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通史-立国时代:日耳曼人与德意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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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谁,只要他说德语并觉得自己是德意志人,永远不应忘记,为了这一点他应该感谢谁。——R.拉克尔

    应该感谢谁?拉克尔这位德国的民族主义历史学家明白无误地是指日耳曼人舍鲁斯奇部落首领赫尔曼(HermannderCherusker,公元前18或16年—公元后19或21年)。赫尔曼的罗马名字叫阿米尼乌斯(Arminius),他在公元9年的条顿堡森林战役中击败了瓦鲁斯的罗马军团,阻止了罗马人侵入现今德国人的地方。显然,德意志人和德意志国家的出现,同古代日耳曼人有着直接的渊源。

    一、古代日耳曼人

    公元前后,在今天的意大利以北,也就是当年罗马帝国北部边陲以外的那片景物荒凉、风光凄厉的中欧平原上,已定居着许多“蛮族”部落,他们没有留下文字记载,他们的生活状况、经济关系和社会组织也都不甚了了,仅仅由于同罗马人的不断冲突、经常战斗和转手贸易而被罗马人称为日耳曼人(Germannen),日耳曼这个名称的意思多半是“令人生畏的好战的战士”。

    日耳曼人是现今德国境内的最初居民吗?显然不是。他们是通过不断的迁移来到这里的,时间约在公元前六世纪到公元前一世纪。比这更早迁入中欧和西欧大陆的雅利安人(印欧人种),先有希腊人和拉丁人,他们后来占领了欧洲东南部的两个半岛;第二拨是斯基台人,现已绝迹;第三拨是凯尔特人,他们几乎成了中欧的“土著”,但却在第四拨日耳曼人的威逼下,一部分通过今天的德国,进入高卢,征服西班牙、不列颠和意大利北部,然后又被罗马人逐渐征服,并与当地罗马人融合,一部分或者被日耳曼人消灭或者与日耳曼人相融合;而第四拨日耳曼人的迁移,规模巨大,几个世纪里一股又一股地进入中欧,在同凯尔特人和其他族人的血腥斗争中,逐渐向南和西南伸展到莱茵河美茵河一线。当第五拨斯拉夫人从东欧进入中欧时,被日耳曼人所阻,双方相持在奥得河和维斯瓦河之间一线。人们不禁要问,如此众多的“蛮族”特别是日耳曼人究竟来自何处?比较权威的说法是,他们来自今天的中亚直至印度北部一带和波罗的海西部西南部。据说在那个时代,就像魔术似地从“地下”不断冒出一股又一股的人群,向西去,向西去。可惜迄今也未在这些地区和漫漫的迁移路上发现他们的遗迹。

    日耳曼人属于印欧语族的日耳曼语支。他们有着共同的体征:金发、碧眼、高鼻、体形高大;他们之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语言基本可通,在迁移中形成不同的部落和部落联盟。这里我们应该强调,这些日耳曼语系部落不是人类学上的统一的类型,他们是在历史地发生的日益紧密的联系基础上形成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亲属关系的。他们的部落各有自己的名称,而不称自己是什么“日耳曼人”。到公元前一世纪,日耳曼人已遍布于多瑙河以北和莱茵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有几支日耳曼人已渡过莱茵河下游侵入高卢人的地域。高卢人既被罗马人征服,莱茵河下游西岸的日耳曼人也就臣服于罗马,其所占之狭长地带被划分成“上日耳曼尼亚”和“下日耳曼尼亚”两郡,属高卢省。这两郡之地又称为“罗马的日耳曼尼亚”,而莱茵河以东未归属罗马的广大地区则被称为“大日耳曼尼亚”,“日耳曼”这个名称后来就专指“大日耳曼尼亚”,大日耳曼尼亚正是后来德意志兰的基本领土。

    对于这块掩藏在厚厚“蛮”幕后面的大日耳曼尼亚,我们只有从罗马统帅恺撒(JuliusCaeser,前100—前44)的《高卢战记》、罗马博物学家普林尼(GaiusPliniusSecundus,23—79)的《自然史》和罗马贵族历史学家塔西陀(TacitusCorneliusPublius,55—117或120)的《日耳曼尼亚志》中窥见一斑。另一个来源就是后来的考古发掘特别是1897年在下萨克森的雅斯托夫村的地下发掘(称为“雅斯托夫文化”区)。塔西陀的《日耳曼尼亚志》虽然多半不是他亲身实地的考察记录,却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对公元前后日耳曼人各个部落的分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整个日耳曼人的经济活动、社会组织等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而雅斯托夫文化区的发掘,使我们了解到起自公元前550年延至公元前300年整个北部日耳曼尼亚的部落分布、生产、生活和文化状况。

    根据记述和文化遗存可以辨认出,公元前后分布在莱茵河和奥得河之间广大地区的日耳曼人大致有五支。一支是在今天德国的西北部,操哥特语的温底尔人,属于这一支的有哥特人、斯基台人、勃艮第人、鲁吉人、汪达尔人、巴斯泰尔人诸部落;第二支是生活在北部半岛和北海沿岸的印盖窝内人,或称印盖窝内人文化同盟,属于这一支的有弗里斯人(主要两部落为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乔克人、萨克森人、盎格鲁人、米特人和舍鲁斯奇人诸部落,印盖窝内人大概是最早迁入大日耳曼尼亚的日耳曼支;第三支是居住在莱茵河下游右岸到威悉河上的伊斯泰窝内人,或称伊斯泰窝内人文化同盟,包括巴达维人、布鲁克泰人、哈马维人、卡滕人、哈图阿里人、马西佩特人、马昔人、邓克泰人、苏刚布利人以及后来起巨大作用的法兰克人诸部落和部落联盟;第四支是居住在易北河畔的厄尔密诺内人,或称厄尔密诺内人文化同盟,包括在波希米亚和摩尔多瓦的斯瓦比希人(即苏维汇人)同马可曼尼人和夸地人的部落联盟、易北河中游和萨勒河间的赫蒙杜利人、哈韦尔地区的塞姆诺人以及易北河下游的伦巴德人,他们后来形成为苏维汇人部落联盟和阿勒曼尼人部落联盟,为后来德意志人的主要构成部分;第五支是居住在易北河地区东面的佩夫金人,现已绝迹。

    这些日耳曼部落的社会发展,同罗马帝国的影响不无关系。恺撒《高卢战记》所记,公元前一世纪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从事畜牧和狩猎,过半游牧生活,知道农耕,但土地并未成为私有;到公元一世纪的塔西陀时代,日耳曼人的氏族社会已出现解体现象,但未出现国家;农业开始相对稳定,不是一年一易了;土地尚未成为私有财产。耕地定期按家族重新分配,每个家族各自经营份地;凡有功绩的人可以得到较多的土地;森林、牧场、荒地、水源等仍为氏族成员所共有。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古代日耳曼人时,把这个时期日耳曼人的社会和经济状况称为“日耳曼公社所有制”,或者叫做“马尔克”公社制。19世纪下半叶德国的一些历史法学派大家如魏茨(Georg Waitz,1813—1886)等从法的角度建立了“马尔克公社”说和“庄园”说,也给我们提供了比较清晰的图象。马尔克公社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个行政性组织。

    血缘关系较近的一个部族,分配到一定的地区,在这个地区里面,由若干家庭组成一个氏族,若干个氏族组成一个村落,若干个有亲属关系的村落构成一个百户(Hundertschaft),若干个百户构成一个郜(Gau),全郜便是部族民(Volk)本身了。当然这也可理解成是一个马尔克公社。这种部族公社既是社会的基本形式,也是发展为部落或分支出新部族的母体。部族民大会决定全公社的所有重大事件,选出的首领、酋长或王,负责日常事务,选出的军事领袖专门负责打仗和劫掠。也存在着一种习惯,即某位武士集合一批私人亲随去进行自作主张的战斗,从而发展出一种亲随效忠于武士首领的亲随制度(Gefolgschaft),演变成后来的封建扈从制度。马尔克公社是一种民主政治和职业战争相结合的社会制度。日耳曼人的居所不相毗连,也无城郭,不使用石头砖瓦,营造皆用原木,不另加工,喜欢地下掘窖,作冬日藏物之用;常以畜群多寡相夸耀,而不热衷于占有或使用金银,不把银瓶看得比陶器更为珍贵;所有男子,均为战士,骑兵的装备是一支短矛(framea)和一面盾牌,步兵还配有一束可供投掷的标枪(Ger),上身赤裸或披一件轻便外衣,标枪投得极远极远;步兵数额是一样的,每百户出一百人,阵式列为楔形。军事领袖不是以命令来驾驭战士,而是以身作则统率士兵;军阵不是任意排列,而是按各个家庭和血缘关系编制,站在身旁的就是自己的亲人,可以听到妇孺的悲号声——男子的荣誉和义务,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胸脯,表示不战胜将受奴役。每次战后战士都要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在不打仗时,男子汉们披一件外衣,用钩子(或荆棘)束紧着,终日围在火炉边,要想劝他们像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那样地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那是很困难的,用流血的方式能获取的东西,如果以流汗的方式获得,未免太文弱无能了。主要光阴消磨在狩猎上,更多是无所事事,一切生计家务都由家中妇女老弱掌管;婚姻制度非常严密,一夫一妻制,不受声色的蛊惑,也不受饮宴的引诱,无论男女,都不懂得幽会密约;葬礼采用火化,恸哭流涕片刻即止,悲悼之情却久而不衰。整个说来,生活在马尔克公社中的日耳曼部族民,几乎不和外来的或亲善的部族交往或杂处。

    从公元前二世纪末以来,日耳曼人对罗马边境省份和所属地区的骚扰劫掠,引起罗马人的注意。此后罗马帝国企图征服日耳曼部落所据之土地,使成帝国之行省,激起日耳曼部落的不断反抗。第一次大冲突发生于公元前115年左右,日耳曼人的基姆布利部落和条顿部落,从日德兰北部半岛突然向南迁移(原因不详,一说是半岛发生海啸,洪水泛滥之故),穿过今天的德国土地,二年后剽悍的条顿人攻入罗马行省诺里库姆(今奥地利地区),使罗马人惊慌失措,纷传“野蛮人要进攻首都了”,但条顿人没有向意大利挺进,却是渡过莱茵河,进入高卢,遭到臣服罗马的日耳曼部落比利时人的堵截。公元前103年,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在塞纳河地区统一起来,想进军意大利,但战机已失,罗马军队在马略统帅下,公元前102年在高卢南部普罗旺斯的埃克斯歼灭了条顿人,公元前101年在意大利北部的维切利歼灭了基姆布利人。为了不当奴隶,一部分幸存的日耳曼人(包括妇女)全部自杀。半个世纪后,罗马统帅恺撒又在高卢同日耳曼人发生冲突,恺撒采用武力和“谈判”诡计,先后击败了苏维汇人部落联盟和莱茵河下游的乌西佩特人和邓克泰人,把莱茵河一线确立为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日耳曼人之间稳固的界线,进而导致西欧地区的罗马化。公元前16年,罗马统帅奥古斯都又在多瑙河上与日耳曼人对峙,企图征服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日耳曼部落,并把这块地区组成日耳曼尼亚省。

    罗马人沿莱茵河和多瑙河安置了军营,建立起堡垒和城市,修筑沿河军用道路网,以驻扎军队和实施管理。北起北海,南至莱茵河上游,设有50座城堡的罗马帝国边境防线,稍后就形成为著名的“国界墙”(Limes)。这条以科伦为中心,以美茵茨为大本营的国界墙,不仅为了防止日耳曼人的进攻,更主要是作为罗马人进攻日耳曼人的前哨据点。公元前12年,罗马统帅德鲁苏斯开始对日耳曼人大举进攻就是明证。公元前9年,罗马军队穿过卡滕人和舍鲁斯奇人地区抵达易北河,并且战胜马可曼尼人,迫使他们退入波希米亚。直到公元6年,罗马人才几乎把所有莱茵河以东直到威悉河、部分直到易北河的大日耳曼尼亚归属罗马帝国,实际上这种归属是十分松弛的。

    但罗马人同日耳曼人之间的冲突性质却发生了变化。现在日耳曼人的斗争具有一种解放的性质。当公元7年瓦鲁斯被罗马皇帝奥古斯都任命为驻日耳曼尼亚军队总司令时,冲突就开始升级。瓦鲁斯不仅十分贪婪,而且要把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制度强加给尚处于氏族制度的日耳曼部落,他像对待奴隶一样对日耳曼人发号施令,向他们索取金钱。这在日耳曼人中间激起反抗异族统治的解放斗争。这个斗争的领导人是出身于舍鲁斯奇人部落的青年贵族赫尔曼,多年来他作为日耳曼辅军头目在罗马军队中服役,获得了罗马公民权,有一个罗马名字,晋升到罗马骑士等级。他熟悉罗马的军事制度,通晓罗马语言和风俗,但精神深处依然是一个日耳曼人政治家和军事首领。赫尔曼通过密谋联合了舍鲁斯奇人、布鲁克泰人、安古利瓦累人、马昔人、卡滕人、图班滕人、福塞尔人等部落中反罗马的贵族人士准备起义。公元9年秋,罗马军队准备起程回莱茵河畔的冬季营地休憩,赫尔曼设计将罗马军队诱入崎岖难行的条顿堡森林(今德国西北部奥斯纳布吕克附近),予以袭击。在条顿堡森林的四天激战中,罗马人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三个罗马军团、几个辅助大队的15000多官兵被全歼,瓦鲁斯自杀,军官们被用来祭神,剩下的俘虏分给各日耳曼部落作奴隶。此役震惊了罗马统治者。奥古斯都为此几个月不理发不刮须。

    接着日耳曼人又夺取了设在他们土地上的罗马据点,把驻屯军赶过莱茵河。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东地区的统治被推翻。莱茵多瑙河上的国境墙堡垒和城市,也就成为后来德意志兰最早的城市。公元9年的日耳曼人的胜利,决定了后来的德意志兰没有像高卢那样被罗马帝国吞并和罗马化,决定了罗马帝国的势力范围和边界仍然在莱茵河,不是在易北河,可以说条顿堡森林的会战使日耳曼尼亚永远摆脱罗马而取得了独立。

    二、日耳曼部族民大迁徙

    从公元四世纪中叶开始,日耳曼人掀起新一轮的迁徙,即突破“国境墙”向罗马帝国全面武装突进,引起整个中欧、西欧、南欧、北非的大变乱。这场被称为“部族民大迁徙”剧变的主要推动力,据说发端于中国北部:匈奴人在汉王朝打击下,开始西迁中亚一带,公元四世纪中叶,一支匈奴人又沿黑海北岸向西迁移,突入罗马帝国所属地区,引起多米诺骨牌式的民族迁徙浪潮。其实要推测日耳曼部落或部族为什么要南迁西进,而不是开发他们自己的土地或向广阔无际、人烟稀疏的东部地区扩展,是不容易的。希望掠夺战利品,渴求冒险活动,以及匈奴人的压迫,可能都是促进因素,而温暖气候的诱惑和更加先进文明的吸引,也是主要动机。如果我们把日耳曼人的部族民大迁徙看成是古代游牧世界诸部落向农耕世界冲击全过程中的一个“片段”,迁徙问题就看得更清楚。这个过程起始于公元前3000年代晚期,延续到14世纪。亚欧大陆古代文明地区先后受到北方游牧部落诸如赫梯人、迦喜特人、喜克索斯人、匈奴人、突厥人、哒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蒙古人的冲击。就日耳曼人而言,三世纪起由于生产发展,族民增加,部落联盟形成,对土地的需要激增,对文明的向往日长,而他们要侵占的对象罗马帝国恰恰又处于政治腐败,社会矛盾激化,内乱频仍,无力抵御外敌之时,日耳曼人才得以进行大规模的迁徙。

    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帝国始于公元三世纪。这时的日耳曼人开始结成部族联盟或巨大的部落联盟,重要的有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盎格鲁人、萨克森人、伦巴德人等。他们在成功地摧毁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东和多瑙河以北地区的统治后,一部分法兰克人甚至移居到下莱茵河左岸地区,阿勒曼尼人移居到莱茵河、美茵河和多瑙河之间的前罗马人地区。衰弱的罗马帝国不得不允许整族的日耳曼人以“同盟者”身份进入帝国境内,“以蛮制蛮”。日耳曼部落的首领们则通过掠夺战争成为巨富,掠得的战俘成为他们地产上的奴隶。从四世纪中叶起开始了所谓“民族”大迁移时代,参加这次大迁移的除日耳曼人外,还有阿兰人、匈奴人、萨尔马提人、斯拉夫人以及其他“民族”部落。德意志人把这次日耳曼人的大迁徙称为“部族民迁徙”(Vlkerwanderung),意指参加迁徙的日耳曼各部族或部落今后将构成欧洲不同的现代民族。

    公元375年,匈奴人在黑海摧毁了日耳曼哥特人部落联盟的抵抗,引起一直处于非固定状态的日耳曼各部落联盟雪崩似的迁移。东哥特人归附匈奴人,西哥特人南渡多瑙河,进入罗马帝国领土。公元378年,西哥特人在移民和奴隶支持下在亚德里亚诺堡打败罗马军队,向意大利推进。

    公元410年占领并破坏了罗马,419年在南高卢和北西班牙建立了第一个“蛮族”国家西哥特王国(后被阿拉伯人征服)。五世纪初,继西哥特人进攻罗马,汪达尔人和苏维汇人也相继渡过莱茵河入侵罗马帝国。苏维汇人409年进入西班牙,受西哥特人的挤压,411年在半岛西北部建立苏维汇王国。汪达尔人则穿过高卢和西班牙到达北非,439年攻克迦太基城,建立汪达尔王国(后被拜占廷所灭)。公元451年匈奴王阿提拉远征高卢,西罗马大将阿埃齐联合法兰克人、西哥特人和勃艮第人在特罗伊附近打败阿提拉,阻止匈奴人对西欧的侵袭,452年匈奴人大掠罗马后回撤。但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和勃艮第人趁机消灭了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西和多瑙河以南的一些省份的统治。约公元457年勃艮第人以里昂为中心建立勃艮第王国(后被法兰克人所征服)。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灭亡。法兰克人在军事领袖克洛维(Chlodwig,约466—约511)统率下于486年在高卢北部建立法兰克王国。公元493年东哥特人在北部意大利立国(后被拜占廷所灭)。伦巴德人乘机入侵,于568年建立伦巴德王国,为日耳曼人部族民迁徙过程中最后建立的王国。另有盎格鲁人、萨克森人和朱特人渡海进入不列颠,与早来此处的凯尔特人经过整整一个半世纪的战争,建立了七个小王国(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

    那么,在那块被塔西陀称为“谁都不向往的鬼地方”、惨淡荒凉的大日耳曼尼亚,在这场部族民大迁徙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是易北河以东的日耳曼部落西迁以后,阿兰人(属伊朗高加索语族)和斯拉夫人就立即跟进,阿兰人甚至随汪达尔人转战西欧和北非,而斯拉夫人则力图在易北河以东地区立下脚跟。其次是在莱茵河、美茵河和多瑙河之间这块与“国界墙”相邻的日耳曼人最重要的移民地,现在是由阿勒曼尼人诸部落和部族在活动,并同西邻的法兰克人进行争夺。阿勒曼尼人中许多部族是以往条顿人部落的后代,他们没有在境外建立自己的王国,而是当地化(包括地方语言),逐渐形成诸如阿尔萨斯人、士瓦本人、巴伐利亚人等,构成后来的南德居民;最后也是最“原始”的地区,即在美茵河线“断层”以北,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的广袤土地上,外迁的也是少数,即使是萨克森人,也还有许多部族留在当地。与当地融合化和地方语言化的进程相当迅速,逐渐形成诸如弗里斯人、萨克森人、法兰克尼亚人、图林根人等,构成后来的中德和北德居民。可以这样说,部族民大迁徙使一些日耳曼部落或部族融合成巨大的部落联盟,它与剩余的凯尔特罗马居民和斯拉夫人构成后来德意志人或德意志民族的种族基础。

    公元三世纪到公元六世纪的日耳曼部族民大迁徙,与其他游牧“民族”进入农耕世界一样,一方面给被征服地区带来掠夺和破坏,另一方面在他们定居下来后,受当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过渡到农耕,扩大了农耕经济的领域,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地区的民族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日耳曼人给了西罗马奴隶制帝国的灭亡以最后的一击,而自己的社会制度也在这一撞击中解体。

    三、法兰克王国的兴衰

    对古代德意志史具有特殊意义的是法兰克人的发展。法兰克人也是由一些日耳曼部落残余和凯尔特人部落残余以及一些罗马居民构成的部落联盟发展而来的。法兰克人在五世纪中叶最后分为两个主要集团:里普利安法兰克人和萨利克法兰克人。486年萨利克法兰克人的军事领袖克洛维在苏瓦松一役击败残存在高卢北部的罗马军队,占领了那时就很重要的城市巴黎在内的今天的法国北部和整个莱茵兰,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六世纪最初十年,这位出身于墨洛温家族的克洛维,消灭了其他法兰克部落首领成为统一的法兰克人的唯一君主。东罗马皇帝颁布敕令,封他为执政官。克洛维却在都尔的圣马丁教堂戴上王冠,不久正式定都巴黎,开始了以其祖父墨洛温命名的墨洛温王朝。到六世纪中,克洛维和他的后继者占领了几乎整个高卢,并征服了莱茵河以东广大地区,包括阿勒曼尼人、巴伐利亚人和图林根人地区,奠定了法兰克王国的地域基础。

    克洛维时代值得一提的两件大事,一件是他信奉了基督教中的天主教派,而且强迫法兰克人皈依天主教,以此表明他是西罗马帝国皇帝的真正继承者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精神的保护人;第二件是把新掠得的王室地产大量赏赐给他的私人扈从,以及馈赠给罗马天主教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仅在欧洲的土地上出现一种新的封建制度的萌芽,而且罗马天主教会成为法兰克国家最大的领主,后来还发展成为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

    墨洛温家族中经常父子相残,兄弟阋墙,争夺遗产、土地和财富,随意地时而缔约,时而毁约。克洛维死后,法兰克国家在他的四个儿子中间瓜分,他们分别称为梅斯王,奥尔良王,巴黎王和苏瓦松王。这种瓜分制度一直保持到九世纪。他们不是采用罗马法确立的世袭继承原则,也不尊重部族民大会选举的古老的日耳曼习俗,而是依据一种起源于氏族制度的亲属所有制权利观念,这种权利观念是国家由国王的儿子们以具有平等权利的君主形式进行统治,而王权的统一仍然得到保持。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成书于六世纪的法兰克人习惯法典《萨利克法典》中得见。但是法兰克国家现在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大地产制,王权通过赠送和授予土地而使服役贵族依附于自己,并使官僚贵族(氏族贵族转变而来)支持自己的封赐制度。内在的离心倾向不断加强。贵族阶层中产生的伯爵(最初是地方行政长官)、公爵(最初是指挥军队出征者)和国王使节们,特别是诸王、王族之间争权夺利的明争暗斗日益加剧。由诸王共治国家的制度很快就造成混乱。苏瓦松王一度重新统一法兰克王国,并处死一个反叛的儿子,但他死后他的三个儿子又把国家瓜分了,此后三王之间不断进行战争。混战的结果是贵族大地产的增长,王权开始没落。七世纪初国王克洛塔尔二世在贵族支持下名义上恢复了国家的统一,但克洛塔尔为此不得不容忍贵族分享统治权。他在614年巴黎高级宗教会议上以敕令形式接受教俗贵族的要求:国王只能任命当地的贵族为伯爵,放弃对继承事务的干预;扩大教会的司法权,承认现存的特权。639年墨洛温王朝最后一个重要国王达高贝特一世去世后,法兰克国家内部充满宫相、贵族和分国之间的谋杀斗争,导致完全的无政府状态。从法兰克领土的多次瓜分中,逐渐形成了三块主要的版图:以巴黎和苏瓦松一带为中心的纽斯特里亚(Neosterriki);包括梅斯和兰斯周围地区的奥斯特里亚(Osterriki);以勃艮第为中心包括普罗旺斯在内的勃艮第。后来奥斯特里亚的中心东移,而勃艮第的中心则向东南移动。

    为争夺继承权而进行的无休无止的争斗,导致了墨洛温家族的垮台。一个新的家族,即奥斯特里亚的卡罗林家族,由于担任墨洛温王朝的宫相职务而发迹。“宫相”起源于管理罗马元老院庞大地产之官职,现成了王室家政的主要管理人。卡罗林家族在这个职位上学会了管理,并获得越来越大的权力。687年,在特尔特利附近的庇卡图战役中,奥斯特里亚宫相中年丕平(Pippinder Mittlere,640—714),在罗马主教的支持下战胜了纽斯特里亚的军队,卡罗林家族的权力基本上被所有法兰克人贵族所承认。但是正式废黜最后一位墨洛温国王,由其孙子青年丕平(Pippin derJüngere,714—768,741—751在宫相位,751—768在国王位)经涂油礼正式成为法兰克国王,则要到751年,此乃64年后的事了。

    在这段时间里,卡罗林家族也开始把所有日耳曼部落和部族,特别是莱茵河以东的那些部落和部族重新归属于法兰克国家的努力。六世纪时只是松弛地依附于法兰克国家的图林根人,七世纪中叶后实际上是独立的公国,它的中心后来迁至美茵河畔的武尔茨堡;而处于法兰克国家的宗主权下的巴伐利亚公国,七世纪下半叶后越来越摆脱法兰克人的统治而推行独立的政策。巴伐利亚公爵自己任命伯爵,掌握军队的领导权和司法权,甚至在儿子中间分配这个公国;阿勒曼尼公爵很早就在追求独立,七世纪70年代末阿勒曼尼公国实际上是独立的;七世纪末萨克森人并吞了保罗克吐尔人的地区,与法兰克人的接壤地大为延伸;而这时的弗里斯人看来已经夺回六世纪中叶被法兰克人占据的部分地区,甚至可以说形成了弗里斯人的王权,八世纪初竟能保卫自己反对卡罗林时期法兰克人的入侵。种种情况表明,法兰克国家墨洛温王朝已经没有能力保障在六世纪所取得的地位。在八世纪重建在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法兰克人统治,并把这种统治扩展到萨克森和弗里斯兰,就由卡罗林家族担当起来了。

    当中年丕平714年去世时,他只是占领了图林根和西弗里斯兰。其子查理·马特(CharlesMartel,约689—741,714—741在宫相位)重新征服了阿勒曼尼人,巩固在图林根和黑森的统治,还征服了北弗里斯兰。但在巴伐利亚则未能建立起持久的统治。直到其孙青年丕平和玄孙查理时代,才先后战胜了巴伐利亚人,迫使巴伐利亚以条约形式臣服于法兰克人。阿勒曼尼公国被废除,产业被并入卡罗林王室。青年丕平时的早期卡罗林王朝加强了中央权力,恢复了法兰克人的大国地位,为他的儿子查理大帝创立强大帝国奠定了基础。

    公元768年即法兰克国王位的查理(拉丁名为卡罗路斯·马格努斯CarolusMagnus,法文名为查理曼Charlemagne,德文名为卡尔大帝Karl derGroe,747—814),是一个热诚的基督徒,以基督教的事业为己任,既以和平的手段也用战争的手段去弘扬基督教。他把阿拉伯人赶出西班牙,使日耳曼人异教信徒皈依基督教,为此不惜使用火与剑。他同罗马教廷结成紧密的同盟,相互利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断彼此协作,又不断彼此损伤。查理还是一个罗马文明的仰慕者,他能够阅读,可能还会书写,这在一个多数统治者都不能阅读法令和条约,而用划十字来签署的时代,足以引人注目。他在宫廷里创办一所真正的公学;计划将罗马的建筑风格引进他的国家;保存了无数的文学典籍;关心天文、神学和法律。在他著名的《法令汇编》——发给主教、伯爵、地方长官和其他当政者的通谕——中,对各级官职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努力把一批“文化精英”聚集在自己周围,在他保护下从事研究,在他的学校里任教,作他宠信的伙伴,点燃了一种过早的、短暂的“文化繁荣”。一位来自富尔达的年轻修道士艾因哈德(Eginhard,Einhard,约770—840)稍后写了有名的《查理大帝传》,内中对此多有记载。但是查理更是一名“蛮族”首领,一名冷酷无情的战士,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征战中度过的,而且也曾在阿勒尔河畔的费尔登,集体杀害了4500名萨克森的维杜金德属下不屈服的俘虏。查理大帝的现代传记作者C.E.拉塞尔恰当地描述了这位君主的精神性格:“法兰克人查理完全可以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为开明仁慈的统治者。但即使是查理,又离开丛林和石斧有多远呢?教育、反思以及他的宗教信仰,使这个蛮人的灵魂受到了磨炼,变得温和了,但并未达到不可逆转的程度。驱使维杜金德去杀死教士和虐待归附者的那种本能,在这位法兰克人的国王身上也仍然残存着。在通常情况下它潜伏在他的灵魂深处;当他被野蛮行为激恼时,他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战争和征服还是查理的主要业绩。当我们想到他南征北战中每战必胜,以及他所扩展的帝国范围时,真似一种奇迹。他镇压了阿基坦人的反叛;征服了伦巴德人并将伦巴德王国并入法兰克王国;在威尼西亚、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和科西嘉建立了统治;对萨克森人发动了十八次进攻,最终征服了萨克森;征服了巴伐利亚人并使之信奉基督教;征服了多瑙河下游阿瓦尔人建立的汗国。他建立起从大西洋到北海,从比利牛斯山到喀尔巴阡山的马克边区领地,法兰克王国的版图西起埃布罗河,东迄易北河和多瑙河,北起北海和波罗的海,南抵意大利北部,几与西罗马帝国相去无几。卡罗林王朝达到鼎盛时期。

    公元800年冬,罗马主教利奥因受到自己教士中强大反对派的威胁,向查理求援。当这位法兰克统治者出现在罗马圣彼得教堂作圣诞弥撒时,利奥突然给他戴上金冠加冕为“罗马人皇帝”,于是,他便正式成为罗马国家原则的代表和罗马教会的保护者。同一天,罗马主教也成了教皇。据说利奥的行动使查理感到“恼怒”,查理本来是想取得拜占廷皇帝同意后才举行加冕的,而且对由教皇给皇帝加冕的形式也感不满。但是通过这一既成事实,这位罗马主教不仅使查理成为西方最高世俗统治者,而且也使自己摆脱了拜占廷的控制,成为西方基督教的首领。教皇们意欲使他们的蛮族保护人永远在精神上处于服从地位。查理由于胜利的扩张政策,被当时人目为“欧洲的统治者”。随着查理加冕为帝,法兰克王国也被称为“罗马帝国”,他也就被颂扬为“大帝”或“查理曼”了。

    在查理曼帝国里,日耳曼世界和罗马世界合而为一。查理曼的主要努力是要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法兰克帝国。在帝国的结构中,发生了三个决定性的变化。一是加强行政性建制,即以地域统治代替血缘联盟,以往的“郜”现都改为“郡”或“区”,全国被分成98郡,仍以伯爵(郡伯爵)为最高行政长官〔对以后德意志史有重要意义的边区(马克)伯爵则称马克伯爵〕。国家的权力中心是王室宫廷。查理曼不仅向各地派遣国王使者(王室特命全权大臣),监督伯爵和地方行政,而且采取措施防止伯爵职位世袭。原本国家和王室既无首都,也无宫苑,只有出巡时的驻跸王邸或行宫,现在亚琛(今德国西部)成了查理曼的固定驻地,具某种首都的意义。后来经常作为卡罗林王朝宫廷驻地的是多瑙河畔的累根斯堡。卡罗林王朝设置许多宫廷官吏,同时就是国家官吏,都是从大、中领主中任命的。原先具有马尔克公社部族民大会作用的五月大会,逐渐蜕变成陪臣大会,国王和贵族一年多次集会,议决国家政治事务。二是城市生活的衰落,伴之以从商业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变。三是推行采邑制度,兴起基于人身束缚和义务的封建等级制度。

    采邑作为臣属关系和恩赐封土的统一体,在墨洛温王朝时代已经萌芽。卡罗林王朝初期已把采邑提高到国家法定的制度。查理曼时代,采邑制度成为帝国的制度。采邑制度的一个要素是人权方面的臣属关系,它多半来源于罗马帝国的庇护制或高卢的委托保护制。臣属有义务对主人提供租税和服军役,主人则有责任保护臣属和给予生活资料。这种关系随着一方去世而结束。采邑制度的另一个要素是物权方面的封土关系。卡罗林王朝赏赐陪臣以封土,终身享用,使陪臣与王室紧密联系起来。获得封土的陪臣又以自己的封土分出一部分授予自己的封臣,遂成一种采邑的链条,最后形成采邑金字塔等级制:顶端是国王;第一级是几乎独立的大封建主(公爵、主教、侯爵、伯爵、男爵);第二级是小(骑士)领主;最低一级是广大的半自由的、依附的农奴以及部分还自由的农民。久而久之,随着封臣势力的壮大,继承人不再履行受封仪式,而把封土当作世袭领地。国王、贵族和教会贵族之间的联盟虽然巩固了封建制度,但却未能贯彻法兰克王国的真正统一。

    法兰克王国是用军事行政手段结合起来的各族民众的集合体,这些部落和部族各有自己的生活特点和语言,国家也没有统一的经济基础,唯一的纽带是查理曼统治下相对强大的中央集权、严格的行政制度和强大的军事力量。由于几十年的用兵,自由农民大量破产,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开始削弱,而大封建主的经济政治权力却进一步增长,终于导致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衰微和帝国的分割。莱茵河左岸的法兰克人加速罗马化,莱茵河右岸发生了日耳曼部落的融合。于是就形成了讲罗曼语的西法兰克人和讲族民语(即早期德语)的东法兰克人之间的区别。

    帝国的分割在查理曼去世后不久就开始了。在各次分割中,843年的凡尔登分割和870年的墨尔森分割对德意志历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840年,查理曼的继承人虔诚者路易去世,他三个活着的儿子洛塔尔(副皇,意大利国王)、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巴伐利亚国王,占有东法兰克地区)和秃头查理(占有西法兰克地区)之间发生激烈的争夺。841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和秃头查理联合打败了长兄洛塔尔,次年两人在斯特拉斯堡结盟并立下《斯特拉斯堡誓约》。誓约是用罗曼语和德语两种语言宣布的,以便让两支部队的士兵都能听懂。这份誓约是现存最古老的德语文献,也是东西法兰克国家语言分离的标志。843年三兄弟在凡尔登最终签订了分割帝国的条约:日耳曼人路德维希获得莱茵河东部地区,连同桥头堡美茵茨、沃尔姆斯和斯派耶尔,称东法兰克王国;秃头查理获得帝国西部地区,包括阿奎丹尼亚,称西法兰克王国;洛塔尔承袭皇位,都于亚琛,介于东西法兰克王国之间,获得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北部的狭长地区,称中法兰克王国(后称洛林王国)。870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和秃头查理签订墨尔森条约,瓜分了洛林王国,大致以默兹河和索恩河为界,洛林王国西部、阿尔萨斯和勃艮第北部给了路德维希,秃头查理获得今荷兰南部、比利时与洛林一带。洛林王国南部后来形成意大利国家。墨尔森的分割不仅最终注定了卡罗林帝国的瓦解,同时也为将要形成的法兰西王国和德意志王国奠定领土基础。洛林则长期成为法德争夺的目标。法兰克这个名词以后就留给西法兰克人专用了,这个地区以后的发展特别与巴黎的伯爵们联系在一起,他们在十世纪建立了加佩王朝,真正的法兰西历史就是从此开始的。

    四、德意志人和德意志王国的出现

    今天许多国家称德意志人为日耳曼人,但从上述的日耳曼人变迁史看,德意志人毋宁说是生活在莱茵河以东古称大日耳曼尼亚土地上的一部分日耳曼部落和部族融合而成的,而且这些部落和部族在大迁徙的沧桑中也都不复是原先的“纯”日耳曼人了。至于说,为什么这部分融合起来的日耳曼部族民把自己称作“德意志人”,把自己居住的土地称作“德意志兰”,以及什么时候开始作这样的称呼,实在是不易说清。我只能介绍一两种比较合理的学者解释。

    “德意志”(deutsch)一词大概同“日耳曼”(Germann)一词一样,都是外人所给予的。据说“德意志”一词源自古日耳曼词语diutisc(由theoda 即部族民一词而来),最初它只是指生活在法兰克王国东部的古老部落和部族讲的方言,时间大约在八世纪。diutisc一词也出现在拉丁语中,首次出现在公元800年左右的法兰克人教会文献中,指的也是莱茵河彼岸那些部落和部族所讲的方言。公元860年第一位姓名可考的日耳曼诗人奥特弗里德(Otfried)在其拉丁文写的一部方言著作中,提到了theodiscus,说这是法兰克方言。只是到12世纪时,theodiscus一词的含义才扩展到包括部族民的意思。但从九世纪以来,还出现了另一个称呼这些部族民的词“Teutonicus”,这个词由条顿人一词派生而来,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theodiscus”,这也许是由于这些部族民中不少是以前条顿人的后裔,或者是这些部族民仰慕条顿人的英勇,总之后来这些拥有共同语言的部族民,就把自己的土地和人民称作teutschdeutsch即德意志了。

    构成早期德意志人的主要部落或部族,从西北向东南分别为弗里斯人、萨克森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图林根人、士瓦本人和巴伐利亚人。弗里斯人据北海之滨和沿海岛屿;萨克森人据从北海直到韦斯特瓦尔德、卡塞尔和哈尔茨山区;东法兰克人居住在荷兰、比利时、莱茵兰、普法尔茨和美茵河流域;阿勒曼尼人据有瑞士、阿尔萨斯和符腾姆贝格巴登;在萨克森和阿勒曼尼人以东地区,则是巴伐利亚人的土地。后来还融入了东南部边区马克的奥地利人和东北部边区马克的勃兰登堡普鲁士人。非常具有特点的是,这块德意志人的土地,基本上没有被罗马人占领过,也基本上没有受到罗马化的影响。这些德意志人的部落或部族,团结在他们的军事首领即公爵的周围,努力扩大和巩固自己的势力,独立地顽强地抵御罗马化的企图,特别在抵御来自境外的阿拉伯人、诺曼人、斯拉夫人和马札尔人的入侵中,不仅加强了德意志人的共命运感,而且也大大加强了地方势力。这大概就是东法兰克王国最终不得不“改朝”为德意志王国的原因。

    但是从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方面,情况却要复杂一些。870年墨尔森分割后形成的东法兰克王国,领土大约包括今天的荷兰、西德、瑞士和奥地利地区,面积大约是50万平方公里,居民人数约在400万上下,正是同上述的德意志人部落和部族的领土和人口基本相当,但这时候还根本谈不上什么德意志民族的形成或共同民族意识的形成,更谈不上民族国家的统一。因为这时在王国内兴起的德意志诸公国,不复是同质的种族或领土的单位,他们的习惯和法律制度,不是起源于以往的部落或部族,而是反映了新的等级和政治结构。九世纪末在德意志兰形成的五大公国(法兰克尼亚、萨克森、图林根、士瓦本和巴伐利亚)的掌权领袖们,通常都不是部落或部族的代表,他们是卡罗林王朝政府的官员——伯爵和侯爵擅自改用公爵的称号,这种公爵的权威基础是军事上的,而不是部落或部族的,但在军事组织中还保存着部落或部族的区别,例如公元869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国王把他的军队分成若干地方分队,派萨克森人和图林根人(地方分队)去同斯拉夫人的索布族人作战,巴伐利亚人(地方分队)去同摩尔多瓦人作战,而把法兰克人和士瓦本人(地方分队)留归自己指挥。公爵们是最大的封建主,但作为边界的保卫者,一直处于军事领导地位,并在反对外族入侵中将其权威扩展到所有管辖之地。随着卡罗林王朝的式微和终结,争夺东部王国的最高权力的斗争就开始了。这里我们看到法兰西与德意志兰之间存在的醒目差别。法兰西的卡佩王朝顺利地接管了西法兰克王国的统治权,它在明确的地理范围内活动,建立了稳定的行政管理秩序,可以逐步地扩展,形成一种同质的生活方式和传统的民族国家。而在广阔而又动荡不安的德意志兰,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同的公爵和公爵家族之间的斗争,难解难分;他们反对一个强有力的王权,反对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他们中没有谁能建立起持久而公认的权威,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

    统治东法兰克王国的卡罗林家族的最后一位国王是孩儿路德维希(900—911年在位),在他任内国家遭到匈牙利人的侵袭。软弱的中央政权未能对敌人进行有效的抵抗。德意志各族人不得不自己起来保卫自己的家乡。各族的封建贵族在这一过程中又一次扩大了自己的权力。在世俗的封建贵族世家中,德意志的康拉丁家族在国王宫廷中有强大影响,青年康拉德先被晋封为法兰克公爵,911年在孩儿路德维希国王去世后被举为国王。随着康拉德一世(KonradⅠ,911—918在位)登上王位,卡罗林王朝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却引发了德意志大封建主之间激烈的争权,引起国家瓦解的危机。919年王权落到最强大的萨克森公爵捕鸟者亨利手中,瓦解的危机始得避免。亨利一世(HeinrichⅠ,875—936,919—936在位)在即位第二年就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德意志王国(原拉丁语,后用德语“DeutschesReich”)。所以德意志早期封建国家的诞生,一些学者取公元911年,另一些学者则取公元919年。我这里就取公元919年作为德意志历史的开端。

    作者评曰:

    古往今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纯”种族血统的民族,也找不到人类学上的所谓血统“纯粹”、“不变”的种族。种族是在人类自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融合而成的,而民族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种族”融合而成的,无论是“种族”还是“民族”,都是一种社会概念,而不是科学概念,即使最现代的人类基因图谱也证明,人类实无种族之分。我们汉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形成是这样的,我同样认为,日耳曼人和德意志民族的形成也是这样的。德意志人同其他任何欧洲民族一样,是不同的“种族”群体的混合物,他们有“北欧人”即日耳曼人的血统,但却吸纳了凯尔特人、斯拉夫人、马札尔人、地中海人和所谓阿尔卑斯人的成分。成书于12—13世纪的德文伟大史诗《尼伯龙根之歌》,就是描述民族大迁徙时代各部族民之间的争斗和融合之故事。种族无有优劣,民族何来良莠,适者生存,先进者胜,是为至理。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者炮制所谓“优秀种族论”和“日耳曼血统论”,纳粹德国甚至把“种族原则”提高为国策,这在科学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中则是反人类的世界霸权主义。德国民族主义学者对德国的独特和异常情况进行“种族”的解释,也是站不住脚的。德国国内和国外所发生的事情,只有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追溯历史,才能理解。这是因为德意志历史的全部进程,很大程度上是日耳曼人从原始的混沌中首次登上历史舞台时所处的环境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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