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腹黑大人-第十一章 床的问题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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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恋爱了,还是早恋。

    这是事实。

    我是个初中生,即将考高中。

    这也是事实。

    于是,我努力的在学业和早恋间找出一个平衡点。

    恋爱还是要恋爱的,可学业也不能荒废,否则会出大问题。

    这算是经验之谈,我们那个年代,要想早恋不被抓,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成绩要好,绝不可以下滑,哪怕百分之0点几的下滑也不行。

    这不得不是中国教育的一个缺点,因为学习好等于一切都好。

    虽说是恋爱,我和康聿的亲密程度也就是牵牵手的阶段,那个年代,KF这种事情不是胆子和钱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想过,莫说KF,就连KISS也尙处于不是很明白的阶段。

    那个年代,牵手就已经很不得了啦,更是是争风夺秒的事情。

    例如趁着上课,利用同桌的关系,把手放在书桌下,勾一勾,碰一碰的,算是解解馋了,或者放学的时候一起回家,说是回家,还得分头走,找一个地方悄悄汇合,看着没人,勾勾小指头,荡着手慢慢走,要是有人来了,会立马就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弹跳开,再作出其实我不认识你这种很幼稚的举动,等人走了再勾,这一路上回家,对体力和警觉心绝对是一大的考验,一有风吹草动,就得时刻准备着。

    真是甜蜜到让人发酸的生活。

    借着这股子浓情蜜意,我也开始了解康聿很多之前不知道的事情。

    康聿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按照康聿说,他家这个爱新觉罗的姓氏,让他爸在文革的时候受了很多罪,他家那时候被定性为黑五类,爷爷和爸爸都被抓去劳改,爷爷是死在了劳改所里,他爸则是带着一身病熬了出来,出来后也找不到工作,给人修自行车过活,到了35岁才娶了比自己小12岁的老婆,就是他娘,康聿的娘是个农民,典型朴实善良的劳动人民,在文革的时候,农民之家都算是红五类,也就是说,她娘嫁给他爸,他爸这个曾经的皇室子弟还算是高攀的,据说那时候他外公家说什么都不同意,差点把她娘的腿都打断了,但是他娘还是不顾一切的和他老爸私奔了,弄得他外公家到现在都不认这个女儿,康聿他爸到了40岁生下他,但是由于身体实在太衰败,没多久就病故了,他是由她娘一手带大的。

    这是历史造就的,其实我不是很懂,就是觉得说起他娘,康聿就跟说神一样。

    常听说东北人把儿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也跟所有母亲一样,皆是望子成龙,康聿的娘听说上海的教育很先进,机会也多,为了这根他们家的独苗苗成才,托了很多关系,也花了很多钱,才把他弄到上海来读书,自己则还留在东北。

    康聿在上海有个做生意的舅舅,他刚来上海,还没找到可以转学的学校前,就寄居在这个舅舅家,可这舅舅也不是什么好人,收了钱,收了礼,却一点都不顾外甥和舅舅这层关系,说是寄居,在我看来,康聿更像童工。

    他舅舅有间杂货铺,康聿每天放学和休息的时候,都要去帮忙,因为包吃包住,工钱自然没有。

    不过康聿很聪明,在进货的时候,会和供货店家打好关系,赚回扣,那家供货的店家是个孤寡老头,非常喜欢康聿,平常进货的时候都会塞点东西给他,长此以往,康聿觉得一样当童工,还不如当老头家的来得实在。

    于是,康聿在和他娘商量后,弃暗投明,转会了。

    这就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爹的孩子早成顶梁柱的意思吧。

    怪不得这家伙那么成熟咧。

    那个老人,后来我才知道姓沈,康聿叫他沈伯伯,按照上海话来说,沈伯伯就是老肖客,即时髦会享受,受过高等教育,手里有点钱的上海老人,据说沈伯伯年轻的时候还在美国留过学,见识颇广,朋友也多,至于为什么还是孤寡老人一个,主要是太花心,女人不停的换,到最后变黄花菜了,也就一个人过了,喝过洋墨水的人就是不一样,思想太开放,康聿这么会追女孩子,对男女的事情又这么了解,全是沈伯伯教得,完全没顾忌康聿还没成年,也不怕残害祖国未来花朵的说。

    哎,反正我已经上钩了,这已经都不重要了。

    话说,沈伯伯对康聿真是好的没话说,同样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康聿100元的零花钱,现在听听好像少得可怜,可对我们80后的初中生来说,那可是一笔大数目。

    因为沈伯伯的思想开放,我和康聿在他老人家面前,不需要藏头缩尾的,他老人家还开心的很,初二暑假的时候,我第一次跟康聿去他家,沈伯伯就兴奋的说,“小聿,长进了,带媳妇回来了?”

    我是从头到脚遍地红,差点没脑充血晕过去。

    康聿则回答,“嗯,媳妇儿,脸皮特薄,您别逗她,跑了,我跟您急!”

    沈伯伯听了,笑得就像个弥勒佛,“好,好,上楼玩去吧,今天你不用看店了,我自己看,好好玩,我不打扰你们,呵呵呵……”

    我躲在康聿身后,羞得都不敢说话,扯着他的衣服。

    他倒是明白,拉着我的手,就上楼。

    沈伯伯家是典型的上海里弄,就是72家房客的那种,不过他老人家家境好,有两层都是他的,康聿就住在二楼一间15平方的屋子里,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他很爱干净,整理的很整齐,我看着比我房间强。

    我发现房里有个书架上,放满了飞机模型,还有关于飞机的书,任何一本对我来说都像是天书一样,有看没有懂。

    我问,“康聿,你很喜欢飞机?”

    他正在用汽水板子开汽水瓶盖,“嗯!”

    我接过他递来的可口可乐,用麦管吸了一口,发现不冰,有点皱眉。

    可乐当然冰的好喝。

    康聿凑过来,就着我吸过的麦管也吸了一口,然后说道,“别喝冷的,待会儿又闹肚子痛,沈伯伯说女人的小日子不能喝凉的东西。”

    我脸皮又开始充血了,这……家伙能不能别那么直白,还有沈伯伯,没你那么教人的。

    我才开始了解他一点,他连我的生理期都掌握了??

    “你……你怎么知道?”我结巴的问。

    “你老妹说的,我给她两包话梅糖,她什么都说了,还说你晚上睡觉会磨牙。”他拿着苹果正削着皮。

    我恼怒的握拳,心里咒骂道,欧阳焱焱,你这个贪吃鬼!!

    “淼淼,吃苹果!”他把苹果切成片,放在盘子里,端了上来。

    我嗯了一下,把背着的书包放下,我反复告诉自己,其他别管,我是来做暑假作业的。

    我先把作业拿出来,英文是我的薄弱,康聿的英文却很好,我想肯定和沈伯伯有关系,那可是留美归国人士。

    我俩坐得挺近的,但绝对不会有歪念,所有的精神都放在学习上。

    要早恋,学习一定要好,这是我俩共同的宣言。

    有康聿的指导,英文习题做得很快,做完后,已经是下午两点,我觉得有些困。

    康聿让我在他的床上睡一下,他要出去买菜。

    他的床啊,我突然觉得好邪恶啊……

    但,还是脸红的躺了上去。

    这也要怪我平常日本漫画看得太多,潜移默化下,心灵已经有点小邪恶了。

    睡觉,我赶紧闭眼。

    康聿也去买菜了。

    我一下就睡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夕阳满天,看一下床头的闹钟,竟然已经下午六点,我可真能睡。

    伸了一下懒腰,冷不丁就瞧见康聿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我。

    吓得我立马不敢动弹,维持着伸懒腰这个难看的动作。

    我突然想,我有没有流口水。

    有没有啊!?

    我不敢伸手摸,万一流口水了,这多尴尬。

    康聿一直看着我,还摸着下巴,好像在思索什么?

    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待宰的鸡,他会不会觉得我睡相太难看了,我承认我睡觉的姿势真的不好看,通常都是大字型,把床给占得满满的。

    要命,我怎么就没注意这点呢?

    突然,他笑嘻嘻的开口了,“这么大张床,你都睡成这样,以后我得买多大的床,我才有地方睡啊!”

    我脸皮子一热,突然发觉我一点都不邪恶,这家伙才邪恶咧。

    这么快,就开始想床大床小的问题了。

    床的问题……

    这个问题太TM邪恶了。

    “你脸红什么?这可是很重要的问题,攸关我俩未来的……”

    吧唧……我把枕头扔了过去,正中他的脸,我可不想在听他说更邪恶的话。

    起床,赶紧起床,远离这个邪恶的床。

    我几乎是跳着下床,然后跳着离床三尺远。

    我没话找话的说,“我……我……饿了!”

    康聿也没在继续刚才的话题,“红烧肉还要一会儿才好,再等等。”

    “沈伯伯呢?”

    康聿把枕头放好,“去舞厅跳舞了,一到晚上他就喜欢和老太太一起跳舞,别管他。”

    即是说,就我们两个人吃饭。

    我又紧张了!

    坐在书桌前,不知道做什么好,只好收拾书桌上的课本。

    康聿问我,“淼淼,你打算考哪所高中?”

    下学期就是初三,初三最大的目标就是考高中,这时候有句话叫做考上好的高中,才能考上好的大学。

    见话题转开,恰好能缓解我心里的紧张,我想了想,“老妈说了,想让我和焱焱考市三女中。”

    市三女中是上海的市重点,很难考的。

    康聿脸沉了沉,“女中!?”

    我点头,不明白他脸干嘛又黑了。

    康聿很不是滋味的说,“女中,就是说我没法考了?”

    呃……我明白了。

    他是想和我考同一所学校。

    康聿和我读一所高中,想着,我就觉得甜蜜,但是老妈的命令我不敢不听。

    我连忙说,“是老妈的意愿,我还不一定能考得进去。”

    这可是实话,像徐莹那种成绩才考得进去的说,我嘛,挺危险的。

    我问道,“你呢?”

    康聿坐在床沿上说道,“直升,对我这种外省市的学生,直升比较方便,而且学费便宜,还能拿奖学金。”

    我点点头,他说得很对,外省市的学生考上海的高中分数会很高,还不如直升现在学校的高中,但是……那可是要在模拟考试的时候考本校全年级前五名才有可能。

    我有点急了,我突然也想直升,可是以我的成绩……

    头大了。

    什么叫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我深有所感啊!!

    康聿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别急,还有一个学期,还来得及!”

    我点头,很用力的点头。

    老娘一定要好好学习。

    康聿又思索道,“考女中也蛮好的。”

    好啥?

    “女中没男生吧,我比较放心。”他说,“要是直升了,也可能不同班,反而女中比较好。”

    他说着,仿佛越想这个提议越好,猛的拿出数学书和语文书,“淼淼,从今天开始,你给我好好读书!!”

    呃……

    康聿你不能为了没男生,就逼我考市三女中吧。

    这什么人啊。

    但,他好像打定了主意,非要让我考上女中,而我呢,在他的鞭策下,学习成绩真的开始突飞猛进,但是我可不想考女中,准备在模拟考试的时候考进前五名,然后直升。

    于是,转瞬间就到了初三下半学期。

    可惜,事与愿违。

    模拟考试前,我病倒了,还非常严重,因此错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康聿的复仇 (修改)

    康聿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才把姓氏又改回了爱新觉罗。

    这是历史造就的,大多爱新觉罗的子孙在辛亥革命后就纷纷改姓,例如姓赵,或是姓罗,或是姓金,或者其他很多很多,因为要是不改,很难逃脱中国近代史上的几次革命,直到改革开放后,有些改回了姓,有些则没有。

    不过即使改了姓,康聿的父亲也没逃过文化大革命,受了好大的罪,关在劳改所13年才被放出来,然后以修自行车为生。

    康聿3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是个善良的劳动人民,靠农活为生,康聿6岁的时候,为了能让他过更好的生活,康聿的母亲带着他从辽宁抚顺辗转来到上海,却碰了一鼻子灰,因为盘缠问题,康聿的母亲暂时留在上海闵行区的先锋生产队打工,并找了一栋民居,暂时安顿下来。

    6岁的康聿长得十分可爱,虎头虎脑的,却一点都不活泼,也不爱玩,或许父亲的早逝,让他比同龄的孩子更为早熟,相比在父母溺爱下长大的上海小孩子,他简直像个小大人,农活和家务事都做的有模有样。

    许是皇族后裔,据说还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他个性上十分强势,过了短短的日子,就成了当地一群孩子的小霸王。

    康聿的性子也很执着,只要是认准了,通常都会直线走到底,都不带拐弯的,例如有一次给母亲送饭,他选了最近的路,很难走,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像是翻山越岭,可他偏不改道,遇到障碍物,就用脚踢,要是踢不动,他就跨,垮不过就爬,反正就是要走这条道。

    康聿小时候的家境可称得上家徒四壁,什么物质都没享受过,就连吃,一个月总有二十来天是萝卜干配白饭,他从来都不会抱怨,只会用脑子想办法给家里加菜,比如和认识的男孩子玩拍烟纸,赢他们的零食,或者玩水枪的时候,赢他们家的饮料,虽然不喜欢玩,可是如果能赢东西,他就干。

    某日,他给在生产队承包的农田里干活的母亲送晚饭,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圆嘟嘟的甚是可爱,便上去逗了一把,他这逗动物的本事实在有点另类,蹲在地上,用树枝戳来戳去,小狗估计才3个月大,被他这么一弄,叽叽乱叫。

    突然,一个洪亮却带点娇滴滴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干什么欺负小狗!!”

    康聿回头,顿时眼睛一亮,从没见过这么像洋娃娃的女孩子,她约莫四五岁,小小的就像根豆芽菜,头发卷卷的略带点深褐色,两只眼睛水色明亮,而且又大又圆,皮肤更是粉粉的,她身上很脏,一件白色的连身裙上面全是泥巴,脚上一双红色的小皮鞋更是泥点斑斑,可她仍是是十分漂亮和可爱。

    小女孩怒气腾腾的冲了过来,嘴里质问道,“你不可以欺负小狗,你看它都被你吓坏了。”

    康聿想说,我没欺负,就是逗它玩呢,可手里的树枝在小女孩眼里怎么看都像是欺负狗狗的凶器。

    等他正打算解释,小女孩抡起拳头,打了过来。

    一时没防备,康聿硬生生被击倒。

    他可没想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小女孩有这等力气,捂住火辣辣的脸就想还手,可小女孩一点都不给他机会,一脚踩上他的肚子,还用力踩了两下,嘴里骂道,“让你欺负小狗,让你欺负!!”

    康聿火大了,抓住小女孩的脚一个翻身,接着反扑上去,哪知小女孩行动灵敏至极,抓起他的胳膊,张嘴狠狠的一咬。

    痛的他哇哇大叫。

    她的牙齿简直比狗还锋利。

    他一把抽回手,看见手臂上出现了一个鲜红色的牙印。

    女孩子哼唧着鼻子,又快速的用脚踢他,他连番被攻击,打得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小女孩还不肯罢手,四下寻找可用的东西,突兀的瞧见一块盖房子用的红砖头,飞一样的奔了过去,拿了起来,又奔了回来。

    她吓唬道,“再不滚蛋,我就用石头扔你!”

    康聿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非常生气,可脑子清楚万一她发急了,真把砖头扔过来,受伤的一定是他,只好愤愤的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后退。

    小女孩继续用砖头吓唬他,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作势真像是要扔过来。

    好男不跟女斗。

    康聿呲牙裂嘴的想,看她玩得一身脏,一定是住在附近一带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总有机会报仇的。

    先不跟她一般见识。

    于是,他愤愤的离开。

    之后他开始四处打听她是谁家的孩子,在几个朋友那里得知,小女孩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女儿叫欧阳淼淼,管她是谁的女儿,竟然敢打他就得付出代价。

    准备了几天,他带上从朋友那里赢来的划炮准备去报仇。

    虽说是报仇,但对于打女生,他还是觉得很丢脸,就想用划炮吓吓人家。

    偷偷摸摸来到女孩家门前,小女孩家有个小花园,四周都是石块垒砌的栅栏,挺高的,但以他的身高能看清花园里的一举一动,他就站在那里踮起脚往里张望。

    小女孩正在花园里和狗玩。

    一只小黄狗,还有一只……

    康聿看着那只庞大的狼狗,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狗,只见狼狗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小女孩笑得很开心,他是捏了一把汗,这么大只狗,她竟然一点也不怕,还用手伸进去扳弄狗的牙齿。

    看得他冷汗一阵接一阵。

    她不怕被咬吗?

    这时,小女孩说道,“贝贝,乖,你要生小狗狗了,不要乱跳。”

    敢情还是只母狗。

    可不管什么狗,那么大只也太吓人了。

    他本来还想甩个划炮进去吓她,可看到这么大只狗,怎么下手?

    万一狗吓到了,发狂了,咬到人家怎么办?

    只好暂时罢手,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动手。

    等了三小时,那只大狼狗寸步不离的粘着她,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天黑的时候,他只好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他再来,小女孩身边还是粘着那只大狗。

    连着一个月,他天天守株待兔,却天天都没法报仇。

    等女孩终于一个人了,他倒下不了手了,他等了一个月,知道好多事情,知道小女孩最近身体不好,所以父母都不让她出门,只让在花园里转两圈,好像是心脏不好,万一吓到她心脏病发作怎么办?

    他扒了扒头,有狗的时候不行,她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行,这么说他这仇是报不了了?

    他郁卒的回到家,扒着饭,一脸沉黑。

    晚上的时候,附近几家人都围在院子里看电视,他也去了,反正是免费看,又不耗他家的电,干嘛不看。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挺认真的在看电视,隔壁却是大吵大闹。

    又是夫妻在吵架,这对夫妻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吵架就跟吃饭一样,起先还有人去劝架,到后来这么个吵法谁还有心思去劝。

    当没听到,当没看到。

    过了一会儿,男的就甩门走了出来,嘴里还咒骂着。

    院子里的赵姓老人就忍不住了,对着男人说道,“你说你当初干嘛娶她,不好好过日子,成天没事就吵。”

    那男人回道,“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你管得着吗?”

    说完,男人就出去喝酒了。

    知道的人都明白这是气话。

    可康聿不明白,他才6岁……

    小孩子的理解有时候就是那么天真。

    脑子尽琢磨着这句“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

    敢情还能这么报复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抹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15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上海,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的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的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卒的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想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上海转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

    这大半年,他忙着赚生活费,以便减轻母亲的负担,偶尔会去偷偷看看那个藏在心里的小冤家。

    看着,看着,心里的味道又变了。

    尤其是看到她和狗这么亲密,心里就发酸。

    赚生活费的时候,他认识了沈伯伯,一个老好人,反正舅妈和舅舅不待见他,他还不如跟沈伯伯过,和母亲商量了一番,他就去沈伯伯家住了,顺便帮他看顾商店,在沈伯伯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男人跟女人……

    于是,他明白了一件事!顿时心情开朗了。

    沈伯伯的人脉很广,没多久给他找到了可以转学的学校,不过要重新读初二,正好初二(3)班的班主任是沈伯伯朋友的女儿,送了点礼,事情就搞定了。

    一开始他挺不愿意的,凭什么要重新念初二,他还想早点念完书找工作,好奉养母亲,让她过好日子。

    但在去学校参观的时候,他看到她也在这个学校,读的正是初二(3)班,什么想法都没了,立马同意重念初二。

    转学的那天,他站到了讲台前。

    她却在最后的座位趴着睡觉,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他的姓氏时,在惊奇声中,她醒了。

    两人的视线就此对上。

    康聿黑色的眸子灿亮了起来……

    欧阳淼淼,你是逃不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先上个番外,让大家了解一下康同学为何会喜欢淼淼,其实康同学的阴谋打小就开始了……

    哎,康王爷做事情绝对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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