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杨扬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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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

    至今,与爸爸走在一起,我还会紧紧挽着他的手臂,仿佛自己还是个孩子。但其实爸爸已经老了,更多时候,我觉得他才是个孩子,不舒服时要人照顾,嘴馋了要买好吃的哄,不开心了要劝,另外还需要给他点任性的空间。小时候,我骑在爸爸的肩上看世界,拉着爸爸的手走过山山水水。如今,是该让爸爸靠在我肩上歇歇啦。

    出嫁那天,男方来家里接人一刻,爸爸躲在洗手间失声痛哭。但他什么也没同我说。爸爸是个内心情感极丰富的人,却拙于语言表达,我知道爸爸是舍不得我走,隐隐地还担心我将来不幸福。爸爸太爱我了,他是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像他一样理解我并能无条件爱我吧?无条件当然不可能,也唯有父母才能做到。我只能在心里承诺爸爸,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尽力过得幸福,让爸爸安心。

    爸爸对我的宠爱较少物质上的,或者说没条件,因为儿时家境一般,没有更多钱买这买那,玩具是不敢奢望的,印象深刻的是爸爸亲手做的红缨枪之类。但只要有点好吃的,爸爸肯定都让给我和妈妈。儿时的记忆里,爸爸总是精瘦精瘦。小时候,爸爸好像总不在家(在农村蹲点),因为太盼望他回来,因此对他那辆破自行车的声音尤其敏感,经常隔了二三十米远我就能准确判断“回来了”!唯一一次判断错了,竟冲出去一下扑到个陌生人身上!因为儿时较少陪我,爸爸总觉得亏欠我,以至于我已经工作了,爸爸出差时看到好吃好玩的还会买给我,尽管我早已过了年龄。

    爸爸对我的宠爱更多是精神上的,他在日记里不惜笔墨地赞美我,打心眼里鼓励我的任何一点小进步。我还从他那里得到尊重和平等交流,那是很多父母都做不到的。都说小辈尊重长辈,可是我的爸爸反过来非常尊重我,我儿时写的手稿,青春期言辞激烈、天马行空的信函、日记,爸爸都整齐归类收好,从没偷偷翻看过。我做错过的一些事,以为爸爸不知道,其实他当时是知道的。但他在我犯错碰壁需要援助时一直在背后默默提供保护、帮助,却从没对我提及,甚至他不让我知道他了解我的一切,也许是怕我难堪、伤了自尊吧。当我长大成人,无意中知道爸爸为我做的一切时,内心的感动是巨大的。那甚至令我一夜间变得懂事。爸爸几乎没打骂过我,甚至连基本的说教都没有,他只是用最深沉的父爱默默守护我。爱,真是可以感化人的。

    随着自身的成熟,我对爸爸的言行及好恶有了更多的理解,他喜欢的人和事物我会无条件接纳,反之亦然。

    爸爸性格中最突出的应是坚韧不拔,喜欢做的和认为对的事,呕心沥血、头破血流也要去做。不计名利、不惧嘲讽、不畏刁难,所以才能写出东西;名为守松,品格亦似松树,傲骨铮铮、风雪压顶不低头,不奉迎、不拍马、不说违心的话、不做缺德的事;还有就是善良,对弱者永远怀有悲悯之心,也曾因太容易相信人而一次次被利用、被欺骗却依然如故;另外,爸爸看似木讷口拙,但射手座的他其实内心热情奔放、生性烂漫,在日渐污浊复杂的环境、虚假功利的人际关系之下,尤显赤子之心的珍贵;最后,套用一个时髦词,爸爸是个“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的人,很善于接纳新鲜事物和新思维,50岁学开车、60岁学电脑、66岁研究昆曲并著书,充满活力的爸爸最喜欢同年轻人在一起,他的一些忘年交大多四十上下,皆因性情相投、热爱文化而结缘。

    爸爸是个很真的人,因此痛恨虚伪。我也曾想过劝爸爸不要那么黑白分明,又得罪领导、又遭人嫉恨,适当也要通融圆滑些。然而,事情到了自己身上,才知道虚伪处世、含糊做人是那样不爽,整天内心里两个自我在纠结,实在是痛苦。所以我也放弃了劝说。他已那么大年纪了,还是做真实的自己比较靠谱。当然爸爸也不是完人,生活中他的自理能力较差,丢三落四,记性不好常忘记别人名字,脾气90%的时候好极了、10%时震天劈地吓死人,还有就是酒喝多后随手打各级领导电话开骂!

    继总计11本的文集出版之后,历经5年的艰苦采访和整理,66岁的爸爸又出版了研究记录昆曲发展史的专业著作《昆曲之路》。一生不曾停歇的他是该歇歇啦。今年,爸爸67岁,他终于拥有了一座独立的宅子,白墙黑瓦不掩满屋书香,玲珑庭院怀拥繁茂花木。一日,发短信来:“我在院中水榭听昆曲。”——春风拂面、暖阳投窗、古曲悠扬。呵呵,人生走到这时,该是何等从容逍遥。而这份从容要历经多少磨难与坎坷才能积淀……

    爸爸老了,我却长大了。反过来,我要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他,人世间的曲折轮回就是这样充满温情与无奈。

    我常常在吃到好吃的东西时想到爸爸,心想一定要带他来吃;同爸爸逛街时总怂恿他买东西,我好为他买单;有时我还会带爸爸去上海看电影。假期时则总想带爸妈一起去旅游,住各地最好的酒店,在最舒适的环境享用丰盛的美食,力所能及地带他们享受人生……爸爸快70岁了,我总觉得就算他活到100岁,时间也不多了,我要抓紧机会宠爱他。

    (2010年春)

    记忆中最该珍藏的

    从家出来,穿过绿荫遮蔽的聪明弄,一拐弯就到了实验小学。儿子问:“妈妈,你小时候就是在这里上学的吗?”一句话引出我心中诸多感慨,是啊,母校未老,我已中年,儿子也读小学啦!

    从小我就住在里厍一带,至结婚共搬了四次家,但总是围着实验小学转,距离没超出过200米,看来与母校很是有缘。有时闲来在母校附近逛逛,儿时的趣事总会不经意地闪现脑海,当下就笑在脸上,弄得路人不明就里。

    记忆中,小学似乎没有太大压力,从小队长到中队长再到总大队长,基本上年年“三好生”的我一路“晋升”,成为父母的骄傲。但我不是个文静乖巧的女生,倒有点男孩的调皮与大胆,最著名的一次:课间与同学打闹,你追我赶忘乎所以,脚底刹不住竟飞身跃入石灰潭中!当我狼狈地爬上“岸”时,一抬眼是高大的姚校长,他像抓小鸡般把我提溜出来。万幸啊,那是一口冷却的只能没至膝盖的石灰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细细回想,我实在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上课爱偷看连环画,课间较多惹是生非,放学不准时,回家总要先溜达溜达,到家又不能积极主动地做作业。但个性很强又有点自由散漫的我,很幸运遇到的都是和蔼而宽容的班主任。记忆中,几位班主任绝少会斥责与讥讽,总是尽量发现并放大学生身上的优点,当众鼓励和私下提醒的教育方式在现在看来就是很“人性化”。我真的要感谢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启蒙老师陈志华。印象中她总是笑眯眯的,循循善诱。也许是天生也许是遗传,我对文字有特殊的感知和运用能力,但我自己起先并没意识到。记得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经常得到陈老师的表扬,尽管那时的作文或日记不过是潦草幼稚的几段话而已,但老师却能从中发现童趣与想象力,她的肯定极大鼓励了我,对文学的喜好也是从那时开始的,之后语文课代表一直当到大学。陈老师一定不相信,尽管工作后当了记者乃至副总编,受到很多次嘉奖也出了书,但记忆中感觉最自豪的一幕依然是儿时老师在班上朗读我的作文——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肯定被重视,儿时得到的正面积极的引导与鼓励一直在成长过程中影响着我。

    除了语文课,小学时我最喜欢上的是体育和音乐课,天生好动的我终于在文体方面找到了释放能量的机会。记得小学三年级后,我成了学校领操,每天站在司令台上以标准动作带领全校学生做早操,因此成了校内“名人”,比我高几届低几届的校友都认识我,甚至工作后出去采访还常有人说:“你不就是实小站司令台上领操的那个吗?”文艺方面我也是绝对的活跃分子,教音乐的两个刘老师都很喜欢我,文艺汇演我常常是主要角色。记得小刘老师说过:“你长得一般,但领悟能力挺强的,又很好强。”这话我一直记着。的确,我长得不算漂亮,身体先天条件也不出众,但我真的很要强。记得有次排练一个舞蹈,原先我是在后排跳群舞的,后来我回家硬是在砖地上下腰劈腿,一遍遍练习,再次彩排时把老师吓了一跳——最终,我从陪舞成为主跳,后来还被选到少年宫舞蹈队跳了好几年。这种不服输,做一样就做到最好的劲儿一直延续到今。

    母校留给我的快乐与荣耀是一辈子的财富,现在想来,仍旧心头暖暖的,老师们的脸一张张在我面前闪现:教学经验丰富的方老师和朗诵水平堪比专业人士的俞老师(一对模范夫妻),腰杆总挺得笔直的陈老师(教体育),笑容甜美的大刘老师(教音乐),高挑活跃的顾老师(教数学)……在我心里,他们和母校一样永远不老,永远是一生中最该珍藏的记忆。

    (2009年夏)

    童年的美食

    小时候,没有什么好吃的,年夜饭成了一年中对美食的终极期待;而平时,最令我垂涎并百吃不厌的是油摊糯米粉(父亲管那叫糍粑)。完成一盘糍粑会有一个前期的快乐铺垫——选择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父亲用那辆破自行车驮着一袋糯米去轧米铺轧粉,我则如快乐的跟屁虫一路雀跃而随,满眼满脑都是香喷喷的糍粑。

    看父亲做糍粑,就像完成一场仪式,用水油盐将糯米粉调匀,不能太厚也不能太稀,厚了不易煎炸透,稀了又不易成型,当粉团揉到合适的程度才可加葱花下锅煎炸。我总喜欢在旁边指挥父亲,直到两面都煎成金黄微焦,然后一大坨沉甸甸地撂入盘子——那个香啊,满院子都能闻到!也许与从小的糍粑情结有关,我至今仍超级爱吃糯米的东西,十来个团子吃下还不过瘾(不是超市卖的冷冻小汤团,而是手工做的鸭蛋般大的那种)。有次同朋友说起记忆中的童年美食,朋友听了不甚理解,不就是一团糯米粉下油锅么?他们怎能理解一盘糍粑所附带的种种快乐因素?童年总是美好的,物质贫乏缺少娱乐的年代,一点不同于米饭的东西就成了美食,而徒步去轧趟粉也犹如郊游般令人欢欣!

    稍大,当时的县委机关食堂每逢周六供应包子,有纯肉馅和豆沙馅的,那在当时可是不得了的好东西,不是机关工作人员还吃不到。因为总是求大于供,于是每到周末,食堂几个小窗口前就会排长队,并且极有可能排到末了卖完啦!鉴于此,买包子的重任落在我肩上,因为我放学早,可以先去占位。于是每到周末下午,机关大院几个结伴做作业的孩子一看到点儿了就手端各种器皿撒丫子直冲机关食堂,一路叫嚣打闹,快活得要命。

    排队买包子真是个折磨人的过程,眼看着前面的人端着热气腾腾的包子走过,那个馋啊,还要担心卖完了怎么办?还好当时大家生活水平相当,也都挺自觉的,否则若有人垄断了大批包子而去,定会被背后所有人的白眼淹死!记得每次终于轮到我时,我常会激动得口吃,一时说不清要几个甜的几个咸的——这毛病甚至到我工作后还没根除,见了美食还会激动得语塞。

    再富裕一点后,一种“高级”零食——冰激凌进入小县城。记得当时昆山只有现在人民路昆山宾馆的位置有家稍像样的食品店,店里的营业员表情木讷,态度冷淡,仿佛他们拥有了什么特权。我是没钱买零食的,过年赚的压岁钱往往没过春天就没影了,好在父亲很宠我,只要条件允许,他总会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我知道家里经济一般,因此不会无理取闹,有一阵,每星期只有周末晚上从青春里赶去县政府集体观看《姿三四郎》(当时县委办公室有一台电视)时,会要求买一杯冰激凌。食品店的冷柜里通常只有盐水棒冰以及现在看来味道寡淡的可可雪糕之类,冰激凌是后来才有的,非常迷你的那种小杯,但味道胜出雪糕很多。这种小杯冰激凌比后来的光明牌冰砖更早进入昆山,成为我对冰激凌最早的认知。纸杯冰激凌的价格我已淡忘,总之不便宜,不然我不会总是等它快化了也舍不得吃掉。记忆中最伤心的一刻,是个夏天的黄昏,我得到了一杯念想了很久的冰激凌,可是过马路时狠狠摔了一跤,因为天热穿得少,膝盖破了鲜血直流,我站在那里嚎啕大哭,父亲自然关心我的伤口,其实我根本不是因为腿疼,我的视线始终停留在不远处烂成一摊的冰激凌上——好伤心!当然我没好意思提出再买一个。我知道父母的钱就那么点,要养家还要养老家的爷爷奶奶!

    长大后,发现父亲超爱吃冰激凌,可是小时候他似乎从未尝过我手里的冰激凌,他是舍不得吧。父亲老了,我常会买冰激凌给他吃,买最贵的,哈根达斯之类。

    咳,童年的美食在如今看来不过是最普通的东西,甚至我们已不屑于去吃它。油煎的糍粑有“垃圾食品”之嫌,包子似乎上不了桌面,而冰激凌一年四季随时可吃到,一点不稀奇了。但它们曾将我喂养得结实健壮,真切而深刻地烙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倒是如今精细昂贵的食物令我的体重再没超过100斤。父亲总嫌我瘦,希望我吃胖点,可是如今的我,真的再没有儿时狼吞虎咽的劲儿了。也许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一样的,缺乏时,总令人期待,而拥有了,我们反而会失去欲望,丧失了被感动的能力。

    (2009年夏)

    爱情的质量

    爱情的质量取决于相爱者的灵魂的质量。

    对于灵魂的相知来说,最重要的是两颗灵魂本身的丰富以及由此产生的互相吸引,而决非彼此的熟稔乃至明察秋毫。

    世上并无命定的姻缘,但是,那种一见倾心、终生眷恋的爱情的确具有一种命运般的力量。

    爱情是盲目的,只要情投意合,仿佛就一丑遮百丑。爱情是心明眼亮的,只要情深意真,确实就一丑遮百丑。

    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

    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作爱情。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体现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凭人力可以成就和睦的婚姻,得到幸福的爱情却要靠天意。

    看两人是否相爱,一个可靠尺度是看他们是否互相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

    爱情是灵魂的化学反应。真正相爱的两人之间有一种亲和力,不断地分解,化合,更新。亲和力愈大,反应愈激烈持久,爱情就愈热烈巩固。

    爱情是有质量之别的,最好的爱情是两个本来就仿佛有亲缘关系的灵魂一朝相遇,彼此认出,从此不再分离。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这样的爱情都是稀少的。

    这并不奇怪,这样两个灵魂的相遇要靠运气,错过的可能比相遇的机会大得多。所以,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你无法去寻找,遇上了,你就像命中注定一样不能再放弃。

    爱情是两个整体的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在这个情感关系中,两人的人生观是否相洽,相洽到什么程度,一定会发生重要的作用。

    所谓高质量的爱情,一个必要条件是相洽的程度高。

    但是,爱情又不只是人生观相洽的事情,相洽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在爱情的发生中,性吸引和审美方面的强烈感受往往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爱情与婚姻

    年后遇一位46岁之男士,眉目精神,步履轻快,穿着牛仔裤皮茄克仍然倜傥潇洒。问其原因,答曰:在恋爱。眼里嘴角掩藏不住幸福。但随即补上一句,只恋爱,不结婚。为了阐述两者间的区别,他滔滔不绝地向我举例说明,说到最后,以奥迪车的标志,四个相交的圆圈来比喻:可以不断恋爱,但两人只交集一部分,而对方生命中余下的那大部分圆圈,却轻易不要碰触,那里面是他(她)的社会关系,例如家人、朋友、同事、同学等等,一旦渗入,各种琐碎也随之而来,而爱情,是经不起琐碎磨砺的。其次,两人一旦全面交集,最本真的部分会逐渐显露,当她从原先每次约会时精致美丽的女子变成早晨蓬头垢面踩着拖鞋刷牙的妇人,真实的生活会麻木你的审美。

    这个年龄还能如此快活地向人推销恋爱可持续论者,首先要肯定的是他那份“老天真”劲儿,以及对生活对自己的热爱。说实话,大部分人在四十之后对爱情少有憧憬,激情减退、压力日增,生理方面各项指标也下滑,对生活已没有太多幻想,鲜有人还能如年少时般感情充沛体力透支地投入一段又一段恋情。其次,这家伙应该是小有闲钱常有闲情的。你想,多数人在忙着挣工资养家养孩子,老人年纪大了这里疼那里疼也要常关心着,单位里位置低的在琢磨着如何能爬高点多挣点,位置高的则争取让自己社会地位再高点,脸上更有光彩,还有许多人则连工作都不稳定,他们哪里有精力、时间、心情去恋爱?于是大多数人安于现实生活,主动或被动地将爱情酿成亲情,两人之间结成左右手的关系,彼此很依赖很亲近却再难有痛彻心扉要死要活的感觉。最后,这家伙是个彻底的恐婚症患者,他坚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当然他是有经历的,结过婚,30多岁时有了新的爱人,太太捍卫家庭死活不离婚,直拖到第三方心灰意冷另嫁,也拖碎了他对婚姻的好感。

    婚姻与爱情的确是两码事,当爱情步入需法律约束的婚姻就逐渐开始变质了。爱情无须规范,是没有理由可讲没有规律可循的。但人们又不允许只恋爱不结婚的乌托邦社会存在,因为无论是谁,在热恋时都希望对方爱自己到永久,自己是唯一被对方爱的,鉴于口说无凭,于是拖来一纸婚书摁手印!谁知对于爱情而言,婚书是最无力的佐证,也毫无约束力,它约束的是夫妻关系而非爱情关系。人们除了凭它可以正大光明生个孩子外,另外就是在离婚时双方再凭此分家产而已。但爱情带来的疯狂甜蜜总是那么稍纵即逝,婚姻的平静舒适却如一汪清泉,无声无息就渗透了你。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没有婚姻作为归宿,我有点担心我们是否会死无葬身之地呢?

    应该讲,婚姻属于道德及社会学范畴,爱情却是人性范畴。两者本就不在一个圈里,如何相容?爱情的保质期是很短的,一见钟情,电光火石后的日思夜想不可能贯穿婚姻的始终。怎么办?大多数人是接纳,随着婚姻的日益牢固,将爱情转成亲情,并以强大的亲情抵御新的爱情的到访;另一部分人又遇爱情时则跟随本能走,头破血流地出笼而去——钻进另一个笼子!能一直恋爱又不结婚的毕竟稀少:要有足够的定力,精力,魅力。总之,恋爱方面的“综合能力”是很强的。

    生活中,绝不是每段爱情都会与婚姻结缘,许许多多的爱情“革命尚未成功”便夭折了。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敢于表白爱情,有的基于社会统一规范的约束,有的出于不要伤害别人,有的觉得身份地位或年龄差得太多实在没有自信,于是便活活把爱情闷死在肚里。这些人经历的是暗恋。暗恋是很痛苦的,但也有其美丽的一面。

    我有一个闺蜜曾经暗恋过建设银行的柜台职员,没有什么特别原因,第一次看见斯文的他就爱上了,那时她刚参加工作,每月老老实实去银行存钱,一来二去,每次存钱竟成了甜蜜的一个人的约会,朋友只恨钱挣得少,不能多去银行几次。但天有不测,银行窗口服务人员换岗,突然那个窗口里的男孩成了女孩!朋友于是疯了一样骑着自行车找遍昆山建行所有的网点,终于在城市的另一角找到了他!一眼望去,泪水夺眶而出,心里那份委屈和惊喜啊!朋友后来心情不好时就会到他所在的那个储蓄所,也许什么也不干,就静静看他几眼。她说,他在柜台里认真工作时的模样真可爱。再后来,朋友知道他已结婚,她自己最终也按父母意愿嫁了个公务员。但N年了,她永远只到建行办理业务,只是再不会心慌脸红,而多了份恬静从容。

    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却从没有告诉他,只在心里积淀成一段回忆,朋友不后悔,她说,拥有一份只有甲方的爱情,未必不是一种幸福,至少它成了永远,不会有争吵、麻木以及陌路后的无奈。

    关于爱情,在一些人看来比衣食住行更重要,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么,地位仅次于自由了!但还是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以上的论调太矫情,吃不好穿不暖了还爱什么爱!反倒是婚姻的归宿感令人安心。但我相信,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大锅饭”可吃,有的人拥有婚姻,却或许一辈子也没真的爱过,那他自然不会感受到爱情的“价更高”;而被爱情伤得体无完肤的人,又总会感念种种婚姻的好。一切皆有理由。

    无论一份爱情最终无疾而终也好,曾经伤害过你也好,那人实在不是“你的那杯茶”也好,爱的本身是无罪的,只要是真心的爱,都是美丽的。因此假如不小心有一天,有人向你表白,他(她)爱上了你,即使你对他(她)毫无感觉,即使你们八百辈子也不可能发生什么,也请你温和委婉地拒绝,千万不要在表情眼神里流露出惊诧不屑与嘲弄。因为你必须尊重他(她)的真实与勇气,尊重别人爱你的权利。而婚姻中的人们啊,珍惜这份朝朝暮暮织就的平静与温暖吧;但假如一方想要自由,即使痛到心碎也请放他(她)一条生路,因为拖死他(她),同时拖死的又何尝不是自己呢?

    (2009年2月)

    爱自己

    最爱谁?爸爸,妈妈,爱人还是孩子?当然是自己!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好好爱的人,哪有能力去爱别人?女人,更应爱自己,因为不同的社会属性使她们较之男人承担了更多爱的责任,而只有爱自己,让自己更有力量,才能更好地爱别人。

    可是很多女性朋友感叹没有了爱自己的权利,因为精力时间被琐碎分摊给老公孩子上司父母。男女平等最实在的结果是:女的也要上班,和男人一样辛苦,但原先她们要承担的,依然要担着,如果男人分担一点,一个字说明性质:帮,只是“帮”一下。难怪绝大部分女人都有驻家阔太的憧憬,想象那个懒洋洋窝在沙发磨指甲,看保姆收拾房间的闲适午后。女性爱自己真那么难吗?其实未必,更多时候,我们没有的不是时间而是意识。

    我的几个女性朋友,脸上带着的总是笑容,或是淡定从容的,或是热情洋溢的,“相由心生”,她们的快乐很大部分源于自己对自己的关爱。一个朋友,家里老人重病,孩子三岁,又遇上装潢房子,家庭分工之后,老公去上海医院照顾老人,她自己天天赶到太仓管理公司,还要接送小孩,照顾其饮食起居,同时负责新房的装潢!虽然累到一周掉五斤,却依然神清气爽,秘诀:一小时私人空间,每天一定给自己一小时,一张面膜一段瑜珈,让身体从形到心舒展松弛沉淀——哪怕是清晨孩子还没醒来时或夜晚孩子入梦后。在意识里深深地铭记:爱自己,那么你总会拥有时间。

    爱自己,于“蓝领”,可以是一袋新鲜的水果,可以是一件打折的漂亮衣服;爱自己,于“小资”,可以是几张心爱的CD,一趟周末时的上海之旅。爱自己的方式无处不在,有时候,静静冥想十分钟,又何尝不是一种放松?很多女性朋友总埋怨太累,仿佛处在一个旋涡的中心,被太多责任、压力挤裹得难以喘息。每一天,从给小孩准备早饭,为老公收拾脏衣服,然后匆匆忙忙赶去上班开始——永远有做不完的事!其实,假如你在不停奔跑时停下来又怎样?世界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小憩而改变,但你能改善自己!如果我们忙得忽略了自己,那在老公的眼里,我们可能就是絮絮叨叨的黄脸婆,在孩子眼里是情绪激烈让人敬而远之的母亲,在父母眼里又是眉头紧簇疲惫不堪的女儿,那么多需要你去关爱的人反而要来担心你。

    祛除物质部分,深一层次的爱自己,还应将净化心灵、更新意识、汲取知识贯穿于生命的始末。如此珍爱自己,我们的生命才会丰盈常青。

    所以我总觉得心存大爱,首先要从善待自己开始。爱自己,让这泓泉水生生不息,才能以甜美滋养他物;爱自己,让这方泥土广沃深厚,才能承载苦痛化解怨仇。从这一刻起,培养爱自己的习惯,拥有爱他人的能力。

    (2008年5月)

    不能喝酒

    不知为什么,在常人眼里,记者都应是能喝酒的,遇到女记者,还往往会激起一些人“灌她些酒”的兴奋与冲动。其实我这个人比较简单而直爽,若真能喝酒恐怕也是个不醉不归的人,可偏偏毫无酒量,从小滴酒不沾,被人强劝之下稍稍喝一点便头晕目眩,面红耳赤,状态实在不雅。然而多数人是不信的,认为你保守,仍固执地举着酒杯抵在你眼前:“喝一杯没问题的!”几次下来,搞得我一上酒桌就神经紧张,之后干脆遇到饭局能推则推。于是有人说我清高,有人猜我是减肥保持身材。天地良心!其实我这个人很好接触,平时也贪吃不节食,唯一的原因只有一个:怕被人劝酒!

    记得刚到报社不久,到商业系统某单位采访,这个单位的领导非常热情,采访结束后在“玉峰”留吃饭。席间原本是喝红酒的,我左推右挡没喝,谁知后来又换了白酒,主人倒了一杯(不过是喝白酒专用的那种迷你小杯)敬我,并反复强调只喝一杯。当时我年纪小,面嫩又不善周旋,禁不住主人热情相劝,鼓足勇气平生第一次喝下一小杯白酒。就在主人称赞我“勇敢”之际,不好了!我竟当场剧烈咳嗽,更可怕的是连血都咳出来了(后来知道其实是胃出血)。主人吓坏了,一帮人手忙脚乱把我送回家,人人一副歉疚的表情。但最抱歉的还是我,搅了一桌人的兴致。可这又能怪谁呢?

    因为这件事,“杨扬不能喝酒”的说法在小范围里流传开,我倒有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再遇人劝酒推辞时便显得颇有底气啦。

    可没想到,不喝酒也是有“坏处”的,我自己起初并没意识到,还是周围的“好心人”私下里点穿了其中奥秘。

    一次,一位在机关大楼里工作的女性朋友因为前天晚上喝坏了躺在家里没上班,无聊之际打电话向我诉苦。我半开玩笑地说:“活该!谁让你喝的,你不喝,别人难道会架着你强灌?”朋友无奈地说:“你不懂的,人与人之间所谓的良好关系大多是在酒桌上泡出来的,尤其和领导之间!陪领导把酒喝好了,醉死了才算你真的贴心,领导会觉得你是自己人!”真这么灵?

    又一次,一个朋友向我历数周围认识的一些女干部,竟然人人都是好酒量,最后朋友无不惋惜地对我说:“你这个人要提拔比较难,不喝酒的!”我暗自窃笑,没想到喝酒与升迁之间还有这么一层暧昧关系!我倒宁愿相信女干部们酒量好只是一种巧合,朋友的推论只是他一己之见而已。再说了,我可不会因为不能喝酒而沮丧,一来喝酒伤身,二来我没啥“官欲”,这酒,不喝又怎样?!

    可不喝酒到底还是得罪人。一次,一位乡镇领导劝酒,我没喝,之后,这位领导见到我就再没“认出来”过,并放话:“记者有啥了不起,酒都不肯喝,假正经!”还有一次,与“上面”下来的大记者吃饭,我又把一“资深记者”的酒给挡了,据说他非常郁闷,回宾馆时一路嚷嚷:“不就是个小报记者么,狂什么!”我真不知到底是他狂还是我狂?知道的是这么几次,其余还不晓得无意中得罪了多少人。说真的,我也实在很委屈,只恨父母没遗传给我一副好酒量,只好在此给大伙儿作个揖,公示歉意——同时,仍要郑重告知:我一点也不狂,只是真的不能喝酒。

    (2003年3月)

    从风格说起

    什么是风格?香奈尔女士手里永远夹着的香烟应该是一种表现。法国人拍《香奈尔传》,海报上的主角就手夹香烟,为此遭到禁用(有鼓励抽烟之嫌),还引起热议。可是,香奈尔一天抽50支烟,没有了指间那支烟,风格尽失。

    风格,或是我们所说的“型”,是个人长期坚持之后固定下来的一种标志性符号。读大学时,有位留洋归来的博导曾在一次公开课上谈了风格的问题,从文学界谈到艺术界甚至娱乐圈,总结出一点:要在人群中凸显,属于自己的风格很重要,这适用于很多领域。细想来还真是,音乐界有贝多芬的力量,莫扎特的轻灵,勃拉姆斯的温暖;绘画界有梵高的浓烈,张大千的飘逸,雷诺阿的明快;建筑界有安东尼·高迪的奇幻,阿尔瓦·阿尔托的淳朴,贝聿铭的融会。风格的存在与影响力将每一个突出的个体推到众人面前,耀眼的光芒令你无法不去正视。

    可是我们的国家长期以来不赞成、不重视、不鼓励个性的张扬,“中庸”的性格是最符合家长、老师、领导、社会标准的。学校里,统一的教材、统一的答案、统一的服装,都在潜移默化中灌输一个概念:不要有不统一的言论、行为甚至思想。这样的大环境下,教出来的孩子可想而知很难有自己的风格,他们的知识基础也许是够的,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创造力、延伸性思维远远不够,孩子们的个性化发展也受到相当遏止。

    我就是个例子。B型血射手座,直接率真、酷爱自由又性情刚烈。但从小经过严苛保守的教育,扭曲束缚是很大的。我清楚记得从小挨过的那些打,不是一般男孩能忍受的。一个女孩成为学校里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尽管是大队长),在妈妈看来一定是场噩梦!为了让我淑女化,妈妈令我学弹琴、练毛笔字,可是我根本坐不住,最终迷上了跳舞,我想我在舞蹈方面是有天赋的。当时刚刚流行迪斯科,老师让我们自己跟随音乐跳,很多人傻在那里不动,我却一个人跳得很欢,那时不过三四年级吧?后来我在少年宫舞蹈队跳了六年。我爱跳舞是因为我的肢体总是难以安静,甚至有一阵子我迷足球,经常一个人在操场踢球!在别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可我生来就是这样的,有什么办法呢?不过还是要感谢强大的“规范化教育”,把我假小子般的风格一点点剔除。我终于明白,女孩子就应该说话嗲、走路轻、笑容甜、头发长!

    大学期间是相对自由的,那种想风格化的念头又开始滋长。我的头发剪成男生状,穿的统统是牛仔裤,翘课去推销方便面、家用电器,赚了钱后再翘课出去旅游,很快我就被列为“坏学生”。当时的中文系主任爱惜我(因为文章写得好),在校领导面前力保,才使我得以顺利毕业。但老师对我之后到报社当记者一直颇有微词,因为觉得浪费,觉得新闻离文学太远。

    其实选择到报社,无非基于两个原因:写东西是我喜欢的,当记者能跑来跑去不用坐班!我很庆幸当时没有选择去机关(当时报社刚筹建,收入待遇远不如机关),不然,朝九晚五,一成不变,唯一的“出路”就是慢慢熬升级的日子一定会令我发疯。就这一点看,人还是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来做,而不是按照父母他人希望你的去做。当然大多数人是没有可选,从小到大都按照长辈的意愿向某个方向前进,这样也许没啥不好,可以避开挫折安稳度过一生,可是他们错过了多少不同的风景,心爱的事物,奇怪、黑暗、坎坷的经历?而这些绝对都是财富。

    我绕了个大圈,还是回到世人眼里正常的安逸的生活轨道,我眼下就在机关上班。有点讽刺么?我从来也没想过在公务员岗位干到成为老太太!可这就是别人眼里的幸福了!为此,我要牺牲掉自己的风格——买车,我不能选择SUV,会太吓人,只能买行政款;穿衣,牛仔裤尽量少穿,感觉有点随便;说话,要慢、轻,最好带点甜,因为机关里毕竟是男人的天下,女人味较受欢迎;做人,要低调,少发表观点;尽管觉得尴尬,也要时时拍个小马屁(大的不会,太难了)。

    我不知道自由率性的风格还会不会回到身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那种工作起来高效负责但不爱受环境约束的人。但现实就是如此强大,强大到令你无奈,令你最终回归到泛泛的人群中,老老实实做个被大众认可的人,正常工作生活,在波澜不惊中随波逐流。

    我已是个没有风格的普通人。但将来绝不会束缚我的孩子,我将尽所能让他做自己想做的事,哪怕成为个木匠或是个街头艺术家,只要那是他真心喜欢的。我不会给他指出人生的方向,我能带给他的只有做人的道理、自立的能力、健康的身心——我还要告诉他:人没有第二次生命,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请尽可能成为那个你自己希望、你喜欢的自己!

    (2010年12月)

    孤独的人不可耻

    当你凌晨2点醒来,纠缠的思绪令你难以入眠,你可以拨通谁的电话?谁会在寂静的凌晨陪你聊天解忧?一个也没有。或许是朋友真的没铁到那份上,或许不好意思打扰别人,或许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下。最隐秘的内心,你可以敞开给谁?谁又能如你自己般了解和原谅自己?勇敢地承认吧,一个也没有。我们独自从子宫来到人世,又独自无声地死去。人,生来就是要承担孤独的,谁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孤独,是宿命,懂得接纳它、享受它,人生或许可以从容豁达很多。

    周围很多人说,怕孤独,所以要交朋友。其实,有的人只是随大溜加入一个群体,表演出好的人缘以获取更多人际方面的资源。他们害怕孤独其实是因为怕散落在主流之外,从此跟不上大众的价值观、思维与玩乐的方式。亲耳听到一个半生不熟的朋友说:混个脸熟就好,在人堆里逢场作戏可是门技术活。也真是,我们在他人面前说的做的有多少是出自内心、是最真实的表现?有时候自己都怀疑那么肉麻的假话是他妈我说的吗?!也有人觉得人人在谈恋爱,我也一定要找个人谈,才算不落伍跟上了主流,其实这种“被谈恋爱”也不是因为孤独,是出于适应大环境、以此贴上“我不独,我也有人爱”的标签。但真正内心强大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坚守内心,不会因为外界影响改变自己——如果他(她)与人接近,一定是因为他(她)觉得那些朋友值得交往,如果他(她)爱上了,一定是因为他(她)真的爱。

    现在科技发达了,人人可以在电脑上用“MSN”、“QQ”加好友,一打开热热闹闹朋友成群,对,还的确是有“群”的,加入这个那个QQ群,积极举手发言、附和他人,在网上四处蹦窜、忙活得如同跳蚤。多么不孤独的人!可安静下来时,人还是需要面对自己,原始而真正的自己。孤独的力量是惊人的,学会在孤独中还原最真的自己,看到最好和最坏的自己,面对和接纳他(她),不是门技术活,是一辈子的修行。得道的高僧都是孤独的,撇开人世的纷乱浮躁,道,才能悟于灵光一闪间。

    我相信,没有人可以陪你走完人生,父母会老去逝去,已近50%的离婚率令伴侣朝不保夕,子女还没成年就急于奔向他们的人生,朋友则有他们的油盐酱醋要应付,能默默陪你走过一生的,大概只有你自己。自己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最亲的爱人。永远保留孤独时的愉悦与安然,学会与自己对话、反省言行,孤独就成为好的茶,可品可嗅,香气淡然若无却深沁心脾。

    在人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我们习惯找人诉说、陪伴,希望从他人处听到安慰和理解。我们由此觉得在他人的搀扶下,我们才能走过不堪的岁月、绝望的时刻。其实不然。能带领我们走过黑暗谷底的,永远是我们自己。只有当自己真正放下、接纳,心里的阴霾才会散去。身边的人只是给予我们勇气面对自己,割舍或蜕变,最终要我们自己去完成。

    我很赞成一个人永远要保留自己的独立空间,身与心的。那个空间可以用来放置孤独,在万物寂静天人合一时,审视自己的好与坏,再选择如何舍弃与完善。如果我们无法真实地面对别人,那一定不能再欺骗自己,能够洞悉自己灵魂深处善恶与欲求的人,至少是诚实的,因为很多人,连自己都不愿面对自己。

    我不怕孤独,我甚至感谢世界上有孤独这东西,没有谁规定人必须要结伴或身处一群人中间,我宁愿相信那是出于习惯和规则。张楚那首著名的歌曲《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曾经一度令我崩溃——因为人人在谈恋爱,孤独的人就是可耻的?其实那是种反话吧?就例如说“人人都在拍马屁,不拍的人是可耻的”,“人人都在炒股票,不想赚钱的人是可耻的”,“人人都在搓麻将,不玩的人是可耻的”。换言之,当大部分人都在做某件事时,不屑、不做或没干成的那拨就成了孤独的、可耻的异类。哇哦!孤独的人可耻吗?或许看得最清的就是他们了。人世间纷纷扰扰的众相,喧闹过后都是浮云,孤独的人看到了最本质的因与果,坚守自己的内心,何来可耻,简直可爱。

    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深信,那首歌其实是在赞美孤独的人,有时候,人是需要遗世独立的,哪怕如同被折断的鲜花摔落在人脚前,他(她)心里的高傲也不愿为了迎合别人而退却。保留一份孤独,是为了看清、为了接纳、为了放下。

    (2010年1月)

    闺蜜

    不是所有的女性朋友都能称之为闺蜜。我对闺蜜的理解是:至少有20年以上的友情,最好是从小就在一起玩、一起读书,完全了解对方的性格及家庭背景,彼此掌握着对方很多“秘密”,年轻时一块蹦迪啊啥的再干点出格的事,嫁人后还在一起口无遮拦探讨彼此老公和各色人等,寻死寻活或人生得意时首先想见到的那一个或几个女友——才能称之为闺蜜。

    美国的电视剧《欲望都市》对闺蜜之间的感情有很深入细致的诠释,电影终结版里,圣诞夜接到米兰达电话后,凯莉在睡袍外披了大衣就冒雪前去安慰情绪低落的好朋友,也许有人觉得情节编得过了,但我完全相信。因为我和我的闺蜜们也会这样。有谁心情恶劣时,一个电话,朋友就会放下所有的事,陪着狂吃甜点消除郁闷、乱买一些没啥实用性的小奢侈品以平衡情绪,然后坐下来讨论事件——先感性地将那些伤害我们的人骂得狗血喷头,然后理性地分析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应该吸取什么教训,最后再以没什么大不了作为结束语!有几个闺蜜真好,应该不会得抑郁症,天大的事都可以化解在唧唧喳喳的对话中。

    闺蜜与一般朋友的区别就是,你基本不用“装”,彼此知根知底,在一起完全放松就好了。所以可以当面把心里对对方的不满一股脑兜出来,甚至不考虑对方的心情,因为说过头了也没关系,对方不会往心里去。看中对方啥小玩意直接就索要,基本不会碰壁,喜欢就拿去呗!有时纯粹就为了找个人发泄情绪,把对方当垃圾桶,但不用自责歉疚,理所当然的!闺蜜之间的包容心很强,她们可以接受彼此做的很多事情,无论好的或坏的,都无条件接受。有时嘴上酸词儿一串,把对方噎得背过气去,过会儿又好得黏一块儿。这点上看,那种友情似乎已带有亲情的成分——我们常常只在家人面前才有情绪的宣泄,那是因为我们信任对方,没有顾忌,谁会在一般同事面前甩脸子或撒撒娇?与朋友聚会,我们几个闺蜜总是语言互动默契,讲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的密语并笑得前仰后合,吵得掀翻天,全然没了淑女的模样。私下里就更闹了,我们单独的聚会一般每月有几次,10多年不变,经历了时间考验的感情,越来越亲密无间。

    另外,闺蜜之间是不讲利益的。的确,随着进入社会转换工作,我们的朋友会变得多起来,有时因志趣相投有时是工作关系必须保持联络,而更多是主动或被动地在建立一个有利于生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网,很多时候,利益成了维持朋友关系的出发点。这样的朋友不能说不好,但总是不纯粹,也难有为对方披肝沥胆的劲头。真正的朋友,不讲贫贱不讲职位,更不会为了利益而集聚。有时我会突然想到假如哪一天我死了,真正会为我难过的有几人?应该有我的家人、爱人和几个闺蜜吧?再多我也不敢想了。

    合格的闺蜜应是彼此间的心理辅导员、成长的镜子、家庭及职场问题顾问。女人之间是很容易有嫉妒心的,而好的闺蜜却乐于看到对方的改变与成长,一身靓丽的服装、一个完美的妆容、一次职场的晋升,都可以用欣赏的眼光去看。真正的闺蜜会在交往中带给对方正面的能量,鼓励彼此不断完善提高自己。这种共同进步无处不在,我们几个是不允许彼此蓬头垢面出门的,互相毫无保留地分享护肤养生之道,每天都要自信美丽;我们会在一起吃火锅、冰激凌、奶油蛋糕之类“垃圾”食品以增加快乐素,但也会彼此鼓励坚持规律的运动锻炼以保持良好状态;我们会一同去外地旅游,收集不同地域的风土人情,让自己永葆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我们会谈论如何与婆婆相处、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应付工作和生活中棘手的事,这些问题琐碎却真实存在,学校老师和单位领导没教过,我们却能彼此分担、化解、提供建议。

    我常会想象当我成老太太时,我们几个闺蜜还会凑在一起鬼鬼地谈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在暖暖的午后,一壶香茗,几块蛋糕(那时应该不用再担心身材啦),惬意而放松。人生真正的幸事不多,拥有财富权力都不算,男女间真正地爱过与被爱算是,有爱你与我爱的家人算是,再有就是拥有朋友。我的朋友很多,最爱还是我的闺蜜。

    (2008年12月)

    婚姻三题

    有时候,现实生活比肥皂剧更富戏剧性和可看性,并且结局往往不如荧屏上那么美好。这三段真实的婚姻,就在我身边发生,不幸或残酷、绝望与无奈、戏剧和滑稽——从来我都相信爱情,从来我都有点怀疑婚姻。别人的故事,犹如镜子,反射自己的内心。坚持下去,是责任,是惯性或是惰性?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他来自河南农村,家里六个孩子,他是最小一个,从小吃百家饭长大。家里实在穷,他生病时,父亲说不救了,省点钱,反正家里娃多,走一个没啥!她生长在中国最富裕的珠三角地区,父亲是地级市市领导,母亲是医院院长,从小家里就有阿姨、司机。

    他北师大毕业后来到她所在的城市工作,他认为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有更多发展机会。他的领导与她的父亲相识,介绍两人认识。她是大学老师,他征求母亲意见,母亲说:“老师好,将来还可以教娃。”他觉得她家庭背景好,工作也蛮好,农村孩子能找个城里大官的女儿结婚听着就很有面子,而且她的家庭对他今后的事业发展是有好处的。于是便谈起了恋爱,尽管隐隐觉得对她的感觉淡淡的,似乎没有热恋时该有的朝思暮想。她是典型的广东女孩,个头矮小,不算漂亮,业务能力出众的她还有点傲气和倔强。O型血的他热情活跃,工作能力强,挺有才气。她是爱他的,觉得他很男人,今后可以有个肩膀依靠。虽然他家里是农村的,但河南离广东那么远,应该没大问题。于是,几个月后他们就结婚了。

    总听老人说门当户对的婚姻较为可靠,因为门当户对意味着对事物有相近的看法,有差不多的生活习惯,有更易融合的家人圈和朋友圈。两人谈恋爱时什么都好,生活到一起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果然,他的习性渐渐暴露:不注意小节,不讲究生活质量,消费品位与城里人差一截,公共场合大声讲话,喝酒总不顾形象喝得烂醉,极要面子、为赢得朋友重视而爱夸大其辞硬充好汉,并且有明显的大男子主义倾向,对待朋友远好于对待她。她清高而固执,不愿放下身段去沟通,也不愿意以女人的温柔影响、改变他(或者说她性格中本来就少了一些女人味),从小强势的家庭环境也导致她不太习惯迁就与宽容,学究气的她与浪漫奔放的他共处时也较少默契。两个家庭背景天差地别的男女,在彼此的不习惯中勉强结合,点点滴滴的不快不满,积蓄到最终就是争吵、漠然及逃避。

    他觉得矛盾的焦点在于她不孝顺他的父母,因为他把父母从河南接到广东自己家里时,她表现出了不悦与不屑。但其实她是长期忍耐到极限后的爆发。可想而知,她那样出生的媳妇,要如何同从河南农村来的公婆共处?这真的很难。她与公婆间的矛盾深深伤害了他,他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觉得让父母受了委屈,这成了一道难以弥补的裂缝。其实,他们可以有很多种方法解决问题,但心高气傲的她与大男人的他,从一开始就没法调和,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价值观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要彼此付出多少努力和让步才能相融?再加上性格的不容,事情只能愈发朝坏的方向发展。

    为了离婚,他搬到另一个城市,因为法律要求有分居年限。这时的她,已无力再坚持清高不屑,因为她的确是在乎他爱他的。她一次次求他回来,他一次次拒绝——处女座一旦决定便决绝到底的冷酷尽显无疑。为了疗伤或是排遣寂寞,他拼命工作、赚钱,日夜与朋友客户泡在酒桌、KTV,期望以更高的社会地位、更多的财富赢得周围人的认同。他一心要出人头地,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出身的贫寒,心里的自卑一直在那里,表现出来的便是极度(甚至有点变态的)自尊。

    她曾以死来要挟,为了挽回这个根本不再爱他的男人,曾经那么心高气傲的人为了爱丢尽自尊。但她不明白,一旦爱走了,男人就是如此绝情的,再多的乞求,换来的只是他的厌烦。我能清晰感受到她的绝望,在拿到离婚判决书的一刻,她定是无泪的,因为心已死了。

    十年婚姻,两个人的噩梦。再找,他说,老婆最好像他一样出身农村,学历不重要,最重要是温柔听话顺着他,他才能全力以赴在他的事业上,早晚与朋友玩在一起而无顾忌。而她,似乎已对婚姻死心,被一个自己爱过的农村孩子给踹了,如此的心理阴影,将在那里一辈子吧?

    般配的无性婚姻

    曾经多羡慕他们啊,双双考上S市的公务员,在各自单位双双晋升又一同去北京读EMBA,前途光明。两个人都来自普通的工薪家庭,考上同一所大学,从同学到恋人到夫妻,青梅竹马、知根知底。我曾去过他们的家,价值不菲的市区公寓房,两部私家车,一个可爱的女儿,周末全家常去大小梅沙或香港转转,看着一切都那么完美。

    可是,般配的婚姻也会走上绝路。

    也许是彼此太熟悉,两人结婚前已相知相恋近十年,再没有心动或激情了,看彼此赤裸的身体已毫无感觉,接吻拥抱会觉得搞笑而不自然。有心理学家曾做过研究:知识水平越高,社会地位越高,对性的需求越少,要求更挑剔,也更难以在过程中得到快乐,或许他们把这件事想得过于复杂、过于圣洁,又或许对性事要求太高,平时事业压力太大性趣缺乏?反倒是处在社会较底层、头脑相对简单、知识水平较低的人,有更频繁的夫妻生活,也更易获取满足感。

    婚后两三年,他们的婚姻就不可避免地加入到无性行列。起初,她很绝望,难道他不爱自己了?他生理有问题?她彻夜哭,他反复解释。他们也努力挽回,甚至尝试看A片提起兴趣。再后来,她发现自己对他也没性趣了,有时他努力想表示亲密,她竟会尴尬、会回避,因为敏感的她觉出他是为了“负责任”而靠近她。于是情况越来越糟,不提那事还能相安无事,每次提都不欢而散或彼此恶言相向,连最后的彼此尊重都几乎耗尽。直到杂志上越来越多地提及无性婚姻,知道原来很多夫妻像他们一样,她竟然有点释然,安慰自己:只要他外面没女人就好。

    从伤心到焦虑到习惯,他们以为无性的婚姻只要处理得严丝合缝,自己能将就、外人又看不出来就好。但夜深人静时,他们又都渴望异性的怀抱。人是“高级动物”,动物性不会因智商地位收入高低而改变,与生俱来的原始欲望,出家人尚需以强大的信仰森严的戒律去遏制,处在凡俗人世,要如何清除欲念?

    事情就此发生了,自然而然,他们都有了情人,但他更多的是贪恋情人新鲜的身体,她则因爱上“他”而出轨;他还不愿舍弃原有的家庭,她则义无反顾想投入新的婚姻。孩子瞪着无辜的大眼睛,不知道旁人眼里宛如一对璧人的父母出了什么问题。

    私下里,她说“性”真是个令人难以启齿的话题。女人是需要语言行动来哄的,没有床笫之欢,身体游离了,她会认为他不再爱她,而且越来越坚信,这个心结根本解不开。她说,自己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良好的社会地位,无性的婚姻却令她自尊受挫,觉得自己很失败,什么都高人一等却得不到丈夫的欣赏,女人说到底最需要的还是男人的宠爱。衣食无忧,却没有爱,爱情就成了她最渴望的(对女人而言,爱和性是一体的,无性即无爱)。这时,有另一个男人出现并猛烈追求,她会无力招架。她说,多年的无性生活,已经把她杀死了,而“他”的出现,令她宛如重生。他则说,他们曾太把那事儿当回事了,越担心越做作,做作了结果就很虚假场面就很尴尬,一点感觉都没有。又或许,他们都太在意对方的感觉,小心翼翼到缩手缩脚,如此紧张之下,何来放松愉悦的体验。性事真的是一旦失败即涂地难收的。但他出轨只是满足生理需要,他不想拆了家。

    他们还没离婚,但已貌合神离。她提出离婚时,他语气平和地劝她:再观察观察“他”吧,免得后悔——一如他的身份和学历下该有的态度。她更决绝地想离婚,她说,如果他在乎她爱她,会因为她出轨而伤心而愤怒,哪怕冷嘲热讽也好,可他却表现得那么冷静或者说冷漠!他根本不爱她。他去外面解决需要却不想对“她”负责任更是不坦荡的做法,很自私。

    嗨!令我想起美国一个社会学家对中产阶级的描述:他们有房子、有车子,生活安逸稳定,定期还贷,例行性地度假,却没有激情和目标,光鲜的外表下,婚姻往往已是一潭死水。他们什么都有了,唯独没有了最初的爱。

    两个家两个老婆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但大多数情况下,彩旗只能暗着飘,敢扛在肩上招摇过市的实在寥寥。尤其在盛产小生的江南,男人终究还是有点怯懦和斯文,太恶劣的事明着不敢做。去到北方,才发现那里人性情开放、无所顾忌,勇于在实践过程中与时俱进地挑战婚姻制度,作风之凌厉,堪比武侠小说里长刀砍人大块吃肉的蛮夷。

    第一次在北京见老王,觉得这大老板做得滋润,旁边女儿般水灵妩媚的妻子总是一副娇羞模样,仿佛风一吹就倒,不得不始终靠人身上。在座的男人都恨不得自己替了那精瘦乌黑的老王,直叹运气不好,没有吃嫩草的福气。

    我当下判断,老婆不是原配。果然,乃一小公司的打杂,就因人生得漂亮(用老王的评判标准而言:像四川妹),无意中被老王发掘。女孩读书不行,工作不行,但人家在与有钱老男人相处时的情商极高,三下两下便勾了王的魂去。睡了不能白睡,女孩一句话戳到老王心窝里:“我想替你生个儿子。”老王早年走官商结合路线,在市场最不规范的改革开放初期赚了大笔黑钱,之后又转战房地产,资产在中国南北分布广泛。事业大了,钱多了,却愁没人继承,原配生了个女儿,女儿总归是别人家的。老王为了生儿子,没少花工夫在家造人,但老婆肚子不争气,一晃年近五十,不会有戏了。女孩表态要生儿子,另一层意思很明显,给名分!

    果真结了!婚礼在女方老家办的,女方所有亲朋好友都来了,大饭店包了场子,过程一点不走形式,非常隆重而规范。只是老王看着与新娘的父亲年纪一般大,看着像是亲家!老王同女孩的父亲频频互敬,两人都秃顶,两个锃亮的脑袋凑一起很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婚礼上,新娘父亲拖着老王的手情真意切道:“我就一个宝贝女儿,你可要善待她。”老王一脸诚恳:“一定一定。”我们都觉得老王挺能耐的,说娶就娶了,总比那些偷吃又不敢担当的主儿有底气。

    转眼这事儿就过了。去年到北京,朋友说起敲老王竹杠让他请吃饭,大家一致同意,顺便也都想再看看那小老婆咋样了。席间,老王推门一霎,我们集体傻眼!挽着老王手的是个老太太,笑眯眯、挺富态,张罗人和事一副大家风范。老王介绍:“我老婆。”我立马意识到这是“大”的,但一时又糊涂,他们不离了吗?!一顿饭,人人吃得满腹鬼胎,互相还要提醒着千万别说漏嘴把那“小”的给兜出来。

    回南方后,一次在高尔夫球场,远远就看见老王,人家从北京过来看这里一个工程的进展情况。再走近,旁边又是那女儿般的老婆!老婆怀里抱着孩子,老王说:“又生了个女孩,背啊。”女孩俨然正牌身份,使唤司机阿姨口齿伶俐。我偷着问老王一跟班:“咋回事?”跟班说:“北京的那个没离!老王念她苦劳多多,没打算离,再说了离婚代价也大,财产不好分。大老婆知道小的,小的也知道大的,互相井水不犯河水。人家老王北京一家一老婆,南边一家一老婆!”“那没离怎么可以再结呢?”我实在还是忍不住问了。跟班告知:老王手眼通天,居然弄了个假离婚证明,在南边又搅浑水登了记!也就是说,老王有两张结婚证。

    还有更噎人的,小老婆压根知道老王没离,人家不介意,只要求老王再弄张结婚证并风风光光娶人,当然婚后待遇一切参照大的,别墅一套、轿车一辆、生活费每月三万,逢年过节要给丈人丈母娘封红包!而自始至终,小老婆的父母都蒙在鼓里,还以为女儿的确嫁了大老板。但事实上他们也真是在一起过日子的,只不过老王辛苦些,南北来回住。

    婚姻到这份上,改革力度也实在忒大了,令人一时难以消化接受。我回过神后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不知道在那一对“大小”看来,婚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有人说,随着社会进步,婚姻制度将逐渐走向消亡或开创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制并存的新局面。茫然,还是茫然。回到开头那句话:我始终相信并憧憬爱情,但我真的不太相信婚姻。你呢?

    (2007年5月)

    寂静如直子

    ——再看《挪威的森林》《挪威的森林》,一如披头士的歌声,似乎随着岁月已被淡忘,却总会在某个时刻,又顽固地出现。37岁的渡边,在飞机上听到这首歌时,往事一下子淹没了平静的心海。最爱的直子,在寂静中逝去;不可挽回的青春,遥远而清晰,深深刻在生命最初的感动里——

    平凡一天的某个时段,我去看了电影《挪威的森林》,和我预计的一样,偌大的厅里就我一个人。这种费劲又阴郁的文艺片,在娱乐速食化的今天已很难吸引看客了。悲怆的音乐响起,只有在影院才会有的带入感一下子将我拖回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影片的确不错,意境到位音乐到位甚至服装道具等细节都很到位,可惜,人物的样子与心里刻画过千万遍的还是有小小的落差。渡边似乎“美少年”了些,直子少了诡异与神经质,玲子也似乎漂亮得过了头。唯有绿子,接近我的想象,洋气而活泼,率真而直接,令我愿意相信:渡边是有可能爱上她的,在深爱着直子的同时。电影的遗憾在于,它永远过于直白而仓促,不可能完美还原小说文字背后的暗喻,说清楚人物复杂的内心。为此,我又回家翻出了小说,重拾文字。

    再度关注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是因为看到一则新闻:勇敢的陈英雄竟然把小说拍成了电影。村上的原著可以用“清淡”来形容,行文间没有跌宕的情节、声嘶力竭的哭喊,也找不到所谓“咆哮而叛逆的青春”的痕迹,一切都是淡淡的,以男主人公渡边的视角回忆18岁时的直子、绿子,那些生命里最初的爱。看着宛如平静的海面,但悲伤和迷惘却在深处汹涌。要翻拍这样的小说,意境的营造和内心的剖析都是高难度,还好,导演是陈英雄,有了他那部饮誉影坛、令人惊艳的《青木瓜之味》,我放心不少。

    青春期令人迅速成长的两个催化剂:死亡与性,先后光顾了《挪威的森林》中的少年们,直子的前男友,也是渡边的好友木月,在17岁时选择自杀。他的死因很唯美而奇怪,只是为了“殉纯真”:在最好的年华逝去——生怕灿烂的青春一旦离去将不知如何面对?!他的死,直接导致了直子的厌世与自闭,以及身体上的“对异性永远无法打开”。深深爱着直子的渡边,沉迷在直子的温柔与寂静中,将“遇到爱情”作为人生第一件重大的事情。可寂静的直子,这个沾染着死亡气息的女孩,冬天一般寒冷彻骨,男友死后她患上了抑郁症,身处与世隔绝的疗养院,她的世界,孤寂而封闭,一如青春期很多自闭的少年。

    阳光而欢快的绿子,没头没脑地闯入渡边的生活,她活生生地鲜明地蹦跳在渡边面前,喧闹而热烈。直子与绿子,像事物的两面,亦如红白玫瑰,就这样各自在渡边的内心占据生长。

    人生总是要面临很多抉择,一如年少时的渡边,是陪在深爱的直子身边,以“祭奠自己”的悲怆行为去死守最初的女孩,还是跟随阳光的绿子去迎接日夜翻新的城市生活?战败后的日本,一切在灰烬中重生,死亡的气息犹在,绿色的希冀已从海那头弥漫过来。年少的渡边就这样,站在一个时代结束与另一个时代重启的边缘,和一众大人一样迷惘着。但最终,还是要往前走,翻过昨天,才有未来。

    心里的女孩与现实的诱惑,如此难以抉择。一如我们最初的感动和最后的牵手,各有各自的理由。无需解释无需悲伤。但记得从影院出来,我还是一路流着泪开车回家,天下着雨,和着我的泪,眼前一片模糊。给爱人发了短信,似乎突然心里很怕失去什么一样。事后觉得,还能有泪,未尝不是好事,说明心底还有着柔软。

    很想飞过北欧的高空,看看那挪威的森林,遥远而寂静。然后,在3万英尺的高度,让它模糊淡去。青春,总是有不解与迷惘,又何妨呢?只是,当我们回首,寂静的直子还在那里,在心里,就足够。

    (2011年8月)

    烟花散尽

    一篇令人断肠的《哭摩》,文采直逼逝者。是的,在徐志摩去世前的日子里,陆小曼纵情欢场、沉迷鸦片,我们几乎已忘了,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原来有着怎样深厚的古文、绘画、外文功底。她曾是参加巴黎和会的外交官顾维钧的翻译,她的画作被刘海粟称赞具有独特的神韵,胡适则说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一代才女加美女,陆小曼的人生,注定不会等同常人。我们经常在说起徐志摩的时候才提及陆小曼,那是因为他的光芒似乎盖过了她。但她才是他的光源啊——徐志摩曾对陆小曼说过: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着孩子一样!

    诗人在人生最黯淡的时刻遇到小曼,电光火石般,爱情让彼此的生命变得华美灿烂,尽管这灿烂犹如烟花,太快隐没在夜空。但灿烂过的爱情,纵有最坏的结果,总好过从不曾尝过刻骨的欢乐与悲伤。徐志摩的死,有人归咎到陆小曼身上,其实有失公允。小曼不愿北上,和徐家对她的怠慢与冷落有很大关系,出身富贵、才华满腹、被仰视惯了的她,却得不到夫家的肯定,甚至真正的地位一直在前妻张幼仪之下,她怎么肯低下高傲的头与公婆共处;而徐志摩最后一次飞行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赶去北京听林徽因的演讲,其中暧昧的情愫一直被好友及后人淡化。诗人死后,林徽因在收到丈夫梁思成带回的一截机身残骸时伤心落泪,而陆小曼听到噩耗时则是目瞪口呆、欲哭已无泪,那样的痛,怕是只有深切爱着的人才会懂得。《哭摩》中提到,原来以为“心痛”一说是夸张和矫情的,殊不知爱人的死真的令自己的心会痛了。

    一场惊世之恋,如烟花般绚烂天空、晃人眼球之后,以分外的寂静清冷谢幕。再喧哗热闹的剧情,都会在曲终人散时淡出看客的视野,留下的只有空无一人的舞台。唯独当事人自己知道,曾经的缱绻与恩怨,永远都在那里,尘封再久都清晰刻在心灵的最深处。

    在提到与徐志摩有关的三个女人时,林徽因往往被提高到灵魂伴侣的高度,被认为是徐志摩一生最爱的那个(或许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但事实上,她恰恰是三个里为徐志摩牺牲最少的一个。原配张幼仪在晚年曾说过:也许我是爱他最多的那个女人——听来不胜唏嘘,这个隐忍、坚强的女人爱了徐志摩一辈子,尽管他和她离了婚,但张幼仪始终以徐太太身份自居,照顾徐家老人小孩直到最后。张幼仪不恨和徐志摩结了婚的陆小曼,却恨林徽因,因为她觉得:你既然爱他答应了他却不愿嫁他,是对他的背叛和伤害!这份恨其实是应了对徐志摩深切的爱,她爱着他,所以希望他得到幸福。再看陆小曼,纵有再多不是,但她为了徐志摩头破血流地离了婚,再婚后又一直忍受着公婆怠慢,到最后还要背负丧夫之责,这个温室里被宠大、生活里被异性倾慕惯的娇小女性,承受了太多太多的压力与误解,却从未有过公开的怨言。在诗人去世后,陆小曼四季素服,每日在爱人大幅画像前供奉鲜花,再不去任何娱乐场所,一年两年或许可以,她却一直做到了生命终结。这份执着足以证明她对逝者的感情。就算是诗人去世后,几十年如一日爱慕且事无巨细照顾着陆小曼的温瑞午,最终也只是她的一个伴,陆小曼心里再也安不下第二个人。也是她,出版了两本徐志摩的书并参与整理了《徐志摩全集》。用赵家璧的话说——有她,“是摩的幸”。

    但有徐志摩,却未必是她的幸。人们总在指责她生活上的挥霍无度,搞到徐志摩最后要做几份工作供养太太。但陆小曼生来就骄奢惯了,而且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只是在和徐志摩结婚后家里断了她的经济来源,而徐志摩又显然不具备供养一个“闻名全国的交际名媛”的实力。陆小曼爱他的才,但他的无财已为之后的婚姻留下灰暗的伏笔。终究,婚姻是如此现实的事,爱情怎敌得过柴米油盐、人情世故?徐志摩纵有满腹才情,却只是个诗人,他给不了爱妻想要的风光生活,但她还是嫁给了他,为了爱情。陆小曼的天真与真性情,在此倒是显现无疑。但偏偏,小曼也是个不甘平淡也不甘朴素的人,她的任性与挥霍,成了抹不去的刺青,刻在人们的印象里。但反过来想,当时追求陆小曼的异性可用“前呼后拥”来形容,有钱有势的大有人在,陆小曼若是背弃爱情或许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又是何苦?

    世人眼里,以有夫之妇身份再嫁徐志摩的陆小曼始终未及林徽因的纯洁与清雅,就好似红玫瑰与白玫瑰,永远被拿来对比。其实有什么好比的呢?那朵遗世独立的白玫瑰,在爱到十字路口处,还是选择稳重实在的梁思成。而红玫瑰,却在生命最艳丽的时刻,把自己毫无保留地绽放给了诗人——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陆小曼在诗人最好的年华成为点燃他的那捧火,已足以流传成一首无字的诗歌;后半生寂寞如烟花散去后又如何呢?至少她灿烂过,对比林徽因的纠结与冷静,陆小曼的天性烂漫、热烈奔放才更显得珍贵与真实。

    陆小曼的遗愿,不过是与深爱的人共葬一穴。但,终究未能如愿。她的坟在苏州东山,墓碑上的她笑得那么美,恰如初见时给诗人的印象:艳如朝阳、灿若夏花。一个人的墓,有点冷清,但是,爱一个人,未必是要一起终老的,拥有过、在心里,也可以是永远。

    美如烟花是她。绽放后寂寞半生的是她。但至少有人懂得、有人记得。

    (2011年6月29日)

    今夜,风继续吹

    不知哥哥从那么高的楼上坠落时,脑子里在想什么?也许什么也没想,只是想体验无拘无束的飞翔。哥哥太累了,就像《阿飞正传》里那只无脚鸟,一生从不栖息,唯一一次落地即是死亡的时刻。有人说:张国荣,一个娘娘腔哎。可那些说他“娘”的人又有几个敢于这样去死?哥哥选择了最强硬的死法,如此残忍和激烈。哥哥坠楼后不是立刻毙命的,难以想象那有多痛,可或许在他而言,有更为撕扯不去的精神之痛,所以才让肉体先决绝而去。

    8年前的4月2日一早,当同事告知“张国荣跳楼”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愚人节玩笑。可网上的言辞凿凿令我意识到这是真的!尽管在办公室里还和大伙说笑,讲些不着边际的话,可思绪明显开始混乱。回到家,翻出张国荣“热·情”演唱会的碟来看,画面中的人,40多岁了依然优雅,妖娆,深情款款……如此风华正茂。说服自己相信事实,花了很长时间,期间,心口的痛一点点蔓延,直到无处可避。

    我不是个爱追星的人,也不见异思迁。细细想来,从学生时代至今,唯一欣赏的艺人竟只有张国荣一个。在我眼里,他不是什么“星”,我宁愿给他戴上一顶“艺术家”的帽子。哥哥进入我的视线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从经典的老歌《风继续吹》开始,再后来是他的电影《英雄本色》,《纵横四海》,《春光乍泻》,《胭脂扣》,《霸王别姬》……太多了,太多了,随时都在记忆里。可以说,哥哥的歌声伴我经历了整个年少轻狂的青春。从纯真的初中、叛逆的高中到高考落榜再至大学里的青葱岁月,一路走过,他的歌声在夜深人静时旖旎而来,应和着年少时的懵懂,激情,落寞,张狂,几乎成了青春期的背景音乐。不知为什么,哥哥的死总令我想起许多往事,感伤已逝的青春。对自己的学生时代有多怀念,对哥哥感的怀念就有多深,那是如影随形的相伴呵。

    平生最恨做作虚伪的人,所以越发喜欢哥哥的率真坦诚——做就做了,不需理会别人怎么说。我是真的欣赏哥哥敢于剖开胸膛示人的勇气:长发披散,穿着柔软贴身的衣服,赤足站在聚光灯下低声吟唱的那个人,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哥哥已羽化成一个完美的“人”,超越性别的束缚,直达为自己而活的率真境界。看他在舞台上旁若无人的微笑和流泪——一个敢于“真实”的人,究竟要付出多少代价?一部《霸王别姬》,一出酣畅淋漓的生死之恋,哥哥是否在生活中也触摸到了虞姬的那把剑?一边要真实地活着,一边又要面对环境的不容,哥哥最终也选择了“别”,告别爱人,告别世人,告别所有异样的眼光、恶毒的攻击。他化蝶而去。他让世人意识到“真实地活着”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扪心自问,周遭有多少人敢于真实地面对他人?我们中又有几人不需要在朋友同事甚至家人面前频频撤换面具,以保全所谓“大家都认可”的生存状态?扼腕之余,我反倒因斯人已去而释怀。哥哥,你要走就走吧。天堂什么样?应该没有灰暗。

    人之将死,其言必善。哥哥临走前匆匆留下的聊聊数语中,有一句语气平淡却分量很重:“我一生没做过坏事。”每每想起都不禁鼻酸。哥哥的善良在圈中是出了名的,对待家人朋友晚辈甚至有敌意的人,他总是与人为善、凡事宽容以待,从来没听说过他攻讦他人、损人利己。比起现如今一些喜欢相互诋毁、善于利用媒体炒作自己的小明星,哥哥的洁身自好、温厚谦良尤其显得可贵,那是骨子里的优雅,心中没有一处龌龊。哥哥出殡那天,鲜花如海,数万人自动相送,场面之壮观令人惊叹,这也许从侧面反映了哥哥的人格魅力所在。那一刻,哥哥俊朗的面容、醇厚的歌声、精湛的演技都在其次,最重要的,他是一个“好人”,值得爱他的人相送最后一程。

    很多人对哥哥是抱有“看法”的,无非是基于他后期同性恋的身份,似乎这一条罪名就足以抵消他所有的好。我对同性恋无所谓褒贬,我只是尊重别人选择的生活和爱的方式,如果那份感情没有损害到旁人,我们何必揪住不放,以点及面地扩大呢?中国人多,十几亿,其中乐于探究勤于贩卖他人隐私的人为数可观。挖出别人的隐私往往成为一些人拿来炫耀、卖弄甚至赚钱的资本,而听众也往往会兴奋地附和,再将这些隐私去皮拆骨、血淋淋地现买现卖。它让我看到人心深处阴暗的一面。而可怕的是,很多人似乎并没意识到那个角落的存在,它潜伏在许多灵魂的背面,静静等待魔鬼的召唤。哥哥的死,有些人是要负责任的!最可鄙的是,张国荣前脚跳楼,后脚就有人伪造遗书混淆视听、中伤死者,这种令人心寒作呕的事恐怕也只有像老鼠一样蹿行在下水道的人才做得出。可是,谁知道呢?他(她)或许也在送葬的人群中哭泣,脸上浮现着善的光——人性之恶,要如何才能洞悉?

    哥哥被证实临死前正饱受抑郁症的折磨,他选择了放弃。我曾经怨恨他的不坚强,他的自私,他怎么可以就这样粉身碎骨而去?!可多年之后,我的看法有了转变,将生命定格在最美的年华,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如果活着是地狱,死去或许就是天堂。

    《风继续吹》中有一句,“你已在我心,不必再问记着谁……”。这,也是我想对他说的。

    (2011年4月)

    京腔沪韵

    秋风渐凉。一日,有朋友不小心漏了一句:“好想吃螃蟹啊!”这下可不得了,在座的一堆人一听全忍不住了,于是当下直杀阳澄湖而去。

    不去美食街,不上船餐厅,同行的人说带大伙到养殖户家里去吃蟹。坐上快艇七转八转,都快晕了方向时,养殖户的家终于到了,原来在阳澄湖中央一小渔船上。养殖户名叫阿文,递上名片,大伙一看都乐了,只见上面写着:正宗阳澄湖大闸蟹养殖户“阿文”,地址:阳澄湖中。憨憨的阿文笑着说:“不要紧的,反正有手机,联系好了自会有人去接。前阵子一帮外地客商要买蟹,连312国道都摸不清,最终还是找到这里。”看来,只要能吃到大闸蟹,再累再烦都不怕!别说是从上海、苏州赶过来了,北京的朋友每年一入秋就天天打电话惦记着大闸蟹,一要就是几百斤,用飞机托运过去!

    说到这阳澄湖大闸蟹,真是太美味,所以惹得其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或干脆不沾亲戚关系的螃蟹统统自称血统纯正。“十一”期间笔者去了趟北京,乖乖,首都满大街都是“阳澄湖大闸蟹”。到跟前一看,足有半斤个头,看着挺养眼,可是笔者心里已起疑。“十一”期间,昆山阳澄湖里的螃蟹刚收紧筋骨,雌蟹勉强过关,雄蟹还没起膏,长到半斤的,整个湖里也没几只,季节不对!哪会有那么多半斤的跑北京来?!心里想着,手就忍不住去翻身子,只见螃蟹肚子那个黑呀,煤灰里扒出来似的,连大闸蟹基本的品相都没有。再看价格,三四十元一斤!正宗的大闸蟹看了非吐血不可。

    北京那拨年年吃空运大闸蟹的朋友没事总偷着乐。他们告诉我:其他很多北京人因为没到过阳澄湖,根本搞不清大闸蟹长什么样是啥味道。每年刚入秋,就会有大批假冒货进军京城,北京人还吃得挺高兴。说来你不信,刚往北京空运螃蟹那会儿,就有同志反映:“大闸蟹怎么不大呀,雌的就三四两!”一听就外行了吧,那个头硕大的,“种”就差啦。

    看北京人吃蟹,能把你急死。很多北京人吃蟹不蒸而是煮,蟹脚事先不捆好,煮好的螃蟹只只四仰八叉,很不雅观。煮的过程中,蟹膏蟹油全给煮水里去了,真令人心疼啊。北方人多为粗线条,表现在吃蟹上就是大脚小脚全扔掉,嫌烦!苏州专爱拆蟹肉的阿姨看到那些堆成小山的蟹脚肯定会捶胸顿足:能包多少蟹肉馄饨呀!

    相比起北京人,上海人因地利之便,要有口福得多,精明的上海人也更懂得如何品蟹。

    上海人吃大闸蟹不性急。等到进入10月下旬,天气有了寒意,掐着指头算日子的上海人知道:好时候到了!于是傍晚你到去往阳澄湖方向的路上瞧一瞧,鱼贯而过的全是上海牌照的车子。

    上海人的精明闻名于世,吃蟹的时候也能窥见一斑。经常来昆山吃蟹的一朋友就说:“自己开车来昆山,比较辛苦,住要住得舒服。但吃蟹就不必在市区酒店,一来价钱辣手,二来看不见阳澄湖没情调,所以一定是亲自开车到湖边吃。”

    周末,在巴城的船餐区,船上船下都是上海人的声音。他们一帮帮围聚着挑螃蟹,个个瞪圆火眼金睛,正面看反面看,再放到玻璃板上试脚力。老板看着也不生气,在一边陪着笑脸,回头轻轻对我说:“上海人不要太精明,蒙他们没意思,我拿出来的都是正宗货。”

    上海人吃蟹一般都不猛,每顿一对,一雌一雄。据说这样刚刚好,尝了两种美味,又不至于因吃多而坏了感觉。看上海人吃蟹是要有点耐心的,有人一只蟹能吃三刻钟!先吃蟹黄再吃蟹身,最后吃蟹脚,一只脚一只脚从小腿吃到大螯。雄蟹的两只大螯在上海人看来是万万不可丢弃的,因为蟹身上其他部位的肉都是零零碎碎的,唯有大螯里面两块肉饱满结实,吃着忒过瘾。

    按理说,上海的餐馆酒楼也供应大闸蟹,不过上海人跑昆山来吃肯定有他们的道理。有人觉得,周末来昆山,路不远,权当一次短途旅游,又有玩又有吃,多好。我一张姓朋友开着宝马X5来昆山吃螃蟹,张先生身价过千万,可人家照样蹲地上和蟹贩讨价还价。他说:“能吃到又正宗又便宜的螃蟹有啥不好。要不是有特殊原因我何必去上海星级酒店吃几百块一只的螃蟹,犯不着啊。”我另一上海朋友是开饭店的,他告诉我:“上海的老吃客都知道我店里的螃蟹是直接从阳澄湖进货的,信得过。”逢到蟹季,他总往昆山跑,先自己吃个够,再大批进货。据说,朋友在湖边进的蟹200块左右一斤,到上海饭店能卖198元一只!这螃蟹转个场子就赚大钱啦。

    昆山本地的蟹老板都知道,上海人很少吃了不带的,几乎过来的人都会吃完再带几包蟹回去。到了周末,一家摊位能销几百斤!虽然上海人杀价杀得厉害,但多少总有得赚。

    看来,真是秋风起、蟹脚痒、食客馋、渔民笑啊!

    (2005年11月)

    丽娜

    我和丽娜,来自两个世界,白天和黑夜,注定错开,无法交集。

    我和丽娜,年少时,彼此的心疼与挂念,是爱或友谊,无关利益,无关之前之后,就在那个点,我们相遇。

    身高1.70米,前凸后翘,小麦色的肌肤,混血儿般鲜明的面部,深邃的眼窝,高挺的鼻子,长长的栗色睫毛像刷了蜜糖般油亮油亮,还有嘟嘟翘着的嘴,好像随时等着别人去亲一口。瘦小苍白五官平凡的我站在她身边,成了最好的参照物,越发将她极具攻击性的美衬托出来。认识丽娜那年,她21岁,而我还是个小记者。

    那个晚上,醉了的丽娜倒在我的怀里,酒气,还有很奇怪的一股味道,反应了良久,终于想起,不是羊肉店的气味么?再联系她的长相,是新疆人?我微微蹙眉,生长在江南的我对这气味不太适应。面对怀里的陌生女孩,我有点不知所措,酒醉的她很沉,我几次试图搬动她都以失败告终。于是只好任由她在我怀里睡了很久。期间有几个男子过来找她,凭直觉,是那种混社会的,不知缘何,我脱口而出“我是她朋友,我来照顾她,没事啦”。他们其实也不是很在意丽娜,见有人陪她,好像找到台阶下一样掉头就走了,令我突然间觉得怀里的女孩有些可怜。

    那天,失恋后久久不能复原的我在一个闹哄哄黑漆漆的酒吧独自喝着可口可乐,假想着能发生点什么,好令我从痛苦中挣脱出,但又胆小,怕喝酒混乱了意识。这个突然间撞入我怀里的女孩,成就了我的“艳遇”。低头看她,美得像真人版芭比,既没有酒后的疯言疯语也没有张牙舞爪,就那样酣睡着,令人心生怜爱。酒吧现场激烈的鼓乐声最终震醒了丽娜,她有点神志不清地看着我,忽而笑了:“对不起啊,我怎么睡你身上了?”她一笑,天都晴了。对异性绝望的我,突然莫名而生起欢喜,这个漂亮的芭比,是谁送到我身边的?

    那夜酒醒后,丽娜带我到路边的烧烤摊吃烤羊肉串,凌晨,天很冷,她光着颀长的腿,小贩用眼睛在她身上来回刷,我脱了风衣给她披上,我没说什么,只觉得两个寂寞的女孩,认识了,就彼此好好靠着,取暖,微笑,不必啰嗦很多。

    我以为一晚的偶遇就此结束。第二天,我惺忪着眼睛去报社上班,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安静的一天过去,黄昏时,太阳落山一刻,我突然想起丽娜的笑,灿若夏花,对,就是那感觉,心头竟微微一热。但也只是一秒钟吧。我胡乱揣了一堆文稿在包里,咳,下班回家。5点左右的公交车站,全是人。但隔了几十米,我就准确地捕捉到丽娜的身影。她太特别了,在一群上班族中间,她穿得太少了!我怔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还在琢磨该以什么合适的话打招呼,她已经飞快地扑入我怀里。身边的人奇怪地看着我们,我有点不好意思。她兴奋地嚷嚷:“原来你没骗我!你真的在报社上班。”她像老朋友一样勾着我的手臂,“走!我请你吃饭,饿死了,睡一天了!”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我被她拽着上了的士,她一路搂着我,丰满的“D Cup”压在我胸口,暖暖的,还好,我是女生。

    我渐渐习惯了她身上的味道,我从来没问过丽娜是做什么的,她也不说。只是白天,她一般在睡觉,傍晚她会来找我,有时连着几天没了消息,我会在车站傻等,直到确定她不会来了。丽娜没有BP机,我们的相见,就这样全凭她的喜好。在一起时,我们互相陪着对方做一些之前从不会去做的事:她烫头时,我在一旁看书等待;我写东西时,她在一旁嗑瓜子听歌;我跑步时,她坐在体育场草地上晒太阳;她买菜时,我躲后面听她麻利地与人砍价。日子在平静中流淌,我甚至开始忘却那个男孩了。有时候想,生命里为什么要有异性?有了丽娜的笑,就是晴天。可,她也是会哭的。

    丽娜的性格很好,少数民族特有的爽朗奔放,见面总是笑容灿烂地扑过来,还顺带在我脸上猛嘬一口。有时候我会想,那个卡门是不是就这模样?但卡门可是个悲剧人物,多愁善感的我,总隐隐担心。我会提醒她注意身边的男人,还以自己的经历告诫她:男人不可信。她总是笑得长发乱颤:“男人?我当然不会信他们,从来没一句真话。钱是真的就好。”丽娜似乎从来不缺钱,她大手大脚惯了,有时候一个晚上,就花光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的钱!有一次,丽娜送我一整套牵挂了很久的书。她抱着书的样子很滑稽,很不协调,当时我嘲她不是个读书人,没识几个字还买什么书?她的脸僵在那里,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下:“是买给你的,你上次说想买,我挣了钱就去买了。”我的头一晕,那是套精装的金庸全集!“挣了钱?!”我的头更晕了,直接扔了一句:“你怎么挣的?”其实话一出口,我已后悔。她从流泪变成号啕,书砸了一地:“你嫌我吗?!你有好爸爸好妈妈!你可以读大学!你有体面的工作!我17岁就出来混了,我能怎么样?!”我和她隔着一地的书,像隔了一个世界,我想过去抱抱她,却一动没动,脑子里飞速地转过很多词语,却说不出。是的,丽娜是做“那个”的,我忽的意识到自己竟如此介意!

    那之后,我有意疏远她,不再和她逛街,吃饭,去西园简陋的小厅看电影,当然更不会用到她一分钱。虽然我有工作,但我的收入几乎全部交给了父母保管,是的,细想来,平时的消费,竟然都是丽娜在买单,她从不计较谁在付钱,甚至,买单时她是幸福的,她觉得她被我需要,她有能力带给我快乐。而我,最后竟基于钱的来历,要否定她的付出。其实我是爱她的,我希望她有正当的工作,一份能在太阳出来时做的工作,但几次说到最后都不欢而散。我离开是因为我生气,我的爱的表达方式,如此生硬,她认为,我要抛开她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个曾经不会骗她,不会嫌她,可以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十几公里一路欢笑,在青草漫坡处手舞足蹈聊梦想的姐妹。

    丽娜就这样消失在我的生活,我会去夜店门口窥探,看那个高挑的身影是否会出现,我会去迪厅的角落坐着,等那个疯丫头会不会突然蹦上高处卖弄好身材,我会去她常去的小店点东西吃——那些油腻麻辣,并不为我所喜爱的食物……可是,她再没来找我,有好一阵子,我的世界都是阴天。

    之后回想起来,丽娜其实是那么单纯的人,就因为无意中的一次照顾,因为我告诉她的一句实话,她就将信任欢笑都寄托在我身上,她一定是被欺骗惯了被消费惯了,没有家人照顾的她多么需要一份简单的关爱和友谊。她看着我写文章时的神情充满了崇拜和羡慕,她多希望自己也是“我这个世界”的人。但最后,我们终究还是在交集后各自而去。

    丽娜留给我的书一直在那里,翻得都烂了,还有一个金色的挂件,她曾说过:“等你结婚时,我送你真的金项链。”她说的时候幸福地笑,仿佛那是她自己的婚礼。曾听说她去深圳做了,后来又听说她死了。都是听说。我宁愿相信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挣够钱开了个咖啡馆。

    茫茫人海,我再没见过如丽娜般灿烂美丽的笑容,尽管她是做“那个”的。我说过,她一笑,天都晴了。无关利益,无关之前之后,在那个点,两个寂寞的女孩遇到又分离……如果丽娜能知道,我想对她说,我的心疼和挂念一直都在,真的。

    (2009年5月)

    旅行的意义

    如果有一天,我只能选择做一件事,那一定是旅行。一个人的旅行,或与最默契的那个人同行。旅行之于我,是活着最后的意义,背着背囊、走破鞋底,“不在于去向哪里,只在于离开这里”——这是旅行于我的意义。

    在同一个环境闷久了,我会生病,每天重复机械的劳动、程式化的人际沟通,突然一夜醒来就会发现镜中的自己变了形,五官都在模糊,像一个捏得很差劲的面人。锋利的眉形虚了、目光从灼灼变为混沌、红润的面颊似刷了一层土色,这是我么?旅行箱总在那刻及时跳起舞,“空咙咙”地撞击橱壁发出声响,提醒我,该旅行去了!离开这一成不变的生活,去相会那些陌生的笑脸,绚烂的景色,别样的美食。于是,黯沉的生活在决定出发时,瞬间活色生香。

    几乎总在登机的同时,我的整个人就变身了,恢复到最想成为的自己,笑脸迎向每个陌生人,眼神带着发自内心的愉快和善意,手边一本轻松的读物,嘴里一块甜腻的巧克力,迷你抱枕是Hello kitty图案的,脚上最好是傻头傻脑的CROSS“随便拖”——哇噢!我不是公务员,我不是妈妈,我不是老婆,我不是谁的谁,我只是个永远长不大、喜欢去看世界的小女孩。

    不在于去向哪里,只在于离开这里。旅行,就意味着尽情去做在“这里”不可以做的任何事。穿着颜色明快、面料舒适的便服,踢掉尖锐的高跟鞋,让一本正经、轮廓硬挺的职业装在家休息吧;睡觉不必调闹钟,在海边被绿色植物掩隐的别墅里,赖到阳光铺满露台;或许10点才是早餐的最佳时间,在花园餐厅享用丰盛的食物,看不同肤色的孩子在不远处的泳池边嬉戏打闹;午后是打盹的时段,抱一本书窝在酒店回廊转角处的藤沙发里,看着看着就在壁龛檀香的缭绕中睡去又醒来;黄昏太阳快落山了才是出动的时刻,陪着夕阳坠入海底,欢欣雀跃地在沙滩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夜晚,去到热闹的集市,几串小食,一点小酒,借着微醺在红红绿绿的灯光里穿梭欢笑,在回到酒店舒适的king size大床上之前,尽情松懈与放任。

    旅行,去到陌生的地方,绝不跟团也不刻意去看那些被人工包装解释的景点,我只要随性地与自然一体,卸除所有伪装,放松、冥想、感受,或放空自己。

    各种各样的海边总是我旅行的最佳目的地,可以在那里感悟在“这里”感悟不到的纯真与原始,辽阔与深邃,天地万物的生生不息。终日被高楼、尾气包围着,呼吸都带着艰难的我,多么留恋那些海,澳洲的、泰国的、马来的、台湾的、三亚的,有的带着原始的粗粝与傲岸,有的沾染着现代的明快和欢乐,有的宁静悠远深不可测,有的狂放不羁脱缰难驭。不同的海,晨昏之间,流露着不同的个性,甚至它们那介于蓝或绿之间的颜色,都难以用词汇描述,绚烂而华美之极。那是蕴藏无尽能量的母体,生命在其中世代繁衍,潮汐进退间,刷洗出洁白或金黄的岸。凝望着海,我的思绪常常会被吸附而去,现实里所有的不快、不解、不惑,都点点瓦解在它博大深沉的怀里;它轻声呢喃,召唤心灵深处的那扇门开启,放出无数精灵,善的快乐的精灵,飞旋在我的眼前——那句著名的诗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说的就是那种放下一切后再拥有一切的快乐心境吧?

    我也喜欢灵动的山水、古朴的村寨,那里有“这里”没有的纯净的笑容、袅袅的炊烟、清澈的溪流。一夜醒来,或许村口的梨树已绽满雪白的花,屋旁的灶间已溢满米香。在树影溪流间转过窄小的碎石路,木门边躺着的黄狗眯着眼瞟你一下又继续养神而去;枝头不知名的鸟儿扑棱棱飞走又回来,好奇地注视着外来的陌生人;阳光点点撒在窗上,村寨安静得恍若无人,年轻人出门打工去了,孩子们上学去了,只有几个老人,安静地坐在吱嘎作响的破藤椅上晒太阳。傍晚,放学的孩子们叫嚣打闹着归来,顿时村子活了起来,家家户户的烟囱开始冒烟,院后挖几个鲜笋,缸里舀几瓢积存的雪水,再从梁上挂着的腊肉上片下几条,简单一炖便是美味的一锅汤。那样的生活,安然、纯净,简单得不用去费神,没有电脑、没有堵车、没有酒桌上的寒暄,时间好像静止下来,静得能令人听到自己的心跳。而在嘈杂的都市,我们已有多久没有听到自己的心跳,感觉脉搏的温热,嗅到草叶的清香,感激一碗米饭带来的愉悦?

    美丽的城市和陌生的笑脸,亦是旅途中最值得珍视的纪念。我一直好怀念来自国外的那些微笑:在电梯里,遇到陌生人,他们多半会微笑着说“嗨”;步行的我无论走在哪里,无论有没有警察或红绿灯,无论他的车速有多快,只要看到行人,车一定停下来让我——司机多半也会微笑着等你走过;坐在街边阳光充沛的咖啡馆,随意地望去,目光所触及的人,都会回以一个微笑。素不相识的人们,以微笑联结彼此的友善,一路收集陌生人的微笑,成为旅途中最温暖的记忆。相比之下,“这里”的人们似乎太吝啬微笑了,还是保守严谨的中国传统式教育令人觉得对陌生人微笑是“别有用心”或“莫名其妙”?曾有外国人问过这个问题,“你们干吗都那么严肃?生活很辛苦吗?”当然不是,我们只是没有微笑的习惯吧,呵呵。延伸到服务餐饮业,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星巴克”,他们的店员一律是热情而面带微笑,那种美式的快乐随意,一下子就击败了我们绷着脸赚别人钱的传统。很多人去星巴克其实不因为它的咖啡,而因为它的氛围。是的,那种友好、随意、简单的人际关系,是“这里”所缺乏的。国外旅行归来,我总会还沉浸在那种轻松的记忆里,会和每个陌生人微笑、会给陌生人让路、会以简单直接的表达方式与人沟通,直到,再次被“这里”的氛围淹没同化。

    于是,我又开始期待下一次旅行。不在于去哪里,只在于离开这里——是的,这就是旅行于我的意义。

    (2010年5月)

    去广东吃

    说到广东人,一个在佛山生活了十多年的朋友如此评价:只知“美食和赚钱”。可能有点偏颇,但去广东转转,你不得不感慨这五个字的高度概括性。说到吃,广东人付诸的心思与感情可以用狂热来形容。而据说,好的粤菜师傅都出自佛山、顺德,为此,我曾专程去顺德一尝当地的美食。

    在顺德吃“鱼生”,类似日本料理的刺身,但口味形式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首先,日本人做刺身,原料多为海鲜,海胆、龙虾、北极贝等均是上等的食材,但我们吃过的多为冰冻的,极少有机会吃到刚从海里捞上的海鲜,因此刺身上桌都铺在冰块上,以保持鲜度和口感。而顺德的鱼生,完全是活杀的,活鱼事先在清水中洗肠数日,待宰时先放血再片肉,可使鱼片晶莹雪白薄如蝉翼,而经清水涤荡过,肉质也更清甜爽口。在那家外貌很不起眼的街角小店,主人在破旧的大鱼缸里相中两条当地江里出产的淡水鲩鱼,直接捞上来就活杀片肉。上桌时,一盘盘鱼生被七碟八碗的调料包围着,看得人眼花缭乱。相比起日式刺身只需芥末酱油稍许提味,顺德的鱼生,形式可谓“隆重”,看得我这外地食客无从下筷。朋友热情示范:以香油,少许盐,白芝麻,碎花生仁拌匀几块鱼肉,再视个人喜好加入酱油芥末辣子,油炸过的小鱼干甚至姜丝火腿丝莞荽末!不过以不同的调料组合了几口试下来,我个人觉得仅用一点香油和盐调味即可,鱼生本身软糯而带着微微的甜,入口无须添加过多味道已非常鲜美!当然,口味重或喜好奇怪口感的人仍喜欢加入七七八八的东西,糊了一碟子大快朵颐,但多半吃到的是自助式“凉拌鱼生”的乐趣,鱼肉本身清甜鲜美的味道已被掠夺不少。

    食在广东,两个基本原则是:食材新鲜和形式创新。广东人敢于吃各种各样的东西并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去吃,因此鱼生也能吃得风生水起,自成一派。说到这两点,几乎广东所有的美食都受到影响。例如广东人喝粥,人家拿白米加水煮熟就得了,广东人可费心思了,要把米碾碎,以达到细密绵软的口感,再加入鱼片、鸡肉或猪肝等(一定是新鲜食材,否则煲不出好味道),慢慢熬,直到米香与各种食材的鲜美完美结合,再洒上翠绿色的芹菜末或香菜调出清新的气味口感和色彩——至此才算完成一碗粥。其中的心思哪是一碗白粥可比的?而广东最寻常的点心肠粉,更是将油条和米粉这两种基本款的点心结合出了全新的口感和味道。炸过的油条香脆脆的,蒸过的米粉软糯糯的,用米粉裹住油条,再蘸点酱油,又香又鲜,外糯里脆,真不知道广东人是怎么想出来的?!

    广东美食传到香港高档酒楼和五星饭店的食肆,更多了精致以及与国际化接轨的口感。但我总觉得,香港街角巷尾那些挤满人的小食铺才有真正的民间好味道,为此,我每年都会心心念念着去香港找好吃的,背着背囊,随意逛在每条小街,说不定就在哪里又遇到一款令人心花大开的美食呢。

    (2008年3月)

    三种男人嫁不得

    女孩子嫁人时往往会考虑这考虑那,其实世界上有几个男人是完美的?他不好色或许好赌,不贪杯或许贪玩,不胆小或许圆滑,人老实然而没钱,七七八八总能罗列出一些问题。女孩子永远别指望未来的老公白璧无瑕,你所能做的只是最大程度上巧妙机智地遏制那些坏芽芽的生长,实在灭不了,让它们偶尔冒出个把嫩头透透气,而后半途夭折倒也无伤大雅。不过这世上有三种男人倒是真的嫁不得。

    不孝顺父母。我一直以为一个能对父母很孝顺的人,归根结底是坏不到哪里去的。父母一把屎一把尿将你养大,恩德无量,如果到头来你竟然对老人冷漠甚至冷酷,那我实在想象不出他还能对谁好?我大学里的一个女同学嫁了个颇体面的男人。那男人父亲早逝,母亲独自一人将他抚养大,谁知子系白眼狼,读出个硕士后就嫌当保姆的母亲掉价,在人面前遮遮掩掩,极少提起,结婚后更是连个电话问候一下都变得奢侈。那个女同学开始时还很“白痴”地认为找这样的老公才好,省却了与婆婆周旋的麻烦,她可以独霸老公,让他成为自己父母的“半个儿子”。天晓得!一个对亲娘都不好的人怎会对别人的父母存什么孝心?果然,这男人对丈母娘也极为苛刻挑剔,老婆过节拎水果回娘家还得偷偷摸摸。再后来,男人有了外遇,如火如荼地开展新生活去了。女同学在电话里哭诉:“他说甩就甩我了!”我听了并不觉得惊讶,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爱的人,他根本就丧失了爱他人的能力,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爱的大概就是他自己。这种男人,被他甩掉倒未必不是幸事。

    打女人。在我看来,嫁个不打女人的男人是最基本的择偶条件,老婆是娶回家宠爱的,就算不爱了也要以理相待,打她算怎么回事?但我的确看到过一部日本片子,里面的女人竟然喜欢激发男人的暴力倾向,每每被揍便觉得有快感。我的理解是,这女人的神经有问题,思维变异了,但更多应是日本男人一厢情愿地栽赃。日本人总喜欢夸大,琢磨一些个别的变态行为,或许是源于压抑狭隘的岛国心理吧?打女人的男人是可恶的,但首先是可怜。一个男人出手打女人,无论是因为他想控制这个女人还是击垮她,都说明这个男人骨子里的无能与怯懦。男人的血性勇猛应表现在与男人之间的对决上,对处于弱势的女人拳打脚踢,哪里还有男人的样子?一些男人会说女人有时真的也很可恶,或许她啰嗦得令人崩溃,或许她不讲理得令人牙根痒,又或许她背叛了你令你一时恶向胆边生……但我还是觉得,一切都不能成为男人打女人的理由。为什么?其实也没啥道理可讲,就因为你是男人!当然,我也讨厌女人向男人“施暴”,尤其是掐“小肉”或用指甲抠抓,那种小痛苦在男人看来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打”,却阴毒得很,是所有男人都深恶痛绝的。男人打女人天理不容,女人也没有打男人的特权。说到底,夫妻是应该互相宠爱的。

    小气。我很讨厌小气的人,尤其是男人,有的男人长得英武高大,却会为贪人家一点小钱算坏脑筋,还有的男人平时一副很豪爽的样子,关键时刻却总是一毛不拔。这种男人,嫁给他多没劲?一个男人,如果在钱财方面过于抠门,首先已显得猥琐,不高大了。但这种小气勉强可以忍受,而另一种精神层面的小气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有的人结婚后就把老婆关在家里,不允许出门玩,不允许与异性接触,甚至漂亮衣服都不准穿,完全把老婆当成私人物品,和这种人结婚,别说乐趣,连最基本的生趣都没了,哪还有幸福可言?听说昆山有个老板,包了二奶还生了儿子,原配实在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婚是离了,但之后便发生奇怪的事,原先的老婆想再嫁,竟遭前夫恶意阻拦,并放话“做过我老婆就不许再给别人做!”听了令人汗毛直竖。在精神上对老婆小气的人,其思想根源还是封建。现在男女平等,女性一样读书工作挣钱了,但一些男人心底总觉得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一旦结婚就霸道地认为“你是我的”,从身体到思想禁锢另一半。这种男人,自私又可怕。其实婚后更需要各自的独立空间,“放松”有时是为了更好地“紧密”,婚姻是需要宽容大度,需要智商与技巧去处理的。不小气、有大胸怀的男人往往都是绩优股,在职场和家庭都更容易得到拥戴,这可是真的!

    (2001年11月)

    山里的微笑

    贵州的山,绵延不绝,仿佛没有尽头,近在咫尺的悬崖一路令我晕眩。旅游巴士在崇山峻岭间绕转,眼看着对面很近的一个山头,却要折腾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我有点后悔这次来贵州了,每天六七个小时的颠簸,加上水土不服,第二天就开始呕吐,再美的风景,也在恶心头痛间虚化了。

    今天,我们要在晚饭前从安顺赶到兴义。经过之前的游览,车上的人都累得东倒西歪,我在剧烈的颠簸中默默念着阿拉伯数字,祈祷目的地快点到达。正是黄昏时分,贵州因为海拔高的缘故,太阳还相当大,忽然,车窗外单调的画面中跃入几个小小的鲜艳的身影!几个七八岁模样的娃娃居然从一侧的山崖爬上了公路,我着实惊出一身冷汗。娃娃们背着书包,应该是刚放学吧,稍微大一点的拖着小个子的,一张张脸晒得黑黑的。我还在惊诧中未回过神来,车子擦肩而过时,路边的孩子们竟齐齐站定,伸出双臂向车上的我们挥手示意,孩子们脸上绽放着纯真的笑容,那真是我在城市里多年未见的笑脸。

    “娃娃们放学了就三五结伴各回各家,山里人住得很分散,这个山头几户那个山头几户,哪里像你们城里人都挤一堆哦。”司机边说边和公路上的孩子们打招呼。“他们放学就这样自己回家?!”我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那些孩子真的只有一二年级的模样,弱小的身子走路还晃晃的不扎实呢,就在这海拔1000多米的深山里爬乱山、一路走回家?“山里的娃娃回家都爬山,比顺着公路走快,可以抄近路节省路程。那么多娃一放学就四散而去,老师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一般都是住得近的几个结伴回家,互相有个照应。”正说着,忽然发现,越来越多的娃娃出现在了公路上,他们和同伴快乐地说笑着,看到旅游车经过,都会驻足挥手微笑示意,真的是无一例外!司机对车上的人说:“你看这些娃娃多懂礼貌啊,山里的孩子真的相当淳朴,你们要回应他们哦……”一车的人于是开始拉开窗帘也向孩子们挥手打招呼,孩子们欢欣雀跃,笑得露出一排排洁白的牙齿。

    车上有人感慨:“你看看你看看,同样是小孩子,我们那边要是有这么小的娃娃放学后翻山越岭地回家,估计爷爷奶奶要吓得昏过去!”我一下子想到自己的孩子,差不多的年龄,每天被大人们呵护着,到哪里都是汽车接送,连路都难得走几步,他们几乎不能在离开大人监护的情况下做任何事情,生来就被关心宠爱包围。但他们似乎反而没有山里的孩子们快乐,因为,我从来没看到过城里的孩子面对陌生人时会露出纯真的笑容。城里的孩子怎么了?他们轻易得到太多东西,却不懂得施与一个简单的微笑。

    司机一路在说山里的孩子真的很懂礼貌,说得我们这些城里来的有点惭愧。仔细想想,城里长大的孩子的确是有些娇纵和自私的,而背后的驱使者,竟然是父母和老人,他们从小在蜜糖罐里泡大,一切都是甜的,一切都理所当然,他们反而不懂得珍惜和感恩,更别说对他人付出关爱。把他们扔到这深山里来,有几个能适应没有动画片没有肯德基没有电脑游戏的生活?而山里的孩子,一片能吹出声音的草叶、一口甘洌的泉水,就能带来简单的快乐。正因为拥有得很少,他们才更懂得珍惜和感恩。事后我问司机,孩子们向旅游车上的陌生游客招手微笑是统一教的吗?司机说:“的确是老师教的。游客来山里旅游,带动山区经济发展,是贵人、是朋友,孩子们是在用他们的方式表示感谢和问候。”原来真是老师教过,可是,在公路上在山崖边,孩子们根本不在老师的视线范围,他们完全可以不那么做,但我所遇到的娃娃们,一样的挥手示意,一样的微笑,那笑容根本演不出来,也教不会,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感恩和友好。

    多可爱的孩子们啊!他们无知自己的艰难,却知施与他人微笑。

    从贵州回来,山里孩子的微笑在我脑海久挥不去。我决定,一定要带我的孩子去那些贫瘠却淳朴的地方看看。让他知道,有那样一群跋山涉水去上学的孩子们,他们的微笑,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

    (2011年5月)

    为什么不吃他们

    单位组织去贵州旅游,著名的花江狗肉就出自贵阳附近的安顺,市中心一家名号为“狗肉王”的店,据说一年四季门庭若市。同行的同事们表示,来了这里不吃上一顿最最正宗的花江狗肉火锅,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我是带队的,个人服从团队意志,不能让大家扫兴,于是和导游沟通了,把当晚的团餐改为了自费的狗肉火锅。

    傍晚,一行人兴冲冲来到“狗肉王”,走在狭窄的楼梯上,冲鼻的膻味已扑过来,有人喊好香啊!我觉不出香,隐隐的还有些恶心。很快,数斤片好的狗肉,白花花地铺了几盘子,间或又上了一盘类似内脏的东西,血淋淋地刺激着我的眼球。我觉得我真的快要吐了!同桌人满眼都是即将入口的美味,我却满眼都是我养过的那些狗狗,活蹦乱跳地正冲我挤眉弄眼。我决定离开,我必须离开,我独自去楼下吃了碗米线。

    是的,我吃不下那些肉。对于一个从小养狗的人来说,狗狗意味着我童年的伙伴。我养过的狗,有杂交的胖滚滚的黑褐色狮子狗,有体态优美的牧羊犬,有精明聪颖的大黄,有街上买回的不知品种的小花狗,有调皮任性的猎兔犬。他们曾活在我的生命里,陪伴着我这个独生子女走过了孤独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他们是有灵性和感情的,我怎么可以吃我的伙伴?

    狗真的是通人性的,放学回家,第一时间热烈欢迎我的一定是我的狗狗,甚至隔了几十米远,他们就能嗅到我的味道,兴冲冲地扑出来。他们会和我撒娇,在腿上蹭来蹭去,表示他们等了我一天了有多想我;他们会在我做作业时安静地趴在一边,只默默看着我,当我的视线移向他时,他立即摇摇尾巴表示开心;晚上睡觉时,狗狗会在我的床头腻来腻去,直到觉得我真的累了才不舍地离开;而一大早,眼睛睁开时,床头笑眯眯盯着你看的肯定也是我的狗狗。他们不厌其烦地表示着他们对我的爱和友善,有时候简直有点固执,他们从来不懂得计较付出与回报是否对等,简单的剩菜剩饭养活了他们,他们就心甘情愿地守护着你,认为你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再没有半点怨言。

    我也曾对我的狗狗发脾气,也许是心情烦躁,或者受了什么委屈,他再来围着我转、蹭来蹭去我就会觉得讨厌,当时就一脚踹了出去。事后我好后悔,就拿了好吃的去逗他,表示我的悔意。可我的悔意还没表示到位,他早已欢欣雀跃,前后左右地乱蹦,好像之前什么也没发生过。我抱着他的头,温柔地摩挲他的后颈,那是狗狗最爱的动作,他会羞怯地闭下眼睑,神情好似他犯了什么错。嗨,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对我的狗狗发脾气了,面对这世界上最纯善的生物,你怎么做得出?

    我养的最后一条狗叫贝贝,是只英俊的牧羊犬。他聪明极了,几乎能听懂人话,还会察言观色,如果家里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气氛比较严肃时,他会安静地瞅着我们,然后一个一个地跑到脚边用脑袋蹭你,直到蹭得你绷紧的面孔放松下来。贝贝最后离开是因为家要搬进楼房,住三楼,没有院子了,没法再给他舒适的大窝和散步蹦窜的空间,他总是叫,表示他的不习惯,邻居有意见了。决定送走贝贝那几天,我难过得吃不下睡不好,偷偷拿了平时舍不得用的零花钱买了肉包子给贝贝吃。奇怪的是,他不起劲,蔫蔫的,吃一口就吐嘴边,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我,好像知道了家里的决定似的。为了给贝贝找个好人家,我考察了好几个朋友,最后决定了一户,因为他们家有大院子,爸妈人挺和善,最关键的是,朋友也喜欢狗,他答应我会善待贝贝。送贝贝走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了,当手中的绳子交到对方手里时,贝贝明显在反抗,他不知道我们为何要这样做,眼里满是委屈的泪水,呜咽着不肯走。实在受不了那场面。我像逃跑一样离开了,背后是贝贝凄惨的哭叫,直哭叫得我也满脸泪水。因为想贝贝,我三天两头去看他,顺便也视察一下朋友喂得好不好?天冷了有没有给窝铺上棉絮?脏了会不会给他洗澡?我以行动安慰他,尽力让他知道我没有抛弃他,只是换了个人疼爱他而已。每次去看贝贝,隔了几十米,就会听见他的欢叫声,还拼命兴奋地用爪子扑腾院门,为此,朋友家的院门先后换了两扇!

    大概过了半年,贝贝才渐渐适应新家,一来因为朋友实践了诺言,尽心尽力地照顾贝贝,二来我几乎隔天就会去看他,让他安心不少。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贝贝不知怎么回事跑出去了,之后再也没回去!他是不是想循着记忆找回自己的老家呢?他为什么那么傻,他不知道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爱狗狗的!朋友为此找了大半夜,累得发了烧,第二天告知这个消息时,他先难过得哭了。我也哭了,但还抱着一线希望,希望贝贝能找回来,他是那么聪明的一条狗狗啊。希望终究破灭了。事后得知,当时那一带失踪了很多狗,都是被捕杀了后卖到狗肉店里了。我不能想象贝贝被剥皮片肉的场景,那会是真实生活里与我有关的最残忍的事。

    贝贝是我养过的最后一条狗,却不得善终。之前的,无论老死病死,都被爸爸埋在了院里,他们有自己的小坟,和人一样入土为安,那是我们全家对他们的尊重和爱。

    那些狗狗曾是我的伙伴甚至是家庭一员。我们彼此温暖过彼此的生命。所以,这辈子,我都不会吃狗肉。

    (2011年5月)

    闻香识人

    一个人独处,泡一壶茶,洁净双手,打坐冥想或什么也不想。在思维关闭的状态下,感觉会异常敏锐。我能听到血液在身体里循环流淌,能闻到紫砂壶壶嘴渗出的一缕清香。这时,如果你蒙住我的眼睛,拿不同的香水给我闻,我会告诉你它的品牌、香味的前调和大致的尾调。朋友戏谑我为何不去做调香师?我笑了,小小的,懂得一点香水,能闻香识人就够了。

    人群中,总会有一缕香能吸引到我,往往人与香气是匹配的,可也有错用香水的人;很多人坚持对一款香水死忠到底,但不同的气候、心情、环境下,香水是应该换着用的;还有用的量,如果非要精确到一个距离,那么,应该是“被爱人拥抱时才能闻到”,而距离2—3米时,那味道该是若有似无的。

    香奈尔5号,是我最熟悉不过的一款香水了,无论在哪里,无论谁用了我都能搜寻到那以檀香为基底的优雅女香。曾经有一次,我在电梯里闻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身上居然也是“5号”!那身牛仔短打装、利落的马尾加上青涩未褪的面容,其实有点衬不起那款香水,迪奥的“迪奥小姐”或者范思哲的“蓝牛仔”应该更适合吧。香味错了,女孩会给人“装大人”的感觉,魅惑的“5号”反而使她显得做作了。浪凡近年推出的一款“母与子”,具有非常独特的香气,初始时柠檬叶的小清新、中间桂花与蜜桃的甜美、最后麝香与琥珀的安静恬淡,非常完美地诠释出为人母的心境:温暖而甜美,母亲节送给妈妈是不错的选择。我的第一瓶香水是朋友赠送的圣罗兰“鸦片”,辛辣神秘的味道。当时我二十多岁,还真不太敢用。赠与我香水的是个有点“妖”的女孩子,狐狸脸、烟视媚行,长长的卷发耷拉住半个脸时特别像旧上海画报上的女子——她倒是很符合这款“鸦片”的特质:有点邪气、有点神秘,让男人上瘾的魅惑姿态。

    很多人苦于不知该如何选择香水。其实选择之前,你先对自己作个分析就对了。你是什么样的性格?你希望传达给闻香的人什么信息?然后再去寻找适合你的香味才不容易错。还有,在香水店试香时,一定要淡定、耐心,闻过一种香水之后至少隔了3分钟再闻第二种,否则嗅觉会有失误。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应该在手腕内侧动脉处留香,试着用很长的时间去体会它的前调、中调与尾调,过程可能需要一天,因为香水是会随着体温转换香调的。有时候,一款香水的前调可能吸引到你,但它留香时间最长的尾调(主调)却可能并不是你所中意的——就如同恋爱时的一见钟情,电光火石般被击中了,但时间久了,种种端倪露出来,你才发现原来他并不是你心头最爱和最适合的那个。

    说到香水,很少闻到身边的男士会用,这也难怪,中国男人大多连基本的护肤程序都省略,自然是不会再浪费时间去寻找一款香水;其次也因为大部分人认为男人就该是粗犷一点的,有了香味就显得女人气了。其实,老外用香水更多是出于一种礼貌,怕本身的体味影响到别人(亚洲人倒较少这方面的困惑),就像女老外光脚穿露趾凉鞋时必须涂抹甲油一样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我的一个好朋友在国内时是从不用香水的,去西班牙后,回来身上就带香了,他说:“在国外你不用香水,别人会觉得你很奇怪。”这我是信的,我在国外时遇到的男士基本都用香水。说到男香,稳重成熟一点的会用爱马仕的“大地”;清新斯文的较钟情木香调的,例如巴宝莉的“黑格子”;运动派的选择很多,CK、GUCCI的都有运动专门款;而希望带点东方禅意、清淡悠远的感觉,KENZO的“竹”系列很不错。其实男香较之女香普遍味道更清淡、温和,尽管女香的选择已多得令人眼晕,我还是会在基本的1—2款女香基础上再选择1—2款男香备着。范思哲的一款淡蓝色海洋香调和一款来自意大利的“WOOD”木香调香水就是我的心头爱。

    身边越来越多的女人和男人在用香水,如果你注意一下,用香水的人多半是讲究生活质量、学历较高、收入较高、较关注自身形象的,这是一种体现生活态度、传递个性的方式。闻香的确是可以识人的,在互相并不认识的情况下,她(他)的香味已经在传达她(他)的内心,优雅自信、奔放活跃、神秘魅惑、娇柔甜美、稳健低调……凭着敏锐的嗅觉,私下里闻着香味琢磨研究陌生人,这于我,几乎成了一种乐趣。不过,在我的记忆里,最好闻的味道都不是源自香水——一是婴儿身上的奶香,一是爱人身上自然散发的充满雄性荷尔蒙的原始体味。是的,你的孩子,你的情人,他们身上的味道,才是你最爱的“香”。

    (2009年7月)我的澳洲

    我曾是个工作狂,当记者六年没有休过假,我的第一次长假竟是产假,四个月,多么奢侈啊。为了好好利用它,我对C说:想去澳洲。为何是澳洲?没有理由,就是想去看看那片留住H的土地。于是,在生完儿子三个多月后,我背上行囊,与C踏上澳洲自助之旅。

    坚持自助是为了让自己有更从容的心态去亲近陌生之地,没有赶鸭子般的行程,没有半强迫式的购物,我可以在异乡也美美地睡到自然醒,然后用双脚丈量每一个城市的面积。

    首站是坎恩斯,临海小城,潜水者天堂。坎城精致而悠闲,空气中弥漫着懒散的味道,在这里,脚步会放慢,走不了几步,就会想要杯咖啡望海,同时看穿得极少的男女晃来晃去。我和C最大的特点就是一点不似夫妻,彼此从来不干涉。白天,C去潜水,我则在小城乱转,各自收获着快乐。在澳洲,东方女孩是非常受欢迎的,在任何一个街边咖啡屋,总有老外礼貌地向你点头问候,如果我回以微笑,那么多半他会坐过来聊天。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老外非常中意瘦瘦的东方女孩,也许看惯了丰乳肥臀的本国女子,产生了审美疲劳吧?反过来想,国人不也总艳羡老外的金发与突兀的曲线?傍晚,C尽兴而归,我们在海边觅食,澳式大餐端上来后,仅看着就让人受不了,那惊人的量啊!我们不禁面面相觑。在澳洲,东方人仿佛是小人国来的,从身型到食量都是人家的一半。鉴于此,之后我们再没点过两人份的食物!

    从坎城到黄金海岸,中间在布里斯班停留。布城华人之多令人惊诧,酒店饭馆里的服务生几乎全是中国留学生。在酒店边上,我们还找到正宗的粤式茶餐厅,菜式口味甚至大堂里弥漫的气息都无异于香港。老板是个瘦瘦的香港老头,说到三代移民的事,一句“孙子已不会讲粤语,亦对香港无甚感情”,隐约中透出些许伤感。我们也了解到华人虽然大批拥入澳洲,但仍习惯聚集,较难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而小一辈又极力想摆脱华人身份,老辈人往往被夹击着,左右为难。这令我想起H,他是做得较彻底的,干脆娶老外当妻子,总算比别人更容易接近社会的轴心。

    从布城搭空无一人的火车到达传说中的黄金海岸,在这里,视线得到从没有过的解放,可以毫无遮拦地望到十几公里外。一路上是翠绿广袤的原野,天是醉人的湛蓝,空气仿佛透明,我常常就这样让双眼迷醉着,不发一语。

    走下火车的一刻,黄金海岸的热辣仿佛已灼到脚趾,不同于坎城的轻快安静,这里处处充斥着躁动的意味,从街边三两步就出现的性用品店就可看出一二。据说黄金海岸是全澳洲学生放年假必赴之地,这些放鸭子般的少男少女潮水般拥到这里,年假期间,生意最好的就是青年旅社,冲浪培训班,销量最好的则是啤酒和避孕套。

    黄金海岸不虚其名,绵延数公里的优质海滩在城市和大海之间勾勒出一道金色的曲线,阳光肆意挥洒,海水灼灼闪耀,晃得人必须要戴墨镜。最热闹时是入夜之后,海滩有人流拥挤的狂欢派对,年轻人笑闹着在彼此身上倾倒啤酒,穿着T恤短裤或干脆就是三点式,我还是比较保守,比基尼外还披件小薄衫,体现着东方式“含蓄的暴露”。在市中心,有非常刺激的垂直极限游戏(数百米高空垂直起落),人们尖叫着在此练胆,我央求C带我玩,可他居然怎么也不敢,第一天没敢,第二天没敢,直到离去都没能鼓足勇气——那竟成了澳洲行最大的遗憾。原来每个人身上都有暗门,有惧怕的那一项。

    墨尔本与悉尼,犹如北京与上海,前者稳重大气,后者开放活跃,我几乎用双脚丈量了城市的大小。墨尔本有很平民的集市,在那里可淘到很多稀奇古怪的小东西,有里瓦斯牛仔裤的销货仓,国内千元以上的东西在这里只要二三百!而NINEWEST的鞋鞋则看得我血管膨胀,恨不得席卷柜台而去。在城中一条不是很主要的马路,有连排的品牌设计作品店,尤其是服装,全是孤品设计,独一件;我淘了一件纯白的抹胸裙,爱极,明知穿的机会极少,还是忍不住买了,之后只在马来西亚度假时穿过。这是一条对身材很苛求的裙子,几乎胖一点点就塞不进去,也好,它可以永远提醒我:请保持身材。

    悉尼的鱼市场是C的最爱,对于嗜好生蚝的他来说,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新鲜生蚝真是天赐的美味。他一打一打地吃,我却不敢尝试,直到见许多日本女人也大口生啖,我才忍不住尝一个,哗,真的好吃,肥美带津,甜甜的,绝无国内吃到时那令人难以接受的腥涩。C还带了一些回酒店藏冰箱里,谁知第二天吃就差很多,可见食物新鲜是保证味美的第一要素,那些埋在冰块里经过长途跋涉去到人们餐桌的东西,自然已不是原本的味道。

    悉尼是华人聚集之地,这让我经常想到H,因为他就生活在这个城市。在我的提议下,C陪我去坐悉尼的双层bus,绕着城市转,其实我心里有个自私的小愿望——会不会在哪个车站,不期而遇我的初恋呢?当然没有。世界之小,世界又真的很大!在悉尼著名的海港,我们选了一家不错的意大利餐厅,吃了啥印象已不深,只记得夕阳渗入大海时无比的绚烂华美,因为澳洲的海绝少污染,故色彩较之国内曾见过的任何海都要亮丽,渐变的颜色,由浅蓝深蓝到蓝绿,托着橙色的夕阳,犹如大师在海天间随意泼洒的一幅油画。我们真正吃到的该是无与伦比的绝美环境吧。

    沿澳洲东海岸走是行程中最值得回味的,完全脱离城市,人流,只剩下大自然。看到澳洲山海连接,森林绵延,沃野无际,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天赐之国!就资源和环境来讲,中国与之相比何来地大物博之说!地可能还算大,但分摊到人口——?!

    我在澳洲空无一人的广袤海岸久久而立,著名的十二门徒在远处静静矗立水中,他们在那里站立了千万年,饱览了多少人世间的沧海桑田。那一刻,往事风起云涌般漫上心头,又随着周而复始的潮水一点点消退。在大海面前,人渺小得宛如沙砾,那些曾令人痛苦忧伤的事几乎不足以与一朵浪花相比,人的心胸在海天之际豁然开朗——整整五年的初恋,后期被欺骗了三年,似乎永远不能愈合的伤口,在我心头慢慢隐退了……我哭了,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得到了解脱。

    是的,从澳洲归来,我再也没有想过回头寻找H,我完成了一场自我救赎,彻底原谅了那个背叛我的人,温柔的内心让我逐渐变得可爱、可亲近起来。

    我常常会怀念那片海,空旷,沉静,蕴涵深不可测的能量,那是澳洲的灵魂,澳洲因它而进驻我的内心,成为永远美好的记忆。

    (2003年1月)

    香港,香港

    最近有一部港产电影《单身男女》,其中有大量关于写字楼生活的描写,说到因为楼宇之间距离太近,一对男女可以在两栋楼里隔着办公室窗户传情达意。看着有点夸张,但多次香港行后,我眼里的它确实有这种“隔空恋爱”的可能性。

    著名的文华东方酒店集团在香港最繁华的中环置地广场开了一家有“世界上最好的酒店之一”之称的“置地文华”,位置绝佳,酒店有直接的通道去往国际顶级品牌汇聚的置地广场和地铁口,而酒吧区兰桂坊就在附近几分钟路程内。酒店定位为“高级商务”,kingsize卧房、双淋浴房、一个圆形按摩浴缸、一客厅、一迷你厨房,仅液晶电视就多达3台,家居用品一应俱全。60平方米的面积,在寸土寸金的香港中环绝对是种奢侈。在酒店管家面带微笑打开房门的一刹那,我就有种晕眩的感觉:这样的酒店,无论从设施、设计、用料、品位去看,都对得起它的高额房费,我甚至觉得以购物、美食游为主的几天里会有点对不起这样好的酒店,因为没时间“宅”着享受。然而,当我在一个房间窜到另一个房间惊喜连连之后,我突然发现:如此好的酒店亦有硬伤!开启电动窗帘,迎面扑来的竟是密密匝匝的写字楼。最近的也就十几米远,对面写字楼里的一切尽收眼底,我甚至能隐约根据款式大致猜到白领们的腕表是什么牌子!我的圆形大浴缸,是的,那个令我心醉神迷的按摩浴缸就那样正对着一层敞开式的办公楼!巨大的落地窗毫不掩饰彼此的每个细节,我能清楚看到对方的每个动作,那他们是否也一样能看到我呢?事后询问了管家,他说酒店的玻璃窗是只能看出去不能看进来,这多少令我释怀了些,但面对“压”过来的高楼,人的心情多少是有点闷的,完全没有隔着一院植物鲜花或面朝大海时的轻松惬意。

    但,这就是香港!纵有最精致的内里,却不能有舒畅的外部,难怪你看,香港人连走路都急匆匆的,建筑密度高、工作压力大的城市,人的情绪都会被影响,眉头蹙着的居多,少了一分气定神闲。如此的香港,坐落在交通相对方便、景致稍好地段的公寓,价位往往已是天价,而半山腰能望海的豪宅则只有富豪才能问津。普通的香港白领,很多人出来时衣着光鲜、名牌傍身,但可能与人合租着二十几坪的公寓也说不定。能买上一套位置较好(近地铁口)的公寓,六十坪左右的就需要年薪过百万才能负担还贷。许多港人就这样一辈子背着沉重的房贷直至韶华逝去。在我们所熟悉的表面的繁华似锦背后,很多港人依旧住在简易拥挤的鸽子楼里,十几二十几坪的挤着一家人,窘迫的居室甚至塞不下一台洗衣机,也没有地方晾晒,不得不去街角的洗衣店清洗烘干。

    我喜欢香港的美食,尤其是街头的民间味道。曾经背着背囊走得脚底起泡去街角旮旯寻找一小杯榴莲布丁或一碗咖喱牛筋。香港人爱吃会吃是世界闻名的,但我不知那些奇妙的食物原来有很多也是因为这城市的拥挤与快节奏才被留存。究其根源,很多香港人因为家居环境的局促,根本不会在家做饭,厨房在很多公寓被简化成缩在一角的小餐桌加一个冰箱;而快节奏的工作之余,有闲情和时间买菜做饭的人毕竟是少数,出去吃或叫外卖就成了气候。如此一来,香港的食肆铺天盖地就不稀奇了,从街头最廉价的鱼丸云吞煲仔饭菠萝油到高级酒店里顶级的米其林厨房,香港的吃,是可以满足各色人等的,而且,经历了长期考验与淘汰,留下的多为经典的美食,口味纯正、质量均衡,很少吃到有失水准的东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随处可见的港式茶餐厅了,丰富的选择、平民的价位,简直成了全体港人的食堂。因为中西文化的融合,香港的食物也是中西合璧的,最中国的早茶和最西式的下午茶在一座城市里分别占据着上下午时段,各自吸引年老和年轻的两代粉丝。

    同样是海边城市,香港和戛纳有天壤之别:我觉得最直接的便是它们的色彩。是的,香港的颜色偏灰暗,随便看去,上班的人流中,多数是黑灰色系的服装,难得有鲜亮的颜色出现;街头的车子,也是黑灰白为主,难得几辆艳色的跑车掠过。而法国的戛纳,人们的服装色彩缤纷,即使上班族也较多身着鲜艳的套装;各式各样颜色亮丽的轿车穿行在海边的公路,与蓝天碧海构成一幅活泼轻松的画面。城市的个性差异如此之大!法国人是全世界最懂得享受生活的,在他们看来,阳光、艺术、爱情、美食才是生活的真谛;而香港人,更多在意的则是银行还款、年底加薪,年轻的女孩子就算在意自己的容貌,也是为了在职场获取更多人际资源。浪漫与实际,两个城市的距离在瞬间拉开。当然也由于城市定位的不同,戛纳是著名的度假胜地,轻松愉快的氛围自然呼之欲出,而香港,更多承担着金融贸易中心的角色,空气中较多充斥着紧张与严肃的味道。另外不可否认的是,长期受殖民统治,香港人的灰色基调似乎已渗入血液,不过在1997年之后,港人头顶的天空该渐渐明朗起来了。受英式教育的影响,香港人普遍礼貌而素质良好,街口随便询问路人都会得到礼貌的回应,孩子们也是大方谦和,没国内孩子身上的骄纵与矜持。承袭了中国人的内敛与中庸,再加上英国人的温和与绅士,香港人普遍不会表情夸张、举止奔放,他们平和、严谨、讲究实效、注重规则,倒有点德国人的影子,所以选择颜色时也多为低调中性。

    真实的香港,时髦而草根,有着世界金融中心的高度与耀眼度,也有着落地生根的平民情怀,中国的传统、西方的教育,融会着香港的血液,它比国内的城市开放又比国外的城市保守,因此而这么独特。

    对于香港,我常提醒自己,不要一味去想它的生存压力、拥挤车道、脏乱街角,它是如此真实,正因它是唯一的,才有特色,爱它就爱它的全部,接纳它的好与坏。无需再计较躺在浴缸面对一层办公楼时的窘境。反过来想,那难道不也是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吗?

    (2011年9月)

    抵达不了的海岸

    看似悲剧的结尾,却正是悲剧成就了永恒的爱,将爱封存在最美的样子。

    1912年4月,泰坦尼克号沉没。

    2012年4月,无数情侣夫妇拉着手,看它沉没在银幕上。

    也许是为了赴一场时代的遗留物,就像吃顿饭一样再也普通不过。

    也许短短的几个小时,就能够融入到情节,可真正又有多少人能够体会那种源由心生的爱。

    我们总是被感动着,被别人的事所感化,换了个角度便以为那就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多年后,会不会有人间了个煽情的问题:当年和你一起看的那个人现在在哪里?而你又肯牵着谁的手去看?

    问题的本意有关爱情,很多时候,爱情的保质期真的比胶片短多了。也许只能回答,那个人已经去了天堂,也许会遇到Jack。

    有人说《泰坦尼克号》是一场关于一代人青春的集体怀旧,如同一个符号,蕴含了太多不可言说的情愫。再浅薄的情感,经历了时光,也会变得无比厚重。

    幸而Jack死了,他们的爱情才得以被歌颂。

    童话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所以那是童话,王子和公主尚且不一定到白头,遑论我们。

    有时真是死亡成就了永恒的爱,将爱封存在最美的样子,看似悲剧的结尾,却是为了防止另一个悲剧的开场。

    许多年之后,如果再次上映,你会牵着谁的手走进电影院?

    多年前,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每个女人幻想着能像年轻的rose一样,遇到一个为自己不顾一切的男人,成就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

    今天再看这部电影,只希望能够像100岁的rose那样,纵使皱纹横生,却干净、整洁,戴着有个性却不张扬的饰品,平和优雅。第二章陈汗青作文

    澳洲之旅(一)

    第一站:悉尼我们的第一站是悉尼。在那里的第一天我本以为很没劲,但后面几天很开心。我坐了一生中第一次摩天轮,还玩了蹦床,去了野生动物园、水族馆、动力博物馆、悉尼电视塔。我第一次坐摩天轮很怕,到了最高处,我的心脏就像要蹦出来了一样!玩蹦床的时候我跳得很高,几乎和树一样。野生动物园有很多动物。有袋鼠、考拉和很多保护动物。水族馆和野生动物园差不多,只是水族馆的主题是鱼而已。

    澳洲之旅(二)

    我的第一次冲浪玩水的方法有很多种,冲浪就是其中一个。别看我小,我会冲浪!我的第一次冲浪就是在阳光海岸的Noosa发生的。天气不太好,但是很凉爽。我拿着爸爸给我买的新冲浪板冲向大海,一开始我不太会,但在爸爸的帮助下,我终于赶上了一个浪尖,顺着海浪往前冲,冲了好远,感觉超爽!

    澳洲之旅(三)

    Sorrento印象今天我和我的家人在澳大利亚的Sorrento玩。

    我看到了碧蓝的大海。这片大海清澈见底,吸引了很多人。金色的沙滩像是一个大金库,里面金光灿灿的,我们发现了各种各样的贝壳。我还在海里游了泳。游完以后我躺在沙子上,结果被我的表哥用沙子埋了起来。我钻出来后很生气,就把他也埋了起来!后来我们去海里洗了个澡,开心地回家了。

    澳洲之旅(四)

    我最喜欢的城市今天我第一次来到墨尔本,非常开心。虽然不能像悉尼一样在市中心,但是住地很靠海,我喜欢海。第二天发现酒店里有个游泳池,爸爸说:“只要你表现好,就可以去游。”于是我整天都表现得非常好,爸爸答应了我。在去游泳池的路上我又发现了一个游乐场,于是我改主意了去了那里玩。大海、游泳池、游乐场,墨尔本是如今我最爱的城市!澳洲之旅(五)

    我的新朋友今天我认识了5个人。一个叫依然、一个叫静然,还有3个分别是她们的爸爸妈妈和弟弟。弟弟的名字叫肖然。他们家院子里草很多,我很顽皮,把草拔了出来并扔向他们。但好脾气的他们不但没骂我还和我一起开心地玩起来。他们说:“你的游戏真有意思。”我们称这个为“拔草游戏”。

    (2011年2月)

    我的妈妈

    我非常喜欢我的妈妈,因为是她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她的头圆圆的,身体像一根竹竿。她非常爱美。有一次带我去上海奥特莱斯,就是为了买两三件衣服,害我10点才到家,而且累得整晚都没睡好。她脚上总是穿着高跟鞋。你说,她爱不爱美?在家里,她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是最多的。我喜欢我的妈妈。

    (2011年11月)

    冰天雪地中,第一次堆雪人

    这是我堆雪人的“老照片”,还有一个故事呢——

    记得那是2008年的某一天,那时冰天雪地,连哈出的气都冷若冰霜。

    我和哥哥在小区打雪仗,我看着圆圆的雪球,忽然突发奇想:堆雪人吧!

    我对哥哥说:“堆雪……”话还没说完,一个雪球飞过来,雪球击中我后我接着说“人吧!”

    “好啊!”哥哥欣然同意了。

    于是他拿了一个小雪球,在雪地里推来推去,很快,两个大雪球就“造”好了。我又回家,拿了一个胡萝卜,找了两根树枝和两颗石子,我把它们安在雪人身上。一个雪人诞生了!我非常有成就感呢!

    可惜好景不长,一个小毛孩骑着四轮车过来,因为太滑,他的车滑倒了,人飞了过来,撞到了雪人上!

    我想朝他发火,可是他太小了,我不忍心骂他。

    我只好又堆了一个雪人。这个雪人很难看,因为我还是有点生气,所以乱堆了一个。

    因为上次那个没有了,所以只好拍这个难看的雪人。虽然很难看,但我还是很开心。

    (2011年冬天)

    象棋课

    今天我要去上象棋课。“河界三分阔,智慧万丈深”是我刚一走进教室就看到的十个大字。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河界只有三分阔,而我们的智慧却有无限深。想要下好棋,这三点是必备的:专心、细心、用心。这三点和语、数、英三门课的学习要点差不多。

    开始上课了,今天要学的杀法是:列马车杀,马后炮杀,炮车连杀和双马饮泉。我只学会了列马车杀和炮车连杀。开始下棋了,我的对手是方思瑞。别看他个子小,下棋可是很厉害的。都怪我小瞧了他,害我输了一盘。他看我输了,有点洋洋得意,第二局开始了,我用了一个双炮将,把他一击OK。第三盘开始时,我们互相对视,准备要毫不留情地把对方杀个落花流水!经过激烈的战斗,花了20多分钟,我大获全胜,真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比赛。

    通过学象棋,我学会了耐心和不骄不躁。

    (2011年寒假)

    写作业

    2011年2月15日,星期三,时晴时雨。

    今天晚上,简直就是作业满天飞!

    先是数学老师布置作业2个,再是语文作业2个,最后居然还有英语作业1个。

    一开始我以为就2个数学作业,没想到一算下来有5个作业:数学、语文“天天练”,计算题,作文,英语抄写。

    我开始不情愿地写作业。等到写完时,我觉得我已经累死了快。不过,我终于按时完成了作业,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可以看电视喽!寒假第一天

    今天是放寒假第一天。早上,我死死地趴在床上看《疯了!桂宝》这本书不肯起床。妈妈见了只好下毒手,她对我说:“再不起来就没收这本书,让你永远看不到!”无奈,我只好把书交给了妈妈。

    吃完早饭又痛快地看了会电视,我自觉地去做了2页寒假作业。突然,我听到“叮叮”门铃声,跑去一看,果然是姥爷!姥爷是专门过来陪我玩的。午饭后,我和姥爷各自睡了一会,我提出去新华书店买书。谁知道姥爷要我和他从家里走到新华书店(我家住君豪酒店那里)。我走得叫苦连天。还好,最终买到了我心心念念很久的《赛尔号》精灵小说。回家是坐的公交车,路过肯德基时,我看天色已晚,就提出吃了一顿,心满意足。

    结果,两本《赛尔号》一晚上就急着看完了!

    (2012年1月)

    小老鼠

    我家有两只小老鼠,是前一个星期在常熟买的。

    它们一只眼睛红红的,一只眼睛黑黑的,所以我给它们取名字叫做红红和黑黑。它们看起来胖胖的,但其实它们很瘦,只是毛比较长而已。它们一个喜欢爬杆,一个喜欢钻洞,它们的家是一个笼子。笼子里有很多木屑,小老鼠就是靠厚厚的木屑来钻洞的。笼子是用铁丝做成的,它们就是靠铁丝网来爬杆的。我很喜欢它们,经常去看它们在干吗。过年出门了几天,我非常想念它们。回到昆山以后,发现它们还活蹦乱跳,别提有多高兴了,谢谢爷爷对它们的照顾。

    (2012年2月3日)请善待动物

    ——读《动物百科》有感在家中养宠物,狗是很常见的。我姥姥也养了一条狗。通过阅读《动物百科》,我了解到在所有动物中,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狗的类型很多,比如大麦町犬、贵妇犬、阿富汗猎犬、狼犬、柴犬等,所有的狗都是哺乳动物,它们擅长看家。

    我姥姥的宝宝(狗名)不擅长看家,可是贝贝(狗名)很会看家,但是就是老和宝宝打架。有一次,贝贝把宝宝的耳朵咬得七零八落,姥姥无奈,只好把贝贝赶出了门。

    我最喜欢猎兔犬,因为书上说它很活泼顽皮,擅长抓兔子。

    《动物百科》的主题是爱护动物,这本书主要讲动物,书中说它们是大自然的宝物。

    我要提醒人们:不要乱砍树木,不要乱杀动物,世界上好多动物已经灭绝了,都是因为人们的猎杀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啊,目前世界只剩下约50头蓝鲸了。

    在爬行动物中,我最喜欢变色龙,因为它们走到什么东西上就会变成什么颜色。它们平时是绿色的,我最喜欢红黄蓝和绿色。我也喜欢凶猛的大蟒蛇,因为它的毒无人能敌。它们一般生活在澳洲中部,体长约2米,栖息于干燥平原,以小型哺乳动物为食,如青蛙、蟾蜍等。

    告诉你们一件很奇怪的事,25年前,菲律宾的一个农民不小心把一个大蛇蛋孵出了小蛇,结果它成了家庭的一员。曾有人提议把这条蛇放回森林,得到主人的同意后,他们便带着巨蟒,把它送回森林中。巨蟒四处爬了一阵,到小溪中喝了点水,但3小时后又回到了主人家中。这说明,善待动物,动物对人也是有感情的。

    (写于三年级)

    西红柿炒蛋

    春节到了,该吃年夜饭了。在所有的菜当中,我最喜欢吃西红柿炒蛋。年夜饭里也不能少了这道菜。你喜欢吃西红柿炒蛋吗?喜欢就跟我一起来学吧。

    开始做菜了,我先洗了两个西红柿,然后放到装满温水的碗里泡泡,温水里要放点盐,这样可以把农药泡掉。接着把三个鸡蛋打碎,并把蛋黄和蛋清倒在碗里,加一点盐和白葡萄酒(加白葡萄酒是我爸教给我的绝招,这样可以去腥),然后搅拌。把搅拌好的鸡蛋倒入油锅里,等几秒钟鸡蛋成形后再放到一边,这时候西红柿上的农药也泡得差不多了,把它们拿出来切块,再和炒好的鸡蛋放在一起翻炒一会儿,就完成了。它的颜色是红黄相间的,非常好看。如果你想味道再鲜美一些,你可以放一点点糖。但是我比较胖,所以就不放了。

    终于开吃了,我挖了一大勺往嘴里塞,觉得美味无比,因为这是我自己做的菜!

    (2012年1月20日)

    我的梦想

    (命题作文)我长大想有一个美丽的老婆。

    我决定要减肥,要好好学习,将来要有个好工作、好的单位,挣足够的钱。估计等我做完这些事,我已经20多岁了,因为这些事都是很难掌握的!

    这个老婆一定是我本人很喜欢的,最后,她还必须对我的亲人也很好,才能成为我的老婆。

    (2012年2月20日)

    生病

    在某个星期的星期四,我在上体育课之前把衣服脱了,但杨老师说不能随便脱,我就把衣服又穿上了。

    谁知,这小小一段时间脱了衣服“威力”那么大,在星期五时,我刚起床就觉得一阵头痛。我把这事告诉了爷爷,于是他给我量了体温,果不其然,我发烧了!爷爷没办法,只好向学校请了7天假。

    星期五那天,简直生不如死。我一会儿头痛、一会儿吐、一会儿吃不下东西、一会儿饿。而且,我一站就浑身痛,只好躺着或坐着。走路更是困难,有人扶着还好,没人扶着步子也迈不开。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六,我强忍着头痛,艰难地爬到汽车上。汽车行驶中,外面的风景优美如画,我似乎忘记了难受,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爸妈家的小区。

    走到家里时,我的脑袋都快痛得爆炸了。下午量体温,病情还没有好转。直到第三天才逐渐恢复。

    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随便脱衣服哦!

    (2012年3月11日)

    《狼王》读后感

    在众多狂野的生灵中,有一支从远古时期存在至今的强大种族:狼族。它们在最容易淘汰生命的环境中生存,每一位成员都努力让自己不被淘汰。它们努力维持着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又照顾着每一位成员。这就是狼群。

    它们是这片土地中最具优势的动物,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在每一次灾难不可避免地到来时,只有能够适应变化的,才有留存下来的权利。

    柯勒就是狼群中具有留存权的最坚强的一匹狼。

    你肯定不敢相信,如今如此强大的狼王原来居然是一只没有父母的,曾经奄奄一息的孤儿。

    那么是谁救了它呢?是它自己。

    这只幼狼经过饥饿、寒冷,没有父母,没有朋友,被人欺负等多种困难,居然活了下来。仅凭它这小小的力量肯定不够。它是靠坚强的意志力才活下来的。它原本不想当王,是上一代狼王对它发起攻击,它才迫不得已和老狼王对决,争夺王位。经过儿时的磨练,柯勒已经成长为肌肉发达、性格坚强的战士。在那关键的一战中,它战胜了老狼王,成了新狼王。之后整个狼族都在它的统治之下。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一个人只有经过磨砺永不放弃,那么做什么事都会成功。

    (2012年2月)

    一堂糟糕的英语课

    今天下午要去上英语兴趣课。在课上我很调皮,Yuni老师只给了我-4分。因为一分都没有得到,回到家后,爸妈气得火冒三丈。罚我先做英语作业,不做完就没有饭吃。我很饿,于是我开始疯狂地写作业。好不容易写完后,挣了口饭吃。但吃完饭后,妈妈又说,除非我下次得5分以上,不然就不准我去Yuni家上英语课。

    今天真是太糟糕了。

    (2012年3月)

    一堂快乐的英语课

    今天下午的英语课和上个星期六的英语课简直是一对正反比。上次是很糟糕的,这次却是很快乐的。因为上次妈妈警告说这次必须要得5分以上,不然就不能上英语课了。所以我这次意识爆发,表现超乎寻常,得了31分。上次是全班倒数第一,这次是全班第一!当然其中有20分是在游戏中得到的。但游戏也是因为我表现好才能得到加分。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世界无奇不有,居然会有一对大反比!

    (2012年4月)

    清明节扫墓

    时间过得真快,清明节又到了。

    今天,我们准备去常熟的言子(孔子的七十二个学生中唯一的南方人)墓去扫墓。看着高大无比的虞山,我咽了一口口水,幸好是乘车上去,不然的话,要走那么长的言子墓道,想想我的腿就发抖了。

    清明总是有悲有喜,悲的是我们祖先的灵魂都在这儿,喜的是能够尽情地玩。来到我太爷爷的墓前,我们先烧了一些给祖先用的纸钱,然后每人都鞠了躬以表敬意。

    下了山后,眼前是一片翠绿的草地。本来要放风筝的,但风太大了,我们只好玩了一会儿就回家了。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全是宠物店的街,一路走过去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连蜥蜴都有!

    今天真开心。

    (2012年4月)

    “六一”联欢会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班里要开联欢会。

    一阵劲爆的音乐之后,我们开始边吃零食边看表演。

    首先上场的是罗兰的爵士舞。一开始,罗兰一直在选音乐,因为她带来了很多音乐伴奏,结果找了很久才找到自己要的那段。之后,是邱洋和顾纹豪演唱的北京民歌。我感觉他们的声音有点怪,不过还是很好听。

    现在,轮到班级三大调皮王:我、许哲豪和孟勇俊表演的“爆笑乐园”。因为计划临时更改,结果许哲豪回答问题时答错了!不过老师说我们的表情还是非常搞笑,所以效果还不错,呵呵。

    吴琪演唱《自由飞翔》时,我当了她的伴舞,接着,又上来很多同学伴舞,一个、两个、三个……接着是陆琪松和王柯颖的“吃虫草”,王柯颖演的是吃虫草,她一巴掌拍在陆琪松演的“虫子”脸上!我突然觉得这节目应该改成“拍死人”。当殷铭俊和王宇杰表演奇博花样招式时,殷俊铭弄了好久也没拼出个招。王宇杰等得不耐烦了,一把抢过奇博,不过他也拼了好久才拼好。

    哈哈,终于等到毛君宇上来表演跆拳道了!因为我也学跆拳道,所以很期待。他对着脚靶踢了很多动作,几个没学过的同学上去一试身手,我也上去踢了个折置打腿,老师表扬说:还是我的比较像那么回事……

    今天真开心!

    (2012年6月1日)

    第三辑张捷随笔

    暧昧

    怀春的少女憧憬着梦境中的白马王子,已婚少妇也渴望着浪漫多情的他,女人对爱情的想象总是无休无止。情欲和婚姻的矛盾,道德与伦理的迷茫,在灵魂漫游的过程中,发生在两性之间的暧昧与冷漠,平淡与离奇,死亡与毁灭,一直在演绎着。暧昧对女人来说,不仅是一种奢望,更是一种情感需求,只是处理不好必会令女人更伤心。应该如何处理好与异性的关系,保持交往的限度,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共同困惑。

    经过了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海誓山盟的恋爱期,热恋中的情侣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婚姻。可婚后,一部分女人的困惑和落寞会不时出现。这和老公地位升降,收入多少,自己工作是否如意,和心情、容颜都无关。有关的只是对生活的波澜不惊、四平八稳、一潭死水的不适应。随着婚姻的行进,女人的心情由兴奋转向平淡,望着婚前甜言蜜语、乖巧可人而现在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解风情的男人,望着越来越淡如白水一样的婚姻生活,女人又开始痴痴地傻傻地幻想着爱情。要知道,大多女人都是感性的,她们喜欢精神层面的情感交流,推崇两性凭着心灵的指引走到一起的理想的爱,单纯的性,唯有此,方可证明两人彼此拥有。女人觉得,婚姻对男人来说是胜利的果实,而对女人来说,只是战争的刚刚开始。于是,伴随着寂寞而来的是不安不满与落寞。女人心想: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难道这就是我的白马王子?婚前的种种浪漫都哪里去了,把我骗到手就大功告成了吗?我是需要他一生珍爱、呵护的呀!落寞的情绪滋生寂寞,寂寞的环境滋生暧昧,此时若风吹草动,女人就会徘徊、游离。所以,深入了解女人的欲望旅程,破解她的情感密码,是十分需要的。

    女人千万别中暧昧的毒,尤其是网络暧昧。一根网线让缘分靠近,于是不甘寂寞的女人和男人们尽情地在虚拟世界里释放着情感。异性朋友交往深了互相倾诉的都是较为隐私的话题,时间长了,是很容易产生感情的。网络很容易让寂寞的女人迷失,也更发挥了她对爱情的想象,轻则仅是迷恋游戏与网络,重则引起网恋。其结果,圆满的太少,伤心的太多,网络暧昧离开了网络这个土壤,注定面目全非。尤其对于已婚的女人来说,更是如此。

    暧昧,多么奇妙的字眼啊!离爱远一点,离情差一点,却在一步步地诱惑着女人前行。婚后的女人在心绪不佳的情况下,一是冷战,二是购物血拼,三是旅游,四是向闺蜜倾诉,再就是寻求异性暧昧。玩暧昧是女人的天性,是一种精神上的需求。寂寞的女人需要通过与优秀男人暧昧,让她体验到婚后欠缺的感情,这可能不至于出轨,但能让她感到作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自傲的由衷满足,一种作为一个女人吸引男人的自我满足感。但要她坚定地同情人越轨或迈出围城,却不是件容易事。此时的她,进一步或许就红杏出墙,退一步又心有不甘。婚后的女人,就这么犹豫着,大多还是把暧昧的情绪压在心底,权衡利弊,患得患失中却发觉有些东西真是很折磨人,它会令你白日做梦,夜不能寐,浮想联翩,头痛心痛,真是费心费神,伤不起啊。

    无论哪种方式的暧昧,都是寂寞和游离惹的祸。婚后女人的寂寞来自于对婚姻的期望值过高或是对爱情的想象过于完美。所以已婚女人暧昧的最佳方式就是在想象中抑制自我,否则只能越陷越深,因为暧昧是一个诱饵,往往引女人不能自拔,从而走出围城,但并不能保证她一定能得到她所追求的美满爱情。

    这里也必须提一下已婚的男人。结了婚也不能只顾柴米油盐酱醋茶,还应有琴棋书画诗酒花,温馨浪漫的家的氛围是需要两人共同用心去构建的。成熟的男人应该学着去理解自己的女人,不要拿工作忙、不懂浪漫做借口,只要把婚前两情相悦的一半用到婚后就可以了,否则落差太大,情感丰富的女人肯定受不了。女人因情才有性,她在情感上不满足,就会讨厌性。而大多男人则性比情重要。不和谐家庭长期冷战的结果,必导致男人感觉家太过熟悉、太无趣、产生审美疲劳,再加上生理欲望的诱惑难以抵挡,也为了证明自己在异性面前的魅力,就很容易出轨。而女人,在冷战、怀柔和容忍已然无法奏效时,也会选择主动的堕落作为报复的手段,或以杀戮呈现出的暴力表达那种深入骨髓的爱,这样的家庭最终必然解体。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婚姻决斗,一曲曲慷慨激昂的爱情悲歌,令人感叹、唏嘘,这还不足以引起“多情”男女的关注、警惕吗?为了曾经的爱,为了一生的幸福,两人牵手度过婚后的感情磨合期,当感情逐渐由爱情升华至亲情,彼此互相彻底地适应了对方,心甘情愿地陪自己的真爱慢慢变老,那你们就享受到了人生的最美好、最浪漫的生活。

    (2011年9月25日)

    不要视“独居女”为异类

    叶丽娟是一个标准的美女,端庄秀丽,皮肤白皙,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她也是一个从小就听话懂事的乖乖女,读小学和初中时,都是班里的中队长,成绩一直不错,本以为她可以走常规路线顺利地考上大学,可惜高考失误。她不想复读,进入企业当了一名会计,工作、人际关系都不错。可不知是心气太高,还是缘分未到,婚姻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她妈妈每次在路上碰到我,都要拉住我讲上半天,爱护、心疼女儿的神情令我心里也很难受。我理解她的心情,但劝她不能操之过急,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强求的。父母往往关心不到点子上,终日唠叨,造成小叶在不胜其烦的情况下,自己一个人住到单位分给她的公房里去了。但当时独居的女人不多,为避免捕风捉影的闲言碎语,无奈又住回了父母家。

    我也曾帮忙给介绍了两个,电台的她本人看不上,报社的她父母嫌年纪大,都没成。总之,前前后后介绍的起码二十多,居然没一个谈得拢。有一个中学教师,品貌俱佳,我们以为肯定有戏,结果又吹了。我私下里问她,何故又不谈了?她说他说话不严肃,乱开玩笑。天啊,这简直是太吹毛求疵了。我们几个好友开导她: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有的夫妻过了一辈子,也未必是知己,这样的婚姻太多了,不能太追求完美!只要人品好,有稳定的工作,能互相关心体贴,牵手扶持走完人生旅程就可以了,现实生活不能像小说和童话里描写的那么浪漫,想过那种自由的、坦白的、真情的、率性的、毫无虚饰的生活,除非再跳转到童时。可是劝也无用,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她如今已经近40岁了,尽管徐娘半老,她也不肯降低标准,屈就嫁人。她对我说,她已打定主意独身了,只是觉得对不起父母弟妹和好友,让他们操了太多的心。看着她惨白、清瘦的脸,我知道她一定生活得不开心。她过自己的日子,没惹着谁,可偏偏有那么一些爱管闲事的人不放过她,谣言、诽谤、猜疑对她来讲已是家常便饭。为此,长期心情抑郁的结果,导致她患了肺气肿,到上海去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医院。命运弄人,可叹这样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无瑕女就这样渐渐地失去红颜了。

    曲丽丽在一事业单位的广告部负责拉广告,开朗漂亮,人很精干,每年都能超额完成任务而拿很多奖金。不知何时开始,阴风开始徐徐吹来,有说她和领导关系不正常的,有说她和一些企业头头的交情不一般的,有的更不靠谱了,说她是靠色相拉广告的。人言可畏,流言蜚语真的可以毁了一个人,这在她身上应验了,明显地表现在她的婚恋上。就是从此不仅是本单位,包括外单位的,再没有人同她谈过恋爱。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两人刚开始接触不久,不晓得哪个“好心人”讲了些什么,结果可想而知。就这样,婚嫁一拖再拖,她现在已是30多岁的人了。尽管调到了外地,尽管资产不下千万,但她仍是独身。她也肯定看透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生活。她现在每周或半个月去一次澳门豪赌,谁能理解这个“剩女”的悲凉呢。

    幸运的是,她还拥有一帮朋友,在她看来,友谊非常重要。它是她走出陈年灰色往事,保持年轻心态,积极面对生活的重要因素。离开昆山后,她尽力忘掉不愉快的往事,在朋友的关心和帮助下,她变得更豁达和乐观了。

    吴超颖是另一种类型。她出身农村,泼辣能干,不甘心做乡下人,初中毕业后独自跑到城里闯生活。打工、做小买卖、推销产品、开面包房,一直做到自己开了个公司,专门搞下水道工程。

    她问我:“为什么男人独居就没那么多人关心?”的确,如果一个女孩,从未进入婚姻却宣布永久独居,肯定会令很多人匪夷所思。可小吴就是懒得向别人一一解释。“我懒得经人介绍不停地去相亲,像演戏一样,真没意思,别人看不上我我也看不上别人!我讨厌洗衣拖地伺候别人,讨厌买菜烧饭,讨厌厨房的油烟。我也不愿意像管家婆、长工一样守着一个男人一辈子,更不愿为了传宗接代而生什么孩子。我就是喜欢一个人生活。自己养活自己,我行我素,高兴干啥就干啥,卫生可请钟点工搞,至于吃么,昆山那么多饭店,我在哪都可以吃饱,偶尔在家为自己烧点什么的也不错,看我心情啦。没有爱情不要紧,我还有亲情和友情。”

    我私下里问她:“真的想独身一辈子吗?”小吴回答得坦率而直接:现代婚姻有几桩可以天长地久或真正两情相悦的。自从有了电脑微博聊天,男人们大都患上审美疲劳症忙着上网交女友去了。妻子是什么?只是一个家庭成员,别说爱人,有时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更有甚者,纯粹就是一个摆设。说实话,我见的听的不幸婚姻太多,我对婚姻有太清醒的认识了!看看周围,无爱的婚姻、性冷淡的夫妇为数不少,许多婚姻延续只是基于现实利益的一种妥协与无奈。好的婚姻是人间,坏的婚姻是地狱,我还不想下地狱。

    小吴的想法在20岁到30多岁的女孩中很普遍,在这个充满变数和诱惑的时代,很多女孩已不屑于早早嫁作人妇,要尽情享受年轻和青春,更有甚者就是拒绝婚姻。小吴不听任何人的劝阻固执而强硬地选择了独居,自己买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住房,每天自得其乐地生活着。她说:“独居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可怕,生活是一个万花筒,五光十色,你可以选择红色,而我却喜欢蓝色,只要觉得适合自己,只要过得开心,就不必在乎别人对你怎么看。”小吴的目标是:努力赚钱,住好房开名车,交几个贴心的男女知己,有空就出去天南海北地玩玩,当然也不忘孝敬父母。

    还有一些离婚独居的,我就不详述了。一个离婚后自己带孩子生活的女友说:恋爱时闭着眼睛,婚后它睁开了,恋爱时穿着华服,婚后把它脱掉了,随之而来的是惊讶、愤怒,原来你是这样的!婚姻要求两个人天天生活在一起,要既融洽相处,又保持个性,由此而生的矛盾会越来越多。内在的感情要比外在的规范利益更加难以捉摸,不易把握,爱情是比世俗的婚姻纽带更易变的东西。此时若仍有爱,还有希望磨合,若无爱了,就干脆分手。不管谁背叛了谁,都不必挽留,不必原谅。女人更不必以弱者自居,应毅然走出婚姻围城,开始新的生活。绝不做婚姻中的摆设,不做那可怜的“红旗”。

    就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剩女,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了独居。她们大都很优秀,都具有独立生活、独自创业的能力,只不过在情感问题上与常人有些不同,但也应是能够被认同的,所以世人不要将她们视为异类,应给予理解包容。曾被视为弱者的女人们开始独立并自尊自强起来,她们不想和没有真爱的男人困在一起,她们靠自己的能力创建幸福生活,这远比那些靠姿色、心计取悦男人被男人包养起来的女人强多了,谁能说这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呢?

    (2006年10月16日)

    当爱情转化为亲情,就注定了天长地久

    恋爱时,两情相悦,会爱得死去活来。诸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湖畔河边,海誓山盟。此时情人眼里出西施,缺点也成了美德。真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的感觉。

    婚后呢?由于确定了关系,诱人的面具逐渐揭去,自我出现了。由于生长的环境、所受的教育、性格的差异等等不同,再加上生活工作的压力,矛盾会不断产生。小吵,大吵,冷战,剑拔弩张,直至离婚都有可能,所以就有了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之说。

    此时,需要的就是反思,磨合,认真地想想。你还真的爱对方吗?当初的选择错了吗?是否真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如果你离开了他还能找到令你心仪的人吗?他的缺点真的不能容忍吗?你自己有没有过错?反复、慎重、冷静地想。想通了,进一步理解、沟通、忍让。不要错过、陌路、辜负,心平气和地度过感情磨合期,迎接你的必定是感情升华期,双方会越来越默契。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当两人再也不想也不能离开对方时,这时的感情也就不再是浪漫、甜美的令人销魂的爱情了,爱已转化成更为牢固的亲情。

    亲情是人世间最稳定、最美的感情,对方永远在你心中。你高兴的时候,你痛苦的时候,总会想到亲人。诸如父母、兄弟姐妹、爱人。这份感情远比爱情深刻、长久,亲情就是爱情的延续。因为血缘,你爱父母,这是亲情;因为爱情,你爱异性,此爱会随时间推移转化为亲情。俗话说平平淡淡才是真,恋爱时的激情、浪漫能维持一生吗?

    奉劝一切在感情磨合期、适应期的朋友们,渡过了这一关,你们就能百年好合,长相厮守,否则就只能分道扬镳了。离异也可能找到新的好归宿,但给大多人带来的却是身心的伤害,无尽的烦恼。人生苦短,需要纯情,不要滥情,感情是最经不起折腾的。

    这是我看过古今多部小说和观察周边人生活的轨迹后得出的结论。切记,一定要用真情对待你的丈夫或妻子。当今社会部分人崇尚金钱,道德沦丧。但高尚人格仍被大众推崇,谁都欣赏真、善、美,鄙视假、恶、丑。千万不能游戏人生,拿感情当儿戏,否则害的必是自己。

    (2001年4月28日)

    读书与偷菜

    以前空下来就读书,古今中外,什么书都涉猎,《红楼梦》至少读了三遍。可自从迷上偷菜后,读书的时间明显少了,这可不是好兆头。不是有那么一句话:玩物丧志吗?

    书可以增长知识,开拓眼界,当你边读书边思考的时候,你就会清楚地领悟到,你知道得很少。发觉了自己的无知,就该努力求学。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明灯,而祸患起于愚昧无知。好的思想、好的语言、好的行动都是从智慧的土壤中产生出来的,所以不该放弃已养成的好习惯,要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无止境的。

    阿拉伯谚语说:“少壮时学习,就像是石头上的雕刻;老大时学习,正如沙土上的记录。”记得过去老师和父母及长辈们常说,人在青少年时多学点东西,打下坚实的基础,比长大再学容易得多有用得多,我一直不轻易相信,甚至有些怀疑会有那么悬殊的差别。现在回味起来,觉得这话真是千真万确不容置疑的。

    可在网上偷菜,经营牧场,开餐厅呢?仅仅是在虚无的空间中以虚拟的方式来获得虚假的成就感以达到满足。此游戏玩玩可以,它可以放松身心,调节情绪,但不能深陷其中,每天玩一次就可以了。现在好友已加到三百多,不能再轻易加了。否则偷菜的时间就得延长,那看新闻、电影、电视剧的时间就得减少,尤其是读书就更没时间了。切记不可玩昏了头!

    想起以前自己不刻苦读书,虚度了那么多年的光阴,真是可惜呀!今后的时间决不能再让它白白地浪费掉。

    石头上的雕刻,不怕风吹沙打,不怕雨雪淋蒙,不怕霜降露沾,更不怕烈日晒,寒月冷,它永远存留,即使是在熊熊烈火中也能永生。而与此相反的沙土记录就可怜了,它经不起风沙,更惧怕雨雪、霜露、日月,它的存在是短暂的、残缺的、模糊的,可谓瞬息即逝,昙花一现。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是应该在石头上进行我的雕刻了。

    (2006年8月7日)

    滑冰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每次读到这传神、壮丽的词句,立即在我眼前呈现出大地封冻、疾风怒吼、白雪盖地的严寒景象。不识北国的人,会觉得那里冬季太可怕、太枯燥无味了。人们大概都怕冷躲在屋子里,很少到户外活动吧?非也。冬季对于我这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来说,不仅很有吸引力,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我很盼望冬季的来临呢!

    大雪过后,气温骤然下降,严寒笼罩着北国。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尽管阳光明媚,但寒风凛冽,可这严寒对久经考验的人们来说不算什么。他们该干什么照干不误,上班的、上学的、买菜的、晨练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呼出的热气仿佛瞬间使气温提高了许多。

    在我看来,冬季里最有趣味最愉快的活动莫过于滑冰了。看吧!冰场上少年、青年、壮年各显身手:速滑的闪电而过,花样的身姿各异,打冰球的在苦练各项技能,就连初学者也不示弱。他们像勇士一样和寒风斗争着。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直到征服了光滑的冰镜为止。对于初学者来说,跌倒一二十次是常事。只要掌握要领,身体前倾,跌倒了没什么可怕的。就是千万不能仰天摔倒,若摔到后脑就惨了。忽听“啊”的一声,哈,原来是那边一个人摔倒了,沾了一身冰屑,旁边的人扶起了她。她身材不高,圆圆的脸上有着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起人来饱含着笑意,天真活泼的孩子气还没有从她的脸上脱掉。此刻她诙谐地说“坐飞机了!”听她的口音,是个南方人呢。她初到北方,便被冰场迷住了。可见,北方的冬季,北国的冰场还真有其特殊的迷人之处呢!

    跑道上,一群速滑爱好者正飞速滑行着,偶有一人跌倒,后边的人来不及刹车,便跌在他身边,有时三五个人跌在一起,仍在滑动。不用担心他们会跌伤,由于冰面光滑,跌倒了也有一定的惯性滑行,所以并不特别痛,此时会引起周边一片善意的哈哈笑声。有人大声喊:“快看,叠罗汉喽!”由于运动,滑冰的人早已脱掉了羽绒外衣,只穿毛衣毛裤或运动衫裤,头戴速滑、花样款式不同的颜色艳丽的滑冰帽,整个冰场上色彩纷呈,煞是好看,这热气腾腾的滑冰场景,早把严寒赶到九霄云外去了。跑道内侧冰场中部是花样冰球练习场,几个滑花样的人正燕子似地飞来飞去,一会儿下腰,一会儿踢腿,一会儿飞燕展翅,一会儿金龙嬉水,一会儿腾空跃起,一会儿飞速旋转,看得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他们的优美姿态吸引了我,我羡慕地看着,恨自己为什么总是滑不好,细细一想,脸上不禁一阵热辣辣的,还不是自己胆小怕摔所至。“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这滑冰和读书和做任何事一样,没有毅力,不肯吃苦,想舒舒服服地就取得好成绩,那岂不是天方夜谭!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苦练,可惜刚有些起色,冬季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这便令我更加殷切地盼望下一个冬天早日来临。

    我赞美冬,它的严寒使人磨练得如同松柏,任凭风吹雨打,依然迎风傲雪,永葆长青。我赞美冬,它锻炼出无数的勇士,敢于尝试北国风雪的人越来越多了,能经受得住北国寒冷考验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他们战天斗地,为祖国、为人民、为自己的理想拼搏着、奉献着、幸福地生活着。忽地想起了《沁园春·雪》的最后一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1994年11月5日)

    路·桥·人

    路和桥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或许人们对其熟视无睹,往往忽略了它的丰功伟绩。设想一下,这世界如果没有路和桥,那将会怎样?路重要,桥也重要,尤其在水乡。

    桥,是路的连接也是路的延伸。路有所短,桥有所长,路和桥,就如天与地一样,不可或缺。不错,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是,在通向“罗马”彼岸的路上,必须有大大小小形式各异的桥,路再多再宽再长也离不开桥。

    路和桥,是兄弟姐妹,亲如一家。

    人有生老病死,月有阴晴圆缺,路有长长短短,桥有大小新旧。

    路有老路、新路、大路、小路、石子路、石板路、柏油路、水泥浇铸路、高速路……还有神奇的“天路”。

    桥有老桥、新桥、大桥、小桥、竹桥、木桥、石板桥、水泥桥、钢筋铁骨桥、斜拉桥……还有美丽的“彩虹桥”。

    取道东西南北,经经纬纬纵横交错间壮丽的路和桥,游弋着华夏的美丽。

    云、风、雨、雪是匆匆过客,路和桥却是凝固的背景。

    路和桥是看得见的前尘往事,往事并不如烟。

    路和桥是读不完的人间大书,令你流连忘返。

    石头、钢铁、水泥不会说话,却写满了故事,历史就在对岸,睁开双眸,注视我们。

    卢沟桥上的狮子啊,每时每刻都提醒着我们不忘国耻,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从此岸抵达彼岸,长江大桥——那个年代的桥啊,承载着多少豪言壮语,它燃亮了千万人的眼球。这是一个跨越世纪的梦想: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

    融传统与现代于一体,因为桥和渡,集优雅与精美于一身,路才没有尽头。富有生气与灵气的桥与路,是山区和平原、高原和水乡、城市和乡村结合的一个优美符号。立体的交通,是城市一道美丽的彩虹,正游刃有余地演绎着现代化的世纪畅想。

    路是祖国的诗意,桥是祖国的诗眼。祖国,因为路和桥而亮丽,路和桥,因为祖国而骄傲。

    路文化在延伸,桥文化也在延伸。这延伸靠的是默默奉献的群体。

    深深地感谢铺路架桥的人们,无论是设计者、管理者、还是筑路工人。

    你们是海燕,搏击着万里长天,怕什么风云变幻!

    你们是青松,挺立在高山之巅,怕什么冰雪严寒!

    昆仑山的坚冰,内蒙古的草原,熟悉你们的足迹;长白山的岩石,戈壁滩的砂砾,饱饮你们的汗水。

    凿山通道难不倒英雄汉,是难关,踩在脚下;

    穿江修路吓不倒真男儿,是重担,挑在肩上。

    你们不艳羡:生活的安逸,家庭的温暖。

    你们向往着:战斗的欢乐,路与桥的铺设。

    牺牲了个人的一己幸福,换来了大众的万人安乐。

    创业者要沿着你们的脚印。是雄鹰,就展翅高飞;是火苗,就去把荒山点燃;是种子,就要发芽开花结果;是革命者,就到艰苦地区磨炼。

    别说这世界一切都围着钱转,理想的彼岸还得靠精神去构建。

    别说这世界人人都想着钱,为保国建国离家戍边创业的英雄好汉们还随时涌现。

    (2011年6月10日)

    浅谈时尚

    时尚像钱塘江大潮,潮起潮落,奔腾不息,这潮总能吸引大批的追潮者、弄潮儿。

    时尚是一种流感病毒,有权、有钱、追风的人极易感染,且传染很快。

    时尚是工厂里的流水线,热衷时尚的人就是那工艺流程上的一个个零件,也像那填鸭车间里的鸭,总是要以牺牲个体的选择和品位爱好为代价的。

    时尚是一条狗,引领着主人往无所知处走,狗在前边乐颠颠地跑,人在后边喜滋滋地跟。

    眼下的世界,时尚无处不在,网上在宣传,杂志在鼓动,身边也随时随处可见。

    离婚时尚、暧昧时尚、开车时尚、购奢侈品时尚、泡妞聊天时尚、游牧部落上班族时尚、脸部酷毙帅呆的装修工程时尚、内衣外穿时尚、穿越剧时尚,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不胜枚举。

    时尚最能煽情最具蛊惑力,它总是跟金钱消费紧紧挂钩。虽说它并不养颜却很毁肤,并不健体却很伤身,并不添美却能增丑,紧追时尚的人却从来都乐此不疲,因为它满足了跟风族的虚荣心和好奇心,即便成了时尚的奴隶仍忠心耿耿,乐不思蜀。

    时尚情报说泡网聊天是时尚,凡不上网的人都将被社会淘汰,都将成为井底之蛙或睁眼瞎。可时尚并不说上了网以后,近视眼、火蒙眼、白内障、散光大大增多。一同增多的还有那些渐渐不会用嘴巴说话、不善于与真人交往,只会用手机械地敲击键盘聊天打游戏的性格内向怪癖的小哑巴。他们不像成年人有自控能力,能理性地上网。被网络迷住后,不想学习、不思进取,只求在虚拟世界里天马行空,悠哉乐哉。此情此景,急坏的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以及老师和社会上的有识之人,而躲在后面狂喜窃笑的是眼镜店老板和中国电信。

    2011年冬,街上女孩们流行脚蹬山地靴,腿穿九分裤,长毛衣外露,上罩一件短及肚脐的羽绒服。样式怪异、颜色杂乱,这身打扮,怎么看都不顺眼,不仅不给人以美感,反倒有一种电玩上的斗士杀上街头的感觉。还有一种着装,更是不敢恭维,黑色的七分裤上竟然套着一条肉色的三角短裤,大冷天的,令人汗毛直竖。实际上,不管你爱不爱看,接不接受,这群人的打扮着实乐坏了制衣制鞋厂和商店的老板。

    时尚表面上看起来很独特、很另类、很前卫,实际上它总是以把人打造成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为己任。

    不时见时尚杂志上讲,某某香水又要回潮,某某影星最爱它云云,鼓动跟潮者去买。可它忘了,人是有个人爱好的,你喜欢清新的,我喜欢浓烈的,你喜欢淡雅的,我喜欢撩人的。倘若大家都一个味儿,老公们还怎么闻香识女人,那不是给他去摸到别人的床上提供了理由和方便了吗?

    先富起来的人们总要紧跟时尚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于是众多奢侈品——名包、名表、名烟名酒、品牌时装、名饰品大行其道。君不见满大街的路易威登、古奇,令你真假难辨。不要忘记,国内高人是很会造假的,手头不宽裕且喜欢跟风的时尚潮人买不起真的买个假的过过瘾又有何妨?在澳大利亚旅游时,同团的一女士忿忿不平地对我讲,你的古奇包一看就是真的,我的路易威登也是真的,可保不准人家以为是假的呢!我安慰她,国情如此,你大可不必为此动气,只要自己喜欢就背好了,又不是为追时尚才买的。时尚只推销名牌,孰不知意大利和阿根廷的手工缝制的牛皮包也是不错的,价廉物美。背上它难道身价就降下来了吗?就不时尚了吗?

    男男女女网上聊天暧昧是时尚,养情人小蜜是时尚,离婚也是时尚。你的老婆和蓝颜知己聊着聊着,你就不知不觉戴上绿帽子了,你的老公和红颜知己聊着聊着,你的婚姻就黄了。可不见时尚之后,接踵而至的是无尽的烦恼:情感的折磨、金钱的损耗、身体的虚亏、亲情的丧失,更有的为了养情人拼命捞非法所得而陷入囹圄,到头来焦头烂额,后悔莫及,既害了自己又害了亲人。高兴的是那些毫无真情守在你身边利用你的既得利益者,待没利用价值了,就会毫不留情地甩掉你!

    从《宫》、《步步惊心》、《美人心计》到《后宫·甄嬛传》等穿越剧可谓2011年荧屏上的时尚。这些剧以其男欢女爱的感情纠葛、血雨腥风的宫廷角斗吸引了大批跟潮者的眼球,使收视率“居高不下”。但同样“居高不下”的还有对这些随意篡改历史、过度戏说、扎堆泛滥的宫廷剧、穿越剧的批评、嘲笑、指责之声。此类剧贻笑大方、误人子弟、害人不浅。不是耸人听闻,看了穿越剧入迷,想自杀穿越回古代找寻幸福的少男少女还真不少。多亏广电总局下了严控令净化荧屏,才使目瞪口呆的老百姓缓过神来。但天晓得各大卫视又会搞些什么时尚栏目出来?

    太多的时尚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是你追我赶盲目跟风去做弄潮儿呢?还是定下心来,仔细揣摩揣摩纷至沓来的每个时尚,待看清认定后,再根据个人的品味、爱好、需求有所选择呢?我欣赏后者,尽量不去做那被时尚愚弄了还至死嘴硬的填鸭。

    (2011年11月2日)

    《山楂树之恋》观后感

    去年九月底,江苏台湾周在昆山搞了一个农副产品展销会,地点在花桥、陆家交界处。我们去逛了并买了些农副产品。中饭是在花桥国际商务城附近上海绿地集团所建的商业街吃的。一年左右不来,这里的变化好大啊,一座新兴的城市正在崛起。吃好饭出来,见不远处就是新建好的国际电影城,刚好前几天在电视广告里得知此处正放映《山楂树之恋》,于是我俩决定去看电影。

    因为是试营业期间,装潢华丽美观的售票大厅里人不多,买票时我问,人少也放吗?回答是只要有一个人买票就照常放映。一点三十分开始检票,我俩进去一看,偌大的可容三百人的放映厅里就我们两个人,我心想,还有十分钟开始放映,肯定还会有人来的,可左等右等,并未见有人进来,我和老公开玩笑说,等于我俩包场了,这种待遇难得享受到啊。在前苏联歌曲《山楂树》的优美、哀伤旋律中,电影开始放映了,我们也立即被它吸引过去。大约看了近十分钟,忽然来了三个人,我想总算有观众来了。

    我全神贯注地看起电影来,一颗心完全融入了故事情节中,眼泪也常情不自禁地流下来,思绪也随之活跃奔涌。《山楂树之恋》讲述了一段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纯洁而悲伤的爱情故事:静秋是个漂亮的城里姑娘,单纯,眼神看人怯生生的,笑起来无邪甜美,她像是长在山野里未经世间浊气熏染过的一朵小花,发育未完,情窦初开。因家庭成分不好,一直非常自卑,她必须努力表现,才能被当做“可教育好的子女”;而英俊又有才气的军区司令员之子勘探队员老三却喜欢上了静秋,甘愿为她做任何事,一直深情地关心着她,爱护着她,用他的真诚浇灌着他们的爱情的花朵,他等着静秋毕业,等着静秋工作,等着静秋转正,等到她心爱的人所有的心愿都成了真,老三却得白血病去世了。

    看到老三和静秋牵着树枝过河:在崎岖的山路上,老三将援助的手伸向她,她瑟缩着躲开了,过河时,灵机一动的老三又把一根树枝伸向她,她犹豫着握紧了。此时,我听到前边三人在笑,可笑么?他们是不是以为这是在故意做作?可是由于我之前看过很多描写六十、七十年代的小说、电影、电视剧,认为这完全是真实情境的再现。那种纯纯的、青涩的爱情现在很难找到了。也许有,但肯定是凤毛麟角,现代的女孩子不要太大胆、太直白了,用视频推销自己的不是随处可见么?腼腆、羞涩、欲言又止、洁身自好这些词也基本用不上了。

    看到静秋给老三用塑料丝编小金鱼,老三给静秋洗脚包纱布,我的心又是一阵酸楚:前者表达了静秋对爱人的感激,后者表达了老三对爱人的心疼,这些朴实无华的动作传递了发自内心的真情真爱。这种深情感染了我,眼泪也又一次流下来。此时听到前边有异动,原来后到的那三个人不知何故不看了,走时还嘻嘻哈哈的,令我很讨厌他们的作为,简直是莫名其妙。

    也好,可以不受干扰,更用心地观影了。随着情节的发展,我完全被融入了那个年代。待看到老三隐瞒病情,直至最后的生离死别时,我感情的闸门再也控制不住,哭得抽泣起来。他搂住我的肩,默默地将纸巾递给我,他知道我是个感性的人,此时劝什么也没用。老三和静秋的爱情像一股涓涓溪水,缓缓地在我心中流淌,直至最后,涓涓溪水变成汹涌激流,冲向我的心扉,这让人怀旧、以情动人、催人泪下的纯洁爱情故事拍得太好了,它又一次地荡涤了我的心灵。

    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物欲横流,一切都向钱看。本应纯洁的爱情也变得不纯了。爱本该是两个人两颗心的吸引和结合。在茫茫人海中,两个人相遇,两颗心相撞,放了电,产生了火花,于是就渴求互相拥有对方,生生死死永不分离,这就是最纯的爱,最深的情。这种无瑕的爱情也总是从古至今一直被人们所渴望、所传颂:如柳梦梅与杜丽娘,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温莎公爵夫妇。他们的爱情不是把金钱、地位、权势看得比人还重。而现实呢?往往是票子、房子、车子占主导地位,人居第二,完全颠倒了。我想,只要双方心心相印,互相扶持,在一起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生活,买房贷款可以慢慢还上,车子会有的,面包会有的,这些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可以靠劳动获得的。可是若无真情,没有相互关心体贴,两颗心若即若离,那守着一个华丽的大房子又有何用?钱再多心灵也是空虚的,金钱可以买来一切物质的东西,但它买不来一颗心买不来爱情!

    我总觉得现在有些女孩太现实,太急功近利了。她们之中有些人可以说完全不懂爱情,她们追求的只能说是享受。她们将眼光盯在那些事业有成、有房有车的中年男人身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前不久苏州电视一台《施斌聊斋》中讲到一女孩狂追一有家室的医生,主动送上不说,还将两人做爱的场景偷拍下来,然后拿着视频要挟医生与其妻离婚与她结合。总之,最后的结局是医生在权衡利弊,万般无奈下杀了妻子,事发后他自己也锒铛入狱,两个生命就这样完结了。那个女孩呢?那个为了个人私欲,为了所谓的疯狂的爱而害死人的妖女,她会不会被判刑,我想会判的吧?但肯定不会是死刑,而因她却死了两个鲜活的生命。过去说到某某是小三,那被议论的人会觉得抬不起头来,理亏心虚。而现在呢?简直是倒过来了,小三往往比主妇凶,她们认为自己年轻、漂亮、有本事、有手段,就应该赶走她的绊脚石。我不禁要问,这些鸠占鹊巢、强行闯入别人家里的人,你那花心的无情无义的男人会一辈子守着你么?小心你的后来人吧。

    想到这些,我就越发怀念并渴望当今社会多一种老三和静秋的那种纯纯的、无瑕的、深情的爱了。在美国,也曾经历过性解放、物欲横流的年代。可1995年《廊桥遗梦》的出现说明了什么呢?这本书问世后引起轰动,高居美国各大报刊畅销书榜之冠,当年销售量已千万册。此书为何受到如此青睐,当今美国人有着怎样的心态?读完中译本后我找到了答案: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非凡的不寻常的爱情故事震撼了许多人的心,他们开始不满千金之诺随意打破、爱情婚姻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世界,他们开始寻求感情的回归,寻求真情、道义、责任。我想我们的社会也不会一直这样滥情下去,一定会回归本真。物质文明上去了,精神文明也要跟上去,这难道不是每个有良知的人所期待的吗?

    茂密的山楂树啊,

    白花满树开放。

    我的山楂树啊,

    你为何要悲伤?

    最近我常常情不自禁地哼起这首歌。

    (2011年7月25日)

    震惊!心痛!145

    致小女友147

    二零零四年(牛牛2岁)153

    二零零五年(牛牛3岁)157

    二零零六年(牛牛4岁)162

    二零零七年(牛牛5岁)168

    二零零八年(牛牛6岁)174

    二零零九年(牛牛7岁)180

    二零一零年(牛牛8岁)187

    二零一一年(牛牛9岁)191

    二零一二年(牛牛10岁)198

    思念

    有人追求金钱,我追求良心。

    有人追求地位,我追求爱情。

    他是个真情汉子从不弄虚假,

    这才值得人牵挂……

    就说他是个穷人也罢,

    有钱岂买得爱情无价?

    就说他是个犯人也罢,

    是为什么他才去背犯人枷……

    难熬的牢狱之苦,

    为你增添了些许白发。

    斗志未消退的你啊,

    依然奋勇闯天下。

    国际长途中传来你京腔京韵的声音,

    令我脸红心跳,思绪如麻。

    谢谢你还记得我,

    不肯接受你的玫瑰花。

    但在我心灵深处,

    你的音容笑貌已深深烙下。

    夜深人静时,也常常会把你牵挂。

    那北海的白塔,溜冰。

    那西单的观影,絮语。

    有一种感情叫无缘,

    有一种舍弃叫成全,

    人生也许真是这样,

    谁能斗得过上天?

    为你祈祷,我的朋友,

    愿你每天风和日丽,

    愿你每日精彩纷呈。

    我知道并且深信,

    远在异国他乡的你啊,决不会把故乡忘怀。

    一波波的电波流动,一次次的赤子情怀。

    你那曾被岁月伤过的心啊,依然开朗明快。

    这就够了,我的朋友,

    愿我们在地球村里,相约着看东方的虹彩。

    (2002年10月17日)

    随感

    最近读心理学,联系身边的人和事,感触颇深。

    从心理学来说,人有三个我:本我、超我、自我。

    本我——原始的本能的欲望。

    超我——接受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后的有良知的、高尚的我。

    自我——这是一种理智的东西,它沟通社会与本我,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一种价值取向。

    假如已婚的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品貌俱佳、情感丰富、聪明理智、知识深邃、谈吐风趣、幽默大方的男人或女人,本我会本能地产生欲念,会白日发呆,夜不能寐,脑子里全是对方的影子。会傻傻地想其每一句话,每一声笑,感到莫名的亲切温暖,如醉如痴。此时你的心已被点燃,情难抑,你会整天心里酸酸的、痛痛的,并时刻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之所以出现这种意乱情迷、渴望深入交往的现象,因为这是一种灵与肉的本能。

    超我此时会出现,他会告诉你人与动物是有区别的:婚姻制约,道德准则,良心债,亲友情等等。总之,你身上肩负着责任和义务,不能率性胡来,是非不分,迷途不返,你们的结局是无法圆满的,千万不要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若你还不自省,社会便会出来干预、调解、进行约束,令你悬崖勒马。

    此时,本我与超我便发生冲突,出现一场恶仗。自我就是这种战争的“第三者”。它要左右逢源,协调和平衡。它总是站在本我的立场上,但比本我聪明、睿智。它会提醒本我:不能强求,不能犯法,不能触犯刑律,但可以去接近,以情征服,以爱感化——它不像本我那样直接、愚蠢,那样动物化;也不像超我那样“超凡脱俗”,那样高尚,高尚有时便是压抑或虚伪。它是比较现实也是比较理智的,但它本质是倾向于本我,是为本我服务的。它认为,既然现实不允许,既然有无尽的麻烦,既然是无言的结局,那还是就此放手吧。

    人类社会需要道德规范、法律约束,需要自我,正是自我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了人类社会。

    我想,这大约就是古人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了。如果只有情而没有礼,只有本我而没有自我和超我,那这个社会就没法维持,早就解体了,更谈不上什么和谐。

    所以,不幸陷入情网的痴男怨女们,我理解、同情你们,但为了道义,为了曾经的承诺,为了不伤害另一个可怜的蒙在骨子里的无辜的人,为了你的子女,还是把你们的情感深埋心底,选择放弃,忍痛割爱吧。你们有的只能是相互理解、安慰、祝福,以及绵绵无尽的思念和牵挂,欠下的情债此生无法偿还,只能等待来生了。感情这东西不是一棵树,可以用刀砍断,它是一条河,劈不开,斩不断。可叹这世界里又多了两颗渴望见面却不能见面,渴求相守却不能相守的在错误的时间里碰撞出火花的永世牵挂之心。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

    无奈前有险滩,道路又远又长。

    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

    却见依稀仿佛,她在水的中央。

    虚无飘渺,似有似无,若这本不该产生的感情就是镜中花,水中月,一切都是虚幻的,那该多好,那就没有伤感和痛苦了。哎,人啊人,不能达到超我,不可本我,那只能自我了。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它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2003年2月5日)

    讨厌劝酒

    以前读书时从没想过吃饭应酬也会成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同局长陪周边局往来客人吃饭,对我来讲,不是快事,而是难事。一年下来,迎来送往频繁,花天酒地苦不堪言。有一年,我局用在请客吃饭上的开销竟达一百多万。人世间每天在产生辉煌,但同时每天也在制造丑恶,这在酒桌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就在“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等等的劝酒声中,这一切,每天都在上演着。

    一次,和局领导到太仓局参观学习。中午在酒店吃饭时遇到原在昆山工作后调到太仓的老领导,他举着酒杯站在我面前一个劲地叫我喝酒,好像我这个女同志不喝就不给他面子似的。看着他满头白发,站在那儿不走,我心有不忍,无奈只好将一小杯白酒吞下去,顿时呛得我涕泪横流。结果他高兴了,夸我勇敢,像个北方人,还想叫我喝,被我方局长劝住了,讲我确实酒量不大,这才打住。女人,是绝对不能经不起劝经不起激而酒后失控给人留下不雅印象的。我曾亲眼目睹过我局一个打字员酒后的醉态。她酒量不大,却不知分寸,酒后面红耳赤,摇摇晃晃,大呼小叫,狂吐不止,且在男同事身上依依偎偎,不知身在何方,手舞足蹈胡言乱语地把平时深埋于心的话都说出来了。酒能把人心中潜伏的或潜藏的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等最大限度地挥发出来,酒喝多了会做最勇敢的事,也会做最愚蠢的事。你毕竟不是李白一样的诗人,非要饮了酒之后才激发出诗情画意,文思心结,尽情地淋漓地宣泄。你是个凡夫俗子啊!酒后吐真言,你这个真言能不能见人就很难说了。我极力地帮她醒酒,制止她乱说,费了好大劲才把她送回家。这件事后来也成了局里一些本来就讨厌她的人攻击她的口实。哎,人啊!这件事之后,出于保护自己,怕酒后失态,我就更是打出牌子来标榜自己不会喝酒了。然而总有人不信,认为你清高,不给面子,不尊重人,不讲交情——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对方举着个杯子劝来劝去,而我则赔着笑脸,反复解释,道歉,实在拗不过,稍微喝一点。真是让人不胜其烦!真想罢宴而去。我从心底害怕这种应酬,常找各种借口不参加,时间长了,弄得局里的领导也对我有了看法,教训我说,不仅仅是喝酒吃饭,是为了工作。

    还有一次,和局领导及市人事局的领导一起到常熟局去商讨工作上的事。也是中午吃饭,对方似乎是有备而来,可能是为了报一箭之仇吧(他们以前在我局被灌醉过),好像不灌倒我方几个就不肯罢休似的。由于我是女的,开始对我还客气,到后来就不像话了。对方的局长倒了满满两大杯啤酒举到我面前,说“看得起我你就喝,看不起就别喝”,非要我一口气喝下去。接着他说先干为敬,一口把一杯酒灌下了肚。我用求救的眼光看着我局领导,局领导想替我喝也不行,看他们一直站在那里,就说,你就为了咱们局喝一杯吧。我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那杯酒喝下去。当时是夏天,我本来就不太舒服,这一杯酒下肚,不止头昏脑涨,心跳加速,脸色居然红得发紫,站也站不稳。这下子对方吓坏了,赶快叫两个女同志扶我到休息室躺在沙发上,我尽管很难受,万幸的是头脑还清楚,看他们一副歉疚的表情,天晓得是不是真的。这次我方两个男同志被灌醉了,回去的路上,见他们大吐大呕折腾的样子,令人同情。此行之后,我不善饮酒的说法倒是在局里传开了,至少本局很少有人非要死缠烂打地劝我喝酒了。我真是因祸得福,暗自庆幸开心。

    可没想到,不喝酒也是不行的,是“有坏处”的,我并没意识到这一点,还是周围的朋友及局里的一些“好心人”私下里为我解除了迷津,点穿了其中奥秘。

    一天,有位女友因酒喝多了身体不适没来上班,我抽空去探望她,劝她以后要注意些,别拿自己的身体不当回事。我既同情她又半开玩笑地说:“你活该,谁让你去喝的,你不喝,难道会拉着你的耳朵硬灌?牛不喝水强按头吗?”可好友苦笑着无奈地说:“你太简单,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搞好关系,以及公关等,大多都是在酒桌上泡出来的,尤其和领导之间,陪领导把酒劝好了,喝好了,醉倒了才算你真的贴心、可靠、忠诚,领导会觉得你是他自己人,将来你才会被重用。”真是这样吗?仔细想想,也是。几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哪次在酒桌上不是起着既保护好领导又招待好客人的作用呢?没酒量的,难免不弄虚作假,偶尔被对方发现,他就苦了,非被灌醉不可。

    和几位好友一起聊天,历数起周围认识的一些女干部,竟然个个都是好酒量,至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不怕喝酒,剩下的也在实践中渐渐地成熟起来了。这些女同志,大多是一些可以喝酒并且能把酒桌上的酒兴鼓动起来,使场面上的气氛为之活跃轻松的干部。她们自己把握分寸不喝醉,也不让客人喝醉,但却要想方设法使客人尽兴,这也不失为一种工作和处世的艺术吧?所谓友谊友谊,酒来垫底;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酒肉穿肠过,万事都好说。这些女干部在公关这方面也不愧为有功之臣吧?议论到最后,转到我身上,她们不无惋惜地对我说:“光认真努力工作没用,一本正经不说,还不会喝酒。”原来升迁与喝酒之间还有这么一层微妙暧昧的关系呀?我半信半疑,但愿昆山的女干部们能喝酒只是一种巧合,朋友的高论也只是一己之见而已。我也从来没有为不能喝酒而沮丧或不安过,一来喝酒伤身,二来讨厌应酬,无欲则刚,没了私心杂念,这酒喝与不喝、喝多喝少都是自己说了算!

    可一直打出牌子来不喝酒仍是会得罪人的。一些乡镇领导劝酒不喝,他们会认为你拎不清,不识抬举,狂;下属单位请你吃饭,你不喝酒,他们会认为你看不起人;甚至有些同事也不理解,认为你清高,不好接近,不够朋友。我真的很委屈,很无奈,只能怪父母没有给我遗传一个好酒量,只能拜托了,千拜万拜,请勿灌我酒。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就让我本本分分地在自己认准的真诚待人、认真工作的道路上走下去吧。我相信不喜欢喝酒的人不会只有我一个,但凭几个人或一些人要改变华夏几千年来延续下来的酒文化,难。

    (1998年8月10日)

    网友之歌

    我们在网上浏览漫游,

    就在聊天中结成好朋友。

    大家许过愿要常常联系,

    有支友谊歌永远记心头。

    我们有快乐也有忧愁,

    朋友们为明天去拼搏奋斗。

    谁若生活中感到孤独,

    我们就帮助他消除心中忧。

    宽容理解尊重感动,

    默契思念牵挂沟通。

    只要光明磊落纯洁真诚,

    语轻语重都会欣然接受。

    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

    你的忧愁就是我的忧愁。

    生活中的烦恼和朋友聊聊,

    会令你心结顿开喜上眉头。

    珍惜友谊的人一定富有,

    快乐属于他生活乐悠悠。

    忠于友谊的人一定幸福,

    友情就和那日月共长久。

    捧出你的全部热情,

    送与你的好朋友。

    献得越多越富有,

    越是吝啬越会丢。

    (2008年7月9日)

    我爱宝宝

    宝宝是我养的一条比格犬。它刚满月时被抱来我家。那时的它,黑毛多,像只大老鼠,一点也不好看,还经常哇哇大叫。过了两个多星期,在我的精心喂养下,它逐渐适应了新环境,不再乱咬乱叫,而且越长越漂亮了。它的毛色是典型的比格犬黑棕白三色。背上有一白点,尾巴尖是白的,胸腹部和四个蹄子也是白色。背部黑色,头部和四肢是棕色。它眼睛很大很亮,下垂的耳朵常随情绪动来动去,同它说话时,它的头会歪来歪去,很专注地看着你,似乎它全能听懂。当时我家住在四楼,一直养它在阳台上,它夜里从不乱叫。每天带它出去散步时,它对任何逗它的人都摇尾示好,很讨人喜欢。

    一天夜里,送客人出门时,趁我们不备,宝宝溜了出去,这可急坏了我和他。我们分头下楼去附近的大街小巷找,过了一个多小时,两人垂头丧气地回来了。那天夜里,我心痛落泪,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对他的安慰也觉得烦。第二天清晨六点不到,突然电话铃响,是二楼网吧打来的,说发现宝宝了。老公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过一会儿抱着宝宝回来了。只见它的四只白蹄变成了黑蹄,身上也脏得不得了,不知道钻到什么地方睡了一晚。是它跑出去又跑回来进不了家门就钻到网吧里去了呢?还是别人抱走后玩了一会儿又送回来了呢?不得而知。总之,我是又爱又恨,在它身上打了两下,它不但不逃不叫,反而往我怀里钻,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这下我怒气怨气尽消,哪还舍得再教训它。这一招是宝宝的法宝,不像别的狗,你一打它,它又叫又逃又咬,主人火了,真会给它两下,可宝宝天生会撒娇讨喜,你越发火,它越同你亲近,你还舍得下手吗?

    有几次,我们俩一起出去旅游,无奈之下,只好每天花40元将它寄放在宠物店,那里有不少狗,以为它会很开心。可事与愿违,每次回来接它时,见它明显地瘦了,尽管急吼吼地扑向我,可却叫不出来,喉咙已哑。我问店主怎么这样了?答曰:它见不到主人,没日没夜地叫,也不肯吃东西。我很心疼,但也不好发作。

    以后我出门再也不忍心把宝宝寄存在宠物店了。要么两个人不同行。要么时间短,天冷的情况下,在阳台上放一盆狗粮,一盆清水,走时叮嘱宝宝,叫它乖,别把水打翻。这个方法试了几次还可以。回来时见它又蹦又跳又叫,神采奕奕的。盆里还有剩水和余粮,它并没有乱吃,开始我还担心它不要撑坏了。有了它,在天热时间长的情况下,我们是不能一起出去了,一定要留下一个照顾它。为了宝宝,这点牺牲是应该的。

    有一件事一直令我不解,宝宝为何不喜欢同类的母狗呢?带它出去玩时,常有其他犬种的小公狗同它玩,它们扑来扑去,咬上咬下,玩得很开心,没翻过脸。我散步时常经过一台商家门口,一天,发现他们院子里有一条新出现的比格犬,很漂亮,我叫宝宝看,它并不起劲,对方倒是很痴情,拼命想扑过来。后来,那家的保安和老板多次对我讲,想叫它们两个交朋友。我考虑后答应了。我不能剥夺宝宝做父亲的权利啊,只要宝宝有感觉,就留它在那里几天。于是我前后三次带宝宝去院子里会茵露(母狗名字),茵露每次都会含情脉脉地扑过来嗅宝宝,可宝宝拉长着脸一个劲地往后缩,我要是不拉住绳子,它早跑了。后来它竟然怒目圆睁,对着茵露发出低沉的吼声,牙也龇出来,潜台词是:你再敢过来,我就咬你。见此情形,只好作罢。我说,我们宝宝是独身主义者,由它吧。后来茵露嫁给了另一台商的比格犬,宝宝至今仍是处男。

    宝宝刚来新家时,不适应这里,不肯进特意给它建的假山式的狗窝,把它拴在里面,它就怒不可遏声嘶力竭地拼命吼。怕扰邻,无奈,就把它拴在水榭里,门关起来。开始它还是叫,后来没动静了,可能是叫累了吧?第二天一看,不得了,整个水榭里的东西在它大怒之下,被咬得一塌糊涂:狗绳,健身器的电线,桌腿,椅腿,水榭门……都遭殃了。就这样折腾了足足一星期,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宝宝总算接受了它的新狗窝。

    接下来的事更令人啼笑皆非。它原来是关在楼上阳台里,现在是开放式的庭院,与外界是由小河断开的。宝宝出于对新环境的好奇,整天开心地在河边跑东跑西,于植物藤蔓中穿进穿出,在假山石上跳上跳下。这下好了,至少有八次掉进河里或卡在石头中间,上不来下不去。每次都是它拼命地惨叫,老公奋不顾身地去营救,他也不幸掉进河里五次,还好,他会游泳。

    记得一天深夜,我又一次被它的嚎叫惊醒,一看钟,12点多了,外边电闪雷鸣下着大雨。我赶快推醒他,拿起手电,也顾不得打伞,飞快下楼朝河边冲过去。它这次没掉在河里,是缠在河岸的乱石藤蔓中,雨大地滑,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拖出来。两个都淋得像个落汤鸡。我气死了,对宝宝大喊大叫:你再不听话,以后没人救你。说来也怪,从那次至今,它再也没出事,可能是吓怕了,也可能是对环境逐渐熟悉,对河不感兴趣了。还好,这些事都发生在四五月份,若是冬天,那可惨了!

    来我家打扫卫生的阿姨对我说别人送他们一只小黄草狗,不到两个月,挺好玩的,他们租住房没院子,不好养,问我要不要。我想宝宝形单影只,很孤独,来一条小狗给他作伴,挺好的事,就答应了。我给新来的小公狗取名叫贝贝。开始还好,因为贝贝小,两狗相安无事,还常咬来咬去地玩。但后来我就发现问题了,咬玩的时候,只能宝宝占上风,而贝贝则在地上滚来滚去。我想等贝贝再长大,就不会买你的账了。事情的发展果然如此。贝贝五月中旬来,到七月末,个头就超过宝宝了(比格犬长不大)。贝贝不像宝宝一直养尊处优,它天生会看家护院,很警觉,尤其是夜里,有人从附近路过,它就会叫。总之,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耳朵,我渐渐地也喜欢上了贝贝。可是宝宝不高兴了,它越来越表现出唯我独尊、主人只能宠它一个的苗头。为了避免矛盾爆发,我喂食时,要先给宝宝,后给贝贝,贝贝只能可怜巴巴地等在远处。当着宝宝的面我不能表现出喜欢贝贝的样子,我看得出贝贝很失落幽怨。出去散步,我只能带宝宝,不能带贝贝,宝宝欢欣雀跃,贝贝黯然神伤。就是偶尔带贝贝出去,也要偷偷地不能让宝宝看见。可怜的贝贝简直就像个童养媳,受气包。尽管小心翼翼,宝宝还是不时地发出威胁的低吼,常把贝贝追咬得躲在树丛里……终于有一天,贝贝不堪欺压,奋起反抗了。它个头比宝宝大,年纪又轻,发起威来不得了,宝宝根本不是它的对手。第一次交锋,宝宝的耳朵就被贝贝咬破了,流了好多血。我尽量避免恶战爆发,宝宝的窝在房子东部,贝贝的则放在西部,就这样,咆哮撕咬还是不断发生。宝宝是拼了老命也要把贝贝赶走。每次都是它先挑衅,失败的也是它,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宝宝的大耳朵一个星期内被贝贝咬了三次,肿得像鸡蛋大,不断流血水。我每天给它上药,心疼地叮嘱它:你别欺负贝贝了,贝贝又不先咬你,你不惹它就没事了。可是宝宝哪里听我的,它是屡战屡败,败还要战,不赶走贝贝誓不罢休。每次交战,都是我冒着危险把宝宝抱开,老公和阿姨都不敢碰,因为宝宝只服我。发展到后来,大白天我也得把贝贝关在窝里,就这样,宝宝还在窝外转来转去的,隔着木条朝里看,不时发出低吼。我想,宝宝真是不自量力,若无我的保护,它早被贝贝咬死了。一天,我可怜贝贝老关在窝里,想趁宝宝不在带它出去溜溜。刚走出院门,宝宝不知从何处一下子冲出来,咬住贝贝的尾巴死也不放,贝贝则回头就咬。我拼命想分开它们,可是不行,只好高喊阿姨出来帮忙,总算将它们拉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把贝贝还给阿姨,但下不了决心,一是我挺喜欢贝贝,二是答应收留又怎好反悔,倒是阿姨提出实在不行将贝贝带走吧。

    不幸的事发生在十一月底。那天是周日,我见宝宝在东部玩,就悄悄到院西将贝贝从窝里放出来,叫它活动活动。贝贝正欣喜地朝我身上扑,突然宝宝跑过来了,它没发出声音,只是围着贝贝嗅来嗅去。我天真地想,由于防范得当,前几天相安无事,大概不会咬起来吧?可谁知宝宝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贝贝,张口就咬,贝贝也立即反击,两狗都没叫。我知道,双方积攒的仇恨已经很深,我若不制止这场恶仗,必定一死一伤。于是我冒着危险一把将宝宝抱起,宝宝此时已近发狂,在我怀里挣来挣去,狂吼乱叫,它的牙齿居然咬破了我的嘴。而贝贝呢,也毫不示弱,在地上又跳又咬,咬不到宝宝,将我的衣服都咬破了。我踢开房门,将狂怒的宝宝扔进屋,又出来将贝贝重新关起来。此时才感到嘴疼,一照镜子,见嘴都肿起来了,衣服上也斑斑点点流了好多血。我赶快用冷水冲了冲,上了些红药水。我叫宝宝看它的杰作,宝宝垂着头含着泪又朝我怀里拱来。老公和阿姨听见我骂宝宝才知道刚才瞬间发生的事。开始我还不想去医院,他说那可不行,于是立刻开车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还前后打了五次狂犬疫苗,嘴上的疤痕一个多月后才渐渐消掉。这件事之后,我痛下决心,才将贝贝还给了阿姨。贝贝五月份来,十二月走。宝宝终于如愿以偿地将贝贝赶走了。是呀,在它的小心眼里,肯定也有嫉妒,争宠。它根本不理解主人的好心,本是为它找个伴,怕它孤独,可它毫不领情。我弄不懂,别人家养两三条狗的都有,为何我家宝宝既不喜欢女朋友又不喜欢男朋友呢?

    这就是我的宝宝,它既讨人喜欢又让人心痛。喜欢它的是它漂亮,乖巧,对我百依百顺,依恋情深。抱它的时候,它会开心地不停地吻你的脸;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舒服地眯上眼睛一动不动(外人碰它可不行);带它出去散步的时候,它会不时地盯着我看并小声叫着,好像要说什么;有事不能去散步时,它会在玻璃门外扒门,跳跃,焦急地呼唤;当它吃厌了狗粮时,就同你撒娇,抗议,绝食,直至你拿来肉骨头……心痛的是,它很孤独,没有享受过狗的正常生活。宝宝把它的全部信赖、全部深情都给了我,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也带给我一份应尽的责任,我会照顾疼爱它一生。

    老公开玩笑说:“在我们家,你排第一,宝宝排第二,我排第三。”我说:“真想得出来,你还嫉妒宝宝啊,看在你勇救宝宝多次的分上,我会对你好的,放心吧。”

    (2011年12月20日)

    我看《松花江上》

    看了电视剧《松花江上》,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早在1931年前,日军就派遣间谍来我东北,他们伪装成士农工商,目的就是刺探军情,勘察地形,为他们的侵略和移民做准备。

    1931年9月18日那天,日本关东军想攻占沈阳,先耍了一个炸铁路的花招,想以此嫁祸于人,说中国人先开枪抗日的,然后他们好去打沈阳。可这个阴谋不攻自破,因为日军肆无忌惮地开进沈阳时,并没遇到抵抗。当时入侵的关东军只有1万人,可东北境内有30万东北军。然而张学良奉蒋介石之命,乖乖地指挥军队撤出沈阳,没做任何抵抗。这就是蒋介石“积极抗共,消极抗日”、“攘外必先安内”造成的恶果。蒋介石有句名言:如果让日本人得天下,我尚可做亡国奴;如果让共产党得天下,我可就要做刀下鬼了。在这种阴暗的心理下,老蒋真心抗日才怪呢!我无意抹煞国民党将士在国共合作、共同浴血抵抗的八年中付出的牺牲和建立的功勋。但是,我们很难说通过“西安事变”而被逼与共产党联手抗日的蒋,是用百分之百的诚意来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不然,“皖南事变”的发生无法解释,日后,他在对日索赔上的态度也无法解释。

    从1931年9月18日开始东北逐渐沦陷,到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军全面侵华,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长达14年。这14年里,日军铁蹄所到之处,总是烈焰、鲜血和屈辱,强奸妇女、虐杀无辜、投毒放火、用活人做细菌试验……14年里,2000万人失去了生命,百十万人落下残疾,百万妇女被强暴,财产损失无法统计。

    东北的大好河山被蹂躏。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在叹息,三江平原在哭泣,松花江、嫩江、鸭绿江先是呜咽后是咆哮!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屈的民族,绝不任人宰割。《松花江上》为我们塑造了一批可亲可敬可歌可泣的群像:

    彭兴华——原东北军戍边营长,与日寇有不共戴天的杀父杀母之仇。他因杀了日本间谍,被当时气焰嚣张的关东军追杀,而软弱的东北军长官慑于上命只好将他假枪毙,实则保护起来。“9·18”事变后,他逐渐看清了国民党不抵抗的政策,认准了真正为老百姓真正抗日的是共产党。从此,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为抗日呕心沥血。被假枪毙也好,被打得奄奄一息塞进冰窟窿也好,都动摇不了他抗日的雄心壮志。他是大英雄、真男人。电视剧里有彭兴华,真实生活中的杨靖宇将军、李兆麟将军、赵尚志、赵一曼以及无数抗联战士。他们为了光复河山,为了赶走倭寇,渴饮雪,饥吞毡,冻坏身躯,吃草根树皮是常事。连日军解剖杨靖宇将军的尸体时,看到他胃里全是草根树皮,都被震慑了。无数英雄的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能轻易忘记过去么?

    程八爷——60多岁的老人,有强烈的爱国心,与日军势不两立。他与日寇巧周旋,在算准了林海雪原要刮“白毛风”的时候,将日军带进深山,结果将300日寇活活冻死,他却利用老猎手的丰富经验死里逃生,真是大快人心!

    程八奶奶——智勇双全、豪气冲天的双枪女侠,在丈夫被敌人带走后,身带双枪毅然上山当了胡子头,经常神出鬼没打得鬼子晕头转向、鬼哭狼嚎。

    程子辕——为杀日本将军,隐姓埋名当了三年马夫,后来又为抓捕日寇和国民党以及土匪杂烩在一起的残兵败将打入敌人内部。为了抗日,为了革命,早将生死置于九霄云外。这些英雄群像不就象征着千千万万的抗日老百姓么?

    此电视剧也告诉我们,真正领导东北抗日联军抗日的是共产党,当抗联在白山黑水与敌浴血奋战弹尽粮绝时,老蒋曾给过一点支援么?

    我觉得这样的电视剧应该多拍,它可以启迪人心,弘扬正气,告知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国耻。二战后,起伏于世界各地的战争索赔潮似乎从来没有止息过。一些遭受日本侵略的亚洲国家也在向日本政府索赔,韩、朝、中国对日索赔的焦点集中在毒气、劳工、慰安妇方面。德国的谢罪和补偿行为表现较好,而日本政府正式道歉、谢罪则显得“迟钝”,“迟缓”。日本的右翼反华情绪很嚣张,日本的一些高官还不时祭拜“靖国神社”,这无疑是在挑战我们的神经。日本友好学生代表看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后说:“我对日本士兵杀害中国的无辜百姓深感痛心,但日本人民也遭受了同样的苦难。”日本人民也遭受了战争的苦难是历史事实,但他们的苦难不是中国或其他国家加与的,他们遭受战争之害的根源是他们自己国家过去的军国主义政策。这点,日本青年并不知晓,他们不知道真相,就无悔罪、认罪的心,这不能不令人担忧,若我们也忘记了这段历史,高枕无忧,怎保历史不重演?

    近年,日本的左翼和友好人士面对历史不断谢罪,谢罪的言行无论怎样充满诚意,都不能使被压迫作出牺牲的人忘却过去。日本应对历史负责,历史的真实只有一个。如没谢罪之意,对加害者来说,等于断送了自己的未来。谢罪的言辞只有和行为一致时才有真正的意义。日本前首相海部曾说过“日本给亚洲太平洋地区的人们带来了不堪忍受的苦难和悲痛”。光说有什么用,行动呢?谢罪和补偿是一件事情,没有补偿的谢罪是伪善,没有谢罪的补偿也不过是打算而已。谢罪的言辞只有按照道义进行补偿,才能是真正的谢罪。只是,受害者已等待了半个世纪,唯望他们不要等得更久。

    和平产生于人的心灵。信赖产生友爱,友爱产生对话,对话创造和平。另外,只有满怀诚意,信赖才会产生。

    日本是否被世界各国认为是充满诚意的国家,否!

    日本是否被世界各国看作是值得信赖的国家,否!

    “不要总拘泥于过去,应面向未来前进。”但是,如果不能在世界这一面镜子中,照出并正视自己的国家的想象力和勇气,是不可能有真正的自尊与骄傲的。只有敢于正视过去的人,才能得到通往未来大门的钥匙。奉劝日本:正视历史,面对现实,正视自己,补偿亏欠,这样才能得到受害者的原谅。“9·18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若忘记了国耻,若轻易宽恕了战争恶魔,逝去的英灵不会答应,冤死的鬼魂会继续哭泣,我们的心也会不得安宁。

    (2011年9月18日)

    无题

    像庭院里的小草,不要锄,

    让它绿绿地长着。

    像山谷里的小溪,不要阻,

    让它缓缓地流着。

    像枝头的青果,不要摘,

    让它静静地挂着。

    如果一株花睡得正好,

    又何苦去把它摇啊摇。

    如果一艘船已经起锚,

    又何必留着那过期的船票。

    也许,人总有那么一些,

    忘又不能忘,说又不能说,

    像一支支天使之剑,

    轻刺着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

    保留这感觉吧:

    是酸,帮你感悟生活;

    是甜,给你温馨缠绵;

    是苦,帮你鉴别快乐;

    是辣,给你痛苦折磨。

    像画出的中规中矩的平行线,

    像银河里两个苦苦相望的点,

    像大海里颠簸的一叶小舟,

    不能靠岸。

    为何不能相约奔向幸福,

    为何迈不开沉重的脚步,

    不是不爱,不是不勇敢,

    而是彼此都承受不了良心的重载,

    只能徘徊、犹豫、逃离、避闪。

    这爱不须付款,却须付出,

    一生的内疚与遗憾,

    朝朝暮暮的无情剑,

    总砍不断缠绵的,

    越生越多的缠绵。

    日日夜夜横在眼前的山,

    总阻不断思念的,

    越阻越涌的思念。

    如果爱只能在梦里表白,

    那宁愿沉睡万载永不醒来。

    如果情只是镜花水月,

    那宁可在虚无中幻想疑猜。

    无论是福、是祸、是痛苦、是快乐,

    无论或少、或多、或短暂、或长久,

    永远留在心里吧!

    不要追究,不必说破。

    人啊,人!

    到底追求什么?

    又该固守什么?

    (2008年5月6日)

    小议“丁克族”

    殷先生是我们旅友出行的策划者兼组织者。他身体不太好,患有多种疾病,但他绝对是个旅游发烧友。他说:“留着钱干啥,要出去玩,学会享受生活。我不吸烟,不喝酒,不打麻将,就旅游这一个爱好了,有生之年,要多跑几个国家。”我开玩笑说,可以把钱留给你儿子嘛。谁知他气不打一处来,说,他们俩在美国,商量好了不要孩子,我给他钱干什么?把他培养至成家立业,以后他怎么个活法,我管不了啦。我立即打住,又是一个“丁克族”。

    我有两个好朋友,徐敏是中学教师,李华在外资企业当主管,二人均已婚却都不想要孩子。她们的老公和她们志趣相投,组成了典型的“丁克”家庭。

    她们的观点是:人生的选题很多,生不生孩子是个人隐私,谁都无权过问和干涉。

    可现实生活中呢,管的人多着呢,公婆,父母,同学,同事,网友,甚至单位领导。一件事要不停地去解释,真是烦死了。

    家庭就是组成社会的无数个细胞之一,它独立存在,关起门来后,门内发生的事就是隐私。外界为何要那么多事,那么热衷于到一个家庭或一个人内心去探测窥视呢?是好奇,无聊,还是别有用心?隐私在国外被尊重,受保护。可在我们身边,隐私权虽然引起了关注,可隐私却还是经常沦为一些人吃饭喝茶时的一道点心,供人浅尝、品味、消遣。

    徐敏的妈妈生她时九死一生……多亏焦急万分地等在产房外的父亲当机立断,不顾产房医生“你要大人还是要孩子?”的询问,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门诊室找来了有经验的主治医生,用产钳抢救了母女。为此,徐敏患上了严重的“恐生症”,不想要孩子。可她婆婆把生孩子提高到传宗接代的伦理高度来教训她:女人就是要生孩子,不生孩子干脆不要结婚,独身好了!不生孩子就是对婚姻不负责,结了婚却不要孩子,这不是害人吗?她的母亲也持同样观点,劝她还是生一个吧:不要怕,现在有了剖腹产,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总之,好像她若不生孩子,就犯了滔天大罪。实际上,男女由爱而结合,家庭也由此而产生,世上由于多种原因,只有两人世界的家庭多了。

    李华则崇尚真爱、真感情。她反对拿小孩作为向爱情施压的砝码。有人说小孩是纽带,很多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后就是因为孩子才起死回生的。我理解为那是一种妥协、无奈。假如一场婚姻为了孩子而勉强凑合,那绝对是一种悲哀。是啊,无爱的两个人每天厮守在一起,这种折磨谁受得了?残酷的现实是,受不了也得受,为了孩子维持婚姻的事例太多了,那是压抑人性的,哪里有什么幸福可谈!这样的婚姻绝对是失败的婚姻,这样的家庭生活同下地狱差不多。两个无爱的人困在一起,不自由毋宁死,所以人世间也才有种种悲剧产生。

    不要孩子的理由还有多种:

    有的怕有了小孩后,家里的忙乱会影响事业,若经济上不能保证,生了孩子后又怎能给他一个好的教育。

    有的确实因为身体状况欠佳,虽然看过医生,也试过多种办法,但仍不能生孩子。

    有的怕生了孩子身材会走样,再也不能穿漂亮的衣服,再也不能成为人群中的亮点。

    有的怕生了孩子会打乱原有的生活模式,下班后不能再安静地上网、看书、看电视,不能再享受闲适安静的生活。

    还有的冠冕堂皇地说:现在社会上竞争多激烈啊,稍不留神连饭碗都保不住,谁还敢生孩子?中国那么多人,也不差我们家这一个。权当我们为国家为世界为地球分忧解难吧。

    而父母们却总强调,现在不要孩子,到老了有个病痛什么的,谁来关心你们照顾你们啊,养儿防老到何时都不会错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较普遍的劝导说辞,好多长辈都这么劝。这和中国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传统观念有关。人们总觉得我把小孩养到大,管到结婚,甚至管到自己管不动了为止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孩子长大后养老也是责无旁贷的事。

    “养儿防老”首先造成了小孩对父母的依赖,然后造成父母对孩子的依赖,这是不对的。在欧美国家,父母管到小孩十八岁就没义务再管,而孩子也不必养老人。家庭成员关系也没那么紧密,人们强调个体的成功,强调自己对自己生活负责,就算生孩子也绝不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有些扯远了。外国的东西不一定全对,全好,全盘照搬。比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间的亲情,我认为这些中国就比外国好,中国人重感情,有人情味。至于养儿防老则大可不必了,还得靠自己,靠社会福利的健全。试想,一对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上面有四位老人,老人身体好倒没什么,若久病不愈,他再孝顺也照顾不过来呀。还有现在送子女到国外读书工作的越来越多,这些老人恐怕也很难享受到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了。

    对“丁克族”的另一些看法是:这些人只顾自己的所谓幸福,没有爱心,没有社会责任感,是生活中的弱者,是逃兵……我也认同上述观点。

    大千世界,包罗万象。只要“丁克族”不违纪违法,不忘父母养育之恩,那就不必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难为他们了,毕竟“丁克族”是少数,不占婚育主流。社会发展了,提倡个性自由,提倡人性化,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精彩。你喜欢小孩,想做父做母,你就生。反之,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想生、不能生的,父母长辈亲戚等也不必大惊小怪,指责不已。不相干的人则更无权干涉,大可不必说三道四,就给这些“异类”一个生存空间吧。

    (2010年5月9日)

    雪

    雪,洁白的雪从苍茫的天空中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了。落到备耕的田地里,落到农村、城市的房顶上,落到公园里和路边苍翠的树木上。雪落满了大地,处处都是一片银白色。那琼瑶碎玉般的雪在人们的脚下沙沙作响。雪渐渐地渗到地里,滋润着初冬的大地。

    雪,这冬天的贵客,终于悄悄地降临到人间,它这样无声无息地到来,似乎怕惊动了人们,可是人们却兴高采烈地传送着初雪的喜讯。雪衬托着人们欢乐的笑脸,宛如雪地上绽放的红梅醒目动人。人们奔走相告:瑞雪兆丰年啊!共同享受着雪带给人们的喜悦。

    雪后,大地银装素裹,焕然一新,在阳光的映照下,它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是红色,是银色?晃得人眼花缭乱。最美的莫过于路旁的大树,雪压枝头,好像万花竞放,真不愧“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再看那苍郁的松树,抖掉松针上的雪粒,露出青绿的锋芒,那使人一看就产生快乐情感的绿色,不正是象征着坚韧、旺盛的生命力么?

    我生在北方,长在北方,目睹过的落雪不算少了,唯独久违了的这场苏南的雪使我的神情变得豪放,思想的海洋也愈加辽阔。

    面对这如诗如画的美景,在豪情满怀的同时,我忽然产生一个奇怪的念头,惋惜这些洁白的雪将被路人踏脏。可是,细细思考一下,又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幼稚可笑了。雪悄悄地降临到人间,不就是默默地为人类造福,将自己琼花一样的身体融化成甘露,滋润着大地么。

    我赞美雪,赞美它的纯洁,赞美它的高尚。毕业后来到昆山工作。当时想,北方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壮观景象,南方的特色是小桥流水、湖上人家,不一定有大雪吧?果如所料,后来见每年总有一两次雪,这雪比北方的雪秀气多了,很少覆盖住整个大地。仅仅是屋顶上、树叶上、地上有那么浅浅的一薄层,有的地方甚至连土地也没全遮住。尽管如此,但总是还有那么一片白,一片纯,使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雪的存在,雪的亲切温馨。

    每到冬天,我这北国长大的异乡人就格外渴望见到雪。雪飘然而至,我会莫名地感动,莫名地惆怅,思乡情切浮想联翩。可后来,会接连几年看不到一片雪花。这世界是怎么了?春夏秋冬,雨雪冰雹难道也因人类的浮躁、环境的污染而改变了它们的本性了么?

    再往后,我入乡随俗似乎也逐渐适应了没有雪的世界。现实世界一切都围着钱转,满眼五光十色,色彩斑斓,谁还在乎那份洁白,那份纯净。金钱越积越多,真情越来越少,气温节节升高,心却渐渐趋冷。我情不自禁开始怀念雪了。祈祷上苍还我一个四季分明、风调雨顺、瑞雪兆丰的世界,祈祷人心少些假恶丑,多些真善美。

    在默默的期盼中,忽然降临了2008年的那场大雪。面对南方少见的铺天盖地的一片白,面对欢呼雀跃的孩童,我于激动感动之余想:这世界还有雪,还有白与纯,还有人间的真情。

    (2008年4月17日)

    炎凉世界

    哈尔滨冰雕冰灯名满华夏,但只有冬天才能展现它的瑰丽多姿,虽仰慕很久却无缘一饱眼福。而现在这冰的世界竟然在炎炎夏日的上海出现了,怎能不雀跃前往尽情欣赏故乡的美景呢?

    到了上海冰雪大世界。因为路上坐在车里开着空调还直出汗,故不想穿景点备用的羽绒大衣,觉得大可不必。可一进入冰雕世界,马上领略了北国风情——冻得瑟瑟发抖,立刻跑回入口处乖乖地穿上大衣。

    冰雕冰灯将我们带进一个神话世界:宫殿、仙女、飞马、神牛、狗、猪八戒、熊猫、海豚……神采各异,晶莹剔透。再用彩色灯光一打,更是光怪陆离,看得我们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恍入仙境,朦胧欲醉,飘飘欲仙。赏玩了半日,心旷神怡地带着一种满足感步出了冰雪世界,很不情愿地又来到了烈日下,极冷又到极热,严冬忽又炎夏。冷与热,只有一步之遥!这感觉、这心情、这意境难道不是一种哲学吗?

    这天差地别的两个世界仿佛给了我人生某种感悟,某种启迪。我沉思默想、豁然开朗:冷热炎凉,尽在眼前,全在人生百态之中。

    君不见,某些领导在位时,有些人像断了脊梁似的在领导面前永远直不起腰来(对普通同事却永远趾高气扬),点头哈腰、俯首帖耳、唯唯诺诺、献媚取宠、曲意逢迎,用尽了浑身解数拼命巴结,其目的再清楚不过了,傻瓜都看得出来,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讨好领导,能成为领导的贴心人,好把他提上去。可是等他达到了目的,待领导退居二线,再没有利用价值时,此时看他的嘴脸,完全变了一副面孔。休想看到他的笑脸,休想听到他的知心话。即使表面上还跟你虚假客套几句,内心里骨子里则早把你一脚踹开、冷落丢弃了!巴不得你从此在他眼前消失,别来烦他。我就见识过这么一个人,早年他削尖了脑袋钻营,得到了某局长的赏识,推荐、提拔他一步步当上了副局长。可当某局长退休后,他就像不认识她一样,翻脸无情,冷漠得很,对面碰见甚至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个,逢年过节也休想他能上门慰问,这些都是某局长亲口对我说的。

    这就是世态炎凉。

    从古至今,历来如此。

    当官的一旦不当官或一旦没了权,才知道这炎凉世界是怎么回事。所以,当有人巧舌如簧、送礼送物、投你所好时,你就要小心了,这也许就是一条变色龙,正为达到其目的而等待时机呢。我听过一个送礼的人恨恨地说:“他不是喜欢收礼吗?那就送,撑死他!”人心险恶,世人尽知。可那些贪官污吏却为何直到事发后才捶胸顿足后悔连连呢?贪心不足蛇吞象,人心贪欲才令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直至犯罪。作为领导,应出以公心把德才兼备的精英提拔上去,作为下属,应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地搞好工作,别把心思花在歪门邪道上,这样的人际关系才是善良、真诚的服务者所期盼的。

    今天是看冰雕冰灯,是从夏日酷暑跌入冰天雪地的。冷与热,不是只有一步之遥么?跨过去,就体味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千姿百味。而世间炎凉,又何尝不是如此!人活在世上,不必去在意人情淡薄,笑脸冷面,甜言秽语……只要心中清楚明白,也就少了诸多苦闷烦恼。难道因为你的愤愤然,世间便只有一个季节——温暖如春了么?所以大可淡然看之,泰然处之。

    春夏秋冬,总在轮流着转。人情世故,总在重复着演。当官的,做老百姓的,谁也不可能不在世界上既看戏也演戏。现实既叫你做人真诚讲真话,又教你虚伪讲假话;既叫你心胸坦荡以真面目示人,又教你每天戴着假面具生活。累不累啊,真累!但不必怕,这世界毕竟还是好人多。人品人情是因人而异的,世间小人终究成不了大气候。否则,人类就不可能延续到今天。君不见,今天看到的冰雕冰灯全都蛰伏在一个冷库里,它们是见不得阳光的,一到了室外便会冰消雪化悄然逝去了。

    看冰雕,必须承受冷与热的变化;看冰灯,在幽暗得令你目眩神往、意乱情迷之处,千万别忘了还有朗朗的白日、还有火红的生机盎然的世界。我们要学会不受炎凉世界的干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完自己的人生之路。

    (2009年9月20日)

    雨的遐想

    好一首《雨打芭蕉》的乐曲,这清脆动听的声音,将我引至窗前。呵,院子里多美的一幅画卷啊!苍绿的五针松、罗汉松、广玉兰、枇杷,碧绿的榉树、桂花树、橘树,全都傲然挺立雨中,雨水冲去枝叶上的灰尘,它们变得更加纯净清新了。翠绿的柿子树、石榴树舒展开身躯,高兴地举起双手,像撒娇的孩童。月季花、杜鹃花更为惬意,伸颈张口,让那甘露沁人心脾。

    雨从天而降,若珍珠,似细线,在水洼里激起点点珠滴,这甘霖啊,它毫无保留地渗入每寸土地……

    万物都激情欢迎着滋养它们的母亲。

    子女需要母亲,不就像植物需要阳光和水吗?

    面对着濛濛细雨,感恩之心油然而生。这雨不就象征着伟大的母爱吗?是春天的细雨,是夏天的熏风,是母亲纯净甘甜的乳汁啊,把我们无私地哺养大。妈妈啊,你教我学走路,你教我学说话,你教我如何做人,你教我怎样持家。你那动听的故事,充满我的脑海,你那甜蜜的吻啊,印满了我的脸颊。你从没要求回报什么,可女儿会永远把你牵挂。你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宽宏大度的心胸,勤劳操作的身姿,费尽心血的培养,这一切一切,已在我心中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无论我身在何处,不管我年纪多大,永远不会忘记我的妈。

    母亲是我心头的一座山,山也没你高大。母亲是我心中的一片海,海也没你广阔。母亲为子女们的付出、牺牲说也说不尽:看到你一天天长大、读书、工作、成家,她心里乐开了花。你的烦恼就是她的烦恼,你的病痛就是她的病痛,你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尽管你已长大,也成了孩子的妈,尽管她已身心疲惫、满头白发,她仍然牵肠挂肚地永把你牵挂!母亲那无私的爱啊,深深地感染了我,这爱也在我心中生根发芽。我要爱父母,爱亲人,爱同事,爱朋友,用爱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用真情去呼唤良知。在这浮躁的社会里,我力求良心无瑕。

    我不想听到子女住高楼、父母住车库的传闻,我不想看到子女众多、却无人供养父母的报道;我谴责那些丧尽天良虐待老人的败类,我鄙弃那些忘恩负义毫无人性的畜牲。不管你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管你有多少羞于启齿的苦衷,一个人若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爱,他还配称人吗?

    亲爱的妈妈,明天是母亲节,妈妈的吻,甜蜜的吻,让女儿思念到如今。女儿要还你一个吻,女儿的吻,深情的吻,永慰我慈母心。

    (1998年5月9日)

    震惊!心痛!

    上星期在我的空间里,见一网友转发的文章,大意如下:一位八十几岁银发垂暮的老者走进哈尔滨一小饭店乞讨,给他钱他不要,说给口吃的就可以了。饭店老板和一进餐者出于好奇同他攀谈起来,一聊之下,引出一段令人心酸、催人泪下的故事。老人年轻时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著名的孟良崮战役他打过,他还参加过抗美援朝,后因伤退役,是二等残废军人。老人一边说一边还拿出证书来给他们看,唯恐人家以为他是骗子。可就是这样一个对国家对人民贡献很大、功劳卓著的老战士,晚景却如此凄凉:没成过家,无儿无女,手里拿着村委会开的乞讨证明,上写,村里无力奉养,允许他外出乞讨,上面还盖着刺眼的鲜红的村委会大印。而老人就是沦为乞丐也不忘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不要钱,只求吃饱肚子,他还尽量地做到衣着整洁,说不能给党和国家脸上抹黑。老板和食客被震惊、被感动了,老板眼含热泪说,只要我的店开一天,你就来吃。看来,咱东北的有血性的汉子还是有的。

    看过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很沉重且久久不能平静。

    我认为,党和国家不应忘记这样一批优秀儿女,共和国的旗帜上有他们血染的风采。想当年,他们为了抗日,为了赶走腐败的蒋家王朝,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毅然告别父母,告别妻儿,壮怀激烈,忠心报国。谁没有青春,谁没有情怀,他们难道不想留在亲人身边吗?他们难道不知上前线要抛头颅、洒热血吗?河南新县位于大别山腹地,是革命老区。解放前此县有十万人,有五万五千人为革命事业死于非命,这是个有名的将军县,出了四十三个将军,省部级领导有五十多人。无论是死去的或幸存的将军不都伴随着成千上万的人命丧黄泉吗?这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全国这样的老区还有很多。这些革命者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甘愿牺牲个人的一切,冒着枪林弹雨为我们打天下,他们有的为新中国的诞生付出了生命,有的幸存者也伤痕累累,这样的英雄我们不能忘记,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我们要永远崇敬他们,关心他们。

    他们是打江山的人,死去的成千上万,活下来并且能活到今天的已经剩下不多了。打江山的不一定能个个坐江山。解放了,这些老战士想得都非常简单,就是赶走日本鬼子,打跑国民党,分田斗地主,做回自己的农民。他们不骄也不贪,从不以功臣自居,从不计较谁欠了他们什么,日子过得平淡平静,只求温饱。这种思想境界同当今一些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丝毫功劳却渴望住豪宅开名车的愤世嫉俗者能同日而语吗?

    可是居然还会出现靠乞讨为生的老战士!他们的境遇何以如此悲惨?是坐江山的人忘记或怠慢了打江山的人吗?也不尽然。党和政府对伤残军人是有抚恤金的,那这笔钱哪里去了,是被挪作他用还是被私吞,当地的民政部门何以这么不作为?我们老百姓上缴的税款都用到何处去了?当官的一顿饭动辄上万甚至十万以上,有些官,泡妞泡了几十个,贪污贪了上千万,仍会一度官运亨通,青云直上。这世道太不公平了。奉劝官员们,多一些廉洁奉公,多一些爱民如亲人,少腐败,少贪污,留一份心思去照应一下这些老战士吧,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一古训千万不能忘记。

    我心痛这些依然在生死线上挣扎的老者,他们出生入死,当年提着脑袋一心干革命,如今年老体衰多病的他们却被一些地方官员忘记了。尽管远离了刀光剑影的战争年代,尽管现实风平浪静、歌舞升平,也总是不应该遗忘和轻看历史的!更何况健在的老战士已经是寥若晨星屈指可数了。让这样可敬可亲的老人以乞讨为生,怎么说得过去?这是国家的耻辱!是民族的耻辱!

    我是以一个晚辈、一个受到老战士们恩泽滋润的后人的崇敬仰慕之情和愧疚之情写这篇文章的,期望能唤起一些当权者的良知,要满怀深情供养好这些无职无权的普通伤残老战士。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善待他们都是必须的。对过去,是一种缅怀、感恩、报答;对将来,是一种启迪、教育、发扬。千万不能伤了老百姓的赤子之心。

    (2011年10月3日)

    致小女友

    网上小女友同我聊天时谈到:她被男朋友甩了,更糟糕的是,她已怀孕,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好选择打胎。我不知用什么言语来安慰她那伤痕累累的心,怪她不自爱自重轻浮草率,还是怪她被甜言蜜语骗得团团转?是怪她太单纯,还是怪她太痴情?真的很同情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只能真诚地劝她,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要冷静、慎重地选择能够托付一生的人。被伤过的身心还能再承受欺骗、打击吗?若一伤再伤,人的感情伤没了,心伤透了,那今后就是结婚嫁人,也只能是走人生的过场,毫无真情实意、两情相悦可言,这不仅对她讲是人生的失败,对她丈夫也是不公平的,他也是这种不幸婚姻的受害者。这样的家庭,也许在共同生活中,由于两人的努力,由于双方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才能慢慢日久生情,使家里的气氛逐渐融洽、逐渐温暖,而有的家可能就要冷漠一生、同床异梦一生了。

    初恋的少女,如白雪一样的纯洁、羞怯、无邪,对爱情是那样的专注、天真、神往,她们常海阔天空地幻想,对人则真挚、坦率地交流。每次同心上人交往,总是能令这些痴情少女愉快、幸福。这是她们用情最真也最深的热恋,是青涩年代的纯恋,是对异性的渴求。可一旦受骗上当,这一切都不复存在,都被毁了。她们想起那曾经的、自由自在的、坦白的、真情的、率性的、毫无虚饰的生活,除非再跳转到童时。此时的她们觉得没有什么比意识到自己做了一桩傻事还要痛苦的了。选错了人,是傻事中的傻事。人们常说:女人有两次生命,第一次生命是父亲给的,那第二次生命就应该是丈夫给的。当所有的父亲忍痛将女儿交出时,都希望女儿选中的那个令她心驰神往、心爱情迷的人能够尽心地呵护她。可你的最爱不爱你、疼你、宠你,不珍惜你,你的一生还有什么幸福可言?今后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对什么事情,记住:心都不能过于高尚纯洁,过于轻信!不能太单纯,对异性的追求要理智而知性地看待,这世界本就是复杂的。少女的心,初恋的心——这是纯金!可一旦被伤害,纯金就不纯了。

    有的男人,饱经世故,内心冷得像块冰,他自己也知道。可为了满足其欲望,他可以不遗余力地追女孩子,“一夜情”或“几年情”只是填补他空虚和欲望的一种手段。为了达到他的目的,明明无情可还装做火热的样子。最坏的是,他是在玩一种危险的把戏,他在追求刺激,游戏人生,当然,对他自己是毫无危险的;他不费一文,不损一毛。一旦他得手,或者对你感到厌倦了,或者另有令他眼前一亮的女性出现,他会毫不犹豫地冷血地甩掉你,而此时那些痴情的少女却把灵魂都押上了……你忍心叫她废寝忘食吗?她可情愿为了你牺牲生命,你忍心叫她肠断心碎吗?她唯一的过错是对你钟情。

    有的有权有势的花心男人,明明家中有老婆,可还信誓旦旦地欺骗那些涉世不深的女孩子,而这些女孩子也居然因爱慕虚荣、贪图享受,连最起码的是非也分不清了(甘当小三闯入别人家庭的是另一种女孩子,这里暂且不谈)。这些人最后的结局,要么是当二奶,被不见天日地包养起来,要么是叫你打胎,给你一笔钱以作了断。更有甚者,连这笔钱都不肯出,哪里有丝毫的担当和责任,纯粹是逢场作戏。苦的自是那多情、受骗上当的女孩。

    别说什么男女平等,别说什么妇女能顶半边天,如今的中国,实际上还是男性主宰一切的世界。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哪会那么容易转变?男人可以金屋藏娇,男人可以彩旗飘飘,男人可以风花雪月……可如果对象换成是女的,那就会大逆不道、令人不齿了。就拿“处女”来说吧,尽管当今社会试婚、未婚同居之后散伙的颇多,可有哪个男人会公开承认自己的妻子不是处女,即使不是,也不会轻易说出。所以我说,恋爱、同居、试婚中失身的女孩子肯定是倒霉的受害者,除非她咬紧牙关不说,或用其他方式弥补,否则,她肯定会被丈夫轻视,而男人呢,则就不会有此担忧了。也许会有个别丈夫会理解自己妻子的苦衷,不究以往,但这毕竟是少数真心爱惜自己妻子的人,属于凤毛麟角吧。

    为此,我要对小女友说:要尽快抹去身心的伤痛,不值得为那负心的不爱你的人去留恋什么,追忆什么,要知道总是为别人的过错而伤心痛苦生气,那你就是一个蠢人。阴霾过去,就会见彩虹。要重视人生,珍爱自己,不仅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还得要睁大一双慧眼用真情去等待、寻觅你的真爱,深信你的白马王子会来到你的眼前的。祝你美梦成真,祝你幸福终生。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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