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这样赖在你身边-为你征服星辰与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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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容易感伤。写到稿子里感人的情节,鼻子会跟着发酸。作为一个大龄男青年,这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为了阻止我继续这样感伤下去,我开始每天坚持慢跑。

    人都说跑步是孤独的运动,虽然操场上也有不少跑步者,但各自是各自的行星,沉默不言,挥汗如雨,一路向前。

    在我十岁出头的时候,就知道孤独这个东西。那时候家里父母忙,常常把我丢在外婆家。外婆很忙,偶尔照看我,但更多的时候,我是一个人。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角落,光着脚望着窗外发怔。一个人趴在床边看一本超级英雄的漫画。一个人开着电视在地上滚来滚去……

    经常因为懒,饿肚子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没有人说话。所以放学以后,我经常是最后离开学校的,毕竟那里还有一些生气,没有那么沉寂。我这个人从小就不是外向的人,也没有很主动地去交朋友。所以除了看着同学们热闹,多数时候和在家无异。

    也许是因为经常没有人说话的原因,后来我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好事,我只是发现我从害怕一个人在家,慢慢地开始享受一个人的时光。我可以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好几个小时,好像与那些沉默的家具融为了一体,变成了它们的一分子。我没有不正常,只是在漫长的习惯当中,学会了如何与自己相处。

    那时年纪小,尚不知什么是孤独。就是忽然发现,一个人这样安静地待着似乎也不错。

    后来读大学,因为有性格积极、热情的室友,出入常常是一帮人,欢声笑语不断,我反倒觉得有些不适。我开始避着大家,一个人看书、写字。也是那段时间,我的成绩斐然,还开始写稿赚生活费。室友们并没有因为我的“不合群”排斥我,虽然不常一起鬼混,但亲密无间。我也是那时候更加肯定,我更喜欢一个人相处。

    也是那段时候,我发现其实大多数人在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室友四人,小矮虽然平时爱好打篮球,但我经常看到他一个人下了晚自习去操场打球。篮球本是团队运动,但我发现一个人的时候,小矮脸上溢出来的表情似乎更享受。

    大鹏是个真学霸,最大的爱好是挑战老师的权威。老师在课上问的问题,他总是能轻松解答,顺便再当众问一个让老师一般不知道的问题。但他在找那些让老师难堪的问题时,都是在我们睡着以后挑灯夜战的。我以为他经常会很疲惫,但有时候夜里起来,发现他在台灯下的双眼冒的是兴奋之光。

    帅咖热爱交友,当然多数都是女性,漂亮的那种。每天围着那些漂亮的女生转,然后享受着男同胞羡慕嫉妒恨的眼神。这样的生活当然很值得骄傲。但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竟然是和女生打情骂俏后回到宿舍,躺下后一边抠着脚丫一边看漫画。

    后来工作了,更发现多数人的真实生活是这样的——一个人去一座陌生的城市颠沛流离,说是为了所谓的梦想,可每天的生活其实是工作和租房之间的两点一线。除了偶尔逛街,多数时间缩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上网、刷微博、看朋友圈。说是朋友圈,其实可以称得上朋友的没有几个。孤单时除了沿着街道跑步,没有什么人可以诉说。

    书上说孤独是可耻的,每个人都害怕它。可是你看,在不知不觉中,那竟然是我们的常态。我们以为孤单被我们遗弃了,却忘了那个时候,我们仿佛置身于一个别人都看不到的城堡,随意撒泼,肆意打滚,自由自在,比什么时候都要快乐。

    慢跑是我除了写作,坚持得最久的一件事了。跑得越久,越喜爱它。也因为慢跑,我渐渐很少回忆。我知道沉溺于过去的人,最终只会老在旧时光里。

    我可能会一直这样跑下去,顺着阳光,迎着月光,逆着时光,奔向这没有尽头的生活。虽然它是一项被称为孤独的运动,可我觉得,你的孤单让你拥有自己。

    也只有你自己才有资格。

    之所以在这里写这一段,是因为我觉得一个人成长后的性格,很大一部分都和自己的童年有关。

    有人说,人的一生执念,长成什么样的人,都是童年那时候定好的。

    我是赞同的。

    看这本书的肯定在想,我如今长成这般是怎么来的,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经常犯二,最重要的是找到了这么好的一个老婆。我写出来告诉你们,我可不是一个肤浅的人,人家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哦。

    愿你们都拾得光明,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

    2

    恋人外传——夏栀追求眸眸的故事改编

    (作者有话说:此小说忽真忽假,多为虚构,如有狗血,将就将就!)

    阿拉是只狗。

    长得非常帅的狗。

    第一次见到阿拉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它长什么样,就听到一个声音响起来:“阿拉,咬他!”

    我吓得撒腿就跑。

    阿拉实在太壮了,以至于我跑出了世界冠军的速度。我一边跑,一边听到后面传来一个银般的笑声:“阿拉,不要真咬,吓唬吓唬他就好了!”

    阿拉这次当主人的话是耳旁风,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扭头望向阁楼上还笑得一脸灿烂的姑娘,虽然跑得很累,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要是能泡上这么漂亮的姑娘,被狗追算什么!

    阿拉的主人叫眸眸,长得和刘亦菲差不多。多少个男同事对她望眼欲穿,想要占为已有,我当然也不例外。那天打听到她家的住址以后,天一落黑,我就悄悄地潜到她家小院里准备……偷看她两眼,以解相思之苦。

    眸眸是公司新来的同事,刚来就引起了大家的哄动——当然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但是大家发现,她每隔不多久就喜欢请几天假不去上班,这次请的时间长,居然超过了四天,以前最多可是三天。我的心那叫一个想念啊,觉得再不看到她,就要缺氧挂掉。

    谁知道我刚到她家院子,就听到一声狗叫,接着……不说了,我去揉揉屁股。被狗追是没什么的,但是被狗咬……好丢人。

    我只记得被阿拉一个跳跃咬到我的屁股时,我的尖叫声响遍了整条街。然后我扭过头,握起拳头,就想让阿拉尝尝我的天马流星大波拳……但我到底还是没有下得去手,因为近距离看到阿拉的时候,我发现它特别帅。这要是在人类中,简直就是和我一个等级的帅啊。

    那亮得发光的皮毛,水汪汪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矫健的步伐……我要是母狗,和它对视零点零一秒,肯定就爱上了它。可惜只有我单恋,根本没有用,阿拉显然不搞基,为了表示它的清白,阿拉咬完一口,又来了一口。妈妈,真的好疼……

    阿拉绝对想不到我会和它那么快相见。休养好了以后,下班的路上,我站在路口的香樟树下用一个特别帅气的姿势等待着眸眸。阿拉当然也会在,这是我之前跟踪发现的,阿拉总会在离他们家一条街之外的路口——也就是此地——等待眸眸下班。眸眸和阿拉相见,会先来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眸眸会抚摸着它的头,问它乖不乖。阿拉啥都不说,就会一边舔着眸眸的手心,一边摇尾巴……

    那一刻我特别羡慕阿拉——要是和眸眸拥抱的人是我,我肯定把眸眸的手心都舔出水来……想想就很美好。

    等眸眸看到我的时候,阿拉显然也注意到了我。它冲着我汪汪大叫,显然又贪恋我的屁股……但这次它没直接朝我咬。因为它叫的时候,我手上牵着的巴哥犬也朝它叫。我蹲下来很温柔地抚摸着巴哥犬说:“小强,见到友人打招呼要温柔一点哦!”然后我就把视线移向了眸眸,假装第一次看到她,“嗨,这么巧,这是你的狗啊?”

    眸眸笑了,“前几天它还追着你跑,你忘了?”

    “嘿嘿,当然没有……”我笑得有点尴尬,“那天……我就是想问问你养狗的经验,我刚买了一只,不太会养,没想到还没开口就……误会哈误会。”

    “你跑得挺快,我很少见人能跑过阿拉的。”眸眸笑得很亲切,“这就是你的狗?长得好丑。”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打算让它多见见你的阿拉,沾沾它的帅气,嘿嘿。”

    眸眸就低头很认真地问了问阿拉:“阿拉,你愿意和小强做朋友吗?”

    阿拉冲着我汪汪叫了两声,又对着小强汪汪叫了两声,显然很嫌弃。但是我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放弃?我立马抢在眸眸拒绝我之前回答:“哇,阿拉说它很高兴和我们做朋友。”说完我直接抚了抚阿拉的头,“boy,我们很高兴和你做朋友,too哦。”

    眸眸见我滑稽的样子,笑得更甜。

    就是眸眸这样的微笑,把我迷得更加神魂颠倒……

    3

    因为我的死皮赖脸,我和眸眸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主要原因都是我借着小强的缘故,和她聊的全是狗。聊着聊着,小强把阿拉勾引到另一边,然后我就能和眸眸单独相处……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狗。”眸眸这样微笑着对我说。我虽然回应她一个“那是当然”的表情,却心中有愧。毕竟小强的主人每天都在催促我还狗……

    “你看我们都这么喜欢狗,还这么聊得来,可真是缘分啊……要是……”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发现眸眸原本平静的脸,忽然皱了皱眉。

    “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眸眸有点疑惑地看着我,“好像以前也有这么个男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我惊讶,“是吗?那你听了他说的话,后来呢?”

    “后来……我们好像在一起了?”眸眸有点怔怔地说,“而且在一起以后才发现,他好像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狗,为了和我套近乎,还借了别人一条狗……”

    我的脸立马红了起来,“有这种事?不过……后来真的在一起了?”

    眸眸有点不可思议地点头,“好像……是的。”

    我立马趁机拉起她的手,谄媚地说:“那肯定是上天在隐隐地告诉你,我们是要在一起。”

    眸眸反应过来以后,脸突然红了……

    和眸眸在一起以后,我们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为了证明我不是借别人的一条狗,我出高价从朋友那里将小强买了过来。从此阿拉和小强每天缠绵在一起,打情骂俏,俨然有成为一对的趋势——遗憾的是它们都是公的。

    眸眸对阿拉很好,现在我和她成了情侣,她对小强当然也一样好。下了班就遛它们,给它们吃最好的狗粮,还亲自给它们洗澡。当然,她做这些事的时候我都参与了,毕竟我也很喜欢狗嘛。

    我以为我和眸眸以后就这样简单幸福地生活下去了,直到有一天眸眸打扫房间的时候,扫到一张她和另一个男生的合照。

    看着那张合照,眸眸突然觉得头痛欲裂,最后默默地哭了。

    于是眸眸被送去医院。

    这不是眸眸第一次来医院,医生和护士对她都很熟悉。他们三下五除二给眸眸打了一针,然后她便在病床上安稳地睡去,手法熟练得好像这件事已经重复了很多次。第三天眸眸才醒过来,但是她醒来以后,却愣愣地看了看周围陌生的一切,然后疑惑地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不是眸眸第一次这样问。大家早就对她的这种反应见怪不怪了,所以根本没有人理她。

    医生说,眸眸这是得了选择性失忆症。

    是她自己心理遗忘,或者屏蔽了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人或者事。但这种失忆症,在受到强大刺激时,就会被再次激活。

    眸眸是第一次被一张合照激活这种病的,但她以前曾经被一个手链或者一件旧衣服或者一种味道激活,所以她总是隔三差五地请假,被送到医院。

    我仔细地看过那张合照,照片里的眸眸和现在一样漂亮年轻。不同的是,相片里的她神采奕奕,调皮地着露着牙齿。现在的她眼神却似乎越来越暗了。而照片里的男生……帅得让我很吃醋!

    眸眸看到我认真地看着那张相片,选择性失忆症似乎有点好了。她皱了皱眉,然后怔怔地说:“原来以前真的有一个男生也这样追过我……”

    4

    眸眸说得没错,以前的确有个男生曾经用和我一模一样的办法追过她。为了追她,被她的狗咬,为了和她关系进一步发展,找朋友借了一只狗,天天找她套近乎……然后,他得逞了。

    但是和眸眸在一起不到一个月,他讨厌狗的本性就露出来了。

    “一开始他只是不让卡拉靠近他。”眸眸回忆说,说着说着,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我解释,“我的第一只狗叫卡拉,阿拉是我的第二只狗。卡拉一靠近他,他就会发脾气,把它推开……后来便用脚踢开。再慢慢的,他就开始嫌弃家里到处都是骚味,到处都是狗毛……有一次卡拉在门口拉了粑粑,他直接一脚把它狠狠地踢开……

    “看着他这样对卡拉,我当然很生气。刚开始不过分的时候,我也只是唠叨几句,但看他越来越针对卡拉,我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从每天看到对方就情不自禁地微笑,变成了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

    “不是没有想过就此分手。但是仔细想一下,除了关于狗的不快外,我们之间其实相处得很好。我喜欢他的干净、帅气、温柔、细心,而他对我也很好。一个从来不会做饭的北方糙汉子学着炒各种湘菜,从来不吃辣的他,冒着长痘痘的危险和我一起吃辣椒。不管风雨雷电,我下班时他都会接我。为了我喜欢的一个明星的演唱会,连夜排队,买不到票又四处托人。特别喜欢赖床的他和我在一起以后,每天都早起给我做好早餐……

    “只有卡拉……他看到就讨厌。卡拉是我的第一只狗,没认识他以前,我经历的所有难过和快乐都只有卡拉陪在我身边,我已经养它七八年了,感情深厚自不用言说。我抱怨他不愿意为了我学着和狗相处,他抱怨我不愿意为了他放弃狗……

    “终于,争吵最严重的一次,他摔门出去。卡拉似乎有所意识,追了出去。我在生气,并没有打算理会。然后我就听到了尖叫的声音。门口步行不到两分钟就是一条街,平时就车来车往,等我跑出去的时候,发现他倒在了血泊中……”

    眸眸说完这些的时候,脸上的眼泪已经干了又湿,循环了好几次,像是自嘲一般。她突然笑了一下,“很狗血对不对?更狗血的是,我听旁边的路人说,他是为了救跑到车前面的卡拉才倒下的……”

    不管狗不狗血,事情的结果是,男人倒下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眸眸每天都活在悔恨和自责之中,郁郁寡欢,就像被人抽空了灵魂一样。这一切悲伤得让她措手不及。卡拉像是有感知一般,好像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它每天趴在眸眸身边,寸步不离,却也一声不叫……

    直到那天,卡拉好像听到了熟睡中的眸眸的呓语:“我不要卡拉了,你回来好不好?你回来……”

    第二天,眸眸便发现卡拉闭着眼睛,再也没有睁开过。

    原本就沉浸在悲痛之中的眸眸,更加悲痛了……

    为了让眸眸好过一点,桃妈妈能做的,就是找一只和卡拉很像的狗陪着她,还给它取名阿拉。大半年以后,眸眸渐渐好了起来。她可以重新工作,也渐渐面露笑容,和阿拉相处的时候,她感觉以前的卡拉像是也回来了。

    直到她在一次意外中看到男朋友的一件旧衣服,就头痛欲裂地被送到医院,这才知道,原来她只是假装遗忘。

    5

    听完了她的故事,我紧紧地抱着眸眸,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只是恍然地感觉心很疼,疼得让我不知所措。

    我一直觉得忘记过去不可怕,一直活在过去才可怕;失去一个人没什么,已经失去,当作还没失去才可怕;有时候,放过自己比什么都重要……

    但我没用这些话安慰眸眸。

    我只知道余生的时光,我都要好好地陪着她。眸眸显然从我的眼神中感受到了我的心情,她也紧紧地缩在我的怀里,突然问我:“我是不是很傻?”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轻轻地扶着她的肩膀,对她说:“有我在,别怕……”

    解开那个心结后,我和眸眸更加相爱了。我做她最喜欢吃的湘菜,看她给阿拉和小强一起洗澡……本来以为这样的时光还有很长很久,直到有一天午夜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一个虚影喊醒了我,然后对我说:“走了走了,到时间了!”

    我疑惑地看着他,“什么到时间了?去哪?”

    虚影笑我,“给我装傻是不是?虽然你的意志很强大,我也看你可怜,暂时放你一马,但是死了就是死了,你有你该去的地方……”

    我怔怔地看着他,“你到底在说啥?”

    虚影见怪不怪地摇头,“唉,你们哪,忘记过去不可怕,一直活在过去才可怕。放过自己吧……”

    后来他就将我拉走了。他的力气很大,我挣扎、呐喊,忽然发现自己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我惊恐地望着依旧在熟睡的眸眸。她睡得很香。阿拉似乎发觉了我的异常,它突然跳起来朝我大喊:“汪汪!”

    我被拽向越来越深的黑暗里,阿拉便朝我跑来,直到我再也看不到阿拉的身影,听到它最后的声音,好像是在喊些什么……

    我被虚影带到一个墓碑面前,然后打开门,将我推进去。我才惊慌地发现,墓碑上写的是两个字——卡拉。

    当我彻底被关在那里的时候,我才明白阿拉最后对我喊的话,它好像在说:“我会替你好好照顾她……再见了,卡拉。”

    6

    给眸眸的一封信

    亲爱的眸眸: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二十五岁这一年遇到你;更没有想到,从遇到你的那天,我这一生就改变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和你在一起之前,我是打算年底就离开这座城市的。在这座城市五年了,从来都只是颠沛流离,孤独无依的。

    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直到后来我才知道。

    我从遥远的北方赶来,只为在南方这座陌生的城市遇见你。

    时光打马而过,如今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家。我选择留在这里,和你一起看这座原本不属于我的城市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

    幸而有你,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办法坚持下来。

    现在我们刚刚有了自己的一个小家,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我们的孩子,看着孩子长大、读书、结婚、生孩子,离开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

    而我们,只有彼此。

    从此,我是你的他,你是我的她。

    作为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我自然知道什么是爱情,也谈过几次不长不短的恋爱。但是对于婚姻,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事。可是遇到你,短短半年,我就决定和你走进婚姻殿堂,愿意陪你走过这一生。

    一生是很漫长的。除去过去的二十多年,还有好几十年,几万天,化成小时就更多了。两个前二十几年根本没见过、不了解的人突然走到对方的生命中,自然是相当不易的。但好在我们有时间去融合,去化解,去领悟。

    我们有最伟大的武器——爱。

    一生也是很短暂的。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然在一起一年多了。一起吃过每天的早饭,一起做过许多好吃或者难以下咽的晚饭,平凡得总让人担心正在偷偷地失去些什么。

    时常会感觉我们一天比一天老了,我不再迷恋外面的灯红酒绿、对酒当歌,只愿守在你身边,一起看看电视就够了。

    我想那也是我们吵架又和好的根本原因——害怕失去。

    我写过各种各样的爱情,但你要我确切地说爱情是什么,我仍然答不上来。也许是看到你皱眉就担心,也许是看到你笑,心里也跟着开心,也许是你在厨房里忙碌一桌晚饭,也许是你喊我给你端一杯咖啡,也许是你坐在我的车后面,紧紧抓住我的衣角的手……

    我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你才行。

    你没有那么完美,我也非完人,但心里有一种声音却肯定地告诉我:“她就是你余生都要竭尽全力呵护的人。”

    二十五岁这一年,我们相遇了。虽然我们早就见过面,虽然我们一早就认识,但我们都不知道,就是对方成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既然在一起了,我想一定是有它的原因。至于原因是什么,我不想深追,有你在就够了。

    都说人生苦短,道路艰辛,茫茫人海,两个人能够相遇已是不易,更别提过一辈子。我也知道未来的我们仍然会有争吵,会有对对方的失望,会觉得都是对方的错,会怀疑是不是当初的决定是错误的。我能做的,只是在你争吵、在你失望、在你怀疑的时候,给你一个结实的拥抱。

    如果我没有给,请等等我,最晚超不过第二天。

    世界太大了,从宇宙角度来看,我们渺小得可怜。也正因如此,未来才有很多值得我们一起探索的事情。孩子的尿不湿、电视里的偶像剧、地板上散落的书、你头上掉下来的头发……我想花所有的时间,去和你一起了解。

    如果你愿意,我想和你一起写一封信寄给十年后的我们。告诉十年后的我们,十年前的我们有多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要放弃。

    之所以隔着屏幕在这里写这封信,并没有别的原因。不过是想告诉你,虽然当初表白的时候没有对你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但我愿意陪你走过这漫长的岁月,一起虚度剩下的所有时光。

    所以,余生还请多指教。

    7

    眸眸专访

    1:看了夏栀写的你们之间的故事了吗?

    M:看了一点点。

    2:为什么不看?

    M:不敢想象在他眼里我们是什么样的。

    3:如果发现写得不真实怎么办?

    M:不真实其实才是最真实的,故事毕竟带着故事性,有趣才好。

    4:看你发的微博,你很爱自拍,平时经常自拍吗?

    M:这不是每个女人的本性吗?

    5:对于夏栀要出这样一本……秀恩爱的书,你怎么看?”

    M:他刚和我说的时候,我不太情愿。一来我们都不是名人,二来这么隐私的东西都写出来,实在感觉不太好。不过后来还是同意了,因为他答应,稿费发下来给我买上次看上的包。

    6:感觉你特别喜欢包,家里是不是收集了很多包?

    M:喜欢漂亮的包是每个女人的天性,收集所有漂亮的包包是我的梦想。

    7:你怎么评价自己的性格?夏栀觉得你有点高冷。

    M:完全是他的错觉,其实我觉得自己特别可爱,哈。高冷和可爱完全取决于我的心情好坏。

    8:这本书出了,担不担心销量问题?

    M:完全不担心,而且我觉得卖得越少越好。确实是私人的东西,少一点人看到也好。毕竟我答应他写出来,只是为了一个包……

    9:客观评价一下夏栀。

    M:其实他人挺好的。抛开长相不说,平时性格很好,特别是很包容我这一点。有时候我知道,自己很多时候的沉默——就是有一点儿小事就两三天不理他——完全是自己的原因,但他都会耐心地哄我,一直到把我哄好为止。这一点,我以前的男朋友很难做到。而且他以前不会做饭,现在为了我,厨艺也学得很好。

    10:是真心觉得夏栀长得很难看吗?

    M:……确实不怎么好看。

    11:当时答应和他交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他哪点打动了你?

    M:具体来说是一种感觉吧,可能真的是在对的时间里了。当时他并没有多优秀,同时我还有别的追求者,但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受我的控制一样,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12:你们在一个公司上班,每天都在一起,会觉得腻吗?

    M:其实以前我担心过这个问题。以前我就打算,绝对不能找同一个公司的,没有一点自由。但真的在一起以后,发现并没有刻意去想这件事。平时上班我们各有工作,几乎没有交集。也就是和别人比,多了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的机会。但可能是因为住的地方没有去公司的车的原因,和他一起上班,反而不用花时间考虑怎么坐车,因为这些他都处理好了。反正觉得很方便。至于腻的问题,我想不管是不是在同一个公司,恋人之间都会有这个问题存在,我想,这一切,习惯了就好了吧。

    13:和你聊天,感觉你特别成熟,和你的长相有点不搭,你长得萌萌哒。

    M:哈,了解我的朋友都这样说过我。我平时不太爱说话,自己以前一个人也生活了很多年,也经历了不少。所以我想这是被生活磨砺出来的。但是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女生,所以虽然经常欺负夏栀,但有时候还会很依赖他的。

    14:有没有话想对看这本书的人说?

    M:对于爱情,不要着急,不要失望,也不要期盼过高。该来的跑不掉,不是你的,莫要强求。

    15:这话有种出世的感觉。

    M:是不是太正经了点儿?那就用一句文艺的吧——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16:最想对恋人或者刚结婚的人说什么?

    M:茫茫人海,相逢已是不容易,相爱就更需要缘分;既然在一起,千万不能随便说分开。

    17:在这里能不能分享一个你对夏栀的小秘密?

    M:……我决定晚上回去偷偷告诉他我的真实身高。

    18:真心说一下,你觉得自己有多漂亮?

    M:配夏栀多出一个春天。

    19:给这本书留个结束语吧。

    M:为什么不写二十个问题就结束?你这样会逼死白羊、处女座的!

    20:好了,现在可以给这本书留个结束语吧?

    M:你们好,我叫眸眸,很高兴在这里相遇,希望我们所有人,一生都被世界温柔以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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