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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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很喜欢交际,而且随时做好准备,像水蛭一样吸引住任何一位血气方刚的上门人客。我自然不是隐士,我要是有事去酒吧,很可能比那些泡酒吧的常客待的时间还要长哩。

    我的屋子里备有三把椅子:一把独处时用,两把给友人来访时坐,三把交往活动时用。要是来客很多,始料不及,也还是三把椅子招待,不过,通常他们都在屋子里站着,节省空间。巴掌大的一个小房间居然能容纳那么多男男女女,端的令人吃惊。有一回,在我的屋顶下,来了二十五个或三十个灵魂,外加他们的躯体,可我们在分手时,往往不觉得相互挨得那么近。我们有许许多多房子,不管公产的还是私产的,照例都有多得几乎数不清的房间,宽敞的厅堂和储藏名酒与和平时期军需品的地窨子,依我看,里头的人只不过是寄生在屋子里的一些蛀虫。我吃惊地看到,在特雷蒙、阿斯托,或者米德尔塞克斯酒店[184]门前,侍应生通报来客时,活像一只滑稽可笑的耗子,从宾客们经过的游廊那儿爬出来,眨眼间又钻进了过道上一个窟窿里去。

    我的屋子这么小,有时也有一些不便之处,那就是说,我们高谈阔论重大思想时,客人和我之间很难保持适当距离。思想需要足够的空间,方可准备扬帆起航,按照一两条航线航行,最后到达目的港。那思想的子弹万万不可打偏、跳飞,这样方能稳准地直达听者的耳朵里,要不然它就会从听者的脑袋一侧擦过。再说,我们的句子也需要空间,便于渐次展开、排列成行。个人就像国家一样,必须有合适的、宽阔的天然边界,乃至于有一个相当大的中立地带。我发现,跟友人隔湖交谈,端的是一种奢华的享受。在我的屋子里,我们挨得太近,反而听不清楚说话——可我们又不能让话音压得太低,要不然别人就听不到。这就像把两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水面,因为石子挨得太近,彼此的涟漪都搅乱了。如果我们仅仅是惯于大声聒絮的人,那么,不妨站得更近些,紧紧地挨在一起,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倒也没有什么。可是,如果我们讲话很含蓄,富于思想性,那么,最好还是相互隔开得更远一点,以便我们的活力和朝气有机会散发出去。我们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话语,要是喜欢与之进行最亲密的交流,那么,我们不仅要默不作声,而且身体往往要隔开得远些,使我们怎么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才好。按照这个标准,大声说话只是为了方便那些耳朵背的人。但有好多美好的事情,如果大声嚷嚷,那我们就怎么也表述不出来。只要谈话的声调开始越发崇高、庄严时,我们就会把椅子渐渐往后挪,挪得远远的,挪到对面屋角落的墙根前,到了那时候,常常就觉得房间不够大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最好”的房间,我的客厅,就是屋子后面那片松树林,随时准备接待来客,而且太阳几乎很难照到地毯上。入夏以来,贵宾来访时,我就带他们上那儿去。那儿有一位不可多得的管家早已打扫过地板,还给家具掸去了尘土,样样东西都拾掇得井然有序。

    如果来客只有一位,有时跟我共进便餐,我们一边交谈,一边搅动玉米粥,或者瞧着一块面包在火上渐渐膨胀、渐渐烤熟,反正两人话语声不绝于耳。万一客人来了二十个,就只在我的屋子里歇息,用餐一事只好免谈,也许我有足够两个人吃的面包,无奈这时候吃饭仿佛成了一种禁忌,我们自然而然地实行禁食了。这断断乎不会使人觉得怠慢客人,反倒是不失为最妥当、考虑最周到的一种办法。物质生活受到耗损,通常急需加以补救,在那时却出奇地滞后了,好在生命的活力还能挺得过去。就这么着,不管来二十个人,还是一千个人,我照样都能接待。如果有人看到我正好在家里,离开我屋子时却饿了肚子,不免十分扫兴,那么有一点他们会肯定,我也是爱莫能助。建立新的更好的风俗习惯取代旧的风俗习惯,原本一点不难,尽管许多管家对此表示怀疑。一个人的声誉好不好,并不取决于是否请客吃饭。就我来说,我不时拜访人家,从来都没有被什么克耳柏洛斯[185]吓住过,倒是设宴款待我的人反而使我退避三舍。我想,这是一种非常客气兜着圈子的暗示,要我往后再也别去麻烦他。我想,赶明儿我断断乎再也不去这些地方了。我引为自豪的是,有一位客人在一张权充名片的黄澄澄胡桃木叶子上,留下了斯宾塞[186]的几行诗,我不妨拿它来做我的《陋室铭》——

    到了那里,他们挤满了小屋子,

    不寻求那里原来没有的娱乐;

    休息赛过宴会,一切悉听尊便。

    崇高的心灵就是最能心满意足。

    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温斯洛[187],偕同一个伙伴,安步当车穿过森林,对马萨索伊特[188]做礼节性的访问。他们到达马萨索伊特的棚屋时又累又饿,受到马萨索伊特酋长的热情款待,那一天却只字未提进餐一事。黑夜来临,不妨援引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让我们睡在他自己与妻子的床上,他们睡在一头,我们睡在另一头,这床仅仅用木板搭成,离地一英尺高,上面铺了一条薄薄的席子。他手下两个部属因为没有地方睡,也挤在我们身边。本来我们一路上已经够劳累,没承想下榻在这儿让我们更劳累不堪。”转天一点钟,马萨索伊特“带来两条给他逮住的鱼”,个儿有鳊(biān)鱼的三倍那么大。“两条鱼就放在水里煮,至少有四十个人在等着分而食之。好歹大多数人都吃到了。两夜一天,我们只吃上这么一顿饭。要不是我们俩中的一个人买到了一只鹑鸡,那么我们一路上风尘仆仆,几乎都在禁食”。他们一来没食物可吃,二来因为“野人们的野蛮歌声(他们经常就这样唱着歌儿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也睡不好觉,生怕自己也可能会晕倒,因此,他们趁自己还有点力气走路时就动身,好赶回家去。说到住宿,确实亏待了他们,虽然他们所碰到有诸多不便,但无疑已属款待贵宾的礼遇。不过,就吃食一事来说,依我看,印第安人所做的真是极妙的一招。他们自个儿也是一点吃的都没有,倒是很聪明,知道向客人一再道歉也代替不了食物,所以,他们干脆勒紧裤带,只字不提了。后来,温斯洛又去拜访了他们,真巧,赶上他们的丰收季节,再也不存在食物匮乏的问题了。

    至于人,到哪儿都有。我在林中居住期间,接待过的客人比一生中任何时候还要多。我的意思是说,我虽然独居深林,但依然不乏知音。我在林中接待过好几位朋友,林中的环境比任何地方要好得多。不过,很少有人是为了一丁点儿的小事来找我,在这方面,由于我住得离镇很远,仅仅这一段距离就把我的朋友筛选了出来。如今,我已退隐到孤独的汪洋大海深处,虽然还有好多社会河流汇合入海,但就我的需求来说,只有最优良的沉积物才麇(qún)集在我周围。此外,还有地球另一面尚待探索。尚待开化的各种证物,也随之漂流到了我跟前。

    今儿个早上,要不是一位真正的荷马式的或帕菲拉格尼亚[189]式的人物,还会有谁光临我的小屋呢?他的名字,端的是名如其人、富有诗情画意,可惜我不能如实写在这里——一个加拿大人,专门伐木,制造标杆,一天能给五十根标杆凿出洞眼儿来。他的狗逮住了一只土拨鼠,于是,他拿它来做“最后的晚餐”。他也听说过荷马其人其诗,而且,“要不是因为有了那几本书”,他可真“不知道怎么个把下雨天打发过去”,尽管好多个雨季过去了,也许他压根儿还没有读完一本书。他那遥远的老家教区内有一个牧师懂得希腊文,曾经教过他读《圣经》里头的诗篇,现在我就得给他翻译《荷马史诗》了。他手里拿着那本书,阿喀琉斯在责备愁容满面的帕特洛克勒斯[190]:“帕特洛克勒斯,你干吗哭得泪汪汪,像一个小姑娘似的?”

    是不是你从毕蒂亚那儿听到什么消息?

    据说阿克托之子麦诺提俄斯还活着,

    爱考斯之子帕琉斯也在密耳弥冬人那里,

    他们不论谁死了,我们都会心痛如绞。

    他说,“写得真棒”。他腋下夹了一大捆白色橡树皮,是他这个星期天早上替一个病人捡的。“我想,今儿个做这种事,总不会有什么坏处吧。”他说。他觉得,荷马是一位大作家,尽管荷马的诗里写了些什么,他并不知道。恐怕很难觅到比他更简单、更本色的人了。罪恶与疾病,已给世人思想上投下如此阴暗的色彩,但在他看来,仿佛压根儿不存在似的。他二十八岁左右,十二年前,他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到美国来打工,想挣点钱买个农场,也许是在他老家买吧。他是从最粗糙的模子里铸出来的:身材壮实而不太好动,但举止还算文雅,粗脖子晒得黑黝黝的,头发也乌黑而又乱蓬蓬,蓝眼睛有些昏昏欲睡、没精打采,不过偶尔会发出富有表情的闪光来。他头上戴着一顶扁平的灰色布帽子,身上披着一件肮脏的本色羊毛大衣,脚蹬一双长筒牛皮靴。他是“吃肉大王”,经常用一个铁皮桶带上他的午饭,走过我的屋子,到两英里开外去干活儿——因为他整个夏天都在砍伐树木——他带的都是冷肉,常常是冷土拨鼠肉。他的腰带上用绳子挂着一听粗制陶罐头,里头装上咖啡,有时还会让我喝一口。他很早就过来了,穿过我的豆子地,不紧不慢、笃悠悠去干活儿,逼肖北方佬。他不想干活儿伤了自己元气,即使挣到的钱只够吃住,他也满不在乎。他经常把饭菜撂在灌木丛里,万一他的狗在半路上逮住一只土拨鼠,他就往回走一英里半路,把土拨鼠煮熟,放在他借宿的房子的地窨子里。不过在这以前,他曾经捉摸过半个钟头,想一想能不能把土拨鼠浸在湖里,万无一失地浸到天色黑下来——反正对于这一类问题,他就是喜欢长时间来回捉摸。一大早,他路过的时候总会说:“这儿有的是鸽子啊!赶明儿我不用每天去打工啦,那我光打猎,管保想吃肉就有肉吃啦!——什么鸽子啦,土拨鼠啦,兔子啦,鹑鸡啦——我的天哪!一星期的肉食,我管保一天内搞定。”

    他是一个熟练的伐木工,整日价痴迷于砍伐树木这门子工艺。他贴着地面将树木齐根砍倒,这么一来,日后新长出来的树苗儿会更加茁壮,雪橇也可以从树茬上头滑了过去。他不是把树根先砍去一大半,再用绳子将整棵大树拉倒,而是把大树砍到只剩下细细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后只消用手一推,大树就倒下了。

    他之所以使我感兴趣,是因为他是那么安静,那么孤寂,而内心又是那么快乐,两眼流露着喜悦和满足的神情。他的欢声笑语中没有掺杂别的成分。有时候,我看到他在树林子里砍伐树木,他会笑吟吟跟我打招呼,那种心满意足的劲儿简直没法形容。尽管他英语讲得也很好,但他跟我打招呼时用的是带着加拿大腔调的法语。我走到他身边时,他会撂下手头的活儿,好容易抑制住内心的喜悦,躺在被他砍倒的松树边。他把松树里层的树皮剥下来,卷成小球儿,把它放在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说笑笑。他浑身真有使不完的劲儿,有时想着想着,碰到不知怎的引他发笑的事,他就会哈哈大笑,倒在地上连着打滚儿。眼看着周围的树木,他会大声嚷道:“我的天哪!在这儿砍砍树,我已开心死啦,天底下最棒的乐子我也不稀罕。”有时候,他闲下来了,就会带着小手枪,整天价在树林子里,一边溜溜达达,一边时不时鸣枪向自己致敬,净给自己寻开心。入冬以后,他生了火,中午时分就在火上用小壶热他的咖啡。他坐在一根原木上头吃午餐时,无冠山雀有时会飞过来,落在他的胳臂上,啄着他手里的土豆,他说他“很喜欢身边有些小东西”。

    在他身上最发达的乃是阳刚之气。论体力和满足,他可以跟松树和岩石称兄道弟。有一回,我问他溜溜儿干了一天活儿,到了夜里觉不觉得很累,他露出一本正经的神情,回答:“天知道,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来就没觉得累过。”反正在他身上,智力亦即所谓的“灵性”还在沉睡中,就像婴儿时一模一样。他接受过只是采用天真的、无效的方式下进行的教育,天主教神甫就是采用这种方式来开导土著。而采用这种方式,小学生永远达不到有自我意识的境界,仅仅达到了信任和崇敬的程度,孩子并没有经过培养而长大成人,依然是个小伢儿罢了。大自然创造他时赋予他健壮体魄,使他乐天知命,并在方方面面尊敬他,信任他,做他的后盾,这样,他就可以像孩子一样,一直活到七十岁。他生性是如此率真,不谙世事,因此,就用不着正经八百地来介绍他,犹如你大可不必向邻居介绍土拨鼠一样。他得慢慢地认识自己,就像我们得慢慢地认识自己一样。他可不会装腔作势。他干了活儿,人家给他钱,这就帮助他不愁温饱,但他从来不跟人们计较。他是那么单纯,而且天生卑微——如果胸无大志的人可以叫作卑微——这种卑微在他身上既不是明显的品质,也不是他自个儿能意想得到的。在他心目中,聪明一点的人几乎成了天上诸神。如果你告诉他一个大人物正要驾到,那么,他会觉得如此至关紧要的事肯定跟他不搭界似的,用不着自己去瞎操心,还不如干脆忘掉就得了。他从来没有听到人家赞扬过他。他特别尊重作家和传教士,他们的言传身教使他惊叹不已。我告诉他,说我写过不少作品,他想了好半天,以为我是在说写字,因为他自个儿也能写一手好字。有时候,我看见他把老家堂区的名字写在公路旁雪地上,字体挺漂亮,还标上正确的法语重音符号,由此我便知道他曾经打从这里走过。我问他是不是想过把自己心里的感想写下来。他说他倒是给不识字的人念过和写过一些来往信件,但从没试过写自己的感想——不。他写不了,他可不知道开头应该先写点什么,真的要他的命,写的时候还得留意切莫把单词拼错了!

    我听说,一个知名的聪明人兼改革家问过他乐意不乐意这个世界发生改变,不料,他惊讶地咯咯大笑,因为这个问题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不,这个世界我可喜欢来着。”哪个哲学家跟他闲扯一下,准会受到许多启发。在陌生人看来,他仿佛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有时候,我在他身上却看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人,我真不知道,他是像莎士比亚那样聪明,还是像小伢儿一样单纯天真。我也不知道他是富有诗人的才气呢,还是愚笨透顶?一个镇上的乡友告诉我,看见他头戴一顶紧绷绷的小帽儿,笃悠悠地穿过了村子,还独自吹着口哨,就不由想起了活脱儿一个乔装打扮的王子呢。

    他拢共只有一本历书和一本算术书,他特别擅长算术。前一本书在他看来乃是一部大百科全书,那里头包含了人类知识的精华,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如此。我喜欢问问他对当前种种改革问题有何看法,对此他从来都能做出最简单、最实际的回答。反正这样的问题,他过去从来没有听说过。没有工厂,他行不行?我问他。他一直穿的就是家庭手工织的佛蒙特灰布,他说,还不是挺好吗?那么没有茶和咖啡,他行吗?除了水,这儿还提供别的什么饮料来着?他说,他常常把铁杉叶子泡在水里,他觉得热天喝上它,可比水还要好哩。我问他没有钱,行不行?他举例说明钱给人带来的便利,他的表述富于哲学意味,竟然跟货币起源和“Pecunia”[191]词源不谋而合。如果他的家产是一头牛,现在他想到商店里买些针线,可每次买这么一点针线,都要拿牛的一部分抵押,他就觉得既不方便,又很难办到。他可以替许多制度做辩护,这可比哲学家还高明,因为他的说法都跟本人直接有关,他指出了它们如何盛行的真正理由,并没有胡思乱想出什么别的理由。有一回,听了柏拉图关于人的定义——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还听说,有人拿来一只公鸡,把毛全给拔掉了,管它叫作“柏拉图的人”,他当即说明,公鸡膝盖的弯曲方向不一样,这可是人与公鸡的一个重大区别。有时,他会大声嚷道:“我可喜欢侃大山呢!天哪,我可以侃上溜溜儿一天呢!”有一回,我已有好几个月没见过他了,见到他,问他对今年夏天有没有新的想法。“老天,”他说,“一个可得像我这样干活的人,要是他有过一些想法,而且能念念不忘,那他就一定干得不赖的。也许跟你一起锄地的人想和你比试一下呢,天哪,那你就得一门心思扑在锄地上,心里只想着杂草。”在这种场合,有时候他会抢先问我有没有什么改进。入冬后有一天,我问他是不是常常感到自我满足,希望在内心能有一种东西来取代外部的牧师,达到更高的生活目的。“满足啦!”他说,“有人满足于这件事,有人满足于另一件事。有人已经要啥就有啥,也许只满足于背烤着火,肚子顶着餐桌,打坐一整天,我的天哪!”可是,哪怕我使尽花招,也没找到他看待事物时所持的教会观点。仿佛在他心目中的最高境界,就是简单方便,有如指望野蛮人会觉察到的那样。实际上,这一点,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如果我建议他不妨改进一下生活方式,那他只回答:“太晚了,来不及啦。”毫无遗憾的表情。但是,他全心全意地信奉忠诚以及诸如此类美德。

    从他身上可以觉察到某种确实存在的独创性,不管多么微乎其微,而且,我偶尔还发现过他在独自思考、表达自己的意见,真是难得。我非常乐意在哪天跑上十英里路去观察这种现象,这无异于重温一下许多社会制度的起源。虽然他有时迟疑不决,也许还不能有棱有角地表达他自己,但是,他在话语间常常隐含一种不俗的见解。话又说回来,他的思想非常原始,又沉浸于他那粗犷不羁的生活中,尽管要比仅仅有学问的人的思想更有出息,但还是没有成熟到值得报道的程度。他说过,在生活的最底层,不管他们出身低微,又自不识丁,说不定也不乏天才人物,他们总是有自己的见解,从不装作什么都知道的样子。人们都说瓦尔登湖深不见底,而他们就像瓦尔登湖一样,尽管也许有些浑浊不清。

    许多观光客偏离游览路线,特意过来看看我和我的室内摆设,还为登门造访找个借口,说是要讨一杯水喝。我告诉他们,我喝的是湖里的水,用手指着湖,还借一把舀水勺给他们。我虽然离群索居,但每年仍免不了有人来看我,我想,大抵是在每年四月一日,人人都想出门踏青吧。我好歹交了好运,尽管来客里头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来自济贫院或别处的弱智族也跑来看我,不过,我总是竭力使他们的智力都施展出来,向我说说心里话。在这种场合,智力往往成了我们谈话的主题,我也从中获益匪浅。说实话,我发现他们里头有些人倒是怪聪明的,一点不比所谓教会执事济贫助理或市镇管理委员会成员逊色。我觉得,现在该是他们相互易位的时候了。说到智力,我认为“弱智”与“大智”并没有多大区别。有一天,一个头脑简单但很随和的贫民特地过来看看我,过去我倒是常常见到他和别的一拨人仿佛栅篱一样,要么站在地头上,要么坐在栲(kǎo)栳(lǎo)[192]上,照看着牛和他自个儿不至于走失,这一回,他却表示自己要像我一样生活。他流露出非常单纯、真实,以及远远超出了或者还不如说低于一般的所谓的“自卑”的神情,告诉我他自己“缺乏才智”,“缺乏才智”就是他说的原话。上帝把他打造成了这副德行,可他认为上帝关心他,就像关心别人一样。“我一向就是如此。”他说,“从我小时候起,我就是这个样子,我脑瓜儿从小就不管用,我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我的脑子可不灵啦。这是上帝的旨意,我想。”而他就在我跟前证实了他说的话没错。我觉得,他是一个很玄乎的谜。我难得碰上一个这样大有希望的人——他说的话儿都是那么单纯,那么诚恳,那么真实。说真的,他越是显得谦卑,反而越是高贵。起初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聪明策略取得的结果。这么看来,在这个弱智贫民所建立的真实又坦率的基础上,我们的交谈倒是可以达到比跟智者交谈还要好的效果。

    我还有一些来客,通常也算不上什么城市贫民,其实,他们应该都算是贫民,不管怎么说,他们理应称为“世界贫民”:这些来客吁求的不是你的殷勤好客,而是你的乐善好施。他们急巴巴地期盼着你的帮助,一开头就说明来意,他们已经发了狠,就是说,他们断断乎不帮助自己了。但我要求来客可别饿着肚子来看我,虽然说不定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胃口,也不管他们是如何得来的。慈善事业的对象,可不是来客。尽管我又开始张罗自己的事儿,回答他们的问话不免越发冷淡,越发怠慢,殊不知有些客人还是不明白他们的访问早已结束了。候鸟迁移的季节,来我这儿访问的,几乎有各种智力程度殊异的人。有些人智力较高,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加以运用。一些逃亡的奴隶,一举手、一投足,活脱儿仍在种植园里似的,有如寓言中的狐狸时时听到猎犬在追踪,苦苦哀求地直瞅着我,仿佛在说——

    哦,基督徒,你会把我送回去吗?

    这些人里头,有一个真正逃亡的奴隶,我引导他朝北极星的方向逃去。有的人只有一个心眼儿,就像带着一只小鸡的母鸡,或者像带着一只鸭子的母鸭;有的人私心杂念特别多,脑子里乱糟糟,就像那些要照料上百只小鸡的老母鸡,个个都在追逐一只小虫子,每天在晨露中管保丢失一二十只——到头来都变得羽毛蓬乱、遍体疥癣;有的人光有想法而没有长腿,像一条智力不俗的蜈蚣,使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有人建议不妨置备一本签名簿供来访者留下自己的名字,就像怀特山[193]那儿一样。可是,天哪!我的记性非常好,用不着那个玩意儿。

    我不能不注意到我的来客的一些特点。少男少女和少妇好像都挺喜欢到树林子里去。他们看湖水,看野花,消磨时光。一些商人,乃至于农场主,想到的只是孤独和“生意经”,认为我住得不是离这儿太远,就是离那儿太远,实在诸多不便,尽管他们说过偶尔也喜欢到树林子里溜达溜达,其实,一望可知,他们并不喜欢。那些焦灼不安的人,他们的时间通通拿去谋生或维持生活;那些“上帝”不离口的牧师,仿佛把这个话题当成他们的专利品,因此对所有别的意见也难以容忍;医生、律师以及那个不安分的女管家,在我外出时,她会窥探我的碗橱和床铺——要不然某某太太怎么会知道,我的床单就没有她家的床单干净呢?还有那些“年轻人”,也不算年轻了,却认为跟着各行各业的老路走才最保险,他们都说我当前的生活境况不会有多大好处。得了!问题正好在这里。体弱多病的以及胆子小的人,不管年龄、性别如何,想得最多的是疾病、意外和死亡,在他们看来,生活似乎充满了危险——其实,只要不去想这想那,又哪来危险不危险呢?他们认为,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应该精心选择最最安全的地区,因为在那里,有一位B大夫[194]可以随叫随到。在他们看来,“村子”按字面来讲,就是一个Community[195],意谓“共同抵御的联盟”,不妨想一想,他们连去采摘乌饭树浆果时都要带着医药箱。这就是说,一个人活着总会有死亡的危险,只是由于此人活着跟死去无甚差别,这种死亡的危险也就相对地减少了。其实,一个人在家中闭门打坐,跟外出跑步一样,都有危险。最后,还有一种人,他们自命为改革家,所有来客里头就数他们最最讨厌,他们还以为我是一直在歌唱——

    这就是我亲手修造的屋子;

    这就是住在我造的屋子里的人;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第三行诗是——

    正是这些家伙烦死了

    住在我造的屋子里的人。

    我不怕捉小鸡的凶鹞(yào),因为我没有饲养小鸡,但我怕捉人的凶鹞。

    撇开最后这种人,我还有一些更令人愉快的来客。孩子们来这儿采摘浆果,铁路工人穿着干净的衬衫,星期天早上来遛弯儿,渔夫和猎户、诗人和哲学家,总而言之,一切老实巴交的朝圣者,为了自由,全都来到树林子里,他们真的把村子甩在了身后。我已准备好欢迎词:“欢迎,英国人!欢迎,英国人!”[196]因为过去我跟这一个民族打过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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