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事-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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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

    希拉

    珍妮

    安德里亚

    “不管怎么说,他很会引诱女人。”恩特对莎尔说。她不确定莎尔听完这句话后是不是面色变得更加苍白了,因为跟许多人一样,莎尔的肤色本就有些苍白。尤其是她的头发已经变得灰白,使得此刻的她看上去像个幽灵。但无论如何,她丝毫没有失去与生俱来的美丽。

    “无论这个女人有多么衰老,或是多么肥胖,”恩特加重了语气,“我寻思,诱惑女性对他来说就像呼吸那样自然而然。我只希望那些可怜的女人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我对此一点也不担心。”莎尔回答。

    就在前一天,恩特接受了布莱基·诺布尔的邀请,跟随他的一批游客出游参观,听他喋喋不休地聒噪了一路。布莱基也邀请了莎尔,但她当然不可能去。布莱基有一辆旅游巴士,以此作为营生。他给巴士的底部涂上红漆,上部则用漆勾画了许多条纹,使得整辆车看上去像一个雨篷。巴士侧面写着这样一段话:巡湖观光,游览印第安人墓地、石灰岩公园、百万富翁府邸,您的全程司机、导游布莱基·诺布尔。[1]布莱基长期住在旅馆的一个房间里,他也兼职做些地面活计,带着一个助手,两人一道割草、修理树篱、挖掘地界。夏初,恩特和莎尔第一次看见布莱基,当时他刚从外面的世界回到此地。她们看到了他的营生方式,恩特感慨地说,他现在是何等落魄潦倒啊!她们俩是深知他的往昔的。

    于是恩特发现自己跟一群陌生人一起被塞进了他的巴士,在傍晚之前,她已经跟其中一些人交上了朋友,而且他们允诺以后会将夹克衫交给她来做,尽管事实上她的缝纫店不乏顾客光顾。这些都无关紧要,她的注意力只在布莱基身上。她一直在旁观察他。

    他将给这批游客展示些什么呢?一些小土丘,被青草所覆盖,下面埋葬着印第安人;一小块土地,堆满了奇形怪状的、灰白色的、看起来凄凉黯淡的石灰石之类的东西,被人牵强附会成它们的仿造对象是各种植物(如果你也是这么希望的,它倒是可以是个墓园);一幢用卖酒的钱盖起来的怪物一般丑陋的房屋。但他却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这些景观。先给游客们来一场关于印第安人历史的演说,再来一场关于石灰岩的科学讲座。恩特无从得知他的说辞里有多少是真实的。亚瑟应该能辨别出来。但亚瑟并不在场,眼前只有一群愚蠢的女人,个个希望在景点间往返时能走在布莱基身边,在石灰岩展馆里喝茶时能跟他搭讪几句,期待着在被扶下车时能被他一只强壮的手臂撑住手肘,腰肢处能被他另一只手臂轻轻触碰。(“我不是游客。”布莱基想要扶恩特下车时,她严厉地低声喝道。)

    他告诉她们这房子里闹鬼。恩特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虽然她此生都住在距离此地仅十英里的地方。一个女人杀了她的丈夫,那个百万富翁的儿子,至少人们都认为她是凶手。

    “怎么杀的?”某位女士尖叫道,几乎被吓得失魂落魄。

    “啊,女人们总是迫不及待想知道她是用什么方法杀的人,”布莱基说,声音像奶油一般,半是讥嘲,半是怜爱,“她用了一种慢性——毒药。至少他们是这么说的。这都是传言,小地方的流言蜚语。”(“去他的小地方。”恩特自言自语。)“她不喜欢他结交的那些女性朋友。妻子不喜欢丈夫的女性朋友。就是这样。”

    他告诉她们鬼魂常在花园里游荡,就在两排云杉中间。不过这鬼魂不是被谋杀的那个丈夫的,而是他妻子的,满怀悔恨,终日游走。布莱基注视着这一车游客,微笑里带着遗憾。最初恩特以为他对游客的关心是假装的,为了赚钱不得已与她们逢场作戏,好让她们觉得不虚此行。但一路下来,她逐渐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对方是肥胖臃肿还是骨瘦如柴又或是多么愚蠢可笑,跟她们说话时,他无一例外都会躬身倾听,好像对方身上存在某种特质需要他仔细观察和体会。他表情温柔,微笑里透着真诚,神情逐渐向深处、向内里收缩掘进一般(是男人做爱时高潮来临之际的表情吗?这个恩特可从没有见到过),这使得他看上去似乎想要成为一名深海潜水员,纵身跃入海洋深处,更深处,穿透所有的空虚、寒冷和残骸,一直去往他能够将一颗心安放的地方,这个地方玲珑而珍贵,很难确定具体的位置,就好像是落在海底的一颗红宝石。她很愿意将他的这一表情描述给莎尔听。毫无疑问,莎尔是见过他这种表情的。但她是否知道,他是何等随意地将这一表情送给每一个他遇到的女人?

    那个夏天,莎尔和亚瑟一直在策划一次黄石公园和大峡谷的旅行,但最终没能成行。亚瑟在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连续好几次阵发性眩晕发作,医生嘱咐他卧床休息。他身上同时有好几种比较严重的病症。贫血,心律不齐,肾脏也出现了问题。恩特担心是白血病。半夜里她总是醒来,焦虑不安。

    “别犯傻了,”莎尔平静地说,“他只是劳累过度罢了。”

    很多个夜晚,亚瑟从床上爬起来,穿着睡衣枯坐。布莱基·诺布尔来拜访过他。他说他在旅馆的房间就是厨房上方的出气口,热气蒸腾,他快要被活活蒸熟了。所以他很艳羡门廊的清凉。他们俩玩起了亚瑟最爱的游戏,那些学校老师们爱玩的游戏。一个地理学的游戏,他们比赛谁能从贝多芬这个名字联想出更多的词汇。亚瑟赢了。他想出了三十四个。他沉浸在无比巨大的快活中。

    “你应该想到你已经发现了圣杯。”莎尔说。

    他们继续玩“我是谁”这个游戏。两人需要各自选择一个角色,真实的或虚构的,活着的或死去的,人类或动物,都可以。另外那个人最多询问对方二十个问题以逐步推定这个角色的身份。恩特问了第十三个问题后,猜出了亚瑟选择的角色。是加拉哈德爵士。

    “我根本没想到你能这么快就猜出来。”

    “我是想起莎尔提到的圣杯才猜出来的。”

    “我的力量是十个人力量的总和,”布莱基·诺布尔道,“因为我的心无比纯洁。我都不知道我居然还记得这个。”

    “你本来应该是亚瑟王。”恩特说,“亚瑟王跟你可是同名。”

    “是,我应该是。亚瑟王可是跟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了婚啊。”

    “哈,”恩特回答,“那个故事的结局可是世人皆知。”

    莎尔走进起居室,在黑暗中弹起了钢琴。

    春季里绽放的花朵,特拉拉

    与此时此景没有一丝关系……

    在刚刚逝去的六月里的一天,恩特来到莎尔面前,气喘吁吁地说:“猜猜我在大街上看到谁了?”莎尔当时正埋头挑拣放在膝盖上的一堆草莓,说:“布莱基·诺布尔。”

    “你已经见过他了。”

    “没有。”莎尔回答,“我就是知道。我想是你的语气告诉了我这一点。”

    一个她们俩三十年来从没提起过的名字。恩特震惊不已,过了很久她才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凭什么偶遇这件事对莎尔来说是个意外呢?这个国家很早就已全国通邮。

    “我询问了他妻子的近况,”她说,“那个有许多洋娃娃的女人。”(好像莎尔忘了她似的。)“他说很久之前她就去世了。还不只是如此。他又结了一次婚,而第二任妻子也死了。哪一个都不可能很有钱的。那布莱基·诺布尔经营旅馆赚的钱到底哪里去了?”

    “我们无从得知。”莎尔回答,随即往嘴里塞了一颗草莓。

    旅馆最近重新开张营业了。诺布尔家在二十年代就已放弃经营这家旅馆,小镇将其改造成医院运营了一阵。现在某个从多伦多来的人买下了它,重新翻修了起居室,建造了鸡尾酒吧台,修缮了草坪和花园,尽管网球场已经破烂不堪,看上去修无可修。他们还新置了一套槌球游戏。人们会在炎炎夏日光顾这里,但已是另外一拨人,此前的老顾客早已踪迹渺然。之前都是些退休的老人、寡妇和单身女人到这里来。没有人会再如以前那样步行两条街,专门跑来看他们下船。何况如今已经没有船了呢。

    她在大街上第一次撞见布莱基·诺布尔时,是如此震惊,不得不努力平复这种震惊感。他穿着一件奶油色的外套,过去他的头发被太阳晒得褪色变得很淡,现在不会更淡了,已经被晒成了白色。

    “布莱基。我远远看着就知道这个人如果不是你,就肯定是个香草甜筒。我敢打赌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你是恩特·德斯蒙德,你几乎没变样儿,除了把辫子剪掉了。”他吻了吻她的前额,跟过去一样鲁莽。

    “这么说,你又回来看望那些古老的鬼魂了?”恩特问道,担心刚才的吻会不会被人看见。

    “不是看望鬼魂,我自己就像鬼魂似的常常在那儿出没。”他告诉她是如何得知旅馆重新开张的消息,又是如何操起目前这个营生:开旅游巴士穿梭于佛罗里达和班夫镇的不同景点之间。当她问起时,他如实回答了两任妻子的情况。他并没有问她是否已经结婚,她肯定还是单身,这对他仿佛是理所当然的。他也没有问及莎尔的婚姻情况,恩特主动告诉了他。

    多年后,恩特依然记得她蓦然间顿悟到莎尔是如此美貌时的情景。当时她正凝视着他们姐弟三人的一张合影照,莎尔、恩特和她们溺死的弟弟。照片上的恩特时年十岁,莎尔十四岁,桑迪七岁,仅仅数周后他就失足落水再也没能爬上来。恩特坐在一张无扶手的椅子上,莎尔站在她身后,双臂交缠在椅背上,桑迪身着水手衫盘腿坐在地板上,也可能是大理石平台上,你会产生这一错觉,是因为用来制造摄影背景的不过是一块落满尘土、褪色发黄的隔板,但照片上显示出来的却是一根柱子、一道满是褶皱的幕布,一派白杨树和喷泉正逐渐变得模糊的景象。为了拍照,莎尔特意用发卡别住了额发,换了一件亮蓝色的及膝丝裙,只是黑白照肯定是显示不出裙子的真实颜色来的,那条裙子还镶着黑色的天鹅绒绲边。她脸上挂着微微笑意,神态泰然自若。她可以是十八岁,也可以是二十二岁。她的美与彼时流行的印在月历上或雪茄盒上的美女那种羞怯的肉欲的美截然不同,她的美既锋芒毕露又精致优雅,让人无法直视,充满了挑战性。

    恩特长久地端详着这张照片,然后起身去看正在厨房里忙碌的莎尔。那是个浆洗日。来帮工的女佣正在将衣服放进绞衣机里绞干,她们的母亲则坐在一边休息,一动不动地盯着纱门外面。(桑迪的死让她悲伤过度,她始终也没有缓过劲来,大家也都不再抱有这一期望。)莎尔正在给父亲的衬衫领子上浆。他在广场上经营一家烟草糖果店,每天都要穿着领子干净整洁的衬衫去店里。恩特已经准备好见证某些蜕变的发生,就像照片上的背景那样,但什么也没发生。莎尔就那样俯身在淀粉盆上忙碌,沉默不语,心情恶劣。(她讨厌浆洗日,暑气闷热,蒸汽弥漫,垫板的震击,还有机器振荡发出的嘎嘎声,都让她厌烦。事实上,她对家务事一概没兴趣。)她脸上真实流露的倨傲神情与她本人构成一种奇怪的和谐,跟照片上几乎如出一辙。虽然恩特并不十分喜欢,但她也恍然领悟,传奇的某些品质是真实存在的,经常在你几乎毫无觉察的时候或不曾预料的地方悄然浮现。她曾一度以为美丽的女人是虚构出来的产物。时常在周日,她和莎尔一起走下河滩去看游客们步出游船,或者一起往上漫步一直走到旅馆。到处涌动着各种白色,几乎要刺伤眼睛,女人们的衣裙和阳伞,男人们的泳装和巴拿马草帽,更不要说耀眼的阳光在水面上跳跃,乐队正在演奏发出的声响。但一旦仔细观察这些女人,恩特就觉察到了某种不协调。她们皮肤粗糙,屁股肥硕,脖子皱褶堆积,就像鸡颈一般,头上盘着一窝枯燥蓬乱的头发,很可能是假发。虽然年龄不大,恩特却悉心捕捉着眼前的一切,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在学校她就是以冷静和毒舌出名的。如果你站在黑板前,没注意袜子上的洞,或者衣服被撕破的褶边,她一定就是那个会张口告诉你的人。她也是那个会故意模仿老师(不过要躲在校园的某个安全角落里,以避开老师的眼目)朗读《约翰·摩尔爵士的葬礼》的人。

    无论如何,如果美貌属于这些女人中的某一个,而不是莎尔,那会让恩特感觉更舒服些。那样也才更妥当。美貌更适合于她们,而不是套在湿答答的围裙里、一脸怒容俯身在淀粉盆上给衬衫上浆的莎尔。恩特不喜欢矛盾,不喜欢失序,不喜欢神秘或极端事物。

    她不喜欢人们将桑迪溺水的缘由若有若无地指向她自己,讨厌人们居然还能记得她父亲在河滩上如何扛起了桑迪的尸体。破晓时分,她会身着健身时穿的灯笼裤,在遭灾房屋外面的草坪上推着车轮跑。有一天在公园里,莎尔说:“那就是我溺死的弟弟。”恩特的嘴唇抽搐了一下,不过无人看到。

    那个公园俯瞰着河滩。当时她们正与布莱基·诺布尔——旅馆老板的儿子—— 一起站在公园里,他开口说:“这水里的大浪很危险的。三四年前有个小孩在这里淹死了。”

    莎尔回答说:“那个被淹死的孩子就是我弟弟。”为了让她的话听起来确凿有力,她的语调毫无悲痛之意,相反却几乎是带着逗乐性质,嘲笑他对默克山的人事所知如此之少。

    布莱基·诺布尔年龄并不比莎尔大,如果他再大上几岁,他早就应该去法国作战了,但他也并没有就将此生无谓浪掷在默克山。他并不了解默克山一带土著居民的真实状态,就如同他并不清楚他父亲旅馆里来来往往的常住客人一样。每年冬天,他都会跟随父母乘火车前往加利福尼亚越冬。他见识过太平洋上的拍岸巨浪。他对着美国的国旗进行效忠宣誓。他的行为举止平易近人,皮肤被阳光晒成了古铜色。那时候,人们的皮肤通常只是因为户外劳作才会被晒成这种颜色,闲暇娱乐时将皮肤故意晒成古铜色的时尚还没有到来。他的头发也因阳光暴晒颜色变得浅淡。他的英俊几乎和莎尔的美丽一样引人注目,但与莎尔不同的是,他的英俊被一种魅惑力所破坏。

    彼时正是默克山环湖所有村镇的全盛时期,也是村镇里所有旅馆生意最昌隆的时期,这些旅馆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城市孩子夏季露营的营地、肺病患者的疗养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空军的训练营地。每年春天,旅馆的白墙都会被粉刷一新,中间挖空并填充了鲜花的原木被摆到围栏上,原木上放置的一盆盆鲜花,在风中此起彼伏地招展摇晃。槌球游戏和木制秋千被安放于草坪上,网球场也被碾压平整。那些住不起旅馆的客人,那些年轻的工人、商店职员和工厂女工,就会选择居住在一排小木屋里,小木屋由格栅栏连接在一起,远远延伸至海滩,这些格栅栏同时也将垃圾桶和公用厕所掩藏了起来。默克山本地的女孩儿,如果素来有母亲一直在旁谆谆教导,就会被教育不要到这些区域附近游荡闲逛。可惜没人教导莎尔应该怎么做,所以一个烈日白焰的午后,她拖上恩特一起,走上了这排小木屋前面的一条木板路。这些木屋窗户上没有安玻璃,只有木制的百叶窗,白天洞开,夜里才会关上。从那些昏暗的窗洞里偶尔传来一两声模糊的、抑郁的或醉醺醺的邀请,也就仅此而已。莎尔的神情和气度对男人并没有吸引力,也许还有种逼退的力量。莎尔在默克山读高中的几年中,没有交到一个男朋友。布莱基·诺布尔是她的初恋,如果他算是男朋友的话。

    莎尔和布莱基·诺布尔之间的这场恋情,在1918年的夏天,到底意味着什么?恩特心里一直没有把握。他基本上没有打过电话到家里来,最多也就一两次而已。旅馆的业务非常繁忙,他无暇分身。每天下午他驾驶着那辆敞篷旅行车,车上顶着遮阳篷,车里装满旅客,往湖畔马路开过去。他带着他们去参观印第安人墓地、石灰岩公园,从茂林中瞥一眼石头垒成的哥特式府邸,它是由一位多伦多酿酒商建造的,附近居民称之为烈酒城堡。他同时还负责旅馆每周一次的综艺演出,演出人马涵盖了本地演艺人才、雇用的来宾,以及专为演出招募来的歌手和滑稽演员。

    上午晚些时候似乎才是布莱基·诺布尔和莎尔密会的时间。“快一点,”莎尔会这样说,“我必须要进城一趟。”然后她会作势拿起信件,故意绕着广场走一段路,再转向去往公园。不一会儿布莱基·诺布尔就会出现在旅馆的侧门,跳跃着奔跑在陡峭的小路上,追随她去。有时候他甚至懒得对付那条陡峭歪斜的路,就纵身从后院围栏上一跃而过,好引起大家的惊叹。无论是跳跃着奔跑,还是从篱笆上翻身而过,都跟某些在默克山高中读书的男孩们可能会做的跑跳动作不一样,有些笨拙,却很自然。布莱基·诺布尔表现得像是一个男人在故意模仿一个男孩;他像演员那样,虽在自嘲,却很优雅。

    “他是不是太自恋了?”恩特一边观察他,一边问莎尔。她很快确定了自己对待布莱基·诺布尔的态度,也就是她并不喜欢他。

    “他当然也绊倒过。”莎尔回答。

    她告诉布莱基·诺布尔:“恩特说你自恋。”

    “你觉得呢?”

    “我告诉她既然没人自恋,你只好选择自恋了。”

    布莱基并不将此放在心上。他之前就很喜欢恩特其人。他会极其敏捷地拉松并扯坏恩特头上打环绕圈精心编好的发辫。他会告诉她们音乐会上那些艺术家的八卦。他说那个苏格兰民谣歌手是个酒鬼,还穿紧身衣,那个女演员即使回到旅馆房间也还穿着那件羽毛织成的蓝色睡衣,那个表演腹语术的女人会跟她的两个分别叫阿方斯和艾丽西亚的布娃娃说话,就好像它们是活人一样,晚上睡觉时也会把它们分别放在自己的身体两侧。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莎尔问。

    “我给她送早餐时看到了。”

    “我还以为你有女侍做这些杂事。”

    “通常演出结束后的第二天一早,我会去送早饭。我把装着演出报酬的信封递给他们,同时也递给他们解约函。如果你不通知他们演出结束,合同到此为止,他们甚至会继续待上一个星期还不离开。那个女人就坐在床头,试图喂两个布娃娃吃些培根,一边跟它们说话,一边还代替它们回答。你们如果在场,一定会大吃一惊。”

    “估计她精神出毛病了。”莎尔淡淡地说。

    那个夏天的一个晚上,恩特一觉醒来,蓦然想起她手洗后晾在晾衣绳上的一件粉红色蝉翼纱的裙子忘了收回来。她依稀觉得听到了外面的雨声,就是最初几滴雨落下的声音。其实她是幻听,那只是风拂动枝叶发出的声响;但她一时间感到很困惑,从没有像这样突然间从睡梦中醒来过。她原以为夜已深了,但琢磨了一会儿,又确定这会儿大概不过就是午夜前后的光景。她翻身起床,走下楼梯,来到厨房的后面扭亮了灯,从后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伸手将晾衣绳拉过来。就在那时,几乎就在她的脚底下,就在门廊边的草丛里,冒出了两个人影。这大片大片的紫丁香花丛蔓滋繁衍,虽无人照看却依旧生长茂盛,四处延伸,几乎蔚为一棵树的形态,人影就从那后面冒了出来,没有挺直站出,也没有端坐不动,只是探出了脑袋,两个人的身体某种程度上还交缠在一起,好像刚才是躺在床上一般。厨房后面的灯虽没有直接照亮他们的面庞,但映照在地面上的灯光足以让恩特辨认出那是谁。布莱基和莎尔。

    她根本没有看清楚他俩的衣衫是否还在身上,没有弄明白他们当时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或进展到什么程度。她甚至根本就不想去探究。看到了他们的脸,对她而言就已经足够了。

    他们肿胀的嘴唇张得大大的,双颊像是被打扁了,表面粗糙不平,眼睛则像深洞。恩特丢下她的裙子,逃进房间,一头钻进了被窝,让她自己也感到惊奇不已的是,她很快睡着了。次日,莎尔没有跟她解释一个字。她仅仅说了一句:“我把你的裙子收进来了,恩特,我担心夜里会下雨。”仿佛她根本没有看到恩特就站在那里拉晾衣绳。恩特也开始糊涂了。她知道如果她开口说“你看到我了”,莎尔很可能会说她是在做梦。于是恩特不置可否,让莎尔相信她的谎言已经糊弄过关,如果那就是莎尔想要的结果,恩特并不想戳穿。这样一来,恩特将处于一种隐秘的境地并获悉更多;她知道了莎尔失去控制力、被弃之一旁时将会是什么模样,而莎尔对此却一无所知。桑迪溺死于池塘,鼻孔里塞满了暗绿色的东西,但那副样子也不会比彼时的莎尔看上去更失落无措。

    圣诞节前夕,布莱基·诺布尔结婚的消息传到了默克山。新娘是那位腹语术女演员,带着阿方斯和艾丽西亚两个布娃娃一起表演的那位女士。那些身穿晚礼服、如同电影《鸳鸯舞圣》(《弗农和艾琳的城堡》)里的主人公一样梳着时髦发型的布娃娃,远比他们的主人更让大家印象深刻。关于这位女士,大家唯一能确凿回忆起来的就是,她绝不可能还不到四十岁。一个十九岁的男孩。没有像其他男孩那样在惯常教养中长大。他的父母让他混迹于旅馆酒肆之间,远涉加利福尼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后果便是他的堕落,这一点早已被大家预料到。

    莎尔服了毒。或者说她以为自己喝下去的是毒药。其实只是洗衣服用的上蓝剂。这是她在一瞬间能从厨房的台架上顺手抓到的第一样东西。当天中午,恩特还是从莎尔那儿得知了布莱基结婚的消息,当时莎尔大笑着问她:“这消息难道不会置你于死地吗?”恩特放学后回到家,发现莎尔冲进洗手间里一阵猛烈呕吐。“快去拿用药指南过来,”莎尔冲着她喊,同时发出一阵剧烈的不由自主的痛苦呻吟,“看看那上面关于毒药说了些什么。”恩特没有听她的,径自跑去打电话准备叫医生。莎尔跌跌撞撞地从洗手间里出来,手里紧握着一直被存放在浴缸后面的漂白剂瓶。“放下电话!不然我把一整瓶全喝掉!”她的声音低沉而凶猛。而那会儿,她们的母亲大概就在紧闭的房门后酣睡。

    恩特只好放下电话,开始在那本丑陋陈旧的医学指南书里四处搜寻。很久前她就读过这本书,看了里面关于分娩和死亡征兆的内容,而且了解到要在嘴边举着镜子。她错误地以为莎尔已经从瓶子里喝了不少漂白剂,所以她从头到尾仔细阅读了全部相关内容。然后她才发现瓶子里装的是上蓝剂。这本书并没有提及上蓝剂的问题,但针对大多数毒药都推荐了激发服毒者呕吐这一处理方法,恩特是以推断最好的办法应该也是诱使莎尔呕吐,好在莎尔已经狂呕了一阵,不需要再被激发了。书中还说,吐完后再喝下一品脱牛奶。当莎尔喝光牛奶后,她再度犯恶心呕吐起来。

    “我服毒并不是为了布莱基·诺布尔,”在剧烈呕吐的间歇,她说道,“你千万不要误会。我还不至于愚蠢到那种地步。他这种变态并不值得我这样。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厌倦了活着。”

    “什么事让你厌倦了活着?”莎尔擦脸时,恩特理智地问她。

    “我厌倦了咱们这个小镇和小镇上所有愚蠢的人,厌倦了妈妈和她的浮肿,厌倦了日复一日打扫房屋、清洗床单。我以后大概再也不会呕吐了。我现在想喝咖啡。注意是咖啡。”

    恩特煮好一壶咖啡,莎尔拿出家中两个最好的咖啡杯。她们喝咖啡时,咯咯笑了起来。

    “我厌倦学拉丁文,”恩特说,“我厌倦学代数。我认为我也应该喝点上蓝剂。”

    “人生是一场负累。”莎尔说,“哦,生命,你的毒刺在哪里?”

    “哦,死亡,哦,死亡,你的毒刺在哪里?”

    “我刚说的是生命吗?我本来要说死亡的。哦,死亡,你的毒刺在哪里?不好意思。”

    一天下午,莎尔外出购物还要去图书馆换书,恩特便待在家中陪着亚瑟。她想要给亚瑟做蛋酒,就到莎尔的橱柜中去寻找肉豆蔻。在香草、杏仁精和自酿朗姆酒的中间,她发现了一小瓶奇怪的液体。磷化锌。她仔细阅读了标签,把小瓶子放在手心里翻来倒去地看。一种灭鼠剂。肯定是一种毒杀老鼠的物品。她此前倒不知道莎尔和亚瑟家里闹鼠患。他们养了一只猫,老汤姆,此刻就卧在亚瑟的脚边。她揭开瓶盖嗅了嗅,想知道它是什么气味。什么气味也没有。当然,它肯定是无臭无味的,不然也没法骗过老鼠。

    她将它放回了原位。她为亚瑟做了蛋酒,拿进来看着亚瑟喝下。一种慢性毒药。她忽然想起布莱基那愚蠢可笑的故事。亚瑟喝下蛋酒时,像个孩子似的发出迫不及待的声响,她知道亚瑟是为了取悦她,远多于让他自己开心。他会喝下你递给他的任何东西。毫无疑问。

    “你最近怎么样,亚瑟?”

    “噢,恩特,有时候强壮一点点,过阵子似乎又退回去了。康复总是需要时间的。”

    但那个瓶子似乎是满的,并没有损耗。多么可怕无聊的臆想。就像你读过的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那些。她将会告诉莎尔她这荒唐的想法,莎尔也将会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想要我读书给你听吗?”她问亚瑟,他回答好。她坐在床边读一本关于威灵顿公爵的书。他这阵子一直在读这本书,但他的胳膊无力长时间举着它。所有这些战争,这些军事对抗,这些可怕的事情,亚瑟对此懂得多少?他为什么如此感兴趣?其实他对这些一无所知。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事情会发生,为什么人们不能理智地采取行动。他是个太好的人。他熟悉历史,却不知道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就在他的住所内部,甚至就在他的周围,正在发生些什么。恩特跟他的不同点在于,她知道有些事正在发生,虽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而且,她知道有些人或事不值得你信任。

    最终,她没有对莎尔说起一个字。每次来他们的住处,她总要编造借口好独自待在厨房里,这样她就能够打开壁橱,踮着脚尖往里探视,透过其他瓶子的顶部,想要看清那一瓶液体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她确实觉得自己有点古怪,像老处女似的;她的这种担忧就像少女有时候怀揣的那种荒唐但实际上并不会付诸行动的顾虑,比如从窗户上跳下去,或者掐死一个坐在婴儿车里的小婴儿之类。尽管非她所为,她却心怀忧惧。

    恩特不时往门廊上瞟几眼坐着闲聊的莎尔、布莱基和亚瑟,拿不准他们是不是愿意回到屋里来,一起在灯下打牌。她一直想要说服自己此前产生的疑虑只是神经过敏罢了。莎尔的头发,布莱基的头发,在夜色的黑暗中闪着光。亚瑟几乎快秃顶了,恩特则有一头纤细而乌黑的头发。在她眼里,莎尔和布莱基同属一类——高大,轻盈,野心勃勃,带着一种危险的丰盈和满足。他们虽然分开坐,光芒却从他们俩身上同时散发出来。情人。这个词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温柔,相反,它残酷,具有撕裂感。亚瑟坐在摇椅上,膝盖上盖一条薄毯子,神态透出一种痴傻的味道,这味道像一种实体性的存在,只是眼下还没有长出它最终成熟却极其必要的甲壳。但某种意义上,亚瑟这样的人却是最大的麻烦制造者。

    “我倾心爱恋的对象离不开字母R,因为他非常蛮横无理。他的名字叫雷克斯,他住在一家饭馆里。”

    “我倾心爱恋的对象离不开字母A,因为他总是心不在焉。他的名字叫亚瑟,他住在一个垃圾桶里。”

    “哦,恩特,”亚瑟抗议道,“我从没怀疑过你是错的。但我不确定我是否喜欢那个垃圾桶。”

    “你大概把我们当成十二岁的小孩了。”莎尔回答。

    上蓝剂事件的小插曲后,莎尔变得活跃起来,并越来越受大家欢迎。她开始参与业余戏剧协会和清唱剧协会的剧目制作,尽管她从来不能算是一个演员或歌者,她却始终是剧目里那个冷艳孤傲的女主角,社交场上她也一直是那种冷漠而优雅的女性。她学会了抽烟,因为舞台表演的需要。恩特始终记得她在一台剧中饰演一尊雕像。或确切地说,她扮演的那个女孩要假装自己是尊雕像,在剧中,一个年轻人爱上了她,随后却带着莫大的惊异或许也不无失望地发现,她居然是人。莎尔必须要在舞台上不折不扣地站足八分钟,而且要保持完全静止不动,雪白的绉纱覆盖着她的躯体,她却依然只凭借身体的轮廓,成功地向台下的观众展示了这个角色的冷淡和漠然。所有人都被她的展现方式深深折服了。

    推动业余戏剧协会和清唱剧协会各项工作开展的核心力量是一个新到默克山任教的高中教师,亚瑟·库伯。恩特高中最后一年时,由他教授历史课。大家都传言恩特的历史成绩之所以每次都得A,是因为亚瑟爱上了恩特的姐姐,但恩特自己心里明白,这全是她从未像这样努力的结果。在她一生中,她从来没有像学习北美历史那样认真学习过任何一种知识。密苏里合约。1793年,亚历山大·麦肯兹跨越北墨西哥大陆到达太平洋。诸如此类,她永远忘不了。

    亚瑟·库伯三十岁上下,高高的额头因没有额发覆盖而显得光秃秃的,平常虽不饮酒却面色发红(后来就逐渐苍白了),平易近人,性子却容易激动。他曾经不慎将一瓶墨水打翻在地,历史课堂的地板上到处都溅有墨渍。“哦,天哪,哦,天哪,”他嚷嚷着,跪下身去匍匐在四处流溢的墨汁上,用他的手帕兜拢那些墨汁。恩特总会模仿他的声音和动作。“哦,天哪,哦,天哪!”“哦,上帝啊!”总之,所有他慌乱狼狈的惊叫和反应过度的动作。然后,他拿着她的文章出现在教室门口,通红的脸上闪耀着一种迫不及待的神情,给她的功课和她本人以毫不吝惜的赞誉,她于是感到了愧疚。她认为这才是她如此用功学历史的原因,只是为了弥补嘲弄讥笑他。

    他上课时总是在西装外面套一件黑色的学者袍,对恩特本人造成的影响是:即使他穿了别的服装,恩特也总会产生错觉,仿佛看到学者袍依旧还挂在他的身上。每次看到他沿着街道急忙奔跑,跑向他那不计其数却愉快地承担下来的责任,或是跑到清唱剧演员跟前,抑或是纵身跃上舞台——这一跃使整个舞台的地板都颤巍巍地晃动起来——去给戏剧演员解说和展示什么的时候,她仿佛就看到他身后拖着一副长长的可笑的乌鸦翅膀。他那副模样同圣十字教会的牧师一样,与普通人截然不同,荒谬却很迷人。他与莎尔结婚后,莎尔迫使他脱下了整套学者袍。她早就听说他总是披着这一身长袍四处奔走,拖着它跑上学校的层层台阶。他几乎像是在笨拙地爬行。够了,她得出手制止,于是她将长袍撕碎了。

    “我确实很担心万一哪一天你被这长袍绊住,摔了一跤伤了自己。”

    但亚瑟回答:“啊,你大概是觉得我看起来像个傻瓜才这么做的。”

    莎尔没有否认,尽管他的眼睛紧盯着她,他大大的笑容在祈求她务必矢口否认这一点。她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轻蔑。愤怒。恩特看出来了,他们俩都看出来了,在她终于能够收拾出一朵笑容面向他,并对他说“别犯傻了”之前,她的心里汹涌着巨大的轻蔑与愤怒的波涛。然后,她的微笑和眼神都在努力地想要抓住他,想要紧紧抱住他的善良不放(跟所有人一样,她也看到了他善良的心地,但恩特相信,如同他身上其他的特点,比如汗津津的额头和膨胀的乐观一样,他的善良只会最终惹恼莎尔),以免她体内沸腾的轻蔑和愤怒的巨浪再度折回,将她彻底裹挟而去。

    婚后的第一年,莎尔有过一次流产,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病恹恹的。她再也未能怀孕。此时恩特还没有住进他们家里来,她在广场上有自己的住处。但在一个浆洗日,她到莎尔家来,帮她将床单从晾衣绳上拖了下来。那时他们的父母已经辞世——母亲在莎尔的婚礼前就故去了,婚礼过后,父亲也紧接着辞别了人世——恩特看着眼前这么一大堆床单,足够两张床用的了。

    “这些可够你洗的。”

    “那能怎么办呢?”

    “谁让你床单换得这么勤。”

    恩特经常晚上在莎尔家里跟亚瑟一起玩拉米纸牌,莎尔通常独自待在别的房间,不开灯,在黑暗中,手指随意划过她的钢琴。再不就是亚瑟在一旁评阅考卷,她和莎尔则一起聊天,阅读图书馆借来的图书。末了,亚瑟会送她回家。“为什么你非得离开一个人住呢?”亚瑟责备她,“你应该过来跟我们一起住。”

    “三个人一起住,太拥挤了。”

    “不会在一起那么久的。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深陷进对你的爱慕中,将你带走。”

    “如果那个人居然蠢到做出这种事来,我肯定永远不会爱上他的。我们还是得回到原点重新开始。”

    “我就是一个会为莎尔做蠢事的人,而她的不幸就在于嫁给了我。”

    他是这样小心翼翼地说出莎尔的名字,仿佛莎尔高踞于红尘之上,超拔于世俗之外,不啻为一个奇迹,一个不解之谜。任何人都没可能解出她这个谜题,仅仅获得思考这个谜题的机会就已经很幸运了。恩特差一点就说出来“她曾经为一个甩了她的男人吞服上蓝剂”,但转念一想,这样做毫无意义,只会让亚瑟觉得她更加迷人,将她视为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女主人公一样推崇。他用力捏了下她的腰,好像是在强调他们在莎尔面前同病相怜的处境,并不自觉地向她传达一种敬意。后来她体味到他的手指在自己腰部轻轻叩弹的压力,好像是要在她裙子的上方留下印痕,那感觉像是有人心不在焉地弹钢琴琴键一样。

    恩特一直做制衣生意。她在广场上拥有一个狭长的房间,以前曾经是个商铺,如今她在里面忙着帮顾客量体裁衣,忙着各种缝纫、剪裁、熨烫。一道帘子隔开,后面就是她休息和做饭的地方。她可以仰卧在床上,凝视着天花板上的锡制方块,琢磨上面的花纹样式,就这么独自一人打发时光。亚瑟并不喜欢她做裁缝,他觉得她的智商远远超出一个裁缝所需的水准。她在历史学科目上所下的苦功和取得的成绩,让他过高地估计了她的智力。“何况,”她告诉他,“如果你想做出理想的服装,测量、裁剪和试衣所需付出的脑力和智商,比你教给学生1812年战争需要的要多。因为一旦学会了,你就是会了,它不会给你造成什么改变。但每一款衣服都是一个全新的主题。”

    “无论如何,我确实感到意外,”亚瑟回答,“看到你将这一切处理得如此妥帖。”

    任何人都可能会感到意外,但恩特当然不会。从一个会玩侧手翻的小女生转变成一个小镇裁缝,恩特做得很轻松。她出色的手艺将其他的裁缝都驱逐出了小镇制衣行业。他们只不过是些逆来顺受、无足轻重的存在,在他人的房屋外转悠,躲在房子后面的房间里缝纫,为获得每一口饭食而感恩戴德。恩特做制衣的那些年里,只出现过一个真正的竞争对手,一个自称是设计师的芬兰女人。有些人尝试着光顾了她的生意,因为他们永远在追求新异,而且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但很快她就败下阵来,因为除了花样繁多,她设计的服装并不适合人们穿着。恩特从来不提她的名字,她要让顾客自己通过比较来做取舍。但是不久,当这个女人离开小镇前往多伦多时——从这个城市街道熙攘的人流身上,恩特判定多伦多人对服饰缺乏辨别力——恩特便不再掩饰她的真实态度。一次,她一边测量尺寸一边对那个女顾客说:“你居然现在还穿那件我们的外国服装设计师朋友拼搭出来的哔叽大衣。我那天在街上看见你正穿着它。”

    “哦,我知道,”那个顾客回答,“我总得把它穿旧了再换新的。”

    “无论如何你从背后总是看不见你的正面的,现在淘汰它又有什么区别?”

    顾客们从恩特这里总是会收到这样犀利的评语,她们甚至开始期待这样的一针见血。她太可怕了,她们说起她时总会这样评价,恩特是个可怕的人。在她面前,她们总处于一种弱势,她的毒舌和女人们的紧身衣联合起来将顾客们置于这种境地。那些外表看起来坚毅而强大的女人,到了恩特这里,就变得束手束脚、低声下气。她们那战栗着的满是谦卑的大腿,不可救药地严重下垂的乳房上的皱纹,被怀孕和手术所摧残的吹胀了的肚皮,平日里一直被强行塞进紧身衣里,而在恩特面前,它们尽数暴露,一览无余。

    恩特总是将前门的门帘拉得死死的,并锁上门闩。

    “免得那些男人偷看。”

    女士们的大笑里不无紧张。

    “免得吉米·桑德斯踮着脚过来偷瞄一眼。”

    吉米·桑德斯是个老兵,曾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恩特的制衣店边经营一家小店铺,主营马具和皮革制品。

    “哦,恩特。吉米·桑德斯有一条木头腿,过不来的。”

    “他可没有木头眼,或者任何其他我知道的东西。”

    “恩特,你说话太恶毒了。”

    恩特一直为莎尔制作精美的服装。在默克山,长期流传着这样两种针对莎尔的看法:第一,她的穿着打扮总是过于精致优雅;第二,她居然抽烟。身为一名教师的妻子,她应该规避这两种行为。但亚瑟总是任由她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甚至会为她买来一只烟斗,这样她抽烟时就像杂志封面上的淑女。在一次校园舞会上,她一直烟不离口,而且身着一件露背的绸缎晚礼服,跟一个搞大了女生肚子的男生跳起了舞。但亚瑟对此毫不在意。他因此而丧失了当上校长的机会。校董会两次否决了他,并从外面聘请了其他人来担任校长职务。直至1942年,他们才同意由亚瑟来当校长,但也只是暂时性的安排,因为那个时候有那么多的教师弃教从戎奔赴战场,这使得校董会几乎没有太大的选择空间。

    这么些年来,莎尔一直在极力保持自己的体形。只有恩特和亚瑟才知道她到底为此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但只有恩特一个人知道全部的因果和过程。她们的双亲都很肥胖,莎尔遗传了这种倾向,而恩特却始终像一根木棒般瘦削。莎尔一直保持着健身的习惯,而且每餐前必喝一杯温水,以防进食过多。但有时她也会自暴自弃,狂吃滥饮。恩特知道她曾一个接一个地疯狂吃过十多个奶油泡芙,一磅花生糖,或是一整张柠檬蛋白酥皮饼。然后,面色苍白、忧心忡忡的她开始吞服泻盐,用量是推荐剂量的三倍、四倍甚至五倍。接下来的两三天,她如染病恙,身体持续脱水。恩特戏谑她是在清除自己的罪孽。在这段时间内,任何食物都不能出现在莎尔面前。恩特便会到莎尔家来,给亚瑟做晚饭。亚瑟对发生在莎尔身上的诸如酥皮饼、花生糖或任何此类的事情一概不知,对服用泻盐等亦是毫无察觉。他以为莎尔只是在为自己偶然增加的一两磅体重而歇斯底里地节食减肥。他为此很是担忧。

    “有什么区别,有什么要紧?”他这样问恩特,“她仍然是那么美丽。”

    “她不会伤害自己的。”恩特边享受着眼前的美食边回答。她很愉快地发现亚瑟的忧虑并没有让他进食的速度有所减慢。她总是能给他做出非常美味的晚餐。

    劳动节假期的前一周,布莱基动身去了多伦多,他说要在那儿待上一两天。

    “没了他在这儿,一切显得好安静。”亚瑟说。

    “我从没意识到他居然是这么健谈的一个人。”恩特回答。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也许我们应该开始习惯他不存在。”恩特说。

    亚瑟那阵子不太开心。他没能返回学校继续教书,他的休假本应在圣诞节前结束,但没人觉得他还会回去执教。

    “估计他已经安排好冬天去做什么了。”他说。

    “很可能他眼下就已经有计划了。你知道的,旅馆那边有我好几个顾客。我有我的朋友。上次受邀去参观布莱基的旅游行程,我就听说了一些关于他的流言蜚语。”

    她压根也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灵感说出她将要说的故事,这灵感究竟从何而来?她绝对没有事先计划,它却轻轻松松、无比确凿地成形了。

    “听说他在旅馆里勾搭上了一个很有钱的女人。”

    亚瑟,而不是莎尔,表现出了对此事的浓厚兴趣。

    “一个寡妇?”

    “我相信她已经是第二次当寡妇了。他这是故态复萌,积习难改。那个女人得到了两任前夫的钱。人们一直怀疑他们之间有私情,而她最近公开承认了并主动对人们谈起。不过布莱基从没有跟我们提起此事。莎尔,他从来没有跟你透露过这件事,是不是?”

    “没有。”莎尔回答。

    “我听说今天下午布莱基走了,那个女人也走了。这可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我和莎尔可都记得很清楚。”

    亚瑟追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恩特便将那个表演腹语术的女人和布莱基之间的纠葛告诉了他,她甚至提起了那两个布娃娃的名字,当然,她故意省略了布莱基和莎尔曾经的情事。在她讲述这些的时候,莎尔一直坐在那里听着,甚至还帮助她回忆了更多细节。

    “他们也许还会回来,但我猜测他们将会非常尴尬。他肯定会很尴尬。无论如何,他若回到咱们这里,他一定会无地自容。”

    “为什么这么说?”亚瑟问,恩特刚讲述的故事让他的精神振作了一些,“对于已婚男人来说,从来没有任何规定去限制他们的行动。”

    莎尔站了起来,走进房子里。过了一会儿,他们听到她敲击琴键的声音。

    随后的几年里,恩特的脑海里经常盘旋着这个问题——当布莱基返回此地,她将如何圆这个谎,如何应对因此造成的后果?她没有理由不相信布莱基还会再回来。答案是,对此,她根本就没有任何计划。她没有规划好如何应对一切。她自己揣测,也许潜意识里她想要在布莱基和莎尔之间制造一些麻烦和困境——想要让莎尔挑起事端,与他争吵,即使流言并没有散播开来,她依然可以根据此前他的所作所为推断他可能会故态复萌,做出类似的蠢事。恩特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她只是想把事情推入一团乱麻之中,因为她相信在一切还没变得无可挽救之前,必须有人这么做。

    亚瑟的康复比预期快得多,在他这个年纪,这是不多见的。他返校担任了高年级的历史教师,直至退休,他每天只需工作半天。恩特的制衣店始终在广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她也时常来莎尔家,给亚瑟做饭和清理房间。最终,亚瑟退休后,恩特搬到了莎尔的房子里居住,她的房子仅用来做制衣生意。“随便人们怎么嚼舌头吧,”她说,“我都已经这把年纪了,什么都不在乎了。”

    尽管身体虚弱,行动迟缓,亚瑟的生命却一天接着一天始终在持续。每天他都会散步到广场,先去看望恩特,再去公园里坐坐。那个旅馆关门了,随后被出售。据说它将会作为吸毒者的戒毒中心重新开放,但镇上的人请愿抵制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它最终被拆得七零八落。

    恩特的视力已经逐日衰退,做活的速度也就慢了下来。她不得不拒绝一些生意。但她仍然坚持工作,日复一日,日日如此。入夜,亚瑟通常看电视或者读书,天暖时她待在外面的门廊上,寒冬则回到起居室里,静躺在摇椅上闭目养神。她陪亚瑟一起看电视新闻,并给他端来做好的热饮,可可或茶水。

    那个瓶子消失不见了。恩特一分钟也没有耽搁,当即跑到了壁橱那里,但没有看到瓶子。一大早她就接到了亚瑟的来电,飞快地跑到了亚瑟家里,老麦克兰医生几乎是跟她同时踏进门的。恩特随后跑了出去,在垃圾桶里四处搜索,但没有任何发现。莎尔难道还有时间将它埋好?此时此刻,她正躺在床上,穿戴整齐而优雅,头发也盘了起来。她的死因很明确,并不像小说故事那样充满疑点。前天晚上恩特离开后,她曾跟亚瑟抱怨自己极度虚弱,很可能感染了流感。于是老医生说流感引发了心脏病,他一锤定音,无人再去细究。恩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会不会是瓶子里装的东西可以令一具尸体保持完整,就像莎尔死后这样?也许瓶子里装的东西并不是外壁标签上标注的那种。她甚至不能确定前晚在这儿时,她是不是因为如此沉浸于正在讲述的故事,以至于临走前忘记去壁橱那儿看一眼:她平时总是要过去再确认一下的。也许更早时候里面装的东西就被扔掉了,莎尔很可能往里面又放了别的东西,比如药丸什么的。不过,很有可能就是她的心脏出了问题。这么多次减肥脱水,不管是谁,心脏都受不了。

    她的葬礼安排在劳动节。布莱基取消了巴士旅游,也露了面。悲痛中的亚瑟已经忘记了恩特编造的故事,见到布莱基并没有显出吃惊的样子。莎尔被发现死亡的当天,他就返回了默克山镇。跟某个故事里的情节雷同,他还是晚了几小时。恩特当时颇有些精神混乱,一时没能想起是什么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后来她省悟到了。但是布莱基当然不会自杀追随莎尔而去。他回到了多伦多。此后的一两年间,他曾寄来圣诞节贺卡,再之后便杳无音讯。如果恩特编造的布莱基再婚的故事根本没有发生,她也并不会感到惊讶。她只是在时机选择上出了错。

    有时候,事实就在恩特的舌头边缘,“有件事我一直想要告诉你……”,这句话几乎就要说出来给亚瑟听。她不允许自己一直瞒着亚瑟直到他死去。他书桌上一直保留着莎尔的相片。相片上的莎尔穿着出演戏剧时的戏服,她饰演的正是那个雕像女孩。但恩特终于缄口不言,任时光日日流远。她和亚瑟仍然玩拉米纸牌,用山莓藤理出边缘,整饬出一个小花园。如果他们结婚,人们一定会认为他们确实是一对幸福美满的伉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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