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存之旅-目的地的选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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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国的气候特征

    我国气候有三大特点:显著的季风气候、明显的大陆性气候和多样的气候类型。

    显著的季风特色。我国绝大多数地区一年中风向发生着规律性的季节更替,这是由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主要是海陆的配置所决定的。由于大陆和海洋热力特性的差异,冬季严寒的亚洲内陆形成一个冷性高气压,东方和南方的海洋上相对成为一个热性低气压,高气压区的空气要流向低气压区,就形成我国冬季多偏北风和西北风。相反夏季大陆热于海洋,高温的大陆成为低气压区,凉爽的海洋成为高气压区,因此,我国夏季盛行从海洋向大陆的东南风或西南风。由于大陆来的风带来干燥气流,海洋来的风带来湿润空气,所以我国的降水多发生在偏南风盛行的夏季5~9月。可见,我国的季风特色不仅反映在风向的转换,也反映在干湿的变化上。形成我国季风气候的原因是冬冷夏热,冬干夏雨。这种雨热同季的气候特点对农业生产十分有利。冬季作物已收割或停止生长,一般并不需要太多水分,夏季作物生长旺盛,正是需要大量水分的季节。我国降水量的季节分配与同纬度地带相比,在副热带范围内和美国东部、印度相似,但与同纬度的北非相比,那里是极端干燥的沙漠气候,年雨量仅110毫米,而我国华南年雨量在1500毫米以上;撒哈拉沙漠北部地区降水只有200毫米,而我国长江流域年雨量可达1200毫米,黄河流域年雨量600多毫米,比同纬度的地中海多1/3,而且地中海地区雨水集中在秋冬。由此可见,我国东部地区的繁荣和发达与季风给我们带来的优越性不无关系。

    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由于陆地的热容量较海洋小,所以当太阳辐射减弱或消失时,大陆又比海洋容易降温,因此,大陆温差比海洋大,这种特性我们称之为大陆性。

    我国大陆性气候。与同纬度其他地区相比,冬季我国是世界上同纬度最冷的国家,一月平均气温东北地区比同纬度平均要偏低15℃~20℃,黄淮流域偏低10℃~15℃,长江以南偏低6~10℃,华南沿海也偏低5℃;夏季则是世界上同纬度平均最暖的国家f沙漠除外)。7月平均气温东北比同纬度平均偏高4℃,华北偏高25℃,长江中下游偏高1.5℃~2℃。

    多样的气候类型。我国幅员辽阔,最长的漠河位于53°N以北,属寒温带,最南的南沙群岛位于3°N,属赤道气候,而且高山深谷,丘陵盆地众多,青藏高原4500米以上的地区四季常冬,南海诸岛终年皆夏,云南中部四季如春,其余绝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

    三、民族风俗

    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绚丽的自然风景,也是我们经常去野外旅行的目的地。在外出实践时,全方位地了解当地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是必不可少的。下面介绍一些分布在我国的几个主要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供大家参考。

    (一)藏族

    1.概况

    我国藏族现有人口约460万人,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省区。藏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其族源属于古代游牧民族羌人,羌族居住的中心在青海和甘肃的河湟一带。据藏文史书记载,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区雅砻河谷,为“六牦牛”部的首领。当六牦牛部初兴时,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公元6世纪,山南雅砻部落首领,成为当地诸部的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蕃”的奴隶制王朝。公元7世纪初,赞普王松赞干布统一了整个西藏地区,定都逻娑(今拉萨)。西藏统一后,松赞干布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创制了藏文、藏历,制定了法律、度量衡,分设文武各级官职。在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同时,与唐朝、印度、尼泊尔广泛接触,引进唐朝先进的文化。佛教也相继传人吐蕃。

    2.民俗习惯

    (1)献哈达。

    献哈达是藏族人民常见的一种礼节,婚丧节庆、迎来送往、拜会尊长、觐见佛像、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献哈达是对对方表示纯洁、诚心、忠诚、尊敬的意思。

    据说,藏民进了寺庙大门,先献一条哈达,然后参拜佛像,到各殿参观,随坐,到离别时,还在自己坐过的座位后边放一条哈达,表示人虽离去,但心还留在那里。

    哈达是一种生丝织品,纺的稀松如网,也有用丝绸为料的。上品哈达织有莲花、宝瓶、伞盖、海螺等表示吉祥如意的各种图案。哈达的质地,因经济条件不同而异,但人们并不计较质地的优劣,只要能表达良好祝愿就行了。哈达的长短不一,长者1~2丈,短者3~5尺。藏民族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利,所以,哈达一般是白色的。此外,还有五彩哈达,颜色为蓝、白、黄、绿、红。蓝色表示蓝天,白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五彩哈达是献给菩萨和近亲时做彩箭用的,是最珍贵的礼物。佛教教义解释五彩哈达是菩萨的服装。所以,五彩哈达只在特定的情况下才用。

    献哈达的动作因人而异,一般来说,要用双手捧哈达,高举与肩平,然后再平伸向前,弯腰给对方。这时,哈达正与头顶平,这表示对对方尊敬和最大的祝福——吉祥如意。对方以恭敬的姿态用双手平接。对尊者、长辈献哈达时要双手举过头,身体略向前倾,将哈达捧到座前或足下;对平辈或下属,则可以系在他们的颈上。

    献哈达在西藏十分普遍,甚至人们互相通信时,也在信封内附上一条小哈达,以示祝福和问候。特别有趣的是,藏民出门时也随身带上几条哈达,以备在遇到亲戚朋友时使用。

    哈达在不同情况下代表着不同的意义。佳节之日,人们互献哈达,表示祝贺节日愉快,生活幸福;婚礼上呈献哈达,是祝愿新婚夫妇恩爱如山、白头偕老;迎宾时奉献哈达,表示一片虔诚、祈祷菩萨保佑;葬礼上献哈达,是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死者家属的安慰。

    关于哈达的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西汉张骞出使西域路过西藏,向当地的部落首领献帛,古代汉族以帛为贽,象征纯洁无瑕的友谊。这样一来,藏族部落就以为这是一种表示友好、祝福的礼节,而且是从中原兴盛之大邦传来的大礼节,所以就一直沿用至今。还有一种说法,说是古代西藏法王八思巴会见元世祖忽必烈后带回西藏的,当时帛上有万里长城图案和吉祥如意字样。后来人们又对哈达的由来作了一些宗教方面的解释,说它是仙女身上的飘带,并以它的洁白象征圣洁和至高无上。

    (2)禁忌。

    藏民族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屈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捧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藏族忌吃奇蹄类畜肉,最忌吃驴肉、马肉和狗肉,一些地方不吃鱼,也不愿借灶具给人煮这些东西吃;忌讳捕杀野生动物;忌讳在寺庙内吸烟、摸佛像、翻经书、敲钟鼓;对于喇嘛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器物,不得动手抚摸;不许在寺院附近砍伐树木,不得大声喧哗,也不准在附近的水域捕鱼、钓鱼;不得在别人面前随便吐痰、脱鞋、脱袜或烘烤鞋袜、裤子;忌用单手接、递物品;进入帐房后,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不得混杂而坐;如果家中有病人或妇女生育,门前都作标记,有的在门外生一堆火,有的在门口插上树枝或贴一红布条,忌外人进入;忌讳外人在天葬场旁观或在远处偷看。

    (二)回族

    1.概况

    回族是以中亚细亚各民族为主要族源,并以移民迁徙方式和商业交流活动在中国境内逐渐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保持伊斯兰文化传统的民族共同体。

    回族群体在我国的聚居区以不等的人口数量和区域规模、零散地沿各交通要道和水利干线辐射,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在现有行政区域中,约有96%的县级行政区内有回族居住。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人口约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8%,占全区总人口的34%,故称“回族之乡”。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面积约66,400平方公里。在全国其他地方,从1953年至1986年,相继建立了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目前,全国共建立有1个回族自治区、2个回族自治州和11个回族自治县,回族区域自治地方总面积19.71万平方公里,其中回族人口约330万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恢复、新建了4个市辖回民族和143个回族乡。

    回族聚集地宁夏,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物产丰富,有红、黄、蓝、白、黑“宁夏五宝”。“红”指枸杞,“黄”指甘草,“蓝”指贺兰石,“白”指滩羊皮,“黑”指煤炭。除此之外,宁夏的其他资源也相当丰富。

    回族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伊斯兰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及生活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习惯。

    2.禁忌

    回族在饮食方面最突出的习惯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主要吃牛、羊肉。在这些可食动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须是清真寺四掌教(刀师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三)维吾尔族

    1.概况

    中国维吾尔族总人口目前约有850万,其人口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壮族、满族、回族,接近或超过苗族。维吾尔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以喀什、和田和阿克苏地区最为集中。另外,在湖南(桃源县和常德市)、河南和北京等省市也有部分维吾尔族聚居。

    维吾尔族是一个多源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维吾尔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优秀的文化,有着独特的民族风情。

    “维吾尔”是维吾尔族自称“uyghur”的音译,具有“联合”“同盟”和“凝结”的意思。“维吾尔”一名最早见于汉文史籍是在公元4世纪的《魏书·高车传》,被译写为“韦纥”,是指高车部落联合体中的一个部落。公元7世纪开始称作“回纥”,788年又改译为“回鹘”,这个称呼一直延续至宋及五代。1934年民国新疆省政府正式规定“维吾尔”为汉译民族名称。

    2.礼仪和禁忌

    (1)礼仪。

    去新疆的客人应事先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礼仪禁忌,以免出现不应有的尴尬。维吾尔族是一个热情好客、崇尚礼仪的民族,在与人交流中非常注重礼仪。熟人、亲朋见面时,要用右手抚胸微微躬身,互道“萨拉姆”(平安),或握手问候;妇女在问候完毕,双手抚膝,躬身道别。妇女还有互相亲吻(贴脸)以及长辈吻晚辈的礼节。

    维吾尔族对长者非常尊重,走路时让长者先行,谈话时让长者先说,进门时让长者先进,入座时让长者先坐上席。如骑马或骑驴出行,晚辈要给牲畜备鞍、喂草、饮水,乘骑时要扶老人上下。晚辈在老人面前不喝酒,不吸烟,不说不恭敬的粗话。

    来了客人,全家都要出来迎接,女主人要用托盘端茶送水。客人接茶碗或食品时要用双手。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手时用当地特制的“阿布塔巴”冲洗。无论是主人持壶或自己持壶,通常只限洗三下,然后用毛巾擦干,不要甩动双手抖落沾在手上的水,乱甩手会被视为不礼貌。

    维吾尔人出门做客,非常注意衣冠整洁,绝不穿背心短裤,更不袒胸露怀出入公共场合。

    在维吾尔人家做客时,客人要坐在毡上或炕上,进餐时围坐在餐布旁,要盘腿坐或跪坐,不能蹲,更不能双腿伸直脚心朝外。做客时应听从主人招待,主人斟茶时,客人不必表示客气而接过壶自己动手。吃馕和点心时要掰成小块,不能整个拿来啃。不要用鼻子嗅食物或随意拨弄盘中食物,也不要随便到主人的锅灶跟前去。掉下的食物要捡起来,放在餐布或桌子上。

    在葡萄园做客时,无论吃多少都可以,但掉落的葡萄要捡起来,一颗都不浪费。

    进餐或在公共场合,不要吐痰、擤鼻涕、打哈欠、放屁。

    维吾尔人在饭前,要按伊斯兰教习惯念“比斯米拉热合玛尼热衣木”,饭后捧起双手做“都瓦”,客人应随主人做,如不习惯可以不做,但不要嬉笑。

    主人收拾餐具后,客人方可离席,否则即为失礼。

    墓地、清真寺、水渠旁、果树下、葡萄架下一定要保持清洁,不能在上述地方大小便。

    在公用水井或涝坝打水,要使用公用的水桶、水罐,然后倒进自己的容器内。

    维吾尔族人家请客、聚会,男女不同桌。妇女和非穆斯林不得进入清真寺,也不得到坟地为死者送葬。

    (2)禁忌。

    在饮食上,禁食猪、狗、驴、骡肉和猛兽猛禽的肉,忌食未经宰杀而自死的动物的肉,也禁食所有动物的血。不能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麻袋和装有盐的袋子和做饭用具上。

    吃饭或与人交谈时,最忌讳吐痰、擤鼻涕、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挠痒等,否则被人认为是失礼的行为;在屋内炕上坐下时,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接受或奉送礼物、茶饭碗时要双手,单手接受或递送物品被视为缺乏礼貌,家里有客人时不能扫地。

    做客时,应听从主人的招待,即便不想吃东西,也要尝一口,以示尊敬,不能完全拒绝。主人给客人倒茶时,客人应双手捧起碗,不能为了表示客气接过茶壶自己倒。

    禁止穿袒胸露背的衣服及过于短小的衣服,反感穿背心、短裤在室外活动和做客。

    (三)苗族

    1.概况

    苗族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目前全国苗族人口7384万,广西苗族人口43万左右。广西苗族主要居住在融水、隆林、三江、龙胜四个自治县,其余则散居于资源、西林、融安、都安、环江、田林、来宾、那坡等县(自治县)境内。

    2.禁忌

    (1)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见,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

    (2)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他们认为死者会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有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3)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玩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苗族人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脚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吃拍了灰的火烤糍粑;嬉闹时不许用带子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四)蒙古族

    1.概况

    中国的蒙古族主要聚居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的蒙古族自治州、县,其余散居于宁夏、河北、四川、云南、北京等省、市、区。人口约为480万。使用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一布里亚特3种方言。

    蒙古族兴起于12世纪,起源于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以东。经过几个世纪的繁衍、发展,蒙古各部逐渐分布在蒙古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并曾臣属于辽、金王朝。1206年,蒙古贵族首领铁木真(即成吉思汗)经过几十年的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部,建立了蒙古帝国。接着,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者又先后攻占了西夏、金朝和南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统一的元王朝。当时的上都,有着雄伟的城垣和富丽的宫苑,是全国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之一。

    2.禁忌

    (1)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2)水忌。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所以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

    (3)病忌。牧民家有重病号或病危的人时,一般在蒙古包左侧挂一根绳子,并将绳子的一端埋在东侧,说明家里有重患者,不待客。

    (4)产忌。各地习俗大同小异。蒙古族妇女生孩子不让外人进产房。一般要在屋檐下挂一个明显的标志。生男孩子挂弓箭,生女孩则挂红布条。客人看见标志即不再进入。

    (5)忌踏门槛。到牧民家做客,出入蒙古包时,绝不许踩踏门槛。农区、半牧区的蒙古人也有此禁忌。在古代,如果有人误踏蒙古可汗宫帐的门槛,即被处死。这种禁忌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在。

    (6)忌摸头。蒙古族忌讳生人用手摸小孩的头部。旧观念认为生人的手不清洁,如果摸孩子的头,会对孩子的健康不利。

    (7)忌打狗。到牧民家做客时,要在蒙古包附近勒马慢行,待主人出蒙古包迎接,并看住狗后再下马,以免狗伤人。千万不能打狗、骂狗,闯入蒙古包。

    (8)做客忌讳。牧民虽好客,但做客的忌讳也比较多。客人进蒙古包时,要注意整装,切勿挽着袖子,把衣襟掖在腰带上。也不可提着马鞭子进去,要把鞭子放在蒙古包门的右方,并且要立着放。进蒙古包后,忌坐佛龛前面,否则主人就会冷淡客人,并认为客人不懂礼俗,不尊重民族习惯。

    (五)彝族

    1.概况

    彝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少数民族,遍布云南、四川、贵州、广西4省区。云南的彝族主要分布在横断山脉南部、哀牢山脉、乌蒙山脉和金沙江、红河、南盘江流域。全省县(市、区)基本上都有彝族分布。昆明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以及玉溪、曲靖、思茅、昭通地区,是彝族集中分布的地区。据2000年云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彝族有470多万人。

    彝族支系众多,自称、他称繁杂。云南是彝族支系分布最多的省,多居住在山区或半山区,居住地域广阔,居住区气候类型、自然生态景观、矿产资源、生物种群丰富多样。农牧半产是彝族地区的传统主导产业,农作物有玉米、稻、麦、养子、马铃薯、豆类等。油菜子、烤烟是半山区的重要经济作物。畜牧业是高寒山区彝族的经济支柱。彝族地区还有丰富的经济林木和野生药材。

    2.禁忌

    (1)农事生产禁忌。家中产妇分娩当天,全家人禁止下地生产,恐怕弄脏土地,影响庄稼。根据天干、地支及十二属相推算出的火日、苦焦日不撒种。下地种田时忌将锄或掘土农器具扛在肩上。

    (2)生活习俗禁忌。彝族人生活禁忌极多,他们将禁忌称为“目马初”(见不得)、“必马大”(做不得)。如忌见蛇交尾、吞青蛙;忌见一个蒂结西瓜;忌母猪初次分娩产四仔;忌闻乌鸦哀鸣、狐狸嚎叫、狗狂吠哭吠、母鸡啼鸣等;忌梦见大洪水、山崩塌等等。这些都被视为凶厄之征兆。忌跨火塘、移动三脚架;忌在家中吹口哨;忌坐、踩正房门坎。农历正月初一忌扫地、泼水、吹火等等。

    (3)婚姻禁忌。姨表兄妹禁婚,彝族视姨母为母亲,姨表兄妹等于亲兄妹,故严禁通婚,违者可以处死。凉山彝族中的黑彝内恪守等级内婚制,即黑彝不得与其他等级通婚。若黑彝之女与其他等级男子发生性关系,男子要被烧死,并赐女子上吊自杀。黑彝寡妇再嫁,也不许嫁与其他等级。“曲诺”比“阿加”、“呷西”的等级要高,故“曲诺”亦不与后者通婚。

    (3)产忌。产妇分娩,全家男性(包括丈夫)禁入产房。产妇出门时必须择吉日,并洗脸、扫地,不然会认为将脏物带到屋外。

    (4)丧葬禁忌。人死后须清洗尸体,洗尸者须与死者同性,洗尸布须严加保管,洗尸水严禁乱泼。俗信活人不可践洗尸水,否则脚裂。洗尸的木槽、木盆须送到远处,日后任何人不可捡回,否则,后人会有灾。殡葬忌迟。一般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翌晨下葬,但忌正午出殡,俗信正午出殡会招灾。

    (5)妇女禁忌。旧时,忌妇女看狗,否则认为终身不育。公婆在世,媳妇禁上楼。15岁以上的女子,不可爬屋顶,认为有月经后的妇女很脏。已婚妇女不能做敬神的粑粑,亦不得参加敬神活动

    到彝族群众家里做客,要坐在锅庄(即火塘)的上方或右方,不能坐在堆放东西和睡觉的下方和左方。忌用脚踏在锅庄上,更不准从锅庄上和堆放的柴上跳过。彝族群众一般都用酒肉盛情款待客人。他们给你东西吃,你必须吃,即使不会喝酒也要少喝一点,表示谢意。不然,就认为你看不起他们。彝家人给你吃的东西,只准在那里吃,不准带走。否则,就会说你对人不讲义气。

    (六)壮族

    1.壮族概况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部分壮族自称“布壮”。此外,还有布依、布土、布样等20多种自称。新中国建立后,统称为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的提议,经国务院批准,将“僮”改为“壮”。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约为1618万。壮族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南宋时已出现用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土俗字使用面不广,会使用的人也不多,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国家帮助壮族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得到了推行。1982年又做了适当修改,并推广使用壮文。

    2.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人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怀孕妇女还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七)朝鲜族

    1.概况

    中国的朝鲜族是在100多年前,从朝鲜半岛移住到东北地区之后形成的一个少数民族,也有极少数在明末清初就已经居住在辽东地区。朝鲜族文化同朝鲜半岛的文化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关系,移居到东北地区后,又吸收、融合了这里的各民族文化,同各兄弟民族一起开发、建设着祖国的关东大地。

    全国朝鲜族人口总数约为192万,分布在3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黑龙江省有约45万人,占全国朝鲜总人口的23.56%;吉林省有约118万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61.54%;辽宁省有约23万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12%;内蒙古自治区有2万多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1.18%;关内各地共有约3万多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1.73%。居住在东北三省的朝鲜族人口总共约为186万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97.1%。中国朝鲜族从分布格局上看,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朝鲜族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东北三省,只有少量人口分散居住在内蒙古和关内各地;第二,东北地区的朝鲜族农村人口,多分布在利于灌溉的种植水稻和江河冲积平原或河谷盆地及河谷平原;第三,东北地区朝鲜族人口分布,呈现出由南而北、由东往西逐渐稀少的态势;第四,东北地区朝鲜族,具有散居中有聚居,聚居中有杂居,既有聚居又有散居的特点。

    2.禁忌

    在朝鲜族民间日常生活中曾有过很多禁忌,其中包括禁言、禁食、禁看、禁触等内容。这些内容亦可分为生育禁忌(含怀孕期禁忌和分娩前后禁忌)、婚姻禁忌、丧礼与祭礼禁忌、建房和搬迁禁忌、种田禁忌、信仰禁忌等等。例如在生育禁忌中,孕妇禁用有豁口的瓢、碗饮水,孕妇忌吃鸡肉,怕产后无奶水。在婚姻禁忌中,同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同姓男女之间不能婚配,此为“同姓同本不婚”;同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异姓男女之间不能通婚,此谓“异姓同本不婚”;不能与姑表亲、姨表亲通婚,此为“近亲禁婚”;家有丧事,在一年内不能成婚,此谓“有丧禁婚”等。在丧礼与祭礼禁忌中,泥鳅、鳝鱼等没有鳞的鱼,因其形状像龙,不能用作祭祀食品;在举行神祭(三年以内的祭祀称为魂祭,三年后的祭祀称为神祭)时,汤菜里不能撒辣椒面;祭桌上不能摆狗肉;马口鱼不能上祭桌,因为马口鱼的下唇形同“山”字,山是神灵居住之地。在建房和搬迁禁忌中,房屋正面要开阔,忌讳与山峰恰好相对;搬家时,要选择吉日和普通日,避开凶日(农历每月的7、17、27日为吉日,9、19、10、20日为普通日,其他为凶日)。在种田禁忌中,大田播种日期分为伸日和缩日(农历每月的1至5、11至15、21至25日为伸日,其他为缩日),选在伸日播种,庄稼长得好另外,在红白喜事日。不杀狗等等。

    (七)满族

    1.概况

    满族是我国的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来源于女真人。现人口429.9万余,散居在全国各地,其中40%以上分布在辽宁省,其他多散居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和河北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2.禁忌

    满族人忌坐西炕。因满族人的住宅以西为上,所以祖宗牌位设于西墙正中,下为摆供祭品之处,除礼待贵客和摆放祭品、祭器外,不得随意坐卧蹬踏及放置杂物,以示对祖先的尊重。服饰方面,满族人忌穿狗皮做的衣服。清代满族人从不以狗皮做衣、帽、袖头、护耳及被褥等,外人到满族人家里也要将所带狗皮衣帽脱去,否则会不受欢迎甚至被逐出。

    饮食方面,满族人亦忌食狗肉,原因和忌穿戴狗皮衣帽是一样的。同时,满族人还忌食鸦、鹊肉。清代以来满族人不伤害乌鸦和喜鹊,不食其肉,而且有遗碎肉、粮食饲之者。

    习俗方面,满族人还有个不看娘家灯的禁忌。农历正月十五日晚上,嫁出的女儿不得看娘家的灯,或说儿媳妇亦不准看婆家的灯,要躲到姑母或姨母家去住。据说如犯了此忌,将会导致不吉利,看灯者的父亲或公公会死去。

    当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满族人的这些禁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八)傣族

    1.概况

    傣族是云南独有民族之一,全省傣族人口有110.67万(1998年统计数),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8.35%。据2000年云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傣族有1142139万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西部和南部边疆,主要聚居区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临沧、澜沧、新平、元江、元阳、金平、华坪、大姚、禄劝、景东、景谷、普洱、思茅、腾冲、龙陵、沧源、江城、河口、西盟等30多个县也有傣族群众散居或杂居。

    2.禁忌

    傣族寨子在祭祀寨神时,外人不能进寨。到傣寨的任何佛寺,不论大寺小庙参观,进门前一定要脱鞋。汉族喜欢摸小孩子的头以示抚爱,可是在西双版纳遇到小和尚,千万不能摸他的头。据说小和尚被外人尤其是女人摸头之后,他所修行的功德就报废了,他便会把你看做最大的仇人。同时和尚的影子也不能踩。到傣家的竹楼上,进门要脱鞋,不能坐在火塘上方及跨过火塘,更不能移动支锅的三脚架。不能坐在门槛。傣家竹楼室内一般有三或四根柱子,中间靠近火塘的那根柱子是傣家的“顶天柱”,千万靠不得;靠外的一根则是“吉祥柱”,可以靠;靠里的一根是“升天柱”,家人死去,用以靠着沐浴、更衣,外人也不能靠或挂东西。

    不能随意窥看傣家的卧室。新中国成立前如果有男客看了就做上门女婿,女客看了要在这家做工三年;现在虽然开放了,有些主人碍于情面也许会让人看一眼,但这总是不礼貌的。在傣族人家里,不能随意吹口哨,也不能剪指甲。

    除以上介绍的一些民族的禁忌外,佤族忌讳外在他家里数钞票,以为这是不吉利的,将要有灾祸。哈尼族的寨门,每寨有正门一道,侧门两道,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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