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帝国与共和”三部曲-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及其启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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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国会、总统、法院既然都不过是人民授权的执法者,那么,他们的权力就是有限度的,也是必须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宪法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即“限政”;二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即“制衡”;三是政府各部门的自我约束,即“自律”。但不论哪一种限制和约束,都是针对治权的,因此应将其区分为权力和权重。权力越多,权重就越小,反之亦然。这就是宪政。这是第三笔账。

    美国政府三大机构的关系就是这样。总统为首的行政机构个头最大,权力最多,权重就应该最小。国会次之。最高法院权重最大,可以否决总统行政国会立法,因此个头就应该最小,权力就应该最少。大家看看,这笔账是不是算得很清楚?

    中国古代国家的账就不那么清楚了。首先第一个问题,主权在谁那里,就不清楚。传统的说法是主权在君。秦以前,在周天子,然后再由周天子分封下去。秦以后,就只属于皇帝了。辛亥革命以前,大家都这么想,这么说,这么认为,倒也未尝不可。问题是周王和皇帝的主权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个说不清楚,只好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即上天垂爱,授命天子,这就是“天命说”。但是,皇天上帝可以授命,也就能够收回。收回授命就叫“革除天命”,简称“革命”。“革命”的结果,则是“改朝换代”。改朝换代也有两种方式,一是巧取(宫廷政变),二是豪夺(武装夺权)。审之于历史,则巧取的少,豪夺的多,而且总是伴随着民族的灾难,饿殍遍地,烽火连天。这也是君主制和民主制的重要区别。民主制国家主权在民,国家主权的拥有者──人民,永远不会缺位,也永远无可更换。所以,真正的民主制国家只有“换届”,没有“换代”。换届是和平的,换代则不一定。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国家主权既然在君,那就用不着跟谁签合同了,要签也是跟皇天上帝签。这就等于不签,故中国古代无法。如果说有,也只有“律”。法和律是不同的,尽管有法必有律。法是约法,即合同;律是律条,即条款。合同必须由平等的双方或各方来签订,条款却可以由一方定了交另一方执行。中国古代的所谓“法”就是如此,是帝王制定了交由臣民执行的,所以叫“王法”。王法既然是王定之法,帝王就可执行可不执行。同样,天命既然是天授之命,帝王就可认命可不认命。结果是什么呢?是“无法无天”。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帝王既然可以“无法无天”,他的权力就是没有限度的,也是无法受到限制的。因为能够限制他的只有天,这就等于没有限制。所以,尽管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也曾设法限制皇帝的权力,却每每不能成功。相反,从秦汉到明清,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大,最后只好寄希望于皇帝的“敬畏天命,自我约束”。这个其实靠不住。结果是,权重原本就大的皇帝,权力越来越多,分量越来越重,秤砣也就变成了钟摆。

    实际上,只要主权在君,就不存在主权与治权分离的问题。民主制国家之所以要将主权和治权分开,是因为人民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不可能直接治理国家,只能授权民选政府代行治权。君主制国家则不然,其主权只属于君主一人,你又凭什么要他把治权转让出去?如果他有兴趣也有能力,完全可以乾纲独断,实行君临天下的一人政治,这就是“人治”。当然,如果他不想大权独揽,也可以和文武百官共治天下,实行官员代理的官僚政治,这就是“官治”。究竟应该实行“人治”,还是应该实行“官治”,则从来就没有说清楚过。何况即便是“官治”,官员也只是皇权的代理人,自己并不真正拥有治权。治权仍然是皇帝的。皇帝想放一点,就放一点;想收回来,就收回来。皇帝手中的治权究竟应该放,还是应该收;应该放多少,收多少;什么时候放,什么时候收,统统都是一笔糊涂账。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则权力应该怎样分配,怎样监督,怎样约束,怎样制衡,也统统都是一笔糊涂账。好在我们现在已经是人民共和国了,主权已经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人民政府代行治权,因此前面那笔糊涂账不算也罢。

    有话你就直说——读薛涌《直话直说的政治》

    牛仔总统愣头青

    薛涌先生把他的“美国政治笔记”名之曰《直话直说的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版),是很准确的,也是有深意的。去年美国选总统,许多欧洲人和中国人都看好克里,认为他会胜出,也希望他能胜出。抛开政治倾向不说,单说形象,双方就没得一比。布什一口土腔一脸傻相,切尼老态龙钟并无魅力。克里呢?高大英俊堪称王者气派,他的副手爱德华兹也风度翩翩十分绅士,两个都是很有文化的样子。有文化的人总是同情有文化的人。于是大家就想,上一回美国人看走了眼,或者算错了票,这回难道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然而选举的结果,是克里和爱德华兹败北,布什和切尼连任,让这些有文化的人跌破眼镜。

    这事着实让人想不通。在有文化的欧洲人和中国人看来,小布什这哥们儿怎么看都“望之不似人君”。此君的智商之低和水平之差是人所共知的,上次竞选时连巴基斯坦的政府首脑是谁都不知道,说起话来也是荒腔走板,比如:抓住拉登,把他带回来,甭管是活的还是死的!这哪像个总统,黑社会老大还差不多!记者问他什么时候从阿富汗撤军,他回答说,这个要问弗兰克将军。他说完事了,我们就撤;他说没完,我们就留。这又哪像个总统,简直就是纨绔子弟大少爷。这样的人,怎么会当选,又怎么会连选连任?

    但是,如果读了薛涌先生这本书,你就不会奇怪了。原来如今的美国人,就吃“土憨傻愣”和“直话直说”这一套。

    美国的事情我不懂,也没太多兴趣。我关心的是这种说话的方式。

    小布什这种说话方式大行其道,根本原因在于他这个总统是选出来的。这就要到选民那里一票一票去争取。那么,成千上万的选民,是有文化的多呢,还是没文化的多呢?当然是没文化的多。是懂政治的多呢,还是不懂政治的多呢?当然也是不懂的多。因此,文化水平高,懂政治,在美国未必是好事。比如戈尔失败的原因,恰恰在于“懂得太多,老想教你点什么”。结果大家对他既不喜欢,也不信任,因为“脑筋太聪明就难免滑头”。有位老太太就这样评价戈尔:我是不会在这样一个人手里买二手车的。他当总统我信不过。

    布什则相反,看上去就像一个“加油站憨厚的修车伙计”,“笨头笨脑没有坏心眼”,似乎随时随地都可以和他一起去喝杯啤酒。这些说法充分体现了美国的国情和国民心理。在他们看来,所谓“白宫”,无非是高速公路上一个加油站。总统呢,也不过是加油站里的修车伙计,充其量是个卖二手车的。这样的人,当然是越憨厚越好,以免被他坑蒙拐骗。美国人经常修车买车,上当受骗的事难免发生,自然不能不多个心眼。何况现在他们要修的,是国家机器这台车;要买的,是国民福利这批货。那就更得多个心眼了。当然,总的来说,他们还是比较缺心眼的。因为他们的要求,竟不过是“看起来老实”而已。

    实际上美国选民是看走眼了,布什这家伙并不憨厚呐!他打阿富汗的时候憨厚吗?他打伊拉克的时候憨厚吗?最不像话的是他那个“特别军事法庭”。一般来说,军事法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多少会要差一点,但传统的军事法庭一般并不对公众保密,被告有权审阅所有起诉自己的证据,没有审判官的一致同意就不能判死刑。布什授权设立的军事法庭(它被称作“布什法庭”)却可以自由进行秘密审判,不向被告提供证据,三分之二的法官同意就可以宣判死刑。这就太离谱了。然而面对媒体的质疑,布什居然回答说:“反正我们的法庭比拉登的法庭要公平,我们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几千平民都杀死。”这是什么屁话!你们美国不是最讲人权最讲法治的吗?怎么只要比拉登略好一点就可以自鸣得意了?可是媒体却没有和他再抬杠,可见美国的民众还真是就吃这一套。他们偏就喜欢愣头青。

    的确,正如薛涌先生所言:“在美国历史上,大概很难找到一个比布什讲话更粗野更生愣的总统了。”比如税收问题,是政府经常要讨论的。民主党议员攻击布什的减税政策,也是反对党的例行公事。这事按照我们的理解,应该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协商,民主表决。然而布什却硬着脖子说:“要想增税,除非踏过我的尸体!”看看,看看,这像不像一言不合就冲出去满世界找砖头的愣小子?可是偏就他能当选。

    如此说来,一个人,只要足够土,足够傻,足够愣,足够憨厚,就能当总统了?

    当然不是。

    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实际上小布什这哥们,是看上去很傻,骨子里很精。他说话虽然走调,决策却不离谱。无论是竞选还是执政,都没做过对自己和国家不利的决定。比如他挑选切尼做竞选伙伴,就堪称“大巧若拙”。切尼是个不善交际的官僚型人才,既无个人野心,也无竞选能力;而2000年的布什本人,则是个小地方来的土孩子,出自美国第二穷的小州,只不过仗着老爸当过总统,会开开派对而已。一个初出茅庐的臭小子,加一个不善竞选的老头子,两个人搭伴问鼎白宫,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玄乎,因此被媒体评为一着臭棋。然而怎么样呢?赢了。

    2004年竞选,大家都猜他这回该换人了。因为切尼有心脏病,当“备位总统”并不合适。如果换成鲍威尔,就合适得多。鲍威尔政治立场温和,公众信誉极高,很容易赢得中间派和黑人的拥护。有鲍威尔保驾护航,布什就不用害怕重蹈他老爸一任下台的覆辙。可是小布偏不信邪,还选切尼做搭档,大家又为他捏一把汗。然而怎么样呢?又赢了。

    这样一来,小布什就成了一个“破纪录总统”,粉碎了一系列历史的诅咒。第一,在美国的历史上,但凡到9月份劳动节时还没领先的候选人肯定失败,然而布什把这个纪录给破了。2000年9月,领先的是戈尔,最后当选的却是布什。第二,在美国的历史上,中期选举时总统的党必败,因为中期选举常常被选民当作表达不满的机会,通过反对总统的党来提醒总统注意。然而布什把这个纪录也破了。他不顾别人的警告,五天内奔袭十五个州,狂飙突进,所向披靡,不但使共和党在众议院增加了议席,而且夺回参议院,让自己的党掌控了国会,也让预言家们看得目瞪口呆。第三,在美国的历史上,靠少数票当选的总统从来只有一任命运,布什又把这个纪录给破了。因此薛涌先生说:“你现在已感觉不到布什还相信什么历史的先例对他的束缚。”这样一个人,哪里会是傻帽?

    看来,谁要认为布什缺心眼,真正缺心眼的恐怕就是他自己。照我看,布什这家伙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表面上傻乎乎的,实际上颇有心计。美国中期选举共和党大获全胜之后,布什对媒体发表谈话,十分轻描淡写。他说:“选举嘛,有时候赢,有时候输,这是很自然的事。”一副听天由命我行我素的样子。但你要是当真认为他无所谓,那就大错特错了。无所谓?那他五天内奔袭十五个州干什么?这可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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