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无章节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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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温斯顿进来时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复存在了。老头儿布满胡楂的白脸膛涨得通红,他嘴里嘟嘟囔囔地转过身去,撞到了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请您喝一杯吗?”他说。

    “你是个绅士。”老头儿说着又把肩膀耸起来。他好像没注意到温斯顿穿的蓝工作服。“品脱!”他挑衅地向酒保说,“一品脱汽酒。”

    酒保把两只玻璃杯放在柜台下面的水桶里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进半升深棕色啤酒。啤酒是在群众光顾的酒馆里能喝到的唯一一种酒类。按说群众不准喝杜松子酒,但其实很容易就能搞到。飞镖游戏又热热闹闹地玩了起来,吧台边的一群人又谈论起彩票,温斯顿的在场暂时被忘掉了。窗户下方有张木桌,他和老头儿可以坐在那里交谈而不用担心被别人听到。这种事情危险之至,但不管怎么说室内没有电屏,这一点,是他刚踏进来时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让我不说品脱了,”老头儿在桌子前坐下来时,还在发牢骚,酒杯就摆在他面前。“半升不够,不过瘾。一升又太多,让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说还有价钱。”

    “从年轻那会儿到现在,您肯定经历了不少变化。”温斯顿试探着说。

    老头儿的淡蓝色眼睛从飞镖靶扫到吧台,又从吧台扫到男厕所门,好像他希望在这间吧屋里找到什么变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后说,“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轻那会儿,淡啤酒——我们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脱。当然,那是在战前了。”

    “是哪次战争?”温斯顿说。

    “一直在打仗。”老头儿含糊地说。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我祝你身体无比健康!”

    他的尖喉结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动,啤酒就消失了。温斯顿走到吧台那里,又拿了两个半升过来。老头儿好像忘了他对喝一升啤酒的成见。

    “您比我年长许多,”温斯顿说,“我出生时您肯定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您记得以前的日子怎么样吗——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这样年纪的人对那时候可以说一点儿都不了解,只能从书上读到。不过书上写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听听您是怎么说的。历史书上说革命前的日子跟现在完全不同,当时有着最严重的压迫、不公平和贫困——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在伦敦这儿,绝大多数人从生下来到死去,从来填不饱肚子。他们中间有一半人甚至没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九岁就离开学校,一间屋住十个人。同时有很少人,只有几千个——就是被称为资本家的——他们有钱有势,拥有可以拥有的一切,住华美无比的房屋,有三十个仆人。他们坐着汽车和四匹马拉的马车到处逛,喝香槟,戴高顶礼帽——”

    老头儿突然高兴起来。

    “高顶礼帽!”他说,“真有趣,你会提起那个。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儿,也不知道为啥。我还在想有好多年没见过高顶礼帽了呢,影子都见不着。我最后一次戴高顶礼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礼上。那是在——唉,我说不出来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当然,是专门为那次葬礼租来的,你也知道。”

    “高顶礼帽并不是很重要,”温斯顿耐心地说,“问题是,这些资本家——还有依靠他们生活的律师和牧师之类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存在。你们——普通人,工人们——是他们的奴隶,他们可以对你们为所欲为,可以把你们当做牛一样运到加拿大,想和你们的女儿睡觉就睡觉,可以叫人拿一种叫九尾鞭的东西抽你们。遇到他们时,您必须把帽子摘下来。每个资本家都有一群仆从,他们——”

    老头儿突然又高兴起来。

    “仆从!”他说,“这个词我可很久没听说过了。仆从!它总让我想起从前,没错。我记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经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园听那些家伙演讲,救世军,罗马天主教,犹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有个家伙——唉,我叫不上来他的名字,不过是个很有能耐的演讲家,他真的是。他骂起他们可是一点儿也不客气!‘走狗们!’他说,‘布尔乔亚的仆从们!统治阶级的走狗们!’寄生虫——那是另外一个用词,还有豺狼——他肯定称过他们是豺狼。当然,他指的是工党,你也明白。”

    温斯顿有种感觉,他们在各说各的,答非所问。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这个,”他说,“您有没有感觉跟过去比起来,现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现在是不是更被当做一个人来对待?在过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们——”

    “贵族院。”老头儿怀旧般插话道。

    “随您怎么称呼吧。我问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为他们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说,跟他们打照面时,您是不是真的必须取下帽子叫他们‘先生’?”

    老头儿似乎在沉思,开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里四分之一的啤酒。

    “对,”他说,“他们喜欢你为他们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我自己不愿意那样做,我是说我自己,不过我也那样做了很多次。非得这样,可以这么说。”

    “那种事是不是经常发生——我只是引用我在历史书上读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们的仆人是不是经常把您从人行道上推进阴沟里?”

    “有个人推过我一次,”老头儿说,“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记着呢。是划船比赛[5]那天晚上——划船比赛那天晚上人们经常会闹得很厉害——我在夏夫兹伯里大街上撞到一个小伙子身上。他很有点绅士的样子,他真的是——礼服衬衫,高顶礼帽,黑大衣。他在人行道上有点儿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没注意撞到他身上。他说:‘你干吗不看路?’我说:‘你他妈以为你买了整条人行道吗?’他说:‘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妈的脖子给拧下来。’我说:‘你喝醉了,待会儿再跟你算账。’我可没胡说,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点儿把我推到公共汽车轮子底下。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正要给他来一下,只是——”

    温斯顿陷入一种无助感里。老头儿的记忆里只有陈芝麻烂谷子的琐碎事情,你可以问他一整天,也问不到什么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党的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他最后又试了一次。

    “也许我没能说清楚,”他说,“我想说的是这个:您已经活了很大岁数,一半时间都是在革命前过的。比如说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经成年了。根据您所记得的,能不能说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现在要好一些还是坏一些呢?要是您能选择,您宁愿活在那个时代还是现在?”

    老头儿沉思着看了一眼飞镖靶。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他再次说话时,似乎有了种万事可忍、哲学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让他更稳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说什么,”他说,“你指望我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再次年轻。大多数人被问到时,会说他们最想返老还童。年轻时,身体又好,又有力气,可要是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在各方面都不会很好了。我脚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里上六七趟厕所。另外呢,当个老头儿也有很大好处,你不会再为同样的事儿操心了。不用跟女人纠缠了,这还不赖。我快三十年时间没碰过女人了,信不信由你。再说我也不想。”温斯顿靠着窗台坐着。再问下去也没用。他正要再去多

    买些啤酒,老头儿站了起来,拖着脚步很快走到室内那头臭烘烘的厕所。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经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在那里多坐了一两分钟,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几乎没留意到是什么时候,他的双脚又带着他走上了街道。他心想,最多再过二十年,那个最突出也是最简单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更好”——就永远成为无法回答的问题了。但实际上甚至在现在,也已经是无法回答的了,因为对从遥远的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少数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们没有能力把一个时代同另一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记得上百万件无用的事情,例如跟一个工友的吵架,寻找丢了的自行车打气筒,一个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个刮风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尘的旋风等等,却看不到相关的事实。他们就像蚂蚁,只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记忆已经失灵、文字记录被伪造时——在这些事情发生时,就只能接受党所声称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已经得到提高,因为没有可资参照的标准。那种标准现在既不存在,以后也永远不会再有。

    这时,他的思绪突然停下来,他停下脚步张望了一下。他是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几间光线阴暗的小铺子夹杂在居民房屋中。就在他头顶上,吊着三个掉了颜色的金属球[6],看样子好像曾经镀过金,他好像知道那里。没错!他正好在一间杂货店的外面,他在那里买过日记本。

    一阵恐惧感掠过他的心头。买那本本子的行为本身就够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发过誓永远不再来这里,然而他让自己的思想信马游缰时,他的双脚却自动将他带回这个地方。他之所以开始记日记,就是为了防止自己做出这种自取灭亡式的一时冲动行为。同时,他注意到当时虽然已经快二十一点,那间铺子却仍开着。他觉得与其在外面留连,倒不如走进去更少招人注意。他走进铺门,要是被盘问,他可以说是来买剃须刀片的,听着还像回事。

    铺主刚点亮一盏悬挂着的油灯,它散发出一股虽然不洁,但不算刺鼻的气味。他也许有六十岁,身材单薄,弯腰弓背,鼻子长长的,给人以和蔼之感,厚厚的眼镜片后面是一双和善的眼睛。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浓密,仍是黑色。他的眼镜,他那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举动以及他身穿黑色丝绒旧夹克这几个特征,都让他模模糊糊有种睿智的样子,像个搞文学的,或者音乐家。他的话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数群众比起来,没那么土里土气。

    “您还在人行道上时我就认出您了,”他马上说,“您是来买过小姐用记事本的那位先生。那种纸可真漂亮,真的。白条纸[7],以前是这么叫的。现在已经不生产了——哦,我敢说有五十年没再生产了。”他从眼镜架上方瞄了一眼温斯顿,“您具体还想要点儿什么?或者您只是随便看看?”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只是进来看看,没想专门要买什么。”

    “也好,”那个铺主说,“因为我估计也没办法让您买到合适的东西。”他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他的掌心是绵软的。“您也看到是怎样的了,一间空铺子,可以这么说吧。这话我只跟您说,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头了。没人买,也没存货了。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坏掉了。当然,金属制品绝大多数都被回炉了,我好多年一件铜制蜡烛座也没见过。”

    铺子里很小的空间竟然塞得满满的,让人不便走动,然而里面几乎没有一件值上一点小钱。地板上的地方很挤,因为靠墙一圈堆着不计其数的画框。橱窗里有一碟一碟的螺钉螺母,豁了刃的铅笔刀,指针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泽的手表,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无用物件。只是墙角那里的一张小桌子上面,有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上了漆的鼻烟壶、玛瑙胸针之类——里面也许有些有意思的东西。温斯顿朝那张桌子走去时,他的眼睛被一个圆圆的、表面光滑的东西所吸引,它在灯光下幽幽发亮。他把它捡了起来。

    那是块很重的玻璃,一面圆,一面平,几乎是个半球。那块玻璃在颜色和质地上,有种独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样。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东西,粉红色,形状复杂,能让人联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很着迷地问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个老头儿说,“肯定来自印度洋,他们把它嵌进玻璃里面。制造时间会在一百多年前,不过从样子看,还要更早些。”

    “是件漂亮的东西。”温斯顿说。

    “是件漂亮的东西。”那个老头儿赞赏地说,“不过现在没几样东西可以这么形容了。”他咳嗽了一下。“这么着吧,您想买的话,给我四块钱就行了。我记得像这种东西,以前能卖到八镑,八镑是——唉,我算不出来了,但会是很多钱。可是如今谁又关心真正的古董?再说也没多少古董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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