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旅途-蓝色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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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蓝色水晶

    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我们的是我们的。时间会走,世界会变,我会在这里,或者你身边。

    ——写给孩子

    一

    下班铃响,起身,清洗咖啡杯,关电脑,收拾桌子,手机放入包包,回家。

    今天,我穿了白色的衬衫,紫色的褶裙。衬衫如雪,很滑,像丝一般。褶裙像蛋糕,碎碎的淡淡小花,似乎很远就能闻见芳香。太阳照在我微微有些红的卷发上,随意地紧跟步伐散漫着,很不错。

    我喜欢纯粹的东西,比喻淡香的水果,浓黑的巧克力,醇厚的咖啡。再比喻白色的衣衫,紫色的褶裙,宝蓝色的心,像拉萨上方纯净的天空。

    路过那条街,我踮起脚。这条街还算干净,狭窄的水泥路,拥挤着繁芜的嘈杂,卖脆饼的小伙,炒菜的大哥,开杂货店的大妈……平凡地毫无特色。

    我撑着紫色带花边的伞,漫不经心地晃悠着。街边有个小小门面,里面有个孩子,年纪不大。我想只能称他为孩子,很是清爽,倔强地紧紧抿着嘴,专心在摆弄什么。玻璃柜里零零散散放了根雕、木刻、竹镂、甚至还有手工编制的小工艺品。有几样还算好,但没什么太大的特色,我随便看看准备绕过。

    孩子摊前的人并不多,随便看一眼的,问问价格的,好不容易有停下来东拨西扒挑三拣四的,孩子并不很热情,偶尔地抬抬头,也只是淡淡,接着低下头继续摆弄手上的东西。

    柜子的一角有个十字精灵,蓝色的底色,像是自己刻的,不算特别精致。我没来由地有些喜欢。

    我拿起来:“这个,怎么卖?”

    孩子抬起头:“这是我自己做的,不卖。”孩子笑起来很单纯,目光清澈。又瞄了我一眼:“姐姐指甲上的花很好看,和姐姐很配。”

    我有些惊讶,忍不住打量了孩子,他的手边放了一些蓝色的珠子,晶莹剔透,太阳斜照进来,珠子散发出宝蓝透剔的亮,夺人心目又不抢眼,甚是漂亮。

    孩子又抬了一下头:“水晶的。好看么?我想串成手链。”

    我点点头:“好看,我非常喜欢。”

    孩子的眼睛亮了一下:“真的,姐姐?”又拿起那个十字精灵,“姐姐如果喜欢,送你吧。”

    第二天下班,孩子眼睛闪了闪,冲我笑笑,依然低头串那些珠子。我停下来专心地看孩子手工。孩子的话并不多,偶尔抬头应付摊前驻足的客人。

    第三天路过,孩子仍忙着自己手上的活,间隔看看我们,我,或者街上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们。

    孩子的生意并不算很好。隔壁杂货店的大妈忍不住过来:“小伙子,你这样卖东西是不对的,要热情!这个和这个应该放一起,那个和那个要分开……”

    孩子张了张口,牵动一下嘴角:“谢谢。”

    大妈自作主张拾掇起来,不停地唠叨着:“现在的年轻人呐,什么都不会。我摆摊这么多年,比你,那可是强多了。”

    孩子停下手中的活,抬头看我一眼,淡淡笑了笑。

    第四天下班,我很惊讶,孩子在和卖炊饼的小伙唠嗑。小伙手舞足蹈,一双手绕的和饼似的在头顶上乱飞。孩子的话不是很多,偶尔附和着大笑几声。看见我,孩子收敛地很勉强笑了笑,瞟了一眼丢在一边的珠子。脆饼小伙顺手拨开珠子,大声嚷着:“小孩,我将脆饼放你这,算是免费替你招揽客人了!你也甭谢我,赶明儿发大财了,别忘记哥哥我了,哈哈……”

    我忍不住回头,脆饼肆无忌惮地压在那个蓝色的十字精灵身上,几颗水晶散落在地,落寞地蹦了两下,躲进柜角看不见了。孩子还是很勉强地笑着。

    来孩子店里的人明显多起来。脆饼小伙,炒菜大哥,杂货店大妈,偶尔的三两衣着整齐的,还有零零散散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大女孩们,连洗头房小阿妹都随便捏着一样娇声娇气地问:“哥哥,这个好好看哟,怎么卖的呀?”“呀!小帅哥,那个是你自己做的呀?!你好厉害哦,也替我做一个嘛!”“GG,我帮你串珠子好不好啊!”孩子很熟练地漫不经心应付着,“这个送你了。”“这个便宜点你拿去,不要告诉人家这个价哦。”……

    周围欢天喜地笑声一片。

    炒菜大哥用惯有嗓门的吆喝着:“你看你看,依了我们说的,管用吧?!”孩子很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以前摆放挺好的,每样东西质地意义不同,所以是有层次的。”“层次?层次顶个P用!年轻人,虚心点,我们这都是为你好。”“是啊是啊,别总搞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要不是我的脆饼,估计到现在你都卖不出几样。”……孩子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一堆吐沫里。

    我小心地护着裙子,从那些吐沫面前走过。

    第十天下班,我仍然警惕着裙子,孩子突然叫我:“姐姐!你能和我一起串这些珠子麽?”

    店里的喧闹突然安静下来,我下意识地看看四周,愣住了。孩子坚持地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着我,“好麽?”目光像一只鹿,清澈、温顺、倔强,受到丝丝的惊吓。我突然有些心疼,不由自主接过珠子。孩子开心地领着我:“来,来,姐姐坐这里!我们的这条手链将是最漂亮的!”

    挑东西的阿妹很不屑地撇了撇嘴,脆饼小伙气恼地朝玻璃柜里丢了块脆饼,炒菜大哥愤愤然扔下炒勺,杂货店大妈首先打破僵局:“摆摊的,串啥珠子!还真当自己手艺人,几个人能买!”嘀咕着,顺手掏了双鞋垫甩在柜子上,飞快地转身跑了。

    孩子并不介意,很开心地串着珠子:“姐姐,我最喜欢这种颜色了!”“姐姐,你紫色的裙子挺好看的。”“姐姐,这边,这几样都是我自己做的呢,你看,好么?”……

    我还是笑,抬头看见杂货店大妈很轻蔑地哼了哼,起身进了自己的货铺。

    下班再过那条街成了一件快乐的事。我和孩子串珠子时,偶尔也唱和着双簧,居然卖了好几样的根雕和竹镂。对买脆饼或者其他杂货的客人,孩子搭理的少了许多。

    孩子的话明显多起来,而且很风趣。孩子会问:“姐姐,你挂的那块玉很精致,还有香味呢。”我笑,“那是玉香囊,用来放香料的。”孩子便说,“真好,很配姐姐。”又坏坏地说:“若放在我这里更好!”孩子有时也说:“姐姐,你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裙子也非常好看。”脆饼小伙于是又朝案板上狠狠地摔下几块脆饼。

    和孩子一起串珠子的时候,我是快乐的,孩子也很快乐,常常因又串了一颗珠子笑的大声又肆无忌惮。孩子看着我蓝色的连衣裙和手腕上蓝色的景泰蓝镯子:“姐姐?”我说宝蓝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孩子闪了闪眼睛,抿抿嘴。

    脆饼小伙再也不往孩子的玻璃柜里扔脆饼,炒菜大哥串门也少了许多,杂货大妈没生意的时候便坐在门口嗑瓜子撇嘴,即便是招揽客人,也会斜着眼冷冷地笑。就是那几个常在的花枝招展小阿妹,也来的越发的少。

    街道两边渐渐堆积起大大小小的垃圾。我皱皱眉,每天踮脚提裙摆,还是会不小心弄脏银色的高跟鞋,偶尔的几滴污水溅在裙摆上,碎碎的花便暗淡下去。

    “今天,大约珠子快串完了。明天就换条路回家。整天串珠子,孩子的生意没法做了。”这几天,孩子有些沉闷,这样的念头我已经想了很多遍,看见孩子却开不了口。

    珠子越来越少,街道也越来越拥挤。我小心地说:“另一条街比这边整齐,以后姐姐下班也许会从那里回家。”孩子抬头看着我,我赶紧又说:“不过也不一定。说不好哪天姐姐换新衣服,撑新伞,心情好,或者想你了,来这里看看也不一定。你以后记得照顾好自己,记得要快乐。”孩子头也不抬:“恩。”半响又说:“这条街买这些东西的人实在是少。姐姐你看,我都快成卖脆饼和鞋垫的了!”

    我有些不忍,我习惯了也喜欢看孩子单纯的笑。微微上扬的嘴角,故意眯起的眼,斜斜地望着太阳的方向,嘴唇上一抹温暖的绒毛,坏坏的样子像透了从小在我手边打滚的黄色德牧小狗。

    孩子勉强地笑笑:“姐姐。”我很心疼孩子有些苍白的脸,打定主意,今天最后一次串珠链,不能再影响孩子的生意。我“嗯”了一声,“这几天,生意不怎么好,是串珠子影响了生意么?”孩子半晌没有回答:“没事没事,我也是极爱了这些珠子的。”

    “姐姐,或许某一天,我也不在这里。可是这里,真的有我不舍得的东西。”孩子说的时候,不看我,使劲眨了眨眼睛。

    我的眼睛有了雾水,孩子隐忍的难过让我的心很疼,像绷紧了的弦,一触就断。可是我不得不掩饰这种难过,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我如往常一样平静地看着他:“好,换个地方也许会好一些,好好生活。”用手偷偷抹去眼角的泪:“今天有风,眼睛都迷了,明天再串吧。”

    孩子坚持说了一句:“姐姐,我明天是在的。”我的泪止不住地流。狠心不回头,我不停地在心里说:“孩子,记得要快乐和幸福。”

    生活,是场再现实不过的闹剧,台上的人欢天喜地,看戏的人冷眼旁观,然后慢慢吐出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人是靠杂烩炒菜填塞牙缝,油腻腻的脆饼填饱肚皮,乱七八糟的杂货支撑生活。肚子饱了,才有兴趣来看看闲情逸致或者干脆的热闹。水晶手链再怎么好看,也得经过那些脏兮兮的手反复摸过后才可能被认同。

    第二天,我换了衣装,素色的白衣白裤,滴水的水晶耳环,美丽的卷发用皮圈束起来,阳光照在上面,居然也会有亮晶晶的柔色。

    孩子不在,我远远站在街道另一边,玻璃柜上串成一半的蓝色手链,很亮,散发出迷惑到清冷的美丽,还有散乱的水晶。

    我的泪,滚了下来。

    我装作没看见,孩子藏在街角的小小身影。

    悲凉的爱

    颜和若在一个单身聚会上相识,参与的每一个人都是陌生的。但唯一的共同点:他们都是孤单的,想在黑夜寻找安慰。在参与的人群中,男性比女性多,这证明:现在社会的是带着面具的,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尤其是要做一个成功的男人。所以会有更多的男人出现在这个场合。

    颜很清秀,很爽朗,很深情,这是她对他的第一感觉。颜是一个很吸引人的男人,但是他现在依旧没有找到人生的伴侣。他目前拥有的仅仅是性伴侣,他身上始终透露着男人最完美的气质。若不属于绝对美丽的女人,她有着东方女人所拥有的魅力。她的“三围”很突出,会让每一个男人都有冲动。她穿着低胸的衣服,她笑起来很妩媚。她谈过很多次恋爱,但是她依旧是处女。她对自己说过,把第一次交给一辈子的男人。

    他和她都躲在角落里看着行行色色的男人和女人,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人物的简单构成。他觉得好笑,他更觉得孤单。她是一个绝望的女人,她不相信男人。他和她各自举起杯子想喝完这杯苦酒时,却在一瞬间看见了彼此。他们都藏着奸的笑容。他走到她身边,说:我们要不要喝一杯酒?这样落寞的人就少了一个。她同意。他们和众人热闹,感觉不到他们的情况下,喝了一杯交杯酒。

    他送她回去,他开着宝马的轿车。他是一个富有的男人,富的可以拥有上百万的车;他是一个贫穷的男人,因为他爱上车,他卖了所有的财产,最后只剩下这辆车。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男人。她这么想。但是她还是很放心的跟他走。只要他们不发生性。她也相信他不会。

    他们彼此交换了联系的号码,再告别。回到家後,他们都当没遇到彼此,没发生事情。其实他们本没有发生,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是他们都感觉到心细微的变化。他们都是懒惰的人,不想去想,也觉得没必要。那一天,他们彼此都睡的很安!

    下一次相遇,是在两个月後,他们在电梯里见到彼此,觉得陌生。更是彼此同时说出:“啊,真的是你啊”。也许,他们的心一直都在寻找彼此,但是他们都是骄傲的人,谁也无法主动约谁。但是上天还是让他们偶然邂逅,他们都有些自乐。

    他们在晚上六点,约好地方。两人喝咖啡。他告诉她:那次分开后,想过约她。但是他不想因为需要性,而找她。她告诉他:她以为他们分开后,再也不会遇见了,就这样错过了。他们侃侃而谈,很随意,很轻松。那一天,他们做了男女朋友。他牵着她的手,走过了条条大街。

    他第一次感觉到象牵着自己爱人的手,很稳,很安。她搂着他的腰,很宽,有着别的男人所不具备的刚强。那一天晚上,他带她回到了她租住的小木屋,有一种很别样的感觉。她觉得很安全,她第一次渴望这种安定。他们很自然的发生了关系,他进入了她的身体,他做了她第一个男人。她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后来的一切都很顺利,他想到了婚姻,他和想这个女人过一辈子。她也找到了依靠的伴侣,觉得这个男人可以交托一辈子。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他们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举行婚姻仪式,他们觉得没必要。同时,他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投入。他相信她懂的,他对她很好。

    但是在接下来几年的情人节,圣诞节,生日,他都会给她买礼物。她觉得很幸福。她愿意做这个男人的小女人。即便是过一辈子平淡的日子,她也愿意。能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生活,一起死,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他也在努力的赚钱,想给这个女人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他一直都没成功。

    在第一年的夏季,她的例假没来,她怀孕了。他们都很兴奋,终于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晶了。那一个晚上,他们躺在床上,再给未来的孩子取小名。他感觉到一个男人的责任,他决定要有自己的事业了。他很爱她。

    第二天,他出去找加萌商。他的心情很好,他觉得一切都是新鲜的。可是一切的不幸也发生在那一天,当他把车开到505高速公路上,突然车子无法启动。再不到一秒的时间,车自燃了。他慌了,他找不到解救的方法。路过的车主看到这样的情况,也赶紧拿出自己车上的灭火器,但是最不幸的是:所有的灭火器都因为长期没用,都已报废。等消防车来的时候,把他解救出来,他已不省人事。

    他的朋友急忙告诉了她,她飞奔到医院。看着他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上,一滴一滴的在输液。医生告诉她:他还活着,但是有可能他将永远成为植物人。除非医学的进步,至少在我们国内还没有这个能力。她呆了,她靠在墙上,她该怎么办,她该怎么办,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她。

    她回到家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以及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借钱。筹到了二十万。再根据车界的估计,他的那辆车还值三十万。她以最快的速度卖了车。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都不知道她要干吗。她委托医院,委托所有的人,照顾好他,等她回来。

    她只带走了一些车费,同时带走的还有结婚证。她消失了,所有的人都无法联系到她。而他也不知道她以离开。他的父母一直都很好的照顾着他,但是他的病情依旧无法得到改善。他甚至有时候会出现昏蕨。有时候,还会拔了吊针。大家都知道,他很痛苦,他还有感觉。

    一年後,她回来了。她突然消失,却又突然回来。在她回来的时候,她的身上多了淳朴以及女人的沧桑。大家都不知道这一年,她到底在做什么?到底过的怎么样。为什么会突然离开,不顾一切。到底她是怎么想的。

    她找到医生,要求出院。医生同意了。她买了两张去美国的特殊飞机票。她带着他飞到了遥远的美国。她找到了最好的医生,她不惜一切的代价。她悉心照料,她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果然,他的病情有了慢慢的改善。她很高兴,她觉得她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她挽救了她一生的爱人。

    终于,他开始有了意识。她交了认识一些东西,帮他回忆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很有感应,他居然可以想起。她发自内心的满意。他们抱着了一起,她哭了。她是痛苦的哭了,更是幸福的哭了。

    她想起,在这一年里,她先是忍痛流产,为了尽快攒钱,为了能够挽救丈夫。她出卖了肉体,但她不同于别的妓女。她只给和有钱的男人满足性,否则她一律拒绝。所有的人都笑她不识世面。既然步入了这一行,还装纯洁。她还是一如从前的清高。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她这样做,是因为她觉得有钱的男人可以给她更多的钱。她只想钱,只有钱,才能挽留自己丈夫的生命。她无怨无悔。

    再后来的后来,他开始恢复记忆。她告诉他:因为她想和他过安静的二人世界,所以才搬到偏远的山区。也没人打扰他们。而且空气也好,对他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他很谢谢她。其实她是为了躲避一些人的眼光,才逃离的。她只要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

    在两年后,她领来了一个孩子。对他说:这是我们以前的孩子,因为以前我们都没能力。所以放到父母那里养。现在我们把他领回来,多可爱的一个孩子。他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也要决定要做一辈子的好丈夫,好爸爸。

    最后,他们一起度过了年老的日子。他们一起葬在山脚边。

    墓碑上,他们的名字刻在一起

    遗失的爱

    酒,可解千愁。明明可知,你只是我醒着的一曲断肠寂寞词。

    心,已中百毒。冥冥注定,我不是你醉里的一剂疗伤止痛膏。

    左岸,终究遗失了半盏夜觞的情。

    昨日,星夜阑珊,凭窗远眺,手中的一纸信笺成了我唯一的寄托,艾子说,你不在了。我并非执迷贪恋你的味道,只是我真的能感受到,你一直在我身边。

    那个阳光明媚的夏季,我逃离了一场声嘶力竭的拉锯战,那个素白年龄蓄谋已久的勇敢。沉沉的行囊里除了几件单薄的衣衫,剩下只是一些书籍,关于生存。我向往自由,如同向往阳光的绿色植物。

    遇见乔杨是行走途中的一次意外,那个长在象牙塔里的孩子,穿干净的格子衫,修长灵巧的手指,和招牌式的礼貌微笑。午后的一场及时雨将我阻在了一座教堂,唱诗班的孩子和着钢琴高声合唱《哈里路亚》,人们起立虔诚祷告。直到雨停人们散去,我才整理了行装上路。

    “送给你。”一本圣经出现在我的眼底。

    “谢谢,我不需要。”我推开这个清秀少年的手,准备离开。

    “等等,”他挡在我的面前,“你能带我走吗?”

    我静静地看着他,半晌,我答应了这个少年并无恶意的请求。他笑着,让我等等他。

    结伴而行的少年乔杨,他总是静静听着音乐忧郁的望着天,将手高高举过头顶,望着指间透过的阳光喃喃自语。乔杨坚持要我叫他JOY,而他叫我小白,可爱又白痴的小白。预料之中,一个月后我们被迫结束了行走,当父亲像小鸡一样拎着我回家时,我没有声嘶力竭的反抗,JOY说,我长大了会带你去更多的地方。

    成长中我丢失了那段行走的记忆,我做着乖巧懂事的女孩,明媚而优雅。我是在酒店员工户外拓展营的时候认识了艾子,那个心丝细腻又如男儿般大气的女子。艾子就职于某杂志社,杂志社属于一家中外合资的大公司,听说他们的CEO是留学加拿大的MBA。年纪轻轻就已经拥有上亿资产,在公司里被传说的无比神秘。艾子总在茶余饭后对我津津乐道。

    “阿桦,好消息,好消息……”我在酒店大厅巡视,艾子大老远欢呼着跑过来,手里晃着相机。

    “什么事这么好?看把你乐得。”我上前扶着她。

    艾子打开照相机,“这是我们总裁,刚从国外回来。今天要入住你们酒店,你可得替我好好招待。”画面上只有清秀的背影和并不清晰的侧脸。

    “没问题,大小姐。你赶紧回去吧,我还上班呢。”我笑着向艾子作揖。

    晚上八点,餐点部领班打来电话,一位总统套房客人的手被杯具划破了,医护人员正在处理。等赶到房间时,只见客人醉气熏熏躺在沙发上,毛巾遮住了他的脸,包扎好的右手露在外面。

    “人都走了吗?”我正要出去时客人说话了。

    “是的,我正要离开,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我小心的询问着。

    “帮我倒杯水。”那只缠着纱布的手举起来晃了晃。

    我将水放在几上,客人拿下了盖在脸上的毛巾,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却抓不到见过的痕迹。

    “是不是没……”似乎被我盯得并不自在,他侧过头,突然像个孩子似的跳了起来,抓着我的手臂惊讶地看着我。“小白?真的是你吗?”

    “我叫白桦,不叫小白。客人,您放手好吗?”发现自己的失态他有些失落地松开了手。

    “小白她不在了,早就不在了……”他跌坐在沙发上喃喃自语。

    他忧郁的神情刺激了我记忆的弦,来来往往的斑白画面,那个清秀少年……我头痛欲裂。

    记忆是临时站台。有人来,有人走,却没有人一直停留。那么,是你错过了最后一班车?

    自从十五岁的一场意外,我落下了头痛的毛病,走访无数名医也无从治愈。好强的性格在这剧痛的折磨下失了棱角,过去的人和事如同落进水里的笔记,潮湿而模糊。

    走出酒店时黎明从高楼的一角微微颔首,这时,迎面驶来了一辆黑色宾利。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一只手将我拽进车内。

    “小白?”是他。

    见我一脸的疑惑,他递给我一张照片。照片上两张童稚的脸,在蛋糕的烛光下笑靥如花。那个女孩不就是……

    “这是我十岁生日的时候拍的,你知道我当时许了什么愿望吗?”我抬头触到他温柔的目光。“我长大了要娶你为妻。”

    我的脑海一片混沌,少年的轮廓渐渐清晰,他说,我长大了带你去更多的地方……你要叫我JOY……可爱的小白……“JOY”我不由自主的叫了出来。

    “你记得我,你真的记得我。”他欣喜若狂突然紧紧地拥着我。

    我记得十五岁的那个少年,如暗夜里的昙花般忧郁,却给我的笑容像极严寒里的暖阳。是的,他是JOY,我是小白。可是记忆里越来越少的空白让我感到急促不安。

    艾子打来了电话说,你刚刚上了我们总裁的车,打算上哪儿去?

    其实我早该想到,总统套房登记的客人就是传说中的神秘总裁,只是没想到会是JOY。可他为什么醉酒?为什么受伤?为什么说小白不在了?我不敢再想下去,他还是我认识的那个JOY吗?

    如果爱没有如果,就放手一博,错过就过,你会不会比我更难过。

    JOY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一直跟着外婆生活,外婆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了他,也就是现在的上亿资产的雏形。外婆的去世使公司的股东纷纷撤资,JOY作为唯一继承人挑起了公司发展的重任。直至今日,公司的成就都令业内许多人士瞠目。

    我看着JOY如孩童般纯真的睡相,这些年他一定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即使不对任何人说起,我也察觉出他心底的疲惫,一如我丢失记忆的惶恐,却表现得如水般安详。想着想着,我如释重负般靠在他的身旁睡去。

    阳光晴好的周末,JOY叫上我和艾子一起远足,艾子笑说,他一直以为传说中的神秘总裁是个冷酷与不苟言笑的人。JOY敲完她的脑袋,然后跑开被艾子追赶,一路上笑声不断。我踱着步子悠闲而散漫的走着,当走过很大一段路时,才发现他们已经不知所踪,我在山间里大声喊着……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看见一座很大的花圃,想上前寻水喝,刚推开木栅栏。“啪……啪……”五颜六色的飞花挡住我了的眼睛,面前是万花编织成的甬道,JOY站在甬道尽头含笑不语,音乐声不失时机的响起。

    “嫁给我好吗?”JOY将手伸向我。

    此时此刻的我不知是感动还是委屈,泪水不自觉的滚落下来。是的,我想到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幸福结局。

    JOY牵着我的手走上了红毯殿堂,所有的人都祝福我们,一张张笑脸定格了最幸福的时刻。JOY说,我们终于没有错过。

    心碎的失去轮廓,你曾经给的感动,只是情绪的波动,能给的不是我。

    婚后的日子恬熙安然,JOY要接了爸妈来住,习惯了古朴小镇的两老说什么也不愿前来。我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后,俨然成了艾子口中的阔太。我说,我倒情愿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只是爱必有取舍,爱必得包容。

    JOY还是一如既往的忙碌,偶尔晚归时身上总有散不掉的酒气,我想喝酒是各种应酬不可推辞的,也不从在意。却总是不经意的想起,在酒店见到他的那晚一连串的疑问。如果没有那一次……

    那几日JOY正好出差,我忙着了解公司的状况,以便能帮到他。门铃声响了,阿姨上来说,有客人来访。

    “白丫头,真的是你啊,我还跟老伴打赌,杨杨除了你一定不会娶别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看见我,迎上来握着我的双手笑着说。

    “老伯,我们认识吗?”我有些不知所措。

    “啊?你不记得我了,我是木爷爷,小时候可是看着你和杨杨长大的……”我的头皮一阵发麻,接下来什么也听不见了。

    三天后,JOY见我醒来,脸上绽开了笑颜。阿姨说,我昏迷后JOY立刻放下工作赶了回来,不说话也不东西,只是一杯又一杯的喝酒,喝醉了便倒在我的身旁说着“小白不要走”之类的胡话。

    一切似乎很平静的过着,却不知我心底的暗涌折磨着令我夜夜难以入睡,JOY对我依旧是无微不至的关怀,而我对他身上的酒气越来越敏感,如同夜里挥之不去的梦魇。于是我让JOY送我到爸妈家休养。

    母亲看见我苍白的面容,以为JOY对我不好,一个劲责备自己不该让我嫁给有钱人,我笑说母亲太过迂执,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把钱看得更重要。JOY对我很好,只是我心里的结。我把JOY给我的照片递给母亲看。

    母亲的脸色转瞬即白,抓着我问,“这张照片哪里来的?”

    “这是JOY的,妈,这照片上是我吗?”我指着笑靥如花的女孩。

    母亲的泪水漱漱地掉下来,“这是你姐,是灵儿,我的儿……”

    自从我没了童年的记忆,爸妈就再没提过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四岁那年,有个算命的说我们姐妹俩会有一场大的浩劫,母亲带我们去山上求了两个小铜佛,在背面写上各自的名字以保平安。可就在山上一转眼的功夫,母亲就再也没找到姐姐,镇上的人都说姐姐是让佛给收了去。照片上的女孩,脖颈下有颗小小的黑痣,那是母亲区分我们姐妹俩唯一的证据。

    所有的一切清晰明朗了,回忆着往昔的种种,心里尤如万箭穿心般疼痛。唯有用酒精麻醉自己,宁愿忘记了一切,去相信你爱的只有我。

    一世欢颜百年不变

    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情本来就无法衡量是非对错。爱上你,我一直认为是对的决定。因为,我心甘情愿。

    来到这座城,唯一的尴尬却是毫无牵挂。我是叶子,随风而飘零的叶子。走在人群里,人人都可以是我。那么的微小。那么的微不足道。浅浅的自信,早已低入泥土里。所以,我不再喜欢抬头看人。一直低头行走在往返学校食堂与寝室的路上。基本不去上课。这所三流大学里,像我一样经常旷课的同学很多。或许,我本不该出现在这所学校。

    我依旧低着头走路,总会戴着藏蓝色鸭舌帽,耳朵里塞着耳机听些爱尔兰民乐,喜欢穿亚麻棉男式大衬衣,外加超短牛仔裤,衬衣刚好遮住短裤。脚上永远是黑色人字拖。我总这么随便的装束,跟寝室几个女生格格不入,她们抵触有我的存在。避之不及。傍晚时分,那个独自坐操场上抽烟的女生便是我。这所学校,我没有朋友。确切的说,她们不会和一个自言自语,性格怪癖的家伙做朋友。

    我一直在想,那天遇见你是不是命中注定。那么多的人,我偏偏遇见了你。

    你打完篮球,走到我身边一把扯下我的耳机。此时,空旷的操场就剩下我们两人对峙。我愤怒的看着你,真恨不得大嘴巴抽你。你一副欠抽的献媚嘴脸另我恶心。虽然我有听人说你是公认的校草。但那又怎样,欺负了我,我必以牙还牙,君要我梨花带雨,我偏要蔷薇花开!

    “喂!请你喝汽水!”你嬉笑着拿出杯子倒了满杯汽水递给我。没经过我的允许扯下我的耳机竟然还嬉皮笑脸!

    “肯定有毒吧?我倒是要看看喝下去会怎么样!”我一口饮下,冷眼看着你得意的模样。

    “丫头!请你喝汽水而已,看,没毒吧!你把人想的那么坏不好的哟!”你言语间满是得意,还朝我一个劲儿的眨眼睛,另我忍俊不禁。

    “小草,你眼睛怎么了呀?眨个什么呀?”我明知道你是在朝我放电,就是不领情。

    “小草?喂!我叫安森。大名许安森。”

    我站起来拍拍身上泥土,再次赏你一个冷眼,转身快步离开。身后,你还在说:“记住啦!我叫许安森!”

    你的声音在空旷的操场上回荡,直至消失不见。

    寝室几个女生最近在谈论关于你与校花的浪漫史。一向对八卦不感兴趣的我突然竖起耳朵听。听说你们恋爱三年,高中两年,大学一年。听说你们是绝配。听说关于永远的誓言在你们身上演绎。听到我再也听不下去。“你们真是无聊!这么喜欢说人家八卦!”我终于爆发了,摔门而去。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和室友的对话。居然是如此。

    我摸索着拿出一支烟点燃,在走廊的墙角边蹲下。三寝的几个女生嘻嘻哈哈的声音走到我身边突然停下,其中个子颇高长发女生丢了一句话给我,因为这句话,我打了她一耳光。她说:“神经病!大晚上的躲这里抽烟,跟街边的流萤满像的嘛!”她准备还手反击的时候,是你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身后。你一把将我拉倒你身后,瞬间,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袭上心头。“你敢打她?警告你们,谁敢动她一下,我跟她没完!!”高分贝从你后头涌出,我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第二天。此事件传遍每个班级。当然也包括你的校花。我知道,我惹祸了。

    担心的事情往往还是会发生。我刻意与你生疏,即使碰面我也假装不认识。依旧一个人来来回回行走在路上。

    第三天。我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成为女生们的公敌。经常被暗算,被欺负。例如,刚出寝室,一盆冷水迎面而来,我措手不及。这些事情的发生,我反倒是不生气。宁愿一口要掉自己的舌头,与世隔绝。

    “喂!陪我喝酒去!”你又是嬉皮笑脸的挡住我的去路,且理直气壮,似乎不容我拒绝。

    “去就去!谁怕你啦!”我跟随你穿过数条小巷来到街边的小酒馆。现在回想起来,你真够傻的。居然为了校花跟你分手而端起酒杯不放手。你问我相信牛郎织女的传说吗,我不语。因为,骨子里我就不是相信爱情的人。更没想到之后的我们会相恋,会爱得死去活来。

    一次体育课上的失误,这场失误算是你我恋情萌芽的红线。我落下病根。总会突然的头痛欲裂。痛的时候在床上翻来覆去,那时候,男生是绝对的不允许进入女生寝室的。你经常趁教导员不注意溜进我寝室看我,听说蝎子煮汤是可以治头痛的土方子,你居然去宠物店买来蝎子把它给下锅了。当然,这些也是后来从你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我才知道。

    我看着碗里的蝎子硬是不敢喝下去。额头不停的冒虚汗,一阵阵晕眩。汗水和发丝黏在额头,整个一副残花败柳的模样,你强行掰开我的嘴巴,将蝎子汤倒进我胃里。喝进去反胃想吐,你还不让我吐。防止我吐,你在我喝完蝎子汤后,还强行夺走了我的初吻。那个时候,我很恨你。真的很恨!我的初吻居然是在那样的情形下发生。当然,你的脸上多了五个指印,红红的。我的脸上没有指印却同样滚烫炙热。

    生病那段时间,你无微不至的照料,其实我是非常感激的,只是嘴巴上不肯说。你说,我是死鸭子嘴硬。恩,是的,我是喜欢上你了,但死也不会承认。在你的悉心照料下,我痊愈了。头很久很久都不再痛。我默默接受你的好,校园里的操场变成了我们心有灵犀的约会地点。我们每天晚上都会不约而同的出现在那里。什么都不说,肩并肩席地而坐。你抽烟的时候也会递给我一支。并且打击我,说我迟早要得肺癌!

    我们在打闹嬉笑中一起度过三年大学时光。记得你说时间太漫长,离毕业遥遥无期。可是,离毕业的日子愈来愈近,我的心凌乱不堪。

    在某杂志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很是喜欢,便读给你听:“我在左,给你天使的浪漫。你在右,许我温暖的未来。”你听了之后的表情非常平静,且镇定的告诉我:“我的亲爱,你等我回来,我一定带你走,许你温暖未来。”

    毕业后你分配到很远的城市,而我,选择留在这座城等你回来。我一直等。一直以为你会回来。

    送你上远去的列车,我不哭。不愿让你看见我的不舍与难过。我们在站台上拥抱很久很久,仿佛时光凝固,我多么想这一刻永久停留,不要分离。不要坎坷。某滴温热滴在我脸颊,我知道,你哭了。不不舍了,你难过了。可是我的亲爱,你答应过,你会回来,你会带我走。你的泪滴。我假装看不见。

    列车启动,我转过身便泪流成河。我的亲爱,刚分开,我就想念。这种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独自回到寝室,独自搬着行李去寄宿嫂嫂家。独自开始大量翻阅招聘启事,奔走每个星期的招聘会。原来理想的事情遇到现实就会大打折扣,在打过折扣的基础上降低一个档次才找到合适的生存之道那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与我的专业是完全不对口的,我若是回到父母所在的城市,他们定会托关系帮我找份合适的工作。我的亲爱,我答应你在这座城等你,便执意不肯听从父母的话回去。我要等你,等你回来,带我走。

    长达三百封的邮件诉说着我们之间的想念。你说,工作不顺心,你说奖金发了很多,给我买了香水。你说你想我。你说,一年后回来娶我,要我等一年,就一年。你说,你的父母想见我。你说了很多。我每天晚上会把这些话语看上一遍又一遍。会在字里行间找寻我们的爱恋。

    我依然独自一人行走,一个人两点一线,一个人下鸡蛋面。嫂嫂对我漠不关心。这样也好,这是对我的磨练。我在期待与等待中辗转难眠。每天等你的信件,你的信件愈来愈少,变成三天一封,五天甚至半个月才来一封。我崩溃了!我稳不住了!我一封一封发去的信件如石沉大海。而你之后的信件言语间很是陌生,你不再对我甜言蜜语,不再提及我们的誓言。若不是,你食言了?

    我不相信,写一封长信给你,告知下个礼拜我将到你所在的城市找你。很突然的,你回信了。你说:“别来找我了,忘记吧。我很爱你,也想许你温暖的未来,可是,我做不到了,我的亲爱,就让另外一个人来代替我许你幸福好吗?你一定要忘记我。不许找我。我不会见你的。保重!”

    你的信件令我晕眩,剧烈的头痛症状又万物复苏般开始蔓延。亲爱,你让我疼了。你怎么可以食言。怎么可以辜负我,伤害我。

    滑落下的泪滴还是热的,泪痕冷了。我无法接受。无法接受你的食言。你,怎么可以一个人走。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爱情纯洁无暇,不会被现实击垮。我以为你是那个予我37°温暖的男子。然而,你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你把我们的爱撕碎了,你太残忍。极致的残忍。

    自你决绝的消失后,我便不再相信爱情。每晚混迹于各个酒吧,灯红酒绿才能让我不疼。我站在理想的云彩上晃动身体,我知道,一旦坠落,粉身碎骨。

    想了许久。是的,你不爱了。我终于能够接受了。我曾经说过,许你天使的浪漫。恩,我依然会站在这座城,向北的地方望去,许你一世欢颜,百年不变。

    一直认为选择爱你是对的决定,就连面对你现在的决绝同样如此,因为,我,心甘情愿。

    再续前缘

    “我十年寒窗苦读,只为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如烟,你说,我能不能高中呢?”渡口边,我与何方并肩而立,他一脸凝重,问我。

    “不管你能不能高中,如烟都等你!”望向他,我眼里是深深的眷恋。

    “如烟,你一定要等我,等我高中之日,我一定回来娶你”。坚定的声音忽然响起,但是听来又颇为遥远。

    我猛然坐起身来,锦披自肩头滑下,我有点神不守舍的转过头,长窗下铜角正响起一滴滴单调沉闷的漏声,宣花窗外,太白星惨淡欲坠,天边犹似墨滚。

    还未天亮,不过也要不了多久了。

    我伸臂拥紧薄衾,轻轻叹了一口气。原来,只是一个梦。

    是呵,又怎能不是梦呢,那个曾经与我相伴,并许我一生承诺的人,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

    从江南至长安,路途何止千里,不知要翻几座山,又不知要涉几条河。

    但是其实,比这还要远,还要远许多许多。

    没有惊动丫寰,我悄悄披衣下床,西边,一弯新月淡淡的挂在天边。借着月光,我看到庭前的那几株桃花已然盛开,纷纷花瓣零落如雨。我刚嫁入贾府时,贾林为了讨好我,特地在这院中引入了山上的温泉水,地气颇热,以至于诱得桃花以为春已至,竟然纷纷盛开了,过几天寒气一降,它就懂得它原来是被骗了。

    我伸手拈一朵桃花在掌心,细细的花瓣层叠,我有点恍惚。那一年的桃花,开得也是如此艳丽吧!

    那一年的桃花开得格外好,就连百花楼里的那几株将死的桃树,竟也开出了一簇簇细小的花瓣,伶伶的开在枝头。钱塘县的桃花本就有名,每年这个时节来此赏花的人川流不息,而今年的桃花开得如此之艳,游客更是多了一倍有余。我倚窗而立,看着市集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觉得好笑,桃花,哪里都有,何必千里迢迢来到这钱塘县,说是赏花,倒不如说是来看热闹的。心里千里百转间,觉得趣味全无,我低低浅笑出声。

    百花楼,百花楼,是的,我是百花楼有名的歌妓,如烟。外面传言,我的嗓音有如天簌,舞姿动人,容颜倾画,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可他们却不说,我只是一介青楼女子,琴艺是我惟一生存的价值。

    还记得那一天,钱塘县来了位贾林贾老爷,据说家财万贯,常常流连于花丛之中,一掷千金,挥金如土。妈妈见钱眼开,强迫我卖身于贾老爷。我不从,僵持间忽然一个文弱的书生冲出来,把我拉出了出去。

    那个书生,名叫何方,本是上京赶考的学子,因流恋于钱塘的桃花,故在此停留了数日。那天,他本在听我唱曲,看到贾方依仗自己的钱财,强带我就范,一时看不过眼,就救了我。

    那次之后,他倒是常来百花楼听我唱曲,但每次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再后来,我的曲子便是为他一人而唱,舞姿只为他一人而舞。相对间,我们眼里只有彼此,天地间只剩下彼此,他说他爱上了我,而我,也再也不离开他。

    从此,我们夜夜笙歌。白天,我陪他游湖,泛舟;晚上,他与我吟诗,作对,我们十指相扣,发丝缠绕,一刻也不愿分开。但我却不能因为自己而耽误了他的前程,他满腹经纶,文采出众,如若此次可以金榜题名,前途必不可限量,而他,亦承诺于我,金榜题名之时便是迎娶我过门之日。

    只一句,足亦。

    那晚,我托丫寰小翠赠他银两,送他上京。一别就是一年,不知他现在何处,是否已达成心愿,有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思绪反复颠倒,不觉天边已渐渐发白,原来,寅时已过。猛然间想起昨天贾林交待过,今天晚上会在后花园设宴,到时让我唱曲儿。近几个月来,贾林频繁流连于青楼之间,几乎夜夜不归,若不是我唱曲还能为他拉扰些关系,恐怕早已被他赶出贾府了吧。

    为自己轻叹一声,起身唤醒小翠,开始准备晚上的曲子。

    贾府花园中,此时挤挤攘攘的坐了好多人。

    左侧那一桌好像是朝中大臣,依仗自己的权力,拉帮结派的人不在少数,只可惜皇上却还未惊觉,真是为他担忧呀。

    右侧那一桌好像是钱塘县有名的几位商人,据说个个富可敌国,看他们满面油光,腆着大肚子,对那些官员奉承地笑,便觉得恶心。

    满园的人,黑压压的一片,个个口唇翻飞,神情激动,只言片语的字句飘过来:“美艳”,“才艺超群”“容颜倾国”。

    这些人,悠闲地坐在这园子中品茶,浪费一下午的时光,不过只是为了听我唱首曲儿。

    我嘴边微微牵动一下,觉得脖颈实在十分疲惫,只得用手托住侧腮。

    远远地,我看到贾林向这边走来,满面春风,想必又是做成了某桩大生意或是又结交了某位官员,除了这些,我想不到别的什么事能令他如此兴奋。

    贾林,正是我的相公。哦,确切的说,应该我是贾林的第七房小妾。这个看起来矮胖又有点猥缩的男人,凭着自己在官声上的那点关系,竟然也在钱塘混出了名声。贾林虽然整日花天酒地,流连于青楼,对我倒还算宠爱。一年前,我险些流落于街头之时,正是他收留了我,还娶我做了妾。虽说只是第七房,但总算让我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

    看他三步两步走到我面前,不敢怠慢,慌忙起身。

    “如烟,时间差不多了,你去更衣准备吧!”

    “是,老爷,如烟这就去。”

    “哦,对了,如烟,今年的新科状元也来了,他说想看你起舞,你就准备一下吧!”

    “新科状元?”

    “是呀,就是何方何大人呀!他是回来探亲的,刚好赶上,我就请他过来了。好了,快去准备吧。”

    何方,何方,乍听这两个字,我不由的一怔,心底某个角落又如针扎般的疼痛。但随即又释怀而笑,一年了,原来贾林没有骗我,他真的高中了,这样也不枉我的一番心意了。

    此时的贾家花园,四周俱寂,人们的眼中只看到那个绿色的影子,耳边只有那铮铮的琴音。台上,我早已换下那一身红装,淡绿的衣裙不停地回旋,粉色的丝带如梦如幻,此刻的我,青丝未绾,苏洁柔纱,媚眼如丝,极尽妖娆,我如一只绿色的蝴蝶,轻盈飞舞于花丛之中。我尽情地舞于这高台之上,仿佛要将这一生的娇媚和娇艳全部化作这一曲。只因,上台前的那匆匆一瞥。

    只一瞬,足以让我看清那魂牵梦萦的人儿。他端坐于一个偏僻的角落,手执一杯酒,似有千万愁绪在心中,却又难言,只能独自饮酒。对面,是一位清丽婉约的佳人,紫色罗裙,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只是,那笑却只为他一人。眼眸中,是深深的关切与眷恋。爱意,这般的明显,这般的执着,连我都能看得出,他岂会不懂?

    收回目光,舞姿又起。我知道他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那目光中,有不解,有怨恨。我直直迎上他的目光,凌乱于月下的花容,迷离的目光不带半分爱意。既然早已下定决心,那就要一直坚持,看他如此幸福,我又怎么忍心去打扰?今晚我拼尽一生,只为这一曲。这一曲,只为他而舞。

    琴声停,我却未停。纠缠的发丝挡住了我的眼,飞扬起来的裙角无法停下,我旋转,再旋转,一圈一圈,回忆如我此时的脚步般凌乱。粉红的丝带再次抛向空中,映红了我的脸,这次我却没有接住,旋转中,我已跃下高台,如一只受伤的蝴蝶般跌落于那一方碎石之上。

    我静静地躺在地上,鲜血如一朵盛开的桃花,艳得让人睁不开眼。恍惚间,我似乎又回到了一年前,你牵着我的手漫步在钱塘江边,对我一字一顿地说:“如烟,你一定要我,等我高中之日,我一定回来娶你!”彼时的你,嘴角的笑容里带着温柔,还有几分端严。

    一缕香魂,随风而散。

    何方,我是如烟,当你看到这封信之时,我恐怕早已化作一缕轻烟,你不必难过,亦不必感到愧疚,如烟于你,只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

    我知道你一直在怨恨我为何没有等你,而是在一年前就匆匆嫁给了贾林。呵呵,说到底,你还只是一介书生,不懂得人情世故。你可知,官场之人从来都是只认钱不认才,纵然你才高八斗,满腹经纶,若没有钱财打通关系,想要得头名,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那一晚,我将多年来积攒下来的首饰全部兑换成银两,托丫寰小翠交予你,送你上京赶考。也正因如此,我亦得罪了百花楼的妈妈,她将我赶出百花楼,我本想一死以保清白。却遇见一直倾慕我的贾林,他说可以帮你打通关系,让你得以金榜题名,条件是我做他的第七房小妾。你说,这样一个条件,既能帮你完成心愿,我又可以找到一个安身之所,安享富贵,我怎能不答应?

    三日后,我便嫁给贾林,纵然我对他无情亦无爱,但我却不能背叛他。我只是想再见你一面,为你再舞最后一曲。

    今日,我见你得以高中,受到皇上的重用,我夙愿已了,只为你再舞一曲,我便再无遗憾。我本红尘女子,与你相识一场,已是皇天眷顾,如烟一生足亦。如烟虽已随风而去,但我会把祝福留给你,希望你早日找到红颜,与你私守一生,不离不弃。

    我们今生有缘却无份,倘若真有来世,如烟与你再续前情。

    如烟绝笔

    三日后的状元府,有人送给何方一封信,淡蓝的信封,还保留了丝丝香气。上面有一行娟秀的小字: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是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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