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此-每一只夜莺都是一切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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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是个怎样的人

    从前。

    我爱说从前这个词。

    所有的故事都爱说从前这个词。

    从前是清晰存在过的事实——确定的,因而是可靠的。从前是大雾散后的回头路——因而是含混的,属于回忆里的创造。

    从前是家乡的方向,散发着樟木箱子的气味。

    ——从从前到现在。

    ——我要讲的下面的这一切,比从前还遥远。

    我姥姥有个针线笸箩,扁扁的,竹编的,是我的百宝箱。在我眼里它像杂货铺一样,什么都有。往常家里缺什么,姥姥总说,去北头杂货铺一趟。其实那时候已经叫百货公司了。我姥姥的针线笸箩,是我对生活的最初感觉,我很少写长篇小说,长篇要拼生活的积累,我没有生活的积累,我只有片段的稍纵即逝的感受。——回想当年,回想童年的生活,我不记得我吃过什么,我说过什么,却牢牢记得针线笸箩。我多么羡慕在杂货铺的人啊,我大言不惭地对姥姥说:“我长大了,就开杂货铺!”我说的时候是一个漫长的下午,家里像往常一样只剩下我和我姥姥,我在里面的小间看小画书。我有好多小画书。我爸爸他从外地回家时,每回带一本小画书。我可能看得心潮澎湃,想起什么,想和人说说,我一溜小跑跑出来,喊姥姥—姥姥,我姥姥哎—哎—答应着,从手里的活计抬起头,问她的毛孩咋啦?毛孩就是我。我在跑着的途中,已经忘了说的话,因而我看到姥姥的时候,已经停下来,想往回走了。我灰灰地回来,回到刚刚的地方,想我刚才想说的什么——地上摊着刘胡兰、荆轲刺秦王(小画书),我想起来了——我没再跑过去,我大声喊给姥姥,向天空大声地呼喊:“我长大要开杂货铺!”关于长大要开杂货铺,后来我还说过多次,但上学后不敢再说,我在我的作文里把理想变成了当老师。直到今天,看见百货店红红绿绿的,还是亲切。我恨老师。高考的志愿里,所有师范都不填。

    关于我的母亲呢——在我的童年里,只是一个若隐若现不太完整的影子。她的样子常常一闪而过,像我喜爱的画家——林风眠笔下的人物一般虚幻。没有实际的血肉和温度、物质感。——我和姥姥住在同一间屋,她管我的一切吃喝洗涮。我甚至有些怕我的母亲。因为我的父亲总是把我放在腿上——我看到母亲好像并不高兴。一个母亲也会嫉妒女儿的,这我以后才知道。母亲很可怜,我当时对她没甚好感。我母亲最大的嗜好是换床单和换窗帘。换床单是出于洁癖,可换窗帘呢?我蹲在母亲身后的地上看她换窗帘,有时替她扶着凳子,弥漫在窗帘的图案带来的幻想里。布票有限的时代,我母亲的如此爱好就显得非凡,她有许多块花布,压在我家那口红漆木箱里——隔一阵,就拿出来看看。她把它们摆在床上,一块块摊开,看够了,就又放回去。那会儿我好羡慕呀,那会儿我对财富没什么概念,我母亲在我的眼里像地主一样——她把花布压在箱子里锁好,像是地主藏宝。我在画书里看过。

    那会儿,我是个纯色的好孩子,还是个严肃的孩子,对每一个会写的名称穷思竭虑。比如,对火那样的事物迷恋,想不明白。它明明存在,却在别处,根本不像桌子床房子太阳星星一样可以用指头指出来。现成的。你需要邀请它,呼唤它——它才出来。真有趣。我对无形的留不住的事有一种天然的敏感与迷恋。我还记不住哪是左,哪是右,我问:为什么偏偏这边才是右,却不是左呢?谁规定的?不过对猫鸡狗兔老鼠,这些小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的活物,我躲得远远的,我从来没对它们爱过,我从来不碰它们,那种恐惧!它们是妖怪。我常常被这些怪念头搞得很累,蔫蔫的,像个病孩子,无精打采。我姥姥就给我灌糖水,还给我吃宝塔糖——就是像宝塔一样的,红的蓝的药——专打蛔虫的。我姥姥说,你这么瘦,不好好吃食儿,一准是肚里有蛔虫。那时候我整天想,到底是先有鸡呢,还是先有蛋?现在的我不同啦,当然,也好不到哪儿去——我还是恐龙级别,否则,也不会被报社炒鱿鱼。

    这使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若干道路,其实早在梦中早在童年就已经走完了。你一生的道路都可以在童年找到雏形和缩影,你对世界的体会,你的喜恶。在梦里,我到底13岁还是3岁或33岁,那大体上并无分别。

    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我静如处子是丑小鸭。那时的我,热爱书籍胜过热爱一切男人。没有人会告诉我我问的十一万个为什么,我的问题大人回答不了,科学也回答不了——我只有像所有太聪明的女孩子一样,心事重重,神情缥缈,读书读书读书。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多年。

    可能这种情况最终会影响我更多的年?

    我封闭,幻想,想象力异常好奇心异常,像个哑巴。

    那种漫长那种孤独的童年和少年和青年,如果没有书,如果没有每天的思和想,没有对于未来的遥望和对成年人生活的好奇,我是坚持不下来的。

    那时候我就知道人的极限不是死,而是行尸走肉。

    有一回,我和爱慕在外面吃饭。她突然问:“为什么不生个孩子呢?像你,女孩子一定漂亮。”

    我笑了。

    这时候,我很爱笑了。因为爱笑,所以大有早长鱼尾纹的迹象。

    这时候,已是“那时候”以后很多年了,很多的年过去了,年像河水一样水珠们连成水的流线,谁还能分得清,每一年,每一年,水珠和水珠有什么不同。

    在那些水珠和水珠之间,我走了几个地方,还遭遇了很多的人(这再正常不过),但是,在那些水珠和水珠之间,一定还发生着什么其他的事。是的,一定是这样。我渐渐地发现,我的外观在变,程度竟然是非常的厉害。这种现象近一年来愈演愈烈。在一个场合初次见过的人,下次在另一个环境里,根本认不出我来,总是这样。我照片上的样子也是如此。每一张都不像是同一个人。这使我一阵儿喜悦,一阵儿担心:是不是病态?我对我的容颜一直没有自信。

    其实,我的家乡是邯郸。就是吕洞宾黄粱一梦,廉颇蔺相如完璧归赵,赵括纸上谈兵的邯郸。稍稍读过初中语文的人都知道这些历史。有一次,在一个应酬的餐桌上,有人问起我的家乡,这种话题像英国人社交时去谈论天气一样,不咸不淡。

    邯郸。我说。

    祖籍吗?

    ……我一时说不出。大概——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那次著名的明代大移民几乎家喻户晓。据说,最小的脚趾指甲是两瓣的就是那里人)。

    噢,邯郸可是出美女呢。史书有记载。

    我疑心那是恭维之词。

    后来,我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类似的说法。

    我开始信了——彼时,几乎所有的女人都说,你在突飞猛进地变漂亮。我不太相信男人的话,雄性其实是最会献媚的动物,看看中央电视台赵忠祥主持的《动物世界》,就知道。

    这些女人使我激情陡增。

    但是我不上相。我眼窝凹陷,可闪光灯一闪,即消除了面目的起伏,我正面、侧面、低头、仰头,拍出来的样子根本不像是同一个人。

    所以,爱慕说,你比照片上漂亮。

    我望着爱慕的翘翘的鼻子,我说:生个孩子是残疾该怎么办呢?

    怎么会呢?

    那,要是她丑陋怎么办?

    不会吧。

    万一……就长大了嫁个外国人,黄毛们娶的都是中国人里的丑姑娘。东方型的,土,黄皮肤,高颧骨,单眼皮,小个子。爱慕说。

    奇了怪了。爱慕自言自语。

    我没有说下去。

    我又想起了我的漫长的童年和成长。

    我不想让另一个陌生的生命重复着那一切。

    但我特别喜欢和爱慕瞎聊。有一回我们说到女人的幸福,我们一同认为,像××那样的女人最幸福。自己一辈子没吃过苦受过穷,运动里也没挨过批,没写过什么大作品,可晚年声誉日隆。八九十岁了还小女儿作态。我们撇着嘴说完,好一阵子没声。

    爱慕也写小说。爱慕的小说写得像三级片。

    爱慕是70年代出生的。她说自己是文学青年。文学青年使我回忆起80年代。80年代,在雨后春笋般召开的笔会上,女孩子们像花儿一样盛开。女孩们无一例外的嘴甜,“老师!老师!”叫着,清新、欢快,像春天早晨嫩草上的露珠。女孩们无一例外的不显山不显水的沉着,文静,恰到好处,老谋深算。在全国性的傍大款运动之前,傍作家是颇有些风尚的。文学导师们都有些青春苏醒的意思,但脸上严肃着。

    爱慕没赶上文学的热季。80年代文学盛况空前。

    当年浩浩荡荡,令老师们和老师们的老婆心颤的女文学青年们,烟消云散。

    在我的青春年华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友谊。

    那是重色轻友的年纪,爱情的犀利总是抢在一切友谊的前头。我们不会放过爱情,因为我们觉得,爱情错过了就没有了,而友谊,在哪儿都能有,友谊总比爱情乏味。到了今天,我的看法却与以前恰恰截然相反了,我现在以为:爱情哪儿都能找到,而友谊呢,在你过了一定年龄,就不好形成了。爱情可以有很多次,而好友有几个呢?

    一个就够了。

    以前是忽忽,现在是爱慕。

    在我的中篇小说《阴柔之花》里,女人像阴柔的花朵一样盛开:她们神秘,寂静,芬芳的气息弥漫,女人像闪电,照亮深夜阴郁的天空。在我的小说里,我的笔下,女人,像涓涓的流水,潺潺不息,气象万千,她们是自动涌到我的思想里,走到我的笔下的,我不知她们从何而来,向哪儿而去。她们仿佛就在我房间的什么地方,只是不同的空间使我看不到她们,她们存在——这种想象使我感到温暖。我知道她们的故事,无论美好,无论丑陋,都不会让我意外和恐惧,我知道她们,我相信她们,如同我相信魔力。我总能从女性打开出口,这如同顺着女人的缺口,走入女人的身体和子宫,进入一个幽深回肠梦中场景似的地方,这缺口暗示着女人天然的薄弱环节?接受,容纳?而男人是封闭的,没有入口,铁板一块,对男人,我的想象枯萎,抓不住一点具体,关于男人的感受像风一样,真实而虚妄,无法保留和等待,变得荒谬,毫无意义,他们陌生,隔膜,像另一个星空,而且面目模糊。他们使我惊奇,不可思议,受到不竭的吸引——而我的写作,也由于加入了对他们的观望,意味着未知的力量,危险的甜蜜,意外的想象。因而我不可能不对男人感兴趣,因为上面的缘故。因而我在我的小说里我称女人:我们;称男人:他们。因而,我也不太可能进入女权主义的堡垒,不会同性恋。

    感性的人类——女人,直觉像蝙蝠的雷达,寂静而喧嚣,犹如神经根系的图案,脆弱而坚韧(关于女人的一句诗永远像灯塔一样在我的记忆里熠熠生辉,这是我最耳熟能详的诗句:……水,平衡着地球/女人,平衡着人类)。我把我认为的最美好的词汇都归于女人:善良,宽容,坚韧,忠诚,激情,完美,神秘,丰富,仁慈;我觉得女人的一切错误都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值得原谅;女人的疾病,无奈,尤其是衰老,这现实和时光的烈焰(最大的伤害),永远使我怜惜和慨叹——在我的字典里,女人是迷人的万花筒,女人是梦想中一切闪光的事物——女人就是梦想的光芒。

    是的,关于女人的想象总是使我安宁下来,我熟悉她们像熟悉我的镜子,我知道她们为什么美丽,为什么善良,为什么一夜之间发锈,丑陋冰冷残酷。这一点在许多由女人主谋的案件里,均有独特的表现,我妄图向一位聪明的男人说明女人复杂而单纯的心性,如同动物的触觉,敏感,变化无穷,其实是出自一种不自觉的保护自己的本能,时时刻刻希望拥有安全,只是更加明确地表明了女人的柔弱与生俱来,连凶杀也不脱这种阴柔的特性,女人从不正面冲突,不使蛮力,以智取为上,女人更像诸葛亮,东方人的性情比西方人更多阴柔之处。他对我的话不甚了了。

    我们和男人之间沟壑纵横。

    我常常在街上看女人。有时候,我们互相看着。我总是相遇到那种目光。对那样一种目光,我的皮肤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敏感。它们大胆,目光如电,挑剔,尺子一样精确,上下打量,甚至已经走过了,干脆回过头,盯着你,要不就是拿眼风瞥着,与你的撞在一起,根本不躲。遇到这种目光,是不用害怕的,我知道,那绝不是男人的眼光,不是好色之徒——因为,只有女人会这样的看你。只有女人敢这样的看你(心理阴暗的男人心里有鬼,像小偷,目光闪烁)。女人目光如镜。

    这些我没对爱慕讲过。在写到这一段文字之前,连我自己也不自知。昨天,我刚买过一本人体照相集,我发觉,那里面裸体的女人真的不如穿衣的女人妩媚漂亮。我听到自己失望地说:女人的态,全在服饰的遮掩与映衬之中,澡堂里,妇科的诊室里,裸体的女人黯淡无光,如同白日的女人毫无风味——服饰像夜晚的灯光,拯救女人,幻化女人,使女人更遥远,更具欺骗性,更诱人。

    有时候,爱慕打来电话,大多数在夜里,我正在独自喝啤酒,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在我自己的地方,我像一个女王。爱慕说,晚上女人最美,我想看看你。我说,看吧看吧。我们约了在卡桑布兰卡酒吧见。

    爱慕胖嘟嘟的。我喜欢和这一型人相处。我只是喜欢,我不爱——我爱的都瘦削,严肃,高深莫测,冷峻。他们是另一种人,我爱和我不同的另一种人。

    我的爱在不知名的别处,存在。

    后来,我在电视台客串一档节目,有一个女人在电视上请求她的丈夫不要离婚,撤回法院的起诉。在录制现场,她的丈夫说,我不因为别的,她人也挺好,我们俩就是性格的问题。她太戏剧化了。

    这个家常菜型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使我肃然起敬。

    我久久没有忘了当时的感觉。

    这句话分明应该是用在我的头上。

    我就是一个极端戏剧化的人,在我身上,风云变幻,气象万千。我喜欢梵高疯狂的激情,也喜欢卢梭黏稠的睡眠,我是AB型血,我的血液矛盾不堪。

    就是这样。

    一切才刚刚开始。

    2.夜里的向日葵

    这里是石家庄——京畿大省的省会。离北京只有两个半小时的路程,上高速公路走两个半小时,不远。北京人中的有车族,常常出现在石家庄的周末里,周一再回去,同样的玩和吃住,石家庄比北京消费低得多。这使我想起小说里常常出现的巴黎和外省。那些巴黎的上流社会,常常住在巴黎以外的乡下别墅,他们有当晚巴黎大剧院的票,他们吃过晚饭,坐马车或骑马来看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石家庄算是北京的“卫星城”吧。1997年我在香港的时候,在女人街,人家问:小姐,从哪里来?答:石家庄。人家说:噢,知道,就是北大学生军训的地方,北京那一带的——黎明,“四大天王”的黎明,北京人,唱《IWASBORNBEIJING》的,你们和他是同乡哎!

    关于石家庄,还有一个段子。据说,有一天,中央电视台台长收到一封信,是南方一个富庶乡镇来的。信里问:为什么北京南面一个庄你们都天天给播天气预报,而我们这么大的乡镇你们反倒不播?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如果需要多给钱就能上新闻联播后面的全国天气预报,我们给,我们这里富得很,我们镇也要打一打知名度。

    (笑)

    那一阵我常去北京。因为稿子的缘故,几乎每月去一次。我喜欢北京,主要是因为它的旧城墙和它那里有夜里还开着的公园(同样的原因,我也喜欢南京),还有小剧场话剧(我每次都去看一场)。我住在地安门锥把胡同的时候,常常吃过晚饭步行到景山公园里去。特别近,一拐弯就到。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直到公园的廊灯黄起来。那里离沙滩儿很近了。沙滩儿这个地方,在我的文学头脑里,那个陌生而郑重的院子,令数步之外的我遥遥怀想。

    北京的秋天,大约10月下旬的样子,胡同里挺静。落叶已经有了,风吹过树间,金灿灿白亮亮的,我希望我身边有一位高高大大的北京男人并肩走。他的嗓音浓厚,温暖,弹性,在高低音中间轻柔地转换,飞翔和下落——那是让我心醉的喉咙。我热爱北京。

    许巍写过一首《我思念的城市》,他是从西安来北京的,西安人(搞摇滚的有不少来自西安,那么古老的城市,诞生那么现代的音乐,看似矛盾,其实再正常不过,古老城市的那种无处不在的闷,正是孕育激情与冲动,咆哮与风雷的地方。不在沉默中毁灭,就在沉默中爆发)。他老是一个人,肩上背一个包,上街,一个人去转书店,一个人看电影,倒不是为了看电影有什么好坏,他不怎么留意电影里的故事,他喜欢那画面响声。地铁站买张报纸,靠着大柱子看,特舒服。有一天,他走在长安街上,黄昏的时候,该去哪呢?转了一下午,买了书什么的,站在街道口,突然想念起西安。看着北京的天空,那天空特蓝,想着西安那种黄昏,特别强烈的感觉。

    这一段就像是我的感觉。北京不是我的城市,我的城在石家庄。

    我和爱慕在石家庄的夜里出行的时候,必得浓妆艳抹。

    我指的夜里,专指真正的夜里。

    对一个现代城市而言,午夜时分,才算真正的夜晚。酒至微醉,花开半时。是的,我们必得像那些“可爱又令人尊敬”的妓女“同志”一样浓妆艳抹,这是因为有两个显而易见的目的和效果:一是为着和夜色协调,因为居家女人的装扮在午夜的街头是怪异的;二是因为它是一桩十足的保护策略——良家妇女的装束最不安全。说白了就是没有人想强奸妓女,那些可爱的妓女们,是城市里最自由的女性。

    我和爱慕深谙此道。

    在街头梦游的时候,我们乔装改扮。亨利·米勒说过,在巴黎,如果一个女人只有一条腿的话,就去做妓女好了。没准一条腿的妓女生意更好呢。为什么?因为两条腿的太多了,不稀奇。眼下,我们还比不上巴黎,初级阶段的一切都只是小巫级的——年轻风韵,穿着入时,最合适的职业便是做妓。但是,城市的夜晚,永远有被强暴的良家妇女,也永远有找不到嫖客的妓女。没错——同时存在。

    是的,我是个愿意在夜晚出现的人。只有在夜晚降临的过程中,我感受到,有那么一部分白日里失掉的东西,正随着夜晚的返回,回到我的心里。只有在夜里,我重又变成一个温柔的好脾气的女人。舞台被让出来。对于白天的城市而言,你能说什么呢?城市的真正的呼吸,只有夜晚才能触到。夜晚才是一个城市的真正代言人。我愿意沉入这个城市最明亮的暗处,最深的底部——这很过瘾。唯一使我感到不足的,是上面这一点。

    有一回,大约夜里一两点的样子,我在楼外小坐,邻楼的男人打牌散场归来——见我在夜的黑暗里安坐,他并不认识我,我刚刚搬来,他走了过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他很善良,很小心地问。我谢了他,说,只是想在外面坐一坐。他看了看周围,那也是仲夏之夜,乘凉的人早回去了,他看着我,事实上他什么也看不清,“有什么事儿想开一点——”低低的,温情的声音。有一丝丝的亲切,跳跃了一下,一闪而过。我冲着黑暗,哑笑了,我说:“吵架了。”他马上放心了似的:“我说嘛——能怎样?没事!都这样!今儿吵明儿好,你住哪间?不成我送你回去,教育教育他?”我站起身,我说,我该上去了,谢谢。我进了楼。他也走了。

    居家女人的装束,深夜外出逡巡,难免令人生疑——定与伤心、绝望、出走,甚至自杀连在一起。为了让那个男人放心地回去睡觉,我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谎——很生活化的一个谎。其实,那天,我没有和任何人吵过架,一整天,我几乎没讲过话——晚上,我莫名其妙地心情好,反正睡不着,就走出来。我并不想告诉他,我只是坐在那里,看星星。

    乔装改扮为省麻烦罢了。

    以前我和忽忽形影不离。我和忽忽认识是在一个男人云集的饭局上。我们是其中唯二的阴性。我们分别坐在圆桌的对面,连线正好是直径的距离。她不像是一个人来的,我感觉坐在她左边的男人,一个轮廓秀美年轻像肖邦一样的男人,即是她的情人。因为别的人和她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同时,眼睛却溜一溜那人,那人根本没反应似的——那种平淡,熟视无睹,正说明了一切。有人说,在酒吧,在舞会,谈得眉飞色舞,一脸光彩的男女必然不是真正的一对,最佳搭档的舞伴也少有是夫妻——熟悉,是不同寻常的,举首投足之间的平淡,尽现两个人相熟的历史。

    在这样的席间,女人的话都少。男人们在表演口才,女人带着耳朵和微笑就行了。我和忽忽有几句简单的对话,然后我们一同起身去了洗手间,她悄悄地问:你带卫生巾了吗?我坏了。

    我坏了。这句话可爱至极,我喜欢。

    等我们回到餐厅的时候,我们之间的亲切、默契已经形成。自此,关于女性的话题,占据了我们以后很多次会面,有的时候,忽忽两眼放出光芒来,说得太痛快了,淋漓尽致。

    当然,我知道,对男人我真的看不懂。我对多年以前台湾电视剧《含羞草》里一个叫范家慧的女人记忆颇深。那无疑是一个坏女孩。矛盾,不含蓄,征服欲强,但男人把温文尔雅的女友搁在一旁,陷在范家慧的情网里。坏女人的性格魅力,她的令人好奇挑起男人的迷恋。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女人不坏,男人不爱。

    忽忽说,男人会在心里感激一个女人,但会去爱另一个女人。

    让人怀念不好吗?像李春波唱的《小芳》:“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我说。

    在心里怀念着你有什么用?人家什么都不耽误,有了闲工夫,良心发现地想一下你,高高在上似的。不如让我怀念别人吧。

    忽忽总能一针见血。

    忽忽走了,现在有爱慕和我在一起。我们俩白天像痴呆的猫头鹰,弱智得很,可一到夜里,就兴奋,两眼放光,周身发亮。石家庄的秋天是真正的兔子尾巴。在我的记忆里,这里的春天刚刚蠢蠢欲动,夏天就密布了。这里像只有两个季节,刚脱了大衣不久,还没送干洗店干洗,已经可以穿半袖T恤了,我的衣柜里多是大衣和夏天的薄裙,我不记得穿过毛背心。季节不细腻,没有过渡段落和起承转合,石家庄的夏天比武汉还不堪忍受,这里的天气像我一样戏剧化。家里没空调的有不少都离婚了,石家庄秋天的离婚率最高,大多是夏天埋下的伏笔。为什么?天燥,人烦,心里憋火呗,碰上点事儿就吵架。夏天,大家都不爱进厨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厨房没空调,我和爱慕就常常在外面吃。夏天开冷气的饭店人车不断。

    以前我是个多么热爱书籍的人,现在我发现,学习的机会也在宾馆的餐桌上。民间口头文学的流行像汪洋大海,恣肆横流,餐桌上的吃食,远没有那些五颜六色的段子们受欢迎。段子是聚会时餐桌上不可少的内容。过个段子吧,是行话。夏天,人们胃口都不佳,如果没有这些秀色可餐的段子们起作用,餐桌上的话题该是多么的无趣啊。段子们题材多样,一旦诞生就像孩子一样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和他的成长空间,它们在大江南北的上空随风流行,各地有各地的不同版本,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在原来的基础上扶摇直上,一脉相承,被五湖四海的人随身携带到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餐桌上,带着不同的音调和口音,插着不同的想象的翅膀。餐桌上八方云集,人物荟萃,重在参与喜爱交流,段子们在餐桌上波涛汹涌,绵绵不息,纵横驰骋,和酒杯一样交错,欢畅淋漓。四大傻:下班就回家,吃饭点龙虾(吃不了两口,又贵),歌厅找小姐(一经发现,党政干部要受处分,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得不偿失),有钱不会花。四大闲:离退干部、巡视员、有钱人的老婆、当官人的钱。说喝酒的:当头的不喝酒,一点信息都没有;一般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都没有;上级来了不喝酒,一点好处都没有;老百姓回家不喝酒,一点意思都没有。说负责接待的各级办公室主任的:上级来了怎么办?安排宾馆请吃饭;安排好后怎么办?旅游景点看一看;看完以后怎么办?卡拉OK练一练;练完以后怎么办?和小姐舞池转一转;转完以后怎么办?桑那浴里涮一涮;涮完以后怎么办?按摩小姐给按一按;按完以后怎么办?上级和小姐商量着办;办完以后怎么办?小姐的小费咱给算;问上级下次来了怎么办?上级把手一挥:下回还照这回的办!

    说人到中年的(开小学中学大学各种同学聚会。对于那些家居女人来说,丈夫的同学聚会往往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越是规矩男人,越有可能陷入婚外情的深渊。惯于沾花惹草的人从来不会在这方面太深的,拎的清谁轻谁重,反而不会对妻子以外的女人来真的——规矩的男人,常是认真的男人,往往把自己搞得一团糟,然后鸡飞蛋打。同学聚会是非常危险的)。有话说:“情人累,小姐贵,没事开开同学会,能拆一对是一对。”

    还有一些不能说。一些黄色的,也就不说了吧,一个叫“郭春海”的男人的故事,一个叫“李万机”的女人的故事,是其中的经典,还有不少是《笑林广记》的故事新编。围绕一个“日”字,有若干段子——中国汉字的生动活泼绝妙在民间口头文学里发扬光大,举一反三,成语俗语的活用,令人捧腹。我们擦擦笑出的眼泪,离开餐桌的时候,夜色正隆。

    筵罢人散,空气流动起来,段子们也就大江南北走开了。

    段子们会很快流出去,而且一定会流传下去的。

    段子们波长深远,无边无垠,无穷无尽,生命久长。

    我们是夜里可爱的向日葵,在餐桌边盛开。

    3.八一

    这样的日子快乐无限。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可以使自己快乐起来的东西。在以前,这是不可想象且无法实现的。根本不可能实现。毫无疑问。快乐是轻浅的,容易的,因而是短暂的。它们水过地皮湿,易于蒸发、渗漏,了无痕迹,像炎热夏天的一丝凉意,令人欢喜,但稍纵即逝。快乐像魂一样留不住,寻找快乐,是一个万劫不复的里程,从生到死。佛说,世界一成一毁叫一劫,万劫,何其久远。

    寻找快乐会成瘾。

    空虚也和实在的物体一样具体。

    心是它自己的主宰,它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天堂变为地狱。这些年我很少听音乐。从前可不是这样的,录音机我用坏了5个。音乐有助于帮我忆起从前。有一天,在人家家里,我意外地听到一首熟悉又熟悉的歌。我一时想不起那是谁在唱,是首什么歌。可我当时的感觉告诉我:这首我想不起的歌对我意义非凡。在过去的年代里,它和我之间一定有过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我拼命想。想不起。近一年来,我越来越深地陷在写作的迷幻之中,我的口头表达功能日渐退化,经常脑子里有的就是嘴跟不上。口拙的同时,我的记忆力锐减,也许这是酒精的副作用,我的脑子像深山隧洞里的火车一样风驰电掣,电闪雷鸣,但转瞬即逝,手记不下来就过去了——我看着自己的脑子跑在前面,我在远远的后面,望尘莫及。我一时汹涌澎湃的想法、构思,几分钟后就烟消云散,这使我沮丧,像得了ADS一样,免疫力散失般地垂头丧气,没办法。这是怎么发发的呢?我以为是酗酒的缘故。于是,我戒了酒。

    寂静的声音最可怕。有时候,我的脑子根本不转,我只好打个出租车出去,或者骑车在街上转,才能让脑子流动起来,否则就在家里走来走去。可我不能在行进中记录下脑中那些风驰电掣的闪现。这是个不好解决的问题。这使我喜忧参半,我知道不少作家都是口拙的,男作家女作家都有,他们在人前说话常常结巴,而且,林彪的传记中,曾说到林的怪癖:严重的失眠,必得坐在疾驶的颠簸的吉普车上才能够入睡。和贵人之疾相仿佛,使我暗笑,我现在是个善于和勇于遗忘的人,我想我活得不错:遗忘是人获得快乐的前提。

    当我在夜深的时候,回到我的家,我在漆黑一片里触到灯的开关。就在霎那间,我想起听到的那首歌是李亚明的。

    那是八一爱听的歌。

    我想起的时候,我突然疼了一下。记忆突然像闸门一样呼啦拉开,洪水猛兽一般,泻下来,我像一根木头,横漂出去,顺流而下,一泻千里。

    疼痛有自己的目标

    它一旦开始,便无法使自己镇静下来。

    如果有了疼痛,

    就不止一天。

    除了它自己,它没有未来。

    它无限的王国涵盖了

    它的过去,并启迪发现

    疼痛的新时期。

    ——艾米莉·迪克逊

    是的,一切都是从八一开始的。

    八一是我的深渊,多年以来我一直避免想到他。我不愿意抚摩伤疤,想念久远了的疼痛。

    那没有意义。

    这些年我已经越来越相信了心理暗示的作用,我越来越接受了“心想事成”的说法——盼望遇到的人和事,只要我一天天地痴想下去,终于就会出现;而根本不想遭遇的事和人,永远都不去想,渐渐,就真的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一点我是真的做到了。我思故我在,学校里学了多年的辩证唯物主义,现在却滑进了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我的老师们知道了,会叹气的。

    一切都得从八一说起。

    想起来,快像上一辈子的事了。

    有一阵,有一个男人像一种独特又熟悉的气味,弥漫在我生活的四周。我常常在黄昏以后,晚上之前的这一段,在黑夜的空气聚拢之中,闻到他的气味。我不知道他是谁。这片初生的夜火景象,是正剧前的序幕,向真正的夜航行。灯火下的城市活泼、丰富,像星星闪亮的夜空,呼吸着梦想与深不可测,这个男人的时隐时现,正是这个时候,有时浓郁密集,经日不散,有时薄薄如秋夜的青雾——眼下,他又一次出现了,看不清,我看不清,他的面部朦胧不清,我从来不熟悉这样的一个人。我没有见过他。我对此确定无疑。

    我曾经以为那是一种暗示,像未来的鼠标,只需轻轻一按就会进入一种既定的程序,但事实不是如此,有一度,我对他的信号毫无感觉。我从来不认识这样的一个男人。

    有一天,我想起这个频频出现的人,我叫他罗文。他无疑是我想象出来的一个人。他的生命源于我的想象。他究竟怎样呢?后来,我写了一篇小说,这个自愿来到我笔下的男人,我叫他罗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也并没有暗恋谁。

    也许我是想八一了。

    多年以前,程琳唱过一首《酒干倘卖无》,那时候,还没听过这歌的原唱苏芮(八一叫苏芮叫苏肉,他叫别墅叫别野)呢,那时程琳和侯德健正黏乎呢,我记得那里面有一句著名的煽情的话: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今夜,我想起的是那一句:

    从来也不用想起

    永远也不会忘记

    现在有时候我听张信哲。如果八一活着,他一定冷笑,不屑一听。他绝对会说,摆在屋里都嫌丢人。有时我整夜整夜地听流行歌曲,人们说,女儿是妈的贴心小棉袄,我的流行歌曲就是我的贴心小棉袄。以前我夜夜做梦,梦里总被紧张追着跑。八一死后,我竟成了无梦人。我像破纸片一样躺在我的床上一天一夜,以后就再不做梦了,真是奇怪。一夜睡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像快刀斩断的麻绳。

    后来,我想,我再也不怕失去他了,无法失去。

    因为对于爱来说,死是极致。

    死在当口,他真是聪明。

    ——生活是可以穷尽的。失掉八一后,我的一切记忆停滞不前,原地踏步。更糟的是,我根本无法写作,一夜之间我走过了我的诗歌年代。八一使我惭愧,他更像一位诗人,我不是,我只是个写字的。

    八一在我心里是旗。猎猎声响。

    酒吧像星星一样出现在石家庄,是近来的事。在夜间盛开,亲切的名字像朋友,像我的老情歌。几年前,八一曾在育才街经营过一家钢琴酒吧,寥落得一塌糊涂,只好改成歌厅,后来改成酒楼。谁知现在酒吧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八一这个人凡事不是走在时代前面就是后面,所以他一定两败俱伤,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八一活的境界使我迷恋,我们分了几百次手,每次都是我无法忍受他的漫不经心而跑掉,但是,又都是我,无法忍受再不见他而回来。这使八一更加自负。

    像他那样玩童与粗暴俱在的双头兽,遇上我这样任性与母性交织的女人,正是天衣无缝。我们都是虐待狂,又同时是受虐狂,我们一同喜欢绘画诗歌和真正的摇滚,我们同志加兄弟,龙凤胎一样,各成一体,又珠联璧合。木木俊秀坚挺,像高挑的日本现代男人,郑伊健那种。而且我们都自卑得要命,知道自己不完美,缺陷斑斑,所以,我们热爱我们的生活,迷恋每时每刻的快乐。我们宽容大度,一切都没啥大不了,我们精力充沛,我们厚颜无耻,我们无私无畏。

    八一曾经对我们的关系毫不认可,一种关系即是一种枷锁,八一是不习惯定位的,他没有角色感。甚至他不相信我说的话,这使他感到不安全。我的爱密不透风,他无法呼吸——我这样的女人使他恐惧。他生出冷淡和失望,不轻松——这违背了他的概不拖欠的一贯原则。他并不愿意付出爱情,因为他这一生不会爱上什么人。让一个人付出他根本没有的东西是无理无情的。他不相信我爱他,爱情是酸文人们写来骗女人的,他从来没有FALLINLOVE过,尽管他的女友遍天下。遇到八一,我成了爱情至上主义,爱情成了我的上帝。但八一没有他的上帝,八一的上帝是他自己。

    他永远穿得像个随意的中学生,水洗布,牛仔裤,老头衫,长长短短,破破烂烂的,像艺术家们一贯的着衣特点。

    我永远喜欢他那种样子,说话的语气,若有所思的表情,举重若轻的风格。

    现在,他就在我眼前。

    八一在与我好的同时,还与××打得火热。他甚至当着我的面,与××抱成一团,我像个国母似的仪态万方泰然处之,当他们是另一个星球。与别人的看法不同,恰恰相反,八一认为他才是最认真的人,正因为出污泥不染才叫真纯洁。八一不是一张白纸,他嘲笑白纸,世上最可笑可怜最愚蠢最乏味的就是没有开始。

    所以,八一觉得一切都正常。发生与结束,没有奇迹,更没什么欣喜和伤悲。

    八一是小有名气的青年雕塑家。得过大大小小的奖,但这座城市的花园里没有他的雕塑作品,他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雕的投标,他不可能入选的,八一既不会搞十二生肖,又不会西游记,八一的才华用在了室内装修上,中山路上那些小店的门脸多是木木拿下的。要想富,学美术,90年代初大家还在形而上转形而下的接口的时候,八一成为率先富起来的少数人。

    我认识八一的时候,他已是个穷光蛋。他的小屋像他的人一样灰扑扑的,壁纸,沙发,吊灯,是几年前的时髦,像过时的名人,滑稽而可笑。他的前妻抛弃了他,屋里的人物都放着晦气。

    我去的时候,八一正在找他的CAII机(我替我的老师还他借木木的书。我对书的主人一无所知)。我敲了很久的门,没有门铃。我正疑心也许对面单元才是,因为没有门牌,门开了。他开了门,就反身走开了,继续翻腾他的东西。我站在他的身后,我心里想笑,倒是不把来人当客人。他嘟嘟囔囔,不满意,自己给自己挥了一个手势,就径直走向电话。请急呼一万遍×××,姓张,电话×××××××。这个打电话的男人的背影成为八一留给我的最深刻的样子。八一侧耳等着,CAII机叫了,在他零乱的家什里跳跃,波一样到达,八一突然就乐了,嘴边绽起弧的笑肌,细细的,纵的一小绺。陪我吃顿饭吧,你饿了吗?中速的,一个男人的弹性很好的声音。

    我很响地笑起来。

    我的笑声在空气里熠熠生辉。

    我爱上了八一。就在CAII机响起来的瞬间。

    从此八一是我的老师。从他我知道了凌乱也有美,狰狞也有美,繁复的趣味何在,简洁的开关在哪儿。他使我试着去理解截然不同的事物如何对立而密不可分,像敌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比如爱与死亡的同时到达,比如死亡对艺术的贡献。

    如果用精神分析法研究造型艺术,就可以把涂防腐香料殓藏尸体看成造型艺术产生的基本因素。追溯绘画与雕刻的起源,会发现产生木乃伊的“心理原因”。古代埃及宗教宣扬以生抗死,它认为,肉体不腐则生命犹存。因此,这种宗教便迎合了人类的基本心理要求:与时间相抗衡。因为死亡无非是时间赢得了胜利。用妥善保存死者尸骨的方法保存死者外形曾经是天经地义的事。古埃及的第一个雕像也就是一具用泡碱处理过的、干瘪的、呈深褐色的木乃伊。但是,金字塔或通道中的迷宫不足以防止盗墓,还要采取另外的保险措施,加强保护,以防万一。所以,在石棺附近,除了撒些小麦当作死者的食物外,还放上几尊陶制的小雕像,做为备用的木乃伊,死者躯体一经毁坏,这些雕像便可充当替身。

    艺术与文明同时都在演进,造型艺术也终于摆脱了这种制造魔力的功用(路易十四就没有让人把他的尸体涂香料保存,他仅让勒·布朗画了一副肖像)。我们不再相信被描绘对象与画品之间在本体论上有同一性,但是,我们承认后者帮助我们回忆起前者,因而使死者精神不死。

    绘画创造出一个符合现实原貌、而时间上独立自存的理想世界,用形式的永恒克服岁月流逝。

    透视法使画家有可能制造出立体空间的幻像,画出的物体看上去与我们直接感觉到的形状相同。但是,透视法只解决了外形相似的问题,并不能表现运动。

    照相术把造型艺术从追求形似的困扰中解放出来。现代画家纷纷摆脱了追求形似的心理,把形似与否的问题丢给摄影。但是,摄影与所有的艺术一样,并不能创造永恒,它只是给时间“涂上香料”,使时间免于自身的腐朽。

    电影的出现可以说使摄影的客观性在时间方面更臻于完美了,因为它不仅为我们录下被摄物的瞬间情景,事物的影像第一次映现了事物的时间延续,仿佛是一具可变的木乃伊。

    电影最终解放了绘画。绘画终究变成了形似程度较低的技巧。

    绘画不再被客观逼迫。

    绘画变得像音乐一样来去自由。更主观,更个人,更内心化。

    因此,八一觉得绘画和音乐才是艺术。甚至绘画也不是,音乐才是。绘画依然是有形艺术的范畴,音乐才是人类最顶级的发明创造。最虚构最缥缈最神奇。无中生有。

    他说我是个在纸上搭积木的女人。纸上的建筑,也有魔力,但十分有限。任何有形的可视的都是有限的。

    无限是极致。崇高境界。

    这种仰视和清醒,使我万念俱灰。

    八一绝对不是现实主义者。他厌恶现实主义的一切,他说,艺术如果不是生活的对立和补充,有什么必要存在呢?艺术是一个逃离的所在。别把现实的声音带进来。

    八一是个厌恶城市的人,他永远诅咒钢筋混凝土的森林。他向往回到大自然。他曾失踪了一段日子。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八一在云南远离城市的一座深山里半夜醒来,他发现自己想念城市,想念那里的一切人工的美好。八一发现自己的矫情和虚伪,自己像好龙的那个叶公——自此,八一没有离开过城市,城市已经深入骨髓,血肉相连,休戚相关。

    那时候我迷恋诗歌。但八一打破了我的梦想。八一使我一夜之间成熟,八一使我觉得自己的力量渺小,我们是平凡的人生,艺术是疯子天才的事情,他们生来就是干这个的。而我们不行。我们不够特别,我们不够疯狂,我们不够不幸,我们成不了大师。

    成不了大师,无论如何也成不了的事情,有必要去做吗?

    八一问得我哑口无言。

    后来八一死了,我在他的书中看到巴赞,上面那几段都是巴赞的理论。八一的一切,像电影一样在一切地方活动着。

    我想:他也许不是事故。

    我浑身发冷。我冷,更觉得这一定是真的:他那么棒,怎么会出事呢?他那么聪明。

    我曾经牵着他一个手指,大拇指,像带着个孩子,我说,我是家长,刚刚开过家长会回来,你们班主任说,你上课专和小女孩嘁嘁嘁没完,老实交代,是怎么回事!

    我设想过一百次我们最后分手的情景。单没想到死。

    大约几年以后吧,他和她相见于一次展览会。不准确,是她看见他,在一个文化圈的场合,他和她的伙伴在他的画前走过,事实上,她从来没有想到,那是他的画,她看见一个装束齐备面色焕发的男人引着一行人走过来,她拉了拉她的同伴,绕开了,他们如此陌生,不过几年的样子。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一无所知,几天以后,她也离开了,她知道,她和这里的一切都结束了。

    从来没想过他会死。

    他很浪漫,我想将来有一天他会爱上别的人,被我发现了,或者他干脆就告诉了我(他会这么坦率的),我伤心,我无法忍受,我走开。八一曾在一座小城的小书店里见过一位女孩,他们擦肩而过后,他总是想再次见到她,他一直幻想着跑到和她惊鸿一瞥的城市里,开一家小书店:希望有一天她会出现在买书的人之中(生活有了具体的目标,每天也因此被希望与失望交替充满着)。

    也许有一天,我会在电视上看到他,看着昔日的情人,他成功了,遥远得如同在两个星球。

    想象像大海,绵绵不绝。

    八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时明日愁。喝醉了躺在地板上乱打电话,说想你,你能来吗?就现在?等我半夜三更提心掉胆地赶路,敲开他的门,他早不记得了,他正抱着电话和人聊大天,东一头西一头的,他问:你怎么突然来了?八一的吉它弹得好,令女人着迷,但轻易不弹。八一背着围棋到处找人下棋。八一出差到宣化,却回石家庄下火车后跑到商场,买几串葡萄冒充著名的宣化马奶子葡萄。八一就是这样。跟八一在一起,我们出席各种晚间聚会,有时彻夜不散,有时一夜换几个地方,我们有大量的时间,我们是夜里的主角。我开始爱上这种“腐朽”的生活,一到黄昏,就盼着天啊赶快黑下来。

    八一手巧。像所有搞美术的人一样,有自己的审美。八一给我编织了一条麻绳腰带,一个背包,他为我选发式,他说,听我的没错。我心里美着。

    有时候他睡着了,我什么也不干,我总看着他。我看着他,问自己:为什么我爱这个男人?

    我不知道。

    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一个县剧团到乡下演戏,扮青衣的是个男人,演完在后台卸妆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孩躲在门帘后面偷窥。他叫她进来,问她有什么事?她怯怯地,脸红了,低着头说,想要一张他的相片。他说行,可发现身边没照片,就抽出张纸来,几笔画了一张像给她。他没忘在自己的画像的右上角签上自己的大名(那几个字他练了好久了)。“文革”来了,他因故被关了起来,事情不大,但关起来就没完没了。有一天,他收到一个蓝花包袱,里面包着一双鞋、一包红糖,还有一面巴掌大的小圆镜子。他问关他的人,谁送的?说是个大姑娘。他想不起是哪个。不久,他被放了。后来,他从县里来到市里,很多年后,他的问题平了反,他成了一个剧团的团长。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一件事,他感到震惊,这件事和他有关,密切相关:当年,是一个姑娘救了他,造反派放了他,是以一个姑娘的贞操为交换条件的。他有点不相信,他不知道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他本人却一无所知。他决定亲自查个究竟。他来到当年关他的县城,找关押他的那伙人。当年的造反派都作鸟兽散,有的挨处分回乡当农民了。当他终于知道了真相时,他怀着激动和内疚找到救他的那个姑娘的家。姑娘已经远远地嫁了,嫁了个残疾。他于是驱车绕过一道道山梁,驶向那里。家里没有她,听说他要来,她先躲了出去。他和她的一条腿的丈夫简单地对着话,打量着柴火熏黑的石屋。他的眼停在迎门的一张漆褪得不知啥颜色的方桌的上方:墙上有一个装着画像的镜框。他在里面看见了自己当年的画像!画像右上角他的签名还在!记忆一下子活了起来,当年后台一个小姑娘怯生生求他赠照片的画面浮在眼前。他的眼眶开始湿润,但他一点也想不起姑娘的模样了,当时他是此地的红角,围在他四周的姑娘太多。

    天黑了,他得回去了,女人还没有影子。他留下一些钱,上了回城的路,路上他浮想联翩。汽车在经过另一个村子外面的时候,轮子陷在泥坑里打滑开不动。他和司机一筹莫展。正在此时,远远地,来了一位背柴的妇女。她来到车后,弯腰卸下重重的柴,解开绳子,把柴铺在了轮子下面。

    这就是那个当年救他的人。只是两人都不知道。

    车开走了。女人收拾起凌乱的柴火,背在背上,慢慢地走。她很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走出了我们的视线。

    我被这个故事深深打动。我就是那个故事中的女人。我觉得,我也会像那个女人一样爱八一的,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

    但是八一不会。

    还有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很爱她的丈夫,有一天,她的丈夫说要出差,就离开了家。不久,传来了车祸的消息。她昏了过去。等她醒来,她知道了更使她惊诧的事:和她丈夫一起死在车里的,还有一个女人——他的情人。她对她丈夫的外遇毫无察觉。她跌进亦真亦幻的境地,混乱不堪。后面的故事更像小说,两个月后,一个陌生女人抱着一个婴儿来找她,那是婴儿的保姆,怀里的婴儿是丈夫和情人的孩子。

    一年以后,邻居们常常看到这家的女人,和女婴在楼下的绿地玩耍。蹒跚的孩子娇娇地喊着“妈—妈——!妈—妈——!”

    ——卡森·麦卡勒斯说得对:“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

    八一的前妻也出过车祸。情况和上面的故事类似,只是她没有死,死的是和她同车的情人。八一的前妻悲痛欲绝。当时八一的前妻还不是前妻,车祸使得一切走到前台,八一是真的没想到。人和人是如此不同,她的情人死了,他去安抚她,这一般人做不到,他赶到医院去看她,她拒绝他的探望,随即提出离婚。关于八一恳求他的妻子留下来,有不同的版本,反正在常人看来是颇没有骨气的。女人还是走掉了。她说你的恳求让我们两人都丢了自尊。

    从此,八一一蹶不振。但是还养着她留下的两条狗:黑的叫慕尼黑,白的叫麦克白。以后,在遇到我之前,八一曾想搭救一个风尘女子,他犯了艺术家的通病,爱搭救风尘女子。我忘了俄国的一个叫什么名字的作家就把风尘女人赎出来,娶回家,关心备至;普希金为了荡妇丢了性命;法国画家吐鲁丝·劳特累克被妓女弄得苦不堪言。八一遭到了最惨重的失败,风尘女子拒绝了他救她出“火坑”的要求:“谁救谁呀?就你?你才水深火热呢!”

    (呸!)

    我和八一的矛盾爆发在是否结婚上。

    我不能理解他明明爱我,为什么又不想结婚。他一定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如我爱他一样深。也许他更爱他的前妻,因为我把麦克白改名叫布莱恩,他好大不高兴。

    很多年以后,我有一次采访一个投毒案,一位77岁的老头在饭店的操作间下了毒,造成三十几人中毒,五人死亡,原因竟是他爱上了徐娘半老的饭店女老板,两人好了一阵后,女老板提出分手。于是他像个疯狂的小伙子一样下了手。仇恨和报复,也是源于激情。它使人年轻。当年我不懂得八一,我不知道,他一定是对婚姻没有了激情(一个没有狂欢节的国度不容易有激情,一个没有什么可信赖可追寻的信仰的人不会有激情)。

    和爱无关。

    当天,我们在电话里争吵。他搬出来萨特和西蒙娜·德·波伏娃,他说,他们一生没结婚却是世人仰慕的最佳情侣嘛。他说,婚姻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我说,我终于明白,你根本不爱我,我知道,你自私,你只爱你自己,你是个没有责任的人。我摔了电话,骑上自行车冲了出去。

    那天很冷。风吹得人透心凉。我流着泪,迎着风,一面心里压着恼羞成怒的火:八一我哪点配不上你?有什么了不起?一面觉得饿了,想起自己中午就没吃饭。我准备到一家熟悉的小吃店去吃一碗香喷喷的担担面,我想起离八一的住处不远有一家,我们以前常去吃,干净而可口。我就往那边骑。

    前面的车堵着,很多,交通成问题。我绕着骑到前面去。前面人更多。十字路口的中心岛附近围了好多人。我停了下来,听见说,出事了。我推着车从边上擦过去,我从来不看热闹。就要绕过人群的时候,我禁不住歪头看了一眼,一辆黑色的大摩托车孤零零地躺在那里,警察在摩托车外面划着一个大圈子。我忽地心里一哆嗦,黑色的摩托不多!我想挤进人群看个究竟,可惜进不去。我跑到最近的街角公用电话,去呼八一。我对寻呼台小姐说:请您连呼八遍。放下电话我就跑回出事的地方,我扒开人,往人缝里钻。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摩托罗拉清脆的鸣叫声“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从人缝里面的地上传来。

    是八一的呼机在响。

    那声音我永生永世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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