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如果-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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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的狗在外想着你,亲爱的她啊。

    流浪的狗在外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

    流浪……流浪……流浪……

    ——引子

    ONE:出走

    自我妈把我生下来,我便一直不知我爸是谁,我曾问过我妈,我爸是啥样。对于这个关于我尊严性的问题,我妈一直都是闪烁其辞。终于在我一次以自杀的恐吓威胁下,我妈终于告诉了我。我这才知道我爸是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喜欢到处流浪。我妈说那才叫真正的狗。我不懂。我妈说,狗必须流浪。

    从那时起,“流浪”二字便在我心里蠢蠢欲动,我妈目光如炬的说,你真是拖你爸性子。

    今天,我妈正式的宣布我3岁,要知道3岁在狗的年龄里已经成年。我妈说要给我说个媳妇,我坚决不从,我说你这不是包办婚烟嘛,再说我的心上人暂未出现,并且男人以事业为重,我流浪去了,我可不想我的老婆孤独一人过日子。说这话时,我清晰的看见我妈的双眸里闪烁着晶莹。我妈一脸微笑的说,去吧做一只真正的狗。

    我决定今晚离去,但我告诉我妈我是明儿迎着朝阳迈出流浪的步伐,因为我不想在我妈双目睽睽之下离去,那将是多么残忍的离别啊!

    晚上,风黑月高。我出去寻了几只骨头回来做为我最后的孝心。望了望我妈安睡的样子,我一狠心悄然离去,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TWO:流浪

    离开原先所在的城市,我流浪到一座陌生的大城市里。这座城市的确大,以我风驰电掣的速度围绕它奔跑一圈,大概也要几十个小时。

    来到这座城市时,街上的车辆多的和街道上的人群一样熙攘,就在这车水马龙的地带,我接识了新的朋友——阿仔。我告诉他我叫酷酷。阿仔是一只狼狗,体形庞大,他吐着长舌头说,你长的真像我的一个兄弟。我问,为什么?阿仔说,你和我那个兄弟一样身上有斑点。

    阿仔的家在城西的一座桥下,阿仔的兄弟很多,他们都称呼阿仔为仔哥,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阿仔是城西这一带的邻头人物。我对阿仔说,你真拽!阿仔谦虚的说,其实这都是弟兄们看得起我而已,没有什么的。像我们这些野狗,成天为食物而奔波,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也挺不好过的。我说,没事的,跟你这种神通广大的人物混,一定不会饿肚子。阿仔笑了笑,又问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告诉他我是流浪过来的。阿仔说,恩,不管你何时离开,大家永远都是兄弟。

    和阿仔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之间充满了欢声笑语。我们一起去寻食,一起去和另一个地域上的狗打架,一起在大雨里狂奔……偶尔无聊的时候,我会非常的思念我妈,不知我妈过的如何,身体是否健魄,是不是成天也思念着我。听阿仔说他从小就是孤儿,是他二叔把他拉扯大,他二叔是只猎狗,行动起来灵敏利索,阿仔受了影响,渐渐的学会了捕猎本领,所以能混到今天这个地步。

    日子如水。突然的一天,阿仔告诉我他要随他老婆走了,问我走不走。我犹豫了,我说你和你老婆浪迹天涯,要我一起不是灯泡一个,算了,你走吧,我祝福你们!就这样,阿仔走了,走的时候送了两块肉排骨给我算是兄弟一场留个纪念。

    仔仔走后,我感到一丝孤寂,更可怕的是仔仔昔日的兄弟各个都翻脸不认人了,他们欺负我,抢我的食物,甚至霸占了仔仔给我留下的“家”。因此,我经常遍体鳞伤,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我选择了逃避,去了城北那里生活。城北是商业地区,人口密集,在那里白天我是不敢在街上逛的,因为街上经常有些“网兵”捉捕我们狗类,所以我们只有等到夜幕降临才能行动。

    城北的夜晚,华灯初上,昏黄的灯光笼罩着城北每个角落。我独自在街道上晃悠,身后拖着老长的影子,这个时候,我是多么的想念在家乡的老妈,她老人家现在过的可好?身体是否健朗?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想念着?同时我也怀念和仔仔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开心多么快乐多么无忧无虑!而现在,人事已非,留下的只有回忆,回忆便是痛苦。孑然一身的我只有与孤独、疲惫、艰辛、憔悴相伴,我好累好累……成天还要为食物所奔波、卖命,记得上次我冲进快餐店里,为了一根骨头,竟被餐馆伙计持菜刀追赶了好几里路,差点要了我的命。如今想来,仍心有余悸。

    THREE:遇见

    在城北的日子里,我流离失所,倍受煎熬。这时,我想起了老妈的愿望,她很希望我能有个“媳妇”,可自我流浪以来,我所见过的“美女狗”无数,它们中间却没有一个能让我有“结婚”的冲动。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难道和人类里某些人一样患上“性冷淡”了么?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我,直到我遇见了她。

    那是一个大雨洗礼后的夜晚,空气里弥漫着潮湿清新的味道,雨水浸透过的城北街道焕然一新。实在闷得慌,我提前出来闲逛。街道上还残留着一摊一摊的雨水,人们走过,在路上映出参差不齐凌乱的脚印。

    我在路旁的一棵大梧桐树下少憩,死盯着街对面那家肯德基流着口水,我想我要是能冲进去吃个饱那该多好!

    这时,忽闻一声:“哇,好可爱的斑点狗哦!”我闻声抬头望去,原来是个漂亮的女人,她手里正拿着肯得基,满脸微笑的注视着我,一双大眼睛明亮的如一汪秋水,长长的秀发光彩飘逸,身材苗条,皮肤洁白如玉,一身时髦的衣着塑造了21世纪的雅典娜。我见她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我,竟然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突然,我感觉到一只极其柔软的手落于我的头上轻轻的抚摩着,顿时,一种异样的感觉传遍全身。我再次抬起头,恰好与她的目光相遇。这次距离很近,我能嗅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比肯得基还要沁鼻的香味。我想我彻底的失去了思想,我竟然乖乖的享受着她的抚摩。她把手中的肯得基递向我的嘴边,接下来我便在她温柔的目光下完成了她的意愿。她拍拍我的脑袋微笑的走开了,留下我呆在原地默默的望着她的倩影消失在街道转角处。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心里,生根,发芽。

    几天以来,我一直寻找着,我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但我的脑海里一直徘徊着她的倩影,徘徊着她递给我的肯得基,徘徊着她柔软的手,徘徊着她浑身散发的香水味,徘徊着她那温柔的眼神,徘徊着她那微笑的脸,徘徊着……

    我终于发现我是爱上她了!天啊,我竟然爱上了她!奇迹!一只狗能如此的爱上一个女人?这时,我想起了仔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于是,我开始不顾生死的寻觅她,无论白天黑夜,无论街上有无“网兵”,我都疯狂的在街上搜寻。我把城北跑了个遍,终于在我与她相遇的地点再次遇见了她。我依旧去梧桐树底趴下盼望着她的到来,希望再次享受她的温柔。可是,事与愿违,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她的身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男人下车后把她揽进怀里上了轿车离去了。望着渐行渐远的车尾,我的心坠入了万丈深渊,然后我听见了破碎的声响……

    FOUR:死亡

    我想我很傻,既然这辈子沦为一只狗,为何却爱上了一个女人!狗爱上人,这是前所未有的奇迹,可以说是天理不容!就算能容的下,我和她又如何在一起?

    可是,我们狗也是有感情的,我对她付出的感情就像一盆泼出去的水,一发不可收拾!

    我决定永远跟随。既然自己已经爱上了她,那就爱吧!不要辜负了自己的感情!就算这辈子不能跟她在一起,我也要默默的守护着她。至于那个胖男人,想必是她老公吧,看他一下车就搂搂抱抱的,这让我当时真有点想冲上去咬他几口的欲望。

    皇天不负真心人。经过我的百般搜寻,我终于在这个夜晚遇见了她。她正坐在一家烧烤店里,不过令人扫兴的是旁边还有那个胖男人。我蛰伏在阴暗角落里注视着她,等待着她,这次我一定要把握好机会。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街上的行人渐渐稀疏。突然间,我看见她和胖男人争吵了起来,两个人吵的很凶。最后,她哭着冲出了烧烤店。我见状赶紧跟随其后,同时在心里诅咒那个胖男人。于是,我紧紧的在暗地里跟随,不敢露面。

    夜已深,冷风肆律的在空旷的街道上追来追去,街灯昏暗了许多。她脚下的高跟鞋“嗒嗒嗒”的在这早已安静的街道上回荡,我暗暗的跟在她身后心里总有不祥的预感。

    突然,前方出现了三个年轻人,我的心一下子紧了起来。我想完了,她有危险了。她也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改道而行,可那三个人却也跟着改道直逼过来。她害怕了,欲跑之时,那三个人围了上来。

    “哟,还是个美女呢!”一个瘦子说道。

    “就是嘛,我老远就见她是个美女啦!”其中一个拿匕首的矮子说。

    “管她美不美,有钱就好说。”另一个胖子说道。

    “美女,身上有多少金银财宝,可否借与咱哥们买酒喝?”瘦子说着一只手已朝她伸向。

    “别,别,我给你就是了,给,就这么多,你们别动我!”话声有些颤抖。

    我原本以为那三个人要了钱就算了,没想到那个矮子竟然抱住了她。“放开你的手,放开!”她无奈的叫喊挣扎着。那个矮子淫笑着使劲的抱着,两只手不安份的乱摸起来。此时的我再也忍不住了,“汪汪汪”大吼着一跃而出。可他们并没有注视到我,继续做着无耻行为,我又朝他们吼叫了几声,她发现了我,眼里露出惊喜的神色,但一闪即逝。我想她一定认为我这只狗的出现能解救她于水火之中吗?我不禁在心里嘲笑自己,嘲笑自己的愚蠢,她从来都未曾重视过我,而我却对她魂牵索绕,在她生命危难的关头,我的出现却没给她带来一丝丝安慰!太可笑了!满以为自己的出现会为她带来安全感,可她却认为我只是一只过路的野狗罢了。

    想到这,我怒火中烧,体内的血液疯狂的沸腾起来。我狂吼一声冲上前,一跃而起,生平最棒的一次飞跃。我一口狠狠的咬住矮子的胳膊上,鲜血渗进了我的嘴里,腥腥的味道让我顿时有了快感。只闻一声惨叫,矮子的匕首也“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她终于摆脱了矮子的手,满脸惊讶的望着我。

    “打死这只野狗!”矮子大叫。我听后又狂吼一声扑向矮子,一口咬在他的大腿上,嘴里满是腥腥的味道,我在心里大骂:“妈的,老子野狗,你他妈的野人!咬死你!”矮子惨叫呻呤着跌撞的退后了。

    “妈的野狗!”随着一声大骂,一只脚狠狠的踢在了我的身上,我一个趔趄退了好几步,转过头朝向踢我的瘦子冲了上去,瘦子见状慌不择路的跑起来,我一跃而起一口咬住瘦子的后腰,瘦子捂着腰痛的哇哇大叫。这时,胖子趁我不备,拾起砖头猛的砸向我,我应声倒地,这一把砸得我差点蒙了过去。胖子趁我倒地之际,冲上来连踢我数脚,踢的我体内一阵翻江倒海,我咬牙咧齿强忍巨痛深吸一口气朝胖子反击起来。我一口死死的咬在胖子的屁股上,胖子痛得满地打滚。我见三人已完全被我拖住,慌忙朝她叫了几声示意要她快跑,她好像明白似的,慌不择路的朝远处跑去。

    突然,那个瘦子冲上前去欲拦阻她,我见状大吼着向前冲了几步,一个腾空飞跃,一口咬住瘦子的脖子顺便把瘦子扑倒在地。我知道这是人和动物的致命之处,我的牙齿深深的扎进了瘦子的皮肉,鲜血涌了出来浸透了我的整个头部。瘦子嚎叫着拼命的打起滚来试图挣脱掉我,我死命的咬着不放,我希望她能趁机跑的越远越好。瘦子一直挣扎着嚎叫,矮子闻罢,冲过去拾起地上的匕首冲了过来,我感觉到一个尖尖的物体戳进了我的身体,一会便传来钻心的痛,我想叫,可又怕松开了瘦子后让他有了去追她的机会,所以我只好咬牙强忍着,因此,我的牙齿又深入了瘦子的脖子里一步。此时,瘦子发出了豺狼似的尖叫,那个尖尖的物体再次戳进我的身体,我痛的毛骨悚然,我只好在牙齿上又加了一把力好来强忍身体里的巨痛。这时,我忽然听见嘴里“咔”的一声,瘦子停止了嚎叫和挣扎,软了下去。正在我纳闷之时,那个尖尖的物体又进入我的身体,并且来回的抽送,我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泛滥似的往外涌,这时,我耳旁响起了矮子粗喘的吼声:“去死吧野狗!”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快死了,于是我吃力的向前方望去,由于头部上的鲜血太多,我只能模糊的隐约看见,“没有她的影子,太好了!”我终于救了她。

    矮子狂吼起来,一把扯开趴在瘦子身上已软弱无力的我,并狠狠的把我甩了出去,我借着矮子甩我的力在空中飞行,突然间有了摆脱的感觉,浑身轻松无比,不再有钻心的疼痛,耳旁风的呼呼声像一首温柔的摇篮曲,我舒心的闭上了眼睛……

    FIVE:新闻

    本报讯昨日深夜二十三点左右,城北隆生街道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以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然而,滑稽的是死亡和受伤的均是歹徒。经报案人员提供的线索和警方的详细调查,案情终于真相大白。昨晚二十三点左右,夜归的陈女士在城北隆生街道遭遇三名歹徒持刀抢劫并企图非礼,这时,一只过路野狗的出现让陈女士有了逃脱的机会,野狗拼命的与三名歹徒做斗争,以致与其中一名叫阿辉的歹徒同归于尽!自古以来,狗通人性,但这种事可是前所未有的,就算有,也非警犬莫属。经法医鉴定,该狗属于斑点狗种类。目前警方正全力逮捕剩下两名受伤逃脱的歹徒。

    尾声

    新闻登出之后,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无不为此惊诧不已,有的人竞争先恐后的在贩狗商那里订购斑点狗,城市里经常出现的“网兵”也消失了,大街上触目可见人们牵着自家的狗散步上街。

    我在世之时深爱的那个女人已与那个胖男人分手致死不相往来,人们随时随刻可见她身旁总跟着一只斑点狗,这只斑点狗无论身材外貌都很似我。她为它取名,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她为它取的名字叫——酷酷。

    我的天使在天空中微笑。

    为了她,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流浪生涯。

    但,我的爱,永远不会结束。

    周欣誉06年03月

    小家伙

    小家伙小的时候有很多属于自己的小家伙。小筷子,小椅子,小锤子……这些小家伙都是小家伙的爷爷为他做的。

    一到吃饭,小家伙就屁颠儿地跑到厨房去拿他的小筷子。大人们有一双大手,大手用大筷子,小家伙有一双小手,小手用小筷子。只是,小家伙拿筷子用错了手,所以大人都不让小伙伴吃饭的时候坐在小家伙的左边,不然吃饭时就会听到筷子们“劈里啪啦”地在不停的打架。其实小筷子的制作很简单。一次吃饭时,小家伙像往常一样蹦蹦跳跳地跑到厨房去拿他的小筷子,可是找来找去只找到一根。小家伙“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这时爷爷走过来安慰他说:“没关系,我帮你再做一根。”爷爷在筷篮中挑了一根比较瘦的长筷子,用菜刀“啪”地一砍就做好了。只是……两根小筷子长得不一样。不过,小家伙还是用一根长一根短的小筷子快乐地吃了一顿饭。

    吃完饭,小家伙总喜欢跑到自己的小椅子上坐一会儿,或者在小椅子上缩成一个“球”然后舒舒服服地看电视。那把木制的小椅子和大人坐的大椅子长得一模一样,就是小了几号。那把小椅子做的可精致了,四条小小凳腿又粗又短,凳腿之间连有简单造型的横木固定,斜度刚刚好的小椅背是四根圆木做成的,中间的两根圆木比较靠后,两边的两根圆木比较靠前,四根圆木连在椅背顶端的一根横木上,中间两根圆木之间还夹着一小块雕出造型的小木板。小家伙特别喜欢他的小椅子,不准别人坐,自己坐到哪里,就把小椅子搬到哪里。

    休息过后,小家伙总要找点事干。打开爷爷的工具箱,找出自己的小锤子和几颗小钉子,小家伙的业余生活开始了。小锤子长得很可爱,小木柄、小锤头,小家伙刚好可以拿起它到处操作。这里钉钉,那里敲敲,爷爷家四合院的墙上留下了许多小家伙的“劳动”业绩,很多地方墙灰一块一块地掉下,门框上被敲进了许多钉子……

    时间啊,在你晃过神来时就不再是从前了。小筷子不见了,小锤子不见了,还剩一把小椅子被坐得“嘎吱嘎吱”地快散架了。那时的小家伙多小啊,居然能在小椅子上缩成一团,现在的小椅子已经小到坐不下了。

    爷爷老得走不动了,不能再为小家伙做东西了。而小家伙,也已经长大了。

    感恩的世界

    学校离家并不远,小腿抬起落下个几次也就到了,所以我很少坐公车。

    可是今天不一样,因为出发地改成了远在郊区的姥姥家,早晨,我在车站等候,看看身边的人,他们和我想象的真不一样,作家们总是用“焦急”来形容守侯公车的人,可为什么我看到的却是一张张冷漠的脸……

    汽笛长鸣,豪华公车稳稳地停在了人们的眼前,前门上后门下,一切早已成了定律,没有人你追我赶,更没有人前拥后挤,一切看起来井井有条。

    “……站已到”随着机器的自动报站,车上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原本空着的那些座位也已被新进的这许多“雕像”给填满了。

    正当一个手环孩子的中年妇女刚刚踏进车门,车厢最前面的那俱“雕塑”突然直挺挺地站了起来,由一俱坐像改为了一俱立像摆设在公车的过道里。妇女明白那个位子是让给她了,于是毫不客气地将屁股填满了座位,拉开了窗帘,眼睛直勾勾地盯向窗外,似乎是在欣赏风景,此情此景让我不襟想起了前几年所见的黄河边上那对著名的母子石雕,只是好像后者的表情更为丰富多彩。

    一切就在这沉寂中进行,社会看起来如此文明,我想我本该高兴,可是良心却在不断地提醒我“这好像少了点什么。”

    满头银发的老人拄着拐棍好不容易上了车,不出我所料,照样有“雕像”站起来给他让座,老人也照样会心安理得地坐下,好像那位子本来就是他的,并无他人让座这一说,两人的互动和先前的两位一样没有只言片语。

    我的心情怪怪的,总觉得他们之间也许该说点什么,可我真的想不起来这该是什么……

    老人走了,孕妇来了,孕妇走了,病号来了……一切正在进行之中,一切照旧是无声的。

    就像是在玩一场让座与被让座的游戏……

    “……中学到了”又是机器那不带一丝色彩的声音,我背起书包向车门走去,突然,司机一个紧急刹车,之前那位妇女手中的小孩滑开了母亲的双臂跌落在地上,在孩子的号啕大哭中我本能地将他扶起,雕像们依旧是雕像,甚至没有往这个孩子身上多投一个眼神,真是把古人的那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演绎得淋漓尽致,司机已将车门打开,就在我转身只即,一声稚嫩的“谢谢”回荡在车厢里……

    所有的乘客和我一同转身,小女孩在妈妈的怀里露出了甜甜的笑。

    我下车了,站点上有人在议论“今天是西方的感恩节吧,”我也甜甜地笑了,因为今天我收到了最好的感恩节礼物……公车又一次起动了,就在这一课,我看到了更多人在用多彩的表情演绎那两个可爱的字眼。

    雕像复活了,公车驶向更美丽的一站,跟车上的人挥挥手轻轻说声“拜拜”,我也该上学了……

    ——某次乘公车,见让座成风却无人答谢而有感。

    农村生活

    附高0505 文娜

    文家市,我就姓文,无形之中拉近了我与这里的距离。

    头一眼见到海燕,让人觉得她是一朴素、大方的农村女孩。带我们回她家,沿途上她热情地和路边的同学打招呼。

    她为我们准备了一间整洁的房间,一切收拾得干干净净,就像她给我的第一印象一样纯净。阿姨则是特意在家等我们。

    其实我对农村的生活不陌生,我想最难适应的,应该是人吧。

    第一天天气很有意思,来时倾盆大雨,等我们到达目的地就渐渐晴朗起来,天空染成淡淡的金黄,微风凉爽。

    海燕家有五子妹,真是一棵庞大的家庭树。她家门口趴着一只毛色棕黄的狗,毛长脸短,像和松狮犬杂交的。但眼神比城市里的宠物狗憨厚,也更忠实。很独立,不喜欢和人亲近,不像城市里的狗腻在主人怀里。农村和城市的狗大不相同,她们似乎坚强而且倔强一些。

    第一天就强烈地感受到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山水人情,还有5天让我体验。

    从第二天起,我和同伴包揽了所有洗碗的工作。即便她们不同意。

    上午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下午雷声轰响,酝酿了几个小时后,晴天霹雳,乌云聚拢来,哗哗地下起大雨。然而站在门口朝远处望,学校那边竟阳光明媚。

    傍晚风吹草动,树木轻摇,晚霞呈现出诱人的橘色,不禁令我想起甜橙味的果珍。

    第四天上午三个人剥了几个小时的豆子,才装满一碗。毛躁的皮把我的手指头磨得通红,指甲也痛。看来可口的豆子也不是轻易得到的,我还以为就跟剥花生一样简单呢。烈日当头的时候,阿姨从镇上买来西瓜,之后又匆匆出门了,她总是早出晚归的。

    海燕带我们喘着气,冒着大汗,走了近半个小时到她大姐家吃午饭。她们姐妹一样,都很清秀,养着长长的乌黑的头发。很亲切地问候我们。有趣的是,这里的人大概嗓门都很大,隔着几十米的讲话而不是喊话。老大声音,谁都听得见。可是方言我们却听不大懂,海燕就充当翻译,认真地尽量人我们听清楚。

    饭菜总是她做,我很佩服。可是她却说这里再笨的人都会做饭,让我暗暗地窘起来。

    饭菜很简单很平实,如同她的性格吧。也不会刻意讲究什么搭配,豆就是豆,肉就是肉。有时还会撒把姜末。我自然不习惯,但是环境由不得我。

    说起环境,这里真美。天空广阔,可以看见这里乌云那里晴空。阳光的路线斜斜地射向那里都能辨个明白。视线则要一直延伸的被一座座连体山挡住才算有个止境。四处郁郁葱葱,鸡鸣鸟叫,夜晚蛙声一片,还有虫子“嘶嘶”地唱。虽然声音很多很大,却不觉得吵,也不烦,倒像是一支催眠的曲子。

    海燕很为我们着想,晚上临睡前点上蚊香,早上很早起床准备早餐,还有茶水什么的。其实乡里生活也不是我想象中那么苦哈哈的。现在的农民生活得还算轻松,子女在外打工可以寄钱回家,有些家乡的独特的产业同样能够给人们带来收入,比如这里的花炮。

    最后那天的早餐我印象特别深刻。她们早到5点多就起来准备。一桌很正式的饭,碗摆得整整齐齐。静静地吃完,她们送我们上车。阿姨要我们下个暑假再来玩。这时我才看清楚,原来阿姨皮肤很黑,很爱笑,笑起来也挺漂亮。

    海燕陪我们到学校,要帮我们提行李。沿途可以看到其他的同学也为伙伴背着大大小小的包。是怕我们累么?

    总结大会上他们的演员穿得很隆重,我知道他们有多重视。海燕回赠了我礼物,然而,我最喜欢的,其实是她的笑容,离开前的最后一个表情。

    我以为我可以很洒脱地离去,没有留恋。当车鸣着喇叭快速驶出校门,鞭炮声“噼噼啪啪”响在耳边,车外同学目送我们离开时。那一刻,我望着他们的眼神,泪满而自溢。终于明白了,这地方,这些人,这辈子,就这一次和他们在一起生活。这是一段绝版的经历,值得我珍藏一生的。原来我对这里已有情,这里的山山水水和热情的人,都让我舍不得。

    雨又淅淅沥沥下起来,车啊,请你慢些开。

    寻找幸福

    罗曼罗兰说过:幸福是灵魂的一种香味。

    我的灵魂正在四处飘荡,因为它缺乏那剂香味,它无法安定。那么我的幸福在哪呢?我能找到你为我的灵魂添香味吗?去找找看吧。

    在家吗?在那所有父母有哥哥的大房子里吗?这是多麽温馨的甚至让人羡慕的家,可是家中的空气好像都写满了哥哥的名字,我只有个容身之处,却没有足够的空气呼吸。是的,我快窒息了,而且,没有人来抢救,因为父母还在担心哥哥满不满意新买的鞋。别人都说家是幸福的源泉,我的家却不是我的幸福源泉。在那里没有我要的幸福。还是去别的地方找找吧。

    亲戚朋友中呢?在他们中间我有的只是沉默,喧闹之中我的死寂般的沉默。千百次我试图打破,迎来的却是一盆又一盆的冷水,好冰凉的冷水,凉的我滚烫的眼泪也无法流下,凉的我不得不再一次沉默,凉的我的幸福结冰了。我望着冻结的幸福伤心的离开。

    还有学校。十多年在那留给我的是一张又一张的成绩单。我无法拿着它们像别的同学一样去炫耀,因为那里有无数的红灯,因为那里有老师们发泄不满的言辞或者说是中肯的意见,因为它们是父母的羞耻。学校里我从来都是一个乖学生,却从来不是老师的好学生。一个不是好学生的人怎么能拥有幸福呢?是的,不能。这儿也没有我的幸福。我哭了,真的没有。

    只剩下最后一处了,我的漫无边际的思想。在这里我幻想一切,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不真实却温暖。我常幻想在家中我有哥哥这样的地位,享受父母的关切;常常想我风趣幽默,对别人侃侃而谈;也常常决得我有骄人的成绩,成为众人拥戴的公主;我还设计我的未来,一个个充满色彩的未来……我经常想着想着就笑了,这个时候我是幸福的。我终于找到了我的幸福。可是多麽可笑,我在虚幻中才拥有幸福。

    我拿着幸福去为灵魂添加香味,可是我的灵魂告诉我:你找到的不是真正的幸福,真实生活中的幸福才能真正让你幸福,才能让我安定。

    于是,我的灵魂仍然四处飘荡,因为,我找不到我的幸福。

    像英雄一样的离去

    06年的德国世界杯,承载着多少难忘的欢喜,又有多少的悲泣?尽管它最终以意大利捧走大力神杯的结局而谢幕,但无数球迷的心却是沉重的,那个在嘘声中“陨落”的大师其达内,就这样黯然神伤的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结束自己的世界杯之旅了。

    其达内走了,他是带着无比郁闷的心离开赛场的。当所有昔日赛场上的欢笑,自豪,泪水,遗憾定格在了与大力神背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其达内真的像古时候的荆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泛”悲壮的离去,但其达内的眼中始终没有泪水,因为这个艺术大师是不落泪的英雄!

    对于其达内那个令全世界猝不及防的一撞,虽然撞碎了无数球迷的心,也撞碎了他几乎完美的形象,但我们不能过分的怪他。也许这是上天注定法国的败局,不然为什么意大利对法国点球大战逢点必败的魔咒却被解除了呢?在我们的心中,其达内永远是那个脚法细腻优美,球风沉稳优雅,盘球技术干净利落的艺术大师。

    有人说,其达内不是神。是的,正因为其达内不是神而是人,于是他也有犯错的时候。尽管在那样严肃的氛围里,他是不该轻易的被情绪炮弹击垮,但不可否认,其达内的冲动正说明了人无完人,英雄也并不能总是十全十美的。欣慰的是,在场的法国球迷并没有人发出嘘声,他们以一颗宽容的心原谅了自己的英雄犯下的一个偶然的过失。

    我们应该永远记住的是,在柏林美丽的夜空中,属于其达内的那颗星,曾经如此的明亮耀眼。其达内的名字也定会永远的铭刻在球迷的心中。那个成名于1998年世界杯,辉煌在2000年欧锦赛,终结在2006年世界杯的英雄其达内,你是否也能挥一挥手,告别昨日那不光彩的一幕,坦然的面对每一个爱你的人呢?

    就如报纸所评论:告别,悲伤的告别;谢幕,遗憾的谢幕。近10年来最伟大的艺术大师,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和足球说再见。其达内留给全世界球迷一个无奈的背影,法国10号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世界告别了一个时代—其达内时代。

    但无论如何,其达内是像英雄一样离去的。我们也衷心的祝愿其达内,一路走好。

    写完了《像英雄一样的离去》,我才发觉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个球迷,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关于世界杯里发生的一切事情了。不是吗?但我想说的是,06年德国世界杯决赛的那个晚上我看了,而且从头到尾的看完。也就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还有那么一位驰骋沙场的英雄—其达内。我第一次完全沉迷在了足球的世界里。

    直至在比赛结束的前10分钟,谁也没有想到其达内却在这个时候因为用头撞了对方而被红牌罚下场。其达内就这样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了。他就这样黯然神伤的离去,而我知道他将面对的是一种怎样残忍的结局。

    无论怎样,我要写下《像英雄一样的离去》,写给我刚崇拜的英雄!虽然他将与至爱的足球告别了,但我们都应该衷心的祝福他,坦然的面对一切。

    齐达内,一路走好!

    2006年7月12日

    蝴蝶天

    清晨的风钻进衣领

    拽起我的衣角

    凉凉的像清冽的溪泉

    那如蝶翅膀微颤动着的花瓣

    是蝴蝶兰

    透明的落地窗

    光着的脚丫白色的连衣裙

    花瓣上摇摇欲坠的露珠

    和新鲜的女孩的呼吸

    是等待坠落的花瓣

    甘任上帝的摆布么

    不是

    是有些希望 要静守花瓣

    变成翅膀 飞翔

    是还有些露珠 是汗和泪

    汇成的不愿被蒸发和湮灭的诗

    我看见蝴蝶

    洁白的翅膀和空中的美妙弧线

    优美的舞姿扬起的裙摆

    寻找彼岸火热的生命

    绚丽斑纹优美触须

    背后却曾是疲惫的翅膀

    断过伤过 坚强过

    以及被时间抽走的所有抑郁和忧伤

    繁华 只不过过眼云烟

    韶华 只不过似水的流年

    只愿双翅的神圣斑纹

    带我拥抱那个世界

    赋予着诡异的清香

    不管多远多累多久

    从始到终永不止息

    直到

    见到

    那一片

    蝴蝶天

    Morning lingt, shining in the sky。

    Butterfly, dance to fly。

    Slowly, beautifly。

    Deeply, silently。

    Forever。

    我想握住你的手

    你离我是那么的远,但你无时无刻不在我心中,此时的你又是离我那么的近。我想握住你的手,让你永远永远在我身边,让我每天都能看到你。我会紧紧握住,让你不要离开我。

    似乎许多事都是事与愿违,虽然我很想握住你的手,但往往这种感觉只会在梦境中才回出现,因此美好的感觉像流星一样一闪而过,很难留下什么痕迹。醒来以后心中自然也就难以激起波澜,感觉也不能铭记于心。

    在我的印象中,自从我开始接触足球,认识球星,对事情有了一定的评价能力以及初步的审美观念成型以后。我就被你球场上球技的飘逸潇洒所深深吸引,你是那种所有女球迷和教练都想拥有的人。你注定要在球场上大放异彩,动若脱兔的瞬间启动,雷霆万钧的长途奔袭,白驹过隙的非凡速度,永不知倦的矫健步伐这就是你。后卫们把你在禁区的出现看成是一种噩梦。在俱乐部你拥有各项冠军——乌克兰联赛五连冠,乌克兰杯,意甲联赛冠军,意大利超级杯,欧洲冠军杯以及欧洲超级杯。你个人也获得了多项荣誉——意甲最佳射手,乌克兰联赛最佳射手,以及象征球员个人最高荣誉的金球奖。似乎一切都已经注定,你不会成为悲情英雄,你注定会成为乌克兰的民族英雄。乌克兰在你的带领下,在2006年世界杯欧洲区预选赛中从死亡之组顺利杀出从围,成为欧洲第一支挺进德国世界杯的球队。在世界杯上你又带领乌克兰历史性的闯进八强,你也赢得了世界的尊重。新赛季你为了超越自己,更多的实现你的价值,向更多的人证明你,你做了一个另所有AC米兰球迷伤心和痛心的决定——离开米兰,加盟英超新贵切尔西。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你是抵挡不住阿布的砸钱——英超新的转会费记录(5000万欧元)以及世界最高周薪(12万英镑)。但我无论怎样都会支持你做的一切决定。可我也想握住你的手,把你留在本来就缺少世界级球星的意甲赛场。让AC米兰在你这位新旗手的带领下,称霸意甲赛场,从尤文图斯的手的夺来冠军奖杯。带领你的队友们建立一个属于你们的王朝。但你的手已经被你的家庭握住,为了家和孩子,你毅然选择了离开。不过在最后一轮对罗马的比赛中,你拖着疲惫的身躯以及疼痛的双腿坐在了圣西罗球场的南看台上,你以一名特殊的米兰球迷的身份为你的队友们加油,这也许是你告别米兰的最好方式,你向所有人表明你即使离开了,但你的心依然属于米兰,我相信米兰的大门随时也会向你敞开。

    我想握住你的手,陪伴你在新赛季的英超赛场上展示你自己,超越你自己,实现你的价值,让蓝色风暴席卷整个世界,帮助球队站在最高领奖台——欧洲冠军杯冠军。我一定会坚定我的信念,相信我会握着你的手在绿茵场上奔驰,让你也握住我的手。

    情感的中位线

    有些情感千古流芳——友情

    有些情感有始无终——离情

    有些情感值得一生等待——爱情

    有些情感值得付出所有——亲情

    ——题记

    新鲜的阳光,新鲜的空气,新鲜的每一天,偶尔想起稍纵即逝的快乐还有那不经意间就流走了的感动。情感就像梯形,始终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众所周知,梯形的中位线是连接梯形两腰中点的线段,每当情感变化时,梯形的中位线都将发生变化,不知多少年后,我是否还会用今天无邪的眼光测量改变了的情感中位线。

    A

    在人生的平面图中,由时间构成画笔,绘出了许多几何形,有的代表生活,有的代表记忆。而在情感中,友情是千古以来唐诗宋词中经久不衰的主题。

    友,有诤友,损友,益友;友谊,有割颈之交,酒肉之交。林冲之所以雪夜上梁山,是因为朋友的出卖,可谓——

    人情似啖马肝,

    世味如嚼蜂蜡,

    叹纷纷尘世抟沙。

    但又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佳话——

    请君试问东流水,

    别意与之谁短长?

    真正的友情像一本被剥去华丽包装的书,但一点也无妨它深刻而隽永的内蕴。

    友谊便是情感这梯形的高,不管发生怎样变化,始终不能没有它。

    B

    想家的日子,纷繁的思绪填满过去的痕迹,多愁善感的我已成为落泪的蜡烛。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这本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诗句,但它表达了无数游子的心声。

    生命的开始,世界便嫁给了风,我是一名求学者,便注定要以离愁为旋律,谱写人生。蓦然回首才发现在一次次的离别中,我学会了坚强,于是,当我失败时,才不会让衰草抚慰伤痕,让微笑抚平记忆。

    离情,便是情感这梯形的外角和,不管梯形怎样变化,永远都是不多不少的360。

    C

    16岁,花样年华。我曾今听过一首歌,歌中的词语便是对爱情的诠释——

    在月光下/一直找寻/那想念的身影/如果说分手/是苦痛/的起点/那在终点之前/我愿意再爱一遍/想要对你说的/不敢说的爱/会不会有人可以明白/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想着那一天/会有人代替/让我不再想念你/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接着紧紧闭上眼/又想那一年/你温柔的脸/在我忘记之前/心里的眼泪/模糊了视线/你会看不见

    ——《轨迹》

    爱情,是梯形的腰,像爱情的轨迹一样,永远不相平行……

    D

    亲情,多大的一个概念?纵穿古今,横越中外,总之,它在每一个人心中。

    花木兰因为亲情,身披战袍,替父从军,于是终于演绎了一首感古动今的千古绝唱!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出了多少可歌可泣的亲情故事,在社会这大染缸中,只有亲情依旧未曾改变。亲情就像是情感这梯形的面积,包容一切。

    无论是友情、离情、爱情还是亲情,都是情感梯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情感的中位线既不是友情,也不是离情更不是爱情或亲情,却是由它们共同缔造的。我们有可能花大半辈子或是一生的时间去用心测量。直到现在我才明白:

    温馨的情感——亲情

    伤心的情感——离情

    值得信赖的情感——友情

    甜蜜却又苦涩的情感——爱情

    记住:没有蓝天的深邃可以有白云的飘逸;没有大海的壮阔可以有小溪的优雅;没有原野的芬芳可以有小草的翠绿!在人生的情感中没有旁观者的席位,我们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情感线段。

    千里共婵娟

    年少的我还不知思乡的滋味,直到来到了英国,才怀念起万里之遥的家乡。

    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更多的是兴奋与期待。考完试后离出发还有3天,这3天我都是与朋友们一起度过的,心情却与以前大不一样。我显得更加大度,更加小心,却又更加活跃。生怕说错一句话伤了和气,也怕大家都沉默着不说话想着自己的心事。这种感觉真的很矛盾。因为马上我将远赴他乡,只能在回忆中倾听他们的笑声了。

    踏上英国航空公司的飞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新鲜。熟悉的乌黑头发变成了金黄,精干的黄种人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白皮肤的高大身影。广播里空姐用温柔的话语播报这即将起飞的消息,我深吸一口气:这一走,可真远啊!

    一阵猛烈的加速之后是腾空的感觉。上海浦东机场从一个硕大的现代建筑逐渐缩小成火柴盒,公路上的汽车则成了缓缓爬行的蚂蚁,继而消失不见。飞机迅速爬升,在冲破云层的刹那,我有一种破茧成蝶的快感。我见到了云上面的天空,就像蝴蝶看见了茧外的新世界。那天空,蓝的深邃而不可捉摸,仿佛是祖国母亲那深凹的眼眶,那目光真让人感叹。

    飞机上周到的服务让我暂且忘记了最初淡淡的伤感。但是,当地图显示我们飞出国界线,从此进入了异国的天空时,我有一种冲动,想探出头往望望身后的家乡,那生我养我的土地。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我拿出数码相机,翻看着以前与同学们的照片,脑海里便放放映着每张照片对应的有声电影。“你干嘛啊在那一个人傻笑?”妈妈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哦,难怪老人们常常对着相册微笑呢,因为那里面有他们的美好时光啊。

    直到飞机平稳的降落在希思罗机场,我才得以在11个小时以后重新踏上坚实的土地。摸摸已经坐麻的屁股,仿佛已经坐了500年,“总算到了啊!”。地理课上老师说英国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全年温和多雨,当初也只是背背概念,没有体验过。直到站在伦敦的街头上,冷风吹过,我穿着从家乡带来的T恤衫和运动短裤,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有生以来第一次在7月份打寒颤,真有趣啊)。细雨伴随着风落到脸上,仔细闻闻却没有从前熟悉的感觉。那是家乡的带着泥土气息的雨,糅合着家乡人的音容笑貌,能带给人一丝丝凉意,而不是穿透皮肤直达心脏的寒冷。亦或许是我还没有从最初淡淡的伤感中走出来,就连那普通的细雨,在此刻也能让我多愁善感。

    深夜,我望着英国天空中的月亮,心里稍觉宽慰。至少,我们还拥有一个共同的月亮,可以在中秋节的时候共赏。一千年前,苏轼吟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而现在,我也可以随着东坡的诗,面对月亮畅谈心声。

    暑假学农体验报告

    学农体验报告

    ——我的美好生活

    颜琰

    回来已经有好几天了,收书包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日记,满满的五版。学农的生活已经结束了,但看着写满了我感受的字迹,我又想起那些快乐而美好的日子。我开始怀恋他们,扬丽,爷爷,还有那些关注照顾我们的人。

    其实想起来天公挺不作美的,去的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雨。在大礼堂听到那位领导说老天是为我们感动而大雨倾盆的时候,着实是被他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在教室等待的无聊时间,我总是不住的往外跑,门外是一张张陌生的脸,或笑,或是打闹。我总是不住的幻想,我的结对伙伴会是怎样,是他们中的一个吗,还是正在赶来的途中。她是个怎样的人,会好相处吗,性格又会是怎样。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总是在谜底揭晓前不停的幻想结局。因为这样,结局才会显得那样的美好。

    其实杨丽是个很内向的人,也很懂事。她不太爱说话,但一举一动都挺让我惭愧的。去她家的路,要走上30分钟。我背着书包,还提着一个桶子,路上很泥泞,一不注意就会踩的一脚的泥。走到她家的时候,我已经累的不行了,而她还不停的忙东忙西,帮我们安排放置行李,我着实很佩服。听爷爷讲,杨丽的爸爸妈妈在花炮厂工作,她放假的时候也会帮忙,甚至还在上小学的妹妹也会常常跑去帮忙。每天早上6点就去,晚上7点才回,但是每天的工钱才15元。我听了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想象不出他们是怎样在工厂辛勤劳动的,爷爷还说,她家还有田,除了在花炮场工作,他们还要抽出时间来打理农田。他说杨丽很懂事,家里的家务活基本上都是她做。在说这些的时候,杨丽总是很腼腆的笑笑,然后又开始做她手上的活。我们也不再多说什么,吃完饭,写完日记就睡了。

    第二天很早我们就被门外的声音所吵醒,看看表,5:55。迷糊着起了床,爷爷已经在做饭了,而杨丽,早就在洗全家的衣服了,我真想问问他们是什么时候起来的,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两人赶紧洗漱,以免让他们久等。吃完饭,我们赶紧去洗衣服,担心动作一慢啊,衣服就被杨丽洗好了。看她洗挺轻松的,自己,唉,虽然寄宿了好几年了,洗完的时候,还是弄的一身的水,卉卉说,我们真的可以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洗干净了。我们都笑了,这也许是我们第一次的接触吧。

    呕,都忘了,卉卉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不过还好没事,倒是她自己心惊胆战的再也不敢过那条河了。这也算是一次不大不小的意外吧。

    第三天的上午,我们都在帮她补课。杨丽的成绩很差,基础也不是很牢固,甚至连书上的知识也弄不清楚,有的时候还会一问三不知。我们只得耐心的一点一点的讲给她听,直到她弄明白为止。一上午下来,还真的挺累。浏阳的天气真的很多变,常常上午还是烈阳高照,下午就是瓢泼大雨,我和卉卉无聊,就在院子里聊天。一直没来电,杨丽跑过来告诉我们,今天是她做饭,可以教教我们,我们都挺高兴的,但是很不幸的是,她自己也没发挥好,苦瓜炒的半生不熟的,黄瓜则咸的要命。她很不好意思的笑笑,说她其实很久没炒菜了,我才想起,十一中是实行月假制,一个月只能回来2天。将就着,我们吃下了自己做的第一顿饭,想来,还是挺有意义的。

    第四天,我们帮忙锄完了院子里的杂草,还帮忙晒了黄瓜,虽然做完后都要她来打圆场,但总归还是有点成就感。当我们挥舞着满是泥的手互相打闹的时候,我真正体会到了学农的快乐。在正屋休息没多久,杨老师就带着一批老师来看我们,很开心。大家聊聊天,还一起照了张相,可惜他们还要看望其他的同学,不能留太久。杨老师转身的时候,我看见她浸湿了的背,我想,他们一定也很辛苦吧,走了这么久,连休息,也不能久一些。

    下午杨丽带我们去摘辣椒,我第一次知道,摘辣椒也是这么的辛苦,不仅要挑选,还认真的摘取。大功告成的时候,三个人看见对方满是汗水的脸,都乐的笑了。结果卉卉带我们走了弯路,差一点就找不着路了。卉卉不停的辩解,说这全归功于她的路盲。笑声一直伴随着我们,直至回到家中。

    最后一天总是短暂的,虽然口里总是说盼望这一天,但到了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心里最多的还是舍不得。爷爷干脆把他的拿手好菜传授给我们作为礼物,我们也照着报纸上的做了一道凉拌苦瓜作为回报。味道还真的不错,很快就被我们一扫而光。一晚上,爷爷都在不住的跟我们讲,要常回来看看,常联系。眼里的那份舍不得,让我们感动不已。

    我不知道爷爷现在怎么样了,是在看戏曲呢,还是已经入睡了。杨丽呢,现在又在干什么。虽然有过抱怨,有过害怕,但最终还是想念。我还记得自己因为厕所在猪圈受不了,爷爷不让我们实践,无事可做而不停的向卉卉抱怨,但如今想来,还是自己的原因,我们也许还不成熟,还不懂,其实爷爷那样做也只是不想让我们辛苦而已。其实这段时间让我明白了很多,也更能体谅大人们的辛苦。我想,学农,让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一份经历,更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

    有过快乐,有过欢笑,有过抱怨,有过意外,但最终都归结成为美好,也许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吧。

    我的学农生活,我的美好时光。

    在人生路上,我们需要轻装简行

    在我们的生活中,负担这个词无所不在,我们常说: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但事实上,又有谁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呢?大家都熟悉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青年去旅行,此时的他已有六样东西,分别是:朋友,金钱,诚实,地位,快乐,亲人,旅行途中艰难万分,青年不得不丢弃东西以求得旅行的继续,他陆续丢掉了:朋友,诚实,地位,快乐,亲人,当他到达一条大河时只剩下金钱了,他想游过河,但刚下水,沉重的金钱使他不断往下沉,他不愿放弃他的钱,最终与他心爱的宝贝葬身河底。许多的人觉得他很可笑,但是在他来说,金钱对欲他是一个不可放弃的负担。

    “千古谁堪伯仲间”的诸葛孔明英明一世,却在街亭这一关键战役中重用无实才的好友马谡,致使其六出祁山而寸功未建,成为千百年来任人唯亲者之鉴。

    一代明君唐明皇即位之初礼贤下士,励精图治,才有了开元盛世。后来却为了“一骑红尘妃子笑”,不惜大兴土木,劳民伤财,荒废朝政,结果落得个“马嵬坡前草青青”的凄凉结局。

    北宋神宗原本竭力支持当朝宰相王安石的变法之举,却经不住其祖母光献太皇太后的眼泪软化,终于动摇了、灰心了、放弃了。一部《青苗法》被付之一炬,十一世纪最杰出的政治家的社会理想化为泡影。

    感情,有时也能成为一种负担。

    一户人家,母亲下岗,父亲残疾,儿子在读小学。一天儿子放学回家,趁店主不注意偷了店里一块肉而被店主抓住。母亲见儿子许久不回家,焦急的在外寻找,终于在店里找到了狼狈的儿子。店主不断的羞辱母子,母亲哭着说出了原委: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为了儿子的学业花光了所有的钱,家里已经有两年没有肉吃了,所以平时乖巧的儿子才会偷东西。店主惭愧至极,给了一大块肉给母子,二人哭着道谢离去。晚上,母亲烹饪着美味的肉,父亲还高兴的喝了几杯药酒,然后三人携手,从几十米高的大厦纵身跳下……

    自尊,有时也能成为一种负担。

    光彩四射的影星们,在流行前线展现着自己的风采。人们羡慕他们很风光,生活条件优越,于是在心中都或多或少都有一个青涩的明星梦,但大家不知,在他们华丽的外表只下,暗藏着许许多多的艰辛,他们失去了常人可以得到的快乐,休息与自由……

    名气,有时也能成为一种负担。

    《雨燕减肥》的故事:雨燕孵化之后很胖,飞不高,雨燕的妈妈要求它加强锻炼减肥,希望它能展翅高飞。正如《雨燕减肥》这个故事一般,连飞翔都要减轻减轻自身的重量,那么人生又何尝不如此呢?只有自己减轻自己的负担,才能在人生路上走得更轻松,更自信,也才能在人生路上走得更长久,觉得更有意义……

    在人生路上,我们需要轻装简行,这是我深情的呼唤,也是我对未来的希冀……

    用泪水中的笑说再见

    我是一个很向往自由的人,从小活在水边,当小时候能够在水中漂浮着,我便一直在告诉自己有一天能够在空中飘荡。

    原本以为只要有了好的学习,好的家庭,好看的衣服,好多的朋友,好多开心的事便可以飞了。其实真的到自己经历人生的许多故事之后才开始觉得自己原来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没有经历。

    也许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过得太久,没有一种懂得去了解别人的欲望,也没有一种去适应这些根本不属于我的生活的社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或者说,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如何明了这种感情。我以为,我们这么大的孩子的泪水,流得都好苍白。以为是为了父母的埋怨,为了朋友的背叛,或者是为了自己所喜爱的人的离去。以前觉得那些会流泪的男孩子让我觉得很瞧不起,很无聊,也很失败。可是我真的忘记,当一切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的时刻,我要用黑夜的苍凉遮住那一滴滴碎裂在空气中的水球。

    ……

    我有一个很好的家,父母都对我很好,也很关心我,平时也特别体谅我。上学的那些日子我住在姥姥家,姥姥姥爷很关心我,待我真的特别特别好。我也以为只要自己能够好好地度过我的中学时代。一个每一个孩子都梦想,都充溢着奇迹的时代。我想,自己的奇迹在一开始过得这般平淡。我也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也不愿意去懂什么。

    当我,开始在着平静的生活中翻滚的那一刻,其实自己已然知道,我无法明了我的未来,那些扑朔迷离的故事,我已经感觉的到,它们已经在和我微笑。

    ……

    好多很特别的故事发生着。我第一次参加学校篮球比赛,在学校里算得上小有声名,我第一次参加期末考试,成了老师和父母眼中的可育之才,我第一次去过朋友的生日,大家说我很能出众,第一次陪朋友出去喝酒,朋友说他能够和我认识是自己的一种荣幸……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如何看待这一切,只是我懂我看不开这些罢了,这些本来已经司空见惯却只是生命中烟花的故事。我想起高中时写的一篇文章,《当烟花失去光彩的时候》,因为我想起一个灰色的画面,画面里的炮仗声很绵延,空中的烟火没有色彩,身边的人匆匆而过,没有话,那个灰色的画面,我知道,自己大概真的梦到过。

    ……

    初一时我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大人是永远不会流泪的。

    初二因为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告别,我躲在自己的被子里静静地感觉泪珠从脸颊划出伤痕般的痛。

    初三,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够很符合我们这个时段的开始喜欢一个女孩子,喜欢到一种让自己觉得惊讶的程度。原来那么遥远遥远的故事……现在回想着当初第一次红着脸在她教室门口说晚上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肯定表现得很差,很无聊的人生第一次告白在现在看来让我觉得当初一切是那么简单,我却是这般地留恋和喜爱。我好羡慕当初的自己,能有一种这样温馨的快乐。遗憾的是,我第一次被伤害也是那个时候,在中考的前2个多月。那天我第一次在周末待在我姥姥家,我在外面走了很久,这也是我第一次午夜后回家,想着我喜爱的人说的话,我们最重要的事是学习……初三毕业,我没有再见那个女孩子,当时的我,大概已经很傻得开始想着未来了。

    我没有去很多地方,也拒绝了许多本来应该是很好的学校。我选择留下,以当时全校第一的身份留着,我知道,我好期望自己能够在开学的时候和那个女孩子分在一个班,因为我很呆地觉得,我能够以自己所有的来感动她,能够陪着她,至少,我能够经常看着她。

    所以,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我继续在那里读书,因为,我和她分在一个班,而那时的我也许是属于男孩子中比较简单的一类,我根本不懂如何让女孩子开心,也不懂如何去让她懂得很多事。我只是如此简单地每天上课时呆呆地盯着她看,很简单地看,之后每天很老实地和她讲讲话,帮她补习一下功课。我从来没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过话,或者,即使有,也从来没有开过玩笑,我觉得,这是一种忠诚。

    ……

    她第一次近乎彻底地消失在我生命中,也是在高一,那次圣诞节之前,我因为和她生气所以赌气回家,之后回来才知道她已经离开我。我当时很有风度地祝福了她。再来便很没有风度地疏远她。之后,我才觉得自己迷恋上音乐,迷恋那种简单的歌,迷恋那些让我为之神迷的歌,记得当时一直听《THE DAY YOU WENT AWAY》,之后失眠了一个月,我觉得自己会很莫名其妙地在看书的时候突然将头埋在桌子上,然后轻轻地哭,再之后趴在那里睡去。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喝一些酒,我觉得,我能够稍微好过一点。

    再后来,在天天看着她,再看着自己一天天堕落,我成绩下滑很快,我也觉得自己开始放弃了,放弃她,放弃自己,放弃我的梦想。那年,我回昆明,在火车上,看着窗外飞过的风景,我觉得世界那么单调,原来所谓的色彩,只是灰色,我写了《当烟火失去光彩的时候》。

    ……

    再次感觉生命中开始有她的影子,已经是高二上期结束之时了。那时说的一句话,“你现在过得好吗?”译很陌生地回答我,但是我知道,当时自己心中的冰都开始化了。第二次说话,她向我借的地理书,我回家翻遍所有的书柜,之后我把书拿给她,笑着说,小事一桩。

    再来的许多事似乎已经在记忆里消逝,或者淡薄很多很多了。

    ……

    开始记的那年的10月17日,我进城,看到一个前年的娃娃,一个在当初本来想要送给她的瓷娃娃,一点都没有想到这个已经尘封的娃娃刹那间勾起的回忆让自己思想如同绝堤般溃烂。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虽然不贵,可是我却不知道如何面对的玩具。似乎是天意一般的玩笑,还有几日便是译的生日。我天天坐在灯下问自己,是应该如何去面对这个娃娃,或者,这个女孩子。

    然后我很莫名其妙地在22日打了一个电话:

    “你猜我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

    打完电话我觉得自己都没有能够回过神来,可是我知道,已经会有另外的事情在高中的生活中出现。

    我不想欺骗自己什么,也就是说从那个晚上我把娃娃送给她,祝她生日快乐开始,我就已经懂了一件事,我开始离不开身边的这个女孩子,至少,要永远的去喜欢她。

    那些日子,我们之间依然不说什么话,但是很奇妙的我能够和她在周末的晚上,抽空能够在我家的后山那边一起散步,说一些事。那里的傍晚和那里许多的故事,静静地躺在日记本中,我翻开看的时候,心中真的觉得好快乐好快乐。记得有一次哭了,不过,是译趴在我的肩上。我很惊讶地察觉,原来她如此地信赖我,也许,是我自己以前太过于粗心……

    不过在彼此分开接近10个月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了太多,我认识好多社会上的人,认识好多本来不应该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喝了好多酒精,甚至抽了很多烟。

    可是我知道她不喜欢这些,所以我一点点地克制着自己,然而我察觉,自己能够忘记过去,可是我忘不了我的生活理念的改变。

    高二结束的那个暑假补课,我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高三,我开始呆在马道,周末也依然呆在那里,我开始每天和译一起回家,一起散步,还经常和她一起复习。原本会为之少活十年的高三,我开始觉得,自己感到很幸福。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子,一个本来应该是永远陌生人的人。当时有一个朋友在追她,为了帮忙,所以很好奇地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很好奇地成为朋友。我从来未曾察觉,自己原来这般可恶。

    那是我的生日,一个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日子。那天很多的朋友,来了很多人,或者说在生日之前,我已经在不知不觉地伤害译,可是原来那么明了的事我却是一直想不明白,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是那么爱着译,很简单地和别人在一起,只是社会交往,或者只是很简单地认识朋友。

    ……

    生日那天,大家喝了很多酒,而我不知道怎么牵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手,遗憾的是,我连自己都不知道,甚至以后译问我,我都一直摇头,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译便一直以为我心中开始有其他人了,可是我并未察觉,直到很久以后,我第一次和译争吵,我明白了许多事,然而我只能如此懊恼着,我没有能够弥补她心中的伤口。

    高三的除夕,我和译在外面玩到很晚,她问我,我是否真的选择她,我毫不犹豫,因为我知道我早就已经开始爱上她。

    那晚,译告诉了我,我认为永远都是很神圣的三个字……

    后来,在高考之前,我和译关系一直很好,不过时而会有些波折就是了。

    考完试,经历的事开始多了,好多的经历。当我再次明白我原来一直没有能够弥补她的伤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懦弱。那一次,我以为是自己最后一次哭了,因为我懂,她会离开我,而且她马上就要说出这句话。但是我觉得自己并不感到恐怖,我从来没有想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更没有做过什么。

    也许,我觉得自己真的如她所说,“真让我恶心”。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能够了解她的感受,可是我觉得有些无奈吧。算了,已经是我的评价了……

    用泪水说再见,好像真的是许多现在情侣的专利了,原来以为会是遥远,没有想到这么近的距离才开始觉得好好笑。

    我觉得能够哭,心中不知道会好受多少,能够打出“她不会回来了”,我觉得自己好有勇气。安了,我曾经如此爱过的女孩子,祝愿你能够如你所说,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生活。

    安了,那个熟悉的陌生女孩。

    用泪水中的笑说再见

    我是一个很向往自由的人,从小活在水边,当小时候能够在水中漂浮着,我便一直在告诉自己有一天能够在空中飘荡。

    原本以为只要有了好的学习,好的家庭,好看的衣服,好多的朋友,好多开心的事便可以飞了。其实真的到自己经历人生的许多故事之后才开始觉得自己原来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没有经历。

    也许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过得太久,没有一种懂得去了解别人的欲望,也没有一种去适应这些根本不属于我的生活的社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或者说,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如何明了这种感情。我以为,我们这么大的孩子的泪水,流得都好苍白。以为是为了父母的埋怨,为了朋友的背叛,或者是为了自己所喜爱的人的离去。以前觉得那些会流泪的男孩子让我觉得很瞧不起,很无聊,也很失败。可是我真的忘记,当一切可能发生在我的身边的时刻,我要用黑夜的苍凉遮住那一滴滴碎裂在空气中的水球。

    ……

    我有一个很好的家,父母都对我很好,也很关心我,平时也特别体谅我。上学的那些日子我住在姥姥家,姥姥姥爷很关心我,待我真的特别特别好。我也以为只要自己能够好好地度过我的中学时代。一个每一个孩子都梦想,都充溢着奇迹的时代。我想,自己的奇迹在一开始过得这般平淡。我也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也不愿意去懂什么。

    当我,开始在着平静的生活中翻滚的那一刻,其实自己已然知道,我无法明了我的未来,那些扑朔迷离的故事,我已经感觉的到,它们已经在和我微笑。

    ……

    好多很特别的故事发生着。我第一次参加学校篮球比赛,在学校里算得上小有声名,我第一次参加期末考试,成了老师和父母眼中的可育之才,我第一次去过朋友的生日,大家说我很能出众,第一次陪朋友出去喝酒,朋友说他能够和我认识是自己的一种荣幸……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如何看待这一切,只是我懂我看不开这些罢了,这些本来已经司空见惯却只是生命中烟花的故事。我想起高中时写的一篇文章,《当烟花失去光彩的时候》,因为我想起一个灰色的画面,画面里的炮仗声很绵延,空中的烟火没有色彩,身边的人匆匆而过,没有话,那个灰色的画面,我知道,自己大概真的梦到过。

    ……

    初一时我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大人是永远不会流泪的。

    初二因为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告别,我躲在自己的被子里静静地感觉泪珠从脸颊划出伤痕般的痛。

    初三,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够很符合我们这个时段的开始喜欢一个女孩子,喜欢到一种让自己觉得惊讶的程度。原来那么遥远遥远的故事……现在回想着当初第一次红着脸在她教室门口说晚上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肯定表现得很差,很无聊的人生第一次告白在现在看来让我觉得当初一切是那么简单,我却是这般地留恋和喜爱。我好羡慕当初的自己,能有一种这样温馨的快乐。遗憾的是,我第一次被伤害也是那个时候,在中考的前2个多月。那天我第一次在周末待在我姥姥家,我在外面走了很久,这也是我第一次午夜后回家,想着我喜爱的人说的话,我们最重要的事是学习……初三毕业,我没有再见那个女孩子,当时的我,大概已经很傻得开始想着未来了。

    我没有去很多地方,也拒绝了许多本来应该是很好的学校。我选择留下,以当时全校第一的身份留着,我知道,我好期望自己能够在开学的时候和那个女孩子分在一个班,因为我很呆地觉得,我能够以自己所有的来感动她,能够陪着她,至少,我能够经常看着她。

    所以,我一点都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我继续在那里读书,因为,我和她分在一个班,而那时的我也许是属于男孩子中比较简单的一类,我根本不懂如何让女孩子开心,也不懂如何去让她懂得很多事。我只是如此简单地每天上课时呆呆地盯着她看,很简单地看,之后每天很老实地和她讲讲话,帮她补习一下功课。我从来没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过话,或者,即使有,也从来没有开过玩笑,我觉得,这是一种忠诚。

    ……

    她第一次近乎彻底地消失在我生命中,也是在高一,那次圣诞节之前,我因为和她生气所以赌气回家,之后回来才知道她已经离开我。我当时很有风度地祝福了她。再来便很没有风度地疏远她。之后,我才觉得自己迷恋上音乐,迷恋那种简单的歌,迷恋那些让我为之神迷的歌,记得当时一直听《THE DAY YOU WENT AWAY》,之后失眠了一个月,我觉得自己会很莫名其妙地在看书的时候突然将头埋在桌子上,然后轻轻地哭,再之后趴在那里睡去。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喝一些酒,我觉得,我能够稍微好过一点。

    再后来,在天天看着她,再看着自己一天天堕落,我成绩下滑很快,我也觉得自己开始放弃了,放弃她,放弃自己,放弃我的梦想。那年,我回昆明,在火车上,看着窗外飞过的风景,我觉得世界那么单调,原来所谓的色彩,只是灰色,我写了《当烟火失去光彩的时候》。

    ……

    再次感觉生命中开始有她的影子,已经是高二上期结束之时了。那时说的一句话,“你现在过得好吗?”译很陌生地回答我,但是我知道,当时自己心中的冰都开始化了。第二次说话,她向我借的地理书,我回家翻遍所有的书柜,之后我把书拿给她,笑着说,小事一桩。

    再来的许多事似乎已经在记忆里消逝,或者淡薄很多很多了。

    ……

    开始记的那年的10月17日,我进城,看到一个前年的娃娃,一个在当初本来想要送给她的瓷娃娃,一点都没有想到这个已经尘封的娃娃刹那间勾起的回忆让自己思想如同绝堤般溃烂。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虽然不贵,可是我却不知道如何面对的玩具。似乎是天意一般的玩笑,还有几日便是译的生日。我天天坐在灯下问自己,是应该如何去面对这个娃娃,或者,这个女孩子。

    然后我很莫名其妙地在22日打了一个电话:

    “你猜我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

    打完电话我觉得自己都没有能够回过神来,可是我知道,已经会有另外的事情在高中的生活中出现。

    我不想欺骗自己什么,也就是说从那个晚上我把娃娃送给她,祝她生日快乐开始,我就已经懂了一件事,我开始离不开身边的这个女孩子,至少,要永远的去喜欢她。

    那些日子,我们之间依然不说什么话,但是很奇妙的我能够和她在周末的晚上,抽空能够在我家的后山那边一起散步,说一些事。那里的傍晚和那里许多的故事,静静地躺在日记本中,我翻开看的时候,心中真的觉得好快乐好快乐。记得有一次哭了,不过,是译趴在我的肩上。我很惊讶地察觉,原来她如此地信赖我,也许,是我自己以前太过于粗心……

    不过在彼此分开接近10个月的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变了太多,我认识好多社会上的人,认识好多本来不应该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喝了好多酒精,甚至抽了很多烟。

    可是我知道她不喜欢这些,所以我一点点地克制着自己,然而我察觉,自己能够忘记过去,可是我忘不了我的生活理念的改变。

    高二结束的那个暑假补课,我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高三,我开始呆在马道,周末也依然呆在那里,我开始每天和译一起回家,一起散步,还经常和她一起复习。原本会为之少活十年的高三,我开始觉得,自己感到很幸福。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子,一个本来应该是永远陌生人的人。当时有一个朋友在追她,为了帮忙,所以很好奇地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很好奇地成为朋友。我从来未曾察觉,自己原来这般可恶。

    那是我的生日,一个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日子。那天很多的朋友,来了很多人,或者说在生日之前,我已经在不知不觉地伤害译,可是原来那么明了的事我却是一直想不明白,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是那么爱着译,很简单地和别人在一起,只是社会交往,或者只是很简单地认识朋友。

    ……

    生日那天,大家喝了很多酒,而我不知道怎么牵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手,遗憾的是,我连自己都不知道,甚至以后译问我,我都一直摇头,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译便一直以为我心中开始有其他人了,可是我并未察觉,直到很久以后,我第一次和译争吵,我明白了许多事,然而我只能如此懊恼着,我没有能够弥补她心中的伤口。

    高三的除夕,我和译在外面玩到很晚,她问我,我是否真的选择她,我毫不犹豫,因为我知道我早就已经开始爱上她。

    那晚,译告诉了我,我认为永远都是很神圣的三个字……

    后来,在高考之前,我和译关系一直很好,不过时而会有些波折就是了。

    考完试,经历的事开始多了,好多的经历。当我再次明白我原来一直没有能够弥补她的伤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懦弱。那一次,我以为是自己最后一次哭了,因为我懂,她会离开我,而且她马上就要说出这句话。但是我觉得自己并不感到恐怖,我从来没有想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更没有做过什么。

    也许,我觉得自己真的如她所说,“真让我恶心”。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能够了解她的感受,可是我觉得有些无奈吧。算了,已经是我的评价了……

    用泪水说再见,好像真的是许多现在情侣的专利了,原来以为会是遥远,没有想到这么近的距离才开始觉得好好笑。

    我觉得能够哭,心中不知道会好受多少,能够打出“她不会回来了”,我觉得自己好有勇气。安了,我曾经如此爱过的女孩子,祝愿你能够如你所说,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生活。

    安了,那个熟悉的陌生女孩。

    十二生肖故事新编

    十二生肖者: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也。余(古时我)不知十二生肖故事源于何时。异日,吾始猜测。

    ——题记

    约在20万年前,正是拥有撼天力量的怪兽“年”肆虐的时期。当时人们的生产水平极端低下,又经常遭遇天灾人祸,苦不堪言。与此同时,在一座山清水秀的深山里,住着我们的主人公——十二生肖。对于人间的灾难十二生肖早有耳闻,并决定同心协力战胜亘古未有的怪物“年”。但他们知道自己力量有限,凭现在的力量想打败“年”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于是,他们就去在山里修行的神仙那学习本领。

    神仙本不愿收弟子,但听了他们所说的缘由后,思虑再三,最终答应了他们。

    流水匆匆,时间匆匆。三年的时间已飘然而过,十二生肖也学成。正当他们准备去收服“年”时。神仙却拦住了他们,让他们比试武功来排定次序。

    猪身体本来就胖,再加上练功偷懒,比试时都是败绩,因此排行12;狗虽然努力练功,但自高自大,有一半的时间用去找骨头了,只得坐了第11把交椅;鸡的翅膀纵然不太好使,尽管腿上功夫了得,还是排在了10位;猴子本已胜了4场,不想在第五场与虎对决时,被虎一下摔了下去,把屁股摔得通红,疼得不得了,只得弃权了……最值得一提的是鼠,别看鼠个子最小,但对神仙教的是无所不通啊!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最终以全胜的战绩名列第一。

    排序已定,十二生肖将踏上出妖之路。临行时神仙给了他们每人一件神器,并嘱咐道:当十二件神器在一起,并且被红纸覆盖时,怪兽会突然死亡,但你们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十二生肖接过神器,去了。

    费尽千辛万苦找到“年”后,十二生肖用尽方法都不能胜利。突然想起了神器,他们把十二件神器放到一起后,又决定让龙去寻找红纸,其他人继续与“年”周旋。当龙含着红纸归来时,发现“年”的脚底躺着11具尸体,忽的就泪流满面,吐开红纸,来战“年”,龙虽为神兽,也不是“年”的对手,三两下就去地府了。本以为“年”可以继续为所欲为,但是龙吐出的红纸在空中旋转了几周后,缓缓地落在了十二件神器上。刹那间,一道金光,“年”的身首就分家了。

    人们看到“年”死掉后,都兴高采烈的来到街上欢呼!他们的后代为了纪念十二生肖的伟大功绩,后世便有了十二生肖和贴春联的习俗。

    鸡头与凤尾

    宁要鸡头,不要凤尾。

    ——题记

    鸡头者,鸡之头也。乃鸡之中枢,无头则鸡死。而且头是领导部位,在人看来是一场比赛的领头者,总是跑在最前面。这是有实力的,是让人尊敬和崇拜的,就像金光加身一样,能够吸引别人的眼球,让人们都来注意你、欣赏你。因此,野鸡变成金凤凰。

    凤尾者,凤之尾也。乃凤之尾部,除了多有绚丽之毛外,一无是处。纵有金凤凰、火凤凰,吞云吐雾,作雨兴风。也全不是凤尾的功劳。试问:尾大何用?留人拽?美观?凤凰的尾巴恐怕只有装饰一用。也许一开始他能引起别人的目光,称霸一时,但随着岁月的漂移,凤尾也是黔驴技穷了。渐渐的,人们开始慢慢深入了解凤尾,它也是个五彩的次品——中看不中用。所以人们都开始不理他,去寻找那些大脑有货的踏实人。因此,凤尾变成羽毛掸。

    鸡头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是因为它实在,而且有货,不故弄玄虚。凤尾之所以最终被人所唾弃,是因为它华而不实,太注重虚伪的外表,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内在美、精神美。这是值得令人深思的。仔细想一想,生活中也有很多类似于鸡头和凤尾的人。

    生活中的“鸡头”,总是走在人流的前头,带动社会的快速发展。这样的人,总会被人们所称颂。还有的人,则是“凤尾”,老是跟在别人的后面,有的人云己云;有的不知所措……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在社会上做出成绩呢?只求别拖累社会。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两种差异呢?我想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追求不同,有益于社会的追求,人民拥护欢呼,无益于社会的追求,人民不理不问。也难怪了人们只要鸡头,不要凤尾了!

    从另一面看学农

    五天的下乡学农生活已告于段落。说句实话,我还挺舍不得的。那里,没有城市的喧闹,没有繁重的学业压力,每天的生活自由自在,不受约束。只是,麻烦了那些接待我们的伙伴。

    感谢常力源校长,黄志清年级组长和所有学校的领导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度过了美好的五天乡村游。这五天,虽然我几乎没做什么事,没下田,没插秧,可我也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我享受了乡村的宁静,了解了农民们的劳苦,还比如说,我学会了闲中寻乐。

    我明白,我们这次来农村是体验农村生活,看看农民们劳动有多辛苦,再亲身尝试一下干农活的艰辛,做到反省自己,努力学习。可对于我来说,似乎并没有体会到这层意思。不是我不想领会,而是真的领会不到啊!这样的生活,更让我感觉有点浪费时间的味道。一整天,我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不知道如何挥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从手中流过。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想到了一首歌:“我站在这里看着时间流过,我的心是不是也在这里停泊……”不知道当初林忆莲唱这首歌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啊!

    住在农户家,不是我不想做事,而是我根本不知道做什么事。你说去插秧,她们家的田早就修整完毕了;你说去喂鹅,她们家就几只小鸭子,还没有长大。我们总不可能再去把她家的田再重新种一遍吧!所以说,每天我也只是在吃饭前上上菜,装装饭。吃完饭了,再帮忙收拾一下碗筷。其余的,也不知道做什么了。

    无聊的几天,我们也会去镇上打发时间。无论走到哪儿,都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学生在马路上东游西荡。不用说,百分百是附中的学生。在这种暴晒的天气里,也只有我们这些无所事事的人会到处瞎逛。潇洒的人干潇洒的事。我想,那些农户的孩子肯定特愿意附中的学生多住几天,可以带着他们到处玩,不用怕被大人骂,还可以不用自己出钱,这么好的事,谁不愿意多在自己身上发生几天啊!

    好啦!本是五天艰辛的农间劳动生活,变成了美好的乡村五日游。当然,这不是指全部的学生,大部分是这样的啦!在这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让我学会了一个新本领,叫闲中寻乐。我不可能整天不是躺在床上睡觉,就是看电视。这样烦都会烦死的。所以,我就只能一天到晚往外跑,到镇上,到同学家,能去的地方都去遍了,到处找欢乐,打发无聊的时间。有时候,一种本领的逐渐掌握也是要看环境的好坏的。农村,自然是个好环境。

    学农,学农,我感觉自己真的没学什么东西。只不过像在农村旅游了一回一样。出去,花费五天时间,在花费几百块钱,买回来几天舒舒服服的日子。其实我还是觉得挺化得来的。毕竟,在现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很多时候,用再多的钱也买不回这样的舒服日子。算来算去,我还是赚了一笔呢!

    其实,我们到农民家再怎么说也是客人,而且又是从大城市过来的,生活自然简单一些。农民的生活还是挺辛苦的,除了种田还在家里干一些小活,赚点小钱。像这样的事,自然又轮不到我们了。别人赚钱的事,抢着做也怕做不好啊!

    虽然这趟旅行,有些地方违背了当初来的目的,不过,我觉得还是挺值得的,至少,还是懂得了一些额外的东西。怎么说,还是要感谢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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