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仇人-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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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孩子很乖。这么说吧,我们几个人从来也没听到过他的哭声。我们现在到老大家里去得很勤,事实上,自从那女人失踪后,我们几乎天天都泡在老大家里。有时候几个人一起去,有时候自己单独去。每次去老大家里,总会觉得这个家里多了点什么,或者是少了点什么。譬如说,从前他们家的餐桌旁杵着一只半人来高的青瓷花瓶,那是两口子用来弹烟灰的,所以,他们家总显得很干净,不像别的烟鬼家庭,到处都是烟灰。如今,这只巨大的烟灰缸也不见了,也不知道杜狠往哪儿弹他的烟灰。再仔细看看,除了大花瓶,他们家也没少啥,再一琢磨,原来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个孩子。这孩子要么躺在床上,要么杜狠抱着。我们有时候陪杜狠喝酒,一喝就是大半天,那孩子始终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中的某个人会突然想起这件事,就提醒老大。老大于是起身给孩子弄吃的。孩子吃东西的声音很响,一双乌黑的眼睛冷冷地扫视着我们。

    我们和杜狠在一起的时候,不提女人的事,除非他自己提起来。自打那女人走了以后,我们又可以公开谈论如何寻找照片上的那个人了,我们内心渴盼着过去的好日子会再回来。跟以前不同的是,如今我们把寻找仇人的总指挥部移到了陈东阳的书店。美中不足的是杜狠对寻找仇人这件事仍然模棱两可,甚至于兴致越来越淡,而我们去老大家里也只是为了陪他喝喝酒解解闷。也就是说,寻找仇人这件事,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了我们的事,它与杜狠之间的关系,就像一杯冲泡了好几次的茶叶,根本喝不出苦味儿了。眼下杜狠面临的最大的事情,是抚养那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在寻找仇人这件事里,他只是个局外人。

    “我今天看见老大在数钱啊。”有一次吴兵说。

    “数钱有什么奇怪的?”刘二奇问。

    “他数的是硬币,全是硬币,有些是一块的,有些是五毛的,还有一些是一毛的。”

    “那也没什么啊!”我们说。

    “我是说,他就剩下那么点钱了。”刘二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皮,好像数硬币的是他本人。

    “依我看,”我说,“老大彻底不想找那个仇人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问。

    “前些天我去他家,看见他又拿着那张照片。他把照片拿到孩子的鼻子前,晃。就这样,喏,一边晃一边唠叨。他说,孩子,看清了,这是咱们家的仇人,你长大了要替你爹报仇!”

    他们,还有我,都不说话了。

    “上次啊,我带老大去吃面……”王光宇低沉着嗓门说,还没说完,就被陈东阳的手势打断了。陈东阳是问他到底是你带老大去吃面还是老大带你去吃面。“是的,是我带老大去吃面。那天老大说,他饿极了,就想吃一碗红烧牛肉面。我说那咱们就去呗!老大就跟着我去了,还抱着那个孩子呢。我们去红军路,那里最近了,我怕他撑不住饿坏了。红军路上有家‘不要脸’面馆,做的红烧牛肉面是城里最好吃的。五块钱一碗,你们说,他们吃了几碗?四碗啊!老大吃了三碗,孩子吃了一碗。他们好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我们全都回过头去看陈东阳,果然,他的眼里已经噙着泪花了。我们知道他会这样的,全都鼻子有点发酸。

    “吃完面我又陪他去长亭宾馆。他进去了,我替他抱着孩子在外面。”王光宇接着往下说,“我抱着那孩子,嗯,我和那孩子面对面,那孩子一声不吭,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是这么回事,别提孩子。”我说。

    “是的。你陪老大去宾馆干嘛?”他们都说。

    “是这样的,他想回去当教练。”

    “哦,结果怎么样。”

    “他们让他当教练了,就这样。”王光宇说。

    那太好了,我们又可以去游泳了!陈东阳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作出游泳的姿势。这天晚上,我们约好了一齐来到长亭宾馆的游泳池。过去的好日子果然又回来了!杜狠已经上班了,穿一件白色浴袍,神采奕奕地坐在池边。他的儿子被剥得精光,再用一块浴巾围着,平放在他旁边的一条躺椅上,不声不响。生意并不是很好,泳池里只有一个肥胖的男人在费劲地扑腾,满耳都是哗啦哗啦的水声。我们像下饺子似地跳下水。池水显然刚换过,一眼能望见自己踩在池底的雪白的脚丫和四周深蓝色的马赛克。我潜入水下,天地突然变得沉默不语,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我们都花1295元办理了那种最贵的年卡,一年内随时可以来游泳或者健身。穿着制服、鼻子扁平而且鼻梁上还有颗黄豆大黑痣的女领班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我们老大的肩膀,并许诺给予相应的奖励。老大抱着孩子被我们簇拥着出了长亭宾馆。正如陈东阳所表示的疑问那样,这回不知道是老大带着我们,还是我们带着老大。总之,我们又像从前那样喝酒去了。所不同的是,如今,老大怀里多了个孩子。还有就是,有了孩子的老大酒也没怎么喝,早早就抱起孩子,说要回去睡觉。我们兴味索然,便也站起来,一起来到街上。自然而然地,我们跟在老大身后,老大走在最前面,怀里抱着孩子。我们照例没走人行道,而是走在大街的中央。春天的晚上,街道上总是很热闹,两边的人行道上坐着许多手摇芭蕉扇的老头老太太。他们的背后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马上就要打烊了。突然,老大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我们说:

    “我们去砍人好不好?”

    “好啊好啊!”我们想都没想就齐声回答。我们的声音很响,坐在人行道上的老人们全都停下手里的扇子,直直地看着我们,神情痴呆。

    “走,先去买刀。”老大说着领头上了人行道,没走多远遇到一家卖农具的铁器铺。王光宇选了一把短柄的斧头,17.5元。刘二奇和吴兵拿的都是砍柴用的勾刀,背很厚,刃口很长,顶端横伸出一个短短的直角,可以回勾,每把15元。陈东阳要了一把21元的小号铡刀片,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我顺手抄起一把剁骨刀,感觉蛮称手的,好像就在我那可爱的厨房里,都爱不释手了,要价19元。老大选中的是一把采药的锄头,一手抱孩子,一手将药锄舞出个圆圈,整个店铺都回响着“呜呜”的风声,才11元。总共是98.5元。我们中最有钱的吴兵正想掏皮夹子,被老大拽住。这钱我来掏,老大说,今天他们预付我工资了。

    我们把家伙掖进裤腰里,用衣襟遮住,在店主敬畏的目光护送下出了铁器铺。这整个过程中,那孩子照旧一声不吭。我们跟在老大身后,没有多问。我们不知道要去砍谁,也不知道要去哪儿砍,我们只知道我们的主心骨又回来了!我们排成箭头状队形,在老大的带领下往前走。越往前走,街道越宽阔,行人和车辆也就越多。很快我们就听到了胡琴、琵琶和鼓板的声音,那就是说,中心广场到了,而且今天是星期五。因为每个星期五,中心广场都会有文艺演出供广大市民观赏。免费的。有钱的人就是有钱啊。我们进了广场。广场很大,对我这样没有出过远门的人来说,这个广场确实是世界上最大的。演出的舞台搭在广场的南边。广场上人山人海,像过年一样热闹。台上演的是一出古装戏,已经到了尾声。我们紧跟着老大进入广场。我死死盯着老大的后脑勺,怕跟丢了。老大的头发理成板寸,即使从后面看也很精神。那个孩子趴在他的肩上,眼睛看着我们。广场四周的射灯全都打开了,却全都照在舞台上,我们仍然在黑暗中穿行。这时候,锣鼓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震得人耳朵根发麻,然后一下子停住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过后,有个长得很丑的姑娘走到台中央,说晚会到此结束。话音刚落,灯光便暗了下来。被丑姑娘这么一打岔,老大不见了。我心里发慌,赶紧四处寻找,不但老大不见了,连陈东阳他们也不见了。人群向广场四面散去,仿佛有个经验丰富的老领导在暗中指挥,散得又快又安静。一眨眼工夫,人就走光了。广场上空空荡荡,我又看见了我们几个人,像原先插在水下的木桩突然露出水面,格外醒目。最远的是陈东阳,拎着小号铡刀片站在离舞台最近的西南角,最近的是吴兵,就站在一丈开外的地方,手伸进衣襟里,想必紧紧握着钩刀的刀把。刘二奇像个傻瓜那样大张着嘴,双手搭着凉棚站在东北角的一张石凳上东张西望,那把钩刀从腰里露了出来,刀头正好指向胯下。王光宇和老大杜狠靠得最近,站在广场正中央。我们快速向老大靠拢,巨大的广场上就剩下我们几个人。城市的喧哗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显得隐隐约约的,四周的路灯也格外昏暗。老大长叹一口气。这时候,他怀里的孩子突然哭出声来。开始是一阵轻轻的抽泣,我们都觉得很新鲜,原来这孩子还是会哭的,还是会闹出些动静的。我们打心眼儿里感到舒坦。我们围拢在老大身边,看孩子哭泣。我们的铁器因为挨得紧了,互相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孩子的哭声慢慢变大,最后变成嚎啕大哭。杜狠用手轻轻拍打孩子的后背,那把药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扔在地上了。他挤出我们的包围,径直向广场外走去。我们望着他远去,消失在一片黑暗中,只有孩子的哭声不断传来。

    我跟着陈东阳去他的书店,他的书店还是老样子。我对“知无不言”书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我想去书架上翻书,被陈东阳一把扯住,来到他的办公桌前。他的脸色有些特别,微微喘着气。

    他用左手大拇指戳了戳自己的胸口,意思是让我说实话。

    我问:“你要我说什么?”

    他用右手拍拍左手背,接着双手比划出一个圆圈,再用一个食指直指到我的鼻尖。是你把那个蹬着三轮车卖夜宵的小子招来的吧?他无声地问。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的脸上已经有了许多皱纹,却仍然显得很光洁。又细又长的双眼蒙着一层湿气,好像噙着泪水。

    他又用手指捅了我一下。你说啊!

    “咱们不是一直指望那个女人走吗?我问。”

    他张了张嘴。

    “现在她走了,咱们又可以在一起锻炼了。”我说。

    他又张了张嘴。

    “你想审判我吗?”我问。

    他把嘴巴闭上了,然后像个大人物那样挥了挥手。

    从“知无不言”出来后,我直接回到家里。我让人替我做了一排大书柜,占了满满一堵墙,里面全是我从“知无不言”买来的书。我现在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决心做一个有文化的大厨。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个秘密,你若不去翻开它,它就永远保持沉默。所以这次我又拎回一大摞,将它们整齐地码放到书架上。前些天我刚看完全套金庸的武侠小说。接下去该看哪一本呢?这是个幸福的时刻。我是说,当你看完一本书,回味良久,把它放回书架,打算从书架上再挑出另一本看的时候,心里的感觉真是很舒坦,好像刚刚发了一笔意想不到的洋财。这种幸福感在挑选新书时达到顶点。我的手指在一排新书上拂来拂去,停在了那本《第二十二条军规》上。这本书买来有些日子了,却一直没能看。好的,接下去就看它吧。我把这个幸运的家伙抽出来,扔到床上,然后去打扫个人卫生。我洗澡总是花很长时间,因为我是个厨师,有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将身上的油烟味洗掉。

    躺到床上后,我开始看《第二十二条军规》。我先将封面撕掉。如今的书装帧都十分考究,挺括的铜版纸就跟直接从书脊里长出来一样,让我费了好大劲,感觉好像在卸母鸡的一只翅膀。接下去就比较容易了,全是双胶纸,一张一张往下撕,挺顺手;一边撕一边想白天的事。今天的事比较多,我想了很长时间,想完时已经撕到第39页了。然后再撕书的背面。这回大概撕了十来页,足以将故事的结尾干净利落地剁掉了。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我不喜欢看完整的小说,小说的开头总让我产生一种莫名的焦躁和恐怖。我想这是因为我小的时候从来也没有读到过一本完整的书的缘故。那时候我能找到的书,都是书皮被撕去派另外用场的;而我读到的故事也全是掐头去尾的。现在我已经习惯于看这样的书了,完整的书反倒让我觉得假模假式像个索然无味的骗局。我书柜里的那些书,哪些书是我看过的,哪些书是我没看过的,很容易分清。没有书皮的就是我看过的,占了大约三分之二。我将台灯调到最亮,开始往下读。这时候,一张照片从书里滑出来,正是仇人的照片。我说过我的书全是从陈东阳那儿买的,所以,总能从书中翻出这张照片,而且,照片的背面也肯定有哑巴写的那一行小字:“寻找此人。知情者请告‘知无不言’。有酬谢”。这就像好莱坞的影片,结尾总有男女主人公的接吻,老套子了。不信翻过来看看!我习惯性地翻过照片,背面果然写着一行字: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阿杜留念。”

    (责编:朱传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刊所发表的部分美术、摄影和书法作品,因为作者地址不详,烦请作者见到本刊后与编辑部联系,以便奉上薄酬。

    《星火》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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