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三太宗之文化取向与唐初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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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宗时期是唐代政治文化整合演化的关键时期,作为大唐王朝最高统治者和最有作为的皇帝之一,唐太宗的文化取向和政治态度对贞观一朝及唐前期政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归于统一的帝国需要重新建立认同,增强凝聚力。唐太宗的既胡且汉、对“中华”和“夷狄”的“爱之如一”;四海为家、破除东西之限的宽广胸怀;考定《五经》,撰定《五经正义》,统一儒家经典,颁行天下;撰修“八史”等,都是整合政治文化采取的必要手段。在此基础上,太宗君臣通过争论,最终选择了正确的治国之道,制定并推行合理的制度和政策,最终开创了“贞观之治”。以下从几方面就唐太宗的文化取向对唐初政治的影响略作探讨。

    (一) 治国之道——王道胜霸道、行仁义去刑罚、崇文不抑武

    太宗即位之初,贞观君臣就围绕着治国理人之道展开了一场争论,史书记载当时的争论情况:    先是,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征曰:“大乱之易治,譬饥人之易食也。”帝曰:“古不云善人为邦百年,然后胜残去杀邪?”答曰:“此不为圣哲论也。圣哲之治,其应如响,期月而可,盖不其难。”封德彝曰:“不然。三代之后,浇诡日滋。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治不能,非能治不欲。征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征曰:“五帝、三王不易民以教,行帝道而帝,行王道而王,顾所行何如尔。黄帝逐蚩尤,七十战而胜其乱,因致无为。九黎害德,颛顼征之,已克而治。桀为乱,汤放之;纣无道,武王伐之。汤、武身及太平。若人渐浇诡,不复返朴,今当为鬼为魅,尚安得而化哉!”德彝不能对,然心以为不可。帝纳之不疑。至是(贞观四年),天下大治。蛮夷君长袭衣冠,带刀宿卫。东薄海,南逾岭,户阖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帝谓群臣曰:“此征劝我行仁义,既效矣。惜不令封德彝见之!”《新唐书》卷九七《魏征传》,第3869—3870页。史书只记载了魏征、封德彝二人的争论,魏征倡仁义,封德彝主刑罚,但我们可以推知参与争论者必不止其二人。《贞观政要》里一段话即可说明这一点,“德彝等无以难之,然咸以为不可。……(突厥破灭后,太宗)因谓群臣曰:‘贞观初,人皆异论,云当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征劝我。’”吴兢:《贞观政要》卷一《论政体》,第21页。《资治通鉴》记载贞观四年太宗也曾对长孙无忌说:“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人主当独运威权,不可委之臣下。’又云:‘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唯魏征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资治通鉴》卷一九三,第6084、6085页;同见《贞观政要》卷五《论诚信》,第191页。这里所说“偃武修文”与“尚德抑武”意义相近,王小甫对中国传统文化在对待与周边国家及民族关系时所具备的特有的尚德抑武的观点及初盛唐尚德抑武的情况有所论述,见《盛唐时代与东北亚政局·总论:隋唐五代东北亚政治关系大势》,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5—8页。可见当时面对这一问题,除魏征主张偃武修文、主仁义、行王道外,其余一干人等似乎都步调一致地反对魏征的主张,认为不可行。

    何以在隋末唐初数年战乱之后,人们谈及治国之策时会持这种态度?或答曰:此时关陇集团仍在统治中占主体地位,如陈寅恪先生所言:“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所鸠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盖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而隋唐继其遗产,又扩充之。其皇室及佐命功臣大都西魏以来此关陇集团中人物,所谓八大柱国家即其代表也。当李唐初期此集团之力量犹未衰损,皇室与其将相大臣几全出于同一之系统及阶级。”关陇集团尚武风气仍然盛行,而此时关陇集团在朝廷中仍占相当比重,所以与魏征意见相左的主张仍能大行其道。此外,也反映了当时政治上虽然已经统一,但文化仍然相当复杂,不仅有文、武两群体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群体内部也有不同看法。封德彝虽常常首鼠两端,却也是被隋炀帝认定为“士人”《资治通鉴》卷一八五,第5781页。的,而在此却批评魏征说:“征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可以说,无论是“士人”还是“书生”,都可以说属于广义的文化精英范围。然而,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唐太宗在这一问题上却能超越群体偏见,向心文治,兴王道、行仁义。太宗的文化倾向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所以才有“贞观之治”的成功和走向盛唐。

    关于文、武之高下短长,唐太宗也时时讲到。贞观元年,在唐太宗大宴群臣始奏秦王破阵乐之时,太宗和封德彝之间就有这样一段对话: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进曰:“陛下以圣武戡难,立极安人,功成化定,陈乐象德,实弘济之盛烈,为将来之壮观。文容习仪,岂得为比。”太宗曰:“朕虽以武功定天下,终当以文德绥海内。文武之道,各随其时,公谓文容不如蹈厉,斯为过矣。”德彝顿首曰:“臣不敏,不足以知之。”《旧唐书》卷二八《音乐志一》,第1045页;可参《资治通鉴》卷一九二,第6030页,“戡乱以武,守成以文,文武之用,各随其时。卿谓文不及武,斯言过矣”。 此时太宗颇能认清形势,他之所以能力排众议,采纳魏征的意见,确立行仁义的治国基调,也是他自身认识变化的体现。

    同时,行仁义之确立也是唐太宗反思历史,吸取以往经验和教训的结果。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人云‘君犹器也,人犹水也,方圆在于器,不在于水。’故尧、舜率天下以仁,而人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人从之。下之所行,皆从上之所好。”在检视了南朝梁武帝父子志尚浮华,惟好释氏、老氏之教,称“庾信亦叹其如此,及作《哀江南赋》,乃云:‘宰衡以干戈为儿戏,缙绅以清谈为庙略。’此事亦足为鉴戒。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吴兢:《贞观政要》卷六《慎所好》,第205页。贞观九年,唐太宗在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后指出:“此皆朕所目见,故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夫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吴兢:《贞观政要》卷一《论政体》,第25页。

    朝臣如魏征等也时刻不忘提醒太宗践行仁义。贞观十一年,魏征上疏说:“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吴兢:《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第181页。贞观四年,在突厥破灭之后,唐太宗说:“朕用其(魏征)言。今颉利成擒,其酋长并带刀宿卫,部落皆袭衣冠,征之力也,但恨不使封德彝见之耳!”他甚至把军事胜利成果也与行仁义联系起来并认为是后者的延伸,说明太宗对践行仁义已经有相当的认识深度和自觉性。

    唐代社会尚武之风浓重,关陇军事贵族的出身也决定了太宗对武事的重视。《帝范》有《阅武篇》,篇幅不长,俱引于此:“夫兵甲者,国之凶器也。土地虽广,好战则民凋;邦国虽安,忘战则民殆。凋非保全之术,殆非拟寇之方,不可以全除,不可以常用。故农隙讲武,习威仪也;三年治兵,辨等列也。是以勾践轼蛙,卒成霸业;徐偃弃武,终以丧邦。何则?越习其威,徐忘其备。孔子曰: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知弧矢之威,以利天下,此用兵之机也。”在《崇文篇》中,太宗同样也强调:“文武二途,舍一不可;与时优劣,各有其宜。武士儒人,焉可废也。”均出自唐太宗:《帝范》,见吴云、冀宇校注:《唐太宗全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16、618页。在这两篇中,太宗说明文武两方面递为国用的道理,而古今明王,在隆平之时也是关心武备的,这一点无可厚非。然而尚武已不是治国当中的主旋律,治国之道的基调乃是崇文、尚仁、行王道,这也是贞观之治的一个重要成因。

    (二) 唐朝的皇位继承问题与太宗的权力传承观

    唐前期的皇位继承状况极其复杂,许多学者都注意到这一点,并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唐代皇位继承不稳定的原因。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和党派分野》中,揭示了“关中本位政策”变化所引起的内外轻重形势的转变以及此种转变对政治的影响,指出:太宗至中宗、玄宗,中央政治革命凡四次,俱以玄武门之得失及屯卫北门禁军之向背为成败之关键。然此皆诉诸武力,公开决战者。至于武瞾之改唐为周,韦氏之潜移政柄,其转变不出闱闼之间,兵不血刃,而全国莫之能抗,则以“关中本位政策”施行以来,内重外轻之势所致也。然自玄宗末年安史叛乱之后,内外轻重之形势既与以前不同,中央政变除极少破例及极小限制外,大抵不决之于公开战争,而在宫廷之内以争取皇位继承之形式出之。于是皇位继承之无固定性及新旧君主接续之交,辄有政变发生,遂为唐代政治史之一大问题也。陈寅恪:《陈寅恪集·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45—246页。这些都是唐朝皇位继承不稳定性的表现。在陈先生之后,不少人对唐代皇位继承制度作了进一步研究。王超:《唐朝皇帝制度的发展与完备》,《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第53—63页,“唐代继承了自汉代以来确立的嫡长子继承皇帝之位的制度,意在求得政局的稳定,避免诸皇子争位而引起的斗争,但在唐代真正按此制度即位者却极少。……总观唐代皇帝继承制度,太子地位极不稳定,其原因前后期不同:前期多为人君的爱憎亲疏自我挠之,后期则多受宦官专权的影响”。李树桐:《唐代帝位继承之研究》,(发表于1972年)收入《唐代研究论集第一辑》,中国唐代学会编,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第113—175页,他检视并剖析了唐代帝位继承的历史事实,认为唐代自高祖次子世民继位后,帝位继承出了轨道,产生出各种方式,论身份有子继父,有弟继兄,亦有叔继侄;子继父的又有长子与非长子之分。论得继承的缘由,有遵守老皇帝之意旨的,有由政争取得的,有以武力取得的,亦有由宦官拥立的,变幻多端,颇为复杂。他分析了太宗诸行为尤其玄武门之变对唐代前期皇位继承不稳定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中期六帝为立长子时期,君臣上下都想防止变乱,由于宦官握有禁军的兵权并掌管枢密,后期六帝全由宦官拥立。最后分析了帝位继承对国势的影响。唐任伍:《唐代的继承方式对国势的影响》一文与李树桐文大致相同,参见《史学月刊》1990年第5期,第18—24页。谢元鲁:《隋唐的太子亲王与皇位继承制度》,收入朱雷主编:《唐代的历史与社会》(中国唐史学会第六届年会暨国际唐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6页,他把隋唐皇位继承与太子地位的变迁分为两个阶段,他认为隋代及唐前期的皇位继承方式,以宫廷政变为主,并往往伴随着残酷的诛杀,同时皇太子地位和权力较重,经常发生太子与皇帝之间的冲突,但太子地位并不稳固。从唐玄宗时期起,开始削弱太子的权力和地位,以图巩固皇权和安定政局;唐后期太子已从前期的监国听政,转变为仅仅“视膳问安”,处于被监视和疑忌的地位。而且唐宗室诸王的地位也经历了一个前升后降的过程。胡戟:《唐代储君》,收入《唐代的历史与社会》,第17—29页,该文论述了唐代争夺皇位斗争的酷烈。除上面所述,还有一些相关论文可供参考:Andrew Eisenberg    ‘Installing an Heir: Factional politics in the Court of Tang Taizong’,《唐研究》第五卷,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47—268页;陈戍国:《唐代宗法观念与传承制度——兼论李唐皇室氏族问题》,《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1期,第12—18页,该文提出李唐的宗法观念和传承制度基本上源于周礼;张文斌:《唐代后期宦官与皇位继承权之争》,《湖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第54—59页;李勇、何春香:《唐代的皇位继承制度以及影响皇位继承不稳定的因素》,《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2期,第5—9页。这些研究,多提供了唐代皇位继承不稳定的历史事实,并从不同角度作了分析。

    关于唐太宗对唐代皇位传承的影响,司马光《资治通鉴》有专门评论:“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地嫌势逼,必不相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既不能然,太宗始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如此,则事非获已,犹为愈也。既而为群下所迫,遂至蹀血禁门,推刃同气,贻讥千古,惜哉!夫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资治通鉴》卷一九一“臣光曰”,第6012—6013页。后人对这一观点又有不少阐发,如李树桐指出:“唐太宗既成为全国大多数官吏和人民所崇拜的对象,太宗家庭里的诸皇子,当然也不例外。他们没有人指摘太宗得天下的手段毒辣,全都景仰太宗是对内对外的成功者。他们认为夺嫡不只是可通之路,而且是成功的必要手段。他们认为太宗是夺嫡成功最好的榜样,他们都想模仿效法,希望做太宗第二。”李树桐还进一步指出承乾被废和高宗得立、武后掌握大权和废太子废皇帝、“五贼贪功”拥戴中宗复位、韦后妄想夺取帝位、睿宗之立玄宗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玄武门事变太宗夺嫡成功所造成的潮流的支配。可以看到,前人多有从唐太宗入手分析唐代皇位继承问题的,但是鲜有从唐太宗本人的政治观念和文化倾向来研究这一问题者,我们这里尝试以此对李唐皇室的传承观念和皇位继承作一简要分析。

    先看唐初统治者的皇位继承观念。高祖李渊曾对独孤怀恩说:“姑之子皆已为天子,次应至舅之子乎?”《资治通鉴》卷一八八,第5877页。怀恩亦颇以此自负,或时扼腕曰:“我家岂女独贵乎?”遂与麾下元君宝谋反。此虽是高祖戏言,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皇位不确定、可以轮流做的意识。这种思想自西魏、北周关陇集团一脉相承而来,如贺拔岳“凭强骄恣,有不臣之心”;《魏书》卷八〇《贺拔胜传附弟岳传》,第1784页。宇文泰死后的赵贵、独孤信等之所以发动叛乱,其意识亦本于此。隋时宇文忻曾说:“帝王岂有常乎?相扶即是。”《隋书》卷四〇《宇文忻传》,第1167页。唐太宗曾说:“国家所以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也。然则人之修短,不在老少,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旧唐书》卷七一《魏征传》,第2559页。这与传统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徐彦疏,浦卫忠整理:《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元年,《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第2197页。观念完全不同。这种思想影响了唐代的皇位继承观念,如前面所说独孤怀恩叛乱的发生;即使在皇室内部也显示出皇位继承的不稳定,以武力取太子或皇帝位,皇太弟、女主等现象屡见不鲜。

    以武力取得太子或皇帝位的,以唐太宗、唐玄宗最为著名,不需多论。此外,唐代在皇位继承中出现了皇太弟、皇太叔、皇太孙等现象。建成为太子时,就曾许诺以元吉为“皇太弟”;《新唐书》卷七九《巢剌王元吉传》,第2547页。高宗不顾“礼有嫡子,无嫡孙”之说,立重润为“皇太孙”。《新唐书》卷八一《懿德太子重润传》,第3593页。神龙元年,睿宗以诛张易之昆弟功,进号安国相王,迁太尉,加实封,同年立为“皇太弟”,《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第152页。固辞不受;张灵均与其党郑愔密谋,“愔亦密招重福为天子,豫尊睿宗为皇季叔,重茂皇太弟”。《新唐书》卷八一《谯王重福传》,第3594页。唐前期如此,后期也不乏以皇太弟、皇太叔即皇帝位者。唐代有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之后又有韦后掌权;前有太平公主争权,后有安乐公主求立。安乐公主尝私请废节愍太子,立己为“皇太女”,《旧唐书》卷九二《魏元忠传》,第2954页。终因魏元忠固称不可,乃止。唐代皇位继承不稳定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唐朝的皇位继承在制度上又遵循着立嫡长的传统。高祖即位后,于武德元年六月立建成为皇太子(太穆皇后所生,高祖长子);太宗于武德九年冬十月立中山王承乾为皇太子(文德皇后所生,太宗长子);高宗也在永徽三年秋七月立陈王忠为皇太子(忠为高宗长子,后宫所生,却为王皇后支持)。王皇后废,显庆元年立李弘为皇太子(永徽六年则天皇后立,弘为则天皇后长子),弘薨当年(上元二年),其弟贤得立为皇太子,后中宗李显、睿宗李旦先后被立为皇太子;初,中宗为皇太子,重润被立为皇太孙,重润为中宗长子,韦后所生,则天时被杖杀。中宗即位后,追赠重润为皇太子。中宗第二子重福,为韦后所谮,第三子重俊于神龙二年秋被立为皇太子。中宗崩,其第四子重茂直接被韦后立为皇帝。睿宗即位之文明元年,随即立成器为皇太子,及睿宗降为皇嗣,则天册授成器为皇孙。唐隆元年(即景云元年),睿宗践祚,成器固让皇太子于玄宗。

    上述史实真实反映了唐前期皇位继承遵循传统礼法制度的一面。唐前期的君臣都意识到立皇太子及稳固太子地位的重要性,为了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宁,也大都赞同并接受立嫡长的制度,并试图将其付诸施行。魏征曾对太宗说:“殷家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以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觎,塞祸乱之源本,有国者之所深慎。”《旧唐书》卷七一《魏征传》,第2559页。贞观十三年,谏议大夫褚遂良以每日特给魏王泰府料物,有逾于皇太子,上疏谏曰:“昔圣人制礼,尊嫡卑庶。谓之储君,道亚霄极,甚为崇重,用物不计,泉货财帛,与王者共之。庶子体卑,不得为例,所以塞嫌疑之渐,除祸乱之源。而先王必本于人情,然后制法,知有国家,必有嫡庶。然庶子虽爱,不得超越嫡子,正礼特须尊崇。如不能明立定分,遂使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佞巧之徒承机而动,私恩害公,或至乱国。伏惟陛下功超万古,道冠百王,发施号令,为世作法。一日万机,或未尽美,臣职谏诤,无容静默。伏见储君料物,翻少魏王,朝野见闻,不以为是。”《贞观政要》卷四《论太子诸王定分》,第127页。

    由此看来,唐前期的皇位继承确实有制度可循,但由于多种因素作用,在制度之外又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即不稳定性。这些归根结底是受统治者传承观念左右的。前面已经提到高祖、太宗并非严格的嫡长子继承观念,这可以从他们关陇军事贵族的出身和沾染胡化来分析,前引吕春盛《北齐政治史研究——北齐衰亡原因之考察》第270页中提出,为了解决继承问题,北齐君主都要接受或欲图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却屡次遭受挑战,或不免有血腥事件,这可能牵涉到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中一方面可能是胡人习俗问题。军事贵族的出身使他们崇尚武力,认为帝位是可以通过武力来获得的;胡化的一面又使得唐代皇位继承出现了众多花样,如兄终弟及皇太弟,皇太叔、女主、武则天对其后女人主政产生了极大影响,然而,女主之被接受也与胡族风气有关,太宗尝曰:“北狄风俗,多由内政……”见《贞观政要》卷九《论征伐》,第283页。尚英果(太宗以吴王恪英果类己,欲立之)等现象,这与北齐、突厥的情况相似。然而,胡化倾向明显的皇位继承人也会遭异议,承乾私引突厥群竖入宫,于志宁上书劝谏,称“引之入阁,人皆惊骇,岂臣庸识,独用不安?” 表明对未来皇帝的疑虑。政权的稳定要靠制度来保障,而“嫡长子继承制”是保证皇位稳定并顺利继承的一个方式,是中原主流文化所积极倡导的,因而唐代君主也都想要接受并试图实行。唐代张灵均劝说重福“大王居嫡长,当为天子。相王虽平大难,安可越居大位?昔汉除诸吕,乃东迎代王。今百官士庶皆愿王来”,《新唐书》卷八一《谯王重福传》,第3594页。这与睿宗长子让皇帝成器所说:“储副者,天下之公器,时平则先嫡长,国难则归有功。若失其宜,海内失望,非社稷之福”,两种说法看似矛盾,其实有着深层的历史文化背景,都和既胡且汉的统治者的权力传承观念密切相关。

    在既胡且汉的相互的张力及制约之下,唐前期的皇位继承呈现出我们看到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然而,历史的复杂性在于它是在众多方面合力的共同作用下演进发展的,如唐代皇位继承问题,除了最高统治者和皇室的文化观念因素外,还有诸如武力的掌握、权臣的支持等,如唐前期太子和亲王的权力都比较大,晋王李治得立为太子中长孙无忌的固争,武昭仪得立为皇后中李的弃权(或默许)等。但是,这些因素正好反映出当时政治文化的性质和特点,即权力传承不完全受礼法和制度的制约,李唐君臣均不以此为意。

    (三) 太宗的文化取向对参政主体及其政治态度的影响

    统治者的文化取向和政治态度不仅决定了治国之道、皇位继承等根本问题,也影响了朝廷对于人才的选用,如前面提到的山东士族被压抑,以及唐太宗拔擢山东微族与各集团之并进。唐太宗汉化趋向的加强以及科举制度的发展,也对关陇贵族,甚至山东士族参与政权的方式乃至对待政权的态度产生了影响。

    李密为八柱国之一李弼的曾孙,曾经为左亲侍,后来宇文述对李密说:“弟聪令如此,当以才学取官,三卫丛脞,非养贤之所。”《旧唐书》卷五三《李密传》,第2207页。密大喜,因谢病,专以读书为事。且不说后来李密以何种途径入仕,此处可以看出入仕观念上的变化。唐高祖曾对窦威说:“昔周朝有八柱国之贵,吾与公家咸登此职”,然而就在这尚武风气影响下的他,却耽玩文史,介然自守,被称为“书痴”,他“既博物,多识旧仪,朝章国典,皆其所定,禅代文翰多参预焉”。《旧唐书》卷六一《窦威传》,第2364页。被视为关陇集团代表人物的长孙无忌, 也是“贵戚好学,该博文史”,唐太宗评价他“总兵攻战,非所长也”。《旧唐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第2446、2453页。阎立德、阎立本兄弟相代为八座(工部尚书),然而,立本却以善丹青图画为用倍感愧赧,他告诫其子说:“吾少好读书,幸免面墙,躬厮役之务,辱莫大焉,汝宜深戒,勿习此末伎”,《旧唐书》卷七七《阎立德传附阎立本传》,第2680页。 他心中或许对太宗身边的侍臣学士艳羡不已,冀后代非以伎艺而以才学见用?山东士族素以门第自矜,而其中的一些人后来亦投身科举以求跻身政权上层,这在唐后期尤为明显。

    唐初官员多有立功建业、酬主报恩的心理。隋唐之前,选官有九品中正制,当时的士族“并不专用其先代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士族家世相传之学业乃与当时之政治社会有极重要之影响”。陈寅恪:《陈寅恪集·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59、260页。内藤湖南也表达了对六朝至唐中叶的贵族制度的看法:“这个时期的贵族制度,并不是由天子赐与人民领土,而是由地方有名望的家族长期自然相续”,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卷《通论》,中华书局,1992年,第10页。由于士族不是“根据制度从天子那里领得土地和人民”,“并不专用其先代高官厚禄为其唯一表征”,因此,士族的权力并不依靠皇帝获得,因而得以与皇族共天下。而唐前期的士族地位已经发生了变化,统治者对待士族(尤指山东士族)的态度相当强硬,在制度上并不承认他们的权力,在观念上“崇树当朝冠冕”,借以加强君主权力。此时的官员(包括以才学知名的知识分子和以武略见长的雄才武将)多有满腹抱负,希望遇到明主贤君得以施展,有积极参政的意识,而且一旦任用则对皇帝心怀知遇之感,并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参考程遂营:《唐代文人的政治理想的转变》,《史学月刊》1999年第6期,第32—35、41页;葛承雍:《唐代知识分子的观念变革》,《人文杂志》1988年第6期,第80—86、70页。贞观二年,李百药在所上《封建论》中提到:“晋氏失驭,宇县崩离;后魏乘时,华夷杂处。重以关河分阻,吴、楚悬隔,习文者学长短纵横之术,习武者尽干戈战争之心,毕为狙诈之阶,弥长浇浮之俗。”见《旧唐书》卷七二《李百药传》,第2575页。笔者认为“习文者学长短纵横之术”或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而这种风气也影响了隋末唐初的知识分子,如李密、魏征等人,尤以魏征更为明显。如魏征“好读书,多所通涉,见天下渐乱,尤属意纵横之说”,“征自以为无功于国,徒以辩说……”,见《旧唐书》卷七一《魏征传》,第2545、2550页。当时的文化人不仅能在治国中施展才能,而且参与政权更替等军事行动,如江都事变时,炀帝对封德彝说:“卿乃士人,何为亦尔!”(《资治通鉴》卷一八五,第5781页);李密谋计于徐文远,听文远计感慨说:“尝谓先生儒者,不学军旅之事,今筹大计,殊有明略。”(《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学上》,《徐文远传》,第4944页)例如:

    房玄龄年十八,本州举进士,然而其见用于太宗是靠杖策谒于军门的自荐和温彦博的推荐,之后“玄龄既遇知己,罄竭心力,知无不为”。《旧唐书》卷六六《房玄龄传》,第2459、2460页。魏征先事李密,进十策,密虽奇之而不能用;为郑颋献奇谋深策,却被认为是老生常谈;及密败,魏征随李密来降,至京师,久不见知;被太子建成引直洗马,见世民勋业日隆,每劝建成早为之所,太子不从魏征言;太宗以怨雠任用,魏征称“主上既以国士见待,安可不以国士报之乎?”与之言,太宗未尝不欣然纳受。征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旧唐书》卷七一《魏征传》,第2545—2547页。李靖常说:“大丈夫若遇主逢时,必当立功立事,以取富贵。”《旧唐书》卷六七《李靖传》,第2475、2476页。当唐高祖将杀李靖之际,因太宗固请而舍之,之后太宗召入幕府。李勣的事例更说明这一点,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对高宗说:“汝于李勣无恩,我今将责出之。我死后,汝当授以仆射,即荷汝恩,必致其死力。”《旧唐书》卷六七《李传》,第2487页。皇帝对臣下施恩图报的思想昭昭然。同时朝臣在遇知己之主并被重用的同时,也力图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魏征“一心可以事百君”《隋书》卷三八“史臣曰”,第1144页。的史论和“愿陛下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旧唐书》卷七一《魏征传》,第2547页。的愿望即说明了这一点。而唐太宗之所以能拔人物不私于党,虽仇敌、疏远亦不为限,除了网罗人才之外,与他的文化倾向、政治态度和力图国治民安的思想密切相关。

    唐太宗重视儒学,程方平认为:“隋唐五代之时,儒学中最有影响的首要是文学与经学,其次是史学和其他学科。虽然经学是官方的教材和科举考试的主要项目,但文学、史学等的发展并不比经学逊色,相反地要大大超过经学。如果在分析隋唐五代的儒学时,只顾及经学而忽视其他,便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见氏著:《隋唐五代的儒学——前理学教育思想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7页;在官方所修史书中,多是儒学(儒林)、文学(文苑)分立的。然而唐初所用之人多非淳朴经术之士。贞观二年,王珪论近代治国多劣于前古的原因时,指出:“近代则唯损百姓以适其欲,所任用大臣,复非经术之士。汉家宰相,无不精通一经,朝廷若有疑事,皆引经决定,由是人识礼教,治致太平。近代重武轻儒,或参以法律,儒行既亏,淳风大坏。”《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14—15页。太宗深然其言。然而以后仍屡有建言任用经术之士者,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当时经术之士不被重用的情况。则天时韦嗣立上疏称:“国家自永淳已来,二十余载,国学废散,胄子衰缺,时轻儒学之官,莫存章句之选。……随班少经术之士。”《旧唐书》卷八八《韦思谦传附子嗣立传》,第2866页。玄宗先天时,有人上书劝玄宗说:“彼王琚、麻嗣宗谲诡纵横之士,可与履危,不可得志。天下已定,宜益求纯朴经术之士。”《旧唐书》卷一〇六《王琚传》,第3251页。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讲:“唐太宗崇尚儒学,以统治华夏,然其所谓儒学,亦不过继承南北朝以来正义义疏繁琐之章句学耳。又高宗、武则天以后,偏重进士词科之选,明经一目仅为中才以下进取之途径,盖其所谓明经者,止限于记诵章句,绝无意义之发明,故明经之科在退之时代,已全失去政治社会上之地位矣。”陈寅恪:《论韩愈》,《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第321页。唐前期经学的教化作用也大大降低,学者称:“唐太宗在对儒学的利用上,过分强调了其社会实践功能,因而相对忽视其内省意义,……而仅仅是‘讲论经义,商略政事’的外王之道。”庞朴主编《中国儒学》第一卷《隋唐:儒学再度官学化》,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第203—209页。唐代政治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如注重儒学的社会实践功能、史学的借鉴功能),这也使得唐朝能在利用儒学的同时,又不为其所限制。王通河汾之学见用于唐(河汾之学在唐初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探讨早在唐人司空图《司空表圣文集》之《文中子碑》认为:“房魏数公,皆为其徒,恢文武之道,以济贞观治平之盛”;陈寅恪称:“世传隋末王通讲学河汾,卒开唐代贞观之治,此固未必可信……”,见《论韩愈》,《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第332页;王吟龙《文中子考信录·王树楠序》:“文中子讲学河汾,虽不得有为于世,而门弟子即本其所学,以开盛唐之业”,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2页;还可参考尹协理、魏明:《王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邓小军:《唐代文学的文化精神》,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而其人不载于史(《隋书》乃贞观时所成),或许有许多原因,而唐太宗的政治态度及对儒学的看法应是原因之一。同时唐太宗对于文学的喜好《全唐诗》卷一《太宗皇帝》“传”称:“有唐三百年风雅之盛,帝实有以启之焉。”见《全唐诗》,中华书局,1980年,第1页。和后来进士科的逐渐崇重,也使得文学之士在参政主体中的地位加重。这些都从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和参政主体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态度,以及当时政治行动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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