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第十八章 朕与将军解战袍(十七)【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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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长歌不答,手握银枪,腰佩长剑,一步步走到他前方,看着这毫无抵抗之力的手下败将,咳了一声以后,在拓跋逍面前站直了身体:“拜拓跋王子所赐,余毒入骨,时日无多。”

    拓跋逍被缴了兵器,他耳边尽是两军交战的杀伐之声,他的军队正在溃散,可他眼里却只剩下眼前这个人。

    他知道他们这一局,彻底败了。

    不过能败在沈长歌手上,他也算心甘情愿。这人总是那么地有才华,惊才绝艳,有勇有谋。

    自从第一次在战场上见到他的英姿,拓跋逍的心就牵系在了他身上,从此再也装不下其他人。能败在他手上,拓跋逍一点都不后悔,甚至可以说是心甘情愿。

    也许知道自己这回在劫难逃,拓跋逍反倒不怕了。他解释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你死。”

    “可你还是眼睁睁看着我步步陷落。”沈长歌提起枪来,枪尖指着他。

    “我爱你。”拓跋逍脸上带着血,笑容却前所未有地灿烂。

    “若占有我便是你的爱,那这份感情,长歌不要也罢。”沈长歌出手如电,眨眼便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

    这本应令他痛得惨叫,但拓跋逍却生生忍了下来。

    “我曾经敬佩过你是个汉子,我不杀你,好自为之吧。”沈长歌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看着他的背影,拓跋逍的视线渐渐模糊。

    “对不起。”他的话湮灭在风里,可惜那人已经听不到了。

    【系统提示:支线人物拓跋逍喜爱值+10,后悔度+30,当前拓跋逍喜爱值100,后悔度100。】

    对于拓跋逍这样的将才来说,挑断他的筋脉,会让他再也无法行军打仗,比杀了他更加折磨。

    这也是沈长歌不杀他的原因之一。

    “后悔度刷满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温斐在系统空间里问他的人工智能,也就是毛球,道。

    “喜爱值刷满是在宿主您的寄居人物死亡之前,后悔度是在攻略目标的死亡之前。”

    “攻略目标和支线人物的都刷满了,看来我也是时候脱离这个世界了。”他畅快一笑,策马扬鞭,座下踏雪疾驰而去。

    北夷这边几乎是一边倒的局面,沈长歌令几个将士继续鼓舞士气收拾残局,同时自己带了一队兵马,离开战场,往肠羊道而去。

    倏忽一辆马车追赶上来,沈长歌熟稔地勒马,转身窜上了那辆马车。

    姜太医就候在里头,见他来了,便拿起准备好的银针,扎在了他的后颈之处。

    沈长歌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行为,还坦然地解下上衣方便姜太医在他其他穴道上扎。

    “将军,你确定真的要继续么?”姜太医准备扎他大穴的银针停顿在半空,犹豫地问道。

    沈将军身上的毒,是除不掉的。余毒入骨,时日无多,这并不是虚言。饶是姜太医耗尽心力,也无法延长他的寿命。

    沈长歌的身体因为毒性的摧残,变得很虚弱。但他是将军,是主帅,现如今少了他一个,便再无人能撑起这一片天。

    为了能重新回到战场上,沈长歌不得不选择了这种方式,以银针刺激穴道,让他的身体短暂地回到巅峰时期。

    然而这种方法的弊端却是显而易见的,会让他本就不多的生命,更急剧地缩短。

    沈长歌笑道:“姜太医,你就下手吧。肠羊道那边还等着我过去呢。”

    姜太医只好继续。

    所有该扎的穴道尽数扎遍,沈长歌感觉浑身又充斥了力量。他重新将衣服穿好,对姜太医抱了抱拳,离开马车回到踏雪背上。

    沈长歌策马而行,将士们相继跟上。

    姜太医看着他们浩浩荡荡离去的背影,突然间老泪纵横。

    沈长歌坐在马上,简直恨不得放声高歌。

    千里黄沙多埋骨,马革裹尸毋须回。能上阵杀敌,纵然战死沙场,又有何不可?身为周国人,能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又有何遗憾?

    了无遗憾。

    南宫炽拜了整整一个月的佛,求了整整一个月的签。

    熬到方丈都受不了,明确地告诉他,此行大吉,大吉,沈将军定会平安归来,他才作罢。

    这一日,风和日丽。南宫炽坐在朝阳上,看着阶下许多新鲜面孔,以及被他委以重用的陈太傅,感觉心情都好了许多。

    整肃朝堂,涌入新血,这京城已经焕然一新,只等他的爱人得胜归来了。

    南宫炽这样想着,绷不住地露出些许笑意来。

    “报。”

    一名传讯兵捧着一封兵书,低着头一边拖长声音喊,一边走到御前跪了下去。

    “禀陛下,漠北军于莫渡河一战,大败北夷军,生擒北夷王子拓跋逍。又于肠羊道成功截杀西突军。沈将军一路追杀西突王,于驼峰岭斩其头颅。”

    又说:“西北联军其余部众已经投降,表示愿归顺于周国,俯首称臣,永不来犯。”

    “好。”南宫炽大喜过望。

    臣子们也交谈起来,个个面带喜色,讨论这一场战役会带来多少年的太平,或者是战后该如何处置叛军,又该讨要哪些物资。

    见那传讯兵还一动不动地跪着,南宫炽忙道:“还跪着干什么,快些起来。沈将军呢,可是到了宫外,快召他进来领赏。”

    传讯兵闻言,却是将头深深地埋了下去,磕到地上,颤声道:“禀陛下,沈将军与西突王交战时,旧疾发作,再被西突王一剑刺穿了胸膛……沈将军,已为国捐躯了,陛下……”

    “哐当”一声响,原来是新帝情绪不稳,将桌上的砚台扫到了桌下。

    群臣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去,发现年轻的帝王已经面如金纸,颤颤不能言,仿若失了魂魄。

    沈长歌的尸体运回了京城。

    南宫炽也见到了他思念多时的沈将军。

    只是这一次,沈长歌不会再对着他笑,不会跟他作对,也不会再看他一眼。

    沈长歌的尸身是漠北军快马加鞭送回京城的,尸身保存完好,仿佛只是睡了一觉。

    好像只要再等一等,他就会睁开眼睛来看自己一样。

    沈长歌脸上沾了不少尘灰与血迹,看起来灰头土脸的,像蒙了泥淖的菡萏。

    南宫炽在他身边跪坐下来,用铜盆里的水蘸湿了布巾,给他擦拭。

    软布划过那人长睫,南宫炽记得自己很喜欢亲吻这里,以前他们做亲密事的时候,一旦他吻下,沈长歌的睫毛便会在自己唇下轻颤,那痒顺着肌肤一路传到心里,而他也会兴奋地将沈长歌拥紧。

    软布擦拭着那人的面庞,他记得这人的肌肤很细腻,污浊褪去后,白玉般的肌理透了出来。

    瘦了很多,皮肤下差不多就是骨骼,摸上去时甚至有些硌手。

    依然是好看的,长歌在他心里,一直是最好看的。

    他耐心打理好沈长歌面上的每一寸皮肤,等着他睁开眼来看自己。

    可他等了很久很久,依然未曾等到。

    “朕错了,朕不锁着你了,以后你想去回沈家,还是去漠北,朕都由着你。”南宫炽絮叨道:“你很厉害,西北联军溃败了,现在人人都称颂你护国有功,再也不会有人非议你了。”

    南宫炽抚摸着他的脸,那指腹下的皮肤是冰冷的,像屋檐下垂落的冰,冻得南宫炽指骨都疼了起来。

    “醒醒吧,好不好?”南宫炽缓声道:“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气我做了那么多伤害你的事情。咱们有话可以好好说的,就算你要一样一样地还回来,朕也随你,好不好?”

    他凑过去,挨着沈长歌的脸,就像情浓时依偎着他一样。

    眼眶慢慢变得滚烫,鼻尖也酸涩起来。

    南宫炽并不想让眼眶里的液体滚落,倒像发生了什么大事。

    长歌只是生气了而已,不打紧的。长歌总是让着自己的,从没有计较过。

    可他整个人都冷冰冰的,比在漠北赶他回皇城的那天还要冷,好似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温暖起来一样。

    为什么要伤害他呢,他那么好,那么爱自己,他千里迢迢地从漠北赶回来,就为了早一些见到自己。

    不辞辛劳地两地奔波,也只是因为惦记自己。

    是他当皇帝当惯了,学不会做人事了,像个统治者一样对他予取予夺,想打便打,想骂便骂。一次次伤他的心,逼他弯下脊梁,像其他人一样对自己谄媚逢迎。

    是他把沈长歌的爱当欺骗,在那炽烈的心脏上不断地泼着冷水,直到那血肉都结了霜、成了冰,直到那最后一点感情也消磨殆尽。

    可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悔改的机会呢?余生这么长,他可以花费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来帮他治愈伤痛。

    可沈长歌不等他了,他紧闭双眼,闭塞双耳,抿紧双唇,再不与他交流。

    连杀人犯都有容后再审的机会,为什么连一点希望都不留给他呢?

    是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诛心却日日夜夜让人不得解脱。

    他做的那些事,又比夺人性命好多少呢?

    有过之而无不及罢了。

    可他爱啊,他爱着沈长歌,他把这个人揣进心窝子里,就算怀疑到深处,也舍不得杀了他。

    他的血肉早就跟沈长歌长在了一起,现在沈长歌从他身体里挣脱了去,于是他也成了个不完整的人,摇摇欲坠,无法站稳。

    他抓着沈长歌的手,小心翼翼地握着,恍惚间,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沈长歌同他的祖父一起入宫,结果贪玩偷跑进了他的宫殿里。

    那时候,年幼的沈长歌初生牛犊不怕虎,问他:“我叫沈念,一念之差的念,你是谁啊?”

    南宫炽傲气地回道:“我叫南宫炽,我是太子,也就是以后的皇帝。”

    沈长歌笑他:“你是皇帝,那我还是将军呢。”

    南宫炽奇道:“别人都想当皇帝,怎么就你一个人想当将军。”

    沈长歌满不在乎地道:“皇帝有什么好的,皇帝换了一代又一代,谁能记得住他们的名字。只有将军,生来立战功,死了也能流芳百世。”

    “那好啊,那以后我当皇帝,你当我的将军,好不好?以后我就能对你说,看,这是朕打下的江山。”

    沈长歌瘪嘴道:“明明是将军打的。”

    南宫炽让步:“好好好,将军打的,将军打的。”

    南宫炽将那只手贴胸口放着,追忆道:“原来我那么早就见过你。”

    一念之差,天差地别。

    他和沈长歌的未来,终究是因他一念的疏忽而断送。

    他抬起头来,看着那闭目的人,问他:“长歌,你可不可以……再叫我一声崇凛?”

    他逼着沈长歌喊他陛下,后来他便再也没有改过口。

    他亲手将沈长歌推离,如今也再没有机会挽回了。

    他看着沈长歌胸口被刺穿的伤口,血涌上心头,一时间竟彻底昏死过去。

    恍惚间,似谁在说:那以后我当皇帝,你当我的将军,好不好?

    另一人回答:好啊。

    只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新帝在位第十三年,后宫嫔妃一无所出。

    新帝南宫炽将睿亲王的长子过继到自己名下,立为太子。

    又十年后,南宫炽退位,太子南宫诚成为新的帝王。

    属于南宫炽的时代,终于过去。

    只是百姓们,总会在茶余饭后的时候,想起那曾经保卫了周国多年的沈将军。随着时日的增长,那人的事迹已被传得耳熟能详,甚至被后辈传为“战神”,成为新一代年轻人的崇拜对象。

    皇陵之中。

    南宫炽拿着一盏烛火,慢慢地走到了墓室中央的棺椁处。

    这是个金碧辉煌的墓室,陪葬品琳琅满目,周国建国以来,还从未有过任何一位帝王有过这般待遇。

    而这个墓室,是为那人而建。这些财宝,也只为那人而寻。

    他推开棺盖,沈长歌的面容渐渐显露出来。尸体保存得很好,仿佛他只是在里面睡了一觉,一睡,便是二十多年光阴。

    南宫炽痴痴地看着他。他如今年过半百,却已是满头白发、行将就木。但他看向沈长歌的眼神,却像年轻时一样炽热且充满爱意。

    他把灯盏放到不远处的烛台上,回到棺椁处看着沈长歌。

    墓室顶端镶嵌着许多夜明珠,将这里照得如同白昼一般,那人的面容在夜明珠的照耀下,越发显得柔和了。

    南宫炽同他絮叨:“小诚那孩子很有魄力,他总说要将这周边诸国尽数收入囊中,雄心勃勃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很像你,像你一样有冲劲、有勇气。把周国交给他,我也可以放心去陪你了。”

    他垂目看着自己沉睡多年的爱人,继续道:“若不是不愿让你辛苦打下来的江山旁落,我其实早该同你一起去了的。”

    他翻身躺进棺中,在沈长歌旁边躺下。来皇陵之前饮下的鸩毒开始发作,他感到血味渐渐漫上口腔。

    “我知道你一直都在生我的气,所以才这么多年都不跟我说话。不过呢,现在我也要死了,你在黄泉路上不要走远了,乖乖等我过来,跟你说对不起。这辈子欠的,我下辈子还你,给你当牛做马。”他说着说着,一想到自己错过了沈长歌这么多年,又忍不住流出泪来。

    “你有句话还真说对了,我没了你,还真是睡不着。”他一手抓住沈长歌的衣角,一手将棺盖缓缓合拢:“不过,现在我已经抓好你的衣角了,再也不怕睡不好了。”

    棺盖合拢。

    黑暗中,南宫炽将头慢慢凑过来,闭上眼睛,依偎着沈长歌睡去。

    ——————

    “朕与将军解战袍”任务完成。

    【系统提示:攻略目标南宫炽主线喜爱值+0,后悔度+5,当前喜爱值100,后悔度100,任务达成。】

    【系统提示:支线人物拓跋逍喜爱值+0,后悔度+0,当前喜爱值100,后悔度100,任务达成。】

    【系统奖励:经验值奖励30000,其中攻略主要目标获得20000,攻略支线人物获得10000。

    金币奖励100万。稀有货币赤金奖励x5。】

    温斐面无表情地坐在系统空间里,开了瓶香槟,看电影一般地快进看完了南宫炽的余生。他听着系统的播报,内心毫无波动。

    毛球:“宿主大人,你为什么都没有一点反应?”

    “我有反应啊,我不是开了一瓶酒庆祝么?”

    毛球:“……”

    “对于您的前男友,您不准备说些什么么?”

    温斐认真地思索了一下,然后道:“还是有的。”

    毛球竖起粉耳朵:“什么?”

    温斐笑得高深莫测,道:“一个字,该!”

    毛球:“……”

    好吧,他家宿主果然不同凡响。

    “宿主大人,其实你也可以活着多报复他一会的。”

    “死了也能折磨。”温斐喝着酒,笑道:“我如果继续活着,他还有机会对我进行弥补,可他等不到我,就只能带着后悔与内疚,继续痛苦下去。我就变成他心中的白月光,胸口的朱砂痣。他只能时时刻刻想着,时时刻刻念着,他余生所见的所有人都比不得我,他心里也只剩下我一个。”

    温斐说着说着,唇边浮起一丝笑来,冷声道:“我的离去会像食死的乌鸦一样纠缠他的后半生,我死得干脆,可他却要被自己的内疚感继续折磨。”

    他对着毛球举杯,眉眼间的神情很像一位醉心于学术的哲学家,他说:“肉体的死亡从不是结束,真正的死亡是被所有人忘记,寂寂无闻地湮灭于历史洪流中。”

    他饮尽最后一口酒,神神叨叨地说:“死亡会让人变成永恒。”

    他抛下一头雾水的毛球,自顾自地回房间睡去了。

    温斐在系统房间的床上躺下,在落锁的房间里,享受着自己的私人空间。

    “死了多好啊,一了百了。活着多难啊,忧虑惊惶。”他将左手蜷紧,将唇温柔地烙印在自己指尖上,哼着不成调的曲调:“你曾轻抚我眉睫,你曾轻吻我指尖,黄沙一寸寸将你埋葬,我宿命中的爱人啊,你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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