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帝国与共和”三部曲-帝国的惆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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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阶说,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确实工程浩大,但正因为三大殿工程浩大,所以能够修复万寿宫。为什么呢?三大殿工程有“余料”呀!工程越大,余料就越多。所以,修建三大殿和修复万寿宫不但不矛盾、不冲突,反倒相得益彰。嘉靖一听就高兴了,问那要多长时间?徐阶的回答是“可计月而就”。于是嘉靖龙颜大悦,准其所奏,还钦命徐阶的儿子徐璠承包工程。徐璠也不负所望,百日之后就如期完工。嘉靖将其改名万寿宫(原本叫永寿宫),给徐阶加官少师,徐璠也由尚宝丞(正六品)破格晋升为太常少卿(正四品)。

    这下子严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阶的对手了。于是摆酒设宴,款待徐阶。席间,严嵩令子孙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托孤道:严某日薄西山,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顾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乳哺之)。徐阶立即避席,连连说不敢当,不敢当!

    徐阶虽然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却在磨刀霍霍,暗暗盘算怎样才能彻底整倒严嵩,出多年所受的窝囊气,也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严嵩害死的夏言报一箭之仇。他的办法是请神仙帮忙。徐阶知道,嘉靖身边是不能没有道士的。他最宠信的道士,先是邵元节,后是陶仲文。但邵元节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于是徐阶便向嘉靖推荐蓝道行。蓝道行是山东道士,本事是会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圣呢?是管厕所的。大家不要小看这厕所。内急的时候找不到厕所,比肚子饿了找不到饭馆还严重。所以紫姑的乩语最灵。蓝道行会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实蓝道行哪有什么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监合伙作弊。扶乩的过程是这样的:先由皇帝把要问的问题写在纸上,然后由太监带到扶乩的地方焚烧,请神仙用乩语回答。如果不灵,就要怪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肯降临。太监当然不愿意背这个罪名,就在焚烧之前先偷看皇帝的问题,然后告诉蓝道行,这样自然就灵了。蓝道行的乩语一灵,徐阶就可以做手脚。比方说,徐阶知道严嵩有密折呈奏,就让蓝道行扶乩说:“今有奸臣奏事。”嘉靖问天下何以不治,乩语就说:贤臣没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问谁是贤臣,谁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难想象的,自然说徐阶是贤臣,严嵩是小人。

    不过这种装神弄鬼的把戏上不了台面。它只能让嘉靖动心,不能让嘉靖动手。堂堂大明天子,总不能公然下诏,说乩语如何因此必须如何吧!这就需要有机会,比如严嵩正好犯了什么事,或者正好有人弹劾他。机会也是说来就来。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个名叫邹应龙的御史(监察部处长)因为避雨躲进一位太监家,听到了“神仙”说严嵩是小人的事。邹应龙一听就明白,严嵩的好日子到头了(帝眷已潜移),于是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严世蕃贪赃枉法、祸国殃民,应处死刑;严嵩溺爱恶子、受贿弄权,应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复:严嵩给米百石,退休回家,严世蕃发配雷州充军。去年一场大火,烧掉了严嵩的圣眷;今年一阵大雨,又浇灭了严嵩的权势。这可真是“水火无情”。

    荒唐的正义(3)

    严嵩倒了,但没有死。严世蕃也活得很滋润。他并没有到雷州卫服刑,只在广东南雄住了两个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后也不韬光养晦,反倒大兴土木,修建私宅。这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严府,严世蕃却不注意,气焰十分嚣张。有一次,袁州府推官(专管刑狱的官员,正七品)郭谏臣到严府公干,严府家奴非常无礼,公然不把他这个朝廷命官放在眼里。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一状告到巡江御史(监察部特派员)林润那里。林润也是一个想把严家置于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严世蕃的把柄——与罗龙文过从甚密。罗龙文是什么人?是倭寇王直的亲戚,而且和严世蕃一样,也是从流放地私自逃回的。于是林润上奏朝廷,状告严世蕃和罗龙文网罗江洋巨盗,私用违制车服,日夜诽谤朝廷,聚众四千余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

    这就是谋反了。于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将严世蕃捉拿归案。那时,严世蕃的儿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立马派人通风报信。严世蕃闻讯本想逃回雷州,谁知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下,刚一出门,就被逮了个正着。结果,严世蕃被押解进京,交由三法司审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监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长官分别是刑部尚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严世蕃这样涉嫌谋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会审”的。

    严世蕃二进宫的消息轰动了京城。许多人额手称庆,都认为沈炼和杨继盛的冤案这回总算可以平反了。林润和郭谏臣是这么认为的,“三法司”长官黄光升、张永明、张守等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在判决书里,便大讲严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炼、杨继盛案。草稿送到徐阶那里,徐阶问,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严公子一条性命吧?黄光升几个都说,当然不是,恨不得立马就杀了他。于是徐阶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举了严世蕃的“反迹”:什么住宅私拟王府啦,什么招募亡命之徒啦,什么谋为外投日本啦,什么串通倭寇里应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蛊惑严世蕃在南昌称王的,是彭孔;挑唆严世蕃勾结黑社会的,是典楧;煽动严世蕃里通外国的,是罗龙文;协助严世蕃诱致外兵的,是牛信。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结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沈炼和杨继盛可以瞑目了,历史也终于实现了“实质正义”,尽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谁是祸根

    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当然让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像林润的奏折那样“指为谋逆”,或者像三司的判决那样“拟以谋叛”,都“悉非正法”。这也是后来一些人的观点。比如谈迁就说徐阶他们的判决是“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支大纶更是质问:“内阁颐旨,法官惟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是啊,这种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恐怕不该是徐阶。在我看来,沈炼和杨继盛的死,是冤枉的;严世蕃背上谋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说罪魁祸首就是徐阶,同样冤枉。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然而严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嘉靖其实是最懂得怎样做皇帝的人。正因为精通帝王之术,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样日夜操劳,也不像玄孙朱由校那样大权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视朝,但朝廷里哪怕飞过一只苍蝇他都知道,更不要说国家大事了。也就是说,大明帝国这四十五年其实是他当家的,尽管他每天的“功课”,不过是炼丹、祈福、读青词、泡女人。一般来说,一个皇帝,倘若如此“不务正业”,恐怕是要“丧权辱国”的。但是嘉靖并不。他甚至不能说是一个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实上帝国制度对后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业、江山社稷就行。从这个角度看,嘉靖至少称职。可以说,他是治国、玩乐两不误。结果,作为男人,他玩得尽兴;作为皇帝,他还算尽职。他是尽职而不累(轻松自如),尽兴而不废(大权在握)。

    这实在“聪明”。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处理的事情,对于皇帝来说都是小事。因为它们不是纲,而是目。目,是可以也应该交给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纲。而且,皇帝也只应该抓纲。只要皇帝抓住了纲,所有的目就带起来了。纲举目张嘛!

    什么是纲?纲就是权力,就是任命与罢免、提拔与处分、奖赏与惩罚官员的权力。国家的事务是由大小官员来打理的,而官员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罢官。所以,抓住了官员的任免权,就抓住了官员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员,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这个“纲”,就可以“垂衣而治”,将天下“运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这个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官员是皇帝的儿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为父亲(君父)、主子(君主)、老板(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拥有对官员的生杀予夺之权。但是,有没有这个权力是一回事,会不会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会用的。他甚至不必动用升迁奖惩的大权,只要“假以颜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说,严嵩刚刚被重用时,曾经遭到官场的普遍攻击。明代是实行“两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给事中(六部监察官员)和御史(监察部官员)弹劾贪官污吏,第一个提到的就是严嵩。因为严嵩实在太不像话,居然向宗室诸侯勒索贿赂,他的儿子也四处活动,大走后门。然而嘉靖为了包庇严嵩,便故意向他咨询国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赏(必故称赏),哪怕严嵩的回答实在不怎么样(平无奇)。这样连续多次以后,对严嵩的攻击也就烟消云散,正所谓“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可以说,正是由于嘉靖的纵容,严嵩才有恃无恐,日益骄横,终于成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严嵩对于嘉靖,也堪称肝脑涂地,马屁拍足。嘉靖是喜欢做道士的,制有一种道士戴的香叶冠,赐给阁臣每人一顶。其他阁臣(比如夏言)认为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严嵩却不但戴了,还笼以轻纱,以示虔诚,让嘉靖大感欣慰。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炼的“仙丹”赐给臣下。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内含铅汞化合物),不吃。严嵩却不但吃了,还要报告服用效果,比如“遍身燥痒异常,不可一忍”,或者“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心甘情愿充当实验室“小白鼠”,要说他对皇帝不是“忠心耿耿”,还真是冤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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