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飞机-猫头正挂在自己的头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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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薄雾里,那一朵鲜红犹如一盏明灯,把整个画面都照亮了,特别是画中人的眼睛,不悲不喜,不卑不亢,似笑非笑,似嗔非嗔,似乎能把他的魂魄摄走。

    “如果真是你把我的魂摄走,那我也愿意!”他自言自语喃喃滴说。

    “轰隆隆”竟然开始打雷了,这个天气真适合看这幅画,特别是刚才的那道闪电,一瞬间便把整个房间照亮了。那耀眼的电光下,画面的薄雾突然散开了似的,画中的红衣女子不仅愈发鲜艳,还似乎在慢慢向自己走来。那一瞬间,画把自己感动了,在闪电将消失的时候,他嘟着肥厚的嘴唇狠狠地压在了红衣女的脸颊上。在接下来的黑暗里,他似乎听见了画中银铃一般的笑。

    他喘着粗气摩挲着画板,忽然,他想出去看一看,尽管他知道这个时间外边已经没了灯火。

    他放弃了路虎,而是打着一把小伞便出了门。那把小伞太小了,甚至盖不住肚子,或者说仅仅能够盖住自己肥硕的头。

    路面上的雨水汇成了河流,把街上所有的杂物都卷裹着向城西飘来,这其中就包括前几日鬼节里人们大把大把撒掉的方孔纸钱。这对于他并不算什么,他见过比这让人恐怖十倍的东西,不过,他还是厌恶的躲着这些晦气的东西,心里暗暗地想着,如果是一个女人被这些东西裹住脚裹,又该是一阵惊呼吧。想到这,他有点担忧,尽可能快速地晃动着笨拙的大腿。

    穿过几棵粗大的枫树,他远远地看见了门卫室的灯光,他很烦躁,他本以为那束光会像鬼火一样来回移动。可穿过大门的时候,他却听见了屋里此起彼伏的鼾声。

    雨水逐渐打湿了衣裤,这让他每一步都异常艰难,他只能不断笨拙地用手擦着眼前的雨水,气喘兮兮的继续迈着步子。路灯在这样的雨夜里成了摆设,本来平时就黑漆漆的小区愈发显得深邃幽谧,而他沉重的呼吸声像极了下山的黑熊,甚至让一对寄宿在大枫树洞的猫头鹰都惊飞了,留下一串独特的“哈哈”的叫声。

    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这是云城的谚语。听着猫头鹰的笑声,他开始疯了一样往前跑,他不知道厄运会降临在谁头上,她可不希望小区里第一个死掉的是个女人。如果非要死一个人,为什么不可以就是自己呢?

    大片的瓜地已经孕育出了一串串小瓜,他知道这种南瓜都是长在架上的,他不明白这些瓜为什么要放任它们在地上匍匐前进。当他把目光穿过瓜地的时候,他竟然看到北面别墅的玄关雨罩下面升着一团火焰,这火光在墨色的雨夜里显得格外妖艳。

    忽然,他发现火光下似乎还有个人,那人正坐在旁边鼓捣着什么。火光照亮了那个人的半边脸,邋遢的络腮胡里是一张一边大口咀嚼一边嘟囔着什么的嘴。

    他尽可能压低脚步,让脚下不发出“吧唧吧唧”溅飞雨水的声音。离得越近,那束火光越晃眼,反倒是看不清那个人的形象了。不过,他的鼻子却闻到了一股股烤焦的浓腥味,从那个人的动作来看,似乎是在烤着什么东西。

    这股呛人的腥味让他停住了脚步,他感觉胃在不停的翻滚,他厌恶地转身往回走。究竟是哪来的邋遢鬼?为什么要在那座别墅下笼火?他一边走一边默默地想着,不管怎样,这个男人让他觉得惴惴不安。

    走到瓜地岔口的时候,他收回了北边别墅的目光,转而望向东面。那边的别墅似乎更阴暗,尽管隔着暴烈的雨雾,他似乎仍听见了卡痰的呜咽声。站在那,他想起了刚才的猫头鹰笑声……

    (二)

    该死的天气,刁婆在心里再一次咒骂着。

    一道闪电划过,短暂的光明照清了整个房间。她就那样直挺挺地趴在床上,这个姿势她已经整整保持两个钟头了。周围散落着无数的大大小小的药片,她已经把所有的药都吃了一份,可是身体仍像被抽取了筋骨,她甚至没有力气翻个身。现在,她只有大脑是活跃的,她能够做的就剩下在酸痛中体会什么是油尽灯枯。

    下午的时候,她便感觉浑身酸痛,坐立不安起来。今年的云城很特别,除了难忍的闷热,似乎夜雨也很多。每当黄昏云层卷起的时候,她都会觉得那风和云仿佛在自己的身体里种下了无数的小虫,那些虫子在第一滴雨落下后便开始啃食她的筋膜,疼痛和酸痒一开始使她频繁的暴怒,最后直接将她撂倒,如同死尸一般动弹不得。

    我不能死,刁婆默默地对自己说。

    这几十年来,她遭遇过无数的磨难,有多少次她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可就是在最绝望的时候,仇恨总能唤醒生的欲望,当然,儿子是她的命,她的命就是为了儿子而活的。

    这一次,她又开始拼命的命令自己回忆了,就从那块丑陋的白肉忆起。那天黄昏,她拿着仅有的几块钱,背着小小的破包裹便拉着儿子走上了流浪之路。她们从城市到乡下,又从乡下来到临城。她们无处可居,最后就住在临城郊区的旧义庄里。义庄低矮阴森,尽管建国后以前停放的棺材早就一起焚毁和掩埋了,但是每天夜里她还是吓得不敢走出房门,哪怕是耗子发出细微的声响都会令她蜷缩成一团。儿子常常问,为什么要离开云城,为什么要离开玩伴,为什么要住在破烂的义庄里,为什么夜里她总是摸自己的头,挠自己的脚心……

    前面的问题她无法和年幼的孩子解释清楚,因为他尚且不知道到生和死,不知道血流出来会痛……后边的问题又让她更加毛骨悚然,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在夜里挠过儿子的脚心……

    后来,就连旧义庄也没法住了,村里的女人们对这样一个俊俏的寡妇住在村子里十分厌恶,她们知道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男人裆下的物件,但她们可以对这个女人下手……因此她常常一觉醒来发现屋里被泼满了粪便,或者是半夜里有人叽叽喳喳地挠墙、撞门……

    再后来她就去了墓园,专门做了哭陵人。每当有人下葬时,她都会被那些“孝顺”子女雇去代她们守孝哭陵,尽管卑微和贫穷,她们终于在哪里落了脚。儿子还那么小,便给比人家做了杂工,后来做过搬运工、建筑工、推销员……她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但儿子离自己却原来越远,他似乎仍对那做模糊的城市——云城念念不忘。她们有时候很久都不会说几句话,偶尔聊一会,儿子却总是提起那座城市,让她的伤疤一遍一遍流脓。

    终于,儿子还是决定带着她一起回来。她早已习惯了世界里只有儿子的生活,可是正因为如此,她无法拒绝儿子的决定。在回来前的那些日子,她总是梦见一阵阵猪肉骚味扑向自己。她决定,那就回来吧,她要除了这块脓疤,否则她死后都不会得到安宁……

    回忆的痛苦和仇恨让刁婆暂时忘记了身上的苦痛,她甚至忽略了自己未来的死亡,她要琢磨着下一步计划。

    就在两个小时以前,她听见外边的吵闹声,对面女人的尖叫和嘶喊是那么的悦耳,如果不是全身小虫蚀骨的疼痛,她一定要站起身来走到床边欣赏一番。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事,她只听见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这真是天助我也,少了一个只会偷内衣的笨蛋,便又来了一个帮手,她想到这的时候,默默笑了。

    “吱吱”,楼下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悉悉索索的声响伴随着沉重的呼吸声慢慢向楼上走来。听着上楼的声音,刁婆的面孔变得十分狰狞,苍老的肉皮发出惨白色的光,干瘪的嘴唇微微地颤抖着。她越发痛恨那女人,她真希望自己长出一幅獠牙,化作厉鬼,飞过去吮干她的血……

    砰,门开了……

    (三)

    夜似乎越来越凉。

    突然,沈伊好像听见了一阵阵抽泣声,那凄凄艾艾的哭声一会仿佛在窗外,一会又在床下。哭声悲痛欲绝,似乎充满着痛诉和不甘。沈伊想翻身查看,却动弹不得,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她只能用耳朵努力地分辨着这哭泣声到底是来自梦境还是现实。

    慢慢地,咿咿呀呀柔细的哭声越来越近了,沈伊感觉自己的床尾动了一下,每动一下都会传来轻微的噗噗声,难道有人正坐在自己的脚下抹着眼泪?

    过了一会,哭声渐渐小了,不过自己的被子却好像被扒开了一道缝隙,微冷的空气渗了进来,沈伊明显感觉自己的皮肤瞬间便绷紧了。就在她无所适从的时候,突然,一只毛茸茸的手摸了自己的大腿,那手冷冰冰的,似乎还被雨水打湿了。

    就在这个时候,睁不开的眼睛突然睁开了,翻不动的身子也能动了,就像古侠小说里穴道突然被解开的样子,沈伊嗖的一下在床上跳了起来。

    果然,又是在做梦,床上什么也没有。

    自从那次纸飞机钻进了自己的车,沈伊每夜的噩梦成了必须项目。此时此刻,她不知道程一非在哪里,片场、公司或是……

    沈伊想起了梁薇。

    雨早就停了,天边的鱼肚白暗示着白昼马上来临。

    在床上坐了一会,沈伊忽然想起了门外还有一个噩梦还可怕的厉鬼。不知道这寒冷的雨夜有没有冻死他,想着那张丑陋的脸都觉得恶心无比。她轻轻地下了楼,趴在猫眼往外看,外边玄关的雨罩下似乎什么也没有,倒是地上有一摊灰。正在沈伊聚精会神地往外看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碰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于此同时又听见了似有似无的抽泣声,她惊慌地低头看,可是整个客厅什么也没有。

    是球球吧?想到这,她忽然想起来,最近这段时间,因为种种坏的遭遇,她似乎很久没有抱着球球玩一会了。在她的印象里,好像都忘了这只猫的毛色和大小……这只猫曾经陪伴了自己最孤独无助的日子,沈伊对于自己的忽视心中充满了愧疚!

    她轻轻拉开门,探头向外望了望,确信沈明礼并没在在门外后才走出玄关。一夜的雨让这个闷热的城市凉爽了许多,沈伊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下懒腰。让她感到疑惑的是,雨后的早晨似乎并没有往日泥土的气息,反而隐隐约约传播着一股焦腥的味道。她对着自己的衣服抽了抽鼻子,气味并不是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那么她便将目光落在了那摊木灰上。看来沈明礼在自己的门前呆了大半夜,这便是他取暖点的火堆,抬眼望去房前的木栅栏被拆掉好大一块。

    火堆虽然熄灭好长一段时间了,但是那股毛发的焦味确实来自木灰。沈伊疑惑地弯下腰,才看见灰堆里竟然有着一段段已经烧焦的骨头,骨头上还残存着一些未净的肉丝。这个魔鬼,竟然在自己门前半夜里吃起了烧烤,老天真不开眼,怎么就没冻死他呢!沈伊恨恨地想。

    正当沈伊要直起身的时候,忽然脖颈冰了一下,似乎有水滴从雨罩上正好打到了自己。那滴水顺着脖颈好像要流进衣服里,沈伊赶紧伸出手去擦抹。不知道为什么,那雨水黏黏的,搓了几下后反而更大面积地黏在了脖子上。她疑惑地把手抽回来放在眼前,指尖红红的,一股腥臭直冲脑门。

    那这分明是血!

    她慌忙退后一步,自然地抬起头向上看,一个睁着眼、直接被从身子上剁下的猫头正挂在自己的头顶上。猫头的死眼正呆呆地盯着自己,一滴粘稠的血丝正从上面滴进了灰堆。

    “球球——”,沈伊觉得头一昏,险些扎进灰堆里。

    天杀的沈明礼,你竟然杀了我的球球!

    那一天早上,云城西城万壑枫园的小区上空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不过,本身就入住率极低的小区里似乎并没有人关心这件事,甚至连一个开窗子看热闹的人都没有,人们都在睡梦里贪恋着这个酷夏里难得的清凉早晨。

    沈伊独自一人就这样抱着一个流血的猫头在玄关奔进奔出,她绝望地嚎叫着,心中的愤恨和恐怖不知道如何安放,似乎只有疯狂的喊叫和奔跑才能让自己不昏阙过去。直到嗓子快哑的时候她才发现,关于沈明礼宰杀并吃掉她的球球这件事,她甚至找不到一个哭诉和申诉的人。

    程一非在哪?对了,我必须找到程一非,我要让他去杀了沈明礼,我要亲手割下沈明礼的脑袋……

    沈伊疯了一般抱着猫头就上车车,她不关心自己蓬头垢面,不关心自己只穿了睡衣,不关系汽车碎了玻璃,她只想马上找到程一非,让他拿爱情做赌咒一定要杀了沈明礼那个魔鬼。

    (四)

    真是不错的早晨,告别了阴雨,整个身体的旧零件竟然又能使用了,她真庆幸自己竟然活了过来。也是鱼肚白泛上天边的时候,她站了起来,伸了伸胳膊和腿,轻飘飘的,不知不觉就到了窗前。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她迫不及待地向外观望着。雨后的瓜地愈加茂密青葱,仿佛在和她这个主人打招呼。不过,她现在可不关心这些瓜藤,她关注的是对面的别墅。

    搜索了许久,没有陌生男人,没有尖叫的女人,那辆奔驰车也不再,除了对面那门口的一堆灰烬,她什么也看不见。

    就在她渐渐的觉得无聊的时候,对面女人起来后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尖叫、咆哮,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所有的一切,都被这幅病恹恹的面孔看在眼里。

    她默默地想着,这才是高明的手段,弄死了那女人的猫,就无异于给了那女人致命一击。只不过,等到听到对面女人呼天抢地喊着什么名字的时候,她却一改往日的灿烂地笑容,而是木然地发起了呆,仿佛一瞬间她的眼球就凹进去了许多,远远看去,如同两个黑洞一般。

    等沈伊汽车飞出东区的时候,刁婆终于憋不住了,她大声地笑了,她觉得现在笑容是她这二十多年来最明媚的一次。

    不过,笑容没有停止她手上的工作,她开始翻箱倒柜寻找一些东西。不一会,潮湿的房间里就不间断地发出“刺啦,刺啦”磨刀石的呻吟声。那把生锈的尖刀越来越亮,直到能完整地照亮她泛红的脸庞。她伸出拇指,用指肚向刀刃微微当了一下,血水便染红了刀刃……

    做完了工作,刁婆竟莫名地哼起了一首歌。那是她还是少女时代的一首电影插曲,调还在,歌词早就不记得了。不过刁婆并不在意,仍旧欢愉地哼着,她还破天荒地走到了卫生间照了照镜子。

    看了一会,她的眼神突然亮了一下。她快速地打开衣柜,打开大大小小的包裹,翻了整整半个小时,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那是一件旗袍,是她还是新媳妇时做的,她记得第一次从裁缝铺穿上它回家时,全街的人都向她偷来了艳羡的目光。那段日子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只是却太过短暂,等丈夫死于一场意外事故后,她便把这件他为她定做的旗袍压了起来。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穿过。

    此刻,她迫不及待地脱掉身上臃肿的衣裳,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旗袍穿上,站在镜子前转了个身。仍是原来的旗袍,仍是原来的身体,只是这身体却干瘪了许多,屁股和胸部最耀眼的曲线再也穿不回来了。刁婆有点小失落,不过却仍就满意,她觉得穿上这件曾让她光彩照人的衣服似乎让自己年轻了许多。

    脱下了旗袍的这近三十年,她清一色地穿着宽大粗糙的布衣,那些笨重的筒子衣不仅仅遮住了她引以为傲曼妙的曲线,也彻底禁锢了自己的欲望。

    她永远忘不了,就在丈夫去世那天晚上,她红肿着眼睛,穿着这件旗袍孤零零地跪在丈夫的棺木前守灵。这时候,为自己帮了一天忙的隔壁大哥竟然在没人的时候又折返了回来,他竟然当着丈夫的遗棺撕扯自己。他一边喷着酒气,抓着她的衣衫,一面口无遮拦地说着:“就喜欢你旗袍紧紧包裹着身体的样子,让我摸摸看……”

    (五)

    与此同时,当沈伊的奔驰呼啸着冲出小区的时候,小区内同时也上演着另一幅画面。小区保安室里,刘二狗已经让两个小保安站了足足一个钟头了,不过,这两个蠢蛋不仅不认错,还拿天气当做发昏的借口。和大哥不一样,他的身材十分瘦削,甚至可以用单薄形容,不过今天他实在忍不下去了,额头绷着青筋,冲上去便是一阵狂扇,直到两个保安嘴角渗出了血丝才停了下来。他感到害怕,他怕那一百万转而就不见了。

    昨天晚上,喝过小酒,耍完小钱,他开车直奔天上人间。让他扫兴的是,小媚竟然回老家了,至少要三五天才回来。他本来是想开车离开的,可架不住那经理的一番撺掇,加上酒劲也上来了,又忽然想起自己大概有半年没有碰过别的女人了,所以便接受了经理安排新人的建议。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南方姑娘,有点聒舌,而且说起话来浪言浪语,进了屋就主动脱得一丝不挂。刘二狗不喜欢这样的女人,不过坦诚的将,这个女人无论是身材和长相显然比小媚强很多,所以他酝酿了一下还是决定留下。

    可是,正当他兴致勃勃提枪上阵的时候,大哥竟然打来了电话。老大凌晨打来的电话还是第一次,他不敢不接。在接下去的一分钟里,他一面大声答“是”的时候,他分明感觉到自己的那杆枪逐渐变成了面条,而胯下那不知死活的烂货还不断的催促着,最后竟然提着他的面条讽刺说是那是蚯蚓……大哥显然被电话这头娇骚的声音干扰了,那边的话就此怔住了,只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呼吸声。

    刘二狗的冷汗润湿了两颊,他放佛看见了大哥怒气冲冲的面孔。他赶紧下了保证,惊慌地挂了电话,坐在床头思考着回去怎么面对大哥。忽然,他发现自己的家伙式竟然还在那个女人的手里攥着,想到刚才的场景,劈手就是一个耳光,刚才还搔首弄姿的女人便捂着下巴缩在墙角不敢说话了。

    等他一路狂奔回来的时候,这两个蠢货竟然正在睡觉……不过,他只能暂时压住心中的怒火,赶快叫醒这两个笨蛋急匆匆地向东区走去。

    没一会的功夫,他们便提着那个邋遢鬼回来了。他不知道这么一个要饭花子是怎么溜进小区的,他为什么要坐在那栋别墅前,大哥又是怎么知道那里出现了要饭花子?难道大哥刚才来过东区?或者说现在还在东区?而且站在远处看着自己提走这个脏老头?

    想着想着火气便冲了上来,他劈手给了那个老乞丐两个耳光。他本想在问问他为啥跑到那栋别墅去,可刚回到了保安室,他忽然觉得自己的下身酸软无力,又想起那个臭婆娘说到的蚯蚓,自己不会真的被大哥吓得阳痿了吧。

    他的愤怒爆发了,而眼前这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竟然还无所谓地说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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