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帝国与共和”三部曲-帝国的终结(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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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秦始皇那里,这些都不成问题。对于秦始皇来说,统一和集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专制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当然,专制与帝制并不能打等号。不是皇帝也可以独裁(如萨达姆),有皇帝也未必专制(如君主立宪),但没有皇帝的帝国总归不像帝国,有一个皇帝的称号总归更加便于集权(这其实是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称帝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不但意味着决策权和审批权,还意味着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和最高裁判权,简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权力于一身,岂非集权?

    那么,皇帝有什么理由拥有这样一种绝对权力呢?没有。不但无理,而且有害。事实上,皇帝这种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绝对权力,正是导致许多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何况历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门。有汉献帝那样的傀儡皇帝,有晋惠帝那样的白痴皇帝,有明万历那样的罢工皇帝,还有许许多多几岁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尽管这些皇帝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却没有一个人说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人们需要皇帝。有这么一个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让人觉得公平和公正还有希望(比如还可以“告御状”),让人觉得阳光和雨露总有一天会从天而降,刀兵盗匪之类的无妄之灾则可以幸免。总之,有一个皇帝,我们就可以“做定了奴隶”,并享受太平。至于那些掌握了实权的阴谋家野心家,则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乱,人们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会如久旱之望云霓;而一旦所谓“真命天子”君临天下,人们则不知欢欣雀跃为何如。

    秦始皇的称帝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而且,他还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设守(行政长官)、尉(军事长官)、监(监察专员)各一人,县则有县令或县长(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国的阳光和雨露洒满人间。中枢机关则设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总揽百官,相当于帝国的郡守;太尉掌握军事,相当于帝国的郡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相当于帝国的郡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列的“官员代理制度”,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事实上,帝国的各种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创的。秦,确实是帝国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权人。

    这些新政和商鞅的新法一样,也是不准议论的。据《史记·李斯列传》,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一个名叫淳于越的齐国人,在一次国宴上“以古非今”,重提封建,说殷、周两代之所以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陛下有海内),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子弟为匹夫),恐怕甚为不妥。为什么呢?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要李斯发表意见。这时的李斯,职务已是丞相。担任丞相的李斯并没有就事论事。他的想法,是要借此机会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于是李斯上书说,现在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人们不接受官方号令,反倒欣赏民间思想(人善其所私学),并据此非议朝廷的制度(以非上之所建立)。一听说朝廷有什么政令颁布(闻令下),就根据民间思想发表看法(各以其学议之)。他们上朝的时候在心里诽谤(入则心非),下朝以后在街上乱讲(出则巷议),甚至靠非议皇帝出名(非主以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异趣以为高),带头制造流言蜚语(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主势降乎上),民间结党营私(党与成乎下)。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于是下令,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和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一律焚毁,有胆敢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这就是焚书。一年后,秦始皇又因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拒绝为其寻药而逃亡,一怒之下活埋儒生四百六十余人。这就是坑儒。

    统一大业使秦始皇名扬千古,焚书坑儒则让他背上万世骂名。于是此君便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敬之者恨不能追随左右步其后尘,仇之者则恨不得鞭尸扬灰食肉寝皮。但秦始皇不知道这些,便是知道了大约也不会在乎。在他看来,有了中央集权和官员代理这两个制度,又封住了天下人“以古非今”的嘴巴,便完全可以建立一个“永恒的帝国”了。他甚至得意洋洋地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倒也不能说是他狂妄自大。因为障碍已经扫除,制度已经建立,所有的财力、权力和武力都集中在他手里,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过秦论》),他的帝国没有理由不万寿无疆。

    可惜历史的车轮并不是由独裁者的手指来拨动的,它甚至并不理会文化人的议论和评说。早在思想家和文学家们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一个卑微的戍卒,一个被判苦役的人,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引发了席卷全国的反秦斗争。公元前206年,沛公刘邦率领的义军攻入关中。已经不敢称帝的秦王子婴“系颈以组”(丝带系在脖子上,表示打算自杀),白车素马,降于轵道之旁。一个多月后,各路诸侯兵至,项羽杀子婴,屠咸阳,一把火烧了皇宫。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史记·项羽本纪》)。

    威风八面显赫一时的大秦帝国灭亡了。它在历史上只存在了短短十五年,而且实际上只有十二年。秦始皇一死,它就名存实亡;秦二世一亡,它就荡然无存。但它却并没有因此被人们忘记。一种尚有争议的说法认为,China即“秦”的读音。这种说法虽然无法得到确证,却比其他两种说法(丝绸和瓷器)更具有象征意义。事实上,在20世纪前漫长的两千多年间,China确实就是“秦”,是不叫大秦帝国的大秦帝国。因为所有王朝实行的都是秦始皇创立的帝国制度,就连少数民族建立的那些或长或短的王朝也不例外。

    百代都行秦政治;而秦王朝政治遗嘱的第一执行人,就是汉。

    软硬兼施

    汉,是帝国制度成功的实践者。这个王朝享国达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后各经历约二百年,全盛时期国内人口约六千万,势力范围和现今中国的疆域面积相当,在世界上唯有同时代的罗马帝国可以相提并论,在历史上则只有后期的大唐帝国可以并驾齐驱。这是一个历来被中国史家和作家极度恭维的朝代,它甚至被视为我们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汉人、汉语、汉字、汉学)。它创造的典章制度被多个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遗产至今让人叹为观止。就连当时北方的匈奴人,也深受汉文化之影响,姓汉姓,说汉语,读诸子百家书,后来起兵反晋时还以“光复汉室”为号召。汉的辉煌,由此可见一斑。

    的确,这是一个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做到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王朝,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平民创造的功业。平民执政而非贵族世袭,恰是帝国不同于邦国之处。由是之故,我们宁肯把秦看作帝国制度的预备阶段和见习阶段,而把汉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国”。

    奇怪!秦为什么失败,汉为什么成功?

    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一定想过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苦苦地思索:秦王朝为什么会如此短命?结论是“仁义不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秦王朝实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被称作“暴秦”。所谓“暴”,包括它的横征暴敛,包括它的焚书坑儒,包括它的滥杀无辜,也包括它的苛法酷刑。秦代执法既严,行刑亦酷,而且名目繁多。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黥(又叫墨刑,即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劓(割掉鼻子)、刖(斩去脚趾),然后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中国有句成语,叫“殷鉴不远”。殷鉴,就是殷商灭亡的教训。殷鉴尚且不远,何况乎秦?自然是前车可鉴。

    现在看来,秦的所谓“暴政”,一半是因为不得已,一半是因为不高明。所谓“不得已”,就是在那个其实还有野蛮遗风的时代,如不采取高压血腥手段镇压反对派,靠战争建立的新政权和新制度就无法立足。所谓“不高明”,则是如我们在前一章所指出,大秦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将中国从武力社会导入了权力社会,却还没有学会正确和娴熟地使用权力。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动用暴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实现依靠暴力无法实现的目的。唯其如此,社会支配资源和分配财富的方式,才终究要从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运作成本较低的权力。而且,正因为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国时代的所谓“承平时期”,就会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情调和安定祥和的氛围。同样,善于使用权力者,也用不着轻易动武,露出杀机。汉王朝统治者的高明,就在于他们把“硬打压”变成了“软控制”,成功地实现了从武力社会向权力社会的转型。

    这当然需要学习。上层统治者需要学会使用权力,下层老百姓需要学会适应权力,而学习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无为而治”。好在天赐良机,秦的二世而亡使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不敢也不能再施暴力。包括他们自己在内,全国上下对秦的“暴政”无不怀有切肤之痛,而且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当此之时,除了实行“开明专制”,也没有别的办法。何况作为一个替代他人行使绝对权力的集团,如果不给人民一点实实在在的好处,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说不过去。正如黄仁宇先生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一书中所说,他们执掌的皇权,除了“奉天承运”和“为百姓服务”之外,找不到一个能够更好地支持其存在和作为的逻辑。因此,“在一个广大的领域之上行专制,必自命开明”;而一个王朝无论最后是否走向专制,在其开国之初,也总是会有一段时间的相对节俭和宽松。

    中央集权(2)

    于是,高明的汉高祖刘邦,就做出了两个聪明的决定。一是将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简约到只有“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样一句话,即“约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的负担,放弃那些暂时可以不要的盘剥,即“与民休息”。说起来那时也真苦,就连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纯色骏马驾驶的专车,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车,因此都能艰苦朴素,以身作则,克己奉公。高祖的几个子孙也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力。汉初规定地税不过十五分之一,景帝时又减到三十分之一,不满千钱的贫困户还能得到国家救济。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轻刑法,减赋税,亲儒臣,求贤良,自己则恭俭无为,不事更张。这样经过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国创立以来第一次被史家称羡不已,号称“文景之治”的相对安定繁荣的局面。

    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确知,汉初这几位皇帝的克制和让步,究竟有几分出于自愿,几分出于无奈。但可以肯定,帝国在本质上是聚敛的,尽管这种聚敛通常表现为非暴力或者非典型暴力,却不会因此而不是聚敛。作为寄生在帝国躯体上的吸血动物,统治集团如不聚敛就无法生存。之所以说是“寄生”,是因为他们在征收了赋税之后,并不像现代国家的政府那样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是用于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包括他们的好大喜功。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聚敛,正如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专制。同样,正如最“好”的专制不过是“开明专制”,最“好”的聚敛也不过是“有限聚敛”。它的下限,是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如果在聚敛之余,一般民众尚能维持温饱,即是太平。若能“五十衣帛,七十食肉”,那就是盛世了。所谓“文景之治”便大体如此。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提供了一个平台。

    这里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铸钱,比如土地私有,比如盐铁专卖,比如独尊儒术。所有这些,都是围绕中央集权来进行的。事实上,统一和集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动声色地将某些有错或无错的藩国借故削除)。只不过到了汉武帝时,已是全面出击,左右开弓,从政治经济,到思想文化,一直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首先是限制民间的财力。这就是盐铁专卖和官方铸钱。我们知道,冶炼、制盐和铸钱,是当时的三大暴利行业。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理所当然地将其全部收归国有。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向豪强让步,允许民间私营,结果给帝国造成极大的危害。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胆敢领头造反,就因为吴国地处长江下游,煎矿得铜,煮水为盐,雄厚的财力成为他谋反的后盾。覆辙岂能重蹈?因此汉武帝软硬兼施,一面立法严禁盐铁私营,一面招募歇业的盐商铁商为盐官铁官,从此开官营工商业之先河;而那些民营工商业,则从此一直受到帝国的遏制和压榨,只能在夹缝中艰难地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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