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女厉冰冰-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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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彪一伙在当地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杀人越货,其所经营的大富豪娱乐城自2004年至2012年1月,先后共组织5000多名妇女进行卖淫和贩卖毒品,单是有账可查的收入便达人民币9000多万元…………

    “多年来,这个黑社会犯罪组织借助当地政府一些官员的势力,基本控制了当地的海鲜和三鸟等经济领域,已成为当地社会治安的大毒瘤。坊间传闻,这个黑社会集团拥有的资产至少超过10亿……”

    2012年初,南方一家都市报,刊登了这样一条信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条信息与我有关,因为,李文彪是我的男人,我儿子的父亲。

    一切,要从8年前说起。

    现在想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故事很平淡,也很开心,但在当时,却并没有觉得开心。很多事情,要等到事过境迁之后,你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评价,就像一个人,总要等到他死后,才能给他盖棺定论。

    因为迟迟不能盖棺定论,所以我们的痛苦总是遥遥无期。过了数年之后一想,其实那痛苦根本不算什么,所有的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就像重感冒,不管吃什么药统统无用,总归要等六七八九天后,方可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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