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丝黄的世界-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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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眉,低眉

    2004年09月30日

    北京,1400万人口,不包括频繁流动的各地人口和外国人。这里云集了世界各地的未婚青年、离婚或分居人士,男女人口比例高于1.2:1,但是当两个女人——苏丝黄和闪闪——同时找到心仪的伴侣时,她们还是大吃一惊。

    8月末9月初,北京进入所谓的社交季。展会、论坛、演出、俱乐部活动在各个角落举行,有的还办到了云南和沿海城市。

    这些准社交活动大致分为两种:免费的和付钱的;在高档消费场所和在大众消费场所的;人少的和人多的;有礼品的和没有礼品的;有吃的和没有吃的……苏丝黄想,这大概是北京社交活动的高眉(high brow)低眉(low brow)之分。

    苏丝黄和闪闪有两周没见面,应酬频繁,分身乏术。偶尔打电话,谈起这个饭店自助餐多么吝啬,那个活动主持人多么饶舌弱智,最多的抱怨是这样的——

    闪闪:“前天晚上坐在我旁边那个记者谈了一晚上陀思妥耶夫斯基。”

    苏丝黄:“是80年代文学青年?”

    闪闪:“才22岁。”

    苏丝黄:“噢。昨天在冷餐会上有个50岁的成功男士告诉我,他喜欢穿溜冰鞋上班。”

    闪闪:“那不是很有趣吗?”

    苏丝黄:“可是我发现他10分钟就跑一趟洗手间。”

    老的扮小,小的扮老,上哪里能找到正常人?苏丝黄对高眉活动寄予希望,她觉得社会地位巩固的人心态会比较健康;闪闪对低眉活动更觉亲近,她觉得社会责任压力小的人更接近自然状态。

    第三个不遇的周末,苏丝黄去参加一个俱乐部年庆,闪闪去一个人造海滩派对狂欢。在俱乐部里,苏丝黄在她的黑色露背晚装里挺得笔直,感到自己像根橡皮糖。忽然听到一声高呼:“苏丝黄!”扭头一看,原来是以前在网络公司的同事奇。他在门户网站股票暴跌时大笔买入,后来股票回升,成了千万身家。奇的身边站了个衣着适度的高个男人,苏丝黄与他目光相遇,忽然心中一动。

    与此同时,闪闪在人造海滩上和同事失散,正在人堆里大喊大叫,忽然天上淋下一股啤酒,把她呛得半死。她回头望去,一个憨厚的小伙子向她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在俱乐部里,苏丝黄和奇的朋友握手,对方握得颇为有力,时间比普通的见面握手要长出两秒钟。

    在海滩上,闪闪抢过小伙子的酒瓶扔到地上。小伙子伸手说:“我还有一瓶。咱们去喝酒吧。”

    深夜,苏丝黄和高个男人(现在他名叫焯辉,是个建筑设计师)在花园凉亭里谈得天昏地暗,浑然不知网络股富翁奇已经偷偷消失。世界减缩成两个人:一个曾经在哈佛校园广场卖T恤衫的羞涩少年,和一个曾经在天安门广场上气昏了红袖章老太太的女高中生。

    焯辉伸手抚苏丝黄的颈后长发,顺势将她拉近:“到我那里去。我有10种酒、5种咖啡、1个露台和1种法国信封。”

    苏丝黄从没听过这么内容丰富的邀请,虽然对一个羞涩的人而言似乎过于熟练了。但是她决定不要苛刻。

    焯辉与人合租一套复式公寓,他们刚在面对公园的露台上坐下,就隐约听见门口传来人语窃笑声。苏丝黄吓得一跃而起,焯辉拉住她:“没事,是我的室友,住在楼上。”他们呆到几近破晓、鸟语声起才进屋。

    中午,苏丝黄梳洗完毕,非常愉快,决定今天去约闪闪逛街。焯辉送她出卧室,走到大厅,这时楼梯声响,苏丝黄抬头一看,几乎晕倒——闪闪正从楼上活蹦乱跳地跑下来。

    从此,苏丝黄和闪闪达成共识:在高眉和低眉之间并非泾渭分明;永远不要和好友长时间失去联络;永远不要再到那些和人分租房子的人家里去,哪怕是复式公寓也不行。

    服务精神

    2003,12,1

    晚报编辑闪闪去参加朋友的生日晚会,这个朋友是个很普通的朋友。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去参加这样的晚会,意味着你不是冲着你过生日的朋友去的。

    晚会上,闪闪大多数时候在和女生交谈,因为这天晚上的男生们表现得都像已婚男士一样端庄。

    散会时,女主人开始根据各人住家位置张罗着排列组合,好似配菜:“谁谁,你和谁谁是一路的,可以一起走。”到最后只剩下了闪闪和一个穿黑毛衣的大龄青年,他们恰好都住在城西,而且都没有车。女主人义不容辞地把他们撮合在一起,撵出门去。

    闪闪和黑毛衣偷偷相互打量,显然彼此都不算太满意,但是同乘出租车还是比较愉快的。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了。

    “你在哪儿工作啊?”

    “好象你们那儿有个谁谁谁吧?没有?不好意思,那记错了。”

    “你今天怎么来的呀?”

    “平时怎么上班呀?上班路上堵车吗?”

    就在他们的礼貌用语词库消耗殆尽之际,车子到了黑毛衣家。

    闪闪正待说再见,黑毛衣忽然问了一句:“上来坐坐吗?”

    闪闪想了想:“好吧,反正回家也没事干。”

    他们下车后,黑毛衣才答道:“我家有很多事可以干。”

    闪闪噗哧一笑:“你刚才邀请我之前,我还以为你要和我客气一晚上呢。”

    “谁知道呢?”黑毛衣忍着笑说,“说不定邀请你也是出于客气。”

    闪闪上去就是一脚。

    到黑毛衣家里一看,很干净,闪闪颇感意外。

    “都是别人收拾的。”黑毛衣满不在乎地说。

    闪闪忽然觉得无趣,但是她告诉自己,反正回家也没事干,要不然去参加生日晚会干啥。

    黑毛衣显然觉得应该尽一些地主之责,他带闪闪去看他养在书房里的鱼,在讲解热带鱼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闪闪腰上。那一刻两人如释重负。

    不幸的是,等到了正式开始的时候,他们却发现彼此怎么也无法配合,问题是,他们相互也没有怎么努力配合。

    “我们俩都太缺乏服务精神了。”黑毛衣(假如此刻还能称为黑毛衣的话)说。

    “你是说,你别的客人除了收拾房间之外,还服务到底?”闪闪问。

    “差不多吧。”黑毛衣说,“你呢?”

    闪闪想了想,觉得自己的礼貌词库里还有剩余。为了不至于让先前的努力白费,她决定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好吧,客随主便。”

    黑毛衣一听,立即制止闪闪:“你就别勉强了。”

    但是他显然也受到闪闪的礼貌触动,反省了一下:“其实我应当尽地主之谊。”

    “千万不要,我也不喜欢勉强别人。”闪闪道。

    黑毛衣立即住手。他们望着天花板大笑,发现和自己具有同样缺点的人总是让人非常高兴的,比如吃指甲、不运动、小气、记性不好。但是这样的时刻,你又会分外想念那些和你优势互补的人。

    “今晚其实已经很奇怪了,平时我都不习惯别人在我这里过夜。”黑毛衣说。

    闪闪看了看他,确定他是真诚的:“真是荣幸。”

    他们甚至没有一觉睡到天亮,因为期间黑毛衣起来拿了另一床被子,把较软和的一床给闪闪盖了。

    早餐是黑毛衣准备的两个水煮蛋和一杯牛奶。闪闪吃完,马上告辞。黑毛衣说:“我送你吧。”

    闪闪不相信一个不愿留人过夜的人会真心说这句话。她问:“外面路况很复杂吗?”

    “不复杂。”

    “楼里很黑吗?”

    “不黑。”

    闪闪探出头去看看,回头一挥手:“那行,我就自己走了。”她很高兴能用这个方式回谢了那床较软和的被子。不管怎样,她打发了一个夜晚,转眼下一个社交季节——圣诞节就要到了,那时她会买一辆车,没事就开车去,再也不干这种罗卜配白菜的事。

    比翼(一)

    2005-9-19

    晚报编辑闪闪深吸一口气,拿起话筒。

    “喂?”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像个热心肠的大学教授。

    “瞿先生?”闪闪说,“我是《都市晚报》的编辑闪闪。”

    没有什么客套,采访就开始了。瞿风给闪闪介绍他在卡内基音乐厅里的演出:“卡内基音乐厅是美国最著名的音乐厅之一……”

    “我知道!”闪闪非常不耐烦,用的是自己家电话,不想浪费越洋电话费听人介绍音乐厅常识,“我去过”。

    “你也在纽约待过?”瞿风忽然兴趣盎然,“那我们一定见过,纽约所有的女孩子我都见过。”

    闪闪忽然哈哈大笑,原来一直担心自己音乐知识不够,怕采访到一半无话可说,现在她不担心了。

    在华人音乐家里,瞿风是罕见的——能够同时接受采访和进行隐蔽的调情。闪闪最喜欢他吞吞吐吐地说自己的音乐像“男女交欢”,解释了半天,“那个那个”,最后用的词还是“身体的交流”。闪闪心想,一定是国内的女记者大多数都太假正经了。弄得他谈论起“身体的交流”时会这么不好意思。

    “我今天很累,不会说话……”瞿风不好意思地说。

    真体贴。闪闪决定也体贴一点:“你说得很好,很准确。”

    “这里面有学问的。我是个男人,你是个女人,我这里是午夜,你那里是中午……说不定我们之间有一根筋已经联上了。”

    这么快?闪闪心想,嘿嘿答:“是电话线吧?”

    瞿风一下被噎住,有点沮丧:“随你怎么理解好了。”不过还是振作精神:“下个月我回北京,你一定要来找我。”

    哦,当然,当然。

    一个月就过去了。在一次时尚杂志的周年庆典上,闪闪看见一个穿着大红亮缎肚兜式紧身裙、直长黑发的骨瘦女人,心里暗忖:“吓!时尚怎么变化,鬼怪永远流行,尤其是怨鬼。”往后随便倒了一步,尖尖的鞋跟正踏上一双别致的男士布鞋。

    瞿风的脸歪了足有两分钟,即便如此,闪闪心里还是闪出一个词:“好风雅!”

    其实就是个小平头,干净的中式衬衣,合身的黑长裤,黑布鞋。虽然小眉小眼,但看人的时候却风情万种,又有点小孩子气,好像总要在私下里跟你说话,说好玩的话,风雅的话,闲话,废话。眼睛说所有的话,但身体却是彬彬有礼的,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午夜,上了他的贼车,说是去看香山月色。喝得有点醉了,看什么都像个大财主心满意足地看自己的财宝,“都是我的!”

    半路上他放自己的音乐,闪闪毛骨悚然。

    “瞿先生,”闪闪仗着酒意说,“这不是男女交欢,是怨鬼悲秋……”刚才那个晚会上的怨鬼大概会追来的。

    瞿风大笑,把车刹住:“到了。”黑魆魆的香山就在面前,微光闪烁。音乐也忽然变了,呜呼之声变成细微的呼吸低泣。

    五音不全的闪闪忽然飞起来了,这真是她接受过的最盛情的邀请。她昏头昏脑地微笑,不知这是他第几十次盛情的邀请呢?管他是第几次,至少现在他驾轻就熟,不用自己培训。他依然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她快喜欢上他了。

    “回家吧。”她说,“送我到东四环,我自己打的回去。”

    比翼(二)

    2005-9-26

    “你那天真的没跟他回家?”苏丝黄问。她在追问闪闪和音乐家瞿风的香山之夜。

    今晚,闪闪和瞿风又要见面,虽然不是单独的,但过后依然会送回家——单身男女危险的旅途。跟回家,可能后患无穷;不跟回家,可能后悔捶胸。

    “为什么要骗你?”闪闪说,“你还不知道我最喜欢吹嘘艳遇?”

    苏丝黄嗤之以鼻:“谁知道?说不定现在你想吹嘘你的忠贞。”

    闪闪叹气:“我哪辈子修的福气,交上你这样的朋友。”

    “真的没有?”苏丝黄问。

    闪闪犹豫了一下:“接吻了。”

    自从一年前闪闪认识现任男朋友、摄影师肖闽以来,她一直心无旁骛。这是第一个例外。

    “是不是因为你和肖闽分开太久了?”苏丝黄问。肖闽老是东奔西跑,忙于工作,已经因此被抛弃好几回了。闪闪到现在只有半年的时间和他在一起。

    闪闪说:“不是。”

    “那为什么呢?”苏丝黄问,“瞿风有点小名气,可你从来不买这套啊。”闪闪见多了文艺名人,对那些自满的小圈子气息有生理上的反感。

    闪闪想了想:“也许因为嫉妒……”

    肖闽现在在伊朗,拍黑色长袍里裹着的女人,窈窕的、丰满的、风情万种的眼睛。闪闪才做完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版。做图片编辑和拍照片完全是两码事,她坐在办公室里想象肖闽在伊朗的街道上散步,非常嫉妒。

    肖闽并不太和闪闪说他的见闻,他觉得看图片就可以了,解释是多余的。颇有大音乐家肖邦的架势——想知道我的音乐什么意思?再给你弹一遍就行了。

    “我不知道爱上他是不是因为嫉妒……”闪闪说。有多少爱是因为嫉妒?因为我们看到更强壮、更聪明、更自由、更年轻、更有幽默感的人,看到他们拥有我们所没有的东西,因此用温存和甜言蜜语,用柔软的床,抓住他们,就好像占有了这些我们没有的东西。但是,人最后总是要醒过来的。

    占有肖闽,并不意味着能和他一起飞翔。

    有时候,闪闪在浴室里照镜子,看着自己的身体,就想起美国电视连续剧《Nip Tuck》里面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便是再美丽的身体,也至少有一个人厌倦了和它做爱。”

    如果两个人的世界没有其他的交流,不断更新,厌倦就会像流行病一样扑来。一个人身体的面积摊开是多大?5平方米?再好再好,研究一年,也就够了。

    这种时候,闪闪就有点灰心丧气。不管如何开始,总是这样结束:两人打着哈欠在洗手间里擦肩而过,无话可说。

    但是瞿风不一样,他邀请她进入他的世界,他给她放他的音乐,给她解释,不会因为她不懂音乐而歧视她,或者感到隔膜。他把自己完全展现给她,好像理应如此,谈论自己的工作和谈论潮州菜是一样的热情。

    闪闪的电话铃响。瞿风的车快到了。

    “要是明天凌晨肖闽来电话找我怎么办?”苏丝黄问正在起身的闪闪。

    “要是的话,”闪闪想了想,“就说我去西藏了。”

    比翼(三)

    2005-10-6

    “他们不懂我的音乐。”瞿风坐在客厅里叹气,“没有意思。”眼皮下面一团阴影,整个脸皮好像要掉下来。他刚刚从一个座谈会上回来,被同行批得体无完肤。

    闪闪刚刚听完瞿风给她放的另一部自创音乐剧,汗毛在背上立着还没平伏。纳博科夫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总是让读者“倾听你的脊背”的反应,不知道包不包括这种反应。

    一个人听瞿风的音乐,闪闪八成会吓成神经病。

    闪闪虽然音乐素养有限,却并不是完全的音盲。布兰妮和玛丽亚·凯莉让她感觉像吃大量的冷猪油,最喜欢的音乐家叫Erik Satie。他的曲子像下雨天里儿童随手弹出的曲子,又干净,又忧郁。每次听他的钢琴曲,闪闪就想,要是这个作曲家把自己的曲子弹给她听,她就算是8个孩子的妈妈,也一定会抛家弃子跟他跑掉——幸亏他80年前就死了。

    闪闪还知道,瞿风是个才子,然而不是她那杯茶。

    但是面前这个男人,明显地需要安慰和鼓励,女人天生总有点惜才。当下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假冒知音。

    “他们嫉妒……”闪闪说。

    瞿风笑了:“当然是嫉妒,他教出来的学生连纽约卖艺的都不如。”

    “你在乎他怎么看吗?”闪闪问。同行相轻的对话开始让她觉得不舒服。

    “我在乎你怎么看……”瞿风说,在沙发上向她靠过来,凑近了看她。闪闪担心他发现自己鼻翼上正在酝酿的那个大疱。

    闪闪去看过一个挺出名的实验话剧,那个话剧里的演员不断地在座位上走来走去,假装这是个机舱。英俊的男演员好几次坐在她旁边,和她搭讪。闪闪天生好色,难免受宠若惊。但是话剧实在太糟了,人物刻画只到达表皮层的深度,罗里八嗦的独白像地摊文学的自慰,装模作样的对话就是减缩了的自慰。话剧嘲讽现代城市白领,但是剧本那么苍白轻薄,浪费了这些漂亮动人、记忆力超群的演员。

    “你觉得这个剧本怎么样?”闪闪带点同情问那个“濮存昕”。

    “你觉得怎么样?”咦,反应很快。

    闪闪一下管不住嘴:“不怎么样。”

    英俊的脸忽然拉长了8厘米,好像上面画的妆忽然褪色。半响:“不怎么样就对了。”冲上台。接下来再回到她身边的时候,再也没和她说话。

    闪闪忍着生理上的恶心看完了那部劣质话剧,临了还被那个漂亮女演员泼了一脸矿泉水——他们假装飞机失事在颠簸,不是故意的。

    这是闪闪学到的非常重要的一课:艺术家的心是脆弱的。

    但是现在,木偶皮诺曹又要接受考验了。瞿风很近地看着她,她下意识摸了摸鼻子:“要是我说你的音乐我不太容易接受呢?”

    出乎意料,瞿风笑了:“没关系,我只是想知道你怎么看我。”

    闪闪笑了,她无限真诚地、温柔地、像对自己的幼儿园知己一样地对他说:“你很可爱……”

    说完,她忽然知道,今晚不会去西藏了。

    桃花

    2005-4-17

    一个事业顺利而且还知道照料自己的女人,到了一定时候,总会发现自己命犯桃花。

    自从孟苏和同居多年的男友分手,她忽然发现自己生活的大门骤然敞开。30岁是个奇怪的年龄,你忽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人管辖,自制力大增,而身体状况又很好。这个时候,桃花挡都挡不住地往你身上飞,尤其是暖春时节。

    就在孟苏和华裔英国商人温进行了一段秘密的“空中关系”之后,距离的折磨使她难免开始灰心。但是毕竟爱情还是真实的,因此虽然奔波不定,人却总带着满足欢喜的气息,反应也比常人灵敏。

    这时候,她被邀请去参加一个朋友的晚会,在那里认识了斑马。斑马是个野外运动爱好者兼自由作家,非常滑稽,把孟苏逗得一晚上大乐。聊着聊着,斑马忽然直勾勾地看着孟苏说:“我爱上你了。”

    孟苏还是大乐,只当是另一个笑话。

    但是随后几天,斑马的进攻开始源源不绝,恭维、哀求、自怜……“我正在家里忍受慢性死亡。”一副中国“垮掉一代”先锋派的做派。

    虽然孟苏对中国当代文学毫无兴趣,但是对斑马还是开始有点心动。毕竟这是个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健康男人,老能让她高兴。虽然斑马好色的名声在外,但是他毕竟也结过婚,有过几任长期女友。看着他在春日艳阳天下露出的健壮胳膊,孟苏心想,为什么不试一下呢?

    她就试了一下。打个电话,斑马就来接她了。

    那是孟苏经历的最单调的尝试。

    非常奇怪,平时很会说话的斑马,忽然无话可说了。一路上沉默着,到了家里,各自宽衣,然后微笑着开始运动。

    斑马的身材非常好,大约可以拍个写真集,在中小城市促进他写得不怎么样的文集销路。但是奇怪的是,从一开始接触,孟苏立即坠入非常冷静的半睡眠状态。她试图做一些努力,但是到肚脐眼就干脆放弃了。斑马倒是断断续续地努力着,虽然一直无法进入正题。孟苏只觉得滑稽,一切都很滑稽,连接吻的方式和他发出的奇怪的短促的声音,仿佛是嗤之以鼻。她想大笑,但是一笑起来,情况更糟,仅有的一点冲动都没有了。好在斑马尚且持之以恒,最后在她沉默的忍受中完成作业。

    她把这个过程告诉苏丝黄。苏丝黄道:“看来不能和笑星做爱,太分散精力。”

    但是斑马不这么认为,在回去的路上,他对孟苏的沉默无法理解:“你感觉好吗?”

    “床很不错。”孟苏问,“在哪儿买的?”

    斑马对孟苏说:“我知道你感觉不错,我已经对你有所了解了……”

    孟苏再次大笑,不过笑完之后,她感到自己对斑马的兴趣已经烟消云散。

    回头再想想自己和温的关系,觉得简直完美,不知先前为何庸人自扰。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一些你必须跨过半个地球来寻找的东西,否则就不会有东印度公司和微软了。这个发现的确让孟苏高兴了好一阵子。

    替代品(一)

    2005-11-5

    没有谁能在一生之中摆脱替代品——伟人像和天安门招贴画、假钻石镀金戒指、假牙、心脏起搏器、塑料花、人造革皮鞋、《欲望都市》中夏洛特的粉红色兔子……替代品部分有时象征着我们心向往之而不可企及的事物(比如天安门),有时帮助我们实现我们自身不能实现的任务(比如心脏的正常跳动),有时部分满足我们不可满足的欲望(比如真的钻石白金戒指和一个完美爱人)。

    “比如说我爸爸,他这一辈子只跟替代品打交道。”薇薇对苏丝黄说。

    薇薇的爸爸从来不欣赏她妈妈,他总是在马路上目标明确地左顾右盼;他不仅摆塑料花和伟人像,还买三合板仿实木家具和人造革沙发;他带假发和满口假牙;他用全化纤的“古罗马式”帷帘遮挡家里所有舍不得扔掉的破烂,包括漆黄铜色的石膏马和碧玉色的塑料象;他唱卡拉OK时要求家里所有人都像真正的歌迷一样闭嘴倾听;他热衷于一切“像真的”东西,但是他从来不买“真的”东西,因为价格总是太高,拥有一个相似的东西就可以了。

    你怎么理解一个热衷于积累替代品的人?他拒绝接受关于自己的已有的事物和现实(比如带假发);浪漫主义(比如向往遥远的城市);或者实用主义(还有什么比用假金戒指满足爱美的欲望更实用?)。但是不管怎样,属于“酷”一代的薇薇总是对此非常难堪。她下定决心过“真实的”生活:纯棉窗帘、真金耳环、鲜花和……一个真正的、了不起的爱人。

    所以她到了30岁,依然没有一个男朋友(她只需要能和她结婚的“真”男朋友,这很成问题,因为她给对方考虑的时间总是太短)。她很着急。

    但是有时候,有些需要是非常迫切的,非用替代品不可。

    有时,她和一大堆朋友去那些有中式古床和红罗帐的酒吧里,玩一些暧昧的游戏,输了的人相互接吻;有时,她在网上聊天,偷偷开一些过界的玩笑。

    “所以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其实这些都是替代品啊,所以我就想,不如找一个更实在的替代品。”

    有一天,她和同事克敬聊天,夜一深,两个人自然感慨起感情挫折:他们都找不到“那一个”。而且两人心里都明白,对方不是那一个。不过等克敬邀请她去他家坐一坐的时候,她还是答应了。

    对不得不凑合的完美主义者来说,有时这样的场合非常尴尬:你希望自己完全被冲昏头脑,不必正视自己的行为,但是因为对方实在不是那一个,被冲昏头脑的机会很小,除非你喝得有一点点醉,看不到对方略秃的头顶和不够理想的胸围。

    还好,他们的“真相”在对方眼里都不算太离谱,所以替代性行为能够相对顺利地得以进行,积累已久的需求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在过了某个转折点之后,结果几乎是非常满意的。

    然后,克敬很自然地从后面拥着她睡着了。

    薇薇心里升起一点希望的暖意,一面却觉得很悲哀:这是她这辈子用过的最重要的替代品,她觉得自己堕落了,而且堕落得一点也不酷。

    这时,她毫不自觉地又模仿了父亲的另一个行为模式:她决定拒绝承认现实,明天一早就偷偷溜走,从此假装没这回事。决定之后,她安心睡去。

    替代品(二)

    2005-11-5

    第二天,薇薇偷偷溜走了,再遇到克敬的时候,他也假装没这回事。互相给对方当一回替代品,还是很公平的。

    虽然薇薇的虚荣心颇受打击,不过理智上接受了,克敬当然有同感。他们还是经常在一起谈论自己心仪的对象,好像超级密友,当然说话的时候不知不觉增加了点亲密感:“为什么她看不上你,你很好啊!”就像慷慨地谈论一件价格昂贵,但是自己有钱也绝对不会买的家具。

    过了一个月,柏林爱乐乐团在北京演出。去晚了,票价2000一张,薇薇和克敬说起来,很惋惜,克敬不吭气。开演当天,克敬打电话给薇薇:“我有一张多余的票,你来看吗?”

    薇薇有点受宠若惊,简直顾不得客气:“好啊!”

    回过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镜子里的人很值钱。

    为了答谢,她先请克敬吃晚饭。餐桌上,克敬叹气道:“这张票本来是送给我喜欢的那个女孩的,不过她把票送回来了。”

    薇薇的筷子停在菜碟上方半寸的地方。

    她受够了,小时候穿姐姐淘汰下来的衣服,现在给别人填空座位。

    克敬看出来有问题,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肯定会喜欢……你要是不喜欢可以不去,真对不起。”

    出于礼貌,她还是去听了,但是腰后面像顶了个锥子。

    终于明白但丁对地狱的定义:“地狱就是与没有亲密感的人近距离相处。”

    苏丝黄说:“哦,我有个朋友最近离了婚。她老公什么都好,特别安静,包办一切家务,但是完全不是一路人。所以她经常失眠,后来离了婚,失眠症就好了。”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长期使用替代品会让生活无法忍受。

    但是替代品还是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随时置之不理,不致于心碎而死。薇薇很快就忘了这回事。

    两周之后,薇薇忽然发现自己胸部有个小突起,大恐慌,疯打了一晚上电子游戏,不敢跟家里人说。

    第二天中午,克敬刚好来电话,请她来家里的大阳台上喝茶。她捡起包跑到克敬家里,浑身发抖。克敬看她异样:“等等,我先给你削几个柿子。”

    他削了几个小柿子,柿子太软,被捏成一堆不成形的稀泥。他勇敢地端上来,请薇薇一起吃。

    薇薇给他解释情况,说着说着,忽然看着他,嘴动不了——柿子心是涩的,克敬忘了削掉。克敬也瞪着她,好像嘴巴里被恶作剧施了胶水。两人闭着嘴大笑起来。

    放松下来,薇薇忽然觉得很疲倦:“我想睡觉。”

    克敬躺在她身后,抱着她,她安心地睡着了。醒来时天近黄昏,看不见人。她轻轻地吻克敬的手。他们又替代了一回,感觉很好,这一回,他们一直睁着眼睛看对方。

    后来的检查没什么事,克敬给她庆贺了一次。经过这次经历,他们终于正式巩固了在对方生活中替代品的地位。经常打电话,但是也经常把对方忘掉。

    苏丝黄笑道:“简直可以现编一首广告歌:‘寻找正确的替代品,正确使用替代品,你让我活得更容易。’”

    维尼(一)

    2006-7-28

    莉莉安要升迁到香港了,她和朋友去一个花园酒吧庆祝。

    事实上没什么好庆祝的,更像是哀悼:因为莉莉安很喜欢北京,但是她工作太狠,公司给她一路升职,到后来,只好让她升到香港总部去——好像跳远跳过了头,冲到沙坑外面去了。要回到沙坑里,还得重新跳……

    谁知道,朋友在酒吧里消失了。莉莉安等她,一面沮丧地喝酒,还没喝两口,就听到有人问:“你喝的是什么?”

    转过身来,看到一个高大的胖男孩,唇红齿白,身形像毛绒玩具店里最大的那种teddy bear。

    顺便说一句,据说很多美国女孩的大毛绒熊都是她们最早的性伴侣。

    “你多大了?”她仰头审视他,带点居高临下的口气。

    “25,”美国男孩比尔犹豫了一下,“再过一个月就26了!”

    莉莉安笑,心里一小块地方一动。好像在幼儿园里看到低年级仰慕自己的男生,有点得意,又有点可怜他。年轻的、胖而不自信的男人总不敢和她搭讪。这个居然不怕她,很新奇。

    中途比尔上洗手间,刚才和比尔打招呼的一个熟人也走过来,和莉莉安说话。

    比尔回来看到,毫不客气地把他庞大的身体挤到他的熟人和莉莉安之间,继续喋喋不休,那个人好像被他挤到后面的树丛里去了,变成了负鼠。

    最后,她决定不再等那个神秘消失的朋友,起身要回家,比尔说:“我再请你去别的地方喝一杯好吗?”

    她怜悯地看着他,微笑不言。这个钟点,北京哪里还有酒吧营业呢……连个谎都不会说……

    “我还舍不得让你走!”比尔略带羞涩地直视她,身体左右晃。

    莉莉安忽然感动了,她的北京同事也对她说过这句话。而且,酒精开始起作用了。

    “带我上你那里去。”她说。

    刚一进到客厅,一间卧室的门就打开了,门里站着一只比比尔还要大的熊,那是他的室友杜瓦尔。他们说话时莉莉安带点窘迫打量房间:仓促买来的便宜棕黑色家具,地板是塑料仿木的,屋里没有任何装饰,到处堆着文件和汗衫。她开始怀念自己安静明亮的公寓。

    比尔卧室里那张床倒是蛮大的,占了三分之二的地方。

    “这是杜瓦尔的床,”比尔说,“他买了一张很贵的床单,结果不够铺这张床,他就跟我换了床……”她忘了,25岁的男人还处于共产主义阶段。

    “他当晚就把那张床睡塌了,”比尔说,“第二天,我把我这张床睡塌了!”——当然不是一个人睡塌的。

    现在支撑床的不是床腿,而是一叠叠的杂志。桌上像被台风扫过,床单皱巴巴的,颜色褪得厉害,像他的旧T 的恤衫。只有比尔是新鲜的,紧张得一头的汗,说了很多话,望着她微微傻笑。

    “从看到你进酒吧的时候我就想吻你。”他说。

    “可是你还没吻我呢!”莉莉安说。她有点后悔,今天本来可以早睡的,这个纯情的男孩子要这么深情地瞪她瞪到什么时候呢?

    维尼(二)

    2006-8-4

    在进入正题之前,莉莉安和比尔克服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效率问题,莉莉安发现,和在公司里一样,及时发出指令比等待对方行动要更提高效率。

    她以为比尔不知道如何下手,善意地提醒他:“内衣扣子在背后。”

    “我知道,”比尔说,“刚才在酒吧里我碰了碰你的背后,就知道了。”

    莉莉安瞪着他,原来他不是无知,是想做个性行为模范——慢慢来。

    第二个是资源问题,比尔伸出手去抽屉里摸,发现没有保险物资存货了。

    莉莉安那天没有心理准备,也没有带保险。

    “等等。”比尔一头大汗地起床,穿好衣服,甩甩头发,红着脸去敲室友的门。

    莉莉安听到比尔说:“能借我你的安全套吗?”

    对方粗鲁地说:“可以,但是有个条件——你别把它们还给我!”

    莉莉安用枕头捂住自己的呻吟和笑声。

    比尔回屋的时候,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以为还有几个。本地的产品尺寸不合适我,我总是从网上订货,刚订的还没送到……”说完,把一把套子扔进抽屉。

    莉莉安喜欢他“上保险”的时候,先用他的大手把她温柔地翻过去,像一只大熊翻它心爱的玩具,或者最喜欢的食物。虽然经历丰富,他还是受不了在这个时候被注视。

    他喜欢她温柔地发号施令,她还能够让他在这个过程中发笑。

    如果人的生活仅仅限于床上,他们将会非常幸福,像最狂野的梦想。

    但是此后莉莉安立即开始有点不安,因为比尔一晚上没睡,不停地沉思,微笑,从各个角度分析自己遇到她有多幸运。她刚刚摆脱一段纠葛,警惕之心顿生。她对很快就要靠打飞机维持的关系没有信心,而且,这个一周只有一次清洁工服务、门一踢就开的单身汉宿舍让她心神不定。出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穿着比尔巨大的旧T恤,偷偷摸摸的,洗手间里没有毛巾——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毛巾带回房间,以防被别人乱用。她洗完澡只好用卷筒纸擦干,身上东一处西一处沾了纸屑。

    回来躺下,比尔继续告诉她,他一直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第一次的时候,是被一个大他30岁的女人引到卧室里去的。后来,他还有过各种小男生必有的经历,比如被一个已婚女人偷偷送出门,禁止坐电梯(电梯太容易暴露目标),从30层的楼梯走下去。

    天快亮的时候,越来越担忧的莉莉安深吸一口气,狠下心说:“比尔,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能爱上我……”

    比尔惊讶地看着她:“谢谢你!”一晚上她已经让他高兴地吃惊两次了。他开始分析这句话证明她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

    她心不在焉地转过身去,看到他腋毛上一粒粒的盐,那是一晚上劳动出的汗的结晶。他们开始接吻,又完成了一次梦想。

    莉莉安对比尔说:“你做我的维尼熊吧。”

    比尔微笑:“我很高兴做你的维尼熊,不过这只熊有时候需要上班,不能保证老躺在床上!”

    说到上班,莉莉安转过身去拿起手表——该起床了。他们带着黑眼圈温柔地吻别。少女和她的玩具,或者熊和他的玩具,各自分头去觅食。丛林里的冒险不过如此。

    伪装(一)

    2009-7-2

    “从前,我有个澳大利亚的同学。”

    这个周末,广州下大雨,大鱼闲来无事,拿了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给苏丝讲故事。

    大鱼这个人最好玩的地方,就是他跟真理一样,完全是赤裸裸的。他讲故事的时候,你就能从他脸上看出他对故事中人物的羡慕,尤其是流氓类人物,因为大鱼没有做流氓的天赋,只有一颗偷偷向恶的心。

    这个故事,是关于大鱼在澳大利亚的同学斯蒂夫如何欺骗少女的。

    斯蒂夫其实不是职业骗子,他是个羞涩的业余演员,上台表演的时候也是演那些懦弱受欺负的角色,或者是脑袋上罩着个鸡头或者钟座儿什么的,站在那儿发出古怪的声音。

    外表羞涩,内心狂野,每个周末,他都要去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待着,期待有什么姑娘对他产生兴趣。为了扮酷,有意穿一件重金属乐队的破T恤,耷在瘦小的肩膀和不太发达的胸肌上。

    结果可想而知,没人对他感兴趣,他倒是对一个酒吧女招待产生了兴趣。姑娘穿了件宽松的白色毛衣,转身拿酒的时候,一边领口老是掉下肩膀,让男孩子看了发狂。

    斯蒂夫掐着手心走过去,张嘴,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古怪的声音:“你好,能给你买杯酒吗?”他发现这声音跟他扮演的“未来鸡”和“世界钟”一模一样,在台上费劲要捏出来的声音,这会子怎么就跑出来了。

    姑娘轻蔑地瞥了他一眼:“不用了,谢谢。”这一眼如同千刀万剑,把斯蒂夫戳得千疮百孔,气馁而归。

    他回到宿舍,向一个以骗姑娘出名的舍友请教,舍友说:“太简单了,如果她不喜欢现在的你,你就需要伪装。”

    下一周,舍友带着斯蒂夫买了一件露出彩色碎花衬里的黑色紧身衬衫,非常紧的黑色裤,雕花的皮鞋,香水。“你以后还能用上。”舍友安慰心痛地捏着钱包的斯蒂夫。

    第三个周末,他再去酒吧,姑娘还在,还穿着那件白毛衣,他慢慢走过去,在吧台神情恍惚地坐下。

    姑娘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同性恋好像没睡醒,但是气味和样子都可人。

    斯蒂夫要了一杯金汤力,默默地喝酒。

    两杯金汤力之后,姑娘开始觉得他不仅不讨厌,而且好像还蛮安静可爱的。

    点第三杯酒的时候,斯蒂夫问:“能请你喝一杯吗?”

    姑娘友好地说:“不行,我工作的时候不能喝酒。”

    斯蒂夫叹了口气:“我就知道……”

    姑娘忍不住要问这个垂头丧气的小伙子——香水起了必要的作用:“喂,你还好吧?”

    斯蒂夫说:“不太好,我刚跟我男朋友分手。”

    姑娘生出一点同情:“是吗?真不幸。”

    斯蒂夫呆着脸,想象自己是只钟:“没什么,我习惯了,我有问题。”

    澳大利亚是个单纯的地方,姑娘们都比较善良仗义,有护佑弱者的习惯,这下姑娘顿时胸中一热,安慰道:“别这么说自己,我肯定是他们有问题。”

    斯蒂夫把头埋在手里,注意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太夸张:“真的,是我的问题。”

    姑娘好奇,趴在吧台上偷偷问:“什么问题?”

    “……”斯蒂夫欲言又止,“不行,我不能告诉你。”

    “说嘛!”姑娘的好奇心已经快把她害死了,“我保证不会告诉别人。”

    “真的不行。”

    “说不定我能帮你呢?说出来会好受一些。”

    斯蒂夫张张嘴,又摇头:“不行,真的,太丢人了。”

    反复折磨了姑娘几次,姑娘的手搭到了斯蒂夫胳膊上,斯蒂夫知道差不多了,他把头抬起来,眼睛依然盯住面前的杯子:“我不敢肯定,我是不是真的同性恋……”

    姑娘不可置信:“难道你没有跟女孩子试过吗?”

    “从来没有。”斯蒂夫说,“没有人愿意跟我试。我太害羞了。”

    说完,斯蒂夫抬起眼皮看着姑娘的眼睛,知道自己成功了。后面略去1800字。

    大鱼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无限向往地看着窗外的滔滔江水,笑得半张脸都快裂成碎片。

    没有流氓潜质的男人,最大的乐趣,就是意淫其他流氓的经验。真是太让人同情了。苏丝黄笑得满沙发打滚,大鱼还以为是自己故事讲得好。

    苏丝问:“你试过这个办法吗?”

    “没有。”大鱼沮丧地说。

    “为什么没有?”苏丝问。

    大鱼说:“因为我话太多了,我会忍不住说说说一直说,一下子就露馅了。”

    为了安慰自己,他又补充一句:“谁知道斯蒂夫是不是在吹牛?这故事都是他说的。”他把啤酒喝光,心满意足地打电子游戏去了。

    伪装(二)

    2009-7-20

    过期大件事。本年6月30日,曾经轰动欧洲的中国“蝴蝶夫人”时佩璞去世。八卦到底的《南都周刊》重铺往事:上世纪60年代,时佩璞是一名中国京剧演员(特注:男演员),在法国使馆遇到法国外交官布尔西科(特注:男外交官),两人发展了一段自以为秘密的恋情……后来1993年拍的《蝴蝶君》就是讲的这个故事,香港影帝尊龙主演,大约是间谍史上最诡异多汁的事件之一,男女皆宜,老少则免。

    在真实世界里,布尔西科追求时佩璞,又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时佩璞发挥柔顺聪明的东方美德编了个说法,说自己其实是女的,因为父亲喜欢男孩,所以装成男的,一下子顺理成章。俩人嘿咻之后,时还去新疆弄了个混血模样的小孩儿假扮儿子,从此外交官死心塌地,要啥给啥——这个时候你发现,钱真的不是最重要的,比它重要的东西有的是,比如情报……

    所有的人都会问:俩人都嘿咻了,外交官能不知道是男是女吗?

    是啊,架不住一个要骗,一个又特别想相信。

    所以特别渴望的事情真正发生了,你一定要噔噔噔退后三步,仔细想想,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对,一定是个圈套。

    “没错没错,”锦江说,“不过呢,伪装有时候是迫不得已。”

    锦江是苏丝黄的老朋友,个子1米82,桃花眼,有柔情无妖气,放在古代就属于让大富人家小妾钟情,最后害死人命的那款,放在60、70年代可以演杨子荣,放在80年代可以演许文强,放在21世纪的娱乐圈就没得混了——因为此时的娱乐圈只捧两款男人:雌雄难辨的,或者不刮脸不洗澡天天装汉子骂娘的。

    锦江就只能上电视做专家访谈了,讲金融市场的走向。

    这一年,锦江的单位送他去华盛顿培训,那是他第一次出国长住,高兴得睡觉前在脑子里倒来倒去地温习美国地图。很多他那个年龄的中国留学生,到了国外基本没学到啥东西,因为只顾学课本,学完了就跑去跟几个中国留学生打麻将包饺子。这样的学法,浪费了多少昂贵的路费学费,跟在石家庄待着也没啥区别。

    活泼的锦江就不这样,他到处结交朋友,黑的白的黄的,来者不拒,好奇心盛——从纳米比亚的烹饪到导弹外壳的制作他都感兴趣,所以谁都爱跟他聊。

    锦江住在华盛顿著名的“杜邦圈”,就是当地的男同性恋聚居地(这名字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锦江当时也不知道这儿为什么著名,就是在这儿交了好几个朋友,朋友们经常会坐下来端详他,说:“哥,真白。”而他不知所以。(后面这句是苏丝黄编的。)

    有一次,他在家旁边的健身房健过身,一头扎进桑拿房,踩到几个大大的脚趾,差点滑倒。对方是个中年儒雅男人,笑笑,接受他的道歉:“我的脚趾说它们没事。”

    男人叫琼斯,是个建筑师,快50了,身材却有棱有角。跟锦江一见如故,先是请锦江去他家参加了几次朋友聚会,后来请锦江出来吃饭,开着很拉风的敞篷法拉利,在夕阳中的大道上极速奔驰,一时间锦江产生了自己好似好莱坞明星的幻觉。他们谈论各种话题,从国际局势到建筑原理,也经常讨论中国现当代史,信仰呀啥的。互相觉得遇到知音。

    有一天在饭桌上,琼斯忽然谈论起同性恋的话题:“在中国,同性恋是被禁止的吗?”

    锦江说:“不是的,不过社会习俗无法接受罢了。”

    琼斯问:“你呢?能接受吗?”

    主张人人平等的锦江认真地想想,说:“我在思想上并不排斥这个东西。”

    琼斯很高兴,喝了很多酒,星夜深邃之际,他忽然道:“这个周末咱们一起去纽约度周末好不好?我请你去,我们住沃尔多夫旅馆。”

    哇噻,纽约沃尔多夫旅馆度周末!锦江激动到不行,可是他谨慎的天性起了作用。他噔噔噔地倒退三步,心想:这是个圈套。

    再看琼斯的眼神,是不对。低头一看桌上,更不对,琼斯的手正盖在他手上。

    锦江赶忙把手收回:“抱歉,我不能。”

    “为什么?”琼斯失望地问,“我以为你很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可是是朋友的喜欢。”

    “你不尝试怎么会知道你怎么喜欢法?”琼斯追问。

    完了,怎么伪装才好?锦江脑子一转,想起他们之前关于信仰的对话,道:“我不能,因为我是共产党员。”

    所以说关键时刻,还是党靠得住。在坚定的信仰面前,琼斯理解地退却了,锦江也没有撒谎。再也没有比这更高级的伪装了吧。

    硬调情(一)

    2009-9-16

    记得几年前,苏丝跟几个女性朋友谈各自少女时代调情的方式,记得当时总结出来,有妖娆缠人式,清纯无辜式,小鸟依人式,智力比赛式,最后胜出的是罗兰的“霸王花硬上弓式”——当然这个胜出标准众说纷纭。罗兰当年在大学里迷恋一男生,该男生每天清晨在学校操场跑步,那时候还男女授受不亲,也无手机或互联网传情,写信就更危险,随时可能被他人截获导致身败名裂。作为文艺骨干的罗兰,遂每日清晨,到操场边的单双杠上操练,恶狠狠的英姿堪比《红灯记》,很快就把该男生俘获啦。这个故事之所以胜出,是因为这种展现体能来追求异性的“硬办法”,听起来只有男的会干……

    “硬”这个词,有好多种不同的意思,完全看你怎么组合。“硬道理”——霸道的道理,“硬伤”——致命的弱点,“硬糖”——硌牙的糖,“硬骨头”——烦人的人。

    苏丝跟朋友们造出来的“硬调情”这个词,就比较微妙,也有好几种解释。

    比如说,当年孟苏空床期,不慎与一个有妇之夫(我们叫他“之夫”吧)互相心生情愫。该“之夫”身居要职,不敢造次,一起集体吃了几次饭,暧昧短信发了几遭,都没有什么实际动作。俩人都明白,孟苏在城西上班,“之夫”在城东,周末是属于家人的,只有工作日,才有短暂见面的可能。

    然而北京商业机构雇员的工作日,是何等让人身心致残,大家都可以从下班期间各人脸上近乎白痴的表情上看出来——有的人下班途中在地铁上睡着,哈喇子流一地,不是因为累的,纯粹是因为脑子白天受损。

    调情短信一来二去,断断续续。我国现在的中青年都喜欢装早熟,因为传统文化鄙视小年轻,好多“精英”接近中年,忽然发现自己前半部分人生都跟着父母的期待走,走到一半兴意阑珊。这时候脑子开了个小差,左顾右盼,发现个把好东西,完全不符合父母意愿,但煞是可爱,实在舍不得撒手,怕撒手就失去了早就失去的青春,然而已有的也得死死抓住以防孤老终身,是以练就了超级分裂人格,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撒谎。你说他撒谎他跟你拼命还。

    总之,“之夫”和孟苏在紧巴巴的日程表中,好容易挪出一个傍晚的时间,硬着头皮约了吃饭。

    是日,交通高峰提前到来,迟迟不散。孟苏从西四环“发车”,“之夫”从东南四环“起兵”。两人足足在烟尘滚滚的四环路上走了1个半小时。也正赶巧,因为交通事故,堵在城里某处的立交桥下,眼看餐馆就在远方如海市蜃楼熠熠生辉,就是动弹不得,又不能弃车而行。“之夫”头疼病犯,孟苏也腰酸背痛急于上厕所,此时已经夜里10点将近,两人短信互相道歉,各自绕道回家了事。

    现代牛郎织女的故事,不过如此。在这里,“硬调情”的“硬”,指的是忽略自己精力不济的事实,企图做耗力气的课外练习。

    第二种“硬调情”的故事,是闪闪贡献的。

    那还是闪闪的郁闷单身期,最爱去北京某著名读书咖啡馆自习。该咖啡馆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读书爱好者,各个年龄段的国际混混,媒体圈名人,极其偶然地,还有寂寞的低级外交官,等等。当然奔着这些人来的世界各地姑娘,也供应充足。

    那天下午,闪闪正在那门口的长桌上自习,旁边忽然坐下一个帅小伙儿,也是常来。闪闪跟他目光相遇,相视羞涩一笑,埋头接着干活。

    1小时后,忽然打门口进来一姑娘,看起来20出头,浓妆花裙脚踝上有文身,进来转了一圈,突然就对小伙子说,我来帮你学中文吧!

    闪闪晕。

    然后他们就热烈讨论起中文学习啦。闪闪听得可清楚……女:去见马克思了,意思就是说,死了,GO TO HEAVEN.男:I HOPE HE WENT TO HEAVEN…

    瞧这文化误读的。

    此女还有个同伴,俩人各坐闪闪左右……这边讨论中文,说起芋头,男的死活不知道是啥,女的也不知道英语怎么说。闪闪说,“突然之间,我另一边的女的同伴拿起了电脑,上面有幅芋头照片……我夹在中间啊,天雷滚滚!”

    “芋头的故事”,把几个女人笑得满地打滚。这里,“硬调情”的“硬”,是“硬来”的意思。语言不通、经历不足,都不是问题,只要另一方心知肚明并且参与其中,再低幼、再困难的对话也如滔滔江水。苦的是那些夹在中间的听众,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硬调情(二)

    电影《附注:我爱你》里面,年轻寡妇的朋友对她说:“你想跟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发疯?别想了,(为爱情)发疯是中产阶级的特权。”

    经济不景气,中产阶级也失去了发疯的特权,只有三代不愁钱的权贵阶层胆敢装疯了。越是如此,可怜的中产阶级越发要鼓起勇气,逆水而行,继续一些美好生活的幻象,比如调情。

    孟苏从加拿大打回电话,说:“我又工作了。”

    苏丝黄说:“赶紧去几件白色性感衬衣!”

    不工作是什么意思?就是睡衣当制服,一餐当三餐,盆栽当密友,幻想当经历。濒于精神病而不能发疯,因为如果你发疯了,会被人谴责:你又没有工作压力,凭什么发疯?实在不愿意照镜子,照了还不是自己看?老公下班的时候,直接进屋上网或者看电视,跟你聊天的时候看着屏幕,上床就关灯。

    工作的一大好处,在于如果你保持性感,会有人看。

    孟苏这个新工作在联合国下属的一个机构的人事部门。都以为联合国的机构应该是清闲的,其实也忙得很。繁文缛节,拖泥带水,勾心斗角,哪个机构都有,但是大家可以自由开玩笑,这倒可以调节心理。下了班之后大家去喝一杯,在酒吧里没有上下级和男女之分,气氛倒也非常融合。

    这天孟苏穿着她最性感的白衬衣上班,在走廊里遇到老板,领着一个衣着考究的男人迎面走来。老板说:“早上好,孟苏。”孟苏说:“早上好,老板!”下班之后,大家照例去酒吧喝酒,老板带着那个男人(他叫菲尔)也来了,还是联合国纽约总部的一个不小的头儿。菲尔跟人交谈的时候,男人女人都会心折。再没什么比一个位高权重的英俊男人脸上露出的真诚好奇更像春药的了。

    大家纷纷要酒水,菲尔转过来问孟苏:“你想喝什么,孟苏?”

    孟苏登时心跳紊乱,不过她假装每天都有迷人的大头儿对她献殷勤,所以她冷静地低声回答:“长岛冰茶,因为我想跟你谈朝核问题。”

    就这样,他们谈了一晚上问题,囊括五大洲四大洋,孟苏失业期间在家看的那些《经济学人》杂志全派上了用场。可见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个人修养,以备不时之需。

    那不是调情,但是比调情更让女人激动:一个文艺复兴式的、洞悉权力核心的男人回答你对世界的所有困惑。这难道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做过的白日梦?

    菲尔回到了纽约,给大家来了一封信,感谢大家的工作和欢乐的傍晚。

    孟苏心里一动,给他回了一封信,谢谢他“带来一个迷人的夜晚。”

    三天之后,菲尔回信了:“亲爱的孟苏,我非常高兴能认识一位向你这样有旺盛求知欲和洞察力的人事处职员……”看起来很正式的亲切,但是孟苏注意到,他用的是自己的私人邮箱……

    孟苏给他写了一封信,附上自己拍的一些照片。她喜欢做些摄影实验。菲尔很喜欢那些照片,他送来一首他喜欢的歌。如此往来两个月。

    这就是孟苏打电话的原因:“我是不是老了,连调情也没兴趣了?我调了两下,觉得后劲不足。”

    “靠,这不是难为自己嘛。”

    “我也有点这感觉,但是没有人调情了,又怕自己一脸老妈相……”孟苏说。由于少年时代受的共产主义教育,要迎难而上。越是不行,越要努力。每次写信要酝酿好久的情感,做到理智与情感的平衡,要矜持又要深情款款,要有知识又不能卖弄,要好奇又不能窥秘以防被当成间谍,神哪。

    孟苏的“硬调情”是所有调情里最悲壮的一种,犹如身残志坚——被生活一点点的失望掏空的时间、精力、敏感、梦,抓住个机会就想把这些都弄回来。重点已经不是男人,而是飘忽不定的情感——众所周知,情感这东西跟气体一样,越使劲儿抓,越觉得自己两手空空。

    苏丝大笑:“是啊。我以前有个同事,他老婆说他在家不调情,就会出去跟别人调。而且不分美丑,重在参与。”他老婆是个成功熟女,了解人性,极其豁达,跟他说好了:你干啥都可以,只要不花我家的钱。套子我都数好了,少一个跟你急!

    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男人还能做什么呢?好吧,至少还有一点表面的自由,可以硬着头皮偶尔调情,简称硬调情。

    上帝的归上帝

    2010-3-2

    跟比自己小10岁的人一起聚会,你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比如这天的元宵聚餐,苏丝黄听到大力说自己订了《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正在私下想:“哎,有空去他家借来看看。”忽然被一个激动的声音吓了一跳:“你就不该再买杂志!为什么不从网站上看?”

    说话的是个比他们小10岁的技术小狂人。

    “可是上网的时候老不能集中注……”苏丝虚弱地说。

    狂人打断她:“那是因为我们很多网站设计得不好!好的设计是绝对能让你专注地阅读的!”

    这个小狂人,就是那种如果你告诉他自己想去东京赏樱花,他会告诉你:“10年之后人就没必要出门赏花了,3D技术,提供触觉、嗅觉信息,你可以随时在家看樱花,你可以满床堆上樱花!机票都不用买!”在虚拟樱花堆满的床上打滚,怎么样?看着他激动的脸,你可能会信以为真呢。“10年后你甚至可以打印樱花!用一张纸,打出一朵樱花!”

    分子,原子,不过这些。坐在家里组合一堆分子原子,要什么有什么。原理大概是:你自己就是一堆分子原子,严格说来,所有的反应都是物理的,不存在什么不可模仿的精神反应,所以不管是看纸质杂志还是看“真的”樱花,技术总能为你提供同样、甚至更好的分子反应——比如,没有一朵樱花是残的,被虫咬的,你想要有被虫咬的?没问题,要几个洞?在什么位置?香味要不要再浓一点?

    苏丝心想,自己说不定可以活到女人们可以随意制造理想男人,男人可以随意制造理想女人的那一天。每个人都变成一个小型上帝,天天从打印机里抽人出来,一看不合适,再塞回去,碎纸机直接绞了。

    再不行,设置一个电脑程序,把他的大脑给改造了,天天回家就做饭,见你就夸。

    不过,扮演造人的上帝,是很寂寞的事情,因为你造出来的,对你而言不是奇迹。像皮革马利翁那样,爱自己塑造的雕像爱得死去活来,终归还是需要奇迹,需要上帝给吹口气,把雕像变活了。

    总之,苏丝黄失魂落魄地回到她的同龄人当中,恰好收到孟苏的来电。

    孟苏很兴奋地说:“我刚刚学会用google卫星图搜索!”

    苏丝黄问:“那有什么好兴奋的?”

    孟苏说:“我刚刚看到了他办公室外面的那棵大树!”

    大家要是还记得孟苏的《硬调情》故事,她现在已经顺利地从硬变软了。伊丽莎白一世给安儒公爵的那行情诗怎么说的来着?“那温柔的激情滑入脑海,因我柔软如融化的白雪”,在没完没了下雪的加拿大,这种比喻就很容易被理解,因为那里的人几乎一年四季都在盼着融雪。

    顺便插一句,这么看来,硬调情看来对增添生活乐趣确实也有一定效用,如果你能顺利坚持过最初的艰难努力,顺利软化的话。

    总之,孟苏跟菲尔的调情,在春季里先于积雪软融。其实所谓调情,无非是在信件里写写:今天我去看了场什么什么电影,里面那个被陷害的人,后来怎么靠着自己的勇敢逃出来,但是这世上相信他的人没几个……然后对方回信说:是啊,孤独,不过要是你被陷害了我一定相信你是无辜的……这类非常让人不齿的幼稚园对话。

    昨天晚上,菲尔在信里写:“我办公室窗外有棵大尤加利树,今天发芽了!这棵树的新芽在4月都会长齐,一棵老树干上长满新芽的时候,看起来是很神奇的。”

    当然啦,菲尔这是在比喻他自己呢,虽然他比那棵树年轻多了。

    孟苏,这个准电脑白痴,忽然想起以前见人用google搜索过自家屋顶,还看见自己站在自己的车子旁边锁车门。于是立即到google map上搜索了一下。哈!看到了那棵大树,还真是大呢,从顶上看下去像一团灰鸟巢。孟苏想象了一下,菲尔怎么从窗口看那棵树,给自己写信,这一天就过得很高兴。

    苏丝撑着下巴说:“看来高科技的东西,也不是那么没有诗意。”

    好像,在治病的时候,插手造物主的领域,比如干细胞研究,是可以的。但是在爱情上面,就要非常小心,不损害我们脆弱的情感。未来世界里婚姻的誓言要这样的:“我发誓爱你终生,一辈子照顾你,爱护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把你塞进大脑改进机或者碎纸机……”那该是多让人清醒的经历啊。

    波涛

    2010-5-31

    桑德拉来自巴西,波涛汹涌,两腿很长,一头金发,虽近中年,笑起来还偶含羞涩。她在中国3年了,和大多数外国女人一样,在中国的爱情生活不是那么波涛汹涌。在3年的日子里,她只被中国男人追求过两次,第二次被追求成功了。

    第一次呢?

    “啊,那个……”桑德拉大笑,“那个非常不幸。”

    桑德拉刚到中国的时候,因为工作关系,要跟一位医学专家见面。那个医学专家英文不好,只能依靠翻译对话。谈了一个下午之后,该专家说了句话,翻译红着脸笑,沉默不语。

    桑德拉问:“他说什么?”

    再三逼问之后,翻译说:“他说他觉得你很迷人。”

    “哦!”桑德拉说,“谢谢!”

    专家又说了句话。翻译说:“他问能不能请你吃饭?”

    桑德拉说:“好啊。什么时候?”

    专家说:“Now!”这个英文单词他还记得。

    她哈哈大笑,同意了,当然,不情愿的翻译只好也跟着去。那顿饭吃得很愉快,他们一直在互相打量,彼此肯定都很好奇,猜想摸摸对方会怎么样。这一晚上他们说了好多话,都觉得自己非常活泼,非常机智,还知识广博。他一直忍不住盯着桑德拉的波涛看。

    可怜的翻译没吃几口,饭局一散就告辞了,急着回家补饭。

    专家对桑德拉说:“我送你回家吧。”

    他开了辆黑色桑塔纳,俩人进到车里,距离像远镜头“嗖”地拉近,两人都满怀期待,有点儿紧张。

    但是才过了不到一分钟,紧张就变成了恐慌。他们发现,彼此还是陌生人,陌生人这么近距离坐着,不说话是不对的。

    手势、舞动肩膀、费尽心思地试图记起几个单词,礼貌地假笑。10分钟后,专家心烦意乱地说:“对不起,我不能一面说英文一面开车。”他刚才已经避免了好几场车祸。

    剩下的40分钟,像铁的黑夜一样漫长,死一样的沉寂。桑德拉心想:要是他是出租车司机就好了,我就不会觉得这么尴尬了。她不敢再乱动,嗓子痒也不敢清喉咙。他再也不看她的波涛了,而是死死地看着道路,像是要把那条路碾死……

    显然,语言不通有时是会消灭性欲的。

    闪闪说:“那个专家还是不够执着啊。”

    闪闪以前还偶尔出国出差,总是一个人,有一次自己在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上走,有个意大利男人忽然从地下冒出来,对她笑着说:“哈罗。”

    她扭头一看,这人个子矮小,穿着80年代的夹克衫,闪闪还以为是卖明信片的,点点头,脚下没停:“哈罗。”

    意大利人问了一句,那是意大利语,闪闪摇摇头:“English.Chinese.”

    意大利人惋惜地指着自己,“No English.No Chinese.”

    闪闪微笑,心想这怎么卖明信片儿啊。英文答:“Nice to meet you.”转身走开。谁知那人就跟了上来,用意大利语夸她漂亮。她懂一点拉丁文,“Bella(美人)”这词儿是听懂了,原来不是卖东西的,是想骗人。她假装没听见,左顾右盼疾步离开。

    如果你看过意大利电影,记得里面意大利人的热情和厚脸皮,你要相信那是真的。因为广场上的那个男人没有被语言挫败,也没有被闪闪的冷淡挫败,他跟在她身边半步距离的地方,兴奋地说个不停。闪闪发现,意大利语是一门特别适合自说自话的语言,说起来波涛滚滚势不可挡,不用对方回复也可以自己激发自己,就算你懂这话,你也插不进去。

    眼看广场已经走了2/3,再走下去就到了巷子里,闪闪知道不能再走了。

    怎么办?呵斥他?万一把人得罪了,回头人家埋伏你打你一顿还算你走运。意大利黑手党很厉害,不能随便伤人自尊心。尊重本地文化总是没错的,虽然本地文化有点烦人。

    再说,你呵斥他,他也听不懂啊。

    闪闪想了想,停步站定,转过身,看着他,露齿假笑。男人不明就里,也站住微笑。闪闪用中文说:“对不起,我听不懂你说啥,再说你长得也磕碜,我对你实在没兴趣,你找别人儿吧。”

    说完伸手,男人楞楞地伸手,闪闪狠狠握住一摇:“Bye bye!”

    不管你到什么国家,说“Bye bye”的人都会得到“Bye bye”的回复,不信你到阿尔巴尼亚或者马拉维试试。汹涌的意大利语波涛嘎然而止,闪闪一扭身消失在人群中。

    你看,就算你只会“哈罗”和“拜拜”,你也是可以放心周游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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