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谱-第十四章画本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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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刘煜都需要靠药物来入眠。十年来,他甚至没做过一个梦,潜意识里排挤着所有梦的可能,而他就这样空白了整整十年。但这次,他却做梦了,梦里,静姝穿着他们新婚时的凤冠霞帔,站在一望无际的雪地里,白雪映照着红妆,背影孤寂苍凉,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靴子踩在雪地上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惊扰了她。

    她转过身,眉目如画,唇齿逸香,微微浅笑,瞬间温暖了他的心房。

    刘煜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将人拥入怀里,入手却尽是冰凉,仿佛他抱着的是一具毫无温度的尸体,他顿时慌了,心口突然刺痛了一下,低头,温热的血液浸透衣衫,一柄匕首插在胸口,锋刃尽没。

    刘煜茫然地看着那张脸,静姝的脸上依然挂着温柔浅笑,明亮的瞳孔映照着他满眼惊惶,他伸出手,顾不得伤痛,更加用力地将人禁锢在怀里,那一刹那,怀中人突然炸开如烟雾一般散去,他慌乱地想要抓住那么一丝一缕,但最后一缕还是绕过他的指尖,飘向他再也抓不到的天际……

    刘煜醒过来,脸上完全没有睡了一觉的神清气爽,更没有梦中的哀婉凄凉,而是俊脸黑沉,冷气压冻得床边守着的宋轶生生从美梦中醒过来,一抬眼,她仿佛看到刘煜周身围绕着黑气,就像一个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

    看到面前水蓝衣衫面覆银箔面具的女子,刘煜心头一震,尼玛,他终于落入这个变态的魔爪了吗?

    而这个小变态即便戴着面具都挡不住她装出来的一脸坦诚无辜,还毫无自觉甚至满怀期待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自己是谁吗?可还记得昨日发生过什么事?”

    话本里常说,一个人脑袋被砸会失忆,人生如同一张白纸,如果此刻介入他的生活,那你将成为他的全部,即便以后恢复记忆你也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宋轶目光灼灼地看着刘煜,思考着昨夜自己砸的那几下是不是有这种功效。

    刘煜也像是醒过神来,摸摸后脑勺,昨夜的情形迅速浮上脑际,没记错的话,正是眼下这个混蛋拿了石头将他砸晕的,就算没看清楚人,但这面具还是记得的。还有那个眼神……

    也许光线太暗,也许是自己花了眼,也可能只是错觉,眼前这个家伙拿着石头砸他脑袋时嘴角竟然是带着笑的,那笑容跟梦中的静姝一般无二,温柔的,喜悦的,但砸在头上的力道却是想要他命的,这果然就是个变态!

    这,是不是自己做噩梦的原因?

    不,相对于被一个变态觊觎,他更介意自己竟然将一个变态误认为他的静姝,这简直就是对静姝的亵渎!昨晚自己到底是怎么会昏头至此,该不会是这个混蛋耍了什么手段吧?比如用个什么制幻药什么的。

    可猜测毕竟是猜测,鉴于昨日自己的行为十分诡异,刘煜回道:“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是几个意思啊?

    宋轶琢磨了一下,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顺口说出:“昨夜你大概是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一个人在池塘里挣扎,是我千辛万苦救了你,我叫宋轶,你不必谢我。”若果真要谢的话,便以身相许吧。

    当然,后半句宋轶没有说出来,不是没胆量,而是两人毕竟算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作为一个黄花老闺女,她应该学会矜持,以免将美人吓跑。

    一个人能无耻到这种份上,也实属稀罕。

    好半晌,刘煜才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宋轶眨巴眼,刘煜竟然没异议,看来他是真不记得,太美好了!

    刘煜起身,这才发现自己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因为衣服明显尺寸太小,将他整个身体轮廓都勾勒出来,看起来十分不雅。刘煜下意识地扯过床单系在腰间,看似无意地问道:“谁给我换的衣服?”

    害羞了这是?

    宋轶瘫着脸说道:“是我换的,但我是闭着眼睛换的,绝对没看不该看的地方!”当然,我并不介意对你负起该有的责任来!

    不该看的地方?难道在你眼里本王身上还有你该看的地方?

    不!闭着眼睛怎么换?难不成你是用摸的?

    刘煜一想到面前这个混蛋闭着眼睛摸遍他全身浑身汗毛就倒竖,煞气蒸腾而上。

    若此刻宋轶露出什么女儿娇羞,刘煜笃定自己一定会一爪子捏死她,可偏偏她那张脸瘫得非常标准,被冰冷的银箔面具一衬,就如罗汉堂里的罗汉,一副五色皆空的模样,若是自己计较,反而显得心思龌蹉。

    他确定,自己遇上了一只色中女恶狼。

    又没异议?宋轶心头欢喜,闭眼换衣服这种桥段分明是哄人的,只有无知少女才会相信,豫王殿下单纯如斯,真是可歌可泣啊!

    喝了一碗粥,换回自己的衣服,刘煜才道:“把躲在外面偷窥的人都叫进来。”

    不需要宋轶吱声,外面的小乞丐系数进来。

    刘煜大马金刀地在床沿一坐,其他人不自觉地膝盖发抖想要下跪。小六偷偷看了宋轶一眼,确定这位站得笔直,他们也纷纷站得笔直。

    “你们可知道本王是谁,可知道这是哪儿?”

    措辞一换,宋轶哀叹一声,“这么快你就想起来了?”唉,话本果然都是骗人的,通常情况下不该是情愫暗生你侬我侬特煞情浓之后才恢复记忆吗?那样才能达到狗血满天飞的冲突效果,这出戏唱得略逊啊。

    刘煜轻飘飘地斜了她一眼,这是在提醒本王某些地方还是不该想起的好吗?所以,本王就活该被你砸破脑袋?

    “你是如何救本王的,本王又怎能忘记?”

    宋轶默默打了两个寒颤,端着一脸纯良无辜看向刘煜,刘煜选择无视,对其他人说道:“这里不是你们该呆的地方,立刻收拾东西搬出去!”

    这是给静姝的安身之所,即便是自己都不敢来叨扰,这些乞丐竟然堂而皇之地不知道住了多久,若非他们是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乞丐,若非他们住的地方只是以前下人们的房间远离静姝的安息地,刘煜杀了他们的心思都有。

    一听要赶人,小六不乐意了,作势就要上前,宋轶伸手拦住他,自己往前站了站,说道:“眼看就要入冬,没有栖身之所,难道教他们冻死街头?这南园小筑曾经是豫王妃的别院,她在世时,便收留过不少流浪的猫猫狗狗,也包括无家可归的小乞丐。”

    豫王妃?

    这些年,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这个词!

    刘煜猛地站起身,锐利的目光像要将宋轶戳成马蜂窝,却被宋轶粗大的神经过滤了。她像是毫无所觉,反而继续说道:“如果王妃还在,她一定会收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些小乞丐都是机灵鬼,瞬间齐齐跪下,哭得稀里哗啦好不可怜。

    刘煜头一次有想杀人却不能动手的憋屈感。

    “本王给你们三日时间,是留还是要脑袋,自己选一样!”说罢,毫不留情拂袖而去。

    宋轶让小乞丐们留在这里,自己追了上去。

    “你不能这样,好歹是他们把你拖上岸的,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

    刘煜顿下脚步,“你是在提醒本王应该将你们一并杀掉灭口吗?”

    宋轶默默一抖,刘煜横了她一眼,继续走。宋轶不紧不慢地跟上,试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煜终于在她的苦口婆心下再次停下脚步,“本王向来是个仁慈善良的人,看在你这么费心的份上……”

    宋轶心头一喜,但接下来的话却打了她个措手不及。

    “想必无需三日,三个时辰内,给我全部从泰康城消失!”

    宋轶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所以,这位是真打算彻底封口的意思吗?就因为昨晚当着他们的面出了丑?

    站在门口,看着刘煜远去,下颌微微一扬,宋轶说道:“吴尚清的案子,我可以帮司隶台破。”

    刘煜脚步没停,但明显滞了一下,宋轶觉得有戏又赶紧跟过去,说道:“难道豫王殿下不想知道吴尚清到底想以诈死逃避什么吗?这个泰康城还有什么是他吴家害怕得必须死遁的?”

    刘煜终于停下脚步,“你跟画骨先生什么关系?”一时生气,他差点把这一茬儿给忘记了。虽然心中早以确定,但当面证实还是很有必要的。

    宋轶微微抬起小下巴,一脸傲娇地说道:“在下正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果然,刘煜心头又清明了几分,“那日在司隶台义堂刻骨画像的可是你?”

    举止仪态不像,连身形都伪装得不一样,但,看他的眼神却诡异地相似。

    “殿下果然慧眼不凡,其他人都没认出来,只有你,这,大概便是缘分,你我既然如此有缘,不如……”宋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双眼冒出幽幽绿光,犹如一只大灰狼盯住了一只小绵羊,即便掩着半张面具,那强大的杀伤力还是让刘煜狠狠打了个寒颤,他深怕宋轶说出什么以身相许的鬼话,赶紧打断她的想入非非,道:“如果你能在三日内破了这个案子,本王可以考虑给他们一个栖身之所。”

    宋轶眨巴下眼,这话题转得略快,半晌才反应过来,“三日?是不是太少?”你确定不是故意刁难?

    “本王从不与人讨价还价。”

    好吧,看你长得俊,本姑娘就接了!

    对刘煜这个决定,司州别驾曹沫很是不解,“虽然属下很希望司隶台能将画骨先生收为己用,但是这个不请自来名字都挂不上的徒弟算怎么回事?没记错的话,这个宋轶是给泰康城冰人画画册的那个家伙吧?”他家殿下是不是被江湖小骗子给坑了?

    刘煜却道:“有没有本事,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身为掌权者,有一个道理是必须懂的:越是有本事有能力搅动风雨的势力,若是不能收为己用,那便只能抹杀。这个宋轶愿意为他所用,这自然是一件好事。同样,她若心怀叵测,敢搞出什么幺蛾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让她从这个世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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