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帽子的男人-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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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等待援助的时间,马珊云坐到路边的大石头上,清点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除了一顶遮阳帽外,她没有任何损失。估计帽子是在她慌着下车的时候被遗落在座位上,马珊云有过敏性皮炎,不能被暴晒。虽然她的脸被烈日烤得火辣辣地发痛,但是马珊云却开心得要命,因为她这算劫后余生,这小小的折腾简直不值一提。

    “这个送你!”

    一顶帽子被扣在了马珊云的头顶。

    送她帽子的人正是大家的英雄,现在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楚歌。

    楚歌其实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二十二三岁的样子,马珊云猜测楚歌应该来自一个十分富裕的家庭,从他身上的衣物和旅行包可以看出来,都是低调但质量极好的品牌,包括他送她的这顶帽子,她在户外用品专卖店里见过,售价相当于她在大学里两个月的生活费。

    马珊云有些不安,她连忙脱下帽子还给对方。

    “这怎么行呢?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再说你给我了,你怎么办呢?”

    楚歌用奇怪的目光打量马珊云,像是头一次遇到这样老实天真的女孩。

    “没事,”楚歌从旅行包里拿出另一顶一模一样的帽子,“我有备用的,你拿着用吧,你要再不戴帽子,以后就只好嫁给非洲人了。”

    马珊云笑着收下了帽子,心跳不自主的加速,楚歌正好是她喜欢的那一类型:五官俊朗,绝没有奶油气,还带着些许叛逆,他的左眉尾有一道伤疤,估计就是叛逆的代价。马珊云相信自己的直觉,事实上富裕家庭里出来的孩子多半都有些叛逆,更何况,在这大热天里背着旅行包四处折腾的家伙绝不会是什么乖宝宝。

    “你不会是一个人旅行吧?”楚歌显然对她抱有相同的好奇心,“胆子这么大,敢一个人到处跑?”

    “三天以前,我确实是不敢的。”马珊云颇有感触地说道,“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三天前,马珊云经历了一次从天堂到地狱,又从地狱返回人间的心理历程。

    马珊云是医学院的学生,刚读大一。

    三天前的早上,她正整理行李准备回家过暑假,忽然一阵剧烈的头疼袭来,伴随着头疼而来的还有暂时性失明,短暂的失明状态足足持续了五分钟。对比之前一段时间手臂发麻的症状,马珊云怀疑自己大脑里长了个肿瘤,她火速赶到学校附属医院做检查,脑部CT显示她并没有问题,但医生却在她的肺部发现了几个可疑的阴影,故此要求马珊云做了好几项特殊检查,血象肝功肾功几乎被要求查了个遍。

    等报告的24小时,可以说是马珊云这一生中最长的24小时,她用这段时间把自己年轻的一生统统回忆了个遍,悲哀地发现自己的一生极其苍白单薄:父母因车祸早逝,她被舅舅养大,舅舅待她很好,近乎溺爱,与其说是保护她,不如说是把她囚禁在他视线可及的安全地带。一直以来,她都活在小圈子里固步自封,做井底之蛙,有那么多的地方没去过,那么多的东西没吃过,生命中有太多太多她还没有触碰到的美好……

    幸运的是,报告结果显示马珊云一切正常,她的头疼和暂时失明可能是因为之前的期末考试太紧张而导致神经衰弱的缘故。

    “……我要告别过去的自己,重新开始,给自己的人生找点儿意义,我不能被人家保护一辈子啊,”马珊云以崇拜的目光注视着楚歌,“你今天做的事,我会记一辈子的,我应该像你一样去帮助别人,这样我的人生才会有意义。能帮到别人的感觉一定特好吧?我开始觉得我选对职业了……”

    楚歌被马珊云说得有些发愣:“其实我没想那么多……”

    “就是因为没想过,所以才伟大啊!”马珊云对楚歌的好感立刻又提高了八度,“我真羡慕你。你现在是他们的英雄了。”

    是的,每个人都在对楚歌微笑,他们的眼里都是感激和尊敬。

    楚歌的脸红了,他似乎不知所措,又似乎若有所思。

    公路上传来汽车的行驶声。

    “来了!来了!”人群欢叫,只有司机一脸困惑,因为长途汽车的出事地点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偏僻地带,虽然他已经呼叫了救援,但是按理也没这么快到。

    果然,当人们发现疾驰而来的不过是一辆黑色越野时,兴奋就立刻变成了沮丧,但仍有人上前挥手,期望能碰上好心人搭个便车。但越野车没有减速,还忽然转变方向,朝着路边的人群冲了过来,大家都惊叫起来。

    “小心!”

    见到车子如脱缰野马一般冲来,马珊云急忙拖着身边发呆的楚歌往后一跳,两人从石头上直接翻了过去,双双倒在石头后面的地上。那辆越野车则重重地撞在大石头上,幸好大石头的底部深深嵌入土中,勉强挡住了越野车的攻势,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往哪儿开呢!”愤怒的人群围上来,敲打着越野车的车窗,“出来!出来!”

    越野车疯狂地往后倒退,丝毫不顾及周围人群的安危,逼得人们不得不再次散开,它以所有人望尘莫及的速度逃走了。

    “太嚣张了!”

    “记车号!记车号!发微博上去!”打算记车牌的人都傻了眼,因为那辆车根本就没挂车牌。

    “不会是非法赛车的吧?”

    “不可能,都没其他车,再说谁大热天的到这种地方来赛车啊?”

    “肯定是醉酒驾车啦!”

    “是不是因为看到这边有火,所以慌神了呀?”

    “我看是故意的,哪儿有人就往哪儿撞!这根本就是谋杀嘛!”有人冲着楚歌开玩笑,“小子,你是不是闲事管多了,得罪了什么大人物啊?”

    马珊云转头看了看楚歌,楚歌并没有笑,他脸上的表情很怪异,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越野车消失的方向,眼神里带着冰冷的寒意——不是愤怒,而是另一种东西,让马珊云忍不住想起蛰伏在暗黑处的蛇。

    人们在议论中扶起马珊云和楚歌,两个人都只有些擦伤,所有人都关切地围了过来,问长问短,楚歌对这热情有些消化不良,一脸的不自在。

    相比之下,马珊云的伤情要稍重一些,胳膊肘上蹭破了一大片皮肤,而且脱臼了。

    马珊云痛得呲牙咧嘴。

    “忍着点。”楚歌抬起马珊云的胳膊,熟练地帮后者做了复位。

    “你不会也是学医的吧?”

    楚歌摇头否认:“这种事,不一定非要医生才能做吧?”

    马珊云想想也对,既然楚歌是个户外运动的爱好者,受伤应该是家常便饭,多多少少有些常识。马珊云拿出了背包里的急救包,帮自己和对方的伤口消了毒,并绑上了绷带。

    “想不到我这么快就能报答你了。”马珊云高兴得眉飞色舞。

    “想不到你是个213。”楚歌翻来覆去地看着自己被包扎的地方,马珊云居然用最后一段绷带在伤口上面扎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楚歌并不打算拆掉这个蝴蝶结,他的嘴没有笑,但马珊云觉得他的眼睛里有笑意,直觉告诉马珊云,楚歌不是一个经常会笑的人。

    “你应该多交些朋友。”马珊云向楚歌伸出了手,“相逢不如偶遇,共患难,同生死,要是不交朋友说不过去吧?”

    “朋友?”楚歌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一样,脸色很怪。

    马珊云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怎么?女孩子都伸手了你还不愿意?”

    听到这句话,楚歌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只好向马珊云伸出了手:“认识你很高兴。”

    眼圈发红的马珊云立刻破涕为笑。

    “对了,你去哪儿?”楚歌问。

    “阿坝州一直往下走,反正这条线上的景点都很漂亮,喜欢哪儿就在哪儿多住几天。”马珊云回答后反问,“你呢?”

    “我打算先去雅安,再去藏区,大部分时间咱们算是同路。”楚歌说道,“可以结个伴。”

    “太好了!我就跟着你吧!”马珊云高兴得忘记了自己有伤,居然拍起手来,“这样我就有安全感多了!”

    楚歌却皱起了眉头:“你太轻信人了吗?你这样出来旅游,很容易出事的!”

    “别人是不好说,但是我信得过你啊!你是大英雄嘛!”马珊云朝着楚歌俏皮地眨眨眼。

    楚歌苦笑。

    一群人在路边等了半个多小时,警车、消防车及长途汽车公司派出的备用车都赶到了。跟随而来的还有一队记者,楚歌用帽子遮住脸,东躲西藏,明确表示不愿接受采访,在配合警方和消防做完调查之后,大家坐上了新车,继续被中断的行程。

    马珊云和楚歌在雅安下了车,楚歌抬头望望天,他说可能马上会下大雨,提议先在当地找一家小旅馆住下,第二天再到附近的几个景点去游览。身边有这么一个有经验的背包客,马珊云乐得不用自己拿主意,便跟着楚歌住进了一家名为“水云尖”的农家旅馆。楚歌说自己是这家旅馆的常客,因为厨师做的饭菜味道不错,所以每次他进藏区之前都会在这里歇脚。事实证明这果然是个无比英明的决策,就在两人踏进旅店的十分钟后,暴雨便倾盆而至。

    吃过晚饭之后,马珊云敲开了楚歌的房门,将一盒药膏塞到了楚歌的手里:“这是我们家祖传配方,自制的灵丹妙药,专治风湿关节骨痛。”

    楚歌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我……”

    “我是学医的,吃饭的时候就看你捂着腿,一脸难受的样子,知道你肯定有关节炎,而且有这个病的人都是天气预报专家。”马珊云指了指自己的左膝盖,“其实是因为我的腿以前爬树摔伤过,所以每次下雨也会痛,所以我才随身带着这个药,可灵了!”

    “真是巧啊!”楚歌由衷地感叹,“我的脚也是爬树摔断的。”

    楚歌涂了马珊云的药膏之后,果然感觉好了很多,两人便开始聊天,越聊越投机。马珊云惊喜地发现原来楚歌和她有很多共同爱好,比如都喜欢周杰伦的歌,都喜欢吃奶油蛋糕,都喜欢看悬疑推理小说,他们最喜欢的电影都是《美国往事》,梦想也都是环游世界……如果不是困意一阵阵地来袭,马珊云估计自己会跟对方聊到天亮。

    马珊云意犹未尽但又无可奈何地回到房间,过去自己经常和闺蜜聊通宵,没想到偏偏在这最关键的时候,睡魔拖了她的后腿——在她面前的可是一个王子般的男子啊,这不是天赐缘份么?而她居然在这样千载难逢的时候想要睡觉!

    这些想法才刚冒头,一股强烈的困意就把她死死地压在了床上,大脑里还有那么一丝意识在挣扎,她听到窗外雨打树叶的声音,忽远忽近的雷声,走廊上服务员巡夜的脚步声,不知道什么地方的狗叫声……

    忽然,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传来,显然是从隔壁楚歌的房间传来的,隐约还有打斗声。接着,她听到楚歌叫了一下,虽然声音不大,但她能确认那就是楚歌。她有些着急,想要起身去看看,但她的身体却丝毫不能动弹,手脚都像瘫痪了一般不听使唤。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自己的房门被打开了,有脚步声慢慢朝她走来,虽然意识不清醒,但她还是能够感觉到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不怀好意,马珊云不由得在心里哀叫,她听见一个柔柔细细的女声在耳边说:

    “马珊云,听得见我说话吗?”

    马珊云没有回答,她回答不了,舌头和嘴唇都是僵硬的。

    “马珊云,这是你的信用卡付账小票,麻烦你在这里签个名吧。”

    马珊云感到自己手里被塞了一支笔,她的眼前晃动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片,而蹊跷的是刚才还不听使唤的手居然抬了起来,在那张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好了,没事了,给你打一针,你好好睡一觉吧。”那个女声对马珊云说完,她便感到胳膊处一阵刺痛,接着她被一片黑暗从头到脚地笼罩了……

    马珊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中午一点钟。

    她回忆前一天夜里似梦似真的经历,越发觉得可疑,依照她掌握的知识,那倒很像是吃了镇静剂之后的症状,而之后签字的那一段,又像是被人催眠了。莫非她和楚歌住进了黑店?马珊云低头看了自己的胳膊一眼,马上就变了脸色。

    她的胳膊上,赫然有个新鲜的针眼!

    一想到昨夜的情景,马珊云不由得有些两腿发软,莫非饭菜中下药了?那楚歌呢?昨晚的打斗是否真实发生过?马珊云越想越害怕,她赤着脚跑到隔壁,不停地敲门,里面始终没有回应。

    “小姐,别敲了。”旅店的男服务员微笑着对马珊云说,“那位先生今天一早就退房走了。”“走了?!”马珊云大惊失色,她不相信这个答案,楚歌绝不可能丢下她一个人离开,而且不打招呼。眼前这个男服务员的脸上所挂的笑容让她胆寒。

    谋财害命?!绑架?!毁尸灭迹?!

    这些可怕的字眼钻进马珊云的脑子里,令得她打了一个寒颤。

    马珊云盯着服务员,大脑开始快速运转。

    “怎么可以这样?!”马珊云故意发脾气道,“说得好好的,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她强忍着恐惧做出无辜的样子询问男服务员:“他走的时候没说什么吗?他有给我留口信吗?”

    男服务员的表情像是在憋住笑,摇头道:“没有。”

    马珊云做出生气的样子返回房间,她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东西,当戴上楚歌送给她的那顶帽子时,马珊云几乎哭了出来,她强忍住眼泪离开了小旅馆。

    一走出旅馆,她便立刻招来一辆电动三轮车,径直去了最近的医院,现在距离她吃下那些镇静药已经过了18个小时,但最近一支镇静剂是通过静脉注射的,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在她的血液里检测到残余含量,这将会成为一个有利的证据。马珊云看了不少的推理悬疑小说,她知道如果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能申请到搜查令的,而一份铁证般的报告将为警方提供一个很好的搜查理由,为了这个理由,她必须争分夺秒。

    抽完血,医生告知马珊云要三个小时以后才能拿到报告,心急如焚的马珊云便跑出医院,准备前往警局报警。她在大门口站了半天,竟没遇上一辆空车,医院门口的人流量很大,不断有人与她擦身而过,马珊云只好往人流量小的街边靠,突然,一阵风吹了过来,马珊云觉得头上有些发凉,这才发现戴在她头上的那顶帽子居然不见了!马珊云连忙四处张望,一个大胡子男人进入了她的视线,他戴着那顶帽子,正朝街对面跑着。

    “站住!”马珊云连忙追上去,可那大胡子男人离她的距离太远,逃跑的速度又太快,几秒钟之后,马珊云便失去了那人的踪迹。

    楚歌送的帽子就这样被偷走了,就像楚歌在骤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样,这让马珊云的心情变得更加沮丧,她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不祥的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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