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自己太辛苦了。“这是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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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狗真让人尴尬。”夜风说。我知道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他们会悄然离去,继而卷土重来。
在公交车事件后,我回到家。晚饭后,夜风和我带上邻居的小狗米菲去散步。像往常一样,我们戴着帽子,以免别人能认出我们。正如夜风所说,米菲绝对是条能雷死人的狗。
“破空要是再养一条狗,”夜风畅想着,“咱们让他养一条阿拉斯加犬,或者是德国短毛猎犬。至少是一条我们好意思让人看到的狗。”
我们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
夜风冲米菲弯下了腰,贱兮兮地说:“你是不是一个小杂种?米菲,嗯?不是吗?瞧瞧你的包子脸,衣服都不会宽的杂种。你是,你就是,你知道的。”狗狗美滋滋地舔舔嘴唇,喘着粗气。但愿它知道夜风在羞辱它。
我们穿过街道。
我的步伐缓慢。
夜风也是悠哉地溜达。
米菲倒是欢腾雀跃着,链子随着呼吸声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我低头看它,它的身体像是某种啮齿动物,毛发也可谓“惊为天人”,就好像被旋转的吹风机卷了儿千次,可尽管它超丑,我们却爱它。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家,我给了它一块晚饭吃剩的牛排。不幸的是,对于只有几颗可怜小牙的米菲来说,吃掉这块剩牛排实在太艰难了,以至于它差点被噎死。
“该死的,夜华,”夜风人笑道,“你又对这个可怜的小杂种做了什么,让它噎成这样?”
“不会有事的。”
“好吧,我靠。你看好它。”他嘱咐道,“看好它啊!这个可怜的小杂种可没资格享用特供食品。”
“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夜风出了个损招,“或许你应该把牛排从它的嘴里拿出来,然后好好嚼一嚼,再喂给它。”
“什么?”我看看他,“你想让我把牛排放进我的嘴里?”
“是的。“
“你才应该呢!”
“做梦。”
所以,实际情况是我们又让米菲嚼了一会。渐渐地,它看起来比刚才正常多了。
“这样有助于塑造它的人格,”夜风说道,“没有什么会比一顿大嚼特嚼更使一条狗变得强壮了。”
“畜生就是畜生,它搞不明白宽农与宽衣差别“
我们等它吃完,确定它不会被噎死后,送它回家。
“我们直接把它扔进栅栏里吧。”夜风说。当然我们永远不会那样做。看着一条狗差点被噎死和把它扔进栅栏里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还有,我们的邻居破空对此也一定会很恼火。他应该不太高兴,尤其这种勾当和他的狗有关。你一定不会想到这毛茸茸的小狗狗会是这样一个硬汉养的。但是我确信他大概会说这事全怨他老婆。
“这是我老婆的狗”我都可以想象他在酒吧里对别人一定这么说。“幸运的是,有两个笨蛋邻居去帮我遛它,他们的妈妈让他们溜的。”破空本来挺男人的,可说出这样的话,只能算个一般人。
说到硬汉,爸爸确实想让我们在本周六帮他的忙。现在,他给我们的工资很高,而且心情也不错。就像我之前说的,以前他拼命工作的时候,确实挺可恶的。可这几天跟他一起工作还挺好的。有时候,我们午餐吃炸鱼土豆条,在爸爸的又小又脏的红色冰箱上打牌,当然前提是干活的时候我们得使出吃奶的劲。夜爱国是个工作狂,坦白地说,我和夜风也是。我们也超爱炸鱼土豆条和打纸牌,尽管赢的总是老爸。每次不是他赢,就是玩了半天也没分出胜负被他强行中止。哎,没办法。
还有件事我没说,夜风另有一份工作。他去年毕业,尽管期末考试的成绩非常糟糕,他还是获得了建筑工程师的学徒资格。
我记得他拿到成绩时的情形。
他站在倾斜的脏兮兮的前门那儿,打开信封。
“考得咋样?”我问他。
“那个,夜风,”他微笑着,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喜悦里,
“我可以用两句话来回答。第一个是完胜。第二个是他妹的!”
不管怎么说吧,他还是找到了工作。
这就是夜风的厉害之处。
每周六,他本不需要跟老爸去工作。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来了。也许是出于对爸爸的尊重吧。
爸爸问:“和我一起去工作吗?”
夜风说:“去。“
也许是他不想远任何人觉得他懒吧。我也不知道。
反正,周末的时候,我们和老爸一起工作。早早地,外面还是一片漆黑的时候,老爸就把我们叫醒了。
在等待老爸从厕所出来时,我和夜风决定先打会儿扑克。
夜风在厨房餐桌上分牌的时候,我回想起几周前我们在吃早餐的时候玩游戏的事情。那主意不坏,可我半梦半醒之间把玉米片糊糊洒了一桌子。直到这周,我出的一张牌上竟还粘着玉米片。
夜风捡起它。
仔细检查了一番。
“嗯?’,
我说:“我知道。”
“你真是可恶。”
”我知道。”我只能随声附和。
伴随着马桶冲水的声音,爸爸从厕所出来。
“我们走吧?”
我们点头,收起了那些纸牌。
工作的时候,我和夜风一边用力挖下水道,一边说笑不停。我得承认,夜风特擅长逗人笑。他调侃地说,他的前女友总爱舔他的耳朵“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嚼口香糖,否则我的耳朵就废了。”
司音,我想到。
我不知道几周后当他的激情消逝了,爱情不在了,他会怎么讲她。她有一对深邃清澈的明眸,蓬松的头发,修长灵动的双腿和一双美丽的脚。我想知道将来她会有什么怪癖让他肆意耻笑。也许是在看电影的时候,她坚持让他摩挲她的腿或者在他的手心拨弄自己的手指。我也不知道。
不过,我很快就会知道。
想到这里后我问他:“夜风?”
“怎么了?”他不挖了,看着我。
“你和司音还会好多久?“
”一周?不然就是两周。”
除了继续掏下水道,没啥可做的。一天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过去了。
午饭的时候,那个鱼油光灿灿的,味道超赞。
我们把薯条撒上盐,蘸着醋吃。
吃饭时,老爸读着报纸,夜风看着电视,我写下脑海里的各种思绪俳。今天大家各干备的,没打牌。
那一晚,妈妈问我在学校怎么样。我突然想到前两天的一个问题:最近她是否因为什么事对我很失望。我告诉她一切正常。那一刻,我思绪万千,挣扎着我是否要告诉她我在写东西,但我不能。在某种程度上,我感到羞愧,即使写作这件事在我的耳朵里窃窃地说:“写得不错。”可我还是没有对任何人说。
在晚餐的残羹剩莱发臭之前,我们收拾了桌子。妈妈说她在读一本叫作《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的书。
“你有一天也将会出人头地的。“这是她对我说的倒数第二句话。
“别让自己太辛苦了。”这是最后一句。
她离开后,我独自站在厨房里。我发现陆夕美女士简直太了不起了。不是那种小聪明或是某种意义上的聪明,她就是了不起。她是独一无二的,连眼睛周围那被岁月掠过的小细纹都透露出一丝丝慈祥。这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原因吧。
”嘿,夜华!”姐姐婷婷走到我身边,“你明天想去参加夜欢的比赛吗?”
“去。”我回答道。反正没有什么好做的。
“非常好。”
周日,夜欢要参加一场常规足球比赛,客场作战。在体育馆呢。只有我和婷婷去看这场比赛。我们先去他的公寓然后他开车带我们去那里。
那场比赛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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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的颜色
我偶尔会想到仁慈的颜色。我意识到,仁慈只可以通过岁月雕刻到脸上,而非油彩涂抹。
独自站在厨房的时候,你是否曾因为感动和震撼想跪倒在地。
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事情少之又少。
我知道当我吃炸鱼薯条时,我的手指和喉咙会变得油油的。咀嚼后的食物会不堪入目地地滑落到胃里。可当老爸冲我微笑时,一切都变得无所谓。我不会用那些油腻腻的食物去换任何东西。
对着镜子,笨拙、不确定和憧憬的颜色映人眼帘。
倘若谁能从这几页手稿中看出我在寻觅归属感的话,那他绝对是个专家。
但事实却是,不像其他人,我根本不确定我属于哪里。妈妈一针见血地看透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被妈妈震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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