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明治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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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宣告现代日本到来的战斗口号是“尊王攘夷”,即“王政复古,驱逐夷狄”。通过这一口号,日本人探察那使日本不被外部世界污染的途径,以及使日本恢复到10世纪黄金时代的方式,即回到出现天皇与将军“的双重统治”之前的时代。京都的天皇朝廷反动透顶。在天皇的支持者看来,天皇派的胜利意味着外国人的耻辱和滚蛋,意味着在日本恢复传统的生活方式,意味着“改革派”在任何事务中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一些强藩的大名,削尖了脑袋想要推翻幕府政权,他们把“复古”看作是他们能取代德川家族统治日本的一条途径。他们想要的只是换一下统治者。农民们想多留一点自己种的稻米,但他们讨厌“改革”。武士们想要保住他们的俸禄和用手中的刀去赢得更大荣耀的机会。商人们资助复古势力,想要的是发展重商主义,但是,他们从未曾责难过封建制度。

    1868年,当反对幕府统治的势力取得了胜利,“王政复古”取代了“双重统治”,从西方标准来看,胜利一方将效忠于一种极为保守的、孤立主义政策。从一开始新政权就选取了相反的方向。掌权不到一年,它就在所有藩废除了大名的收税权。它收回了地契,把农民们本来“交给大名的四成税”也占为己有。这样对大名的剥夺并非没有任何补偿。政府分配给每个大名的钱财相当于他以前收入的一半。同时,免去了他们抚养武士扈从和负责公共设施的费用。武士扈从跟大名一样,也从政府直接领取俸禄。在随后的五年里,各个阶级间所有法定的不平等现象全都被就地废除,等级制所要求的标志等级的徽章和服饰也被宣布为非法——甚至辫子都要被剪掉——贱民被解放了,针对土地转让的法令被废除了,那些隔离各个藩的障碍被撤除了,连佛教的国教地位也被废弃了。到1876年,政府把大名和武士五至十五年的俸禄一次性发给了他们。支付的数额有大有小,根据每个人在德川时代所领取的固定收入而定;这笔钱足够他们在新的没有封建主义的经济体制中创业。“商人、金融巨子与封建贵族或土地贵族曾有过特殊的联合,那种联合在德川时代已经明显存在;而这是那种联合即将结束时期的最后一个阶段。”

    新生的明治政权的这些改革非常引人注目,但是并不受人欢迎,人们对任何这类改革措施都不热心。从1871到1873年,日本侵略朝鲜,引发了日本人普遍得多的热情。明治政府不仅坚持大刀阔斧的改革进程,而且扼杀了侵略政策。它的计划受到了强烈的反对,反对者中的绝大部分都曾为建立新政府而战斗过。到了1877年,反对派的最大领导人西乡隆盛已经组织起了一支规模齐全的反政府叛军,这支部队代表的是尊王派拥护封建制度的所有愿望,从“王政复古”的第一年起,明治政权就背离了那些愿望。政府招募了一支没有武士的志愿军,打败了西乡隆盛的武士队伍。但是,叛乱表明,明治政权在日本引起了多大的不满。

    农民的不满同样很强烈。从1868到1878年,即明治政权的第一个十年间,至少发生了190起农民起义。直到1877年,新政府拖拖拉拉地开始采取一些步骤,减轻农民所背负的巨额税收负担。农民们有理由感到,新政府辜负了他们。他们还反对建立学校、征兵制、丈量土地、剪辫子、给贱民以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对官办佛教的强大限制、历法改革和许多其他措施,那些措施改变了他们固定的生活方式。

    那么,到底是哪些人促成了这场进行得如此激烈而又不受欢迎的改革?是那个由低级武士和商人阶级组成的“特殊联盟”,甚至在封建时代,日本的一些特殊习俗已经培育了这一联盟。作为大名的管家和助手,武士扈从们已经学会了政治手腕,并已经在管理矿业、纺织业、纸业诸如此类行业的封建垄断企业。商人们已经买了武士的地位,并且已经在武士阶级中传播生产技巧。这种士商联盟很快就把那些能干而自信的行政管理者推上前台,他们为明治政府制定政策并且谋划实施。然而,真正的疑问不在于这些管理者来自哪个阶级,而在于他们是如何突然间变得如此能干而且实干。19世纪上半期,日本刚刚从中世纪爬出来,像今天的暹罗一样虚弱,但却产生了一批既能构想、又能实践的领导人,这些政治家似的人物的工作取得了成功,可以跟其他任何国家都曾做过的工作相比。他们的强项和弱项在日本人的传统性格中都是根深蒂固的。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讨论这样的性格过去和现在是什么样的。这里,我们只能看看,明治时期的政治家们是如何执行任务的。

    他们根本没有把他们的任务看作意识形态的革命,只把它看作一份工作。他们所构想的目标是把日本建设成为一个被人重视的国家。他们不是偶像破坏者。他们没有辱骂或乞求封建阶级,而是用厚禄诱惑那些人,他们给那些人的俸禄足够诱惑他们永远支持新政权。他们最终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在这方面拖拉了十年,与其说是因为阶级立场而拒绝农民们对新政权的要求,还不如说是因为明治政府成立初期国库状况可谓捉襟见肘。

    运作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都精力充沛、足智多谋,然而,他们拒绝所有终止日本等级制的想法。通过把天皇放在顶端和废除将军统治,“王政复古运动”已经简化了等级制。此后的政治家们通过废除藩,已经消除了忠于领主和忠于国家之间的冲突。这些变化并没有废弃等级制习惯,而是给了这些习惯一个新的地盘。这些领导人被称为“阁下”,他们甚至强化了中央集权制,目的是为了把他们自己的精湛纲领强加于人民。他们有时向下面提要求,有时送礼物,如此恩威并施,成功地立于不败之地。但是,他们没有想象过自己得讨好舆论,因为公众可能根本就不想改革历法,或建设公立学校,或取消对贱民的歧视。

    明治政府的礼物之一是《日本宪法》,这是1889年由天皇颁布给臣民的。它赋予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并设立了国会。“阁下”们带着批评的眼光研读了西方世界的诸多宪法,然后非常认真地制定了这部宪法。然而,宪法的起草者“采取了一切能够采取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大众的干扰和舆论的侵扰。”起草它的机构是宫内省的一个局,因此是神圣的。

    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非常清楚自己的目标是什么。19世纪80年代,宪法的制定者伊藤博文公爵派遣木户侯爵去英国,就日本目前碰到的问题,向赫伯特·斯宾塞咨询。经过长时间的交谈,斯宾塞把自己的判断写给了伊藤。关于等级制这个话题,斯宾塞写道,日本在其传统安排中有一无与伦比的基础,它有助于国民福利,所以应该保留并养护。他说,对上司的传统义务,尤其是对天皇的义务,是日本绝好的机会所在。日本能在“上司”们的领导下稳步前进,并能保护自己不被困难压倒;在更加注重个人的国家里,那些困难是不可避免的。斯宾塞的这些观点与伟大的明治政治家们的信条正好吻合,这令他们感到非常满意。他们决定在现代世界保留对“各就其位”的注意的好处。他们无意于削弱等级制的习惯。

    无论是政治、宗教或经济,在所有活动领域,明治政治家们都按照“各就其位”的原则,在国家和国民之间分派职责。他们的整个计划与美国或英国的安排相差甚远,以至于我们常常认识不到他们的基本要点。当然,他们施行的自上而下的强力统治,那种统治不必跟随舆论的方向。这一政府掌握在等级制的最高层手中,那一层面的人物绝对不会包括被选举出来的人。在这样的制度水平上,人民不可能拥有发言权。1940年,等级制政府中的最高层人物包括有门道“接近”天皇的人,随时受到天皇召见的顾问班子成员和那些握有盖了玉玺任命书的高官。最后这部分包括内阁大臣、府县知事、法官、全国性办事机构的长官和其他诸如此类的负责人。没有一名被选举出来的官员能在等级制中享有这样的一席之地,例如,在遴选或任命内阁大臣或大藏省或运输省的大臣时,由选举产生的国会议员根本没有发言权。国会下院的议员都是选举产生的,他们代表的是人民的声音,具有质问并批评高官的不可小觑的特权,但是,在任命、决策和预算等方面他们却没有真正的发言权,而且不能发起立法工作。下院甚至受到上院的钳制,而上院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他们中有一半是贵族,另有1/4是天皇任命的。由于上院的立法批准权与下院的相差无几,所以又多了一道等级制的限制。

    因此,日本要确保的是:占据政府中的高级职位的仍然是“阁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各就其位”体制下没有自治。在所有亚洲国家,不管在什么样的政权统治下,来自上面的权力总是要向下延伸,并在中间某个地方遇到地方自治政府,那自治政府正在从下面升上来呢。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都跟这几个方面有关:民主责任取得了多大的进展,政府的义务是多少,地方领导班子是对整个社会负责还是早就被当地的富豪拿下,从而做出对不起人民的事。德川时代的日本跟中国一样,有一些很小的组织,由五至十户组成,最近被称为“邻组”,那是最小的责任组织。这一由邻里几个家庭组成的团体的头儿拥有处理他们内部事务的领导权,负责他们的良好行为,发现任何人的可疑行为就得呈上报告,发现任何通缉的人则要扭送政府。明治政府的政治家们起初废除了这些社会组织,但是后来又恢复了,而且把它们叫作“邻组”。在镇子里和城市里,政府时不时地积极培养过它们,但是在今天的村子里它们已经很少派用场了。更重要的社会单元是村(日本人叫作“部落”),部落既没有被废除,也没有被作为单位并入政府。这是一个国家不起作用的地域。这些村子由大约15户的家庭组成,甚至到了今天,它们依然通过每年一换的村长,以组织的形式发挥功能。村长的职责是“照管村里的财产,监督村里人去帮助那些遭遇死亡或火灾的家庭,决定适合于集体干农活、造房子或修路的日子,摇响火警铃发布火灾警告,通过以某种节奏敲响两块金属片来通知当地的节假日”。不同于有些亚洲国家的是,这些头人不同时负责在本地区征收国家税收,因此,他们不必肩此重任。他们的职位非常明确,那就是在民主的责任范围内发挥作用。

    近代日本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市、町、村等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先选出“长者”,然后由长者选出负责的头人。作为本地区居民的代表,头人出面处理与国家机关的所有事宜,而代表国家机关的是,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村子里,头人通常是一名老住户,一个拥有土地的农民家庭的成员。他做这样的事,在经济上是有损失的,但能赢得相当高的威望。他跟长者们一起负责村里的财务、公共卫生、校舍维修,尤其是财产登记和个人档案。村公所是一个非常忙乱的地方。国家给所有孩子都拨小学教育经费,村公所它负责这笔款子的花费情况,还要负责本村出的学校费用的筹集和花费,后者比前者数额更大;它还要负责管理并租赁全村共有的财产、土地改良和植树造林以及所有财产转移的登记。只有当这种转移行为在村公所完全备案之后,才变成合法的。它还必须即时登记每个人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孩子出生情况与过继情况、犯法的情况以及其他种种情况,那些人在村子里都保有正式的住房。另外,家庭记录显示的是一个家庭的类似材料。一个人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那个地方都会把他的所有上述材料转发到他家乡的村公所里,进入他的档案袋。无论什么时候,当一个人要申请一个职位,或在法官面前接受审讯,或被以某种方式问及身份时,他就给他家乡的村公所写信或亲自跑去,拿到复印件,交给有关人士。在可能给一个人自己的或家庭的档案里加入不良记录时,他脸上就不会显得轻松。

    因此,市、町和村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这是一个社区的责任。甚至在1920年,当时日本有一些全国性的政党,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意味着“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的任期更迭。但在日本,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大体上没有受到这一新情况的影响,依然由那些为整个社区做事的长者所领导。然而,地方行政当局在三个方面没有自治权。所有法官都由国家委派,所有警察和教师都由国家雇请。在日本,由于多数民事案件仍然靠仲裁或调停解决,法院在地方行政事务中几乎不起作用。警察则显得更加重要。在公众集会时,他们得随叫随到,不过,这样的任务是临时性的,他们的大多数时间用来记录人与物。国家可能会频繁地把警察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这样他们就能置身于地方关系场之外。学校教师也经常被调换。国家对学校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规定,所有学校在同一天学的是同一篇课文,用的是同一部课本,每天上午在同一时间,学生们会听着同样的广播,做同样的体操。这跟在法国的情形一样。社区对学校、警察和法院没有地方自治权。

    因此,日本政府在各个方面都跟美国截然不同。在美国,拥有最高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是被选出来的人;地方的治安则由当地的警察和法院负责。不过,日本这样的政府机构与荷兰和比利时那样的西方国家的政府机构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区别。比如,在荷兰,正如在日本,女王的内阁起草所有法律议案,国会实际上从不实施其立法权。荷兰女王甚至依法任命镇长、市长,因此,与1940年前的日本相比,在形式上国王的权力直达地方事务。尽管荷兰国王常常批准地方的提名,但事实上地方官员确实是由国王任命。在荷兰,警察和法院也是直接向国王负责。法国的教育系统是日本的翻版,但在荷兰,任何宗派团体都可以任意建立学校。在荷兰,负责运河开掘、围海造田和设施改善的也都是社区,而不是由政治选举产生的长官或官员。

    在日本政府机构和西欧国家同类机构之间,真正的差别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功能。日本政府机构依赖于顺从这一老习惯,这种习惯是在过去的经验中建立起来的,而且在伦理体系和礼仪传统中成型。国家可以仰仗它的是:只要“阁下”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职,那么他们的特权就会被尊重。这不是因为这是一项得到人们拥护的政策,而是因为在日本逾越特权界限就是犯错。在最高决策层,“舆论”是没有地位的。政府所要求的只是“大家的支持”。当中央政府超出其自身的管辖范围,插手地方事务时,地方当局也会顺从地接受它的裁决。在美国,人们普遍感到,中央政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魔鬼,而在日本人眼里,在所有国内职能上,中央政府都不是这样的形象,而是近乎至善。

    不仅如此,日本政府还小心翼翼地承认国民意志的“合适位置”。在合法的大众权限领域,哪怕为着大众自身的利益,日本政府也得恳求民众,这样说并不为过。在改良农耕旧方法时,中央政府的农业推广员们像他们在美国爱达荷州的同行一样,基本上不能强行推广。提倡建立由国家担保的农民信用合作社或农民供销合作社时,政府官员必须与地方名流进行漫长的圆桌会议,还要遵守他们的决定。地方事务需要地方来做。日本人的生活方式适当分权,然后规定适当的权力范围。较之西方文化,这种生活方式给予“上级”更多的尊重和行动的自由,但是,上级也必须恪守本分。日本人的箴言是:各就其位。

    较之行政领域,在宗教领域,明治政治家们做了更加离奇的安排。不过,他们所实践的是同一条箴言。国家把某种信仰用做自己的领地,那种宗教应该特别地支持国家的统一和至高无上;对其他信仰,个人则有信奉的自由。这一国家管辖的信仰领域就是国家神道。鉴于它被作为国家象征受到特别的尊重,正如美国人对国旗的尊敬,日本人说,国家神道“根本不是宗教”。因此,日本政府可以要求全体国民信奉它,正如美国政府要求国民敬重星条旗一样,这并不违反宗教自由的西方信条。它只是忠贞的符号。因为它“不是宗教”,所以它可以进入学校课程,而不会有被西方批评的危险。学校里教授的国家神道成了日本起始于神话时代的历史,同时也成了对天皇即“万世一系之统治者”的崇拜。它受到国家的支持和管理。其他所有宗教领域,佛教和基督教的派别不用说了,甚至神道的分支或余脉,几乎跟美国一样,都交给个人传授,这两个领域甚至在行政上和财政上都是分开的。国家神道在内务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神官、祭祀和神社都受到国家的支持。普通神道、佛教和基督教各派别都归文部省宗教局管辖,靠信众的自愿捐献维持。

    鉴于日本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所抱有的官方立场,我们虽然不能把国家神道说成是一个庞大的“国教会”,但我们至少可以称之为一个庞大的机构。日本有11000多座神社,大者如伊势神宫,即太阳女神庙,小者如一些为举行某个特殊祭祀的地方神社,神官会负责打扫它们。全国性的神官等级制对应于政治等级制,其官阶从最低级神官到地方神官到最高级的“阁下”。神官们与其说是引导民众进行祭祀,还不如说是替民众举行祭仪。我们上教堂是家常便饭,但国家神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国家神社的神官——由于它不是宗教——法律禁止他们宣讲任何教义,也不可能有任何西方意义上的教堂礼仪。代之而行的是,在频繁的祭祀日子里,村子里的官方代表会前来站在神官面前,神官会挥舞一根系着麻绳和纸条的嫩树枝,驱邪。然后他打开内殿的门,口中高声喊喝,把神明请下来,分享盛宴。神官祈祷着,每个参加者都按身份列队,毕恭毕敬地拿着一根嫩树枝,树枝上垂挂着一些白纸条,在以前和现在,日本人都把这树枝视为无所不在的圣物。随后,神官又大喊一声,送走神灵,关住内殿房门。在国家神道的节日里,天皇要亲自观摩为国民举行的祭祀,政府机构则关门休息。不过,这些节日不是重要的群众节日,跟地方神社的庆典活动或佛教节日不同。后二者属于国家神道之外的“自由”领域。

    在这一领域,日本人组织大型教派和祭祀活动,这一切都紧贴他们的心灵。佛教依然是大多数日本人的宗教,各种教派具有不同的教义、创始人和提倡者,都生机勃勃、遍地开花。甚至神道中也有一些大的派别是置身于国家神道之外的。甚至在20世纪30年代政府推行国家主义之前,有些教派就是纯粹的这一主义的堡垒。有些教派属于信仰治疗宗派,常常被比做基督教科学。有的信守儒家教义,有的专门弄灵魂出窍术,有的则到圣山神社里去朝拜。大多数群众性祭祀日呢,也被排除在国家神道之外。在这些日子,人们成群结队拥向神社。每个人都通过漱口驱除自身的邪气,然后,通过拉绳打铃或拍手击掌,呼唤神灵下凡。他恭恭敬敬地鞠躬,再次拉绳打铃或拍手击掌,送走神灵。然后,他离开神殿,去做这一天的要事,如在摆摊的小商贩那儿买一些玩物珍品,观看相扑比赛或驱魔表演或神乐舞。由小丑表演的神乐舞挥洒自如、趣味盎然,一般为大众所喜闻乐见。有一个英国人曾经在日本生活。在日本的祭祀日,他总是想起威廉·布莱克的这几句诗:

    假如他们在教堂里奉送给我们几杯啤酒,

    一片快乐的火焰,让我们的灵魂享受;

    我们就会整天唱圣诗,向上帝祈祷,

    永远不会想离开教堂,一次都没有。

    只有极少数专门献身宗教的人恪守教规,除了他们,日本人并不严肃对待宗教。日本人也沉湎于朝圣,朝圣的日子也是备受欢迎的节日。

    因此,明治政治家们认真地划出国家在政府中所起作用的范围,以及国家神道在宗教领域所起作用的范围。他们把其他领域留给民众,但是,作为新等级制的最高官员,他们确保自己能控制那些在他们看来与国家直接相关的事务。在建立军队时,他们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正如在别的系统里一样,他们在军队里也废除了旧等级制,但是,较之在地方,他们在军队里走得更远。在军队里,他们甚至废弃了日语中的敬语,尽管——当然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旧的用法依然存在。军队中官阶的升迁凭靠的是个人能力,而不是家庭背景,这种原则落到实效的程度在其他领域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在这方面,军队在日本人心目中的声誉很高,而且显然当之无愧。对新军队而言,这当然是可资利用的赢得民众支持的最好办法。连、排等单位也由来自同一地区的乡邻组成,和平时期服兵役是在离家很近的地方。这不仅意味着地方上各种关系的保持,也意味着每个士兵在接受部队训练的两年期间,官与兵之间的关系、一年兵与两年兵之间的关系会取代武士与农民之间或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关系。在很多方面,部队都在提升日本的民主水平,是真正的人民军队。而在大多数其他国家,军队都被当作强大武器,赖以维护现状。在日本,军队同情小农阶层,这份同情使之集结起来,反复多次向大金融家和企业家提出抗议。

    日本政治家们可能并不赞成建立人民军队的所有这些后果,但是,并没有到这种程度,即他们认为,确保军队在等级制中的至上地位是合适的。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他们在最高层做了安排。他们没有把这些安排写进宪法,但是,按照惯常程序,最高司令部继续拥有业已公认的、独立于文官政府的地位。比如,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与外务省及内政各省大臣恰成对照,能直接觐见天皇,从而可以利用天皇的名义,强行推出他们的措施。他们不需要通报或请示文官内阁中的同事。另外,军方可以在任何内阁的头上举起鞭子。通过略施小计,即拒绝派出陆海军将领去担任内阁中的军方内阁职务,他们可以阻止他们不信任的内阁组成。如果没有现役高级军官充任陆、海军大臣的职务,就不可能有内阁。地方人士或退休军官是不可能拥有这些职位的。与此相似,如果军方不满意内阁的任何行为,他们可以通过召回他们在内阁中的代表,促使内阁解体。在这一最高决策层,军部首脑会确保他们不需要容忍任何干涉。如果说他们需要进一步的保障,那么宪法中有这么一条:“如果议会不批准内阁提交的预算,那么,政府自动将前一年度的预算当作本年度的。”当内阁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做出决策时,军部会成功地支持前方的指挥官。外务省曾许诺说,军队不至于占领满洲里,但是军队竟然走了这步棋。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在军队和在其他领域一样,在有关等级制特权的地方,日本人倾向于接受所有后果,这不是因为他们同意这一政策,而是因为他们不支持逾越特权之间的界限。

    在工业进程领域,日本走的是任何西方国家都无法比拟的道路。这场比赛也是由“阁下”们安排并制订规则。他们不仅谋划,而且用政府的钱建立并资助他们认定他们所需要的企业。这由一个专门的国家机构负责组织并实施。一方面输入国外技术人员,另一方面国内技术人员被派到国外去学习。正如他们所说,在这些企业具备了“良好的组织状况和繁荣的业务前景”之后,政府就把它们卖给私营公司。它们以“低得荒谬的价格”逐渐被卖给精选的金融寡头,主要是三井和三菱等著名财阀。日本政治家们断定,工业发展之于日本太重要了,以至于他们不信赖供求法则和自由企业。但是,这一政策并不缘于社会主义教条。获利的正是那些财阀。日本所成就的,是以最小的失败和浪费建立起他认为他所需要的企业。

    通过这些途径,日本修正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开端和随后各个阶段的正常顺序” 。他不是先生产消费品、发展轻工业,而是兴办关键性的重工业。兵工厂、造船厂、钢铁厂和铁路建设等有优先权,在技术上很快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和效率。并不是所有这些行业都让渡到了私人手上,大规模的军工业依然属于政府官僚系统,并且受到政府特别的财政资助。

    所有这些行业领域都享有政府所给予的优先权,在这些行业里,小商贩或非官方经营者根本“没有合适的位置”,只有国家的、备受信赖的和政治上受到惠顾的大财阀才能运转。不过,正如在日本生活的其他领域一样,日本工业中也有一个自由空间,即以最少的资本和最多的廉价劳动力经营的“剩余”行业。在没有现代技术的条件下,这些轻工业也能生存,直至今天。它们一直在过去我们美国人常常说的“家庭血汗工厂”里运转。一个小型制造商买进原材料,把活儿外包给某个家庭或某个只有四五个工人的小铺子,再把它收回,为了下一个步骤而再度把它外包出去,最后把产品卖给普通商人或出口商。在20世纪30年代,在日本所有的雇工中,至少有53%的人就是在这样的员工不到5名的商店和家庭作坊里工作。多数工人作为学徒受到古老的家长式作风的保护,其中有很多是妈妈级的妇女,在日本的大城市里,她们往往在家里做计件零活儿,背上绑着她们的孩子。

    日本工业的这种两面性对于日本人的生活方式非常重要,几乎跟政治领域和宗教领域的两面性一样重要。似乎是这么回事:当日本政治家决定需要一个财政贵族体制,使之与其他领域的等级制匹配时,他们会为那些贵族建立一些战略性的企业,选出一些政治上享有特权的商人家族,并让他们在其他等级制中也享有“相当地位”。政府一点都不想放松其与大财主之间的关系,财阀们因某种延续下来的家长制而获利,这种家长制给他们带来的不仅是利润,而且是很高的地位。日本人对利润和金钱的固有态度是:财主贵族该受到来自人民的攻击。但是,政府会根据公认的等级制观念,竭尽其所能,扶植这些贵族。这种做法没有取得彻底的成功,因为财阀还是受到了攻击,攻击者是军队里的所谓的“少壮派军官”和农民。但是,事实上,最辛辣的日本舆论依然把矛头指向财阀,而不是“成金” 。“成金”往往被翻译成“暴发户”,但这个词并不能正确表达日本人的感情。在美国,“暴发户”的严格含义是“新来者”。他们之所以可笑,是因为他们举止粗鲁,而且没有时间把自己收拾得妥帖而优雅。然而,他们有激动人心的资本,平衡掉了他们的这一缺点。那资本就是,他们从小木屋起家,从赶骡子的把式上升到控制石油业的百万富翁。但是,在日本,“成金”是一个来自日本将棋的术语,意思是卒子晋升为“金将”。这卒子在棋盘上横冲直撞,像个“大亨”。它没有任何等级制中的权力来做这样的事。人们相信,暴发户是通过欺诈或剥削他人发财的。这与美国人对“穷小子发大财”的态度极为不同。日本人在等级制中给巨富提供社会地位,并与之保持某种联盟关系。如果某人在等级制范围之外取得财富,日本舆论就会忌恨他。

    因此,日本人对他们的世界的规范始终指向等级制。在家庭中,在人际关系中,年龄、辈分、性别和阶级规范着得当的举止。在政治、宗教、军队和工业等领域,都认真地分成了不同的等级,一个人无论地位高低,逾越特定的权限,就会受到处罚。只要保持“各就其位”的局面,日本人就会没有任何抗议地活下去。他们感到安全。从保护他们的最大利益上说,当然啦,他们往往是不“安全”的,但是,因为他们承认等级制的合法性,所以他们又是“安全”的。这是日本人的生活观的特征,正如美国人的生活观的特征是信赖平等和自由。

    当日本企图输出这一“安全”公式时,受到了惩罚。在他自己的国家,因为等级制构筑了公众的想象,所以他与那种想象是合拍的。野心只能是在那种世界里所能成型的那种样子。但是,等级制要拿来出口却是致命的东西。其他国家厌恶日本夸大其词的各种声明,认为那些声明是狂谬的,甚至比狂谬还糟糕。在每一个被日本占领的国家,日本官兵总是震惊地发现,当地人不欢迎他们。日本不是在等级制中给了他们一定的地位了吗?尽管是很低的地位,甚至那些地位低下的人不也一样需要等级制吗?日本军部连续推出了一系列战争电影,这些电影描写了中国对日本的“爱”,塑造了几个绝望无主的中国女孩,他们通过与日本士兵或日本工程师相爱而找到了幸福。这与纳粹关于征服的解释大相径庭,不过,长期来看,同样不会成功。日本人不能把强求自己的东西强加给别的国家。他们错就错在他们以为能那样做。日本的道德体系要求他们“各安其所”,这种体系是适合于他们的;他们没有认识到的是,他们并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它也适合于别的地方的人们。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体系,这是真正的日本的产物。日本的作家们完全是想当然地认同这种伦理体系,所以不写它;在我们能够了解日本人之前,对这套体系做一番描述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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