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读资治通鉴-不要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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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显王三十三年(公元前336年)

    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者,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这则对话亦见《孟子》。魏惠王在《孟子》被称为梁惠王。

    孟轲先生去见魏惠王,他准备给魏惠王讲仁义,讲道德,讲立国之本执政之基,所以带的都是教案和参考书。

    魏惠王喜欢珠宝,孟子没有带,只带了仁义道德,所以有点对牛弹琴。

    对牛弹琴的事是经常发生的,牛不解琴无可厚非,对牛弹琴者则更不解琴。孟轲一上来就给魏惠王搞“三讲”:讲仁义、讲道德、讲崇尚利益的危害。司马光虽然保守僵化,也觉得有点孟浪。司马光说:“仁义是讲给懂得仁义的人听的,不是讲给没有仁义的人听的。”政治课的对象错了,白讲,用今天的话说,是资源浪费。

    孟轲对魏惠王进行“三讲”教育,这都是天经地义的好东西,魏惠王不能说什么,只能说:“善。”看来当时的效果并不怎么好。

    这件事以后,读书人开始了“义利”之辩。按说,义与利的辩证关系很简单,早在《易经》上,就有“义者,利之和也”的光辉论断,义是更广泛、更多数的利益之总和。问题又出来了,义是“大利”、“众利”或者干脆是“国家利益”,而“利”则是要“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的个人利益,两者一旦相遇,孰先孰后?自然是“公”字当头,“义”字为先喽。

    理论上的争辩是一回事,处理实际问题又是一回事,老百姓在生活中遭遇的都是“大义”,一点点私利自然没地方藏,没地方掖。中国几千年来“义利”之辩的结果是,少数人“以国家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做了无数的坏事。

    尊重个人的权利、尊重个体的存在,讲利讲透了,利与利之间的关系公正地处理好了,才有所谓“利之和”——义的存在。如果有人老对你讲牺牲小我,成全大伙,你要留神,肯定又拿你开涮了。

    小时候,我在课文里学到:有一个金训华哥哥,为了抢救国家的一根木头,跳进山洪里英勇地牺牲了。幸好我在“学英雄、见行动”的过程中,没有遇到山洪把国家的另一根木头冲走,否则,没准我也会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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