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你:道德教育的语言艺术-形体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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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上文关于“信仰语言”、“诗歌语言”以及其中特殊的一支——“静默”,笔者均在开篇之初就它们的外延与内涵作了一些简单的廓清,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可能产生的理解上的混淆作了一些必要的澄清。在此,形体语言亦复如是,在笔者对它进行微观考察之前,有几点需要说明。

    首先,相信很多读者看到“形体语言”时,会将它与我们常说的“肢体语言”等同起来。但事实上它们在内容上不尽相同,笔者对我们即将探讨的“形体语言”的界定是“肢体语言”与“形象神态”的综合,换言之,它不仅仅包括了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坐立行卧等肢体活动,还包括了这个人的仪表、神态、表情、语气语调等溢于言表的精神气质;它不只是一些微观的手势、动作、姿态的呈现,也是一个人通过非语言的表达形式弥漫于周身的、呈现于外的一种宏观气象。因而笔者认为“肢体语言”不同于“形体语言”,且相较于后者略显狭隘。

    其次,“形体语言”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我们在特殊教育中普遍使用的一种肢体表达方式——“手语”。毫无疑问,它是一种极其重要且具有相当普及程度的世界性形体语言。然而由于我们此处集中讨论的是一般性的大学道德教育语言,再加之笔者对“手语”的认知和了解十分有限,所以接下去的讨论中我们所指的“形体语言”与“手语”关系不大,而是侧重于一般意义上的“肢体语言”和“形象神态”。特此予以说明。

    再次,从一般性的形体语言的意识状态看,它可以分为两类: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就笔者对二者的了解和剖析,二者有如下一些差别:

    1)有意识的形体语言是可以编排设计的,比如戏剧表演中的肢体动作、公开演说时使用招牌动作、交警指挥交通时的规范手势、乐团指挥在音乐会中挥动指挥棒……而无意识的形体语言则是不由自主、不知不觉的,所以是难以提前准备、不可预测、无法演练的,而是溢于言表、自然流露,比如思考问题时人们习惯于用手支着下巴,或者疲惫或无聊时我们会哈欠连连……

    2)有意识的形体语言一般是有明确目的性的,比如戏剧表演中的肢体动作是为了强化剧情,从而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公开演说时的招牌动作是为了创建演说者的个人标识以使人印象深刻,交警的手势是为了维护交通有序、道路通畅……而无意识的形体语言因为不是表达者故意为之,因而常常目的性不明朗,比如人们谈到自己的得意之处时会忍不住扬眉毛,或者见到自己的心上人时会满目柔情——这些姿态或动作皆是无心之举,不存心机,事先也无所谋划,因而不包含什么刻意的目的在其中。更有趣的是,无意识的形体语言虽然不带有明确目的,但是很多时候恰恰会在不自觉中暴露表达者试图遮掩的东西,反倒破坏了他最初之目的,比如俗话常说的“做贼心虚”正是如此——做贼之人的胆怯心虚不经意间会流露于他无意识的形体语言中,会在无声无息中泄露了他竭力掩盖的本质,出卖了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常言说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告诫世人:无意识的形体语言的表现力不可小觑,即使我们严防死守、时时警觉,仍是防不胜防,因为人难免总会有“不经意”的时候,而就在一个人疏于防范的那些片刻或间隙,它们会趁虚而入,暴露真相。3)有意识的形体语言可以是局部性的,比如以某一个特定的手势来强化演说时的现场效果,就像演唱会上歌手在舞台上张开双臂,对着观众振臂挥舞常常是在发出邀请,邀请观众加入这激动人心的音乐热浪等;或者以某种必要的眼神来凸显舞台上某个人物的个性特质,就像大小眼、高低眉可以夸张地表现一个人阴暗的心理,引来观众的不适感等。而无意识的形体语言则是一个人从头到脚、由内而外的整体性存在的一种显现,它不只是一个眼神,而往往匹配以相应的面部表情、身体肌肉的紧张程度、手脚摆放的姿态等,一发而牵动全身,体现的是那一刻这个人的心理状态或综合气场,有时甚至可以依此而勾勒出一幅这个人此时此地的精神肖像,就像我们所熟悉的人物雕塑或者人物肖像绘画等艺术形式恰恰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对某个人瞬间形体语言的捕捉和定格上。

    由于笔者一直尽力避免使当下的这份研究报告走向一种对刻意造作或有意识的表演技艺的探讨,所以在这一章节中,无意识的形体语言将成为笔者讨论的重点,或者说,在以下文本中笔者涉及的“形体语言”若不做特殊说明,指的即是一种“无意识的形体语言”。

    最后,之所以笔者将形体语言作为研究的一大重点,全在于它在社会交往、家庭交流、课堂教学等一切关乎人际往来的领域中是那样易于被忽略被轻视的一个元素,而事实上它的重要性超乎想象。我们一般以为良好交流的基础是对话与倾听,换言之,就是语言,是你来我往的言语交流——“你说,我听;或者我说,你听”。所以我们习惯于把言者的逻辑性与口才、听者的理解力与耐心作为人际交往顺畅的重点以及制胜的法宝。当然,一个人通过语言的确能表达很多,但事实上,他不言不语时也是在表达,而且往往表达得更多。当他言说时,他在用头脑和口舌表达;而当他不言语时,他在用全身表达——他的一颦一笑一皱眉、抱头托腮眼波流转……其中,无一不是一种表达,而且无形中表达得更全面更深刻更内化,比如当一个人深陷痛苦时,我们对这种痛苦的深度与强度的认识不一定是来自于他的口头陈述或哭天抢地,而是来自于他眉宇间的绝望、面部肌肉的激烈抽搐、不可控制的身体颤抖、眼神中降至冰点的冷冽、精神活力上的沉郁、生命力的极度疲惫……这些东西更能激发我们的切身感触,进而感同身受、深有领会。心理学家赫拉别恩曾提出一个这样的公式:信息传播总效果=7%的语言+38%的语调语速+55%的表情和动作。由此可见,形体语言在人与人交流的过程中直接地或间接地承担了五成以上的信息传递功能,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从上述公式呈现的信息传递的效果看,即使我们把它称为人类“最重要”的表达方式也不为过。

    注释

    [1]周增文编著,《肢体语言的心理秘密》,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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