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报恩于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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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是债,必须还。但是,在日本,一谈到报恩就被看作是堕落到了另一种与“恩”全然不同的范畴。日本人发现,在我们的伦理学中,在我们的诸如“责任”和“义务”这样的中性词汇中,往往混淆这两个道德范畴。正如我们会觉得,某个部落中的生意经是非常奇怪的,因为那个部落在金钱交往中所使用的语言不分“借方”和“贷方”。对日本人而言,称作“恩”的,是原有的、常存的债务,与“报恩”是两回事;后者是主动的,有如绷着的弓弦,要用一整套其他的概念来解释。受恩不是美德,而报恩是。美德始于你全力以赴的感激行为。

    要想理解日本人的所谓美德这回事,我们必须牢记把他们的那套伦理与金钱交易进行类比,并且想到,在美国,实物交易中如有欺诈行为,后面就会面临一系列的制裁,我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把人牢牢控制住,当某人拿了不属于他的东西,我们不会考虑环境因素而减轻对他的处罚。我们不允许一个人仅凭一时冲动来决定他是否去银行还款。借方要对他所借的本金负责,同样要对自然产生的利息负责。我们认为,爱国或爱家与这一切截然不同。在我们看来,爱关乎心灵,最好是无条件奉献的。爱国的含义是要把国家利益置于其他一切之上,爱国主义被认为是唐·吉诃德式的狂想,在美国被敌军武装攻击之前,它与人类易于堕落的本性是不相容的。日本人的伦理有一个基本原则,即男男女女生来就受了父母的大恩大德;我们美国人没有这样的原则,所以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同情并帮助需要帮助的双亲,不应该殴打妻子,应该给孩子提供生活保障。但是,我们对这些行为不能像对债务一样斤斤计较,也不能指望它们像做成生意那样得到回报。但在日本,它们几乎被看作美国人心目中的还钱行为一样,其背后的制裁也很严厉,相当于在美国你有能力还分期付款的本金和利息,而故意不去还时所受到的制裁。它们不是那些只在危急关头才必须注意的事情,诸如宣战或父母病危等。他们是一直跟着你的影子,就像纽约小农担忧其抵押贷款,或华尔街的金融家在卖空之后要紧盯市场的攀升一样。

    日本人把“恩”分成几种不同的类型,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规则,有的报恩在数量上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有的则在数量上与所受的恩相当,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要有期限。无限的报恩叫作“义务”,他们是这样解释的:“永难报恩于万一。”日本人的义务又分成两种不同的类型:报答父母的恩,叫“孝”;报答天皇的恩,叫“忠”。这两种义务都是强制性的,是日本人普遍的命运。事实上,日本的初级教育被称为“义务教育”,因为没有任何其他词能如此准确地表达“必须”之意。生活中的一些偶然事件可能会更改义务的细节,但义务是自动加在所有人身上的,而且超越于所有偶然的情境。

    日本人的义务及相应的报答包括:

    1.恩:被动招致的义务。“受恩”“负恩”的“恩”都是被动接受的义务。

    皇恩,受于天皇的恩。

    亲恩,受于双亲的恩。

    主恩,受于主子的恩。

    师恩,受于老师的恩。

    还有一生中与各色人等接触时所受的恩。

    注:所有这些对某人有恩的人都成了他的“恩公”“恩人”。

    2.报恩。向恩人还债,有报恩的义务,这样的义务被认为是主动的报答。

    A.义务。只能部分偿还,永远不可能全部还清,而且没有时间限定。

    忠,对天皇、法律和日本国的义务。

    孝,对父母和祖先的义务(连带着对子孙的义务)。

    任务。对自己工作的义务。

    B.情义。这样的人情债被认为是必须偿还的,而且在数量上要与所受的好处相当,在时间上则有限定。

    (1)对社会的情义。

    对君主的义务。

    对姻亲的义务。

    对非亲属的义务。由所受之恩而定,如送钱、好意、送工(作为工作互助的一种形式)等。

    对并非近亲的义务(如姑妈、叔父、堂兄、侄子等),并不是因为受恩于他们,而是因为来自共同的祖先。

    (2)对自己名声的情义。这相当于德国人说的“名誉”。

    当一个人的名声受到侮辱或因为失败而受到损失,他就有洗刷名誉的义务,如报复世仇家恨的义务。(注:这种算账行为不算是侵犯。)

    一个人有不承认自己专业上的失败或无知的义务。

    一个人有义务遵守日本的各种礼节,即观察所有表示尊敬的习惯做法,不要超越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属的地位,在不恰当的场合克制自己情绪的外露,等等。

    这两种形式的义务都是无条件的。日本人把这些美德极端化了。在这一点上,他们的对国家尽忠和对家庭尽孝的义务概念与中国的不同。从公元7世纪之后,日本人不断地借鉴中国的伦理体系,“忠”和“孝”本是中国字。但是,中国人没有提倡说,这些美德是无条件的。中国人假定了一种超越一切的美德,它是忠和孝的条件,那就是“仁”,它往往被翻译成“仁慈”;不过,它几乎意味着西方意义上的一切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有“仁”。如果统治者不“仁”,人民就有正当的理由起来反对他。“仁”是忠的前提条件。皇帝及百官是否能保住职位,取决于他们是否施行仁政。中国的伦理把“仁”用做所有人际关系的试金石。

    日本人从未曾接受中国的这一基本伦理准则。朝河贯一是日本的一位大学者,他谈到中世纪时期两国的这种对比时,说:“在日本,因为这些观念与天皇制明显不相容,所以一直没有被全面接受,哪怕仅仅作为理论也没被接受。” 实际上,在日本,“仁”成了一种非法美德,失去了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所拥有的崇高地位,被彻底降格了。在日本,“仁”被读作“jin”(写法跟汉字一样)。事实上,哪怕是在社会最高层,“行仁”或“行仁义”也远不是一种需要具备的美德。它已被日本的伦理体系所摒弃,成了某种法外的东西。除非让自己的名字列入慈善捐赠名单,或者对罪犯施与仁慈,“行仁”才可能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但它完全是职责以外的事儿,意即,不是必备的品德。

    说“行仁义”是“非法”行为,还有一种含义,即它在不法分子中是一种美德。在德川时代,那些抢劫杀人的盗贼和暴徒就是把“行仁义”看作是一种荣耀——他们都身佩单刀,以与横行霸道的武士有所区别。当某个不法分子请求另一个他不认识的不法分子窝藏自己,后者为了确保此人的同伙将来不会找上门来报复,就会给他提供庇护,于是乎被认为是“行了仁义”。在近代日本,“行仁义”的用法更等而下之了,频繁地出现在关于要受处罚的行为的讨论中。日本的报纸会说:“普通工人,仍然在‘行仁义’,他们必须受到惩罚。警方应该关注这种行为,应该取缔这种在日本的犄角旮旯里依然盛行的‘仁义’。”他们指的就是那种“盗贼中的光荣行为”,它在惯于敲诈勒索的黑帮世界里是很盛行的。在近代日本,有些小工头像世纪之交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工头一样,与没有技术的劳工订立契约,建立非法关系,把他们租出去,以获取利益,并因此而发财。在日本,这样的行为被说成是“行仁义”。中国的“仁”这一概念降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日本人彻底篡改了并且贬低了这一中国伦理体系中的重要美德,又没有用其他能成为“义务”的条件的概念来代替它。于是,在日本,“孝”成了一项不得不履行的义务,哪怕那意味着要赦免父母的罪孽和不公。只有当它与忠于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才会被取消;某人的父母哪怕不足取,哪怕破坏他的幸福,他也不能不尽孝。

    在一部近代日本电影里,一位母亲偶然看到一笔钱,那是她已经成婚的儿子从乡民那儿筹集来的;那儿子是一位乡村小学教师,那笔钱是要用来去赎取他的一个小女生的。那女生的父母因为荒年挨饿,所以想把她卖到妓院去。那母亲经营着一家属于她自己的有名的餐馆,并不缺钱,但还是从儿子那儿偷了那笔钱。她儿子知道是她拿的,但不得不自己扛起这罪孽。他妻子发现真相后,留了张纸条,把丢钱事件的所有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带着孩子投河自尽了。随后大众都知道了这事,但这桩悲剧中母亲的罪责却没有得到追究,甚至没有受到传唤和质询。那儿子尽了孝道,然后离开家乡,独自去了北海道,打造自己的性格,目的是让自己强壮起来,以应对将来出现类似的考验。他是个秉有美德的英雄。作为美国人,我的显而易见的裁决是:应该为这个悲剧负责的,是偷钱的母亲。我的日本朋友却极力反对我的裁决。他说,孝道往往跟其他的美德冲突,假如作品中的主人公足够明智,他可能会找到一种妥善的方法,不至于失去“自重”。但是,假如他责备他母亲,哪怕只是在心里责备,他不可能不失去“自重”。

    小说和现实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尽孝的义务,年轻男子在结婚之后,就要承担这些沉重的义务。除非是在某些“摩登”圈子里,一般可敬的家庭都会想当然地以为,要由父母给儿子选定媳妇——往往是通过媒人的牵线搭桥。考虑什么样的媳妇才是好媳妇的,主要是整个家庭,而不是儿子本人,这不仅是因为婚姻与金钱交易有关,而且是因为那媳妇将被列入家谱,并且通过生育儿子使香火绵延。媒人的习惯做法是:给两个年轻的男女主角安排一次见面的机会,但并不交谈。他俩似乎是偶然撞见,但有双方父母在场。有时,父母会为儿子选定一门有利的婚姻,在那样的婚事中,女方父母会在金钱上获利,男方双亲则可与某个有清誉的家庭联姻。有时,他们决定选择某个女孩,是看中她本身具有的某些能让人接受的品质。善良的儿子因为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不可能对他们的决定表示疑问。结婚之后,他要继续报恩。如果他是家业的继承者,那么他要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众所周知,婆婆一般不喜欢儿媳妇。她总能找出儿媳妇的各种各样的毛病,哪怕年轻的丈夫跟妻子在一起很幸福,只要能跟她厮守,就别无所求,但婆婆还是可能把她赶走,破坏这姻缘。日本的小说和个人传记中,妻子和丈夫的痛苦都会得到强调。循规蹈矩的丈夫因为要尽孝,会服从母亲解散婚姻的要求。

    有位“摩登”日本妇女现住在美国,她曾把一个怀孕的小媳妇带到自己在东京的住处,那小媳妇是被婆婆逼迫离开自己痛苦的丈夫的。她身体病了,心也碎了,但她没有责备自己的丈夫。渐渐地,她对自己即将生下来的宝宝有了兴趣。但是,在孩子出生时,那婆婆在一声不吭、唯唯诺诺的儿子的陪同下,赶来要抢孩子。孩子当然属于夫家,所以婆婆把他带走了。然而,婆婆随即把孩子送到了孤儿院。

    所有这一切都包括在孝道之内,都是子女应当还给父母的人情债。在美国,这样的故事会被看作是外人干涉个人幸福权利的例子。由于日本人把那种人情债视为基本前提,他们不会想到这种干涉是“外面的”。日本的这类故事很像我们美国的一类故事,后者讲述的往往是老实人通过难以置信的个人努力,还清债务。美国故事讲述的是真正的美德,如某些人争取自重的权利,或竭力证明自己足够坚强,以承受特别的人生挫折。这样的挫折尽管能磨炼美德,但自然会留下怨恨痕迹。亚洲关于“可恨之物”的谚语值得我们好好注意。比如,在缅甸,依次分别是“火、水、贼、官僚和恶棍”,而在日本,则是“地震、雷霆和老人(一家之主、父亲)”。

    日本的孝道和中国的不同,不包括几百年前的列祖列宗,或由祖上传承衍生而来的庞大家族。日本人只崇拜晚近的先辈。墓碑上的文字必须年年重写,以保其前后一致。当活人不再记得某位祖先,他的坟墓也就被忽略不计了,家里的佛龛中也不会再保留其牌位。日本人着重尽孝的,只是那些被活人记得的先辈,他们关注的是现时现地,没有兴趣进行抽象思维,也没有兴趣构建不在眼前的物体的形象;对此,许多作家都曾做过评论。日本的孝道与中国的正好形成对比,可算是对那些评论的另一个例证。然而,日本孝道最重要的实际意义在于,它对活人中的尽孝义务进行限制。

    孝道远不止是对自己父母和祖辈的尊重和顺从,在中国,在日本,都是如此。就说对孩子的照顾吧。西方人把它说成是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使然,而东方人则说那是出于对祖先的孝敬。日本人在这一点上是非常明确的:一个人给祖先报恩的方式,是把他自己曾经受到过的照顾转移到孩子身上。日语中没有表达“父亲对孩子的责任”的说法,所有这样的义务都被包含在对父母及其父母的孝道中了。孝道要求一家之主承担各种各样的责任:抚养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和年幼的弟弟,关注家业的管理事务,给需要帮助的亲戚提供庇护,以及数以千计的天天都几乎一样的义务。日本的家庭是高度组织化的,具有很大的限制,这使人们尽义务的对象的数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如果儿子死了,那么父母有义务挑起抚养他的遗孀和孩子的担子;同样,如果女婿死了,在特殊情况下,父母也有义务给成了寡妇的女儿及其子女提供庇护。不过,你没有义务收留成了寡妇的侄女或外甥女。如果你这么做了,那么你是在履行一项完全不同于平常的义务。抚养并教育自己的孩子绝对是你的义务。但是,如果你要教育侄子,那你要按照习俗让他合法过继给你,成为你自己的儿子;如果你让侄子保留其原来的身份,那你就没有义务教育他。

    对于辈分小的亲戚,哪怕是入不敷出的直系亲属,孝道也不要求你带着敬意和爱心去帮助他们。在家族内部,年轻寡妇被叫作“冷饭亲戚”,意即,她们只能吃冷饭,对家里任何人都要点头哈腰、随叫随到,必须接受有关她们的事务的任何决定,还得显得心悦诚服。她们连同她们的孩子,都是家里的穷亲戚;在特殊情况下,她们的日子会好过些,那可不是因为一家之主出于义务优待她们。兄弟之间也不是生来就要履行相互帮助的义务,当兄弟俩都彼此势如水火,哥哥只要尽到对弟弟的义务,就往往会受到表扬。

    最大的反感发生在婆媳之间。儿媳妇嫁到家里来时是个陌生人,她有义务了解婆婆喜欢别人怎么做事,然后学着去做。在许多情况下,婆婆会相当明确地采取这样的立场:那小媳妇根本配不上她的儿子。在别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推断,她对儿媳妇怀着相当厉害的嫉妒。但是,正如日本人所说的:“儿媳妇固然可恨,但能生出一个个可爱的孙子,因此孝道始终存在。”表面上看,小媳妇一味地低眉顺眼,但一两代之后,这些温和而娇滴滴的小媳妇也会熬成婆婆,变得跟她们自己的婆婆一样,吹毛求疵,苛求别人。在小媳妇阶段,她们不会表现出侵犯的本性,但她们并没有因此而真的变得温文尔雅。到了晚年,她们会把积攒得太重的怒气,转而撒到她们的儿媳妇身上。当今的日本女孩会公开谈论说,不嫁给某家的嗣子有大大的好处,因为那样的话,她们不必跟颐指气使的婆婆生活在一起。

    “尽孝”未必就能得到家人的爱。在有些文化中,尊老爱幼是大家庭道德教条的关键,但在日本却不是。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所说:“正是因为日本人看重家庭,所以他们唯独不看重家庭成员的个性和相互之间的纽带。” 当然,这话并不在任何场合下都正确,但使我们了解了基本的情形。日本人强调的是义务,是还债。年长者责任重大,不过,他们的责任之一是监督年轻人做出必要的牺牲。纵使年轻人讨厌这么做,也改变不了什么。他们必须服从年长者的决定,否则,就是没有尽到义务。

    家庭成员之间有着明显的怨恨情绪,这是日本孝道的典型表现,这一现象在另一项重要的义务即效忠天皇中是不存在的。日本的政治家们谋划得很好,他们把天皇奉为圣上,使他远离乱糟糟的现实生活。在日本,只有这样,天皇才能有效地让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抛开分歧,共同为国家效力。他还不足以被当作国民之父,因为在家庭中,他虽然要履行各种各样的义务,但人们对他的评价可能“并不高”。天皇得是圣父,摆脱了所有世俗的挂虑。忠是最高的美德,它要求子民忠于天皇,必须成为就某种狂热的崇拜,而对象是一位幻想出来的好父亲,他与尘世虽然有接触,但出淤泥而不染。明治时代早期的政治家们去西方列国考察之后,写道,在那些国家,历史都产生于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的冲突,对日本精神而言,这是不足取的。他们回国后,在宪法中写道,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对大臣们的任何行为都不负责任。天皇是日本人团结的最高象征,而不是担当职责的国家首脑。在差不多7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天皇一直都不是实际统治者,他就很容易在后台发挥永久性的作用。明治政治家们所需要的,只是在所有日本人的心中种植一种无条件的最高美德,那就是忠,而尽忠的对象就是天皇。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忠曾经是对世俗首领,即将军所尽的义务。漫长的封建历史告诫明治政治家们:在新的权力分配中,为了达到他们的目标,他们需要做的,是让日本人在精神上团结一致。在那7个世纪中,将军一直是大元帅和行政首脑。人们虽然忠于他,但针对他的最高统治权和生命的阴谋也频繁出现。忠于他常常与其他义务发生冲突,那些义务的对象是封建领主。而忠的等级越高,其强制性往往越弱。毕竟,对自己领主的忠是基于那些面对面的关联,相比而言,对将军的忠很可能是冷冰冰的。在动乱时代,扈从们也会为推翻将军的宝座而战斗,从而拥立他们自己的封建领主,来取代他。明治维新运动的先驱和领袖与德川将军幕府进行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战争,他们的口号是忠于天皇,而天皇隐居在影子似的背景中,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愿望,描画天皇的轮廓。明治维新的胜利属于这帮人,正是忠的对象由将军到象征性的天皇的转变,使他们有正当理由用“复辟”一词来称呼1868年的那场维新运动。天皇依然隐居着。他把权力授予阁僚,但自己既不管政府,也不管军队,从不听政。继续掌管政府的,是同样的一群咨议,他们都是上选之士。真正的巨变发生在精神领域,因为忠变成了每个人对圣主的报恩——他是最高祭司和日本统一与永恒的象征。

    当然,忠的对象之所以能平稳过渡到天皇,是因为一个古老的传说帮了忙。根据那个传说,天皇家族源于天照大神(太阳女神)。不过,这种靠神话来宣称君权神授的说法并没有像西方人所想象的那么重要。日本的知识分子当然完全拒斥这样的说法,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质疑忠于天皇的口号;普通群众倒是接受天皇乃神裔的说法,但他们所想的和西方人所理解的并不一致。“Kami”往往被翻译成“神”,但它的本义是“头儿”,即等级制的顶峰。在人和神之间,日本人不像西方人那样划就一道鸿沟,任何日本人死后都会变成神。在封建时代,忠的对象一直是等级制中的首领,而他们根本不具备神性。在忠的对象向天皇转移的过程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的,是独一无二的皇室所建立的王朝,在日本整个历史上,它一直绵延不断。西方人会抱怨说,这种延续性是愚弄人的说法,因为日本的皇位继承规则跟英国、德国的都不一样,但这种抱怨是无用的。那些规则是日本的规则,根据这些规则,皇位的更替历来都不曾间断。在中国有记载的历史上,存在过36个不同的朝代。日本则不是,他也有过各种变迁,但从未曾把他的社会结构撕成碎片,其模式是恒久的。在明治维新之前的100年里,那些反对德川幕府的势力所利用的,正是这一论点,而不是天皇神裔说。他们说,大家要尽忠的对象应该是那个站在等级制顶点的人,那就是天皇,别无他人。他们把他打造成了整个国家地位最高的祭司,但那个角色未必意味着神性。这比说他的家族源于某位女神更加管用。

    近代日本做出了种种努力,要把忠的对象人性化,并特别地指向天皇本人的形象。明治维新之后的第一个天皇是一个自重的人,在他漫长的统治时期,他轻而易举地变成了臣民心目中具有个人品格的国家象征。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天皇不常在公共场合露面,每次出场都会安排各种崇拜仪式。民众被组织起来,当他们向他鞠躬时,不会发出任何声响,甚至不会抬眼正视他。所到之处,二层以上的窗户全都关闭,因为没有人可以从高处俯瞰天皇。他与高级幕僚之间的来往也同样等级森严。这倒不是说他召集群臣议政,而是只有那些享有特权的阁僚才能“拜谒”他。关于那些引起议论的政治问题,他不会颁布诏书。他的诏书都是关于道德或节俭方面的问题;有时,它们被赋予里程碑的意义,表明某个问题已经解决,从而需要出安民告示。在他驾崩时,整个日本成了一座庙宇,崇拜者会抛开自己的一切事情,专心为他祈祷。

    就是通过这些方式,天皇被打造成了一个象征,被安置在国内一切有争端的领域之外。正如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在所有党派政治之上、之外,因此,天皇是“不可侵犯的”。我们在升旗降旗时会肃立在旗帜周围,举行某种仪式,我们认为,那种仪式用在任何个人身上都是极为不当的。然而,日本人完全是在利用那个最高象征的人性特征。他们可以爱戴他,而他也会有反应。当他们听说“他顾念国民”时,会被感动得惊喜若狂。为了“让他宽心”,他们愿意献出生命。日本文化的根基完全是人际关系,在这样一种文化中,作为忠诚的象征,天皇的意义要远远超过国旗。教师们在受训时,如果声称人的最高义务是爱国,他就及不了格,他得说要身体力行地报答皇恩。

    “忠”在臣民和天皇之间产生了一个双重体系。臣民们向上直面天皇,没有任何中介;他们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让他宽心”。然而,臣民们在听取天皇的命令时,却要依赖站在他们和天皇之间的各种中介。“这是天皇御令”这句话本身就能激发忠心,可能比任何其他现代国家所能激发的更有力。罗里描述过和平时期日本军队演习中发生的一件事。一个军官带着一个团出发,下令说不经他的许可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军队在训练时就特别强调,要能在困难条件下不间断地行军,一走就是五六十英里。这天,有20个人因为干渴和脱力而倒在了路上,有5人死亡。当人们检查这些人的水壶时,发现一点都没有动过。那军官下命令时说“这是天皇御令”。

    在内务管理中,从丧事到纳税,“忠”制约着一切事宜。税吏、警察和地方征兵官员都是工具,臣民通过他们向天皇尽忠。日本人认为,遵守法律就是对他们所受的最高恩典——皇恩的报答。这与美国的社会习俗形成无比鲜明的对照。在美国人看来,任何新的法律——从街头停车时灯光的使用到所得税的征收,都会引得民怨沸腾,被认为是对个人自由和个人事务的干涉。联邦法规会受到双倍怀疑,因为不仅干涉个人自由,还干涉各州制定本州法律的自由。这些法规让人感觉是华盛顿的官僚集团强加到人民头上的,许多国民认为,反对那些法规的呼声再高,也不为过,因为那是出于自重,是正当的。日本人因此而断定,我们美国人都无法无天。我们则断定他们是没有任何民主思想的顺民。更准确的说法是,与两国民众的自重心相连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在我们国家,自重心取决于各自管好自己的事儿,而在日本,它取决于对自己信赖的恩人的回报。这两种做法都有其难处。我们的困难在于,很难让民众接受法规,哪怕是一些对整个国家有益的法规;他们的困难在于,无论怎么说,人的整个一生都被人情债的阴影所笼罩着。每个日本人可能在某个时刻都曾想方设法不去违法,当别人对他有所要求时,他又能巧妙地绕过去。他们还会欣赏某些形式的暴力、直截了当的行为以及私人之间的报复,而美国人一般不会。但是,尽管有这些以及其他任何可能被强调的限制条件,但它们还不足以让人们怀疑“忠”对日本人的控制力。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时,“忠”在全世界表现出了它几乎是难以置信的运作效力。许多对日本有体验和了解的西方人都曾认为,日本不可能投降。他们坚持说,谁要是幻想那些分布在亚洲和太平洋群岛上的日本军队会和平地交出武器,那他就太天真了。许多日本军队在驻扎地不曾吃过败仗,而且他们相信,他们的战争是正义的。日本本土各岛也布满了要拼命到底的人。而占领军的先头部队必然是小规模的,在他前进到海军炮弹射程之外的时候,就要冒被屠杀的危险。在战争期间,日本人决不会善罢甘休,他们是好战的民族。美国分析家在评估局势时肯定没有想到日本人的忠君思想。日本天皇的投降诏书一发,战争就停了。在他的声音上电台之前,激烈的反对者在皇宫周围设下了一道警戒线,力图阻止电台播放诏书。但是,诏书一被宣读,就被接受了。无论是在满洲里或爪哇的前线指挥官,还是在日本国内的东条英机,没有一个站出来表示反对。我们的军队在机场降落后,受到了礼貌的欢迎。有一位外国记者写道,上午他们降落时,手指可能还勾着小型武器的扳机;但是,到了中午,他们就把武器扔在了一边;到了傍晚,他们就在购买小商品了。通过遵守和平的方法,日本人“让陛下宽心”了。就在一周前,他们还在宣誓,为了“让陛下宽心”,他们要奋不顾身地击退野蛮人的进攻,哪怕手里只剩下竹矛。

    这样的忠心并没有什么神秘,只是有些西方人不承认,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非常多变的。有人曾预言,要想停战除非把日本灭了,别无选择。也有人预言,只有当自由派掌握了政权,推翻了政府,日本才可能自救。假如一个西方国家倾其所有进行一场全民支持的战争,那么这两种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然而,他们的预言错了,因为他们把根本上属于西方的行动方针加到日本头上。在和平占领几个月之后,还有一些西方预言家认为,这是全盘皆输,因为“日本人不知道他们已经被打败了。”这是很好的西方社会哲学,其基础是关于正确和恰当的西方标准。但日本不是一个西方国家,他没有用上西方国家的杀手锏:革命。他也没有用暗地里搞破坏的方法,来反抗敌方的占领军。他用的是他自己的力量:在他的战斗力被击垮之前,他要求自己把无条件投降的巨大代价说成是“忠”。在他眼里,这一大规模的报恩行为换取了他最看重的东西:他有权说,这是天皇下的命令,哪怕那是投降的命令。哪怕在失败时,日本的最高法则还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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