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地老是我一个人的天荒-我的秘密是一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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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海狸先生那么久

    -by:强子-

    总有一种喜欢,藏在心里面,永远都不会说出口。

    少女和海狸先生

    毛豆是我高一时网球社的老大,以向我借电脑而闻名。那时同学中有笔记本电脑的很少,因为爱好写作,我偶尔把它带到学校。

    第一次看到他,是网球社招新会员。他给我发会员证,证上有个别针挺难弄,他哆嗦着手半天也没弄好。旁边的人笑他,看到美女紧张了吧?还有一次在开水房,一个女生的脚被烫了,毛豆抱起她就往医务室跑。我室友说,这小子真帅!

    我倒没发现他帅。他笑时露出的牙,总让我想到一个牙膏广告:海狸先生,为什么你的牙齿这么白?

    网球打中我的眼

    夏天很热。网球场被太阳一烤,味道浓烈得像柏油厂在炼油。

    我改在清晨打球,总遇到毛豆,可也是自己玩自己的。

    一次球飞过来,打中了我的眼睛。我蹲下。毛豆跑过来掰我的手,要看。我想那一定很丑啊,死捂着眼睛不让看。他突然大声叫,听话,让我看看!于是我很愚蠢地问了一句,毛豆,要是我的眼瞎了怎么办啊?他一点儿也不迟疑,有我啊!他的口气很真诚。然后我们沉默了。

    我从此不再去打球。

    哭泣的圣斗士

    再开学,毛豆也买了笔记本,兴冲冲喊我去看。我编了理由,说要去KFC。他乐,小样儿,别吃肥了啊,我有“圣斗士”最新版,想看就过来。我室友是疯狂漫迷,一听说有“圣斗士”,拖着我就杀到毛豆那里。

    找碟的时候我发现一张毛豆给隔壁班的赵小丽的贺卡,我默默放回去。后来的“圣斗士”一点儿都没看进去。我落下泪来,室友发现了叫起来,你真是感情丰富,圣斗士死了,到最后都会复活的。我笑笑,屏幕盯久了,眼疼。

    我的手机响了,是篮球队的前锋。我故意说,好,没问题,明天见。其实我就想气气毛豆。

    生日怎能补过

    那天室友冲过来喊,不好了,你的毛豆跟赵小丽走得很近啊,赵小丽你知道不?看毛豆又问你借电脑又约你看碟,我还以为他暗恋你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坐在那里,心里有点儿难受。生日那天我找到毛豆,说今天我生日,你有没有时间?

    他在电话里说,你怎么不早说,今天有事,明天给你补过好不好?

    我有些失望,尽管嘴里说,好啊好啊。

    很多东西不能重来,也不能补偿。

    好久不见你,我在家乐福

    我一个人过生日,倒了两趟车去家乐福。

    在超市,我一抬头,看见毛豆和一个女生推着车。我什么都不想买了,躲在卖裤子的架子后面,目送他们走远。我买了两个哈根达斯香草冰淇淋,一路吃回去,腻得我直想吐。吃完了又很心疼,这些钱,够我吃好多的鸡肉买好多的碟。

    第二天,毛豆送我一本巴乔的《天上的门》。我拿了东西,说声再见,头也不回上了楼。后来他发来短信:你要像巴乔一样坚强,老哭鼻子长不大,傻妹妹。看到“傻妹妹”三个字,眼泪险些又掉下来。我努力吸吸鼻子,忍住了。

    隐忍也是一种美丽

    毕业典礼那天,和毛豆打最后一场网球。打到一半,赵小丽来等他。她冲我们挥手。我喜欢这样明朗的女孩子。

    有些心不在焉,网球飞过来,打中我的脸。他们都跑过来。我笑,以后要少打网球了,老是中奖。毛豆叫起来,你怎么没哭啊?以前你很爱哭鼻子的啊。

    匆匆时光中,面对很多你想得又得不到的东西,面对不可避免的失去,面对或深或浅的疼痛,学会微笑着隐忍,是一种莫大的美丽。我轻声告诉自己,没有人听到。

    感谢毛豆,给了我最初、也是最纯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你是我最华美的一场单恋

    -by:King·Kin-

    1

    纤细的笔尖流连在空白的纸页上,行云流水间偶尔能触摸到飘忽的小心思-满溢得似乎渗透到每一寸空气里的爱恋。只怕噼啪作响的键盘无法体会到这样细致的情感,于是依旧习惯手写。即使是在颠簸不休的大巴上,还是努力地写着,好像那用心的一笔一画会经过纸页,将我的心情传达给你似的。

    2

    你知道吗,我喜欢看窗外的风景,像固执地喜欢你一样。明明是一上车就犯困的体质,偏要撑着不肯闭眼。那些山和公路也并非多美,只是觉得一闭眼就会错过些什么。

    只是,即使我像个木偶一样牢牢地盯着窗外的景色,终究还是抓不住这些流逝的风景,就好像不管我的目光如何紧追着你,都不可能留住你远去的脚步。

    留不住-既然留不住的话,那我就跟你一起去远方好了,我的脚尖就永远朝着你的方向好了。我总是知道的,你的眸子所远眺的地方,就是我向往的天堂。

    就像海天交接线,即便那样遥不可及,也还是有海鸥在苦苦追寻。

    3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你。唯独你,不知道吧。

    应该是不知道的。因为我是那样的怯懦胆小啊。只能如一朵小小的向日葵,默默地仰视着你,却从不敢像勇敢的夸父一样迈开步伐去追逐。

    你是我的太阳,那样耀眼的存在。仿若穿过了漫长隧道后看到的第一缕光,美好得让人本能地向往。

    那一瞬,忽然就明白了飞蛾扑火,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愿放弃那一瞬间最华丽的拥抱,只因那火光太美、太诱人,值得用粉身碎骨的代价来换取。

    但我不是飞蛾,你也不是那烛火,所以我只能粉碎那些绮丽的幻想,充满希望却又绝望地默默地爱着。

    4

    终点站是厦门。一个很美的南方城市,我想她足够安抚我流浪的心。去了厦大,正值凤凰花开的时节。火红的凤凰花在瑰丽的夕阳中热烈地挤满了枝头,很是热闹。捡起地上的一片花瓣,这样骄傲的花也这样柔软啊,真像我的单恋,在心里骄傲放肆地绽放,但终究是脆弱的,怕受伤害。

    来之前便听过那句颇有名的“凤凰花开开两季,一季老生走,一季新生来”。抚摸着柔嫩的花瓣,突然有些伤感。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来来往往那么多人,谁能和谁一起走到终点?走到终点的又有几个一同经历过最初?

    我钦佩你,但是我错过了你为了成功而洒下的诸多汗水。我心疼你,但是在我心疼之前你已站起来微笑着继续前进了。

    过去、现在、将来,我们会从哪里开始呢?我们又会错过彼此的什么?你会在我的人生中停留多久,抑或说我要把你留在我的世界里多久?我不知道。也许一辈子,也许哪天倦了、乏了,便也放手了,像无数放弃了爱情的人一样,随便找个人结婚、生子,过着庸碌而雷同的生活。

    但是至少现在,我所能预见的未来,满满都是你的身影,满满都是我背负了整个青春的爱情。

    5

    在海边竟然捡到了一个不小的海螺,我拿着它,大声地喊“我爱你”,海边呼呼的风似乎都在重复我大胆的告白。

    单恋的人就是这样,对方不在的时候勇敢得张牙舞爪,一旦对方出现在眼前,却又腼腆得像只刚出生的小猫。

    但是那又怎样呢?

    我爱你,我敢对全世界说我爱你,因为我是真的爱你。我爱你,我独独不敢告诉你甚至不敢太过靠近你,也是因为我爱你。

    也许真的有一天,我们碰巧遇见,你笑着跟我打招呼,我红着脸结巴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却终于鼓起勇气说,我爱你,很久很久了。

    毕竟,未来,谁又知道呢。

    独角兽小姐的隐秘成长

    -by:孙晓迪-

    1

    于小颜在文城一中很有名,都知道她。她不漂亮,学习成绩很差,才艺和特长也寥寥。于小颜之所以极负盛名,是因为她长了一副惊天动地的龅牙-那是我所知道的最严重的牙齿畸形,连嘴唇都合不上,只能每时每刻微张着嘴,这让她看起来愚蠢至极。最要命的是,她还很胖。这基本就给一个女孩判了死刑。

    刚升学时,有人同情和关心她,可她没有任何反应;有人嘲笑和讽刺她,她也没有任何反应。从高二开始,随着课业的繁重,升学的压力越来越大,已经很少有人再提于小颜了。她也越来越像一个居住在洞穴里的怪物,几乎天天都趴在角落里的座位上,没人知道她在干什么,也没人感兴趣。

    所以当我们发现于小颜的异样时,她应该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

    是郑倩宇。

    那天她请我们吃甜点,是蔓越莓纸杯蛋糕,她自己在家做的。趁我们围绕在她身边,她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于小颜身上。

    “她好像每天都在吐血。”

    “白血病啊?”一个作风很强硬的东北女孩说。她是转校生,当初是用拳头征服我们的。

    “韩剧啊?就她那体型,也没法当女主角啊。”

    “昨天轮到我倒垃圾,我看到于小颜扔了一塑料袋纸巾,全是红色的。我还看到她的嘴里都是血……”郑倩宇打了个激灵,“她是不是病了?”

    “管她呢。”东北女孩说,“小倩,这蛋糕真是好吃毙了,你怎么做的,教教我呗。”

    “不能不管吧。”郑倩宇没有接东北女孩的话,紧张地说,“不大好吧。”

    “她不会死的。”又有一个人说。

    最后我们达成一致,一起去看她。

    她果然在吐血,并不是因为病了,而是她戴了牙箍。这让她看起来更加恐怖,那张合不上的嘴里,除了一排凌乱突出的牙齿,一副铁牙箍,还有丝丝鲜血不停地渗出来。

    “医生说畸形很严重,要戴两年。”于小颜的话比以前多了点,听起来却还是那样刻板,“我还……”

    “我就说她没事儿嘛。”东北女孩第一个走了,我们也很快地走了。因为是夏天,她座位旁的垃圾桶味道实在大。

    2

    进入高三下学期,离高考只剩半年。我们谁也顾不得了,关心的只有自己能考多少分,会去哪所高校。

    但于小颜的名字,竟然开始频频出现在我们耳中。

    先是一场小规模的数学统考,全班最高分是于小颜;寒假后的第一次月底模考,进步最大、名次从40排到18的是于小颜;第二次,她进了年级排名前50的榜单,班级排名12;3月,年级排名第36,班级第8;4月,年级排名第21,班级第5。

    时间过得再快,也不如于小颜成绩上升的速度。班主任开始找她谈话,向她推荐各式各样的重点高校,各科老师在课堂上请她去黑板前做解答题,语文老师甚至要她谈一谈如何写出满分作文。

    我们像重新认识于小颜一样盯着黑板前的她。她瘦了一点,腰部那里有了曲线;牙齿往里缩了很多;脸变得尖起来。我们心情复杂地发现,于小颜变漂亮了。

    她座位边的垃圾桶搬到了别处,换了一台饮水机,她是班上最方便接水的人。那些城堡一样的书被挪到了地上,只要一转头,就可以轻易地看到于小颜,她面无表情,坐得笔直。

    这样的于小颜,让每个人更加无法接近。谁也不知道,她是怎样一夜之间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她上演了一出咸鱼大翻身的好戏,在高考那天,这场戏终于迎来了它的大结局-于小颜考了全省第一。

    谁也不会忘记高考结束后,返回文城一中的那一天,我们在楼前广场见到的于小颜。她放下头发,换掉校服,穿着一条收腰的紧身红色连衣裙;牙箍被摘了,那些错乱的牙齿终于被乖乖地收在了里边;她的脸尖尖的,是饱满的心形。她终于不像过去那样平板着一张脸,她一直在笑,对我们所有人笑。

    每个人都不敢面对她的笑容,那笑容如此美好,如此灿烂,又如此残酷地映照出我们的丑恶与无情。她不是天生丽质的女主角,故作矜持地隐藏自己的容貌,她有多丑,我们都知道。我们习惯了她的丑,认为那天经地义。因为她的丑,我们伤害她;因为她的丑,我们疏远她;因为她的丑,我们把她逼成一头孤独的野兽,得不到任何陪伴。

    她并没有放大或隐藏自己的缺陷,她只是把它们留在那里,留在我们面前,然后去转变。在最好的青春岁月里,这头森林里孤独的野兽,是用了怎样的毅力、怎样的力量,把自己一点一点磨成了如此美丽和优秀的样子?

    3

    最难熬的并不是嘲笑和欺骗,而是疼痛和饥饿。于小颜说。

    刚戴上牙箍的第一个礼拜,她痛得能感到脸上的所有脉搏在持续而坚定地跳动,跳得她想死。医生说她牙齿畸形太严重,为她制作了一副非常严苛的牙箍,使她不得不只吃流食度过前三个月。前三个月,她的唾液里全是血,那种血腥的、甜腻的味道,她永远不会忘记。

    等她习惯牙箍带给她的持续的疼痛后,她开始专注于体重的减少和成绩的提高。

    最便宜实惠的减肥食品是什么?不是黄瓜,是青萝卜,一块钱可以买一大个儿。她跟家人撒谎,说在外面吃过了,然后回房间啃萝卜充饥。那东西很辣,她常常吃得一脸是泪,因为戴着牙箍,她也不能咀嚼,只能笨拙地用门牙啃。她在镜子里见过这种吃相,愚蠢而猥琐。

    饥饿让她清醒,背诵又让她昏昏欲睡,可她必须坚持。她想提高成绩,只能靠最原始的方法-她把所有东西都背了下来,光数学就背了一万道题。

    如果她没有遇到那个人,一定不会鼓起勇气改变这一切。

    那个人叫乾贞治。

    乾贞治,青春学园网球社成员,国中部3年11班,学号2号,生日6月3日,身高184cm,体重62kg,血型AB型,惯用右手,得意技:数据网球、超高速发球、瀑布发球、跳跃截球。

    高一下学期,在街边一家老旧的书店里,她翻到一套《网球王子》的漫画,用零花钱买了下来,偷偷拿到课堂上看。

    她不喜欢主角龙马,她喜欢乾贞治,越来越喜欢。她喜欢他戴眼镜的样子,喜欢他打球的样子,她喜欢漫画里的他,喜欢TV版的他,喜欢他的一切。她为他的成功而兴奋,为他的失败而黯然。整个少女时代,乾贞治是她最初的、也是唯一的恋人。

    没人知道她除了戴牙箍,还拔掉了五颗牙齿;没人知道她每天都睡不够;没人知道她天天吃青萝卜有多么痛苦……她做的一切努力,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但是没关系,她有乾。当同学嘲笑她,所有人都不声不响地走开时,她对自己说,没有关系,我有乾。我只要有乾就好了,我会为了他而改变:为了他好好学习,因为他学习好;为了他好好减肥,因为他身材好;为了他好好治牙,因为他很帅。为了他,她鼓起勇气,忍受这一切。

    当她感到挺不下去时,感到一切毫无起色时,她就看看他,他会给她力量,无穷无尽的力量。

    4

    在青春这座茂盛繁杂的森林里,动物们疏远这头丑陋的野兽,欺侮她,她孤独寂寞,只能与树木溪流、星辰日月为伴。在漫长而疼痛的岁月中,她最终成长为优雅美丽的独角兽。而让她拥有蜕变的勇气,并为此努力忍受所有痛苦的,并非墨汁淋漓的仇恨与愤怒,而是芬芳丰沛的爱,是爱啊!

    你是我心里的一首歌

    -by:景一-

    起风了,我裹紧外套,沿着湖边的青石路慢慢地走。昨天还含苞待放的野蔷薇,今天就已经开满枝头,从远处看像一片粉色的花海,安静却又张扬地开在那里。天边的晚霞渐渐退去了光辉,剩下浅浅的橘红色光晕。

    我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了一会儿,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青草香气,是专属春天的味道。我双手撑在板凳上抬头望天,晃着腿哼起了旋律轻快的歌,直到不远处的你收拾好器材,背起画架从我面前走过,我才站起身,小心翼翼地跟在你身后。

    你的白衬衫被颜料溅得花花绿绿,像一块五颜六色的画布;你的头发有点长,恰到好处地盖住了耳朵;你的背挺得很直,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杨;你的背影看起来有一点孤单,还有一点不让人接近的疏离感……而我沉溺于这所有,无法自拔。

    路过一间士多店的时候,你走进去买了一瓶可口可乐,一边喝一边慵懒地向前走。你走进了一家饭店,似乎那里的老板和你很熟,殷勤地喊你的名字。

    我躲在门口逗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狗玩,它瘦弱的身体软绵绵的,两只大眼睛祈求似的看着我。我觉得可怜,跑去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三明治和酸奶喂它吃,吃完它就趴在角落里睡着了。

    再抬头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我四处寻找,街上的人来来往往,却没有一个身影属于你。

    我把流浪狗抱回家,给它洗了温水澡,然后用废弃的木箱给它制作了温馨的小窝。它欣喜地蜷缩在里面,不断用小爪子扒我的手,也许它觉得,有家的感觉真好。

    我还给流浪狗起了个名字,冉冉。我记得你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冉字,他们叫你陆冉。

    我已经大半个月没有见到你了。每天傍晚我牵着冉冉去湖边散步,我在公园里溜达了一圈又一圈,却始终找不到那个支着画架在蓝天下作画的少年。

    你去哪里了呢?

    804公交上空荡荡的,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乘客,我把头靠在车窗上,无精打采地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建筑物发呆。突然,一个穿着淡蓝色球服的身影映入眼帘,那一刻我几乎抑制不住心中的惊喜,第一眼就认出了你。

    噢,擅长画画的你,也像其他男孩子一样喜欢打篮球,真好!

    那天下很大的雨,我没有撑伞,冰凉的雨水打在我的脸上、肩上、背上,我在雨里奔跑,快乐得像一只小鸟。

    我提着鞋子走到公交站的广告牌旁,我希望雨就这样一直下,这样站在我左手边的你就不会离开。你闭着眼睛倚在柱子上听歌,被雨淋湿的刘海儿温顺地贴在额头上,睫毛很长,鼻子挺挺的……我侧着头入迷地看着你,觉得你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人。

    雨渐渐停了,阳光穿过云层,洒下一束温和的光,正好落在你身上。我往你身边挪了挪,让自己也沉溺在阳光里,我真的觉得,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只是下一秒,你睁开双眼,抬手挡了挡晃眼的光线,然后快速上了刚刚驶过来的公交车。

    我在原地站了好久都舍不得离开,渐渐明朗的天空出现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美好。因为我猜那些从我面前匆匆而过的行人一定没有注意到,可是你呢?你会不会偶尔抬头看天,就和我一样发现了惊喜呢?

    我去你常去的那家餐馆,点了咸鱼茄子和糖醋鱼。这是你最爱吃的菜,我想尝一尝你喜欢的味道。我把吃剩的菜打包回去喂冉冉。在我的照顾下,它已经不是那只瘦弱的流浪狗了,它有一点儿肥,还有点儿懒,饿了就用舌头舔我的脚趾。

    回去的时候,我在路边的小摊儿上买了一盒拼图,封面上骑自行车的白衣少年很像你。我把拼图一块一块拼成一幅完整的油画,镶在画框里挂在房间的墙壁上,我把这当作送给自己的礼物,看着他就像看着你。

    祝我16岁生日快乐。

    我在一本青春杂志上看到你画的封面,画面里是一对相视而笑的情侣,他们的手紧紧地牵在一起,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柔光。我想外表淡漠的你一定有着一颗柔软的心。

    我想你笑起来的样子一定很好看,但我只在梦里看见你笑过。梦里的场景我已经不记得了,醒来的时候,阳光那么耀眼,我只记得你的笑便像这阳光,把我的世界都填满了金黄色,温暖的颜色。

    我把那张图复印成好几份,挂在房间的墙壁上,夹进书本里、钱包里……这是我得到的唯一属于你的东西,我希望随处都可以看见它。后来你被选用在杂志上的图画越来越多,我通通买下来,像珍宝一样收藏着。我在想,如果有一天还能遇见你,我就告诉你我是你的粉丝,很喜欢很喜欢你。

    可是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呢?你在一个月前去了杭州读大学,带上你的画板和梦想,彻彻底底地离开了这个地方,也离开了我和冉冉。

    我生活在没有你的城市里,总感觉失去了什么东西。

    我开始用L这个名字给你写信,每月一封,我怕寄得太频繁你会烦。况且,我也没有很多话要对你说,真正想说的,只能藏在心里。

    我从没收到过你的回信,这让我很沮丧。不过没关系,给你写信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习惯,我可以跟你分享我所有的喜怒哀乐,你就像我最亲密的朋友。

    高二的暑假,我在街角新开的奶茶店做兼职。你来店里光顾的时候,我正低头百无聊赖地翻看杂志。你敲敲桌面提醒我,在我抬头的时候指向菜单:“给我一杯薄荷奶茶。”

    我呆呆地看着你,很久才反应过来,问道:“请问是要打包带走吗?”你看了看门外炽烈的阳光,回过头来说:“就在这儿喝吧。”说完,找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下。

    我把调制好的奶茶端到你面前,你微微一笑说“谢谢”。冉冉跟在我身后摇尾巴,我俯身抱起它,“冉冉,冉冉”,我一遍一遍地念它的名字,你向我投来惊讶的目光,但你不知道,其实我是在喊你的名字。

    陆冉,我很喜欢你,但你不知道。

    只是后来的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你。

    书上说,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也许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他在你心里什么都是好的,你喜欢他胜过一切,但他不属于你,甚至不知道有你的存在。这个人不会是你以后的恋人,却能陪着你的青春一路美好。

    对我来说,你就是那个人,感谢我青春的路上一直有你。因为有你,我才不觉得孤单,因为有你,我才会充满期待和感激。

    高考结束之后,我一个人去了杭州毕业旅行。走在陌生的大街小巷,我会想象在某个时刻你是不是也从这里经过。可是,我循着你的足迹而来,却偏偏没有遇见你。真是遗憾!但能够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我已经非常感激。

    未来有那么多可能,我不知道有没有一种可能让我再次遇见你,我只知道,你早已成为我心里的一首歌,在我的世界里循环播放,一直唱到遥远的未来。

    海边没有纸飞机

    -by:VER晴晴-

    9月份上了大学之后,总是不能适应。纵使这个海滨小城的午后总有明媚的阳光,可潮湿的季风、拗口的方言还是搞得我身心俱疲。当我的手指触到冰冷的手机键盘,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张开嘴说话了,我必须说点儿什么。然后,我拨了那个最熟悉的号码。

    几秒钟之后,听到了来自千里之外的声音:宝儿。

    1

    他从一开始就叫我“宝儿”,“宝”再加一个上扬的儿化音。在那个管教甚严的家里,从小到大都被以大名相称,对于连昵称也不曾有过的我来说,这是我得到过的最亲昵的称呼了。

    我总是很想形容一下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能想起来的形容词却又都太苍白无力。他叫“梁萧”。

    他大概是在整个高中阶段和我说话最多的人,虽然我们不是一个班级,甚至不是一个年级,但是3年的时间里,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梁萧是在高一的某个下午突然杀入我的生活的。语文组办公室里,我们同时被各自的语文老师训斥着,作文卷子上同样是鲜红的鸭蛋。老师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撂下狠话说,如果你还继续这样拿作文考试当儿戏,那么你将会在高考时死得很难看。我低垂着眼帘,偷偷一瞥,梁萧的试卷上洋洋洒洒地写着一首古体诗,潇洒的柳体。最终,他也先我一步证明了老师永远是对的,这已是后话。

    那天在拥挤的学校门口,我看到他扶着一辆破自行车咧着嘴冲我笑。一颗虎牙恰好露出来,天真无邪的样子让我来不及防备。后来他说,他是故意的,他就是要认识我。我们偶尔课间在人群中相遇,擦身而过的时候,我扯扯他的衣袖,他敲敲我的头。或者在拥挤的小卖部,我拎着面包往外冲,他叼着棒棒糖往里挤。这怪人,总在大多数男生吃棒棒糖的年纪抽烟,在大多数男生抽烟的年纪吃棒棒糖。

    后来慢慢熟络起来。梁萧笑着说,一中学子才高八斗,你我各三点五斗,天下共分。我笑他自恋,自己却突然有了高山流水之感。

    我们都是言论自由最忠实的扞卫者,更多时候,我们就好像两个话痨一样,从不知道说多少才是尽头。我们都是那种对资讯天生敏感的人,并且来者不拒地收集各类谈资,这场交谈就好像两个小乞丐在街头,把各自的收获摊开在垃圾场上彼此分享。

    天文地理,柯南火影,四书五经,牛排油条。这说话就和下棋一样,势均力敌,才能快活。我们,就是打开彼此话匣子的那把钥匙。梁萧经常会放一些东西在传达室的叔叔那里,然后再跑到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上我的名字。当我急急忙忙跑到传达室,叔叔神色暧昧地指指桌角那个大信封,上面用签字笔大大地写着我的名字。有的时候里面是张打口CD、一包柠檬糖、一把他手绘的折扇,甚至,有一次我的嘴唇被冷风吹裂时,第二天适时出现了一支润唇膏。梁萧说,好的东西要和好的人分享。

    日子就在这样看似闲散的东拉西扯中飘然而过,记忆里,那些日子总有暖风拂动他的领口、我的发梢。

    2

    等我到了高二的时候,高三的梁萧正在经历一场绝望的爱情。梁萧酸溜溜地称对方为“缪斯”,那是希腊神话中对艺术女神的总称,由9位分别掌管着音乐、史诗、历史、舞蹈等不同科目的女神组成,而梁萧则把这9位一体的美名固执地许给了那个猫一般灵媚的女子。不过当“缪斯”优雅地一笑,继而把目光投向远方时,我承认我确实也被她迷住了。那双眼睛十分美丽,深邃而睿智,这样的女子,总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

    梁萧说他很爱她。我看了他写给“缪斯”的古体诗样的情书,连连摇头。我对他说,你一定是掉进爱河里去了,可是梁萧,你可是个不会游泳的人。

    梁萧把情诗送给“缪斯”的第二天,不等我张口问,他就苦笑着说结束了。我故意逗他,“缪斯”的爱河有多深啊?他闭着眼睛轻轻地说,也许深不见底,也许,我根本就未见过。

    尽管梁萧说,被“缪斯”不留情面拒绝的滋味就好像花花公子被施了宫刑一样痛苦,但他还是想一路追随“缪斯”考去上海。结果最后的分数出来,“缪斯”考了620分,梁萧考了520分,那年的本科分数线是524分。问题出在语文上,梁萧的语文成绩比估分足足少了40分,而他的作文估分正好就是40分,也就是说,他的那篇高考作文很有可能是0分。真是不寒而栗。他的高考成绩对于我来说,真不亚于给一只战战兢兢的猴子表演了一场生切活鸡,刀光剑影,鲜血淋淋。

    梁萧不得不痛别他的“缪斯”,到本地的一所技术学院就读。还好,我们依旧在同一座城市,虽然身在不同角落,但心里总是安定的。

    班主任在讲台上慷慨激昂地开高考动员班会,我只觉得胃里一阵痉挛。所有人都在为将来做打算,全部收起了年少的锋芒和棱角,卑微地追随高考的脚步,听课、做题、背书……看看人家尖子们都一股拼死拼活的劲儿,我只能忍,死忍,咬碎牙齿也要忍。

    突然想起一句话:“你以为我愿意吗?如果生命处处璀璨,我也可以另作打算。”

    那是17岁的夏天,生命璀璨与否还不得而知,只晓得高考是唯一的打算,也许守得云开见月明才是璀璨,也未可知。

    那时的梁萧给了我莫大的帮助,他说,宝儿,我不关心全人类,我只关心你;他说,宝儿,我愿看着你幸福快乐,然后自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说,不要在我面前学海子,否则我就把你推下海去。当然,在那样一个古旧的内陆城市,我们也只能想象海边波澜壮阔的场景。

    3

    亲爱的梁萧以各种方式帮我度过了高三。每个月我都能收到他来自学校的厚厚的信,一张张熟悉的柳体给了我最亲切的安慰。讲讲他学校里的新生活,说说那些我们共同喜欢着的电影和音乐,更多的是杂七杂八的插科打诨。他不会说那些空洞鼓励的话,只是在每封信的末尾缀上一句“我在,我陪你”,并附上一只纸飞机。他说,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写在上面,然后打开窗子,扔出去。

    晚上习惯性地打开那些信,像翻书一样翻看它们,他总会在开头问我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好不好,高三的太阳每天都一样,刺得我眼睛生疼。血脉里滚动着想要自由的血液,催促着我写卷子写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当我做完一切,有时候是凌晨1点,躺在床上给梁萧发一条短信汇报今天的学习任务完成,他会回一条:宝儿晚安。我才能真正安睡入眠。

    那时的我从来无暇顾及,以至于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每天都要在寝室熄灯后在黑暗中长久保持清醒是件多么困难的事,而梁萧,就这样陪我熬过了高三的每一个夜晚。

    梁萧经常来接我去吃饭,遇到拖堂补课的时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也是常事。当我急匆匆地跑到校门口,他手里总会有几块刚出炉的红豆糕,或者几支水笔芯。破旧的末班公交车在深夜安静的路上开得飞快,梁萧站在我右边,一手拉着吊环一手摊在我面前,我就抽出淡蓝色的中性笔,在上面画一个蓝色的太阳。他一直走在我右边,这样才有利于我们交谈。梁萧小时候曾经从四楼摔下来过,右耳中度失聪,就是这样一个病孩子,像患了伤风的天空,有黯淡的蓝。

    可我一直觉得,只有梁萧失聪的右耳才听得到我心底没有说出口的话。

    4

    高考前一天,我逃了课,苟延残喘撑到现在,最后的等待几乎让我窒息。毫无悬念地跑到他的学校去找他,然后在图书馆的草坪上晒太阳。那是我们认识那么久以来,第一次相对无言地沉默。

    他就坐在我右边,陪伴着我。当所有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标时,我坐在他左边,看着他叠纸飞机,厚厚的一摞。

    他说,来吧,飞得越远越好。我哭了,流着泪看着上一秒还在手里的纸飞机,沿着不同的路径,飞向不同的方向。他说,去海边吧,体验一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感觉。

    我很感谢梁萧为我做的一切,但是不会去问原因。一切已经足够,很多事情,知其然就够了,如果总是要知其所以然,那未免太过辛苦。

    高考,估分,志愿,分数,录取。一切尘埃落定。在18岁的夏天,真正脱离了高中时代的我回头看,3年旧时光里,陪我说话,陪我吃东西,陪我打电动,陪我悲伤、欢笑、沉默、哭泣,处处都有梁萧的影子。3年时光,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

    生命本就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过程,清晨日暮,只消得一个转身。就好像那些纸飞机,风轻轻一吹,就把我从一个路口吹到了另一个路口。

    我去和梁萧告别。沿着环城公路缓缓地走遍了整座城市,我们都没有说话。他依旧走在我的右边,我们走过了曾经我们放学后不停说话的那条小路,走过了曾经一起背书的图书馆,走过了无数次安慰我们肠胃的拉面馆,而明天,这座城即将位于我身后了。再见了,那穿着白衬衫的高中时代。

    转了一圈,最后到了市中心的广场,我突然对他说,你能不能教教我叠纸飞机?

    他笑了,长久地用一贯的目光看着我,然后在我准备转身的时候抱住了我,很紧很紧,好像要把我勒进骨头里一般。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之后,松开了我。而在此之前的3年时光里,我们是连手都没有牵过的。“你记不记得电影当中,小女孩要放飞手中的鸽子之前都会爱抚一下手里即将飞走的鸽子,我这样,是祝你好运的意思。”

    落日把我们的影子拖得好长好长,是不是还有故事没来得及发生,有没有遗憾,我不知道。

    只是那天,他终究没有教我叠纸飞机。

    5

    这是在接通梁萧的电话之前我们最后说的话,而现在的我已经失去了他的陪伴。我以为我可以坚强,可当我听到那一声“宝儿”时,却忍不住哭出了声。在我渐渐地停止了抽噎后,他说,宝儿,你要记得,你高一那年的圣诞节,我们在天桥上一起吼的那首歌。

    突然,我觉得被海风吹得冰冷的手指温暖了起来,阳光恢复了原有的色彩。原来,原来,梁萧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如果你说,非要给他一个定义、一个身份,那么,他是看守我心灵的守门人。也许,我一直深爱着他,只是也许。

    此刻的我,独自面朝大海。往事一帧一帧回放在我眼前,我手里空空的,用力朝着天空模仿一个扔纸飞机的动作,我听到耳畔响起了那首我们一起吼过的歌:“天赐我一双翅膀,就应该展翅翱翔,满天乌云又能怎样,穿越过就是阳光。”

    终将路过你,不带痕迹

    -by:王君-

    你还记得我们最初的相遇吗?

    在中山路逛街时,被飞贼抢了包,我当时就吓傻了,只呆呆地愣在原地。周围没有人帮忙,人群的视线全部聚焦于我惊恐的面颊上,而你突然从人群中飞快地跑出来,朝着小偷跑走的方向,疯狂追逐,最后小偷无奈地在半路把包丢了下来。

    逆着人流,你气喘吁吁,头发被风吹得凌乱,我还惊魂未定地像个小孩子般立在原地。你把包交给我,提醒我以后要小心,那一瞬间我只记住了你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然后像个复读机似的低头言谢,你微微一笑便又融入了人海。

    这是我们第一次遇见。

    作为大一新生,仿佛走到哪里都有莫名的新鲜感。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你是学生会主席时,我看着宣传单上你的照片笑得忘形,照片上的你一副书呆子模样。后来,参加学生会全体例会时,我总是像个怯弱的小刺猬躲在小小的角落里,不想被你发现,于是,一百多人的大房间里,我好像从来没有和你的视线有过交汇。

    第二次遇见,终于觉得这个世界好小好小。

    如果说之前的交集只是这个世界上像“北冰洋的海豹与南极洲的企鹅相遇”一般微茫渺小的存在,那么关于你的记忆真正开始占据我的全部生活则是像“蝴蝶效应”一样,虽然源头那么微小轻薄,结果却如同炽火般燎原燃烧。

    在学生会贴海报时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当时你在旁边忙碌地写着工作安排,我就像陨石坠落般重重地砸在了地上,你立刻跑了过来,我听见骨头有轻微的声响,剧烈疼痛中看见你紧张的脸却“噗”的一声笑了起来。你帮我对双腿做了简单的检查,尽管我强烈克制着,但哀号还是让你不放心,学校里没有医务室,你就背着我气喘吁吁地奔去医院。我在你的后背上像只受伤的小猫一样贴伏着,我能听见你的心跳,然后莫名其妙地,我的心跳也跟着加速了起来。

    在医生帮我做好检查、上药、包扎等一系列工作后,你才放松下来。后来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你说是你安排的工作让我受了伤,所以要对我负责任。

    大概每个女生都会被这样温柔又坚韧的话语打动吧,我看着病房里背靠着窗站在阳光里的你,突然很想把这一刻永远地定格下来。这是第三次刻骨铭心的记忆。

    当我发现喜欢上你的时候,我有些恐惧,害怕只是自作多情。我开始想要更进一步走进你的世界。你生日,我千辛万苦帮你淘到你最喜欢的足球明星的签名海报;你经常胃痛,于是我总随身带着止胃痛的药;你喜欢吃辣喜欢吃海鲜,于是我也开始强迫自己喜欢这些。

    我觉得我变得和你越来越像,你的一言一行、你的习惯嗜好,哪怕你说话时爱挑眉的动作我都如同复制粘贴一般牢牢印刻在我的习惯里。

    而当一切深入骨髓的时候,我却得知你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

    那天,我在图书馆里抱着小说哭了一整个下午。你与我之间的距离从一开始就很远,哪怕无数的机缘巧合拉近了彼此,这段距离也始终无法逾越。

    后来,我学着让自己不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于是退出了学生会,逼迫自己改掉身上一切和你有关的习惯。可是,这段记忆,却终究遗忘不了。

    或许,这段本身就处于不同时间维度的记忆只是一次被留恋被拉长的擦肩,而我终将路过你,然后看着你远去,就是最自然最美好的结局。

    回忆中的幽蓝花田

    -by:梁阳-

    7月,夜,云朵舒展着自己的衣襟,星星不停地眨着眼睛。在如水的夜空下,野花总是半睡半醒地开着。

    曾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喜欢上了一个男孩。爱情来时,总是措手不及。

    我参加了一场冬训。在插花室,我看到了站在窗前的他。阳光照进窗格,也照在他的脸上,我看到,阳光不停地跳跃,像个顽皮的孩子。我走过去,彼此在阳光与微笑中正式认识,时间凝固在那一刻。

    那天,冬训安排了夜课。走在小路上,我抬头仰望天空,幽蓝。我对身边的女生说:“你看,星星多么明亮。你相信吗?星星是天空中的精灵,它在指引着我们前行。或许,冥冥中早有了安排,两条直线不可避免地相交了。”回到宿舍,赫然发现他发给我的短信:“今晚的星星好看吗?”然后我们约好,有时间一起去看星星。随后的时光,是神奇的,彼此发着短信,见面却装作陌生人的样子。

    冬训很快进入尾声,在临走前的一天晚上,大家计划着如何度过。子夜一点多的时候,手机振动起来。他说:“一起出去走走好吗?”

    看外面的夜空,星星比细沙明亮。温暖在寒冷中突围。

    我穿好羽绒服,微笑着走到门口等他。几分钟后,他出来了。那是个充满魔法的夜晚。我们在那个如同花园一样的世界里穿行,来来回回走了很多遍。我不记得路,他就一遍一遍给我讲,告诉我刚才走到这里时我们都说了什么,除了感动,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在一处上坡的甬道上,我们一起仰望漫天的繁星。他告诉我哪些是北斗七星,其余的又是什么星。那一刻,全世界的星星都为我们明亮起来。

    那一夜,我们说了很多,有尘世间的世俗,也有尘世间的纯粹;有苍凉,也有感动。记忆中,他告诉我,如果会分开,那就不要在一起。

    那些树,枝枝叶叶纠缠在一起的树,默默地听着,默默地。

    冬训结束了,我们各自回归到自己的位置。然后我们有了布布,我们的宝宝熊。那是在大年初一的时候,姐姐、我,还有他,在西单的游戏厅里玩。在那个投币抓玩具的机器前,姐姐问我想要哪个。我指着小布布说,我喜欢它。可是姐姐怎么都抓不到它。而他走到我身边,让我等他一下。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抱着一只大布布,傻傻地递给我。

    除了布布,他还给我一个诺言,一个悠长到一生一世的诺言。

    在那个假期,我每天清晨打电话叫他起床,因为他要去摄影。他知道吗,那段美好的回忆中充盈着怎样的幸福?

    接下来,开学了,我们都开始按部就班地上课。

    只是每周五,他会逃课来看我。很久的车程,可他总说没关系。他说,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愿意为她而变得强大起来。

    花瓣在风中飞舞,风,同样也会吹落诺言吗?我不知道。

    联系忽然中断,手机总是没人接。到底怎么了呢?等待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莲花开了,又落了,等待依旧在继续。星期五又到了。我拎着买给他的东西,等他。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去了哪里呢?我耷拉着脑袋走在马路上,泪水滴落下来,啪嗒,啪嗒,打湿了蓝色的校服。

    感觉过去了好久,终于终于,他给我打电话了。他说他爷爷病了,他去陪他。他还说,再也不会有这么痛苦的等待了,再也再也不会了。

    我开心地笑了。

    最终,他选择了离开。在分开的那一天,我旷课了。同学们都到隔壁的教室听课,而我一个人,趴在课桌上,回忆着点点滴滴。回忆是种奇怪的东西。在一个个寂静的夜晚,总会不断地浮现。我想起,那次我生病时,他逃课在校门口等我,递给我一个柚子和几袋冲剂。我想起,他曾给我快递过果冻与糖果。我想起,他答应我的院子、秋千,还有草莓田。我想起,他曾问我,小袋鼠的口袋是装什么的?我想起,我曾回答,是装糖果的。他说,会把布布永远藏在怀里。他说,我们要一起去看星星。他知道,我为了他,种了很多草莓。他知道,他寄来的果冻与糖果我一直不舍得吃。他知道,我为了他,留了长头发;可是他不知道,那时的天气有多热。他知道,我为了他,要减到80斤;可是他不知道,我中午不吃饭,原本健康的胃现在时常不舒服。

    是的,他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他不知道,我自己去看了莲花,不知道,我依旧记得这个承诺;他不知道,七夕节时我等了他一夜的电话;他不知道,他生日时我写了12条短信,解释彼此之间的误会;他不知道,我为他做了一本的摘抄;他不知道,直到分开的那个夏天,我依旧买黄色与蓝色的一对文具;他不知道,在那个被我称为“我们”的夏天里,我都准备了什么。

    他不知道,那晚的星星,在我眼中,好像幽蓝的花田。它们开放在时间之外,生长在我的回忆之中。可是,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星星正在黯淡下去。只是回忆中,故事依旧在进行着。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星星比细沙明亮。好像,幽蓝的花田。

    原来,王子是要和公主在一起的

    -by:张觅-

    9月初开学,艳阳高照,陆小叶一个人提着两大袋笨重的行李,吃力地走进校园。许嘉诺就是在这时突然闯进了她的视线。

    宿舍楼下有一个男生大声问她:“新生吗?”她望着他,不知所措地点头。他伸手便接过她的行李:“我帮你拿行李,我是你上一届的师兄。”她低头说:“谢谢。”

    许嘉诺一口气爬上了6楼,还好心地帮她把床铺整理好,问她为什么一个人过来,她说爸妈要让她锻炼一下独立能力。许嘉诺眉毛扬起,笑得神采飞扬:“怪不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生呢。”他看了下表,忽然大叫:“坏了!一会儿我还有个篮球赛。小师妹,我走了,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给我打电话。”

    他随手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一张纸上,递给她。

    小叶把那张纸仔细折好,放在抽屉的最里面,心里有微妙的感觉萦绕。就这样,她开始了憧憬了许久的大学生活。

    一年一度的圣诞舞会上,陆小叶拘谨地坐在角落里。她是喜欢安静的女孩子,不习惯这种热闹的场所,之所以参加这次舞会,完全是因为他。他果然来了,很快成为舞会的中心。室友站在她身边感叹:“许嘉诺的魅力真是不可抵挡,看来他今天晚上一定会成功。”她不明所以,迷茫地望着室友。室友笑着说:“你不知道呀,他暗恋方诗旋很久了,这次圣诞晚会,是他准备向她告白而特意组织的。”

    小叶的脸猛然发白,但没人发现。她也真是傻,像许嘉诺那种王子一样的男孩,当然会喜欢方诗旋那种旖旎如画的女孩:成绩优秀,家境优越,笑容温婉。

    她陆小叶,不过是一个不起眼儿的小丫头罢了,连爸妈来送她上学的路费都出不起,何谈其他?

    正在这时,全场忽然安静下来,许嘉诺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微笑着朝人群中的一个女孩走过去,说:“诗旋,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小叶看见了那女孩。她真的很美丽,站在人群中,是那样优雅而有气质。女孩含羞地点了点头。许嘉诺狂喜地冲上前,抱着她旋转起来。大家都在鼓掌、欢呼。

    小叶悄悄地离开舞会,走到林荫道上,让风吹过她灼热的脸。星星很亮,而她很孤独。她的泪,无声无息地落下。原来,王子是要和公主在一起的。

    这天以后,小叶越发沉静起来。她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到学习上,仿佛这样,便可以减轻内心的忧伤。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她已经脱胎换骨,神情沉静,微笑间,有隐隐的书卷气流转。跟人说话的时候,习惯微笑着注视别人的眼睛,不再垂下头去。三年,足以使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

    许嘉诺留在本校读研。他的目光,偶尔会停留在她身上:“嗨,小师妹,不错嘛,听说你又拿了一等奖学金。”她便淡淡地笑。如果没有许嘉诺,她得到的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让他能够多看她一眼,而当他目光飘来之时,她却又匆匆躲开。

    毕业聚会,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一直沉默的小叶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许嘉诺的电话。

    香樟树下,那个男孩有着极其英俊的侧脸。她慢慢地走近他,心里怦怦乱跳。他看见她,微笑了,目光是一簇清凉的月光。4年了,他已经长成俊朗成熟的男子,笑容里仍是阳光的味道,正如初见时那样。

    她呆呆地望着他。他的目光明朗,笑容清浅。忽然间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她匆匆说道:“学长,谢谢你这些年的照顾。我要走了,你多保重!”她微笑着挥手和他告别,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海,才转过身来,独自在流光溢彩的街上前行。

    她一直记得曾读过这样一句话:“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深情的人最后总能等到幸福……所以,我不会驻足不前,不会沉溺过往。”

    是的,她要微笑着前行,总有一天,会听见幸福歌唱的声音。

    无关流年,淡若花香

    -by:陈小江-

    羞涩的你,穿洁白的裙,站在盛夏的风中,粉色的纽扣外露。所有的心事如纸,脆而轻盈,淡若胭脂。

    16岁的我,懵懂好奇,乍起一池春水。

    自此眼神迷离,情感汹涌,瞬间便春暖花开。无心上课,纸上写满你的名字,每一笔都很用心。纯美的想象,清秀的字迹,似青春期的我们,单纯而美好。天空蔚蓝,风一吹便干干净净。

    你文文静静,孤单且骄傲。老师念你的名字时,语气里期望满满,令人心生羡慕。你住城南,离学校很近,束起的马尾有好闻的味道。我住城西,与你同路然后背道而驰。

    一前一后,多么美好的距离,只可惜3年来你都不曾回头。或许在你的世界里,我轻若微尘,在透明的空气中,各行其道,遥远得可以忽略。偶然的机会,你与同桌说笑,说城南巷子太深太黑,晚自习回家,会心生害怕。语气里的渴望,让人疼惜。多少次想大胆地说,放学我们一起。可羞涩到难以启齿,始终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一向胆大的我,配备手电筒,成为妈妈心中一个大大的问号。关怀的目光中,仿佛想起年少,心事蜿蜒,明白却装作糊涂。你的美丽打开了地痞的想象,黑夜里的光亮让你从容,你身后歌声高亢悠扬,地痞悻悻离去……但你始终没有回头,便不明我脸上的淤青、嘴角的血迹究竟为谁。

    每个夜晚都安然无事,光亮、歌声一直陪伴着你。一千多个日夜,12把手电筒,几百首流行但走调的歌曲,是我对你最琐碎、最隐秘的喜欢,相近却遥不可及……

    我曾偷剪过你的文章,做成精美的日记。我记得你生日,记得你不喜欢甜食,记得你爱穿洁白的裙,记得你写一手漂亮的圆体字。高傲的你曾为匿名读者的来信惆怅,为广播里的生日歌诧异,为校报上关于你的诗歌苦恼,却从未想过回过头,看我,为你落满一地的忧伤。

    我为自己修了一座情感的围城,城中的我千回百转,城外的你云淡风轻。青涩的岁月是一句难以启齿的话语,就像我和你,三年同窗却从未接触,熟悉也陌生的我们,在青春的河流中,注定要渐行渐远。

    高考过后,城南的你,城西的我,相聚离别,一切都从从容容。那个暑假,我无数次走过那条小巷,你前我后,你不曾停留我亦不曾追赶,我们的距离始终如一,美丽而哀伤。

    你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我留在小城读师范。毕业、工作、恋爱,一切有条不紊。5年后的相遇,也是从容不迫。瞬间的驻足,几十厘米的对望,隔着的却是千山万水。我没有问你洁白的裙后来怎样,你没有问我朦胧的诗歌究竟为谁而作,一如5年前的熟悉且陌生。

    我的喜欢终究与你无关,我的爱情只是一株长在文字里的红豆,纯洁而美好,散发着书香。蒹葭苍苍,雾水茫茫,一切过往终将只成追忆,终将只是枉然。

    多年后的我终于坦然,原谅了自己曾经的卑微与无助。隔着时间,给当年的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幸福,满足。而你,只是我深藏于心的秘密,无关流年,淡若花香。

    喜欢,喜欢的花朵

    -by:张婧洁-

    1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儿。轻轻地喜欢,轻轻地仰慕;这种喜欢很轻很轻,像散落的花瓣,风一吹,就干干净净。我要在睡前轻念他的名字,以免把他遗忘在梦外。可是这些勇敢的喜欢,被我的自卑一点一点掩埋,最后只剩下小小的一角。

    他不认识我。我常常看见他,他有好看的眼睛、好看的头发和好看的牙齿。我看见过他挠着头做着枯燥的习题,看见过他潇洒地打球,看见过他安静地睡觉。可是,这又怎样呢?我们之间没有故事。

    他被我无助地幻化在各种虚拟的故事里,有时是身无分文的艺术家,有时是嚣张冷酷的美少年,有时是温情细腻的白面男孩儿……我只能这样,让这些缥缈又华丽的邂逅维系我轻得快要飘起来的喜欢。

    每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都在心里默默祈求上天,祈求让他在不经意地抬起眼睛的时候可以看见我。每一次看见他,我的心里都蔓延出一些情节,即使是俗不可耐的,也都会在心底开出小小的花朵,然后骄傲地绽放。

    再然后,花瓣被吹散,只剩下我眼底幽静的湖。

    2

    我想我要去喜欢篮球了。可是你是知道的,我一直是喜欢足球的,喜欢有着金黄鬈发、蔚蓝眼睛的小丑艾马尔,喜欢宽广的绿色足球场。

    可是我现在要去喜欢篮球了,要去喜欢黑黑的科比,喜欢NBA,要虔诚地站在篮球场边,成为那些曾被我嘲笑为花痴的女孩儿们中的一员。

    我想我要去喜欢芦荟味儿的酸奶了。可是你是知道的,3年来我一直喝黄桃味儿的酸奶,但自从那天看见他咬着一根芦荟味儿酸奶的吸管,眯起眼睛从我教室窗外绵绵的阳光里走过,我就放弃了喝了3年的黄桃味儿。

    因为他眯起眼睛很享受的表情,我认定芦荟味儿的酸奶才是世界上最好喝的。

    我想我的成绩应该更好一点了。可是你是知道的,我的成绩不算差。只是那一天我在走廊中的“光荣榜”上看到了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像两条温柔的金鱼,轻盈地浮在上面,宠辱不惊的样子。

    我想我如果再努力一些,我的名字就可以微笑地站在他的名字旁边。说不定他那两个字就会注意到我这3个字,然后5个字纠结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3

    我的喜欢越来越不听话了,它像一个发酵的面团,在小小的角落里一点一点膨胀,让我的心都变得鼓鼓的。

    终于,在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我揣着一瓶芦荟味儿的酸奶和我所有的勇气,走到他的教室门口,第一次叫出了我认为世间最好听的两个字。那两个字像两个美丽的气泡,滑过我的舌尖,跳到空气中,我看见它们欢欣鼓舞地向他奔去。他抬起眼睛,迷惑地看了我一眼,走出教室,走向我。

    我紧张地垂下眼帘。

    “我是隔壁班的……我觉得你很优秀……我想和你交个朋友。”我一口气说完,声音颤抖。

    “这个啊……”他有点儿为难,

    “我快毕业了,时间又很紧张……”

    “我不会影响你学习的。”我的心蓦地跌落,我快要哭出来了。

    “那……好吧。”他有些勉强。

    我这才放心。

    “这个酸奶……给你喝。”我努力地使嘴角上扬,让自己看上去可爱一点。

    “谢谢。”他礼貌地接过,走进教室。

    我也回到教室坐下,但兴奋得不行。我仔细地把刚才简短的对话在心里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如同品味一颗芬馥的草莓。

    4

    第二天在食堂吃午饭,远远地就看见他走过来,我的心一下子开满了粉白的接骨木花朵,我觉得很幸福、很温暖。

    他慢慢地走近了,而且他也看见我了。就在我微笑着要跟他打招呼时,他却突然不自然地别过头,像不认识我一样,目不斜视地与我擦肩而过。

    我清楚地听到白色的接骨木花瓣被风吹散的声音,过后,只留下一地荒芜。

    那一餐我吃得很慢,食堂里几乎快没人了,我才起身离开。

    后来一连几天我都很少出教室。再后来,因为怕看见他从我身上轻蔑地扫过的眼神,所以当他看见我时我一定先扭过头;因为怕看见他目不斜视地与我擦肩而过,所以我先目不斜视。纵使我的心底还是开出了因为喜欢他而开出的花朵,但我不再表现出来了。我假装自己高不可攀,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假装我们并不认识。

    可是一下课我还是习惯性地听着MP3望着窗外,等他抱着篮球走过。有一次他经过时,耳边薛凯琪柔柔地唱:“明知我们隔着个太空……”那时我就在想,我们是真的隔着个太空吧。

    5

    渐渐地,我也释怀了。现在我依旧带着虔诚的表情去看他打球,只是,站得远远的。

    我一点一点明白了,我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优秀、帅气、潇洒,而是一种感觉,只有他能带给我的感觉。我只是喜欢留意他每天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什么颜色的鞋子;留意他的小动作,留意他水杯上的图案。我只是喜欢上了那些因为喜欢他而在心底开出的花朵。

    因为它们散发着我16岁的芬芳,因为那些芬芳是如此纯净美好,就像我的16岁,不含一点杂质。

    少年,请翻到喜欢的背面

    -by:桥边红药-

    喜欢是一种期待

    白玉兰大朵大朵地盛开着,校园里满是淡淡的甘甜。宁谷雨选到的电影赏析课值得一提,不是老师放的片子有多文艺,也不是作业有多么轻松,只是和艺术学院的学生一起抢到了这次公选课。宁谷雨整个宿舍的姐妹给了她一致提案:为了美好的爱情,拼了。

    所谓拼,不过是用廉价的化妆品,以不熟练的功夫,仔细化妆。在教授走进教室之前姗姗来迟,在众人瞩目下寻找座位。这是吸引眼球的高招,宁谷雨第一个反对。她是那种早早来到教室坐好早早低头看书的女生,根本就在男生的盲区之内。“宁谷雨你说,你这样怎么能遇见爱情?”大家这么问的时候,宁谷雨无奈地沉默了。于是躲在好姐妹的身后,在上课铃响的时候,跟着大家一步三晃地走进教室,刚进去瞬间就散了。是啊,说好的找好目标各自散,剩宁谷雨傻傻地站着,往哪里走都不对。

    林白就是在这个时候站起来的,他拿起旁边椅子上的书包,抱在怀里重新坐下,身边的位置明显空下来。宁谷雨低着头慢腾腾地走过去,小声说“谢谢你”,林白往旁边看了看,才笑着说“不客气”,那样明朗的眼光,宁谷雨觉察得到。她抬眼偷偷瞄了一下,原来是他啊。

    座位空着,心却下沉

    那晚的电影宁谷雨怎么都看不进去,手心不停地出汗,连呼吸都仿佛乱了节拍。以至最里面坐着的夏子骢从林白旁边走过来的时候,宁谷雨还是愣着没反应。这个高瘦的男生就俯在宁谷雨耳边说:“同学,请站起来,我要出去上厕所。”宁谷雨的脸“唰”地红了,赶紧起身,然后是林白刻意的咳嗽声,夏子骢坏笑着给了林白一拳。

    宁谷雨再也不踩着铃声进教室了,太过紧张,也有点荒唐。已经快4月,白玉兰开得最盛,坐在阶梯教室的窗户边就能看到风中摇晃的玉兰花,明晃晃的,是招人喜欢的洁白。宁谷雨很爱看白玉兰,玉兰花像是苏雅,那个让全校师生都赞不绝口的好女孩儿。

    没想到夏子骢反而经常迟到,在电影即将开播时,他不紧不慢地扬着一张细腻的陶瓷脸,款款而来。更没想到的是夏子骢悠闲地转到宁谷雨身边坐下,每每刚坐下就拿出话梅、巧克力、盒装的酸奶,一一放到宁谷雨面前,微笑着不说话。宁谷雨也不说话,安静地再推到夏子骢面前。他就不乐意了,一下子又推过来,倔强而又决绝。宁谷雨生气地看夏子骢,他却嘿嘿地笑了。暮春,空气里都是浪漫的气息,宁谷雨抬头看前排的林白,他的书包放在旁边,空着座位,宁谷雨的心却沉下来,带着说不清的疼。

    安然但来势汹涌的爱

    女孩子一个人做事太难,比如:提着饭走出食堂,倒了的自行车只能一只手扶起;图书馆最高层书架上的书,踮起脚尖伸长了胳膊还是够不到;报的德语班叽里呱啦听不懂的时候没有人在旁边翻译,哪怕给个小鼓励。而宁谷雨一直是一个人。

    玉兰花齐刷刷坠落的时候,炎热的夏天正来得气势凶猛。夏子骢每天接宁谷雨下自习,中午一起吃饭,周末的德语课也会坐在旁边。他每一次都说好巧啊,鬼才相信每一次都那么巧。

    见过林白太多次。艺术学院的琴房就在文学院对面,宁谷雨曾经站在走廊上看着对面的琴房,林白弹琴,苏雅站在旁边唱歌,中午的安静时光,歌声和琴声在宁谷雨翻书的指间溜走,那些字一页一页翻过,宁谷雨的心空荡荡的。

    第一次认识林白,是在学校的广场。玉兰花大朵大朵盛开,许愿池里的喷泉高高喷起,花香浓郁,水雾迷蒙中,有歌声轻扬。宁谷雨循歌声过去就看见了林白,古铜色的皮肤,笑起来的眼睛是月牙湾。那天林白和苏雅唱情歌,林白的眼里是温柔的苏雅,一脸的笑意在阳光的折射下温暖了人群。

    他替别人说喜欢你

    夏子骢过生日时,宁谷雨犹豫再三,还是去了。大家频频举杯敬夏子骢,连带着敬宁谷雨,夏子骢一一代喝。兄弟们不肯:“子骢你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谷雨你说怎么办?”宁谷雨犹豫着怎么开口的时候,夏子骢转身大大地拥抱了她,他又一次俯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宁谷雨隔着人群看见角落里安静坐着的林白端着酒,酒杯里液体晃动,像宁谷雨起伏的心。她想起苏雅作为交流生去了英国一年,传闻没有回来的意愿。宁谷雨点点头,笑了。

    那天的夏子骢喝了很多酒。到后来醉话连篇,把一堆礼物推到宁谷雨面前:“我终于追到你了。”林白走过来,拉住夏子骢:“去休息一下吧!”拖夏子骢走的时候,林白很郑重地说,“子骢是真的喜欢你。”

    夏子骢追到宁谷雨的消息很快传遍全校,不仅之前的殷勤被一一证实,之后的大方也不断上演。送宁谷雨的裙子一条又一条,买给宁谷雨的鞋子有细细的跟,一套化妆品上千元。要么是在舞会前,衣服、鞋子、化妆品一一备好;要么是在星期天,提了大包零食在人来人往中拿给宁谷雨。他会牵着宁谷雨的手说,我女朋友,文学院的才女,拿过很多奖……宁谷雨拒绝过,可是夏子骢不懂,愣是坚持。于是宁谷雨收下了东西,听着夸奖,眼泪和想说的话在人群中,都硬生生咽回去。流言蜚语漫天席卷,宁谷雨看得起的真正往心里去的,不过是夏子骢的家世。宁谷雨知道,那个会弹琴的、谦和的林白,也许不会让自己这样。

    那些爱意一并说出

    林白球打得很好,但不会一个人拼。林白很爱唱歌,却从不做麦霸。他把每个人的感受都照顾得很好,就算林白承担下很多,你也会觉得,总有一次,你也可以帮到林白,并不会亏欠他。不同于夏子骢的好,执意地一方付出,不管你接受与否,到后来像是施舍。

    那些裙子宁谷雨从未穿过,高跟鞋也放在床下。夏子骢问过多次:“谷雨,可不可以化点妆,穿那些裙子出来?”宁谷雨努力地笑了又笑:“我这样有什么不好?”

    宁谷雨又一次蹲下来帮保洁阿姨撑垃圾袋时,夏子骢忍无可忍:“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多管闲事?”宁谷雨慢慢抬起头,红了眼眶:“我们分手吧!”夏子骢的眼里闪过一丝懊悔,终究未开口。

    是因为真的努力喜欢夏子骢,所以不肯改变自己。就算宁谷雨接受了礼物而改变自己,夏子骢对同样做保洁的宁谷雨的母亲,能不能爱屋及乌?他不能,而林白可以。

    同样家境普通,舍不得去歌房练歌,也不想让林白付出的苏雅,林白就在琴房陪着她练歌;在比赛之前怕苏雅怯场,偌大的广场,林白就陪她走台,大大方方,从容不迫,给苏雅平等的爱和小心的呵护。宁谷雨说出了全部,那些爱意一并说出,只换来林白轻轻的叹息。宁谷雨明白,苏雅在林白的心里,根深蒂固。哪怕苏雅这辈子都不会回来,林白还是在心里为她留了位置,等她到地老天荒。

    没有给你最适合的方式

    毕业的时候,宁谷雨参加了太多散场宴,唯独和夏子骢、林白一起吃的那顿,她喝了太多酒。她一直都清楚,也许余生再没有那样一个人一味地对自己好。在卫生间吐完走出来,夏子骢在外面等她,拿了矿泉水。宁谷雨说谢谢,又说了对不起。夏子骢道歉:“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这些年太过偏执。”宁谷雨惊觉夏子骢的话语时,有女生走过来,挽了夏子骢的手,小鸟依人的样子。

    回忆里最美好的时光,不过是迟到的那节电影课,夏子骢看着手足无措的宁谷雨,推推身边的林白,于是林白站起,宁谷雨坐在了林白身边。她后来才知道,林白旁边放书包的位置,一直刻着苏雅的名字。那场恋爱里宁谷雨的离开,教会夏子骢从男孩儿变成男人。有些爱要给得大方隐忍、体贴周到、谦和礼貌,要有承担有力量,他后来甚至比林白更让人心动,却跟宁谷雨再无任何瓜葛。

    如果说喜欢是一张牌,正面是奢华的美丽,翻过来是承担和责任,少年的你是否有勇气担得起?很多年后宁谷雨还是会想,如果当年夏子骢没有走开,她一定告诉他:少年,请翻到喜欢的背面。

    只有你,是我奋不顾身的向往

    -by:蔡十-

    你是我眼中的苹果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有时候蔡十七宁愿不要看那场年度篮球赛。只有如此,才能拯救她这颗逐渐腐败的苹果。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很久以前的某节课,蔡十七不知在哪儿看到这句话,于是写在纸条上传给坐在她后面的胡杨。胡杨莫名其妙地看着她说:“我长得像苹果吗?”

    蔡十七一阵无语。他到底有没有认真听过一堂英语课啊!噢,他只是个打球的。她只有这样想。

    6月2日,胡杨与他的好友风尘仆仆地赶赴广州参加一场企业比赛。蔡十七收到消息,躺在床上睡不着。这次如果不去见他一面,也许在剩下的时间里,他们很难再重逢了。最近的一次联系是多久以前?应该是好几年前吧。她打算去考警校,想从胡杨那里寻找一些支持,胡杨对她说:“我觉得你一定没问题的。”

    然后她就去考了。后来,警校是没考上,但蔡十七清楚地记得胡杨说过的很多话,那些话如强迫症般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例如4年前,他们聊天,说到将来,胡杨并没有多远大的理想,他只想回家开家小店。

    他说:“我可以请你去。”“请我去干吗?”她问,心里有一点甜蜜。“你账算得好,帮我收钱。嘿嘿。”蔡十七没有接下去,她总是习惯用手捂着嘴笑。全日语系全公寓的人都知道,她这算是愿意了。可事情并不总是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在曲折中前进和螺旋上升”,胡杨施舍她的为数不多的心血来潮的喜欢,三两下就在曲折中断了。

    因为她是女流氓

    几年前,下着雨的毕业典礼上,蔡十七,这个豁出去的彻头彻尾的女流氓,隔着三个学院的距离,踮着穿着10厘米高跟鞋的脚,在人头攒动的人海中,疯狂地拿着相机拍着远处鹤立鸡群般露出一个头的胡杨。没人知道平日里趾高气扬的蔡十七,曾经为内存卡损坏丢失了以前偷拍的胡杨的照片偷偷哭了一晚上。她忽然觉得自己变得一无所有,进而联想到原来毕业是一件让人脆弱到难以自持的事。

    但不管怎么说,幸好蔡十七与胡杨还有一张在毛主席脚下的光明正大的合影。在蔡十七偏执的脑袋瓜里,毛主席面前拍的照片会有一种结婚证的神圣感。毛主席曾说过: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毕业以后,胡杨果然回家开了一家店。可是他的老板娘-那个蔡十七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无上光荣的位子,被一个小清新坐稳了。这人生,到底带点荒谬。但蔡十七宁可做一个女流氓,也不会去伪装成什么小清新。

    夏天她跟在胡杨身后走时,总控制不住想要伸出手去摸一摸他汗流如洗的宽阔肩膀。当然,她从没得逞过,她只能偷偷地用手机拍下他的背影。她总是趁胡杨打完球后在操场上换衣服时,脸红心跳地偷看几眼。她也常在即将毕业的凌晨惆怅地爬上宿舍楼顶,带着哭腔大声地喊他的名字……

    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祝福了他们。

    只有他,胡杨

    毕业以后,日子就这么不痛不痒地过着,日渐做惯了白领丽人的蔡十七终于对一堆高跟鞋缴械投降。

    望着一双双失意地在角落里逐渐蒙上灰尘的高跟鞋,蔡十七想,也许不会再有一个人措手不及地出现在她面前。需要她向天再借10厘米之后还必须昂起她高贵的头来仰望的,只有他,胡杨。

    而且她开始不化妆了。化妆是为了在未知的某一刻,遇到真命天子时,防止不堪的发生。可她会偶遇胡杨吗?可能性为负,因此,她遇到谁都不会感到不堪。只有他,胡杨。

    但不化妆并不能消灭蔡十七被人追求的可能性。相反,清纯外表下的蔡十七更容易得到别人的示好。但她却始终将她手里的苹果拽得很紧。

    你喜欢香蕉,我只有苹果

    时间让她开始明白,在胡杨的生命中,她所有的戏份儿,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患有臆想症的配角。她演得很好,心甘情愿地配合得歇斯底里,甚至自己都信以为真。

    但蔡十七并不后悔。即便过去很多年,她仍旧记得某年某月某日的深夜,她偷偷地逃过宿管阿姨的视线,跟他去学校附近的宾馆里通宵看球赛。不后悔,并不代表所有的感情在岁月的催化下都会形成不可逆转的沉淀。

    她明白了,其实他都懂,他只是不说。她想起了那个让人大彻大悟的段子:我喜欢香蕉,可是你给了我一车苹果,然后你说你被自己感动了,问我为什么不感动。我无言以对,然后你告诉全世界,你花光了所有的钱给我买了一车苹果,可是我却没有一点点感动,我一定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我的人品确定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只是喜欢香蕉而已啊。

    是啊,他只是单纯地喜欢香蕉,而她却一直给他送苹果,她有什么理由来怨恨他对她的苹果熟视无睹呢?从前,她一直想问一问胡杨,他当年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听懂她的暗示,她在字条上写的英文隐含的意思是“你是我的挚爱”。

    现在,她忽然觉得没必要了。她甚至开始觉得,很多时候她固执地让苹果腐烂在树上是一件多么幼稚的事。

    躺在漆黑的夜里,蔡十七翻了一个身。她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果断地取消了他们合照的照片做成的桌面,安心睡觉。

    明天,她会去与胡杨相见,但仅仅是相见,以老同学的身份相见。就算青春过了大半,她也还是相信,后来的日子,一定会出现一个谁,然后他们好好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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