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你:道德教育的语言艺术-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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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社会当前频频发生的道德失范现象(其中很多与在校学生密切相关)似乎间接表明尽管道德教育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校方和师生投入巨大的时间、精力、人力、财力,然而遗憾的是,实际的教育成效似乎并不如意——大多数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课堂上习得的知识并没有能够真正进入他们的日常生活,指引他们的现实选择,规范他们的实际行动。据笔者所在的大学的很多大学生反映,他们在大学道德教育中所学的道德义理、伦理规范虽然在逻辑上具有合理性,在天理人伦上具有正确性,他们在理智上深表认同,但是这些并不具有足够的穿透力,使他们为之心动而自主地将它转化为自身行动的内在动力。他们的头脑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很多时候却还是走上了知行分离、南辕北辙的道路——“大道理谁不懂?可就是不能真正深入人心”——这是大多数在校学生以及很多社会人士对当下道德教育成效的评价和总结。如此这般的现象背后当然包含了复杂的来自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的原因,但学校道德教育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有待完善的缺陷。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我们大多数的道德教育长期以来重理智教育而轻情感教育,重道德义理的分析和阐释而轻道德信念、道德情感和道德实践的激发和培养,具体表现为在道德教育中教育者过于依赖理智语言而缺乏对非理智语言的开发和运用,这样做的结果便是如上述所言,人们虽在理智上深谙道德义理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却并不真正发自内心理解“道德”作为一种弥足珍贵的信念所具有的崇高性,作为一份温暖人心的情感所蕴含的优美感,以及将它付诸于行善助人的身体力行所带来的强大的直观亲和力,而恰恰是这三种伟大的属性赋予了“道德”对功利世界的超越性和对高贵精神的感召力,正是它们构成了道德打动人心,进而躬身力行的内在力量,也正因如此,道德方能成为千秋万代引领人类精神不断成长、不断升华、不断自我突破、不断自我实现的终极动力。

    笔者将针对我国道德教育中长久被忽略因而处于明显弱势的非理智语言(也可以称之为“非逻辑语言”)进行微观而深入的探究——包括超理智、超逻辑范畴的信仰语言,非理智、非逻辑范畴的诗歌语言(其中包括了“静默”这一类特殊的诗歌语言),以及有别于常规语言的表达类型——如“口头语言”或“书面语言”——的形体语言。本文将挖掘并辨析上述这三种有别于理智语言的非理智语言在面对不同思想主体、阐明不同道德主题时各自所特有的优势——如信仰语言之于超越性、诗歌语言之于情感性、静默之于空,以及形体语言之于直观性,同时尝试针对三种不同的非理智语言寻找和发现一些切实可行的实践方式,可将三者合理地引入当下以理智语言为主导的道德教育语言体系之中,使它们在理智语言的逻辑表达力之余得以各尽其能、各显神通、取长补短,最大程度地发挥非理智语言在人类信仰领域、情感领域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独特表达力,以此来激发受教育者的道德信念,培养他们的道德情感,并促进他们以身载道——自发地将道德信念与道德情感落实为现实世界中真切的道德实践,将内生的爱善求善之心外化为日常生活中向善从善之行。

    笔者旨在探求一种更为完善也更具人情味的道德教育语言——既包含了理智语言,也融入了非理智语言;既经得住理性的拷问又充满了情感的热忱;它不仅能以通畅的逻辑性阐明道德原理与伦理规范,赢得受教育者头脑的认同,而且能以真情实感展现出道德信念之伟大和道德情感之美好,以此唤起受教育者发自内心的情感共鸣,自发地对真善美心存向往,对良知有所敬畏,不但在精神世界里树立起健康的价值观与正确的伦理观,更重要的是能在现实生活中亲历亲为、尽心尽力。换言之,笔者试图借着对一种寓情于理、兼具知性与美感的教育语言的探索,尝试开发一种既能关照到受教育者的理智思考,又能满足受教育者的精神需求的、新型的道德教育语言模式。当然,最终目的乃是在当下道德教育的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教育和教学的实际效果,不论是对每一个受教育者自我的人心与人生的修养,还是对人际的交往或社会的发展,带来一些有益的影响,使个人身心更健康圆融、人际更真诚友善、社会更公正和谐。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道德教育语言艺术”,尤其针对的是“大学道德教育语言艺术”。这里有几点说明:首先,笔者多年来长期从事大学道德教育课堂教学的第一线工作,对此具有相对深入的了解与一定的心得体会。本文之所以聚焦于“大学”而非基础教育或学前教育中的道德教育,主要是基于这一原因。但是在研究论述过程中,笔者真诚希望能对其他类型的道德教育乃至更为普遍的社会道德教育有所启发或有所助益,若能如愿,将深感荣幸。

    其次,笔者对于本研究主题的兴趣一方面是基于近十年来个人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亲身经历的困惑与思考,另一方面是来自于期间成百上千封学生邮件中所反映出的对道德信念与道德情感的疑虑与反思,这些疑虑与反思很少是源于对道德原理或伦理规范的质疑,而大多数是源自“情”与“理”之间的纠结,对真善美缺乏坚定信念的迷茫与痛苦,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实际选择时在“利己”与“利他”之间不知当何去何从的徘徊与困顿。一位学生与笔者交流时曾直言:“我们所面临的道德困境不是不知道对错,而是明知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最后还是决定选择走错的路。所以真正的难题从来不是‘不知’,而是空有‘知’却没有动力落实于‘行’,空有‘善心’却没有‘善行’。”此话使笔者思虑良久,结合了自身的观察与体会,深以为然,也因而更确信:我国当下的道德教育要真正有所成效,不仅当致力于在“知”的层面上传递道德理论,更要在“行”的层面上有所启动、有所激发、有所引领。

    俗话说“心动才会行动”——此话确有一定道理,自发的行动往往源于内心的激荡;心灵的撼动往往是最强烈、最直接的行为驱动力。很难否认,“发乎于情”很多时候比“发乎于理”具有更强的精神穿透力,与之伴随的行为意志也更为坚决。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信心比黄金更贵重”、“真爱比死亡更坚强”的原因所在——生活中时不时发生的真实故事一直在提醒我们:真正发自内心的坚信与深爱果真可以超越所有常理、克服一切障碍,创造出很多不可想象的奇迹。而这种坚信与深爱也正是道德之所以能打动人心的终极秘诀所在。回顾我们的日常经验,从小到大学校道德教育课程中传授教导的诸多道德义理或科学的价值观,似乎从未像诸如《感动中国》里的某一个小故事那样深入我们的内心,在那里翻江倒海,竟使得身为旁人、路人、陌生人的我们不由自主为之感动挥泪并心生敬佩,甚至不少人因为深受感染而从此起了向善行善之心。可见,道德最大的感召力并不在于其逻辑上的合理性或者理智上的解释力,而恰恰来自于人们的灵魂深处依然存着一份对良知的坚信,依然会将心比心而渴望每一个生命能得到关爱与珍惜。换言之,道德之力与道德之美的源头及高峰均在于道德信念之坚定与道德情感之温暖。

    笔者深切感受到:道德教育语言体系不能只是关注“理”,还要呵护“心”;不能只是“讲道理”,还要致力于“谈情”与“说爱”;不应当只是注重剖析和论证伦理道德在理论体系上的无懈可击,那远远不够,还必须注重阐明和澄清道德与人类“心灵”的契合、与“情感”的交融、与人生终极幸福的统一;不但要厘清道德合乎人类交往之公共理性的一面,还应揭示道德所内含的“授人予玫瑰,手留余香”的诗意与温情,表明所谓“道德”不只是对他人需求的满足,也是对自我人格魅力的成全,更是每一个人在进化为更圆融完美的“自我”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

    再次,道德教育可采用的媒介很多,比如图像与电影、音乐与实地考察……但是不管怎样,语言表达一定是最重要的教学媒介,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可见的未来,这一点恐怕不会有本质的改变。这就是笔者在“道德教育”这个包罗万象的话题中选择“语言艺术”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语言是绝大多数教育工作中分量最重的一个部分,也是教育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一个关键手段,我们可以采用诸多其它媒介方式来补充我们的语言表达,但是语言表达始终是核心,是本体,是教育工作的最主要载体。笔者希望通过对道德教育语言艺术的探究,来拓展道德教育语言体系的范围,合理引进一些尚未被我们的道德教育正式采用的语言类型,如非理智语言(此处以信仰语言、诗歌语言、形体语言为例),以不拘一格的表达方式来丰富我们长期被学生抱怨为“单调无趣”、“枯燥乏味”的道德教育语言形式。事实上,我们知道,人类的语言与思想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相互映衬关系,语言是思想的主要表现形式[1],它就像一面镜子,能清晰地映照出思想与精神的形态——一般而言,语言的贫乏反映了思想的贫乏,语言的单一折射了精神的狭隘;反之,语言的练达透露了思想的通透,语言的丰富体现了思想的丰满,语言在不同维度间的自由切换展示的是精神实现了跨边界的融合贯通——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以理智语言为主的道德教育语言基础上合理引进非理智语言,在既定的逻辑框架之中恰当补充和注入信仰语言、诗歌语言和形体语言,其意义将不只是拓展我们现有的道德教育语言类型,与此同时,更要紧的是这种教学语言类型的拓展不知不觉中必将伴随着思想的扩容、精神的达观,而这会使得我们当下的道德教育在语言表达形式更为多姿多彩的同时,思想也变得更加多元丰富,精神也因为呈现出更多层次、更多维度、更多面向而显得更加广阔且富有纵深,这将极大地有益于我们的教育者以及我们的道德教育在理智、信念、情感、直观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关照到受教育者的需求,进而赢得他们的信任,获得他们的共鸣。

    理智语言在过去几十年的科学领域中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它在表达过程中呈现的逻辑性、客观性、精确性赢得了人们的信任,使之得以广泛使用,并在相当程度上被视为语言表达的最佳选择。在当下我国的道德教育中,理智语言的普遍运用以及由此获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每当我们在道德教育课程中诠释一个伦理学概念或者说明一个道德原理时,我们往往需要依赖于理智语言来廓清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或者借助它来梳理该原理的前因后果。理智语言在说理方面的优势无可辩驳,它善于以哲学的反思精神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并以科学的归纳方法化繁为简阐明其中道理。在道德教育中,理智语言的运用集中展现了教育内在的思想性以及由此反映的理论深度。

    理智语言在说理论证方面的显著特长,赋予了它强大的解释力和说服力,使之在各行各业的语言表达中都占据越来越突出的地位,除了科学领域、工程领域,连道德、文学、艺术、信仰、审美、人生修养等与人类的精神和情感更为密切相关的人文领域也逐渐开始丧失对自身原本得天独厚的情感语言的自信,放弃其长久以来介乎于理智语言和情感语言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平衡感,转而将自身的骄傲建立于这样一个评判标准:能否用理智语言表情达意,或者能否以因果逻辑自证其理?不可否认,即使在这些领域,理智语言仍功不可没,正是它的介入,使得颇显复杂而凌乱的情感世界、丰富而多元的审美经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逻辑性与系统性,变得整齐而有序,变得可被分析、可供量化、可作解释;然而我们应该考虑到,如果我们把人类所具有的所有表达方式作为一个语言的整体而将理智语言置于其中,那么它仅仅只是这一更宽广的范畴内的一支、一元、一个部分,与它比肩而立的还有众多与它类型相异的非理智语言,它们的表达方式与它大相径庭,却与它具有同等力量——比如,特别善于传递人情冷暖的情感语言;超越于此岸世界之上,连通着彼岸世界的信仰语言;蕴含在眼神表情、举手投足之中,不经意间流露的形体语言等,另外,“静默”也是人类沟通交流方式中格外重要的一支,作为一种特殊的表达、一类无声的语言,它能传递某种独特的气氛、某种深邃的静——“此时无声胜有声”——它的丰富、细腻和深沉并不亚于上述的其他任何一员。这些不同类型的语言在特定的语境中独当一面,各具所长、各美其美、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了一片群星灿烂的人类语言世界。在人文领域中,对于任何一类语言的偏废,或者对于任何一类语言的过多依赖,或仅仅将语言的某一方面特质作为评判语言表达之优劣的标准,都是片面而狭隘的,这会妨碍我们对任何一个问题或对象进行充分的认识和透彻的领会。

    在我国当下的道德教育中,这就是一个急需我们直面的问题:理智语言固然帮助我们理解各个伦理学概念或定义,厘清道德原理起承转合的历史渊源及内在逻辑,用它精确而严密的理论性和思想性来阐明道德的合理性和正确性。但是,我们都知道,道德不只是理论,道德高于理论;道德关涉的不仅仅是人的理智(道德原理),还有人的情感(道德情感)、人的意志(道德信念)以及人的实际行动(德行)……完整的道德是人的理智与情感、意志与实践的全面结合和高度统一;正因如此,道德所具有的力量才远远不止是说服力或解释力,还常常伴随着惊人的行动力、感染力,乃至震撼力。说服力仅仅作用于人的头脑,而行动力、感染力与震撼力则更多地作用于人的内心与精神。毫无疑问,我们的道德教育的核心主题是道德,那么除了运用理智语言,我们需要也应当借鉴前文中提到的其他各种类型的非理智语言——比如信仰语言、情感语言、形体语言乃至静默,一方面以它们之所长来弥补理智语言之所短,从而突破理智语言面对情感和信仰问题时的局限性,辅助理智语言在传递类似“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样空灵沉静的境界时的无力感,并且当理智语言涉足人类心灵、精神乃至灵魂领域而无计可施时,及时地加以扶持和介入;另一方面借助非理智语言来还原一个多向度、多侧面的“道德”实相,从而恢复“道德”本源上的完整性。惟其如此,我们方能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充分展现道德的伟大、揭示道德的力量,并进而实现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笔者致力于探讨的“非理智语言(Non-rational Expressions)”不是“理智语言(Rational Expressions)”的对立面,而是有别于“理智语言”的另一个语言分支,是对“理智语言”的补充。它不是“反理智的语言”或“无理智的语言”,而应被理解为“不同于理智语言的另一类语言”或者“区别于理智语言的另一种语言”。如果我们尝试着用英语来说明,或许会看得更清晰明白一些,即在本文中笔者将重点涉及的“非理智语言”是Non-rational Expressions,而不是Anti-rational Expressions或者Irrational Expressions。前者与理智语言因为有所不同而分属两类,在功能和方式上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后二者则是理智语言的对立面,是对理智语言的否定与逆反。第一种情况类似于“红”与“绿”——彼此差异,却可以相映成趣;第二种情况则类似于“对”与“错”——水火不容、势不两立。而本文涉及的非理智语言与理智语言的关系属于第一种情况——看似黑白相异,实为纸墨相溶;相辅相成之下相得益彰。

    以下,笔者将从非理智语言的上述三种类型分别展开,即信仰语言、情感语言(以诗歌语言为代表,其中也将涉及“静默”这一种颇为另类的无声语言)以及形体语言,主要从如下若干方面加以探讨:

    1.各类非理智语言与理智语言相比的特点及其优势;

    2.各类非理智语言与道德教育的契合点;

    3.各类非理智语言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实践方法。

    注释

    [1][德]威廉·冯·洪堡特著,姚小平译,《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商务印书馆1999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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