有说对,这其实跟爱情完全无关,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他只是精确控制了她的反应,用最快速度征服了她,这个过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成分。她当然是犯傻,才会一度以为自己邂逅了爱情。

    他坐到她身边,轻轻拍拍她,“偶尔犯犯傻,也许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她靠着他的肩头,再不肯说什么。

    这个旧房子幽暗的一楼,家具逼仄地摆放着,空气不够流通,楼上的喧哗谈笑如隔云端地传下来,旧地板上不时响着空洞的脚步声,只有她身边这个肩膀沉稳不动,他身上有青草般的味道。这样无言的存在,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毕竟并没有就此分崩离析。也许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陷身于光怪陆离、种种荒谬之中,来不及挣脱而已。

    不知道坐了多久,又有一个朋友推门进来,他们才起身,跟他一起上去。

    跟深黑乐队熟识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过来,不过和以往的欢聚不一样,这一次气氛十分伤感。

    地下摇滚乐队赚不到什么钱,演出市场越来越萎缩。相貌英俊的温凯打算去北京发展,李乐川在家里的压力之下,准备去英国读书,乐队面临解散,这也差不多是本地曾大量涌现的地下乐队的共同命运。

    来的多半都是玩音乐的圈内人,深知个中甘苦,一瓶接一瓶地喝着二锅头、红酒、啤酒,抱怨着往远处看不到将来,往四周看找不到可供发展的空间,不时有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弹着吉他唱歌。

    司凌云头一次这样如同喝水一般地喝酒,到后来甚至失去了味觉,再分辨不出喝下去的是什么。夜深时分,差不多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她的醉来得尤其惨烈,她没法再忍下去,冲进卫生间里呕吐。

    这时外面响起吉他声,一个破音破得厉害的嗓子唱起的是她熟悉的崔健的《不再掩饰》:

    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

    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

    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

    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

    ……

    她想,她的全部勇气,竟然只是用来掩饰伤害,实在是可笑。她靠在卫生间门上,跟他们合唱,她最后的意识是嗓子里翻涌出咸腥的味道,随即昏迷不醒。在场唯一还算清醒的只有曲恒,他一向喝酒非常有节制,不管什么场合,都只浅尝即止,他及时发现了她,马上抱她下楼,开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诊断她为急性酒精中毒,胃底黏膜裂伤引起消化道出血。

    司凌云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而闻讯赶来的程玥则在一脸狐疑地审问着曲恒。

    曲恒那时留及肩的长发,穿松垮的卫衣、有破洞的牛仔裤,带着宿醉后泛红的眼睛和一脸倦意,依旧表情漠然,见她醒来,如释重负,“有什么事你问她吧,我先走了。”

    程玥追了出去,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过一会儿回来开始盘问女儿,问题包括:他是谁?你为什么一直抓着他的手哭?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喝这么多酒?你脖子上和身上的印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被他占了便宜?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合上眼睛,通通不回答。

    10

    司凌云知道,酒精伤害的只是她的身体,她受伤更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但她根本不想去探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多重,也不允许自己舔着伤口自怜。她只能暗暗下决心,就像处理从小到大的那些不开心的事一样,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可惜这世界从来不肯按某个人的意志来运转,哪怕这意志来得再理由充分一些。她面对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她内心充满羞辱、愤怒和无以名状的悲哀,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碾碎消化掉,是肉身不能承受之痛。

    好在身体帮她找出宣泄管道。酒精中毒如同一场自找的大病,足以消磨她所有可以自我憎恨、自怜的气力,让她理直气壮地借病装死,彻底放空躺平,什么也不去想。

    司凌云醉酒入院的第三天,米晓岚突然过来看她,带着水果篮和鲜花,柔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想约你吃饭,把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给你,你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只好找建宇要了你家里电话,才知道你住院了。建宇今天出差,不然他也会来看你的。”

    米晓岚从皮包里拿出一瓶包装精致的香水。司凌云当然清楚,出国回来的人总会顺手买一堆香水当手信,米晓岚不会为送一件礼物为她费这么大周折。她也并不点破,接过来放在床头柜上,“谢谢大哥大嫂。”

    “胃痛怎么会弄到住院这么严重?”

    她知道妈妈绝对不肯张扬她是因为酒精中毒住院,轻描淡写地说:“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点儿,可能是空腹不大适应,刺激了胃,没什么。”

    “你得好好休息,早点恢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我结婚那天,我真羡慕你的好气色,还跟你大哥说,这个妹妹实在是青春无敌。”

    她微微一笑,“大嫂太夸张了,那天你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还要住几天院?”

    “不清楚,明天医生来查房时会确定的。”

    “想吃点什么,我现在去给你买。”

    “不用了,医生嘱咐我这几天吃流质食品,我妈马上会送粥过来。”

    她想米晓岚应该再找不到什么话题可聊了,可是米晓岚居然问起了她这学期开了哪些课,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她头一次见识这样的应酬功力,只得耐着性子有问必答。

    米晓岚终于转入正题,“前天你在轶则家……”

    她一口打断,“我知道你在那里看到我很意外,我看到你也同样意外啊。”

    “我跟轶则从小认识,我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对别人的生活没有想象力。对了,大嫂,你跟我大哥在一起多久才决定结婚的?”

    “我们一年半以前认识的,他三个月前向我求婚,你怎么有兴趣问这个?”

    司凌云扯着嘴角微微一笑,“好奇嘛,这个过程多浪漫多有趣。”

    她表情中有某种东西让米晓岚隐约不安,只能也勉强一笑,将话题拉回来,“对了,你和轶则……”

    “大嫂,我跟你一样,去他家做客而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关系?”

    米晓岚顿时语塞。

    “哦,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你跟大哥正当新婚,他又属于那种保守的男人,知道这事训斥我是小,影响你们的关系就不好了。所以,我们都别再提这件事了,好吗?”

    米晓岚完全没想到,这个小姑子眼神黯淡,脸色憔悴,头发凌乱,活脱脱一副病猫相,讲出来的话还如此绵里藏针。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停了一会儿,才说:“我以为你在跟轶则恋爱交往,我只想告诉你,他交过很多女朋友,不会为谁安定下来,而且他马上要去外地工作,并不适合你。”

    “谢谢大嫂关心,我早就有男朋友,至于傅先生……”她停一下,轻声一笑,“他是一个有意思的男人,可不见得是我愿意长久交往的对象。至于他要去哪里,跟我无关,我不关心他的去向。”

    米晓岚仍有疑惑,审视着她,“你男朋友怎么没过来陪你?”

    “他在一个乐队工作,今天还有演出。”司凌云疲惫不堪,信口胡扯着,突然一眼看到曲恒如同听到召唤一样出现在病房门口,不觉大喜过望,“嗨,你来了。”

    曲恒还是穿着破牛仔裤加T恤,他走进来,“好点儿没有?”

    “好多了。”

    “那就好,你吓掉了我半条命。”

    她拉住他的手,带着撒娇的口气说:“哎呀,哪至于生这么大的气?”

    米晓岚这才起立,“既然你男朋友来陪你了,那我先走了,凌云,好好休息。”

    “得了吧,她已经走了。”曲恒面无表情地说,“演这个真的会上瘾吗?”

    司凌云讪讪地放开他的手,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我还没谢谢你,医生说你送我到医院很及时,再晚一点有可能呼吸衰竭送命。虽然我又无聊又任性,可还真不想死在阿风家的卫生间里。”

    曲恒在病床边坐下,口气依旧略带挖苦地说:“别客气,反正我是你生活中负责救场的那个人嘛。”

    司凌云苦笑,没精神再嘴硬,“以后不会了。”

    他伸手替她理了一下遮住眼睛的头发,“快点好起来吧,我还是宁可看你任性的样子。”

    他的声音与动作带着某种陌生的温柔,让她心底一酸,几乎要流出泪来。

    “你又来干什么?”

    程玥提着保温饭盒走进来,声音尖厉,神情严峻。

    “妈妈——”

    程玥不理会司凌云的阻止,冷冷地看着曲恒,“我那天就跟你说了,希望你有一点自知之明,不要再接近我女儿。”

    “你这是干什么,阿恒救了我的命。”

    程玥转头看着她,“你一直由着性子来,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自甘堕落,跟这帮没出息、没目标、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才会差点送掉自己的命。”

    “我交什么样的朋友是我的自由,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我是别人吗?我是你妈妈,我辛辛苦苦照顾你们姐弟两人,你时时处处跟我对着干,什么时候把我放过眼里?”

    司凌云急怒交加,努力要坐起身,曲恒按住了她,淡淡地说:“别动。其实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接了一份配乐的工作,要去广州一段时间,你好好休息。”

    他谁也不看,转身走了。

    程玥继续絮叨:“谢天谢地。我根本不敢告诉你爸爸你是酒精中毒住院,他如果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出这种事,肯定要怪我管教不严……”

    司凌云再也提不起精神做出回应,只能颓然将头埋入枕中,紧紧合上眼睛。

    她原本对昏迷入院那一段没有任何记忆,医生也告诉她,急性酒精中毒有可能导致短暂失忆,可她脑海中突然飘过恍惚的片段,颠簸起伏中,她觉得整个人在下沉,所有东西都如同渐渐隐入迷雾,一点点消失,离她而去。在惊骇与无能为力之中,有一个人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充满焦灼,她试图捕捉那个缥缈的声音,握紧那只手,仿佛那是她与世界唯一的连接,可以保证她不至于迷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指甲深深陷入自己的掌心,刺痛让她恢复了意识,如同从梦中醒来,周围已经安静下来,她以为妈妈走了,睁开眼睛,却只见程玥坐在病床边,正在默默流泪。

    她和程玥激烈冲突、反目的次数太多,她还从来没见过如此示弱的母亲,她的心在一瞬间软了下来。

    “妈——”

    “昨天医生说,你要是再晚一点送来,有可能脑细胞受到永久损害甚至送命。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小峰还那么小,我可怎么办?一想到这一点,我整个晚上都没法合眼。”

    “我已经没事了。”

    “为什么会这样?是我不够关心你吗?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妈妈,也许有时候我没有考虑周到,可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和小峰好。”

    她此时完全是麻木的,既没心情听一场忏悔,也没心情做一场忏悔来与妈妈的眼泪唱和。她努力抬起沉重得如同绑了铅袋一样的手,拍拍程玥的手以示安慰,声音微弱地说:“我们扯平了,我也不是一个好女儿,什么都别说了,妈妈,我以后再不会这样了。”

    司凌云出院以后,索性又在家休息了一周,才回学校上课。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彻底进入了另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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