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旧时 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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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吃鱼的日子

    和N兄一起谈吃鱼,最快乐了。世上大概没有一位仁兄像他那么会吃吧?

    当年,他在“小榄公”、“北园”等餐厅,专叫七日鲜、冧螃和老鼠斑来吃,偶尔有个侍者前来问道:“倪先生,来条苏眉如何?”

    N低叹一声回答:“那是杂鱼呀。”当今,杂鱼也变成贵鱼了,但至少还有。从前,N说:“那一群黄花鱼从海边游过来,整个海变成金黄色。抓到的黄鱼,都是没有尾巴的。”“为什么?”我诧异。“鱼太多,没东西吃,只有啃前面的鱼的尾巴。”

    现在黄鱼也被吃得绝种,偶尔找到一两尾漏网的,也要卖到两三千人民币了。市场中看见的都是饲养的,肉无味,颜色掉落,看上去很黄,回去一洗,变为灰白,原来是小贩们染过色的。

    如果要吃真正的大黄鱼的话,韩国和日本还有,那里的黄鱼也分为几等,高级的在韩国也卖得很贵,但还吃得到,算是口福。日本人把黄花叫为“石持 (ishimochi)”,因为黄鱼头上有块石头般的骨,是其他鱼所无。中国原名,也叫为石首鱼。日本人不会吃,也因为一捕捞即死,不能当刺身。若在公海上抓到了大黄鱼,就和中国渔民交换河豚。这种有毒的河豚,我们当然不要,但日本人认为是天下美味。这一来,两者皆宜。

    记得我在日本当经理时,邵逸夫先生一来,一定到帝国酒店旁边的一家小中华料理叫黄鱼吃。那里的黄鱼肥大,一鱼三吃,把肉起了,炸条;头尾红烧;骨头拿去加雪菜滚汤,色乳白,上面还浮着一层很香的黄色鱼油呢。

    郁达夫先生一直形容他家乡富春江的鲥鱼有多好吃,但也给国人吃得清光。当今在上海馆子吃到的鲥鱼,都来自马来西亚。有的运到内地,再从内地到香港,样子很像,但鳞下没有那层油,啃鳞吃根本是多余的。昨晚和N兄在上海总会吃饭,主人叫了一尾鲥鱼,他老人家的筷子动也不肯动一下。

    说到吃鱼,我想香港人是全世界最会吃鱼的人了。我们不只会吃,也花得起腰中钱。吃到鱼的种类,比日本人还要多,他们吃肉的历史只有两百年,从前都是吃鱼,但吃来吃去,只是金枪、油甘、鲷等,花样绝对比不上在香港那么多。

    我们不止吃鱼,还要吃活的。蒸鱼的本领,如果说香港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台湾人起初来香港,看到水缸中养的是游水鱼,看得傻了。伙记拿出一尾蒸鱼来,他们看到骨头还黐着肉,还叫人拿回去再蒸呢!后来他们餐厅中一尾蒸鱼上桌,下面还点着火来煲熟,那么吃法,不老才怪。

    别说台湾人没有香港人那么奄尖,全中国也没有另外一个省份更会吃鱼。但是他们的本领已比洋人高,虽然说法国在烹调技巧上历史悠久,又是最为高超,但一说到鱼,简直是幼儿园的学生。

    洋人吃来吃去都是鲈鱼、银鳕鱼、鳟鱼和三文鱼。蒸当然不会,只懂得煎、煮和烧。意大利人有了盐焗,已算绝技。他们吃鱼,一定加些酸乳酱,也喜欢用西红柿酱。其实他们什么都加西红柿酱,如果把西红柿酱由西洋料理中拿掉,就不成菜了。虽说不是明文规定,但他们吃鱼时总爱挤柠檬汁进去,以为不这样做,鱼就会腥,真是岂有此理。你别以为我乱骂人,看看一些洋人的电视烹调节目就知道,没有一道鱼肴是不下柠檬的。

    幸运的香港人,还可以在流浮山吃到野生的黄脚。啊,要让我怎么形容这个味道呢?我只能说,那种香味,在厨房中蒸的时候,客厅就已能闻到。N兄一吃,手掌般大的,可吃十尾。这是上天对他的报答,N兄住在旧金山十三年,从来就没再试过一条好吃的鱼,他说旧金山的游水石斑,吃起来还有渣。渣是什么?那就是肉中很粗的纤维,咬也咬不烂。N太听了,向他说:“你当是鸡好了。”

    当今的老鼠斑,已不是香港沿海的了,全由菲律宾进口,有其形无其味,至于真正的老鼠斑是怎么一个味道?N兄说:“有股幽香,像燃烧的沉香一样。”

    我自己已不太吃鱼了,住在清水湾邵氏宿舍那段日子,整天往西贡跑,和鱼档混熟了,好鱼都留给我吃。N兄一到,还叫海鲜馆子替我们生剖一大尾墨鱼,吃生的,那时日本料理尚未流行,看到邻桌的人眼睛都凸了出来。

    也生过病,开过刀,休养时期,说吃鱼有益,每天都吃鱼,吃得有点怕怕。游水鱼再也不能引诱到我,去流浮山吃黄脚时,也只浅尝,留着给N兄吃。

    到韩国旅行,见有大黄鱼,也请饭店替我们烧,吃一小口。遇到未试过的,像盲鳗,那是一种眼睛和骨头都退化的鳗鱼,也会多吃。去顺德时,河鱼总让我开怀,尤其遇到全身肥膏的鲶鱼。现在吃鱼,认为只有肥大的才过瘾。日本的鳗鱼饭也是我所爱的,看见“镛记”的鱼缸中,有几条大花鳝,也能吸引到我。要了头部,用来红烧或煮天麻汤,再好不过。吃海鱼的日子已逝,河鲜的配额还有大把。对饲养的鱼,宁饿死也不吃。

    小时候多吃鱼

    我出生的南洋小岛,鱼类丰富,当时海洋不受污染,又没过量捕捉,鱼卖得很便宜。家算小康,父母是老饕,奶妈厨艺精湛,餐桌上的鱼没间断过。

    最家常的汤是江鱼仔蕹菜汤。江鱼仔是南洋人叫法,应该是鳀鱼类,半边尾指大。由海游到河,又能移殖于湖边,变成淡水鱼,日本人称之为公鱼。网捞后就那么日晒,江鱼仔鲜甜无比。加蕹菜和大蒜去煲,汤透明,味精无用,味极浓。这传统留于我家,至今还常做江鱼仔蕹菜汤。大条的江鱼仔去头掰开两半,除去骨头:小的就那么整条炸了,蘸甜辣椒酱,配椰汁饭吃。我们家的早餐,是向马来小贩一包包买回来,用香蕉叶包裹的,叫Nasi Lemak。

    在菜市场中买到的是“鱼饭”,那是潮州人的煮鱼法。渔民撑小艇出海,在船上煮了一锅海水,捕到什么鱼都往锅中扔进,煮熟了把鱼分类,放进箩中,一箩箩拿到市场卖。当年无冰箱雪柜,说也奇怪,就算是天热,摆个一两天也不坏,鱼极鲜,一点也不腥。

    有时淡水鱼也以同样方法炮制,记忆中吃过很多乌鱼,港人称为乌头,肥美无比,掀起鳞,肉一片金黄,点普宁豆酱吃,更美味。

    海鱼鱼饭则以鲭鱼为主,鲭鱼可以长得很大,小时吃的只有玉蜀黍般粗。马来人也用这种鱼,淋上浓厚的辣椒酱后拿去烧,相当美味。要是你能吃辣的话,魔鬼鱼也有同样做法。把鲭鱼肉舂碎,加上椰酱咖喱,塞进椰子叶中再烤熟的叫“otak-otak”。

    福建人叫为伍鱼,潮州人称之为伍荀的,就是粤人所谓的马友。当年我们吃到的都很大条,至少有半个人高,切成半英寸厚一片,就那么用猪油来煎,味道未吃先诱人,也是家庭菜。

    我们吃的咸鱼多数来自槟城,叫为丹蔻咸鱼,应该是以大条的鱼腌制的,一大块一大块,去了骨,只剩肉,晒得很硬,吃时先在糖水中浸一晚,翌日切成薄片,用油煎得略焦,再炒豆芽。

    见到鲨鱼,家人都说太腥不好吃,奶妈不听,买回家用潮州咸菜煮之,一点异味也没有。肉虽有点粗糙,但也甜,煮后的汤汁用来淋饭,可吃三大碗。连鲨鱼肝也不放过,铺了大量蒜茸蒸之,那种油油滑滑的口感,和带点甘苦的味道,至今不忘。

    潮州人还吃鱼生,我从小就吃惯刺身,而且非常喜欢。用的鱼有两种,便宜的是鲩鱼,我们叫草鱼。去鳞剥皮除骨,削成两大块,再细切之,一片片地铺在碟上,成为花纹状。我想日本人的河豚切法,是向潮州人学的。用筷子夹了点酱吃,酱分咸的豆酱油和甜的酸梅山楂酱。配料可甚多,都切成丝,有白萝卜、红萝卜、中国芹菜、老菜脯和杨桃。老人家还嫌南洋的杨桃太甜,没家乡那么酸,就以一种样子像长形葡萄的南洋酸子代替,最后还要挤一两滴酸橘汁才算过瘾。

    鲩鱼除了肉,还从肚内取出一条条块状的鱼脂肪来生吃,香甜无比,当年淡水鱼并不受污染,放心食之。

    另一种叫西刀,是深水鱼,要比鲩鱼贵出甚多,西刀鱼属宝刀鱼科,英文名Smooth Wolf Herring,肉极香甜。好吃的鱼,骨块一定多,但奶妈善刀功,把细骨切断。

    西刀鱼的另一种做法是打成鱼酱做鱼丸,这道菜奶妈也极拿手,做得弹力十足,不必下味精也香甜。数十年后N兄才首次在吉隆坡吃到西刀鱼丸,大赞不已。

    另一种多骨的就是茨壳鱼了,是江浙鲥鱼的变种,没那么多油,但味亦浓。父母亲极爱,就那么蒸来吃,我怕多骨,只吃肚,至今还是那个坏习惯。鲥鱼在国内已吃得绝种,当今在上海吃到的多是由南洋运去的A货。

    鲳鱼是潮州人认为高级鱼之一,愈大尾愈好吃,也只是清蒸。大尾的鹰鲳肉厚,最难蒸,就在肉背上深深割了三刀,把肉掀起,塞进一粒酸梅。鱼肚部份肉薄,则用一片片的西红柿遮盖住,再铺上酸菜丝、肥猪肉丝和芹菜蒸之,不消五分钟全熟,肉当然香甜,汁更美味,可当汤喝。这道菜家中不易做得好,是上馆子吃过的印象。

    我喜欢的还有家里蒸的杂鱼,四方形,很细条,香烟盒大,肉很薄,叫格格仔,不知香港何名。铺上酸梅蒸了,小心挑出肉来,没多少,也吃得过瘾。

    原来南洋也有泥,但一年之中,只有过农历年时才吃,故叫拜年鱼。那时肉极美,而且鱼肚中充满精子,最香最滑了。普通日子在市场中也见到,但是喂猫的。我不信邪,买回来蒸,果然腥味难忍,锅子要洗个七次八次,才能除腥。离家后从未在家乡过年,这种过年鱼,再也没吃过。

    永远的太平馆

    有些老店,像久违的好友,明知“健在”,但甚少造访,缘分一到,忽然又找上门,“太平馆”就是一个例子。

    好久没去了,今天应报社的邀请,要到那里去拍一辑照片,骤然光顾。“太平馆”一共有四家,到最古老的油麻地茂林街那家,也有四十五年。

    店主徐锡安已是第五代传人,笑嘻嘻亲自欢迎我。他的曾曾曾祖父徐老高在清朝咸丰十年(一八六○年)开创于广东的太平沙那一区,故以“太平”为名,曾经在沙面洋行当厨师的徐老高,善于煮西餐,但在开店时顾及中国人口味,烧的菜中西合璧,用酱油代替盐,豉油西餐之名因此而来。

    一提到“太平馆”,大家就想起烧乳鸽。用种种不同的酱油调味煮出来,上桌时,另有一个银兜,里面装着酱汁,让客人淋在乳鸽上面。而最有特色的,是将乳鸽的全副内脏也煮好浸在酱汁之中,有些人认为这副内脏比乳鸽还好吃呢。

    相信在香港长大的人都试过“太平馆”的烧乳鸽。老友黄沾的父亲带过他在广州吃了,来了香港,黄沾成为忠实拥护者,当今他的儿子也自己去“太平馆”了。像这类的熟客居多,有的移民到外国,回香港时也必来朝圣。今天去,遇见逝世多年的梁醒波的两位女儿,也都垂垂老矣。其他来店的名人无数,从广州那间开始,来的是周恩来、蒋介石和鲁迅,到香港的各界名士,只要你向经理 Frankie Au索取,就能在纪念册上看到很多你仰慕的对象。

    “太平馆”的名菜,除了烧乳鸽之外有九样:瑞士鸡翼、焗葡国鸡、干炒牛河、瑞士汁炒牛河、烟 鱼、焗蟹盖、烧猪髀、烚咸牛脷和焗梳乎厘。

    什么叫瑞士汁?也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当年洋人光顾,吃到店里的酱油,大叫:“ Sweet!”不懂得英语的侍应,向洋帮办请教,洋帮办以为说的是瑞士。好呀!那时候有个外国尊名是件光彩事,就把带甜的酱油叫为瑞士汁了。

    瑞士鸡翼,不过是红烧鸡翼,但因店里用的全是新鲜鸡,绝对不采用冰冻的,也卤得美味。根据这个原则,烟鲳鱼也非用新鲜的大鹰鲳不可。大鹰鲳已难寻了,到了休渔期,价更高。厨子跑来向老板说:“卖一份,蚀一份!”

    徐锡安也属老派人,听从爷爷们的教导,养成一副傲骨,没有折衷。上一辈的教他新鲜的食材才好用,他坚持至今,有些食物亏本就亏本,每天在四家店盯场。

    所以“太平馆”百多年如一日,你走开了几十年,回来吃,味道还是一样的。

    想起干炒牛河,即刻要一碟来试。味道逊色了一点,问说:“已经不用猪油了?”徐老弟有点不好意思:“是不用了。”

    “不用猪油,还能炒得那么好,也真难为了你们。”我安慰道。的确,在香港,除了何洪记之外,要找到一碟比他们更好的干炒牛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你不信的话,比较一下就知道。

    “但是烧乳鸽的酱油还是坚持用猪皮熬的。”徐锡安骄傲地说:“不用猪皮熬,是不行的。”

    这又要连带说明另一道名菜烧猪髀,那是把猪腿烤过,再去煮的,烤后将皮剥下,留下肥肉,再切片上桌。那些猪皮,就是熬酱油的原料。

    烚咸牛脷最难做了,每天到菜市场找新鲜牛舌头,煮熟了再剥去舌头的那层皮,一定要趁热才能剥开,但太热了又会烫伤师傅的手,所以在旁边摆了一桶冰水,浸一浸,才能继续工作。

    准备好的牛舌头一煲,就是四个钟,间中要不断翻搅和加水,才不会黐底或煲干。做出来的牛舌,除了盐,什么调味品都不加,切片上桌,其味美妙无比。

    至于葡国鸡,也有个洋名字而已,不依葡国做法,自己创作,与澳门的不同。用的是黄姜粉,新鲜榨出的椰浆,不放咖喱粉。

    谈到焗蟹盖,徐锡安说:“也没什么窍门,活蟹蒸好拆肉来酿而已,一切依足古法去做。”梳乎厘是 Souffle的中译,这个甜品,块头真是吓人的巨型,有篮球般大。

    打开餐牌,花样可真多,单单是汤已有二十种。牛尾汤最精彩,用新鲜牛尾,去皮,炖五六个钟。别家的早已放弃,用冰冻的了,徐锡安还是每天去菜市场的肉档中寻找。其他的汤,也都是即叫即做,不是常客,会抱怨为什么要等那么久。

    伙记们也都七老八十了,他们不愿离开,觉得有归属感。下午有休息时间,可以回到老板供应的宿舍冲个凉,换件衣服才上班。

    “其实,我们的毛利,没有茶餐厅那么高。”徐锡安苦笑,“好在四间店,都是祖先留下来的产业。每天都有经纪打电话来问我肯不肯出售,他们说:‘你卖瑞士鸡翼,卖到你死了,也赚不到那个钱。’”

    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徐锡安还忙得没有时间结婚,我担心他没有下一代传人,赶紧要替他作媒。真喜欢这个人,也爱他讲的一句话:“但求保持,不求创新。”

    好一个但求保持!

    喝白兰地的日子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们一坐下来吃饭,一瓶白兰地往桌子中间一摆,气焰万千,大家感到自己是绿林好汉,都要醉个三十六万场。

    有条件的多数喝轩尼诗 X.O.或者马爹利蓝带,下来的是拿破仑等,就算是旺角的消夜,也有一瓶长颈FOV,此酒在早期甚被珍惜,后来才沦为次级。

    六七个人一桌,一瓶白兰地只能令饮者略有醉意,大多数要喝上两三瓶才能称上过瘾两个字。

    香港成为全世界喝白兰地最多的地方,以人口比来算的话。制造商一面大乐,一面看到我们沟冰渗水,大为摇头。

    忽然,我们不喝白兰地了。不止白兰地,连其他烈酒也少,虽说红白餐酒流行起来,但看身边的人,已经全部滴酒不沾了。香港人一听到猪油就怕,喝酒也是同一道理,大家怕死,怕得要命。

    那天送N兄回家,大家谈起喝白兰地这回事,都大摇其头,说:“香港人,豪气失去了。”

    从前,上N家坐,手上一定有支白兰地当礼物,其实自己也要分来喝,喝着喝着,一瓶就干完,他要到书房再拿一樽半瓶装的蓝带出来,才算够喉。

    很奇怪地,N兄认为蓝带白兰地,半瓶装比一瓶的好喝得多,我不会品尝,也没做过比较,只是相信他的话罢了。

    做《今夜不设防》那个节目时,有马爹利 X.O.和 Otard X.O.两家人赞助,打对手的产品在桌子上同时出现,代理商也不在乎,这也许是喝酒喝出豪气来。

    N兄和黄沾见到有马爹利,要喝先喝它,我觉得对 Otard不起,一个人喝。代理商看到了这小动作,送了两箱给我,二十四瓶,我只拿了四瓶,其他的给他们两人分去。

    节目一录两个小时,剪成四十分钟出街。第一个钟头是用来做热身,和贵宾们一起喝白兰地,到了有点醉意的第二小时才开始用,前面的都剪掉。

    三人之中,N兄酒量最好,黄沾最差。两小时之中,N兄一人要喝一瓶多一点,我半瓶左右,黄沾几杯就要开始脱衣服,他醉了有这个毛病。

    N兄与我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这份量。一次从墨西哥飞旧金山探望N兄,他拿出两瓶珍藏的马爹利EXTRA,我租了一辆由女司机驾的大型长车,打开天窗,露出头来,各自吹喇叭,这是我自己干掉一瓶的记录。

    母亲的酒量要比我们都好,她两天喝一瓶白兰地,只喜轩尼诗 X.O.,一买就是几箱,永不一瓶瓶购入那么寒酸,老爸把母亲喝过的瓶塞收集起来,用水泥堆成一堵墙。

    在日本那段日子,我喝的尽是威士忌,因为日本人没有喝白兰地的习惯,很难买到。回到香港,见大家吃饭都是一瓶瓶的白兰地,我向自己说:“要是有一天我也爱上白兰地,那就可以真真正正成为一个香港人。”

    果然,白兰地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家中白兰地从来没有断过货,也和母亲一样,爱上轩尼诗。现在每一次返家探母,都从柜中拿出一瓶当手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狂饮,剩下不少。

    N兄也说自己喝酒的配额已经用光,但好酒的配额还在。的确,他的酒量是减少了,人家送他的佳酿,一瓶瓶摆在柜子上,看看而已。

    我们都怀念喝白兰地的日子,红酒虽佳,但N兄总觉得酸溜溜的,要喝很多才有酒意,不像白兰地,灌它几口,即刻飘飘然。很想看到白兰地恢复从前的光辉,收回市场的失地。威士忌固佳,但也不能被它淹没。

    好酒,到了某个程度,都是净饮的。白兰地和威士忌一样。一大口灌下,一道热气直逼肠胃;慢慢喝,感觉则像一段段的喷泉,也有同样的感受。只有这种烈酒,扳开瓶塞,香味四溢。红酒只能把鼻子探进玻璃杯才闻到气息。白兰地和红酒,一刚一柔,截然不同,不可比较。

    外国人在饭后才喝,用手暖杯,一小口一小呷。我们的性情比他们豪放,饭前、饭中、饭后,甚至于空肚子,都能喝,就算加冰加水,也是一种喝法,不能像外国人那么墨守成规,不必为之侧目。

    当今酒量浅了,要不就喝得少,要不就加冰和苏打,像威士忌一样喝,自己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就是了,反正不是由别人请客,想怎么喝就怎么喝。

    深信身体之中有一个刹车的功能,如果不能再接受酒精,喝下去不舒服,便甭喝了。身体还能享受时,多多少少都要喝一点,朋友们都说不如改喝红酒,我总是摇头。

    陪伴我数十年的白兰地,已是老友,红酒则是情妇,遇到标青的,偶一来之,两者之分,止于此。

    脑中出现一个画面,在幽室之中,斜阳射入,桌上摆着一瓶白兰地,N兄与我,举着圆杯,互相一笑,一口干之。

    白兰地万岁。

    忆故友

    老朋友像古董瓷器,打烂一件少一件。好的餐厅何尝不是?结业后有些大师傅转到其他食肆,但像内脏移植,躯壳不同,扮相也逊色。

    如果你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来过香港,就知道尖沙嘴河内道上有家“小榄公”,清蒸出一尾黄脚,从厨房拿出来时已闻到鱼香,绝非假话。

    同一区中,美丽华酒店是当年最豪华的旅馆之一,楼上开了间“乐宫楼”,是大家星期天中午饮茶的好去处。那时候的香港人已会欣赏北方菜,座无虚席。女侍应推车叫卖,铁箱中煮了数十只雏鸡。抹上五香粉炸过,再炖至软熟,手撕来吃的山东烧鸡,是多么地受欢迎!

    另一架车子,卖着弄堂牛肉汤,汤清澈,但味极浓,到底是哪一条弄堂兴起的?无从考据。

    花素饺、锅贴、狗不理等等,一笼叫过又一笼。胡金铨推荐的山东大包,真的大得像一只成人的鞋子,皮和馅却很轻松,一人吃一只,绝无问题。

    当年我还是小伙子,在日本拍外景时照顾过老戏骨杨志卿先生,他是舞台演员出身,讲话中气十足,大声地传到远处,众食客都转头来看。杨先生患痛风,走路一拐一拐,但因为我的到来,特地买了两罐茶叶约我到“乐宫楼”叙旧,记忆犹新。

    再走过一点,就是东英大厦了。地牢开的“梨花苑”,在那么久之前,已有韩国宫廷宴,由美丽的伎生陪酒,载歌载舞,一顿饭吃下来数千块港币,名导演李翰祥吃了不够钱付账,到处张罗的往事,至今还是老电影人的笑谈。

    金巴利新街上,有间“一品香”专卖沪式小点,一走进去就看到一个双人合抱那么大的铜锅,煮的油豆腐粉丝,要有那么大的容量才够味。一边有个柜台摆满现陈的食物:油焖笋、海蜇头、拌莴苣、油泡虾、毛豆雪里蕻、凤尾鱼等等,当今的一些上海菜馆还能找到,但是熏蛋和熏猪脑,也几乎绝迹,尤其是一块块染红,煮得软绵绵的五花腩,就再也没见过了。

    中午招呼上班一族,晚餐早一点的是家庭顾客,到了深夜,就是欢场男女的聚脚地。有个大阿哥娶了个舞女,满足不了,结果她勾搭了大阿哥的年轻接班人,当然是斩杀收场。他们三人常到“一品香”,我把这故事写成剧本,拍了《香港奇案》,大阿哥由罗烈主演,恬妮是老婆,小子由汪禹饰演,借了“一品香”拍实景。

    “一品香”隔几间,有家著名的潮州菜馆,据说也是由有背景的人物经营,时有黑社会成员出入。这家人的潮州菜非常地道,所做的高佬粥最出色,粥中有干鱿和鲜鱿、干贝、蚝仔、鱼片,材料极为丰富,是喝完酒后最佳食物。

    金巴利旧街的角落,开了北京菜“远东”,鸡煲翅的翅最多,汤最浓,点着没有馅,带点甜味的馒头来吃,一流。因为价廉物美,电影公司的记者招待会或庆功宴,多数在这里举行,看明星的客人也都涌来了。

    说到电影明星,海防道上的“金冠”最多人光顾,结婚酒席都在那里摆。至于食物如何,没有印象,是一般的了。再走几步,就有家夜总会叫“BAYSIDE”,香港歌星由菲律宾乐队伴奏,大家在那里跳恰恰,那是迪斯科还没有出现的年代。

    但是最令老饕难忘的,是宝勒巷前面那截的“大上海”老店,懂得吃的客人不看菜单,侍者欧阳拿着筷子套前来。当天最新鲜的食材,都写在筷子套背后的那张纸上,第一次尝沪菜的人看不懂,图菜是水鱼,樱桃是田鸡腿,试问广东人怎么能搞清楚?

    遇上冬笋、草头、塔古菜等应季的时蔬,令怀念家乡的上海佬大喜,一次过都叫了,面不改色。前菜的份量极大,计有海蜇头、油泡虾、酱鸭、肖肉。还有红烧后结成冻再切片的羊羔,最具特色。欧阳见你是熟客,就几样拼成一盆。不常来的,每给你一大碟,未上主菜已经要撑死你。

    当年还有正宗黄鱼,一大尾,可分成两吃或三吃,前者片块油炸及煮汤,后者加了一味红烧。

    炒鳝糊上桌,吱吱作响,声音发自铺在鳝鱼片上面的猪油。鳝片凹了进去,中间盛着蒜茸和油,拌起来再吃,当今已经没有大师傅做得出了。

    蛤蜊炖蛋也在那里才吃得到。选了肥大的蛤蜊,去沙,让它沉在蛋浆下面,再蒸,蛤蜊熟后打开,飘出甜汁来,混入蛋中。

    谁说上海人的翅做得没广东人好?那里的鱼翅斤两十足,以本伤人,汤又用大量火腿和老母鸡熬出。至今想起,的确是正宗沪菜做得最好的一家餐厅。

    已逝矣,故友们。时间是不可挽回的,你恨吾生已晚亦没用,像孝顺老人家一样,要乘他们在世造访,香港还有众多朋友等着你去结交,像“天香楼”、“镛记”、“陆羽茶室”、“莲香”、“鹿鸣春”、“尚兴”和“创发”。照样要吃的话,选些丰富你的记忆的,别老是有什么吃什么,这样,对不起自己。

    烧鹅先生

    今夜又在中环的“镛记”设宴。

    老板甘健成先生和我有深深的交情,常听我一些无理要求。为了答谢参加过我的旅行团团友,每次都在甘兄的餐厅举办大食会。菜式非特别不可。

    第一次和甘兄研究金庸先生小说中的菜,只听过没吃过。做不做得出?“试试看,试试看。”是甘兄的口头禅。

    做出来的结果,令人满意。唯一不足的是“二十四桥明月夜”,书上说是黄蓉把豆腐镶在火腿中给洪七公吃的,简直不可思议。经三番四次的商讨之后,我们决定把整只金华火腿锯开三分一当盖,用电钻在余下三分之二的肉上挖了二十四个洞,再用雪糕器舀出圆形的豆腐塞入洞里,猛火蒸之八小时,做出来的豆腐当然皆入味。客人只食豆腐,火腿弃之,大呼过瘾。

    这席菜后来也搬到台湾去,为金庸先生的座谈会助兴,陈水扁和马英九都来试过,大赞“镛记”的厨艺。

    之后我又出馊主意,向甘老板说:“才子袁枚写的《随园食单》也都只是听闻,要不要办一席?”

    “试试看,试试看。”他又说。

    当晚客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是“熏煨肉”,食谱写的是:“用酒将肉煨好,带汁上。木屑略熏之,不可太久,使干湿参半,香嫩异常。”

    甘兄依足古法,做了三次,我前来试过三次,才召集好友。“熏煨肉”分十小方块上桌,一桌十人,每人一块,早知一定有人叫“安哥”,已做定了另一份,大家又一口吞下,第三次要吃,已经没了。

    最后这一回是临时举办的,没有时间试做试吃。要做些什么才好?我给甘兄三天去想。

    不到三十分钟,他已写好一张菜单传真过来。一看:菜名抽象得很,像“风云际会迈千禧”、“红雁添香”、“萝卜丝鱼翅”、“徽州鱼咬羊”、“顺德三宝”、“玉环绕翠”、“银丝细蓉”、“佛手蟠桃”、“菱池仙果”和“上林佳果”。“我有把握。”甘兄在电话上告诉我,这次,他连试试看也不说了。

    “镛记”被外国名杂志誉为全球十大餐厅之一,不是浪得虚名。它的烧鹅出名,由一个街边档发迹,成为拥有整座大厦,都是靠一只烧得出色的鹅。但今晚的菜没有烧鹅,所谓“红雁添香”,是用“熏煨肉”的手法,把整只鹅卤后来熏的。未上桌之前先传来一阵香味,一下子被大家吞下。我巡视各处时,发现年轻人的那桌只吃肉,剩下鹅颈和鹅头,即刻向他们要了,拿到自己的座位上慢慢享受。

    先将鹅头下巴拆了,吃肥大的鹅舌,味道和口感绝对不逊“老天禄”的鸭舌。双手轻轻地掰开鹅头,露出大如樱桃的鹅脑,吸噬之。

    从前皇帝把鹅脑做成豆腐,以为是传说而已。“镛记”就有这种能耐,一天卖数百只烧鹅,取其脑制成,让我们这群老饕享受。可惜今晚人多,不能尝此美味。鹅颈的条状肉是纤维组织最嫩的。法国人也会吃,他们把颈骨头拆出,塞入鹅肝酱,再煎之,聪明绝顶。我想当今的法国年轻人也不会吃。

    “顺德三宝”是哪三宝?上桌一看,平平无奇的炒蛋罢了。但一股异常的香味何来?出自礼云子。

    礼云子是由每一只像铜板般大的螃蟹中取出的蟹膏。此蟹江浙人称之螃蜞,卤咸来送粥。蟹已小,膏更小,集那么多来炒蛋,奢侈之极。

    另一宝是“野鸡卷”,是用糖泡肥猪肉三日,卷好炸成,吃时又肥又多汁。

    “鱼咬羊”,是把羊腩塞入鱼肚中炮制的。鱼加羊,成一个鲜字,当然鲜甜。用的是整条的鳜鱼,我认为用鲤鱼效果更佳,甘兄称原意如此,只是前三天买不到活鲤鱼。因为要用清水喂这么一段时间才无泥味。

    “萝卜丝鱼翅”是上次吃过《随园食单》中取过来的,一斤半肉煨一斤上汤,将萝卜切成细丝渗入翅中煨之。我向甘兄建议下次做,只用萝卜丝不用翅,我们这班人翅吃得多,不珍贵。全是萝卜丝当翅,更见功力。

    “试试看,试试看。”甘兄又说。

    最后的咸点还有“银丝细蓉”。所谓细蓉,是广东人的银丝蛋面加云吞,昔时在街边档吃时用的碗很小,面也是一小撮,碗底还用调羹垫底,让面条略略浮在汤上,才算合格。云吞则以剁成小粒的猪肉包的,肥四瘦六,加点鲜虾,包成金鱼状,拖了长尾巴。云吞要即包即渌,如果先煮好再浸滚汤的话,那鱼尾一定烂掉,今晚上桌的细蓉云吞完整,面条爽脆。我指出在街边一碗碗做,也许完美,我们十三桌人,共一百三十碗,碗碗都那么好吃,才叫细蓉。甘兄听了拥抱我一下。

    “怎么没有腐乳?”客人问。“饶了他吧!”我指着甘先生说。

    “镛记”的腐乳是一位老师傅专门做给甘兄的父亲吃的,又香又滑,最重要的是:又不咸。

    因为老人家不可吃太多盐分。上次聚会,我忽然想起,说要吃他们家腐乳,甘兄勉为其难把所有的都拿了来,吃得大家呼声不绝,但害老人家几星期没腐乳送粥,真是过意不去。

    编者注:甘健成先生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逝世,特收录此篇以纪念他。

    作为一个美食天堂,香港的地位不可能被动摇。

    “什么?”内地朋友说,“我们的北京、上海,那些餐厅之大,装修之豪华,食物之地道,香港完全没得比。美食天堂的声誉,早就被我们超越!”

    “什么?”欧洲的朋友说,“巴黎和罗马的食物,分分钟胜过香港!”

    “什么?”纽约的朋友说,“如果说到国际食物的齐全,我们才是天下第一!纽约到底是欧洲和美洲加起来的大都会,香港那个弹丸之地,哪来那么多东西吃?”

    说得一点也没错,各自有他的理由比香港好。我到了北京和上海的餐厅,其规模之大,让我瞠目结舌。巴黎和罗马的高级,侍者穿着夜礼服,把客人捧上天去,也真的没一家香港食肆比得上。说到纽约,他们的意大利菜做得比意大利更地道,甘拜下风。

    但是让我们冷静地分析一下:北京和上海的传统菜,在食材方面没有一种是特别高价的。自古以来中国人说:“欲食海上鲜,莫问腰间钱。”

    豪华的装修,需要贵菜来维持,大家都卖鲍参翅肚去了,而这些菜做得最好的是广东人。试问:“北京和上海,有哪一家粤菜馆做得像样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们说,这也没错。错在最好的厨师,在本地已经供不应求,哪会老远地跑到外地去?我在北京和上海被邀请到所谓的高级粤菜馆,主人大洒金钱,一顿几万块吃完还不是一肚气?干鲍鱼发得差,如啃发泡胶。好好的鱼空运到了,不会蒸,做出来的又是发泡胶。鱼翅几条,像在游泳,也够胆向你要上千块一碗。

    “那么,广州可有比香港更好的粤菜吧?”比香港更大更豪华的餐厅是有的,更好的就没了。这么一说,巴黎和罗马更没有高级粤菜。前者的越南餐还可以接受罢了,后者都是一些温州人去开的中菜馆,若非思乡病重,根本不会去光顾。

    说到纽约,她在国际上的地位的确比香港高出很多,各地方的美食都齐全,但齐全并不代表精致,就算价钱比香港贵出几倍,什么本钱都肯花的最高级日本餐厅 Nobu,看它玻璃橱窗中的食材,寥寥可数,哪有什么, 小鳗鱼苗,比目鱼的边线,或者赖尿虾的钳肉等刁钻的东西?

    香港的日本餐厅食材有的两天来自大阪,两天来自札幌,两天由福岗空运而来。就算东京的寿司铺,最多一个星期到筑地两三次,已算高级的了。全日本,也只有几间寿司店可以拿出三宝:腌海胆、海参的卵巢拨子和乌鱼子来。

    香港餐厅铺租又昂贵,相对的觉得食材便宜,就肯在这方面大洒金钱了。

    而且,北京、上海、巴黎、罗马和纽约,有哪些地方的泰国菜、越南料理、印度和印度尼西亚餐、新马菜等做得比香港更好呢?要知道,这都是地理环境所致,香港作为一个世界上最繁忙的交通总汇之一,东西南北都容易到达,开埠以来就是一个经济中心,食材的进口方便,当然比其他都市优胜。

    最重要的一环,是香港人拼命赚钱,也拼命地吃!只有肯花钱的地方,才能培养出那么多的食客,也养得起那么多的餐厅!也只有舍得吃的人,才能创造出美食文化来!

    大都会,生活节奏一定快。在巴黎、罗马的一餐要吃上三四个钟头,到了香港,你要慢也行,要快更是拿手。这一点,西方绝对做不到。

    但是作为一个美食天堂,香港的小贩食物,水平真是太差了。我们到了曼谷,吃得最好的是他们街边卖的面食。香港开的泰国餐馆,卖的都是大路货,如果能有几档真正地道的泰国街边小吃,那就完美了。

    不只泰国,中国台湾的小吃也是,越南的也是,法国和意大利的更是找不到了。我们的沪菜、山东菜、四川菜都做得不错,但是那些地方的小吃,永远比香港精采。

    如果有一个开放式的小食中心,让大家出来以小食谋生,就可以补救这个缺点了。只要卖一样东西,做得好的话,客人源源不绝。从小做起,一成功了就变成一大餐厅,要记得,“镛记”也是当小贩,从卖烧鹅做起的。

    新疆的羊肉串、四川的凉粉,甚至广东东莞的道滘粽子,都是我一生尝过的最佳美食,这些百食不厌的东西数之不尽,全部是财路。

    经济低迷时,有什么比当小贩更容易?有什么比当小贩更自由?有什么比当小贩更不必花重本呢?

    情形更坏,当国家有战乱时,当小贩更能维生,记得母亲在日军占领的城市之中,到乡村去采了小芒果,回来用甘草、醋和糖腌制一下,就拿到街边卖,结果养活了我们一家,就是一个实例了。

    把各国的小食集中在香港,美食天堂的地位更能巩固,其他都市在各方面虽可赶上,但香港不是停着等,美食天堂的荣誉,是无法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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