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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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锄完地以后,我间或读读文章,写写字,然后就又沐浴在湖中,有时曾一度游过湖中的一个小湾,借此洗干净劳作时粘在身上的灰尘,抹去额头上阅读后留下的最后一丝细纹,整个下午都非常安闲自在。每过一两天我就散步走到村子里去,去听人们总也说不完的闲话。这些闲言碎语或者是口口相传,或者被报纸不停地转载,若顺势取几剂此类的药物服下,也果真如听到树叶的窸窣声和青蛙的呱呱声一样新鲜。我在树林中漫步,观察鸟儿和松鼠,而我在村子里漫步,就观察大人和孩子们。我耳边传来的不再是松涛声,而是马车驶过的辚辚声。从我房子的一个方向望去,在河边的草地上有一处麝鼠的集聚地。而在另一方向,在一片榆树林和悬铃木底下,却有一个满是忙人的村子,我对他们充满了好奇,就好像他们是草原上的牧羊犬,不是蹲在自家洞穴的入口,就是跑到邻家屋子底下闲谈去了。我常常到那儿去观察他们的习性。在我看来,这个村子就像是一间极大的新闻编辑室。在房间的一侧,就像州政府大街上的雷丁出版公司曾做的那样,他们不但销售报纸,还出售干果、葡萄干、盐、玉米粉以及其他的五谷杂粮。有些人,对前一种商品,也就是新闻,胃口特大,消化能力也相当强,他们能永远一动不动地坐在大街上,让新闻如地中海中的季风一般吹拂着他们,在他们身边耳语,但他们就好像吸入了乙醚,虽然意识仍然是清醒的,但对疼痛,他们已浑然不觉——否则听到一些闲言碎语,他们会感到痛苦不堪的。每当我在村子里闲逛,几乎没有一次不是看到一排这样的活宝,他们或者坐在梯子上晒太阳,身体前倾,脸上现出一副猥琐的表情,眼睛还瞟来瞟去。或者身子斜倚着一个谷仓,手插在裤兜里,就像一根支撑着谷仓的柱子。他们这些人,通常都出门在外,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听得到。这些是最粗糙的磨坊,所有的流言蜚语都首先经过它的碾榨,处理,然后送入户内,倒入料斗中,经受更细致的碾磨与加工。据我观察,村子里最重要的部分是杂货店、酒吧间、邮局以及银行;并且,作为机器运转中不可缺少的零部件,村子里还有一口大钟、一尊大炮和一辆救火车,都被放置在了合适的地方;房子一排排沿着巷道相对而建,这样过往的每一位旅者都可能遭受两面的围追堵截,男女老少都可以从他身上捞些油水。当然了,那些位于巷道最外端的住户,最先看到来访者,同时也被这些外乡人最先看到,他们既然享有特权,就先宰他第一刀,当然他们也就要为这有利位置支付最高的租金;而那些零星散布于村子外的居民,彼此间相隔很大的空隙,旅行者自然可以轻易地翻墙或抄小路逃跑,因此他们只要支付微薄的地租就可以了。各个店铺的四周都挂起了招牌,引诱旅行者进去。有的是勾起了他的食欲,比如酒店和食品店;有的引起了他的幻觉,比如干货店和珠宝店;还有的抓住了他的头发,他的衣角,或是他的脚腕,那就是理发师、裁缝和鞋匠干的事儿了。此外,更可怕的是,村子里的人会向你发出公开邀请,他们会诚恳地挽留你,让你不忍拒绝。大部分时候,我都能够巧妙地避开这些危险,或者是勇往直前,毫不犹豫地直奔目标,这个方法尤其推荐给那些遭受两面夹击的旅客,或者就一心一意地想着高尚的事情,就像俄尔甫斯[50],“弹奏着七弦琴,放声高歌,赞美众神,动听的旋律盖过了海中女妖的歌声,从而免于遭难”。有时我会突然溜走,没人知道我的去向,我可不那么矜持,我若看到篱笆上破出一个窟窿,我会毫不犹豫地钻出去逃掉。我甚至已经习惯了突然闯进某些村民家里,在那里我会受到很好的招待,并且获知一些我精心筛选过的新闻,比如某地战乱平息,又归于和平,世界是否还能长久地保持团结与合作。听完这些,我就立马从后面的街道上溜出去,又遁隐于我的森林之中了。

    当我在村里待到很晚,披着星辰出发时,我感到非常地快乐,尤其是当周围一片漆黑,又夹杂着暴风雨的时候。我从村里一些亮堂的会客室或是演讲厅里起航,肩上扛着一袋黑麦或是玉米粉,驶向我树林中舒适的港湾,把外面的一切都拴紧了,然后带着我快乐的思想躲到甲板下面,只留我的躯体掌舵,有时船若平稳航行,就干脆把舵也拴起来。航行时,烤着船舱里的炉火,我产生了许多愉快的思想。虽然我不幸遇到了几次猛烈的暴风雨,但不论天气如何,我的船从没有失事,或是陷入危难之中。平常的夜晚,森林也比大部分人所想象的更黑。我常常需要抬头看树梢间露出的稍微亮一点的天空来辨认路径,而走到没有车道的地方,我就只能用脚摸索我原来踏出的模糊不清的小径,或是用手导航,靠判定某几棵树木之间的关系来辨别方向。比如我刚刚经过了两棵松树,它们之间相隔不过十八英寸,我就可以知道自己现在位于森林中央,因为不论夜有多黑,它们的位置总是不会改变的。有时候,在闷热漆黑的夜晚回家晚了,我只能靠双脚试探道路,两眼什么也看不见,一路上晕晕乎乎,心不在焉,直到我恍然惊觉要伸手开门了才清醒过来,至于我是怎样一步步走回来的,我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于是我想,或许我的躯体在失去了它的灵魂后,仍然能够找到归途,这就好像人伸手就可以摸到嘴,而无需任何帮助。好几次,来拜访我的人碰巧待到天黑,外面夜色浓郁,我不得不给他引路,带他到我屋子后的车道上,然后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给他,告诫他不光要靠眼睛认路,还要凭双脚摸索前进。有一天晚上,天色极黑,我也是这样给两个来湖里钓鱼的年轻人指路的。他们住的地方穿过树林后还要走一英里的路,可以说,他们对这条道路已经相当熟悉了。但随后过了一两天,其中的一个告诉我说,那天晚上他们在自己的住处附近转来转去转了大半夜,直到天亮才摸回到家里,期间还下了几场暴雨,树叶都淋得湿漉漉的,他们也被浇了个落汤鸡。我还听说有很多人,夜晚时在村子里的街道上都会迷路,那时正值夜色最深厚浓郁之时,用俗话说,你都可以用刀将这厚厚的黑夜一块块切开。有些人住在郊外,坐着马车来村子里购物,就不得不留在村里过夜了。而一些绅士和小姐们出门访客,只会用脚辨认人行道,刚刚偏离了路线不到半英里,他们就不知道该在哪里转弯了。不论什么时候在树林里迷路,都是一次惊险难忘又很宝贵的经历。碰上暴风雪的时候,即使是在白天走一条熟悉的道路,往往也会迷失方向,分辨不清向哪里走可以通向村子。虽然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上千次,但这一次他却怎么也认不得了。这条路对他来说,就像西伯利亚茫茫雪原中的某条路一样陌生。如果是在晚上,当然,认路的困难更是大得多。在我们日常的行路中,虽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但我们一直是受惠于某物的引领,就好像航海中前方某个为人所熟知的灯塔或海角为舵手领航一样。若是我们偏离了正常的航线,我们心里还会记得附近某个海岬的方向。直到我们完全迷了路,或是方向完全掉了个儿——一个人只需闭上眼睛,转一次身,就会马上迷路——我们才会对大自然的广袤与奇异发出由衷的赞叹。每个人都应该在清醒之后,反复观察罗盘上指针的方向,无论他是从睡梦中醒来,还是从浑浑噩噩中醒来。直到我们迷失了方向,换句话说,直到我们失去了整个世界,我们才能够发现自己,认清我们的位置,以及我们彼此之间存在的无穷无尽的联系。

    一天下午,就在我住在林中的第一个夏季快要结束时,我到村里的鞋匠铺去取一只补好的鞋子,结果我被捕了,还被投进了监狱。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的,因为我没有给国家交税,或者说没有认可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可是在议会门前把男人、女人和小孩像牛马一样买卖啊。我退居到山林里,并非为了逃税,而是出于其他的目的,但是无论一个人走到哪里,肮脏的政府机构都会尾随其后,伸手抓住他。若他们能办到,还会强迫他回到他们那绝望的、鱼龙混杂的社会中。的确,我本应该奋力反抗,或许还能多少有点结果。我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的,但我宁愿社会来疯狂地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方。到了第二天,我就给放了出来,拿着我补好的鞋子,回到树林中,那时节正好可以从义港山上采一大捧越橘回来做晚饭呢。除了这些代表国家的人,我从没受过任何人的扰乱。同时,除了存放我稿件的桌子外,我没用锁,也没有门闩,我的门框或是窗户边上甚至连一颗钉子都没有。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我从不锁门,一连要外出好几天也不会锁;第二年秋天,我在缅因的丛林里待了半个月,都没有锁门呢。但我的小屋,比四周站上一排大兵看护还受人尊敬。疲惫的旅者可以进屋休息,在我的火炉边烤烤火;识字的人可以顺手在我的桌上取几本书,消遣一下;而好奇心强的人,则会打开我的橱门,看看我都剩下了些什么饭菜,推测一下我晚饭会吃些什么。虽然不同阶层许许多多的人都曾到湖边来,但他们并没有给我带来极大的不便。我什么也没有丢,除了一本小书,那是一卷荷马的文集,或许是封面的镀金有些奢华,我相信是兵营里的一个士兵拿走的。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像我一样简简单单地生活,那么我深信,偷窃、抢劫将会绝迹。这些罪行只会发生在贫富不均的社会中,因为有些人得到的实在太多,而有些得到的还远远不够。蒲伯所译的荷马史诗应当广为传诵——

    “若人类需要的只是山毛榉制的碗,

    则战争也会来得晚。”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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