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花她不演了-第76章 番外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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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初抱着好几个袋子坐在车里, 脑海中开始像放电影般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结果这越想越高兴,最后甚至笑出了声。

    她看着手中的包, 粗略估计这一趟花了八十万, 没让她花钱。

    她把战利品翻来覆去地看,怎么看怎么高兴。

    瞧瞧这款新包, 多漂亮啊,瞧瞧这些衣服,多配她啊,瞧瞧这条项链,多贵气啊。

    这一路楚初的心情都美妙得不行,回到家时,洛寻澜破天荒的也在。

    楚初看了一眼时间,不是他平时下班的时候。只是现在楚初心里激动的心情难以抑制,她把袋子放在沙发上, 下巴轻扬:“看看我今天买的东西。”

    洛寻澜对这些向来没有什么研究,看了一眼便点点头:“很好看。”

    楚初心里美滋滋的,坐在他身边,亲亲近近地挨着他:“是吧, 这可没花我的钱。”

    洛寻澜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但楚初却只是笑, 并没有立即把事情真相告诉他:“有人心甘情愿给我买的呢。”

    “谁?”

    “你猜猜呀。”

    洛寻澜猜不到。

    楚初也知道他性格,逗了两下便直接告诉他了:“你妈给我买的。”

    “我妈?”

    楚初努了努嘴:“是啊,她今天约我出去逛街,给我买了好多东西呢。”

    洛寻澜眉心微拧, 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她与人交往是她的自由,只是方明清的性格洛寻澜清楚, 他担心楚初会吃亏。

    楚初看他这样子,没忍住笑了:“你放心啦,我知道你妈真是目的的,我才不会让她得逞呢,既然她想给我就给我买咯,反正我已经还回去了。”

    “你用什么还的?”

    “一篮子花。”楚初现在想来还觉得得意,她就是传说中的商界鬼才吧。

    看谁做生意有她这样精明,用一篮子一百块的花换回了八十万的东西。

    “你不用担心我啦,我好得很。”真正应该被担心的人是方明清才对,只可惜这里的两个人都不会为她担心。

    “至于以后,我也不会和她再私下见面了,如果她打着我的旗号来找你,你别信就好了。”

    洛寻澜说:“好。”

    他也没问她今天到底做了什么。

    只是楚初是个心里憋不住事情的,更何况她今天做得多完美呀,没忍住全给洛寻澜说了。说到方明清最后付完款都不想跟她说话时,楚初笑得肚子疼。

    等笑够了,她抬起头看洛寻澜,却看向对方正目光很深地看着她。

    楚初一愣:“你怎么了?”

    “是不是我做得不太好?”

    “我只是看不惯你妈妈,她凭什么还用恩情来要挟你,你也不欠她的。”

    只是说到最后,声音有点小了,她想可能血缘亲情还是比较难分清,虽然她是好心,但可能办了不好的事。

    洛寻澜却忽然抱住她,他双臂坚硬有力,把她搂得很紧。

    “谢谢。”

    他没想到楚初会为他做这些,他不在意的东西,原来还有人替他在意。

    他怎么会不高兴怎么会责怪她,他只是,太惊讶了……

    “你没有做得不好,只是没有必要委屈自己做这些事,你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就好。”没有必要为了他跟方明清纠缠,他都是这般,除非必要的礼节,都不会回洛家别墅那边。

    楚初顿时开心了:“我今天就很开心,看见你妈不开心,我就开心。”

    洛寻澜嘴角扬起细小的弧度,轻声道:“谢谢。”

    从未没有替他做过这样的事,这样维护他,就算爷爷也在意与亲儿子儿媳之间的关系。

    只有楚初,她只在意他一人的感受。

    ***

    过后,楚初还专门把借方明清买花的一百元转给了她,义正言辞道:“我说了这是我送给阿姨的花,当然不能让阿姨出钱。”

    电话那头,其实方明清更想问那八十万怎么不还给她,只是没好意思问,毕竟她现在还指望着楚初。

    于是也就说:“不用那么客气,一点小钱罢了。”

    楚初说:“礼轻情意重,阿姨我已经把钱转到你银行卡上了。”

    之后两人又聊了两句,楚初态度还很好,只是挂电话也很快,“我还有事,阿姨我们下次继续聊啊,好喜欢和阿姨聊天哦。”

    只是这下次就遥遥无期了,可能上次方明清邀约楚初逛街花费了太多的钱,好长一段时间方明清都没有约楚初出去。

    楚初也不是个贪心的人,八十万够啦。她也不主动联系方明清。

    那天买的衣服,楚初每天换一件,总觉得这衣服穿起来特别舒服,那个星空灵感包也特别好看。大概不花自己钱就能得到的东西,总是比较让人心里愉悦的。

    时间过得很快,冬季的荣城偶尔会下一场雨夹雪,雪刚落到地上就化了,地面上就,湿答答的。

    天空也经常就是阴沉沉的一整天,寒风带了穿透力一般,刮在脸上生疼,楚初便很少时间出门了,就算方明清想找她再次笼络一下感情,楚初都以天气太冷拒绝了。

    她也像某些动物一般,有冬眠的习惯,不过她的冬眠是不出门。

    别墅里多好啊,什么都有,地方又宽敞,还开着地暖,在里面穿着一件家居服就够了。

    小时候她在丰南可冷了,那时候都没有羽绒服,只有棉衣,穿太久的棉衣就硬邦邦的,不保暖仅能抵御寒风。

    那时候舅舅家只有一台小洗衣机,舅舅一家人的衣服都要分两次才能洗完,她的就只能自己手洗。不过楚初十分机灵,冬天太冷了,她有些时候趁家里没人,就把衣服扔在洗衣机里。

    只是更多的时候是自己洗,没有热水,在洗衣服的时候,浸在冷水中的手像细针扎一般。

    她手上还长了好几个冻疮,可难看了,一到春天,冻疮才慢慢消失,奇怪的是她的手指也没有像其他长冻疮的人一样变大。

    现在,楚初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白皙瘦削如削葱根一般,一点不见以前的痕迹。

    再难过的事情也会被掩盖抹去。

    明天恰好是元旦,洛寻澜应该要放假,楚初想,他们明天就不出门了吧。

    洛寻澜回来时,却带来一个消息,“陈卓说,他们明天来找我们过节。”

    楚初说:“好呀,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们了。”

    陈卓很少来临江别墅,楚初很乐意接待洛寻澜的朋友们。

    “那我们要不要明天早点起床去买点菜?”

    她的想法好接地气,洛寻澜却说:“没必要,明天让王姐来做就行了。”

    自从洛寻澜下厨之后,王姐已经很少来别墅里做饭了。

    一开始楚初还有点不习惯,后来才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的妙处是什么都抵不了的。

    “行。”

    *

    陈卓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上了梁伊和卫容隽,几人一进来,别墅里立即就热闹起来。

    陈卓是个活跃气氛的好手,卫容隽的话也不少。

    “寻澜哥,这是我第三次来你这儿吧,真难得。”说完,卫容隽还四周走了走看了看。

    “咦,我怎么觉得和我上次来看的时候有点不一样。”

    大体风格是稳定的,只是墙上挂着的小清新感刺绣,茶几上的兔耳朵茶杯,还有沙发上放着的一本理财书籍……

    这些是会出现在强迫症洛寻澜目光范围之内的吗,他不是最要求一个和谐吗,现在周围的一切可称不上和谐。

    洛寻澜眼皮微抬,看了他一眼:“有什么不一样的。”

    卫容隽嘿嘿笑了两声:“居家味浓重。”

    王姐做的饭很好吃,卫容隽一边吃一边说:“王姐,你要不要考虑跳个槽到我家煮饭啊,我上次在这次吃了你做的饭,回去想了好久。”

    陈卓夹了一筷子肉给他:“都吃饭了还堵不上你的嘴。”

    王姐笑呵呵地:“你要喜欢吃就常来啊,洛先生也很想你们的。”

    卫容隽嘶了一声,捂住自己的腮帮子:“我牙好酸。”洛寻澜真的会想他们吗?他不信,这次能让让他们来,都好不容易。

    洛寻澜这个人领地意识特别强,关系不到的人根本踏进不了他的地方一步。

    他们都是多年的朋友了,才能来他家,只是总踏足别人私人领域也不太好,他们更多的时候在外面相聚。

    梁伊坐在楚初身边,小声地说:“小隽子就是个暖场工具人,你无视他就好了,他话特别多。”

    楚初应了一声,看向他们。

    他们三人挨着做的,卫容隽话不停,陈卓总负责给他收拾点烂摊子,洛寻澜话比较少,只是目光却是柔和。

    他原来性子就比较冷漠,能有卫容隽和陈卓这两个好朋友也真好。

    洛寻澜的朋友自然就是她的朋友了,楚初想,她也要带洛寻澜去见见自己的朋友。

    虽然原来就已经见过了,但还是要郑重的介绍一番呀。

    原来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这样,介入对方的私人生活,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那么繁忙,社交圈的维系已经很艰难,还要兼顾另一个人的,更是费神。

    可是,爱会让彼此都心甘情愿,不是负担是幸福。

    楚初在心里默默定了时间。

    饭后,卫容隽叫嚷着要喝洛寻澜的藏酒。

    “玩游戏当然要喝酒了。”

    陈卓要笑不笑地看着卫容隽:“是为了游戏才喝酒?”

    卫容隽厚着脸皮道:“当然不是,是为了喝酒随便玩游戏啊。别说你不想喝寻澜哥那一套La Romanee-ti的葡萄酒。”

    陈卓立马看向洛寻澜:“寻澜,好不容易来趟你家,就开一瓶呗。”

    洛寻澜眉梢轻扬,答应了:“行。”

    陈卓立马朝卫容隽使了个眼神:厉害。

    卫容隽得瑟脸:哪里哪里。

    今天可算喝到洛寻澜的藏酒了,原来他可小气了,都不拿出来给人看看。

    洛寻澜让王姐去酒柜拿,楚初却十分好奇:“什么酒,很好喝吗?”

    陈卓就进行了一番科普,那是洛寻澜从一次葡萄酒拍卖会上买来的,一套十二瓶,当时拍下已经花了百万。

    现在这酒更是有价无市了,一瓶起码得几十万。

    楚初瞪圆了眼睛:“这么贵吗?”

    陈卓说:“贵是一回事,现在有钱都买不到了。所以我们就只能来蹭一点喝了。”

    家里居然还有这么贵的酒,楚初真不知道,也被调起了兴致。

    眼看着王姐拿着葡萄酒走了过来,楚初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个瓶子眼熟……

    怎么好像她那时候跟洛寻澜提分手,用来准备烛光晚餐的葡萄酒……

    但她有点拿不准,问洛寻澜:“这酒我们是不是喝过啊?”

    洛寻澜瞥了她一眼,语气幽幽的:“是啊,你跟我说分手的时候喝过。”

    作者有话要说:    楚初:淦!早知道这瓶酒这么值钱,当初我就应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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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本决定写《芝芝茫茫》

    文案一:

    高中时的路茫,张扬不羁,染一头雾蓝色头发,人人见他都要喊一声路哥,而迎芝门门功课拿第一。

    好学生喜欢上了坏学生。

    两人在一起时,朋友劝她:你们都想做让他收心那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但在他眼中,你和别人没两样。

    迎芝:我知道,可我偏想,偏想去试试。

    试过了,分手了,再也不想了。

    *

    再相逢,是在迎芝公司楼下新开的酒吧。

    她被同事灌得半醉,迷迷蒙蒙被半搂着出去。

    无法反抗之时,却是他出现,伸手一拳将人抡到墙上。

    他没变,还是那头雾蓝色头发,嘴角挂着伤,笑得痞气:“小美女,交个朋友呗。”

    迎芝晃晃昏沉的脑袋:“不和陌生人交朋友。”

    他轻声闷笑:“前男友算陌生人?”

    迎芝眯着眼打量他半晌——

    “算死人。”

    *

    迎芝再也不去公司楼下的酒吧,但时隔不久,就有同事叫她。

    “迎芝,那酒吧老板又来找你了。”

    深沉的夜晚,路茫抱着她,声音温柔真挚:“吱吱,再相信我一次。”

    ————————

    文案二

    “迎芝,做我女朋友吧。”

    路茫是学校中许多女生的暗恋对象,一头雾蓝色头□□亮张扬,和好事沾边的一点不干。

    迎芝成绩优异,曾当众放话,看不起路茫这样不学无术的富二代,路茫早晚被赶出一中。

    大家都知道,迎芝讨厌路茫。

    可偏偏,路茫向迎芝告白了,周会上,少年嘴角微扬,目光清亮。

    大家都猜,迎芝要把路茫撕碎,可后来却听到了两人在一起的传闻……

    这段神奇恋情仅持续了一学期,就以路茫的出国留学告终。

    少年语气阑珊:“好了,如你愿,我现在被赶出一中了。”

    “不过是打个赌,原来学霸的滋味也不过如此。”

    “迎芝,你既然不喜欢我,又何必勉强自己,整得我俩都挺难受”

    迎芝喜欢上了一个人,可她偏偏表现出讨厌他的样子。她患上了一种病,直到他们分手,她的病终于被治愈。

    她没想过重逢,路茫依旧是当年少年,站在她面前,抢过她手里的酒杯“小呆子,学会喝酒了啊。

    给大家磕头了,我想了一下午的文案QAQ选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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