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课改论-对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质疑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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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从“淡化运动技能”和“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变化

    随着当前各方面对“要淡化运动技术(技能)”说法的普遍质疑,随着广大体育教师对“淡化运动技术(技能)”错误理论的危害性的认识逐渐清晰,现在又出现了似乎是要更加确切“淡化运动技术(技能)”和为当初提出该说法进行辩护的新的提法,这就是“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说法,还有“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的说法。这个说法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纠正了“要淡化运动技术(技能)”说法的错误,也的确比“要淡化运动技术(技能)”的说法显得更加精确和更加稳妥了一些。但是当我们仔细考量之后,可以认为“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和“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的说法仍旧是很不明确的,也是一个让广大体育教师更难以理解的说法,而且是对体育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也很有危害的说法。

    因此,我们在此对“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说法以及“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的说法进行理论上的质疑与解析,并分析这个不准确说法可能对体育新课改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在本讨论中进行概念的互换也无大碍,本文就按“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说法统一使用“运动技能”一词。

    二、质疑一:“竞技性运动技能”和“非竞技性运动技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区分的

    运动技能是指人在从事体育运动项目活动和进行体育锻炼时完成动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一般是以大肌肉群的动作技能为特征的,也可以说是以体育运动为目的的动作的能力。就这些动作技能来说,它的性质有优劣之分(也就是精湛与否),有复杂和简单之分,但却难有竞技性和非竞技性之分。

    一般来说,一个人所习得的运动技能是否用于竞技或其他(简单地说就是比赛、表演和锻炼),是由这个人的行为目的来决定的。例如:一个人跳绳是为了锻炼身体,为了展示,还是为了比赛,不是跳绳这个技能的特质来决定的,而是根据这个人当时的行为目的来决定的。换句话说,跳绳技能本身的性质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去锻炼,还是去比赛。跳绳是这样,跑步是这样,篮球是这样,太极拳也是这样,可以说,大部分的运动都是这样。

    可能提出“竞技性运动技能”概念的学者认为有些运动来源于竞技运动项目,而且又经常被人用来比赛,所以就有了“竞技性运动技能”。这是不准确的认识。就拿篮球来说,它一开始就是从比赛开始的,发展至今成为了奥运会项目,成为了世人喜爱的NBA联赛,还有篮球的世锦赛、篮球亚锦赛等等,据此我们说“篮球是一个奥运会竞赛项目”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说篮球的技能都是竞技性运动技能就不对了,因为以表演娱乐为主要目的的“街头篮球”中就不能有任何篮球的技术了,不能有投篮,不能有运球,不能有抢篮板,也不能有扣篮,因为这些技能都已经被定义为竞技性技能了。事实上,一个人在篮下独自打球即使不能进行比赛,他依然会用到篮球的大部分技术,这些技术不会因为这个人不在比赛而消失和变质。运动技能就是运动技能,它们是客观存在的,并不因从事者的目的而产生性质上的改变。的确,有些体育运动经常是被从事者用于比赛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经常用于比赛”的项目;有些体育运动经常是被从事者用于锻炼的,我们也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经常用于锻炼”的项目,但如果我们说篮球就是竞技项目,跳绳就是锻炼性项目,就过于武断和不科学了。

    如果一定要说有“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话,那么这种“竞技性运动技能”就应该是指一些运动项目中的一部分高强度的对抗性运动技能,如篮球中个人突破、紧逼防守等技能可能是在比赛时所特别需要的技能(因为在个人的玩耍和锻炼中很少需要这样的技能),而这些运动技能是和比赛的战术紧密相连的,是比赛所特别需要的运动技能。首先,这种运动技能背后的技术是具有一定难度的,是与较高水平的比赛相联系的,或者是与为这种比赛而进行的教学与训练有关系的。但是,首先这种只用于比赛的特定的“竞技性运动技能”并不是在每个运动项目中都有的,特别在目前中小学的大多数教材中就更是不多,如走、跑、跳、投、跳绳、健美操等等许多项目中都少有这种只用于比赛的“竞技性运动技能”,而这些大多数项目中的技术和技能既可健身,又可展示表演,当然也可以进行比赛。

    因此,“竞技性运动技能”和“非竞技运动技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难以区分的。几乎所有的运动项目经过从事人的适当改造既可以用来比赛,又可以用来健身,也可以用来展示和表演。一些运动项目中某些特殊技能主要在比赛中出现,虽可以称为“竞技性运动技能”,但在中小学的体育教材中并不多见。

    所以说,在学校体育课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区分哪些是“竞技性运动技能”,哪些是“非竞技运动技能”的。这是本文对“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的第一个质疑。

    三、质疑二:必要的“竞技性运动技能”也是不能淡化的

    本文的第二个质疑是:那些在学校体育教材中并不多见的“竞技性运动技能”就该淡化吗?

    如前所述,所谓“竞技性运动技能”可以指一些运动项目中的高强度的对抗性运动技能,虽然在中小学这样的技能并不多,也不容易确定,但在比较高年级的体育教学中,特别是在高中的专项教学中,这些“竞技性运动技能”是技术学习深化的象征,是学好1~2项运动技能的必要,是让学生既能够学好基本技术也能真正把运动技能运用于比赛的必要方法和途径。因此,在高年级的体育教学中,这样的“竞技性运动技能”不应该不加分析就随便“淡化”了,甚至还是应该予以强化的。

    过去的体育教学,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蜻蜓点水”的现象,体育教学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是学生学不会、学不懂也学不乐的问题,体育教学内容在低级重复,所谓的“小学生和大学生都在学习蹲距式起跑”,“前滚翻从小学到大学一滚到底”就是反映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反映在一些有难度的教材中,特别是竞争性比较强的球类教学中,就是人们常说的“学生学了篮球但不会打篮球比赛”,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原因在于:(1)由于体育课程中安排了过多的教学内容,导致教学过程短小而使得教学不进步和不深入;(2)在教学观念上,有重视基本技术而轻视比赛应用技术和战术的现象,使得学生学了一些单个技术但由于应用性差而无法进行比赛;(3)一些体育教学有重花架子和不重实效的现象;(4)一部分教师的本身运动经验和教学技能较差,使得教学只能停滞在初级阶段,教学低级重复等等。

    总而言之,由于过于一段时间体育课程和教学的缺陷和不足,学生的运动技能习得的实效性是比较差的,这里也包括“竞技性运动技能”的习得。在一些球类的项目中,“竞技性运动技能”的习得,如:“学生可以打比赛”还是教学深入的特征和教学效果好的标志,特别在那些“经常用于比赛”的体育项目中,学会竞技性技术才是“学好”和“学精”的标志。因此,“竞技性运动技能”是不能淡化的,反而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应该大力加强的。

    所以,本文认为,“淡化运动技能教学”是错误的,而“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也是不正确的。“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这个不确切的目标不能是当前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这个含混的理论也不能作为成为指导当前体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理念和指导思想。特别是在当前提倡让学生学好1~2项运动技能,为学生的终身体育服务课程设计思想逐步确定的今天,让学生学精学好1~2项运动技能才是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而让学生学好的标志就是让学生能具有较高水平的运动技能,并使学生们能依托这些技能进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比赛和锻炼。由此而论,在新的课改条件下,为了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就应该让学生“更好地掌握1~2个运动项目中的主要竞技性运动技能”才是正确的方向。事实上,我们现在体育课程教学中的主要问题依然是“教不深”“教不透”“蜻蜓点水”和“低级重复”。所谓“不深不透”可能主要就差在竞技性运动技能上。

    因此,正确的和有目的的“竞技性运动技能培养”是必须和特别要加强的,这是本文对“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的第二个质疑。

    四、质疑三:什么是“非竞技性运动技能”

    提倡“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论者们说到:“事实上,这些非竞技性运动技能因其实用性和趣味性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和欢迎,是重要的体育课程资源。”从这里的“事实上”“这些”“深受欢迎”“是重要的课程资源”等说法,很容易让我们觉得这“非竞技性运动技能”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但是,提倡“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论者至今都没有给出什么是“非竞技性运动技能”的概念界定,也没有列举出它的内容是什么,颇有点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之感。但一篇《论“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下的运动技能教学》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不能将以非竞技性运动技能作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教学说成是没有运动技能的教学,看成没有内容的活动课、游戏课、休闲课。”这是不是可以让我们对现实中的“非竞技性运动技能”有一些联想呢?想到现在的一些体育课充斥着与运动项目无关的活动,充斥着简单的运动游戏,充斥着一些错误的“课程内容资源开发”,如扁担南瓜、大变活鱼、多米诺骨牌等等,我们真担心这些学者所提倡的“非竞技性运动技能”真的只是简单的活动和游戏,甚至是那些与体育都毫无关系的内容。我们要避免这样错误倾向的发生,就必须明确地定义什么是“非竞技性运动技能”,要告诉广大体育教师我们要强化的是什么内容,他们才有可能去正确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正确地开发体育课程内容资源。提倡“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论者还说:“只要非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有内容,教法新颖,正是体育教师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开发课程资源的表现。”从这句话也看出:提倡“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论者心中也在担心这似是而非的“非竞技性运动技能”是否能有真正的内容,是否能引导出新颖的体育教学方法。但作为理论工作者不能只把这种担忧推给教师的创造力,推给还缺乏明确概念界定的“体育课程资源开发”工作,这不但会给教师的教学改革实践带来盲目性和危险性,而且是理论工作上的一种失职。因为,待到所谓“以非竞技性运动技能作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教学”中真的都变成简单的玩耍和游戏时,不但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就连体育学科的地位也将大大地降低,而最终使“健康第一”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在提出“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时,也必须把“要强化非竞技性运动技能”的建议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那就是瞎建议,胡出主意。这是本文对“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的第三个质疑。

    五、分析:“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是一个没有表达清楚的虚假命题

    是基于什么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来提出“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提倡者们并没有作出清楚的解释。因此,无法判断这个命题的由来,我们似乎感觉到这个说法就是对“要淡化运动技术(技能)”说法的补充。无论是“要淡化运动技术(技能)”,还是“要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都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和错误的结论。但这个虚假的命题为什么会出台,为什么会得到一些响应,是我们要加以分析的。

    在有一时期里,的确存在着体育教学内容重视正式运动项目(是指各种大型运动会中的项目)和按正规的要求(是指正式按比赛规则和要求)进行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倾向,这种教学倾向导致了某种程度的“体育教学内容的成人化”和“体育教学训练化”,在体育教学方法中也带有了成人化和对运动员训练方法的影子。这是由于过去对体育教学内容研究不透,对体育教学方法开发不够所造成的。由于正式的比赛项目都是被精练了的竞技体育文化,有着其特定的要求,过于偏倚于正式的比赛项目而轻视那些民间和非正规的乡土性体育内容,不太适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也不太符合学校体育的场地设施条件,最终使得体育的教材和教法都不太符合青少年体育教育的目的。因此,上述成人化和程式化的体育教材教法体系早就受到体育学者和体育教师们的质疑。在1978年的体育教学大纲就明确提出“打破以比赛项目为主的教材编排体系”的思想,其后人们又把这个口号不断加以明确和准确化,如“打破单纯以竞技为目的教学内容体系”的口号等,其实,这些口号的含义还。“比赛项目”特指那些在大型运动会上的正式项目,而“以大型运动会的比赛”为主的教材体系的确不适合青少年的体育教育,如是低年级学生就更不合适。这个口号比较“打破的比赛项目为主的教材偏排体系”而准确地揭示了当时的问题,也就引起了广大体育教师的共鸣。

    本文冒然地推测:“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论者可能在初衷上与“打破以比赛项目为主的教材编排体系”是一样的想法,也是要反对竞赛化和成人化的教材体系。但由于把“比赛项目”换成了“竞技性运动技能”,于是就把一个特指的、一组教学内容,换成了一组运动技术或一组运动技能,于是清楚的对象变成了含混的对象,简单的问题变成了复杂的问题。当然,体育教师们也就不明白问题之所云、问题之所指,思想上的混乱也就是必然的了。本文推测“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是一个因为用语不当导致的一个虚假命题,也是一个不明白的理论导致的一个混乱实践的例子。因此,“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不能成为一个指导体育教师进行教材和教法选择的依据,更不能成为体育新课改的理念和指导体育课改的理论。

    当然,这还是本文的推测,如果“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论者是站在否定知识和否定运动技术的基点上而提出问题的话,那就不只是虚假命题的问题了,而是错误的理论观点的问题了。

    六、另议:“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伴随着“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的说法,还有一个“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的说法,本文认为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

    第一,如果用“竞技性”修饰运动技能是不正确的,前面的论述已经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第二,如果用“竞技性”来修饰教学,那么就更不容易明白了,什么是“竞技性教学”呢?什么是“非竞技性教学”呢?如果将“竞技”理解为“比赛”,那么,“竞技性教学”是否就是“有教学比赛的教学”。“有教学比赛的教学”为什么要淡化呢?比赛是很多项目特征和学习途径,我们又怎能“淡化”呢?淡化了以后的体育教学又是什么样呢?是不是就是学学练练,不能玩也不能比了呢?玩就有可能比赛,比就是竞技,没有了玩和比,体育课又是什么呢?去掉玩和比赛,体育课追求的又是什么呢?

    第三,如果用“竞技性”来修饰教学色彩,那就更无法理解了,连体育的本色的竞争色彩、竞技性色彩都要淡化掉,那么要什么色彩呢?难道真的是“挑着扁担唱山歌”,“扛着垫子学抗洪”,“大变活鱼逗人笑”,“拿着跳绳摆五环”吗?这些连“运动竞技性色彩”都要淡化的体育课,那还叫体育课吗?学生还能喜欢和参与吗?

    七、结语:指导新体育课程与教学改革需要准确和明确的理论

    综上所述,无论是“淡化竞技运动技能”,还是“重视非竞技性运动技能”,还是“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教学色彩”,都是很值得商榷的理论,都是值得质疑的不明确的说法。这种不明确的说法是不能用来指导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更不能作为教育的新理念去宣传和推广。新课程教学改革中的确有很多新理念和新理论,这些新理念和新理论对于修正和完善我们的体育课程和教学无疑是大有益处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甄别哪些是真正的新理念,而哪些则是错误的理念。对类似“淡化运动技能”和“淡化竞技性运动技能”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必须加以鉴别,甚至是加以批评和驳斥,以保证新的体育与健康的课程教学改革,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能到以健康地发展。

    第三章 论实施和贯彻《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关键——论建立地方体育课程指导方案的必要性

    一、问题的提出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在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健康第一”的精神指导下,对基础教育阶段的体育课程进行了重新的构建,新课标的实验逐步推开也极大地推动了基础教育阶段的体育课程改造和体育教学的改革。为了更好地推行新课标和贯彻新课标的精神,把新课标带来的新理念和新的可能性转化成为全国第一线的体育教学创新,为了实现新课标中提出的新的目标,全面推进全国中小学的体育教学改革,我们在研究新课标本身的同时,还必须认真研讨如何将新课标中的好的精神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如何将国家的体育课程标准这个“天”和基层体育教学的这个“地”有机地联系起来。现在这个问题似乎反映得比较突出。

    因此,我们首先要分析一下新课标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二、问题的深入:新课标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一)新课标给我们带来五个领域和近300个目标,也带来将目标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联系的课题

    新课标中提出了“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等新的目标领域,其中包含了水平目标和行为目标,这是一个既充满着新意又比较完整的目标体系,但也是一个需要为广大体育教师去理解,去和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联系的目标体系。因此,新课标的贯彻首先面临着“目标—内容—方法”的一贯性问题和相应的研究工作。

    (二)新课标给我们带来内容选择的权力,也带来谁是内容决定主体和如何决定内容的新课题

    新课标本着“开放”和“放开”的精神,本着尊重地方和学校选择教学内容自主权的原则,改变了以往体育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做非常具体规定的做法,这将提高体育教学内容的多样性、地方性和趣味性,将会促进体育教学内容的创新和研究。但是,从当前学校体育发展状况和体育教师队伍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将体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权完全委托给学校,由各个学校来决定教什么是不可行的。因此,应由地方来根据新课标的精神制定出指导基层学校选择体育教学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但这个指导是由哪级教育行政部门来做,应该做成什么样的文件,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其指导性如何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新课标给我们带来新的体育教学指导方法的理念,也带来教学指导方法的不确定性

    新课改的实验激活了多年来教学改革的积淀,新一轮体育教学改革处于空前的活跃期,各种思想、模式、教法作为各地体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反映出来,这在启发体育教师们进行体育教改的同时,也会给体育教师在选择教改方向上带来一定的困扰,还会增加教学指导方法的不确定性,甚至会对国家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也带来一定的干扰。为了今后整体地推进以贯彻新课标为中心的体育教学改革,保证能够正确地推行和贯彻新课标,有必要对各种体育教学指导思想和方法从大中小学体育衔接等视角进行必要的梳理和定位,并有重点地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予以明确的推荐和指导。

    (四)新课标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评价思想和评价方向,也带来了评价工作的难度

    应该说,当新课标提出了新的目标体系的同时,就为我们提出了新的评价思想和评价的内容。但是,由于新课标取消了对体育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使得习惯了以体育技能和运动素质作为主要评价对象的体育评价遇到了新的课题,加上体育评价理念的更新和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颁布,使得体育评价的问题成为了推行新课标过程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与具体教学内容相联系的具体的体育教学评价方案亟待形成,这也是新课标给我们带来的新的挑战。

    三、问题的症结分析:国家课程改革之后的地方课程管理的空虚

    如上所述,新课标开始实验以来,极大地促进了新一轮体育教学改革,同时也给实践层面的体育教改带来一定的挑战、困难,甚至是疑惑。这除了新课标的理念还需要不断地确切化和明确化因素外,本文认为“国家课程改革之后的地方课程的空虚”是现在贯彻新课标进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原因在于:

    (一)把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联结起来才能实现国家体育课程的意图

    从课程管理的体系上讲,新课标中提出了更加复杂和多样的目标,就已经在“国家在体育课程上实现宏观的管理”和“制定一个衡量体育课程的标准”两个方面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任务。但是,这只是在“国家对体育课程管理”的层面上的工作,而从整个体育课程管理的范围来看,还必须有“地方体育课程管理”和“学校体育课程管理”的跟进和补充,必须要制订出类似“地方贯彻新课标的实施方案”的文件,才能把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联结起来,也才能很好地实现国家体育课程管理的意图。

    (二)从中国的现状看:将体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权直接委托给学校是不可行的

    从教学内容的选择主体方面讲,新课标为了实现对体育教学内容的宏观管理,改变了以往国家对体育教学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做法,这是一个进步。但是“谁来决定体育教学内容”的问题也就同时浮现了出来。那么,根据国家课标对体育教学内容选择的主体只有两个:地方(省、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但是,从我国现在学校体育发展状况和体育教师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现在将体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权直接委托给学校,甚至委托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是不可行的。因此,由省、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类似“选编教学内容的指导大纲”的文件,对选择体育教学内容进行指导是一个必须的工作,否则就会造成对体育教学内容指导的空虚。

    (三)编订类似《体育教学改革指导纲要》的文件对各地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教改有利

    当前,中国的教育改革和体育教学改革全面展开,各种教改的成果和经验很多,这在启发第一线体育教师进行体育教学改革的同时,也必然给体育教师在选择教改方向上带来困惑,这也会对各地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带来一定的干扰。为了使各地能在贯彻新课标的同时整体地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也必须由各地按照新课标的精神制订一个类似《体育教学改革指导纲要》的文件。

    (四)需要对体育教学评价的方法进行明确指导

    由于新课标取消了对体育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加上体育教学评价理念的更新和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颁布,使得过去以体育技能和运动素质为主要评价对象的体育教学评价遇到了新的课题,对新体育教学评价理念的理解和对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贯彻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体育教学评价的问题成为了当前推行新课标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为此,作为可以比较明确指导体育教学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要制订出一个类似《地方体育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与方案》的文件,对本地区的体育评价进行清晰的指导,并以此引导区域的体育教改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问题的解决:建立一个《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

    综上所述,贯彻新课标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上承国家课程标准,下启学校体育教学实践的《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这里名称不是重要的问题,但这个文件的性质是要准确定位的。

    (一)《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的基本性质和特点

    本文认为这个文件要具备以下的基本性质和特点:

    (1)要对本地区的体育教学实践与发展进行一个全面的思考和分析,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管理权限,对本地的体育教学进行全面的指导。

    (2)要包含前面所述的“地方贯彻新课标的实施方案”“地方选编教学内容的指导大纲”“地方体育教学改革指导纲要”和“地方体育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与方案”的内容,要对贯彻新课标的指导思想、内容选编的原则与方法、不同情况学校的体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体育教学评价具体要求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具体的阐述。

    (3)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是定位在“指导”,也就是说,这个大纲既不是规定,也不是命令,而是按照新课标精神的“建议”、“推荐”和“示范”的文件,这样既不管死,也不放任。

    (二)《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中的内容

    本文认为这个所谓“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中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本地区体育教学现状和推行新课标形势分析”的内容

    这部分内容是对某地区的学校情况进行分析,以便于各地区的体育教师能够有针对性地贯彻新课标的精神,进行体育教学改革,可以根据省内重要城市、中小城市、农村地区、山区四类特点比较分明的地区提出基本分析,也可以打破地区概念按学校的体育条件层次来进行分析,如A类条件学校、B类条件学校、C类条件学校、D类条件学校进行基本分析等。分析的内容主要有学校的领导对体育的重视现状、法定的体育时间(体育课、课间操等)的保证情况、体育教学条件的改善情况、学校的体育场地器材情况、引进新体育运动项目的可能性、体育教师的整体水平、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状况、学校教育环境(如应试教育风气的轻重)等,这些都是与新课标的贯彻方式和进行体育教改的课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2.“对体育教学内容选编的指导”的内容

    这部分内容是《地方体育教学指导大纲》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实质的内容,其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新课标的目标与体育教学内容选编的关系

    此部分要说明新课标中提出了“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等新的目标领域和理论、知识、运动技术、战术、身体练习、锻炼方法、探究活动、玩法、演练和作业等教学内容和内容形式之间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的阐明是将新课标的每个目标具体化的重要环节。

    (2)选择体育教学内容的原则

    选择体育教学内容原则的意义是“在放开体育教学内容时而不引起混乱”,是“放开”时的“规矩”,因而此部分提出的原则要明确,要可判断,要容易甄别,切不可用“什么和什么相结合的原则”的表述形式。另外,原则是“筛选”教材用的,就应有先有后,有轻有重。因此,在科学地排列其顺序的基础上,要言明其“是选编教学内容的第几个原则和第几步程序”。

    (3)体育教学内容的层次划分

    要很好地完成体育教学的任务,我们必须建立把教材分成不同的层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要避免“蜻蜓点水”,要把学的、练的、介绍的、体验的内容合理地编排在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学内容的层次划分是解决以往体育教学蜻蜓点水和体育教学内容低级重复,学生难以有效地学会学好运动技能问题有效途径,要提出合理的分层次的教材理论以指导第一线老师们的工作。

    (4)对各体育教学内容的时数、安排方式和举例

    此部分要根据上述对体育教学内容的层次划分,要对各类基本教材的层次的时数、安排方式进行以下的建议,并举例供各学校参考。

    (5)对体育教学的若干要求

    此部分要针对新课标的目标和不同的教材层次明确教学目标和重点,对进行有效的体育教学、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出有关的要求,还要对近年来的各种体育教学模式进行分析,指导广大体育教师为我所用地进行选择,并不断研发好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还要在领会其精神的基础上,针对新课标的目标和不同的教材层次开发好的教学评价的方法,搞好激励性和过程性的评价,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6)对本地区具体体育教学内容的建议(纲要本文)

    此部分可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提出“对不同类型地区的教学内容和成绩考核内容的建议”,并针对新课标的目标和不同的教材层次明确教学目标和重点。

    (7)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评价

    此部分要对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的结构和有关方面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对各种评价的具体手段进行指导,提出体育考核的具体方案供第一线的体育教师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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